元统二年正月庚寅朔,河南省雨血。是日众官晨集,忽闻燔柴烟气,既而黑雾四塞,咫尺不辨,腥秽逼人,逾时方息。及行礼毕,日过午,骤雨随至,沾洒垩墙及裳衣皆赤。至元四年四月辛未,京师雨红沙,昼晦。至正五年四月,镇江丹阳县雨红雾,草木叶及行人裳衣皆濡成红色。十三年三月丙戌,彰德路西南,有火自天而下,如在城外,觅之无有。十二月庚戌,潞州襄垣县有火坠于东南。十四年,卫辉路有天光见于西方。十二月辛卯,绛州有红气,起自北方,蔽天几半,移时方散。十五年春,蓟州雨血。十八年三月辛丑夜,大同路有黑气蔽于西方,声如雷然。俄顷,有云如火,交射中天,遍地俱见火光,以物触地,辄有火起,至夜半,空中如有兵戈相击之声。二十一年七月己巳,冀宁路忻州西北,有赤气蔽空如血,逾时方散。八月壬午,棣州夜半有赤气亘天,起西北至于东北。癸未,彰德西北,夜有红气亘天,至明方息。乙酉,大同路北方,夜有赤气蔽天,直过天庭,自东而西,移时方散,如是者三。十月癸巳昧爽,绛州有红气见于北方,如火。二十三年三月壬戌,大同路夜有赤气亘天,中侵北斗。六月丁巳,绛州日暮有红光见于北方,如火,中有黑气相杂,又有白虹二,直冲北斗,逾时方散。庚申,晋宁路北方,日暮天赤,中有白气如虹者三,一贯北斗,一贯北极,一贯天潢,至夜分方灭。八月丙辰,忻州东北,夜有赤气亘天,中有白色如蛇形,徐徐而行,逾时方散。
十月丙申朔,大名路向青、齐一方,有赤气照耀千里。二十四年九月癸酉,冀宁平晋县西北方,至夜天红半壁,有顷,从东而散。二十八年六月壬寅,彰德路天宁寺塔忽变红色,自顶至踵,表里透彻,如煅铁初出于炉,顶上有光焰迸发,自二更至五更乃止。癸卯、甲辰,亦如之。先是,河北有童谣云:“塔儿黑,北人作主南人客;塔儿红,朱衣人作主人公。”七月癸酉,京师赤气满天,如火照人,自寅至辰,气焰方息。
至元元年十二月,芝草生于荆门州当阳县覆船山,一本五干,高尺有二寸,一本二干,高五寸有半,干皆两岐;二本相依附,扶疏瑰奇,如珊瑚枝,其高者结为华盖庆云之状。五年秋,芝草生于中书工部之屋梁,一本七干。
木不曲直
至元五年十一月癸酉,瑞州路新昌州雨木冰,至明年二月壬寅冰始解。至正四年正月,汴梁路郑州尉氏、洧川、河阴三县及龙兴靖安县雨木冰。十一月,东平雨木冰。十二年九月壬午,冀宁保德州雨木冰。十四年冬,龙兴雨木冰。二十五年二月辛亥,汴梁雨木冰,状如楼阁、人物、冠带、鸟兽、花卉,百态具备,羽幢珠葆,弥望不绝,凡五日始解。
至正三年夏,上都、大都桑果叶,皆有黄色龙文。九年秋,奉元桃杏实。十二年五月,汴梁祥符县椿树结实如木瓜。十六年七月,彰德李树结实如小黄瓜。民谣云:“李生黄瓜,民皆无家。”二十一年,明州松树结实,其大有盈尺者。八月,汴梁祥符县邑中树木,一夕皆有湿泥涂之。
至元二年五月乙卯,南阳邓州大霖雨,自是日至于六月甲申乃止。三年六月,卫辉路淫雨。至正二年秋,彰德路霖雨。三年四月至七月,汴梁路荥泽县,钧州新郑、密县霖雨害稼。四年夏,汴梁兰阳县,许州长葛、郾城、襄城,睢州,归德府亳州之鹿邑,济宁之虞城淫雨害蚕麦,禾皆不登。八月,益都霖雨,饥民有相食者。五年夏秋,汴梁祥符、尉氏、洧川,郑州、钧州、亳州久雨害稼,二麦禾豆俱不登。河间路淫雨,妨害盐课。八年五月,京师大霖雨,都城崩圮。钧州新郑县淫雨害麦。九年七月,高唐州大霖雨,坏官署民居。归德府淫雨浃十旬。十年二月,彰德路大雨害麦。二十年七月,益都高苑县、陕州黾池县大雨害稼。二十三年七月,怀庆路河内、修武、武陟三县及孟州淫雨害稼。二十四年秋,密州安丘县大雨。二十五年秋,密州安丘县,潞州,汴梁许州及钧州之密县淫雨害稼。二十七年秋,彰德路淫雨。
至正六年八月,龙兴进贤县甘露降。二十年十月,国子学大成殿松柏树有甘露降其上。
至正十年春,丽正门楼斗栱内,有人伏其中,不知何自而至,远近聚观之。门尉以白留守,达于都堂,上闻,有旨令取付法司鞫问。但云蓟州人,问其姓名,诘其所从来,皆惘若无知,唯妄言祸福而已,乃以不应之罪笞之,忽不知所在。
至正二十年八月,庆阳,延安,宁、安等州野鼠食稼,初由鹑卵化生,既成牝牡,生育日滋,百亩之田,一夕俱尽。二十六年,泗州濒淮两岸,有灰黑色鼠,暮夜出穴,成群覆地食禾。
金不从革
至正十年正月甲戌,棣州白昼空中有声自西北而来,距州二十里陨于地,化为石,其色黑,微有金星散布其上。有司以进,遂藏之司天监。十一月冬至夜,陕西耀州有星坠于西原,光耀烛地,声如雷鸣者三,化为石,形如斧,一面如铁,一面如锡,削之有屑,击之有声。十六年冬十一月,大名路大名县有星如火,自东南流,尾如曳篲,坠入于地,化为石,青黑光莹,状如狗头,其断处类新割者。有司以进,太史验视云“天狗也”,命藏于库。十九年四月己丑,建宁路瓯宁县有星坠于营山前,其声如雷,化为石。二十三年六月庚戌,益都临朐县龙山有星坠入于地,掘之深五尺,得石如砖,褐色,上有星如银,破碎不完。
至正九年,龙兴靖安县山石迸裂,涌水,人多死者。十年三月,庆元奉化州南山石突开,其碎而大者,有山川人物禽鸟草木之文。二十七年六月丁卯,沂州东苍山有巨石,大如屋,崩裂坠地,声震如雷。七月丙戌,广西灵川县临江石崖崩。
元统元年夏,绍兴旱,自四月不雨至于七月。淮东、淮西皆旱。二年三月,湖广旱,自是月不雨至于八月。四月,河南旱,自是月不雨至于八月。秋,南康旱。至元元年夏,河南及邵武大旱。二年,蕲州、黄州、浙东衢州、婺州、绍兴、江东信州、江西瑞州等路及陕西皆旱。是年四月,黄州黄冈县周氏妇产一男即死,狗头人身,咸以为旱魃云。六年夏,广东南雄路旱,自二月不雨至于五月,种不入土。至正二年,彰德、大同二郡及冀宁平晋、榆次、徐沟县,汾州孝义县,忻州皆大旱,自春至秋不雨,人有相食者。秋,卫辉大旱。三年秋,兴国大旱。四年,福州大旱,自三月不雨至于八月。兴化、邵武、镇江及湖南之桂阳皆旱。五年,曹州禹城县大旱。夏,胶州高密县旱。六年,镇江及庆元奉化州旱。七年,怀庆、卫辉、河东及凤翔之岐山、汴梁之祥符、河南之孟津皆大旱。八年三月,益都临淄县大旱。五月,四川旱。十年夏秋,彰德旱。十一年,镇江旱。十二年,蕲州、黄州大旱,人相食。浙东绍兴旱。台州自四月不雨至于七月。十三年,蕲州、黄州及浙东庆元、衢州、婺州,江东饶州,江西龙兴、瑞州、建昌、吉安,广东南雄,湖南永州、桂阳皆大旱。十四年,怀庆河内县、孟州,汴梁祥符县,福建泉州,湖南永州、宝庆,广西梧州皆大旱。祥符旱魃再见,泉州种不入土,人相食。十五年,卫辉大旱。十六年,婺州、处州皆大旱。十八年春,蓟州旱。莒州、滨州、般阳淄川县、霍州、鄜州、凤翔岐山县春夏皆大旱。莒州家人自相食,岐山人相食。十九年,晋宁、凤翔,广西梧州、象州皆大旱。二十年,通州旱。汾州介休县自四月至秋不雨。广西宾州大旱,自闰五月不雨至于八月。二十二年,河南洛阳、孟津、偃师三县大旱,人相食。二十三年,山东济南、广西贺州皆大旱。
至元五年八月,京师童谣云:“白雁望南飞,马札望北跳。”至正五年,淮、楚间童谣云:“富汉莫起楼,穷汉莫起屋,但看羊儿年,便是吴家国。”十年,河南、北童谣云:“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十五年,京师童谣云:“一阵黄风一阵沙,千里万里无人家,回头雪消不堪看,三眼和尚弄瞎马。”此皆诗妖也。至元三年,郡邑皆相传朝廷欲括童男女,于是市井乡里竞相嫁娶,仓卒成言,贫富长幼多不得其宜者,此民讹也。
至正十年,彰德境内狼狈为害,夜如人形,入人家哭,就人怀抱中取小儿食之。二十三年正月,福州连江县有虎入于县治。二十四年七月,福州白昼获虎于城西。
至元二年七月,黄州蝗。三年六月,怀庆、温州、汴梁阳武县蝗。五年七月,胶州即墨县蝗。至正四年,归德府永城县及亳州蝗。十七年,东昌茌平县蝗。十八年夏,蓟州、辽州、濰州昌邑县、胶州高密县蝗。秋,大都、广平、顺德及濰州之北海、莒州之蒙阴、汴梁之陈留、归德之永城皆蝗。顺德九县民食蝗,广平人相食。十九年,大都霸州、通州,真定,彰德,怀庆,东昌,卫辉,河间之临邑,东平之须城、东阿、阳谷三县,山东益都、临淄二县,濰州、胶州、博兴州,大同、冀宁二郡,文水、榆次、寿阳、徐沟四县,沂、汾二州,及孝义、平遥、介休三县,晋宁潞州及壶关、潞城、襄垣三县,霍州赵城、灵石二县,隰之永和,沁之武乡,辽之榆社、奉元,及汴梁之祥符、原武、鄢陵、扶沟、杞、尉氏、洧川七县,郑之荥阳、汜水,许之长葛、郾城、襄城、临颍,钧之新郑、密县,皆蝗,食禾稼草木俱尽,所至蔽日,碍人马不能行,填坑堑皆盈。饥民捕蝗以为食,或曝干而积之。又罄,则人相食。七月,淮安清河县飞蝗蔽天,自西北来,凡经七日,禾稼俱尽。二十年,益都临朐、寿光二县,凤翔岐山县蝗。二十一年六月,河南巩县蝗,食稼俱尽。七月,卫辉及汴梁荥泽县、郑州蝗。二十二年秋,卫辉及汴梁开封、扶沟、洧川三县,许州及钧之新郑、密二县蝗。二十五年,凤翔岐山县蝗。
元统二年六月,彰德雨白毛,俗呼云“老君髯”。民谣曰:“天雨氂,事不齐。”至元三年三月,彰德雨毛,如线而绿,俗呼云“菩萨线”。民谣云:“天雨线,民起怨,中原地,事必变。”六年七月,延安路鄜州雨白毛,如马鬃,所属邑亦如之。至正十三年四月,冀宁榆次县雨白毛,如马鬃。七月,泉州路雨白丝。十八年五月,益都雨白氂。十九年三月,兴化路连日雨氂。二十五年五月甲子,京师雨氂,长尺许,如马鬃。二十七年五月,益都雨白氂。
至元四年八月丁丑,京师白虹亘天。至正二十二年,京师有白气如小索,起危宿,长五百丈,扫太微。二十四年六月癸卯,冀宁路保德州三星昼见,有白气横突其中。二十六年三月丁亥,白虹五道亘天,其第三道贯日。又气横贯东南,良久乃灭。二十七年五月,大名路有白气二道。二十八年闰七月乙丑,冀宁文水县有白虹贯日,自东北直绕西南,云影中似日非日,如镜者三,色青白,逾时方没。
稼穑不成
元统元年夏,两淮大饥。二年春,淮西饥。七月,池州饥。十一月,济南、莱芜县饥。至元元年春,益者路沂水、日照、蒙阴、莒四县及龙兴路饥。夏,京师饥。是岁,沅州、道州、宝庆及邵武、建宁饥。二年,顺州及淮西安丰,浙西松江,浙东台州,江西江、抚、袁、瑞,湖北沅州卢阳县饥。三年,大都及济南、蕲州、杭州、平江、绍兴、溧阳、瑞州、临江饥。五年,上都开平县、桓州,兴和宝昌州,濮州之鄄城,冀宁之交城,益都之胶、密、莒、濰四州,辽东沈阳路,湖南衡州,江西袁州,八番顺元等处皆饥。六年,顺德之邢台,济南之历城,大名之元城,德州之清平,泰安之奉符、长清,淮安之山阳等县,归德邳州,益都、般阳、处州、婺州四郡皆饥。至正元年春,京畿州县、真定、河间、济南及湖南饥。夏,彰德及温州饥。二年,保德州大饥。三年,卫辉、冀宁、忻州大饥,人相食。四年,霸州大饥,人相食。东平路东阿、阳谷、汶上、平阴四县皆大饥。冬,保定、河南饥。五年春,东平路须城、东阿、阳谷三县及徐州大饥,人相食。夏,济南、汴梁、河南、邠州、瑞州、温州、邵武饥。六年五月,陕西饥。七年,彰德、怀庆、东平、东昌、晋宁等处饥。九年春,胶州大饥,人相食。钧州新郑、密县饥。十四年春,浙东台州,江东饶,闽海福州、邵武、汀州,江西龙兴、建昌、吉安、临江,广西静江等郡皆大饥,人相食。十七年,河南大饥。十八年春,莒州蒙阴县大饥,斗米金一斤。冬,京师大饥,人相食,彰德、山东亦如之。十九年正月至五月,京师大饥,银一锭得米仅八斗,死者无算。通州民刘五杀其子而食之。保定路莩死盈道,军士掠孱弱以为食。济南及益都之高苑,莒之蒙阴,河南之孟津、新安、黾池等县皆大饥,人相食。二十一年,霸州饥,民多莩死。
至正四年,福州、邵武、延平、汀州四郡,夏秋大疫。五年春夏,济南大疫。十二年正月,冀宁保德州大疫。夏,龙兴大疫。十三年,黄州、饶州大疫。十二月,大同路大疫。十六年春,河南大疫。十七年六月,莒州蒙阴县大疫。十八年夏,汾州大疫。十九年春夏,鄜州并原县,莒州沂水、日照二县及广东南雄路大疫。二十年夏,绍兴山阴、会稽二县大疫。二十二年,又大疫。
至正元年七月,广西雷州飓风大作,涌潮水,拔木害稼。二年十月,海州飓风作,海水涨,溺死人民。十三年五月乙丑,浔州飓风大作,坏官舍民居,屋瓦门扉皆飘扬七里之外。十四年七月甲子,潞州襄垣县大风拔木偃禾。二十一年正月癸酉,石州大风拔木,六畜皆鸣,人持枪矛,忽生火焰,抹之即无,摇之即有。二十四年,台州路黄岩州海溢,飓风拔木,禾尽偃。二十七年三月庚子,京师有大风,起自西北,飞砂扬砾,昏尘蔽天,逾时,风势八面俱至,终夜不止,如是者连日。自后,每日寅时风起,万窍争鸣,戌时方息,至五月癸未乃止。
至正三年六月,梧州青虫食稼。十年七月,同州虫食稼,郡守石亨祖祷于玄妙观,寒雨三日,虫尽死。十九年五月,济南章丘、邹平二县蝻,五谷不登。二十二年春,卫辉路螟。六月,莱州胶水县虸蚄生。七月,掖县虸蚄生,害稼。二十三年六月,宁海文登县虸蚄生。七月,莱州招远、莱阳二县及登州、宁海州虸蚄生。
至正九年三月,陈州杨家庄上牛生黄犊,火光满室,麻顶绿角,间生绿毛,不食乳,二日而死。十年秋,襄阳车城民家牛生犊,五足,前三后二。十六年春,汴梁祥符县牛生犊,双首,不及二日死。二十八年五月,东昌聊城县钱镇抚家牛生黄犊,六足,前二后四。
至元五年二月,信州雨土。至正三年三月至四月,忻州风霾尽晦。二十六年四月乙丑,奉元路黄雾四塞。
元统元年八月,巩昌、徽州山崩。九月庚申,秦州山崩。十月丙寅,凤州山崩。十一月丙申,巩昌成纪县地裂山崩。癸卯,安庆灊山县地震。辛亥,秦州地裂山崩。十二月,饶州德兴县,余干、乐平二州地震。二年五月,信州地震。八月辛未,京师地震。鸡鸣山崩,陷为池,方百里,人死者众。至元元年十一月壬寅,兴国路地震。十二月丙子,安庆路地震,所属宿松、太湖、灊山三县同时俱震。庐州、蕲州、黄州亦如之。是月,饶州亦地震。二年正月乙丑,宿松地震。五月壬申,秦州山崩。三年八月辛巳夜,京师地震。壬午,又大震,损太庙神主;西湖寺神御殿壁仆,祭器皆坏。顺州、龙庆州及怀来县皆以辛巳夜地震,坏官民房舍,伤人及畜牧。宣德府亦如之,遂改为顺宁云。四年春,保安州及瑞州路新昌州地震。六月,信州路灵山裂。七月己酉,保安州地大震。丙辰,巩昌府山崩。八月丙子,京师地震,日凡二三,至乙酉乃止。密州安丘县地震。六年六月己亥,秦州成纪县山崩地裂。至正元年二月,汴梁路地震。二年四月辛丑,冀宁路平晋县地震,声如雷鸣,裂地尺余,民居皆倾仆。七月,惠州雨水,罗浮山崩,凡二十七处,坏民居,塞田涧。十二月己酉,京师地震。三年二月,钧州新郑、密县地震。六月乙巳,秦州秦安县南坡崩裂,压死人畜。七月戊辰,巩昌山崩,人畜死者众。十二月,胶州及属邑高密地震。四年八月,莒州蒙阴县地震。十二月,东平路东阿、阳谷、平阴三县及汉阳地震。五年春,蓟州地震,所领四县及东平汶上县亦如之。十二月乙丑,镇江地震。六年二月,益都路益都、昌乐、寿光三县,濰州北海县、胶州即墨县地震。三月,高苑县地震,坏民居。六月,广州增城县罗浮山崩,水涌溢,溺死百余人。九月戊午,邵武地震。翌日,地中有声如鼓,夜复如之。七年二月,益都临淄、临朐,濰州之昌邑、胶州之高密、济南之棣州地震。三月,东平路东阿、阳谷、平阴三县地震,河水动摇。五月,临淄地又震,七日乃止。河东地坼泉涌,崩城陷屋,伤人民。十一月,镇江丹阳县地震。九年六月,台州地震。七月庚寅,泉州大风雨。永春县南象山崩,压死者甚众。十年,冀宁徐沟县地震。五月甲子,龙兴宁州大雨,山崩数十处。丙寅,瑞州上高县蒙山崩。十月乙酉,泉州安溪县侯山鸣。十一年四月,冀宁路汾、忻二州,文水、平晋、榆次、寿阳四县,晋宁辽州之榆社,怀庆河内、修武二县及孟州皆地震,声如雷霆,圮房屋,压死者甚众。八月丁丑,中兴路公安、松滋、枝江三县,峡、荆门二州地震。十二年二月丙戌,霍州灵石县地震。闰三月丁丑,陕西地震,庄浪、定西、静宁、会州尤甚,移山湮谷,陷没庐舍,有不见其迹者。会州公廨墙圮,得弩五百余张,长丈余,短者九尺,人莫能开挽。十月丙午,霍州赵城县霍山崩,涌石数里,前三日,山鸣如雷,禽兽惊散。十三年三月,庄浪、定西、静宁、会州地震。七月,汾州白彪山坼。十四年四月,汾州介休县地震,泉涌。七月,孝义县地震。十一月,宁国路地震,所领宁国、旌德二县亦如之。淮安路海州地震。十二月己酉,绍兴地震。十五年四月,宁国敬亭、麻姑、华阳诸山崩。六月丁丑,冀宁保德州地震。十六年春,蓟州地震,凡十日,所领四县亦如之。六月,雷州地大震。十七年十月,静江路东门地陷,城东石山崩。十二月丁酉,庆元路象山县鹅鼻山崩,有声如雷。十八年二月乙亥,冀宁临州地震。五月,益都地震。十九年正月甲午,庆元地震。二十年二月,延平顺昌县地震。二十二年三月,南雄路地震。二十三年十二月丁巳,台州地震。二十五年十月壬申,兴化路地震,有声如雷。二十六年三月,海州地震如雷,赣榆县吴山崩。六月,汾州介休县地震。绍兴山阴县卧龙山裂。七月辛亥,冀宁路徐沟县,石、忻、临三州,汾之孝义、平遥二县同日地震,有压死者。丙辰,泉州同安县大雷雨,三秀山崩。是月,河南府巩县大霖雨,地震山崩。十一月辛丑,华州蒲城县洛岸崩,壅水,绝流三日。十二月庚午,华州之蒲城县洛水和顺崖崩,其崖戴石,有岩穴可居,是日压死辟乱者七十余人。二十七年五月,山东地震。六月,沂州山石崩裂,有声如雷。七月丙戌,静江灵川县大藏山石崖崩。十月丙辰,福州雷雨,地震。十二月庚午,又震,有声如雷。二十八年六月,冀宁文水、徐沟二县,汾州孝义、介休二县,临州、保德州,隰之石楼县及陕西皆地震。十月辛巳,陕西地又震。
至元四年五月,彰德临彰县麦秀两岐,有三穗者。至正元年,延平顺昌县嘉禾生,一茎五穗。冀宁太原县有嘉禾,异亩同颖。三年八月,晋宁临汾县嘉禾生,有五穗至八穗者。十年,彰德路谷麦双穗。十六年,大同路秦城乡嘉禾生,一茎二穗五穗,有九穗者,有异茎而同穗者。二十六年五月,洛阳县康家庄有瑞麦,一茎四穗双穗三穗者甚众。
卷五十二 志第四
◎历一
夫明时治历,自黄帝、尧、舜与三代之盛王,莫不重之,其文备见于传记矣。虽去古既远,其法不详,然原其要,不过随时考验,以合于天而已。汉刘歆作《三统历》,始立积年日法,以为推步之准。后世因之,历唐而宋,其更元改法者,凡数十家,岂故相为乖异哉?盖天有不齐之运,而历为一定之法,所以既久而不能不差,既差则不可不改也。
元初承用金《大明历》,庚辰岁,太祖西征,五月望,月蚀不效;二月、五月朔,微月见于西南。中书令耶律楚材以《大明历》后天,乃损节气之分,减周天之秒,去交终之率,治月转之余,课两曜之后先,调五行之出没,以正《大明历》之失。且以中元庚午岁,国兵南伐,而天下略定,推上元庚午岁天正十一月壬戌朔,子正冬至,日月合璧,五星联珠,同会虚宿六度,以应太祖受命之符。又以西域、中原地里殊远,创为里差以增损之,虽东西万里,不复差忒。遂题其名曰《西征庚午元历》,表上之,然不果颁用。
至元四年,西域札马鲁丁撰进《万年历》,世祖稍颁行之。十三年,平宋,遂诏前中书左丞许衡、太子赞善王恂、都水少监郭守敬改治新历。衡等以为金虽改历,止以宋《纪元历》微加增益,实未尝测验于天,乃与南北日官陈鼎臣、邓元麟、毛鹏翼、刘巨渊、王素、岳铉、高敬等参考累代历法,复测候日月星辰消息运行之变,参别同异,酌取中数,以为历本。十七年冬至,历成,诏赐名曰《授时历》。十八年,颁行天下。二十年,诏太子谕德李谦为《历议》,发明新历顺天求合之微,考证前代人为附会之失,诚可以贻之永久,自古及今,其推验之精,盖未有出于此者也。今衡、恂、守敬等所撰《历经》及谦《历议》故存,皆可考据,是用具著于篇。惟《万年历》不复传,而《庚午元历》虽未尝颁用,其为书犹在,因附著于后,使来者有考焉。作《历志》。
授时历议上
验气
天道运行,如环无端,治历者必就阴消阳息之际,以为立法之始。阴阳消息之机,何从而见之?惟候其日晷进退,则其机将无所遁。候之之法,不过植表测景,以究其气至之始。智作能述,前代诸人为法略备,苟能精思密索,心与理会,则前人述作之外,未必无所增益。
旧法择地平衍,设水准绳墨,植表其中,以度其中晷。然表短促,尺寸之下所为分秒太、半、少之数,未易分别。表长,则分寸稍长,所不便者,景虚而淡,难得实景。前人欲就虚景之中考求真实,或设望筒,或置小表,或以木为规,皆取表端日光下彻圭面。今以铜为表,高三十六尺,端挟以二龙,举一横梁,下至圭面,共四十尺,是为八尺之表五。圭表刻为尺寸,旧寸一,今申而为五,厘毫差易分。别创为景符,以取实景。其制以铜叶,博二寸,长加博之二,中穿一窍,若针芥然,以方跂为趺,一端设为机轴,令可开阖,榰其一端,使其势斜倚,北高南下,往来迁就于虚景之中,窍达日光,仅如米许,隐然见横梁于其中。旧法以表端测晷,所得者日体上边之景,今以横梁取之,实得中景,不容有毫末之差。
地中八尺表景,冬至长一丈三尺有奇,夏至尺有五寸。今京师长表,冬至之景七丈九尺八寸有奇,在八尺表则一丈五尺九寸六分;夏至之景一丈一尺七寸有奇,在八尺表则二尺三寸四分。虽晷景长短所在不同,而其景长为冬至,景短为夏至,则一也。惟是气至时刻考求不易,盖至日气正,则一岁气节从而正矣。刘宋祖冲之尝取至前后二十三四日间晷景,折取其中,定为冬至,且以日差比课,推定时刻。宋皇祐间,周琮则取立冬、立春二日之景,以为去至既远,日差颇多,易为推考。《纪元》以后诸历,为法加详,大抵不出冲之之法。新历积日累月,实测中晷,自远日以及近日,取前后日率相埒者,参考同异,初非偏取一二日之景,以取数多者为定,实减《大明历》一十九刻二十分。仍以累岁实测中晷日差分寸,定拟二至时刻于后。
推至元十四年丁丑岁冬至
其年十一月十四日己亥,景长七丈九尺四寸八分五厘五毫;至二十一日丙午,景长七丈九尺五寸四分一厘;二十二日丁未,景长七丈九尺四寸五分五厘。以己亥、丁未二日之景相校,余三分五毫为晷差,进二位;以丙午、丁未二日之景相校,余八分六厘为法;除之,得三十五刻;用减相距日八百刻,余七百六十五刻;折取其中,加半日刻,共为四百三十二刻半;百约为日,得四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为时,得三时,满五十又作一时,共得四时;余以十二收之,得三刻;命初起距日己亥算外,得癸卯日辰初三刻为丁丑岁冬至。此取至前后四日景。
十一月初九日甲午,景七丈八尺六寸三分五厘五毫;至二十六日辛亥,景七丈八尺七寸九分三厘五毫;二十七日壬子,景七丈八尺五寸五分。以甲午、壬子景相减,复以辛亥、壬子景相减,准前法求之,亦得癸卯日辰初三刻。至二十八日癸丑,景七丈八尺三寸四厘五毫,用壬子、癸丑二日之景与甲午景,准前法求之,亦合。此取至前后八九日景。
十一月丙戌朔,景七丈五尺九寸八分六厘五毫;二日丁亥,景七丈六尺三寸七分七厘;至十二月初六日庚申,景七丈五尺八寸五分一厘。准前法求之,亦在辰初三刻。此取至前后一十七日景。
十月二十一日丙子,景七丈九寸七分一厘;至十二月十六日庚午,景七丈七寸六分;十七日辛未,景七丈一寸五分六厘五毫。准前法求之,亦得辰初三刻。此取至前后二十七日景。
六月初五日癸亥,景一丈三尺八分;距十五年五月癸未朔,景一丈三尺三分八厘五毫;初二日甲申,景一丈二尺九寸二分五毫。准前法求之,亦合。此取至前后一百六十日景。
推十五年戊寅岁夏至
五月十九日辛丑,景一丈一尺七分七厘五毫;距二十八日庚戌,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二十九日辛亥,景一丈一尺八寸五厘五毫。用辛丑、庚戌二日之景相减,余二厘五毫,进二位为实;复用庚戌、辛亥景相减,余二分五厘五毫为法;除之,得九刻,用减相距日九百刻,余八百九十一刻;半之,加半日刻,百约,得四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得十一时;余以十二收为刻,得三刻;命初起距日辛丑算外,得乙巳日亥正三刻夏至。此取至前后四日景。
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己巳,景七丈一尺三寸四分三厘;距十五年十一月初二日辛巳,景七丈七寸五分九厘五毫;初三日壬午,景七丈一尺四寸六厘。用己巳、壬午景相减,以辛巳、壬午景相减除之,亦合。此用至前后一百五十六日景。
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丙寅,景七丈二尺九寸七分二厘五毫;十三日丁卯,景七丈二尺四寸五分四厘五毫;十四日戊辰,景七丈一尺九寸九厘;距十五年十一月初四日癸未,景七丈一尺九寸五分七厘五毫;初五日甲申,景七丈二尺五寸五厘;初六日乙酉,景七丈三尺三分三厘五毫。前后互取,所得时刻皆合。此取至前后一百五十八九日景。
十四年十二月初七日辛酉,景七丈五尺四寸一分七厘;初八日壬戌,景七丈四尺九寸五分九厘五毫;初九日癸亥,景七丈四尺四寸八分六厘;距十五年十一月初九日戊子,景七丈四尺五寸二分五毫;初十日己丑,景七丈五尺三厘五毫;十一日庚寅,景七丈五尺四寸四分九厘五毫。以壬戌、己丑景相减为实,以辛酉、壬戌景相减为法,除之;或以壬戌、癸亥景相减,或以戊子、己丑景相减,若己丑、庚寅景相减,推前法求之,皆合。此取至前后一百六十三四日景。
推十五年戊寅岁冬至
其年十一月十九日戊戌,景七丈八尺三寸一分八厘五毫;距闰十一月初九日戊午,景七丈八尺三寸六分三厘五毫;初十日己未,景七丈八尺八分二厘五毫。用戊戌、戊午二日景相减,余四分五厘为晷差,进二位,以戊午、己未景相减,余二寸八分一厘为法,除之,得一十六刻,加相距日二千刻,半之,加半日刻,百约,得十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为时,满五十又进一时,共得七时;余以十二收为刻;命初起距日己亥算外,得戊申日未初三刻为戊寅岁冬至。此取至前后十日景。
十一月十二日辛卯,景七丈五尺八寸八分一厘五毫;十三日壬辰,景七丈六尺三寸一厘五毫;闰十一月十五日甲子,景七丈六尺三寸六分六厘五毫;十六日乙丑,景七丈五尺九寸五分三厘;十七日丙寅,景七丈五尺五寸四厘五毫。用壬辰、甲子景相减为实,以辛卯、壬辰景相减为法,除之,亦得戊申日未初三刻。或用甲子、乙丑景相减,推之,亦合。若用辛卯、乙丑景相减为实,用乙丑、丙寅景相减,除之,并同。此取至前后十六七日景。
十一月初八日丁亥,景七丈四尺三分七厘五毫;闰十一月二十日己巳,景七丈四尺一寸二分;二十一日庚午,景七丈三尺六寸一分四厘五毫。用丁亥、己巳景相减为实,以己巳、庚午景相减,除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二十一日景。
六月二十六日戊寅,景一丈四尺四寸五分二厘五毫;二十七日己卯,景一丈四尺六寸三分八厘;至十六年四月二日戊寅,景一丈四尺四寸八分一厘。以二戊寅景相减,用后戊寅、己卯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一百五十日景。
五月二十八日庚戌,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至十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乙巳,景一丈一尺八寸六分三厘;三十日丙午,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三厘。用庚戌、丙午景相减,以乙巳、丙午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百七十八日景。
推十六年己卯岁夏至
四月十九日乙未,景一丈二尺三寸六分九厘五毫;二十日丙申,景一丈二尺二寸九分三厘五毫;至五月十九日乙丑,景一丈二尺二寸六分四厘。以丙申、乙丑景相减,余二分九厘五毫为晷差,进二位;以乙未、丙申景相减,得七分六厘为法;除之,得三十八刻;加相距日二千九百刻,半之,加半日刻,百约,得十五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得二时;余以十二收之,得二刻;命初起距日丙申算外,得辛亥日寅正二刻为夏至。此取至前后十五日景。
三月二十一日戊辰,景一丈六尺三寸九分五毫;六月十六日壬辰,景一丈六尺九分九厘五毫;十七日癸巳,景一丈六尺三寸一分一厘。用戊辰、癸巳景相减,以壬辰、癸巳景相减,准前法推之,亦合。此取至前后四十二日景。
三月初二日己酉,景二丈一尺三寸五厘;至七月初七日壬子,景二丈一尺一寸九分五厘五毫;初八日癸丑,景二丈一尺四寸八分六厘五毫。用己酉、壬子景相减,以壬子、癸丑景相减,如前法推之,亦合。此取至前后六十一二日景。
三月戊申朔,景二丈一尺六寸一分一厘;至七月初八日癸丑,景二丈一尺四寸八分六厘五毫;初九日甲寅,景二丈一尺九寸一分五厘五毫。用戊申、癸丑景相减,以癸丑、甲寅景相减,准前法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六十二三日景。
二月十八日乙未,景二丈六尺三分四厘五毫;至七月二十一日丙寅,景二丈五尺八寸九分九厘;二十二日丁卯,景二丈六尺二寸五分九厘。用乙未、丙寅景相减,以丙寅、丁卯景相减,如前法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七十五六日景。
二月三日庚辰,景三丈二尺一寸九分五厘五毫;至八月初五日庚辰,景三丈一尺五寸九分六厘五毫;初六日辛巳,景三丈二尺二分六厘五毫。用前庚辰与辛巳景相减,以后庚辰、辛巳景相减,如前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九十日景。
正月十九日丁卯,景三丈八尺五寸一厘五毫;至八月十八日癸巳,景三丈七尺八寸二分三厘;十九日甲午,景三丈八尺三寸一分五毫。用丁卯、甲午景相减,以癸巳、甲午景相校,如前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一百三四日景。
推十六年己卯岁冬至
十月二十四日戊戌,景七丈六尺七寸四分;至十一月二十五日己巳,景七丈六尺五寸八分;二十六日庚午,景七丈六尺一寸四分二厘五毫。用戊戌、己巳景相减,余一寸六分为晷差,进二位;以己巳、庚午景相减,余四寸三分七厘五毫为法;除之,得三十六刻;以相减距日三千一百刻,余三千六十四刻;半之,加五十刻,百约,得一十五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约为时,满五十,又进一时,共得十时;余以十二收之为刻,得二刻;命初起距日戊戌算外,得癸丑日戌初二刻冬至。此取至前后十五六日景。
十月十八日壬辰,景七丈四尺五分二厘五毫;十九日癸巳,景七丈四尺五寸四分五厘;二十日甲午,景七丈五尺二分五厘;至十一月二十八日壬申,景七丈五尺三寸二分;二十九日癸酉,景七丈四尺八寸五分二厘五毫;十二月甲戌朔,景七丈四尺三寸六分五厘;初二日乙亥,景七丈三尺八寸七分一厘五毫。用甲午、癸酉景相减,癸巳、甲午景相减,如前推之,亦同。若以壬申、癸酉景相减为法,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十八九日景。
若用癸巳与甲戌景相减,以壬辰、癸巳景相减,推之,或癸巳、甲午景相减,推之,或用甲戌、癸酉景相减,推之,或甲戌、乙亥景相减,推之,或以壬辰、乙亥景相减,用壬辰、癸巳景相减,推之并同。此取至前后二十日景。
十月十六日庚寅,景七丈三尺一分五厘;十二月初三日丙子,景七丈三尺三寸二分;初四日丁丑,景七丈二尺八寸四分二厘五毫。用庚寅、丁丑景相减,以丙子、丁丑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二十三日景。
十月十四日戊子,景七丈一尺九寸二分二厘五毫;十五日己丑,景七丈二尺四寸六分九厘;十二月初五日戊寅,景七丈二尺二寸七分二厘五毫。用己丑、戊寅景相减,以戊子、己丑景相减,推之,或用己丑、庚寅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二十四日景。
十月初七日辛巳,景六丈七尺七寸四分五厘;初八日壬午,景六丈八尺三寸七分二厘五毫;初九日癸未,景六丈八尺九寸七分七厘五毫;十二月十二日乙酉,景六丈八尺一寸四分五厘。用壬午、乙酉景相减,以辛巳、壬午相减,推之,壬午、癸未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三十一二日景。
十月乙亥朔,景六丈三尺八寸七分;十二月十八日辛卯,景六丈四尺二寸九分七厘五毫;十九日壬辰,景六丈三尺六寸二分五厘。用乙亥、壬辰景相减,以辛卯、壬辰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三十八日景。
九月二十二日丙寅,景五丈七尺八寸二分五厘;十二月二十八日辛丑,景五丈七尺五寸八分;二十九日壬寅,景五丈六尺九寸一分五厘。用丙寅、辛丑景相减,以辛丑、壬寅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四十七八日景。
九月二十日甲子,景五丈六尺四寸九分二厘五毫;至十二月二十九日壬寅,景五丈六尺九寸一分五厘;至十七年正月癸卯朔,景五丈六尺二寸五分。用甲子、癸卯相减,壬寅、癸卯景相减,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后五十日景。
右以累年推测到冬夏二至时刻为准,定拟至元十八年辛巳岁前冬至,当在己未日夜半后六刻,即丑初一刻。
岁余岁差
周天之度,周岁之日,皆三百六十有五。全策之外,又有奇分,大率皆四分之一。自今岁冬至距来岁冬至,历三百六十五日,而日行一周,凡四周,历千四百六十,则余一日,析而四之,则四分之一也。然天之分常有余,岁之分常不足,其数有不能齐者,惟其所差至微,前人初未觉知。迨汉末刘洪,始觉冬至后天,谓岁周余分太强,乃作《乾象历》,减岁余分二千五百为二千四百六十二。至晋虞喜,宋何承天、祖冲之,谓岁当有差,因立岁差之法。其法损岁余,益天周,使岁余浸弱,天周浸强,强弱相减,因得日躔岁退之差。岁余、天周,二者实相为用,岁差由斯而立,日躔由斯而得,一或损益失当,讵能与天叶哉?
今自刘宋大明壬寅以来,凡测景验气得冬至时刻真数者有六,取相距积日时刻,以相距之年除之,各得其时所用岁余。复自大明壬寅距至元戊寅积日时刻,以相距之年除之,得每岁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分二十五秒,比《大明历》减去一十一秒,定为方今所用岁余。余七十五秒,用益所谓四分之一,共为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定为天周。余分强弱相减,余一分五十秒,用除全度,得六十六年有奇,日却一度,以六十六年除全度,适得一分五十秒,定为岁差。
复以《尧典》中星考之,其时冬至日在女、虚之交。及考之前史,汉元和二年,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晋太元九年,退在斗十七度;宋元嘉十年,在斗十四度末;梁大同十年,在斗十二度;隋开皇十八年,犹在斗十二度;唐开元十二年,在斗九度半;今退在箕十度。取其距今之年、距今之度较之,多者七十余年,少者不下五十年,辄差一度。宋庆元间,改《统天历》,取大衍岁差率八十二年及开元所距之差五十五年,折取其中,得六十七年,为日却行一度之差。施之今日,质诸天道,实为密近。
然古今历法,合于今必不能通于古,密于古必不能验于今。今《授时历》,以之考古,则增岁余而损岁差;以之推来,则增岁差而损岁余;上推春秋以来冬至,往往皆合;下求方来,可以永久而无弊;非止密于今日而已。仍以《大衍》等六历,考验春秋以来冬至疏密,凡四十九事,具列如后。
冬至刻
《大衍》 《宣明》 《纪元》 《天》 《大明》 《授时》
献公十五年戊寅岁,正月甲寅朔旦冬至。
丙辰(22) 乙卯(88) 丁巳(33) 乙卯(2) 丁巳(35)甲寅(99)
僖公五年丙寅岁,正月辛亥朔旦冬至。
辛亥(94) 辛亥(66) 壬子(74) 辛亥(27) 壬子(89)辛亥(14)
昭公二十年己卯岁,正月己丑朔旦冬至。
己丑(45) 己丑(2) 庚寅(25) 戊子(92) 庚寅(29)戊子(83)
宋元嘉十二年乙亥岁,十一月十五日戊辰景长。
戊辰(35) 戊辰(32) 戊辰(39) 戊辰(51) 戊辰(41)戊辰(47)
元嘉十三年丙子岁,十一月二十六日甲戌景长。
癸酉(59) 癸酉(57) 癸酉(63) 癸酉(75) 癸酉(65)癸酉(71)
元嘉十五年戊寅岁,十一月十八日甲申景长。
甲申(8) 甲申(6) 甲申(十2) 甲申(24) 甲申(14)甲申(19)
元嘉十六年己卯岁,十月二十九日己丑景长。
己丑(33) 己丑(3) 己丑(37) 己丑(48) 己丑(37)己丑(44)
元嘉十七年庚辰岁,十一月初十日甲午景长。
甲午(57) 甲午(55) 甲午(61) 甲午(72) 甲午(63)甲午(68)
元嘉十八年辛巳岁,十一月二十一日己亥景长。
己亥(82) 己亥(79) 己亥(85) 己亥(97) 己亥(87)己亥(93)
元嘉十九年壬午岁,十一月初三日乙巳景长。
乙巳(6) 乙巳(4) 乙巳(十) 乙巳(21) 乙巳(11)乙巳(17)
大明五年辛丑岁,十一月乙酉冬至。
甲申(7) 甲申(68) 甲申(73) 甲申(89) 甲申(74)甲申(79)
陈天嘉六年乙酉岁,十一月庚寅景长。
庚寅(12) 庚寅(13) 庚寅(5) 庚寅(24) 庚寅( 8)庚寅(17)
光大二年戊子岁,十一月乙巳景长。
乙巳(8) 乙巳(86) 乙巳(79) 乙巳(97) 乙巳(81)乙巳( 9)
太建四年壬辰岁,十一月二十九日丁卯景长。
丙寅(83) 丙寅(78) 丙寅(77) 丙寅(95) 丙寅(98)丙寅(87)
太建六年甲午岁,十一月二十日丁丑景长。
丁丑(32) 丁丑(33) 丁丑(25) 丁丑(43) 丁丑(27)丁丑(36)
太建九年丁酉岁,十一月二十三日壬辰景长。
癸巳(4) 癸巳(6) 壬辰(99) 癸巳(16) 癸巳(空)癸巳( 8)
太建十年戊戌岁,十一月五日戊戌景长。
戊戌(3) 戊戌(3) 戊戌(23) 戊戌(4) 戊戌(24)戊戌(33)
隋开皇四年甲辰岁,十一月十一日己巳景长。
己巳(77) 己巳(78) 己巳(69) 己巳(86) 己巳(71)己巳(86)
开皇五年乙巳岁,十一月二十二日乙亥景长。
乙亥(1) 乙亥(2) 甲戌(92) 乙亥(11) 甲戌(55)乙亥(10)
开皇六年丙午岁,十一月三日庚辰景长。
庚辰(25) 庚辰(26) 庚辰(18) 庚辰(34) 庚辰(19)庚辰(34)
开皇七年丁未岁,十一月十四日乙酉景长。
乙酉(5) 乙酉(51) 乙酉(42) 乙酉(59) 乙酉(44)乙酉(59)
开皇十一年辛亥岁,十一月二十八日丙午景长。
丙午(48) 丙午(49) 丙午(43) 丙午(57) 丙午(41)丙午(56)
开皇十四年甲寅岁,十一月辛酉朔旦冬至。
壬戌(21) 壬戌(22) 壬戌(13) 壬戌( 3) 壬戌(14)壬戌(29)
唐贞观十八年甲辰岁,十一月乙酉景长。
甲申(43) 甲申(45) 甲申(31) 甲申( 5) 甲申(32)甲申(44)
贞观二十三年己酉岁,十一月辛亥景长。
庚戌(65) 庚戌(68) 庚戌(53) 庚戌(72) 庚戌(54)庚戌(66)
龙朔二年壬戌岁,十一月四日己未至戊午景长。
戊午(83) 戊午(86) 戊午(69) 戊午(88) 戊午(71)戊午(82)
仪凤元年丙子岁,十一月壬申景长。
壬申(25) 壬申(28) 壬申(10) 壬申(28) 壬申(12)壬申(22)
永淳元年壬午岁,十一月癸卯景长。
癸卯(72) 癸卯(75) 癸卯(57) 癸卯(76) 癸卯(58)癸卯(68)
开元十年壬戌岁,十一月癸酉景长。
癸酉(49) 癸酉(54) 癸酉(31) 癸酉( 5) 癸酉(32)癸酉(46)
开元十一年癸亥岁,十一月戊寅景长。
戊寅(74) 戊寅(77) 戊寅(55) 戊寅(74) 戊寅(56)戊寅( 7)
开元十二年甲子岁,十一月癸未冬至。
癸未(98) 甲申(3) 癸未(8) 癸未(99) 癸未(81)癸未(95)
宋景德四年丁未岁,十一月戊辰日南至。
戊辰(15) 戊辰(26) 丁卯(74) 丁卯(82) 丁卯(74)丁卯( 8)
皇祐二年庚寅岁,十一月三十日癸丑景长。
癸丑(65) 癸丑(79) 癸丑(22) 癸丑(25) 癸丑(22)癸丑(23)
元丰六年癸亥岁,十一月丙午景长。
丙午(73) 丙午(85) 丙午(26) 丙午(27) 丙午(26)丙午(26)
元丰七年甲子岁,十一月辛亥景长。
辛亥(97) 壬子(10) 辛亥(5) 辛亥(51) 辛亥( 5)辛亥(51)
元祐三年戊辰岁,十一月壬申景长。
壬申(94) 癸酉(8) 壬申(48) 壬申(48) 壬申(48)壬申(48)
元祐四年己巳岁,十一月丁丑景长。
戊寅(19) 戊寅(32) 丁丑(72) 丁丑(72) 丁丑(72)丁丑(72)
元祐五年庚午岁,十一月壬午冬至。
癸未(44) 癸未(56) 壬午(96) 壬午(97) 壬午(96)壬午(96)
元祐七年壬申岁,十一月癸巳冬至。
癸巳(92) 甲午(5) 癸巳(45) 癸巳(45) 癸巳(45)癸巳(45)
元符元年戊寅岁,十一月甲子冬至。
乙丑(39) 乙丑(52) 甲子(91) 甲子(91) 甲子(91)甲子(91)
崇宁三年甲申岁,十一月丙申冬至。
丙申(86) 丙申(99) 丙申(37) 丙申(36) 丙申(37)丙申(37)
绍熙二年辛亥岁,十一月壬申冬至。
癸酉(12) 癸酉(27) 壬申(57) 壬申(47) 壬申(57)壬申(46)
庆元三年丁巳岁,十一月癸卯日南至。
甲辰(59) 甲辰(74) 甲辰( 3) 癸卯(92) 甲辰( 3)癸卯(92)
嘉泰三年癸亥岁,十一月甲戌日南至。
丙子(5) 丙子(21) 乙亥(49) 乙亥(37) 乙亥(49)乙亥(37)
嘉定五年壬申岁,十一月壬戌日南至。
癸亥(25) 癸亥(41) 壬戌(69) 壬戌(56) 壬戌(68)壬戌(56)
绍定三年庚寅岁,十一月丙申日南至。
丁酉(65) 丁酉(83) 丁酉( 7) 丙申(63) 丁酉( 7)丙申(92)
淳祐十年庚戌岁,十一月辛巳日南至。
壬午(94) 壬午(71) 辛巳(96) 辛巳(77) 辛巳(94)辛巳(78)
本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十一月己未夜半后六刻冬至。
己未(87) 庚申( 5) 己未(25) 己未( 4) 己未(24)己未( 6)
右自春秋献公以来,凡二千一百六十余年,用《大衍》、《宣明》、《纪元》、《统天》、《大明》、《授时》六历推算冬至,凡四十九事。《大衍历》合者三十二,不合者十七;《宣明历》合者二十六,不合者二十三;《纪元历》合者三十五,不合者十四;《统天历》合者三十八,不合者十一;《大明历》合者三十四,不合者十五;《授时历》合者三十九,不合者十事。
今按献公十五年戊寅岁正月甲寅朔旦冬至,《授时历》得甲寅,《统天历》得乙卯,后天一日;至僖公五年丙寅岁正月辛亥朔旦冬至,《授时》、《统天》皆得辛亥,与天合;下至昭公二十年己卯岁正月己丑朔旦冬至,《授时》、《统天》皆得戊子,并先一日,若曲变其法以从之,则献公、僖公皆不合矣。以此知《春秋》所书昭公冬至,乃日度失行之验。一也。《大衍历》考古冬至,谓刘宋元嘉十三年丙子岁十一月甲戌日南至,《大衍》与《皇极》、《麟德》三历皆得癸酉,各先一日,乃日度失行,非三历之差。今以《授时历》考之,亦得癸酉。二也。大明五年辛丑岁十一月乙酉冬至,诸历皆得甲申,殆亦日度之差。三也。陈太建四年壬辰岁十一月丁卯景长,《大衍》、《授时》皆得丙寅,是先一日;太建九年丁酉岁十一月壬辰景长,《大衍》、《授时》皆得癸巳,是后一日;一失之先,一失之后,若合于壬辰,则差于丁酉,合于丁酉,则差于壬辰,亦日度失行之验。五也。开皇十一年辛亥岁十一月丙午景长,《大衍》、《统天》、《授时》皆得丙午,与天合;至开皇十四年甲寅岁十一月辛酉冬至,而《大衍》、《统天》、《授时》皆得壬戌,若合于辛亥,则失于甲寅,合于甲寅,则失于辛亥,其开皇十四年甲寅岁冬至,亦日度失行。六也。唐贞观十八年甲辰岁十一月乙酉景长,诸历得甲申,贞观二十三年己酉岁十一月辛亥景长,诸历皆得庚戌,《大衍历议》以永淳、开元冬至推之,知前二冬至乃史官依时历以书,必非候景所得,所以不合,今以《授时历》考之亦然。八也。自前宋以来,测景验气者凡十七事,其景德丁未岁戊辰日南至,《统天》、《授时》皆得丁卯,是先一日;嘉泰癸亥岁甲戌日南至,《统天》、《授时》皆得乙亥,是后一日;一失之先,一失之后,若曲变其数以从景德,则其余十六事多后天,从嘉泰,则其余十六事多先天,亦日度失行之验。十也。
前十事皆《授时历》所不合,以此理推之,非不合矣,盖类其同则知其中,辨其异则知其变。今于冬至略其日度失行及史官依时历书之者凡十事,则《授时历》三十九事皆中,《统天历》与今历不合者仅有献公一事,《大衍历》推献公冬至后天二日,《大明》后天三日,《授时历》与天合。下推至元庚辰冬至,《大衍》后天八十一刻,《大明》后天一十九刻,《统天历》先天一刻,《授时历》与天合。以前代诸历校之,《授时》为密,庶几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云。
古今历参校疏密
《授时历》与古历相校,疏密自见,盖上能合于数百载之前,则下可行之永久,此前人定说。古称善治历者,若宋何承天,隋刘焯,唐傅仁均、僧一行之流,最为杰出。今以其历与至元庚辰冬至气应相校,未有不舛戾者,而以新历上推往古,无不吻合,则其疏密从可知已。
宋文帝元嘉十九年壬午岁十一月乙巳日十一刻冬至,距本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八百三十八年。其年十一月,气应己未六刻冬至,《元嘉历》推之,得辛酉,后《授时》二日,《授时》上考元嘉壬午岁冬至,得乙巳,与元嘉合。
隋大业三年丁卯岁十一月庚午日五十二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六百七十三年。《皇极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上考大业丁卯岁冬至,得庚午,与《皇极》合。
唐武德元年戊寅岁十一月戊辰日六十四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六百六十二年。《戊寅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历》上考武德戊寅岁,得戊辰冬至,与《戊寅历》合。
开元十五年丁卯岁十一月己亥日七十二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五百五十三年。《大衍历》推之,得己未冬至,后《授时》八十一刻;《授时历》上考开元丁卯岁,得己亥冬至,与《大衍历》合,先四刻。
长庆元年辛丑岁十一月壬子日七十六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四百五十九年。《宣明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历》上考长庆辛丑岁,得壬子冬至,与《宣明历》合。
宋太平兴国五年庚辰岁十一月丙午日六十三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三百年。《乾元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历》上考太平兴国庚辰岁,得丙午冬至,与《乾元》合。
咸平三年庚子岁十一月辛卯日五十三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二百八十年。《仪天历》推之,得庚申冬至,后《授时》一日;《授时》上考咸平庚子岁,得辛卯冬至,与《仪天》合。
崇宁四年乙酉岁十一月辛丑日六十二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一百七十五年。《纪元历》推之,得己未日冬至,后《授时》十九刻;《授时历》上考崇宁乙酉岁,得辛丑日冬至,与《纪元历》合,先二刻。
金大定十九年己亥岁十一月己巳日六十四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一百一年。《大明历》推之,得己未冬至,后《授时》一十九刻;《授时历》上考大定己亥岁,己巳冬至,与《大明历》合,先九刻。(《大明》冬至盖测验未密故也。)
庆元四年戊午岁十一月己酉日一十七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岁,计八十二年。《统天历》推之,得己未冬至,先《授时》一刻;《授时历》上考庆元戊午岁,得己酉日冬至,与《统天历》合。
周天列宿度
列宿著于天,为舍二十有八,为度三百六十五有奇。非日躔无以校其度,非列舍无以纪其度,周天之度,因二者以得之。天体浑圆,当二极南北之中,络以赤道,日月五星之行,常出入于比。天左旋,日月五星溯而右转,昔人历象日月星辰,谓此也。然列舍相距度数,历代所测不同,非微有动移,则前人所测或有未密。古用窥管,今新制浑仪,测用二线,所测度数分秒与前代不同者,今列于左。
(表略)
日躔
日之丽天,县象最著,大明一生,列宿俱熄。古人欲测躔度所在,必以昏旦夜半中星衡考其所距,从考其所当;然昏旦夜半时刻未易得真,时刻一差,则所距、所当,不容无舛。晋姜岌首以月食冲检,知日度所在;《纪元历》复以太白志其相距远近,于昏后明前验定星度,因得日躔。今用至元丁丑四月癸酉望月食既,推求得冬至日躔赤道箕宿十度,黄道九度有奇。仍自其年正月至己卯岁终,三年之间,日测太阴所离宿次及岁星、太白相距度,定验参考,共得一百三十四事,皆躔箕宿,适与月食所冲允合。以金赵知微所修《大明历法》推之,冬至犹躔斗初度三十六分六十四秒,比新测实差七十六分六十四秒。
日行盈缩
日月之行,有冬有夏,言日月行度,冬夏各不同也。人徒知日行一度,一岁一周天,曾不知盈缩损益,四序有不同者。北齐张子信积候合蚀加时,觉日行有入气差,然损益未得其正。赵道严复准晷景长短,定日行进退,更造盈缩以求亏食。至刘焯立躔度,与四序升降,虽损益不同,后代祖述用之。
夫阴阳往来,驯积而变,冬至日行一度强,出赤道二十四度弱,自此日轨渐北,积八十八日九十一分,当春分前三日,交在赤道,实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而适平。自后其盈日损,复行九十三日七十一分,当夏至之日,入赤道内二十四度弱,实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日行一度弱,向之盈分尽损而无余。自此日轨渐南,积九十三日七十一分,当秋分后三日,交在赤道,实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而复平。自后其缩日损,行八十八日九十一分,出赤道外二十四度弱,实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复当冬至,向之缩分尽损而无余。盈缩均有损益,初为益,末为损。自冬至以及春分,春分以及夏至,日躔自北陆转而西,西而南,于盈为益,益极而损,损至于无余而缩。自夏至以及秋分,秋分以及冬至,日躔自南陆转而东,东而北,于缩为益,益极而损,损至于无余而复盈。盈初缩末,俱八十八日九十一分而行一象;缩初盈末,俱九十三日七十一分而行一象;盈缩极差,皆二度四十分。由实测晷景而得,仍以算术推考,与所测允合。
月行迟疾
古历谓月平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汉耿寿昌以为日月行至牵牛、东井,日过度,月行十五度,至娄、角,始平行,赤道使然。贾逵以为今合朔、弦、望、月食加时,所以不中者,盖不知月行迟疾意。李梵、苏统皆以月行当有迟疾,不必在牵牛、东井、娄、角之间,乃由行道有远近出入所生。刘洪作《乾象历》,精思二十余年,始悟其理,列为差率,以囿进退损益之数。后之作历者,咸因之。至唐一行,考九道委蛇曲折之数,得月行疾徐之理。
先儒谓月与五星,皆近日而疾,远日而迟。历家立法,以入转一周之日,为迟疾二历,各立初末二限,初为益,末为损。在疾初迟末,其行度率过于平行;迟初疾末,率不及于平行。自入转初日行十四度半强,从是渐杀,历七日,适及平行度,谓之疾初限,其积度比平行余五度四十二分。自是其疾日损,又历七日,行十二度微强,向之益者尽损而无余,谓之疾末限。自是复行迟度,又历七日,适及平行度,谓之迟初限,其积度比平行不及五度四十二分。自此其迟日损,行度渐增,又历七日,复行十四度半强,向之益者亦损而无余,谓之迟末限。入转一周,实二十七日五十五刻四十六分,迟疾极差皆五度四十二分。旧历日为一限,皆用二十八限。今定验得转分进退时各不同,今分日为十二,共三百三十六限,半之为半周限,析而四之为象限。
白道交周
当二极南北之中,横络天体以纪宿度者,赤道也。出入赤道,为日行之轨者,黄道也。所谓白道,与黄道交贯,月行之所由也。古人随方立名,分为八行,与黄道而九,究而言之,其实一也。惟其随交迁徙,变动不居,故强以方色名之。
月道出入日道,两相交值,当朔则日为月所掩,当望则月为日所冲,故皆有食。然涉交有远近,食分有深浅,皆可以数推之。所谓交周者,月道出入日道一周之日也。日道距赤道之远,为度二十有四。月道出入日道,不逾六度;其距赤道也,远不过三十度,近不下十八度。出黄道外为阳,入黄道内为阴,阴阳一周,分为四象。月当黄道为正交,出黄道外六度为半交,复当黄道为中交,入黄道内六度为半交,是为四象。象别七日,各行九十一度,四象周历,是谓一交之终,以日计之,得二十七日二十一刻二十二分二十四秒。每一交,退天一度二百分度之九十三,凡二百四十九交,退天一周有奇,终而复始。正交在春正,半交出黄道外六度,在赤道内十八度。正交在秋正,半交出黄道外六度,在赤道外三十度。中交在春正,半交入黄道内六度,在赤道内三十度。中交在秋正,半交入黄道内六度,在赤道外十八度。月道与赤道正交,距春秋二正黄赤道正交宿度,东西不及十四度三分度之二。夏至在阴历内,冬至在阳历外,月道与赤道所差者多;夏至在阳历外,冬至在阴历内,月道与赤道所差者少。盖白道二交,有斜有直,阴阳二历,有内有外,直者密而狭,斜者疏而阔,其差亦从而异。今立象置法求之,差数多者不过三度五十分,少者不下一度三十分,是为月道与赤道多少之差。
昼夜刻
日出为昼,日入为夜,昼夜一周,共为百刻。以十二辰分之,每辰得八刻三分刻之一。无间南北,所在皆同。昼短则夜长,夜短则昼长,此自然之理也。春秋二分,日当赤道出入,昼夜正等,各五十刻。自春分以及夏至,日入赤道内,去极浸近,夜短而昼长。自秋分以及冬至,日出赤道外,去极浸远,昼短而夜长。以地中揆之,长不过六十刻,短不过四十刻。地中以南,夏至去日出入之所为远,其长有不及六十刻者;冬至去日出入之所为近,其短有不止四十刻者。地中以北,夏至去日出入之所为近,其长有不止六十刻者;冬至去日出入之所为远,其短有不及四十刻者。今京师冬至日出辰初二刻,日入申正二刻,故昼刻三十八,夜刻六十二;夏至日出寅正二刻,日入戌初二刻,故昼刻六十二,夜刻三十八。盖地有南北,极有高下,日出入有早晏,所以不同耳。今《授时历》昼夜刻,一以京师为正,其各所实测北极高下,具见《天文志》。
卷五十三 志第五
◎历二
○授时历议下
交食
历法疏密,验在交食,然推步之术难得其密,加时有早晚,食分有浅深,取其密合,不容偶然。推演加时,必本于躔离朓朒;考求食分,必本于距交远近;苟入气盈缩、入转迟疾未得其正,则合朔不失之先,必失之后。合朔失之先后,则亏食时刻,其能密乎?日月俱东行,而日迟月疾,月追及日,是为一会。交值之道,有阳历阴历;交会之期,有中前中后;加以地形南北东西之不同,人目高下邪直之各异,此食分多寡,理不得一者也。今合朔既正,则加时无早晚之差;气刻适中,则食分无强弱之失;推而上之,自《诗》、《书》、《春秋》及三国以来所载亏食,无不合焉者。合于既往,则行之悠久,自可无弊矣。
《诗》、《书》所载日食二事
《书·胤征》:“惟仲康肇位四海。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
今按《大衍历》作仲康即位之五年癸巳,距辛巳三千四百八年,九月庚戌朔,泛交二十六日五千四百二十一分入食限。
《诗·小雅·十月之交》,大夫刺幽王也。“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
今按梁太史令虞絪云:十月辛卯朔,在幽王六年乙丑朔。《大衍》亦以为然。以《授时历》推之,是岁十月辛卯朔,泛交十四日五千七百九分入食限。
《春秋》日食三十七事
隐公三年辛酉岁,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杜预云:“不书朔,史官失之。”《公羊》云:“日食或言朔或不言朔,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后,失之前者朔在前也,失之后者朔在后也。”《谷梁》云:“言日不言朔,食晦日也。”姜岌校《春秋》日食云:“是岁二月己亥朔,无己巳,似失一闰。
三月己巳朔,去交分入食限。”《大衍》与姜岌合。今《授时历》推之,是岁三月己巳朔,加时在昼,去交分二十六日六千六百三十一入食限。
桓公三年壬申岁,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姜岌以为是岁七月癸亥朔,无壬辰,亦失闰。其八月壬辰朔,去交分入食限。《大衍》与姜岌合。以今历推之,是岁八月壬辰朔,加时在昼,食六分一十四秒。
桓公十七年丙戌岁,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左氏》云:“不书日,史官失之。”《大衍》推得在十一月交分入食限,失闰也。以今历推之,是岁十一月加时在昼,交分二十六日八千五百六十入食限。
庄公十八年乙巳岁,春王三月,日有食之。
《谷梁》云:“不言日,不言朔,夜食也。”《大衍》推是岁五月朔,交分入食限,三月不应食。以今历推之,是岁三月朔,不入食限。五月壬子朔,加时在昼,交分入食限,盖误五为三。
庄公二十五年壬子岁,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大衍》推之,七月辛未朔,交分入食限。以今历推之,是岁七月辛未朔,加时在昼,交分二十七日四百八十九入食限,失闰也。
庄公二十六年癸丑岁,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岁十二月癸亥朔,加时在昼,交分十四日三千五百五十一入食限。
庄公三十年丁巳岁,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岁十月庚午朔,加时在昼,去交分十四日四千六百九十六入食限,失闰也。《大衍》同。
僖公十二年癸酉岁,春王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
姜氏云:“三月朔,交不应食,在误条;其五月庚午朔,去交分入食限。”《大衍》同。今历推之,是岁五月庚午朔,加时在昼,去交分二十六日五千一百九十二入食限,盖五误为三。
僖公十五年丙子岁,夏五月,日有食之。
《左氏》云:“不书朔与日,史官失之也。”《大衍》推四月癸丑朔,去交分入食限,差一闰。今历推之,是岁四月癸丑朔,去交分一日一千三百一十六入食限。
文公元年乙未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姜氏云:“二月甲午朔,无癸亥。三月癸亥朔,入食限。”《大衍》亦以为然。今历推之,是岁三月癸亥朔,加时在昼,去交分二十六日五千九百十七分入食限,失闰也。
文公十五年己酉岁,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岁六月辛丑朔,加时在昼,交分二十六日四千四百七十三分入食限。
宣公八年庚申岁,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
杜预以七月甲子晦食。姜氏云:“十月甲子朔,食。”《大衍》同。今历推之,是岁十月甲子朔,加时在昼,食九分八十一秒,盖十误为七。
宣公十年壬戌岁,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月丙辰朔,加时在昼,交分十四日九百六十八分入食限。
宣公十七年己巳岁,六月癸卯,日有食之。
姜氏云:“六月甲辰朔,不应食。”《大衍》云:“是年五月在交限,六月甲辰朔,交分已过食限,盖误。”今历推之,是岁五月乙亥朔,入食限。六月甲辰朔,泛交二日已过食限,《大衍》为是。
成公十六年丙戌岁,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岁六月丙寅朔,加时在昼,去交分二十六日九千八百三十五分入食限。
成公十七年丁亥岁,十有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姜氏云:“十二月戊子朔,无丁巳,似失闰。”《大衍》推十一月丁巳朔,交分入食限。今历推之,是岁十一月丁巳朔,加时在昼,交分十四日二千八百九十七分入食限,与《大衍》同。
襄公十四年壬寅岁,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岁二月乙未朔,加时在昼,交分十四日一千三百九十三分入食限也。
襄公十五年癸卯岁,秋八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姜氏云:“七月丁巳朔,食,失闰也。”《大衍》同。今历推之,是岁七月丁巳朔,加时在昼,去交分二十六日三千三百九十四分入食限。
襄公二十年戊申岁,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岁十月丙辰朔,加时在昼,交分十三日七千六百分入食限。
襄公二十一年己酉岁,秋七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月庚戌朔,加时在昼,交分十四日三千六百八十二分入食限。
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姜氏云:“比月而食,宜在误条。”《大衍》亦以为然。今历推之,十月已过交限,不应频食,姜说为是。
襄公二十三年辛亥岁,春王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月癸酉朔,加时在昼,交分二十六日五千七百三分入食限。
襄公二十四年壬子岁,秋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
今历推之,是月甲子朔,加时在昼,日食九分六秒。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汉志》:“董仲舒以为比食又既。”《大衍》云:“不应频食,在误条。”今历推之,立分不叶,不应食,《大衍》说是。
襄公二十七年乙卯岁,冬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姜氏云:“十一月乙亥朔,交分入限,应食。”《大衍》同。今历推之,是岁十一月乙亥朔,加时在昼,交分初日八百二十五分入食限。
昭公七年丙寅岁,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月甲辰朔,加时在昼,交分二十七日二百九十八分入食限。
昭公十五年甲戌岁,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大衍》推五月丁巳朔,食,失一闰。今历推之,是岁五月丁巳朔,加时在昼,交分十三日九千五百六十七分入食限。
昭公十七年丙子岁,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姜氏云:“六月乙巳朔,交分不叶,不应食,当误。”《大衍》云:“当在九月朔,六月不应食,姜氏是也。”今历推之,是岁九月甲戌朔,加时在昼,交分二十六日七千六百五十分入食限。
昭公二十一年庚辰岁,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月壬午朔,加时在昼,交分二十六日八千七百九十四分入食限。
昭公二十二年辛巳岁,冬十有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月癸酉朔,交分十四日一千八百入食限。杜预以长历推之,当为癸卯,非是。
昭公二十四年癸未岁,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月乙未朔,加时在昼,交分二十六日三千八百三十九分入食限。
昭公三十一年庚寅岁,十有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月辛亥朔,加时在昼,交分二十六日六千一百二十八分入食限。
定公五年丙申岁,春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三月辛卯朔,加时在昼,交分十四日三百三十四分入食限。
定公十二年癸卯岁,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岁十月丙寅朔,加时在昼,交分十四日二千六百二十二分入食限,盖失一闰。
定公十五年丙午岁,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月庚辰朔,加时在昼,交分十三日七千六百八十五分入食限。
哀公十四年庚申岁,夏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月庚申朔,加时在昼,交分二十六日九千二百一分入食限。
右《诗》、《书》所载日食二事,《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凡三十有七事,以《授时历》推之,惟襄公二十一年十月庚辰朔及二十四年八月癸巳朔不入食限,盖自有历以来,无比月而食之理。其三十五食,食皆在朔,《经》或不书日,不书朔,《公羊》、《谷梁》以为食晦,二者非;《左氏》以为史官失之者,得之。其间或差一日二日者,盖由古历疏阔,置闰失当之弊,姜岌、一行已有定说。孔子作书,但因时历以书,非大义所关,故不必致详也。
三国以来日食
蜀章武元年辛丑,六月戊辰晦,时加未。
《授时历》,食甚未五刻。
《大明历》,食甚未五刻。
右皆亲。二历推戊辰皆七月朔。
魏黄初三年壬寅,十一月庚申晦食,时加西南维。
《授时历》,食甚申二刻。
《大明历》,食甚申三刻。
右《授时》亲,《大明》次亲。二历推庚申皆十二月朔。
梁中大通五年癸丑,四月己未朔食,在丙。
《授时历》,亏初午四刻。
《大明历》,亏初午四刻。
右皆亲。
太清元年丁卯,正月己亥朔食,时加申。
《授时历》,食甚申一刻。
《大明历》,食甚申三刻。
右《授时》次亲,《大明》亲。
陈太建八年丙申,六月戊申朔食,于卯甲间。
《授时历》,食甚卯二刻。
《大明历》,食甚卯四刻。
右《授时》次亲,《大明》疏远。
唐永隆元年庚辰,十一月壬申朔食,巳四刻甚。
《授时历》,食甚巳七刻。
《大明历》,食甚巳五刻。
右《授时》疏,《大明》亲。
开耀元年辛巳,十月丙寅朔食,巳初甚。
《授时历》,食甚辰正三刻。
《大明历》,食甚辰正一刻。
右《授时》亲,《大明》疏。
嗣圣八年辛卯,四月壬寅朔食,卯二刻甚。
《授时历》,食甚寅八刻。
《大明历》,食甚卯初刻。
右皆次亲。
十七年庚子,五月己酉朔食,申初甚。
《授时历》,食甚申初二刻。
《大明历》,食甚申正初刻。
右《授时》次亲,《大明》疏远。
十九年壬寅,九月乙丑朔食,申三刻甚。
《授时历》,食甚申一刻。
《大明历》,食甚申四刻。
右《授时》次亲,《大明》亲。
景龙元年丁未,六月丁卯朔食,午正甚。
《授时历》,食甚午正二刻。
《大明历》,食甚未初初刻。
右《授时》次亲,《大明》疏远。
开元九年辛酉,九月乙巳朔食,午正后三刻甚。
《授时历》,食甚午正一刻。
《大明历》,食甚午正二刻。
右《授时》次亲,《大明》亲。
宋庆历六年丙戌,三月辛巳朔食,申正三刻复满。
《授时历》,复满申正三刻。
《大明历》,复满申正一刻。
右《授时》密合,《大明》次亲。
皇祐元年己丑,正月甲午朔食,午正甚。
《授时历》,食甚午初三刻。
《大明历》,食甚午正初刻。
右《授时》亲,《大明》密合。
五年癸巳岁,十月丙申朔食,未一刻甚。
《授时历》,食甚未三刻。
《大明历》,食甚未初刻。
右《授时》次亲,《大明》亲。
至和元年甲午,四月甲午朔食,申正一刻甚。
《授时历》,食甚申正一刻。
《大明历》,食甚申正二刻。
右《授时》密合,《大明》亲。
嘉祐四年己亥,正月丙申朔食,未三刻复满。
《授时历》,复满未初二刻。
《大明历》,复满未初二刻。
右皆亲。
六年辛丑,六月壬子朔食,未初亏初。
《授时历》,亏初未初刻。
《大明历》,亏初未一刻。
右《授时》亲,《大明》次亲。
治平三年丙午,九月壬子朔食,未二刻甚。
《授时历》,食甚未三刻。
《大明历》,食甚未四刻。
右《授时》亲,《大明》次亲。
熙宁二年己酉,七月乙丑朔食,辰三刻甚。
《授时历》,食甚辰五刻。
《大明历》,食甚辰四刻。
右《授时》次亲,《大明》亲。
元丰三年庚申,十一月己丑朔食,巳六刻甚。
《授时历》,食甚巳五刻。
《大明历》,食甚巳二刻。
右《授时》亲,《大明》疏远。
绍圣元年甲戌,三月壬申朔食,未六刻甚。
《授时历》,食甚未五刻。
《大明历》,食甚未五刻。
右皆亲。
大观元年丁亥,十一月壬子朔食,未二刻亏初,未八刻甚,申六刻复满。
《授时历》,亏初未三刻,食甚申初刻,复满申六刻。
《大明历》,亏初未初刻,食甚未七刻,复满申五刻。
右《授时历》亏初、食甚皆亲,复满密合;《大明》亏初次亲,食甚、复满皆亲。
绍兴三十二年壬午,正月戊辰朔食,申初亏初。
《授时历》,亏初申一刻。
《大明历》,亏初未七刻。
右皆亲。
淳熙十年癸卯,十一月壬戌朔食,巳正二刻甚。
《授时历》,食甚巳正二刻。
《大明历》,食甚巳正一刻。
右《授时》密合,《大明》亲。
庆元元年乙卯,三月丙戌朔食,午初二刻亏初。
《授时历》,亏初午初一刻。
《大明历》,亏初午初二刻。
右《授时》亏初亲,《大明》亏初密合。
嘉泰二年壬戌,五月甲辰朔食,午初一刻亏初。
《授时历》,亏初巳正三刻。
《大明历》,亏初午初三刻。
右皆亲。
嘉定九年丙子,二月甲申朔食,申正四刻甚。
《授时历》,食甚申正三刻。
《大明历》,食甚申正二刻。
右《授时》亲,《大明》次亲。
淳祐三年癸卯,三月丁丑朔食,巳初二刻甚。
《授时历》,食甚巳初一刻。
《大明历》,食甚巳初初刻。
右《授时》亲,《大明》次亲。
本朝中统元年庚申,三月戊辰朔食,申正二刻甚。
《授时历》,食甚申正一刻。
《大明历》,食甚申初三刻。
右《授时》亲,《大明》疏。
至元十四年丁丑,十月丙辰朔食,午正初刻亏初,未初一刻食甚,未正二刻复满。
《授时历》,亏初午正初刻,食甚未初一刻,复满未正一刻。
《大明历》,亏初午正三刻,食甚未正一刻,复满申初二刻。
右《授时》亏初、食甚皆密合,复满亲;《大明》亏初疏,食甚、复满皆疏远。
前代考古交食,同刻者为密合,相较一刻为亲,二刻为次亲,三刻为疏,四刻为疏远。今《授时》、《大明》校古日食,上自后汉章武元年,下讫本朝,计三十五事。密合者,《授时》七,《大明》二。亲者,《授时》十有七,《大明》十有六。次亲者,《授时》十,《大明》八。疏者,《授时》一,《大明》三。疏远者,《授时》无,《大明》六。
前代月食
宋元嘉十一年甲戌,七月丙子望食,四更二唱亏初,四更四唱食既。
《授时历》,亏初四更三点,食既在四更四点。
《大明历》,亏初在四更二点,食既在四更五点。
右《授时》亏初亲,食既密合;《大明》亏初密合,食既亲。
十三年丙子,十二月癸巳望食,一更三唱食既。
《授时历》,食既在一更三点。
《大明历》,食既在一更四点。
右《授时》密合,《大明》亲。
十四年丁丑,十一月丁亥望食,二更四唱亏初,三更一唱食既。
《授时历》,亏初在二更五点,食既在三更二点。
《大明历》,亏初在二更四点,食既在三更二点。
右《授时》亏初、食既皆亲;《大明》亏初密合,食既亲。
梁中大通二年庚戌,五月庚寅望月食,在子。
《授时历》,食甚在子正初刻。
《大明历》,食甚在子正初刻。
右皆密合。
大同九年癸亥,三月乙巳望食,三更三唱亏初。
《授时历》,亏初三更一点。
《大明历》,亏初三更三点。
右《授时》次亲,《大明》密合。
隋开皇十二年壬子,七月己未望食,一更三唱亏初。
《授时历》,亏初在一更四点。
《大明历》,亏初在一更五点。
右《授时》亲,《大明》次亲。
十五年乙卯,十一月庚午望食,一更四点亏初,二更三点食甚,三更一点复满。
《授时历》,亏初在一更三点,食甚在二更二点,复满在二更五点。
《大明历》,亏初在一更五点,食甚在二更三点,复满在二更五点。
右《授时》亏初、食甚、复满皆亲;《大明》亏初、复满皆亲,食甚密合。
十六年丙辰,十一月甲子望食,四更三筹复满。
《授时历》,复满在四更四点。
《大明历》,复满在四更五点。
右《授时》亲,《大明》次亲。
后汉天福十二年丁未,十二月乙未望食,四更四点亏初。
《授时历》,亏初四更五点。
《大明历》,亏初四更一点。
右《授时》亲,《大明》次亲。
宋皇祐四年壬辰,十一月丙辰望食,寅四刻亏初。
《授时历》,亏初在寅二刻。
《大明历》,亏初在寅一刻。
右《授时》次亲,《大明》疏。
嘉祐八年癸卯,十月癸未望食,卯七刻甚。
《授时历》,食甚在辰初刻。
《大明历》,食甚在辰初刻。
右皆亲。
熙宁二年己酉,闰十一月丁未望食,亥六刻亏初,子五刻食甚,丑四刻复满。
《授时历》,亏初在亥六刻,食甚在子五刻,复满在丑三刻。
《大明历》,亏初在子初刻,食甚在子六刻,复满在丑四刻。
右《授时》亏初、食甚密合,复满亲;《大明》亏初次亲,食甚亲,复满密合。
四年辛亥,十一月丙申望食,卯二刻亏初,卯六刻甚。
《授时历》,亏初在卯初刻,食甚在卯五刻。
《大明历》,亏初在卯四刻,食甚在卯七刻。
右亏初皆次亲,食甚皆亲。
六年癸丑,三月戊午望食,亥一刻亏初,亥六刻甚,子四刻复满。
《授时历》,亏初在戌七刻,食甚在亥五刻,复满在子三刻。
《大明历》,亏初在亥二刻,食甚在亥七刻,复满在子四刻。
右《授时》亏初次亲,食甚、复满皆亲;《大明》亏初、食甚皆亲,复满密合。
七年甲寅,九月己酉望食,四更五点亏初,五更三点食既。
《授时历》,亏初在四更五点,食既在五更三点。
《大明历》,亏初在四更三点,食既在五更二点。
右《授时》亏初、食既皆密合;《大明》亏初次亲,食既亲。
崇宁四年乙酉,十二月戊寅望食,酉三刻甚,戌初刻复满。
《授时历》,食甚在酉一刻,复满在酉七刻。
《大明历》,食甚在酉三刻,复满在戌二刻。
右《授时》食甚、复满皆次亲;《大明》食甚密合,复满次亲。
本朝至元七年庚午,三月乙卯望食,丑三刻亏初,寅初刻食甚,寅六刻复满。
《授时历》,亏初在丑二刻,食甚在寅初刻,复满在寅六刻。
《大明历》,亏初在丑四刻,食甚在寅一刻,复满在寅七刻。
右《授时》亏初亲,食甚、复满密合;《大明》亏初、食甚、复满皆亲。
九年壬申,七月辛未望食,丑初刻亏初,丑六刻食甚,寅三刻复满。
《授时历》,亏初在子七刻,食甚在丑四刻,复满在寅一刻。
《大明历》,亏初在丑二刻,食甚在丑六刻,复满在寅二刻。
右《授时》亏初亲,食甚、复满皆次亲;《大明》亏初次亲,食甚密合,复满亲。
十四年丁丑,四月癸酉望食,子六刻亏初,丑三刻食既,丑五刻甚,丑七刻生光,寅四刻复满。
《授时历》,亏初在子六刻,食既在丑四刻,食甚在丑五刻,生光丑六刻,复满寅四刻。
《大明历》,亏初在丑初刻,食既丑七刻,食甚在丑七刻,生光在丑八刻,复满寅六刻。
右《授时》亏初、食甚、复满皆密合,食既、生光皆亲;《大明》亏初、食甚、复满皆次亲,食既疏远,生光亲。
十六年己卯,二月癸酉望食,子五刻亏初,丑二刻甚,丑七刻复满。
《授时历》,亏初在子五刻,食甚在丑二刻,复满在丑七刻。
《大明历》,亏初在子七刻,食甚在丑三刻,复满在丑七刻。
右《授时》亏初、食甚、复满皆密合;《大明》亏初次亲,食甚亲,复满密合。
八月己丑望食,丑五刻亏初,寅初刻甚,寅四刻复满。
《授时历》,亏初在丑三刻,食甚在寅初刻,复满在寅四刻。
《大明历》,亏初在丑七刻,食甚在寅二刻,复满在寅四刻。
右《授时》亏初次亲,食甚、复满皆密合;《大明》亏初、食甚皆次亲,复满密合。
十七年庚辰,八月甲申望食,在昼,戌一刻复满。
《授时历》,复满在戌一刻。
《大明历》,复满在戌四刻。
右《授时》密合,《大明》疏。
已上四十五事,密合者,《授时》十有八,《大明》十有一;亲者,《授时》十有八,《大明》十有七;次亲者,《授时》九,《大明》十有四;疏者,《授时》无,《大明》二;疏远者,《授时》无,《大明》一。
定朔
日平行一度,月平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一昼夜之间,月先日十二度有奇,历二十九日五十三刻,复追及日,与之同度,是谓经朔。经朔云者,谓合朔大量不出此也。日有盈缩,月有迟疾,以盈缩迟疾之数损益之,始为定朔。
古人立法,简而未密,初用平朔,一大一小,故日食有在朔二,月食有在望前后者。汉张衡以月行迟疾,分为九道;宋何承天以日行盈缩,推定小余;故月有三大二小。隋刘孝孙、刘焯欲遵用其法,时议排抵,以为迂怪,卒不能行。唐傅仁均始采用之,至贞观十九年九月后,四月频大,复用平朔。讫麟德元年,始用李淳风《甲子元历》,定朔之法遂行。淳风又以晦月频见,故立进朔之法,谓朔日小余在日法四分之三已上者,虚进一日,后代皆循用之。然虞絪尝曰:“朔在会同,苟躔次既合,何疑于频大;日月相离,何拘于间小。”一行亦曰:“天事诚密,虽四大三小,庸何伤。”今但取辰集时刻所在之日以为定朔,朔虽小余在进限,亦不之进,甚矣,人之安于故习也。
初历法用平朔,止知一大一小,为法之不可易,初闻三大二小之说,皆不以为然。自有历以来,下讫麟德,而定朔始行,四大三小,理数自然,唐人弗克若天,而止用平朔。迨本朝至元,而常议方革。至如进朔之意,止欲避晦日月见,殊不思合朔在酉戌亥,距前日之卯十八九辰矣,若进一日,则晦不见月,此论诚然。苟合朔在辰申之间,法不当进,距前日之卯已逾十四五度,则月见于晦,庸得免乎?且月之隐见,本天道之自然,朔之进退,出入为之牵强,孰若废人用天,不复虚进,为得其实哉。至理所在,奚恤乎人言,可为知者道也。
不用积年日法
历法之作,所以步日月之躔离,候气朔之盈虚,不揆其端,无以测知天道,而与之吻合;然日月之行迟速不同,气朔之运参差不一,昔人立法,必推求往古生数之始,谓之演纪上元。当斯之际,日月五星同度,如合璧连珠然。惟其世代绵远,驯积其数至逾亿万,后人厌其布算繁多,互相推考,断截其数而增损日法,以为得改宪之术,此历代积年日法所以不能相同者也。然行之未远,浸复差失,盖天道自然,岂人为附会所能苟合哉?夫七政运行于天,进退自有常度,苟原始要终,候验周匝,则象数昭著,有不容隐者,又何必舍目前简易之法,而求亿万年宏阔之术哉?
今《授时历》以至元辛巳为元,所用之数,一本诸天,秒而分,分而刻,刻而日,皆以百为率,比之他历积年日法,推演附会,出于人为者,为得自然。
或曰:“昔人谓建历之本,必先立元,元正然后定日法,法定然后度周天以定分至,然则历之有积年日法尚矣。自黄帝以来,诸历转相祖述,殆七八十家,未闻舍此而能成者。今一切削去,无乃昧于本原,而考求未得其方欤?”是殆不然。晋杜预有云:“治历者,当顺天以求合,非为合以验天。”前代演积之法,不过为合验天耳。今以旧历颇疏,乃命厘正,法之不密,在所必更,奚暇踵故习哉。遂取汉以来诸历积年日法及行用年数,具列于后,仍附演积数法,以释或者之疑。
《三统历》(西汉太初元年丁丑邓平造,行一百八十八年,至东汉元和乙酉,后天七十八刻。)
积年,十一四万四千五百一十一。
日法,八十一。
《四分历》,(东汉元和二年乙酉编)造,行一百二十一年,至建安丙戌,后天七刻。)
积年,一万五百六十一。
日法,四。
《乾象历》(建安十一年丙戌刘洪造,行三十一年,魏景初丁巳,后天七刻。)
积年,八千四百五十二。
日法,一千四百五十七。
《景初历》(魏景初元年丁巳杨伟造,行二百六年,至宋元嘉癸未,先天五十刻。)
积年,五千八十九。
日法,四千五百五十九。
《元嘉历》(宋元嘉二十年癸未何承天造,行二十年,至大明七年癸卯,先天五十刻。)
积年,六千五百四十一。
日法,七百五十二。
《大明历》(宋大明七年癸卯宋祖冲之造,行五十八年,至魏正光辛丑,后天二十九刻。)
积年,五万二千七百五十七。
日法,三千九百三十九。
《正光历》(后魏正光二年辛丑李业兴造,行一十九年,至兴和庚申,先天十三刻。)
积年,一十六万八千五百九。
日法,七万四千九百五十二。
《兴和历》(兴和二年庚申李业兴造,行一十年,至齐天保庚午,先天九十九刻。)
积年,二十万四千七百三十七。
日法,二十万八千五百三十。
《天保历》(北齐天保元年庚午宋景业造,行一十七年,至周天和丙戌,后天一日八十七刻。)
积年,一十一万一千二百五十七。
日法,二万三千六百六十。
《天和历》(后周天和元年丙戌甄鸾造,行一十三年,至大象己亥,先天四十刻。)
积年,八十七万六千五百七。
日法,二万三千四百六十。
《大象历》(大象元年己亥马显造,行五年,至隋开皇甲辰,后天十刻。)
积年,四万二千二百五十五。
日法,一万二千九百九十二。
《开皇历》(隋开皇四年甲辰张宾造,行二十四年,至大业戊辰,后天七刻。)
积年,四百一十二万九千六百九十七。
日法,一十万二千九百六十。
《大业历》(大业四年戊辰张胄玄造,行一十一年,至唐武德己卯,后天七刻。)
积年,一百四十二万八千三百一十七。
日法,一千一百四十四。
《戊寅历》(唐武德二年己卯道士傅仁均造,行四十六年,至麟德乙丑,后天四十七刻。)
积年,一十六万五千三。
日法,一万三千六。
《麟德历》(麟德二年乙丑李淳风造,行六十三年,至开元戊辰,后天一十二刻。)
积年,二十七万四百九十七。
日法,一千三百四十。
《大衍历》(开元十六年戊辰僧一行造,行三十四年,至宝应壬寅,先天一十三刻。)
积年,九千六百九十六万二千二百九十七。
日法,三千四十。
《五纪历》(宝应元年壬寅郭献之造,行二十三年,至贞元乙丑,后天二十四刻。)
积年,二十七万四百九十七。
日法,一千三百四十。
《贞元历》(贞元元年乙丑徐承嗣造,行三十七年,至长庆壬寅,先天十五刻。)
积年,四十万三千三百九十七。
日法,一千九十五。
《宣明历》(长庆二年壬寅徐昂造,行七十一年,至景福癸丑,先天四刻。)
积年,七百七万五百九十七。
日法,八千四百。
《崇玄历》(景福二年癸丑边冈造,行十四年,后六十三年,至周显德丙辰,先天四刻。)
积年,五千三百九十四万七千六百九十七。
日法,一万三千五百。
《钦天历》(五代周显德三年丙辰王朴造,行五年,至宋建隆庚申,先天二刻。)
积年,七千二百六十九万八千七百七十七。
日法,七千二百。
《应天历》(宋建隆元年庚申王处讷造,行二十一年,至太平兴国辛巳,后天二刻。)
积年,四百八十二万五千八百七十七。
日法,一万单二。
《乾元历》(太平兴国六年辛巳吴昭素造,行二十年,至咸平辛丑,合。)
积年,三千五十四万四千二百七十七。
日法,二千九百四十。
《仪天历》(咸平四年辛丑史序造,行二十三年,至天圣甲子,合。)
积年,七十一万六千七百七十七。
日法,一万一百。
《崇天历》(天圣二年甲子宋行古造,行四十年,至治平甲辰,后天五十四刻。)
积年,九千七百五十五万六千五百九十七。
日法,一万五百九十。
《明天历》(治平元年甲辰周琮造,行一十年,至熙宁甲寅,合。)
积年,七十一万一千九百七十七。
日法,三万九千。
《奉元历》(熙宁七年甲寅卫朴造,行十八年,至元祐壬申,后天七刻。)
积年,八千三百一十八万五千二百七十七。
日法,二万三千七百。
《观天历》(元祐七年壬申皇居卿造,行一十一年,至崇宁癸未,先天六刻。)
积年,五百九十四万四千九百九十七。
日法,一万二千三十。
《占天历》(崇宁二年癸未姚舜辅造,行三年,至丙戌,后天四刻。)
积年,二千五百五十万一千九百三十七。
日法,二万八千八十。
《纪元历》(崇宁五年丙戌姚舜辅造,行二十一年,至金天会丁未,合。)
积年,二千八百六十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七。
日法,七千二百九十。
《大明历》(金天会五年丁未杨级造,行五十三年,至大定庚子,合。)
积年,三亿八千三百七十六万八千六百五十七。
日法,五千二百三十。
《重修大明历》(大定二十年庚子赵知微重修,行一百一年,至元朝至元辛巳,后天一十九刻。)
积年,八千八百六十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七。
日法,五千二百三十。
《统元历》(后宋绍兴五年乙卯陈得一造,行三十二年,至乾道丁亥,合。)
积年,九千四百二十五万一千七百三十七。
日法,六千九百三十。
《乾道历》(乾道三年丁亥刘孝荣造,行九年,至淳熙丙申,后天一刻。)
积年,九千一百六十四万五千九百三十七。
日法,三万。
《淳熙历》(淳熙三年丙申刘孝荣造,行一十五年,至绍熙辛亥,合。)
积年,五千二百四十二万二千七十七。
日法,五千六百四十。
《会元历》(绍熙二年辛亥刘孝荣造,行八年,至庆元己未,后天一十刻。)
积年,二千五百四十九万四千八百五十七。
日法,三万八千七百。
《统天历》(庆元五年己未杨忠辅造,行八年,至开禧丁卯,先天六刻。)
积年,三千九百一十七。
日法,一万二千。
《开禧历》(开禧三年丁卯鲍浣之造,行四十四年,至淳祐辛亥,后天七刻。)
积年,七百八十四万八千二百五十七。
日法,一万六千九百。
《淳祐历》(淳祐十年庚戌李德卿造,行一年,至壬子,合。)
积年,一亿二千二十六万七千六百七十七。
日法,三千五百三十。
《会天历》(宝祐元年癸丑谭玉造,行十八年,至咸淳辛未,后天一刻。)
积年,一千一百三十五万六千一百五十七。
日法,九千七百四十。
《成天历》(咸淳七年辛未陈鼎造,行四年,至至元辛巳,后天一刻。)
积年,七千一百七十五万八千一百五十七。
日法,七千四百二十。
此下不曾行用,见于典籍经进者二历。
《皇极历》(大业间刘焯造,阻难不行,至唐武德二年己卯,先天四十三刻。)
积年,一百万九千五百一十七。
日法,一千二百四十二。
《乙未历》(大定二十年庚子耶律履造,不曾行用,至辛巳,后天一十九刻。)
积年,四千四十五万三千一百二十六。
日法,二万六百九十。
《授时历》(元至元十八年辛巳为元。)
积年、日法不用。
实测到至元十八年辛巳岁。
气应,五十五日六百分。
闰应,二十日一千八百五十分。
经朔,三十四日八千七百五十分。
日法,二千一百九十,演纪上元己亥,距至元辛巳九千八百二十五万一千四百二十二算。
气应,五十五日六百二分。
闰应,二十日一千八百五十三分。
经朔,三十四日八千七百四十九分。
日法,八千二百七十,演纪上元甲子,距辛巳五百六十七万五百五十七算,日命甲子。
气应,五十五日五百三十三分。
闰应,二十日一千八百八分。
经朔,三十四日八千七百二十五分。
日法,六千五百七十,寅纪上元甲子,距辛巳三千九百七十五万二千五百三十七算。
气应,五十五日六百三十一分。
闰应,二十日一千九百一十九分。
经朔,三十四日八千七百一十二分。
卷五十四 志第六
◎历三
○授时历经上
步气朔第一
至元十八年岁次辛巳为元。(上考往古,下验将来,皆距立元为算。周岁消长,百年各一,其诸应等数,随时推测,不用为元。)
日周,一万。
岁实,三百六十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通余,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朔实,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分九十三秒。
通闰,十万八千七百五十三分八十四秒。
岁周,三百六十五日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朔策,二十九日五千三百五分九十三秒。
气策,十五日二千一百八十四分三十七秒半。
望策,十四日七千六百五十二分九十六秒半。
弦策,七日三千八百二十六分四十八秒少。
气应,五十五万六百分。
闰应,二十万一千八百五十分。
没限,七千八百一十五分六十二秒半。
气盈,二千一百八十四分三十七秒半。
朔虚,四千六百九十四分七秒。
旬周,六十万。
纪法,六十。
推天正冬至
置所求距算,以岁实(上推往古,每百年长一;下算将来,每百年消一。)乘之,为中积。加气应,为通积。满旬周,去之;不尽,以日周约之为日,不满为分。其日命甲子算外,即所求天正冬至日辰及分。(如上考者,以气应减中积,满旬周,去之;不尽,以减旬周。余同上。)
求次气
置天正冬至日分,以气策累加之,其日满纪法,去之,外命如前,各得次气日辰及分秒。
推天正经朔
置中积,加闰应,为闰积。满朔实,去之不尽,为闰余,以减通积,为朔积。满旬周,去之;不尽,以日周约之,为日,不满为分,即所求天正经朔日及分秒。(上考者,以闰应减中积,满朔实,去之不尽,以减朔实,为闰余。以日周约之为日,不满为分,以减冬至日及分,不及减者,加纪法减之,命如上。)
求弦望及次朔
置天正经朔日及分秒,以弦策累加之,其日满纪法,去之,各得弦望及次朔日及分秒。
推没日
置有没之气分秒,(如没限已上为有没之气。)以十五乘之,用减气策,余满气盈而一,为日,并恒气日,命为没日。
推灭日
置有灭之朔分秒,(在朔虚分已下为有灭之朔。)以三十乘之,满朔虚而一,为日,并经朔日,命为灭日。
步发敛第二
土王策,三日四百三十六分八十七秒半。
月闰,九千六十二分八十二秒。
辰法,一万。
半辰法,五千。
刻法,一千二百。
推五行用事
各以四立之节,为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王策减四季中气,各得其季土始用事日。
气候
正月
立春,正月节 东风解冻 蛰虫始振 鱼陟负冰
雨水,正月中 獭祭鱼 候雁北 草木萌动
二月
惊蛰,二月节 桃始华 仓鹒鸣 鹰化为鸠
春分,二月中 玄鸟至 雷乃发声 始电
三月
清明,三月节 桐始华 田鼠化为釐 虹始见
谷雨,三月中 萍始生 鸣鸠拂其羽 戴胜降于桑
四月
立夏,四月节 蝼蝈鸣 蚯蚓出 王瓜生
小满,四月中 苦莱秀 靡草死 麦秋至
五月
芒种,五月节 螳螂生 鵙始鸣 反舌无声
夏至,五月中 鹿角解 蜩始鸣 半夏生
六月
小暑,六月节 温风至 蟋蟀居壁 鹰始挚
大暑,六月中 腐草为萤 土润溽暑 大雨时行
七月
立秋,七月节 凉风至 白露降 寒蝉鸣
处暑,七月中 鹰乃祭鸟 天地始肃 禾乃登
八月
白露,八月节 鸿雁来 玄鸟归 群鸟养羞
秋分,八月中 雷始收声 蛰虫坏户 水始涸
九月
寒露,九月节 鸿雁来宾 雀入大水为蛤 菊有黄华
霜降,九月中 豺乃祭兽 草木黄落 蛰虫咸俯
十月
立冬,十月节 水始冰 地始冻 雉入大水为蜃
小雪,十月中 虹藏不见 天气上升,地气下降 闭塞而成冬
十一月
大雪,十一月节 鹖鴠不鸣 虎始交 荔挺出
冬至,十一月中 蚯蚓结 麋角解 水泉动
十二月
小寒,十二月节 雁北乡 鹊始巢 雉雊
大寒,十二月中 鸡乳 征鸟厉疾 水泽腹坚
推中气去经朔
置天正闰余,以日周约之,为日,命之,得冬至去经朔。以月闰累加之,各得中气去经朔日算。(满朔策,去之,乃全置闰,然俟定朔无中气者裁之。)
推发敛加时
置所求分秒,以十二乘之,满辰法而一,为辰数;余以刻法收之,为刻;命子正算外,即所在辰刻。(如满半辰法,通作一辰,命起子初。)
步日躔第三
周天分,三百六十五万二千五百七十五分。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
半周天,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七秒半。
象限,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四十三秒太。
岁差,一分五十秒。
周应,三百一十五万一千七十五分。
半岁周,一百八十二日六千二百一十二分半。
盈初缩末限,八十八日九千九十二分少。
缩初盈末限,九十三日七千一百二十分少。
推天正经朔弦望入盈缩历
置半岁周,以闰余日及分减之,即得天正经朔入缩历。(冬至后盈,夏至后缩。)以弦策累加之,各得弦望及次朔入盈缩历日及分秒。(满半岁周去之,即交盈缩。)
求盈缩差
视入历盈者,在盈初缩末限已下,为初限,已上,反减半岁周,余为末限;缩者,在缩初盈末限已下,为初限,已上,反减半岁周,余为末限。其盈初缩末者,置立差三十一,以初末限乘之,加平差二万四千六百,又以初末限乘之,用减定差五百一十三万三千二百,余再以初末限乘之,满亿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缩初盈末者,置立差二十七,以初末限乘之,加平差二万二千一百,又以初末限乘之,用减定差四百八十七万六百,余再以初末限乘之,满亿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所求盈缩差。
又术:置入限分,以其日盈缩分乘之,万约为分,以加其下盈缩积,万约为度,不满为分秒,亦得所求盈缩差。
赤道宿度
角十二一十 亢九二十 氐十六三十 房五六十
心六五十 尾十九一十 箕十四十
右东方七宿,七十九度二十分。
斗二十五二十 牛七二十 女十一三十五 虚八九十五太
危十五四十 室十七一十 壁八六十
右北方七宿,九十三度八十分太。
奎十六六十 娄十一八十 胃十五六十 昴十一三十
毕十七四十 觜初五 参十一一十
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八十五分。
井三十三三十 鬼二二十 柳十三三十 星六三十
张十七二十五 翼十八七十五 轸十七三十
右南方七宿,一百八度四十分。
右赤道宿次,并依新制浑仪测定,用为常数,校天为密。若考往古,即用当时宿度为准。
推冬至赤道日度
置中积,以加周应为通积,满周天分,(上推往古,每百年消一;下算将来,每百年长一。)去之,不尽,以日周约之为度,不满,退约为分秒。命起赤道虚宿六度外,去之,至不满宿,即所求天正冬至加时日躔赤道宿度及分秒。(上考者,以周应减中积,满周天,去之;不尽,以减周天,余以日周约之为度;余同上。如当时有宿度者,止依当时宿度命之。)
求四正赤道日度
置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累加象限,满赤道宿次,去之,各得春夏秋正日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四正赤道宿积度
置四正赤道宿全度,以四正赤道日度及分减之,余为距后度;以赤道宿度累加之,各得四正后赤道宿积度及分。
黄赤道率
(表略)
推黄道宿度
置四正后赤道宿积度,以其赤道积度减之,余以黄道率乘之,如赤道率而一;所得,以加黄道积度,为二十八宿黄道积度;以前宿黄道积度减之,为其宿黄道度及分。(其秒就近为分。)
黄道宿度
角十二八十七 亢九五十六 氐十六四十 房五四十八
心六二十七 尾十七九十五 箕九五十九
右东方七宿,七十八度一十二分。
斗二十三四十七 牛六九十 女十一十二 虚九分空太
危十五九十五 室十八三十二 壁九三十四
右北方七宿,九十四度一十分太。
奎十七八十七 娄十二三十六 胃十五八十一 昴十一0八
毕十六五十 觜初零五 参十二十八
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九十五分。
井三十一0三 鬼二一十一 柳十三 星六三十一
张十七七十九 翼二十零九 轸十八七十五
右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八分。
右黄道宿度,依今历所测赤道准冬至岁差所在算定,以凭推步。若上下考验,据岁差每移一度,依术推变,各得当时宿度。
推冬至加时黄道日度
置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以其赤道积度减之,余以黄道率乘之,如赤道率而一;所得,以加黄道积度,即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四正加时黄道日度
置所求年冬至日躔黄赤道差,与次年黄赤道差相减,余四而一,所得,加象限,为四正定象度。置冬至加时黄道日度,以四正定象度累加之,满黄道宿次,去之,各得四正定气加时黄道度及分。
求四正晨前夜半日度
置四正恒气日及分秒,(冬夏二至,盈缩之端,以恒为定。)以盈缩差命为日分,盈减缩加之,即为四正定气日及分。置日下分,以其日行度乘之,如日周而一;所得,以减四正加时黄道日度,各得四正定气晨前夜半日度及分秒。
求四正后每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
以四正定气日距后正定气日为相距日,以四正定气晨前夜半日度距后正定气晨前夜半日度为相距度,累计相距日之行定度,与相距度相减;余如相距日而一,为日差;(相距度多为加,相距度少为减。)以加减四正每日行度率,为每日行定度;累加四正晨前夜半黄道日度,满宿次,去之,为每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日度
置其日行定度,半之,以加其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得午中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积度
以二至加时黄道日度距所求日午中黄道日度,为二至后黄道积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置所求日午中黄道积度,满象限,去之,余为分后;内减黄道积度,以赤道率乘之,如黄道率而一;所得,以加赤道积度及所去象限,为所求赤道积度及分秒;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及分秒。
黄道十二次宿度
危,十二度六十四分九十一秒。 入娵訾之次,辰在亥。
奎,一度七十三分六十三秒。 入降娄之次,辰在戌。
胃,三度七十四分五十六秒。 入大梁之次,辰在酉。
毕,六度八十八分五秒。 入实沈之次,辰在申。
井,八度三十四分九十四秒。 入鹑首之次,辰在未。
柳,三度八十六分八十秒。 入鹑火之次,辰在午。
张,十五度二十六分六秒。 入鹑尾之次,辰在巳。
轸,十度七分九十七秒。 入寿星之次,辰在辰。
氐,一度一十四分五十二秒。 入大火之次,辰在卯。
尾,三度一分一十五秒。 入析木之次,辰在寅。
斗,三度七十六分八十五秒。 入星纪之次,辰在丑。
女,二度六分三十八秒。 入玄枵之次,辰在子。
求入十二次时刻
各置入次宿度及分秒,以其日晨前夜半日度减之,余以日周乘之,为实;以其日行定度为法;实如法而一,所得,依发敛加时求之,即入次时刻。
步月离第四
转终分,二十七万五千五百四十六分。
转终,二十七日五千五百四十六分。
转中,十三日七千七百七十三分。
初限,八十四。
中限,一百六十八。
周限,三百三十六。
月平行,十三度三十六分八十七秒半。
转差,一日九千七百五十九分九十三秒。
弦策,七日三千八百二十六分四十八秒少。
上弦,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四十三秒太。
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七秒半。
下弦,二百七十三度九十四分三十一秒少。
转应,一十三万一千九百四分。
推天正经朔入转
置中积,加转应,减闰余,满转终分,去之,不尽,以日周约之为日,不满为分,即天正经朔入转日及分。(上考者,中积内加所求闰余,减转应,满转终,去之,不尽,以减转终,余同上。)
求弦望及次朔入转
置天正经朔入转日及分,以弦策累加之,满转终,去之,即弦望及次朔入转日及分秒。如径求次朔,以转差加之。
求经朔弦望入迟疾历
各视入转日及分秒,在转中已下,为疾历;已上,减去转中,为迟历。
迟疾转定及积度
(表略)
求迟疾差
置迟疾历日及分,以十二限二十分乘之,在初限已下为初限,已上覆减中限,余为末限。置立差三百二十五,以初末限乘之,加平差二万八千一百,又以初末限乘之,用减定差一千一百一十一万,余再以初末限乘之,满亿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迟疾差。
又术:置迟疾历日及分,以迟疾历日率减之,余以其下损益分乘之,如八百二十而一,益加损减其下迟疾度,亦为所求迟疾差。
求朔弦望定日
以经朔弦望盈缩差与迟疾差,同名相从,异名相消,(盈迟缩疾为同名,盈疾缩迟为异名。)以八百二十乘之,以所入迟疾限下行度除之,即为加减差,(盈迟为加,缩疾为减。)以加减经朔弦望日及分,即定朔弦望日及分。若定弦望分在日出分已下者,退一日,其日命甲子算外,各得定朔弦望日辰。定朔干名与后朔干同者,其月大;不同者,其月小;内无中气者,为闰月。
推定朔弦望加时日月宿度
置经朔弦望入盈缩历日及分,以加减差加减之,为定朔弦望入历,在盈,便为中积,在缩,加半岁周,为中积;命日为度,以盈缩差盈加缩减之,为加时定积度;以冬至加时日躔黄道宿度加而命之,各得定朔弦望加时日度。
凡合朔加时,日月同度,便为定朔加时月度,其弦望各以弦望度加定积,为定弦望月行定积度,依上加而命之,各得定弦望加时黄道月度。
推定朔弦望加时赤道月度
各置定朔弦望加时黄道月行定积度,满象限,去之,以其黄道积度减之,余以赤道率乘之,如黄道率而一,用加其下赤道积度及所去象限,各为赤道加时定积度;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各为定朔弦望加时赤道月度及分秒。(象限已下及半周,去之,为至后;满象限及三象,去之,为分后。)
推朔后平交入转迟疾历
置交终日及分,内减经朔入交日及分,为朔后平交日;以加经朔入转,为朔后平交入转;在转中已下,为疾历;已上,去之,为迟历。
求正交日辰
置经朔,加朔后平交日,以迟疾历依前求到迟疾差,迟加疾减之,为正交日及分,其日命甲子算外,即正交日辰。
推正交加时黄道月度
置朔后平交日,以月平行度乘之,为距后度;以加经朔中积,为冬至距正交定积度;以冬至日躔黄道宿度加而命之,为正交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
求正交在二至后初末限
置冬至距正交积度及分,在半岁周已下,为冬至后;已上,去之,为夏至后。其二至后,在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减去半岁周,为末限。
求定差距差定限度
置初末限度,以十四度六十六分乘之,如象限而一,为定差;反减十四度六十六分,余为距差。以二十四乘定差,如十四度六十六分而一;所得,交在冬至后名减,夏至后名加,皆加减九十八度,为定限度及分秒。
求四正赤道宿度
置冬至加时赤道度,命为冬至正度;以象限累加之,各得春分、夏至、秋分正积度;各命赤道宿次去之,为四正赤道宿度及分秒。
求月离赤道正交宿度
以距差加减春秋二正赤道宿度,为月离赤道正交宿度及分秒。冬至后,初限加,末限减,视春正;夏至后,初限减,末限加,视秋正。
求正交后赤道积度入初末限
各置春秋二正赤道所当宿全度及分,以月离赤道正交宿度及分减之,余为正交后积度;以赤道宿次累加之,满象限去之,为半交后;又去之,为中交后;再去之,为半交后;视各交积度在半象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象限,余为末限。
求月离赤道正交后半交白道)旧名九道出入赤道内外度及定差
置各交定差度及分,以二十五乘之,如六十一而一;所得,视月离黄道正交在冬至后宿度为减,夏至后宿度为加,皆加减二十三度九十分,为月离赤道后半交白道出入赤道内外度及分;以周天六之一,六十度八十七分六十二秒半,除之,为定差。)月离赤道正交后为外,中交后为内。
求月离出入赤道内外白道去极度
置每日月离赤道交后初末限,用减象限,余为白道积;用其积度减之,余以其差率乘之;所得,百约之,以加其下积差,为每日积差;用减周天六之一,余以定差乘之,为每日月离赤道内外度;内减外加象限,为每日月离白道去极度及分秒。
求每交月离白道积度及宿次
置定限度,与初末限相减相乘,退位为分,为定差;正(交、中交后为加,半交后为减。)以差加减正交后赤道积度,为月离白道定积度;以前宿白道定积度减之,各得月离白道宿次及分。
推定朔弦望加时月离白道宿度
各以月离赤道正交宿度距所求定朔弦望加时月离赤道宿度,为正交后积度;满象限,去之,为半交后;又去之,为中交后;再去之,为半交后;视交后积度在半象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象限,为末限;以初末限与定限度相减相乘,退位为分,分满百为度,为定差;)正交中交后为加,半交后为减。以差加减月离赤道正交后积度,为定积度,以正交宿度加之,以其所当月离白道宿次去之,各得定朔弦望加时月离白道宿度及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时及夜半晨昏入转
置经朔弦望入转日及分,以定朔弦望加减差加减之,为定朔弦望加时入转;以定朔弦望日下分减之,为夜半入转;以晨分加之,为晨转;昏分加之,为昏转。
求夜半月度
置定朔弦望日下分,以其入转日转定度乘之,万约为加时转度,以减加时定积度,余为夜半定积度;依前加而命之,各得夜半月离宿度及分秒。
求晨昏月度
置其日晨昏分,以夜半入转日转定度乘之,万约为晨昏转度;各加夜半定积度,为晨昏定积度;加命如前,各得晨昏月离宿度及分秒。
求每日晨昏月离白道宿次
累计相距日数转定度,为转积度;与定朔弦望晨昏宿次前后相距度相减,余以相距日数除之,为日差;)距度多为加,距度少为减。以加减每日转定度,为行定度;以累加定朔弦望晨昏月度,加命如前,即每日晨昏月离白道宿次。朔后用晨,望后用昏,朔望晨昏俱用。
卷五十五 志第七
◎历四
○授时历经下
步中星第五
大都北极,出地四十度太强。
冬至,去极一百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七十三秒。
夏至,去极六十七度四十一分一十三秒。
冬至昼,夏至夜,三千八百一十五分九十二秒。
夏至昼,冬至夜,六千一百八十四分八秒。
昏明,二百五十分。
黄道出入赤道内外去极度及半昼夜分
(表略)
求每日黄道出入赤道内外去极度
置所求日晨前夜半黄道积度,满半岁周,去之,在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复减半岁周,余为入末限;满积度,去之,余以其段内外差乘之,百约之,所得,用减内外度,为出入赤道内外度;内减外加象限,即所求去极度及分秒。
求每日半昼夜及日出入晨昏分
置所求入初末限,满积度,去之,余以昼夜差乘之,百约之,所得,加减其段半昼夜分,为所求日半昼夜分;)前多后少为减,前少后多为加。以半夜分便为日出分,用减日周,余为日入分;以昏明分减日出分,余为晨分;加日入分,为昏分。
求昼夜刻及日出入辰刻
置半夜分,倍之,百约,为夜刻;以减百刻,余为昼刻;以日出入分依发敛求之,即得所求辰刻。
求更点率
置晨分,倍之,五约,为更率;又五约更率,为点率。
求更点所在辰刻
置所求更点数,以更点率乘之,加其日昏分,依发敛求之,即得所求辰刻。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日周,以其日晨分减之,余为距中分;以三百六十六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乘之,如日周而一,所得,为距中度;用减一百八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七秒半,倍之,五除,为更差度及分。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临宿次,命为初更中星;以更差度累加之,满赤道宿次去之,为逐更及晓中星宿度及分秒。其九服所在昼夜刻分及中星诸率,并准随处北极出地度数推之。(已上诸率,与晷漏所推自相符契。)
求九服所在漏刻
各于所在以仪测验,或下水漏,以定其处冬至或夏至夜刻,与五十刻相减,余为至差刻。置所求日黄道,去赤道内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进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所得内减外加五十刻,即所求夜刻;以减百刻,余为昼刻。(其日出入辰刻及更点等率,依术求之。)
步交会第六
交终分,二十七万二千一百二十二分二十四秒。
交终,二十七日二千一百二十二分二十四秒。
交中,十三日六千六十一分一十二秒。
交差,二日三千一百八十三分六十九秒。
交望,十四日七千六百五十二分九十六秒半。
交应,二十六万一百八十七分八十六秒。
交终,三百六十三度七十九分三十四秒。
交中,一百八十一度八十九分六十七秒。
正交,三百五十七度六十四分。
中交,一百八十八度五分。
日食阳历限,六度。 定法,六十。
阴历限,八度。 定法,八十。
月食限,十三度五分。 定法,八十七。
推天正经朔入交
置中积,加交应,减闰余,满交终分,去之;不尽,以日周约之为日,不满为分秒,即天正经朔入交泛日及分秒。)上考者,中积内加所求闰余,减交应,满交终去之,不尽,以减交终,余如上。
求次朔望入交
置天正经朔入交泛日及分秒,以交望累加之,满交终日,去之,即为次朔望入交泛日及分秒。
求定朔望及每日夜半入交
各置入交泛日及分秒,减去经朔望小余,即为定朔望夜半入交。若定日有增损者,亦如之。否则因经为定,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余皆加七千八百七十七分七十六秒,即次朔夜半入交;累加一日,满交终日,去之,即每日夜半入交泛日及分秒。
求定朔望加时入交
置经朔望入交泛日及分秒,以定朔望加减差加减之,即定朔望加时入交日及分秒。
求交常交定度
置经朔望入交泛日及分秒,以月平行度乘之,为交常度;以盈缩差盈加缩减之,为交定度。
求日月食甚定分
日食:视定朔分在半日周已下,去减半周,为中前;已上,减去半周,为中后;与半周相减、相乘,退二位,如九十六而一,为时差;中前以减,中后以加,皆加减定朔分,为食甚定分;以中前后分各加时差,为距午定分。
月食:视定望分在日周四分之一已下,为卯前;已上,覆减半周,为卯后;在四分之三已下,减去半周,为酉前;已上,覆减日周,为酉后。以卯酉前后分自乘,退二位,如四百七十八而一,为时差;子前以减,子后以加,皆加减定望分,为食甚定分;各依发敛求之,即食甚辰刻。
求日月食甚入盈缩历及日行定度
置经朔望入盈缩历日及分,以食甚日及定分加之,以经朔望日及分减之,即为食甚入盈缩历;依日躔术求盈缩差,盈加缩减之,为食甚入盈缩历定度。
求南北差
视日食甚入盈缩历定度,在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半岁周,为末限;以初末限度自相乘,如一千八百七十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用减四度四十六分,余为南北泛差;以距午定分乘之,以半昼分除之,所得,以减泛差,为定差。泛差不及减者,反减之为定差,应加者减之,应减者加之。在盈初缩末者,交前阴历减,阳历加,交后阴历加,阳历减;在缩初盈末者,交前阴历加,阳历减,交后阴历减,阳历加。
求东西差
视日食甚入盈缩历定度,与半岁周相减相乘,如一千八百七十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为东西泛差;以距午定分乘之,以日周四分之一除之,为定差。若在泛差已上者,倍泛差减之,余为定差,依其加减。在盈中前者,交前阴历减,阳历加;交后阴历加,阳历减;中后者,交前阴历加,阳历减;交后阴历减,阳历加。在缩中前者,交前阴历加,阳历减;交后阴历减,阳历加;中后者,交前阴历减,阳历加;交后阴历加,阳历减。
求日食正交中交限度
置正交、中交度,以南北东西差加减之,为正交、中交限度及分秒。
求日食入阴阳历去交前后度
视交定度,在中交限已下,以减中交限,为阳历交前度;已上,减去中交限,为阴历交后度;在正交限已下,以减正交限,为阴历交前度;已上,减去正交限,为阳历交后度。
求月食入阴阳历去交前后度
视交定度,在交中度已下,为阳历;已上,减去交中,为阴历。视入阴阳历,在后准十五度半已下,为交后度;前准一百六十六度三十九分六十八秒已上,覆减交中,余为交前度及分。
求日食分秒
视去交前后度,各减阴阳历食限,(不及减者不食。)余如定法而一,各为日食之分秒。
求月食分秒
视去交前后度,)不用南北东西差者。用减食限,(不及减者不食。)余如定法而一,为月食之分秒。
求日食定用及三限辰刻
置日食分秒,与二十分相减、相乘,平方开之,所得,以五千七百四十乘之,如入定限行度而一,为定用分;以减食甚定分,为初亏;加食甚定分,为复圆;依发敛求之,为日食三限辰刻。
求月食定用及三限五限辰刻
置月食分秒,与三十分相减、相乘,平方开之;所得,以五千七百四十乘之,如入定限行度而一,为定用分;以减食甚定分,为初亏;加食甚定分,为复圆;依发敛求之,即月食三限辰刻。
月食既者,以既内分与一十分相减、相乘,平方开之,所得,以五千七百四十乘之,如入定限行度而一,为既内分;用减定用分,为既外分;以定用分减食甚定分,为初亏;加既外,为食既;又加既内,为食甚;再加既内,为生光;复加既外,为复圆;依发敛求之,即月食五限辰刻。
求月食入更点
置食甚所入日晨分,倍之,五约,为更法;又五约更法,为点法。乃置初末诸分,昏分已上,减去昏分,晨分已下,加晨分,以更法除之,为更数;不满,以点法收之,为点数;其更点数,命初更初点算外,各得所入更点。
求日食所起
食在阳历,初起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食在阴历,初起西北,甚于正北,复于东北;食八分已上,初起正西,复于正东。(此据午地而论之。)
求月食所起
食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食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南,复于西南;食八分已上,初起正东,复于正西。(此亦据午地而论之。)
求日月出入带食所见分数
视其日日出入分,在初亏已上、食甚已下者,为带食。各以食甚分与日出入分相减,余为带食差;以乘所食之分,满定用分而一,(如月食既者,以既内分减带食差,余进一位,如既外分而一,所得,以减既分,即月带食出入所见之分;不及减者,为带食既出入。)以减所食分,即日月出入带食所见之分。(其食甚在昼,晨为渐进,昏为已退;其食甚在夜,晨为已退,昏为渐进。)
求日月食甚宿次
置日月食甚入盈缩历定度,在盈,便为定积;在缩,加半岁周,为定积。望即更加半周天度。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各得日月食甚宿次及分秒。
步五星第七
历度
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
历中
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七秒半。
历策
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九十秒六十二微半。
木星
周率,三百九十八万八千八百分。
周日,三百九十八日八十八分。
历率,四千三百三十一万二千九百六十四分八十六秒半。
度率,一十一万八千五百八十二分。
合应,一百一十七万九千七百二十六分。
历应,一千八百九十九万九千四百八十一分。
盈缩立差,二百三十六加。
平差,二万五千九百一十二减。
定差,一千八十九万七千。
伏见,一十三度。
(表略)
火星
周率,七百七十九万九千二百九十分。
周日,七百七十九日九十二分九十秒。
历率,六百八十六万九千五百八十分四十三秒。
度率,一万八千八百七分半。
合应,五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五分。
历应,五百四十七万二千九百三十八分。
盈初缩末立差,一千一百三十五减。
平差,八十三万一千一百八十九减。
定差,八千八百四十七万八千四百。
缩初盈末立差,八百五十一加。
平差,三万二百三十五负减。
定差,二千九百九十七万六千三百。
伏见,一十九度。
(表略)
土星
周率,三百七十八万九百一十六分。
周日,三百七十八日九分一十六秒。
历率,一亿七百四十七万八千八百四十五分六十六秒。
度率,二十九万四千二百五十五分。
合应,一十七万五千六百四十三分。
历应,五千二百二十四万五百六十一分。
盈立差,二百八十三加。
平差,四万一千二十二减。
定差,一千五百一十四万六千一百。
缩立差,三百三十一加。
平差,一万五千一百二十六减。
定差,一千一百一万七千五百。
伏见,一十八度。
(表略)
金星
周率,五百八十三万九千二十六分。
周日,五百八十三日九十分二十六秒。
历率,三百六十五万二千五百七十五分。
度率,一万。
合应,五百七十一万六千三百三十分。
历应,一十一万九千六百三十九分。
盈缩立差,一百四十一加。
平差,三减。
定差,三百五十一万五千五百。
伏见,一十度半。
(表略)
水星
周率,一百一十五万八千七百六十分。
周日,一百一十五日八十七分六十秒。
历率,三百六十五万二千五百七十五分。
度率,一万。
合应,七十万四百三十七分。
历应,二百五万五千一百六十一分。
盈缩立差,一百四十一加。
平差,二千一百六十五减。
定差,三百八十七万七千。
晨伏夕见,一十六度半。
夕伏晨见,一十九度。
(表略)
推天正冬至后五星平合及诸段中积中星
置中积,加合应,以其星周率去之,不尽,为前合;复减周率,余为后合;以日周约之,得其星天正冬至后平合中积中星。)命为日,日中积;命为度,日中星。以段日累加中积,即诸段中积;以平度累加中星,经退则减之,即为诸段中星。)上考者,中积内减合应,满周率去之,不尽,便为所求后合分。
推五星平合及诸段入历
各置中积,加历应及所求后合分,满历率,去之;不尽,如度率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其星平合入历度及分秒;以诸段限度累加之,即诸段入历。上考者,中积内减历应,满历率去之,不尽,反减历率,余加其年后合,余同上。
求盈缩差
置入历度及分秒,在历中已下,为盈;已上,减去历中,余为缩。视盈缩历,在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四十三秒太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历中,余为末限。
其火星,盈历在六十度八十七分六十二秒半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历中,余为末限。
置各星立差,以初末限乘之,去加减平差,得,又以初末限乘之,去加减定差,再以初末限乘之,满亿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所求盈缩差。
又术:置盈缩历,以历策除之,为策数,不尽为策余;以其下损益率乘之,历策除之,所得,益加损减其下盈缩积,亦为所求盈缩差。
求平合诸段定积
各置其星其段中积,以其盈缩差盈加缩减之,即其段定积日及分秒;以天正冬至日分加之,满纪法去之,不满,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
求平合及诸段所在月日
各置其段定积,以天正闰日及分加之,满朔策,除之为月数,不尽,为入月已来日数及分秒。其月数,命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其段入月经朔日数及分秒;以日辰相距,为所在定朔月日。
求平合及诸段加时定星
各置其段中星,以盈缩差盈加缩减之,(金星倍之,水星三之。)即诸段定星;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其星其段加时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
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加时分,百约之,乃顺减退加其日加时定星,即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加命如前,即得所求。
求诸段日率度率
各以其段日辰距后段日辰为日率,以其段夜半宿次与后段夜半宿次相减,余为度率。
求诸段平行分
各置其段度率,以其段日率除之,即其段平行度及分秒。
求诸段增减差及日差
以本段前后平行分相减,为其段泛差;倍而退位,为增减差;以加减其段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后少者,加为初,减为末;前少后多者,减为初,加为末。倍增减差,为总差;以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
求前后伏迟退段增减差
前伏者,置后段初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为末日行分。
后伏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为初日行分;以减伏段平行分,余为增减差。
前迟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为初日行分。
后迟者,置后段初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为末日行分;以迟段平行分减之,余为增减差。)前后近留之迟段。
木火土三星,退行者,六因平行分,退一位,为增减差。
金星,前后退伏者,三因平行分,半而退位,为增减差。
前退者,置后段初日行分,以其日差减之,为末日行分。
后退者,置前段末日行分,以其日差减之,为初日行分;乃以本段平行分减之,余为增减差。
水星,退行者,半平行分,为增减差;皆以增减差加减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后少者,加为初,减为末;前少后多者,减为初,加为末。又倍增减差,为总差;以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各置其段初日行分,以日差累损益之,后少则损之,后多则益之,为每日行度及分秒;乃顺加退减,满宿次去之,即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求五星平合见伏入盈缩历
置其星其段定积日及分秒,(若满岁周日及分秒,去之,余在次年天正冬至后。)如在半岁周已下,为入盈历;满半岁周,去之,为入缩历;各在初限已下,为初限;已上,反减半岁周,余为末限;即得五星平合见伏入盈缩历日及分秒。
求五星平合见伏行差
各以其星其段初日星行分,与其段初日太阳行分相减,余为行差。若金、水二星退行在退合者,以其段初日星行分,并其段初日太阳行分,为行差;内水星夕伏晨见者,直以其段初日太阳行分为行差。
求五星定合定见定伏泛积
木火土三星,以平合晨见夕伏定积日,便为定合伏见泛积日及分秒。
金水二星,置其段盈缩差度及分秒,(水星倍之。)各以其段行差除之,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在平合夕见晨伏者,盈减缩加;在退合夕伏晨见者,盈加缩减;各以加减定积为定合伏见泛积日及分秒。
求五星定合定积定星
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行差除其段初日太阳盈缩积,为距合差日;不满,退除为分秒,以太阳盈缩积减之,为距合差度。各置其星定合泛积,以距合差日盈减缩加之,为其星定合定积日及分秒;以距合差度盈减缩加之,为其星定合定星度及分秒。
金水二星,顺合退合者,各以平合退合行差,除其日太阳盈缩积,为距合差日;不满,退除为分秒,顺加退减太阳盈缩积,为距合差度。顺合者,盈加缩减其星定合泛积,为其星定合定积日及分秒;退合者,以距合差日盈减缩加、距合差度盈加缩减其星退定合泛积,为其星退定合定积日及分秒;命之,为退定合定星度及分秒。以天正冬至日及分秒,加其星定合定积日及分秒,满旬周,去之,命甲子算外,即得定合日辰及分秒。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加其星定合定星度及分秒,满黄道宿次,去之,即得定合所躔黄道宿度及分秒。(径求五星合伏定日:木、火、土三星,以夜半黄道日度,减其星夜半黄道宿次,余在其日太阳行分已下,为其日伏合;金、水二星,以其星夜半黄道宿次,减夜半黄道日度,余在其日金、水二星行分已下者,为其日伏合。金、水二星伏退合者,视其日太阳夜半黄道宿次,未行到金、水二星宿次,又视次日太阳行过金、水二星宿次,金、水二星退行过太阳宿次,为其日定合伏退定日。)
求木火土三星定见伏定积日
各置其星定见定伏泛积日及分秒,晨加夕减九十一日三十一分六秒,如在半岁周已下,自相乘,已上,反减岁周,余亦自相乘,满七十五,除之为分,满百为度,不满,退除为秒;以其星见伏度乘之,一十五除之;所得,以其段行差除之,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见加伏减泛积,为其星定见伏定积日及分秒;加命如前,即得定见定伏日辰及分秒。
求金水二星定见伏定积日
各以伏见日行差,除其段初日太阳盈缩积,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若夕见晨伏,盈加缩减;如晨见夕伏,盈减缩加;以加减其星定见定伏泛积日及分秒,为常积。如在半岁周已下,为冬至后;已上,去之,余为夏至后。各在九十一日三十一分六秒已下,自相乘,已上,反减半岁周,亦自相乘。冬至后晨,夏至后夕,一十八而一,为分;冬至后夕,夏至后晨,七十五而一,为分;又以其星见伏度乘之,一十五除之;所得,满行差,除之,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加减常积,为定积。在晨见夕伏者,冬至后加之,夏至后减之;夕见晨伏者,冬至后减之,夏至后加之;为其星定见定伏定积日及分秒;加命如前,即得定见定伏日晨及分秒。
卷五十六 志第八
◎历五
○庚午元历上
演纪上元庚午,距太祖庚辰岁,积年二千二十七万五千二百七十算外,上考往古,每年减一算,下验将来,每年加一算。
步气朔术
日法,五千二百三十。
岁实,一百九十一万二百二十四。
通余,二万七千四百二十四。
朔实,一十五万四千四百四十五。
通闰,五万六千八百八十四。
岁策,三百六十五,余一千二百七十四。
朔策,二十九,余二千七百七十五。
气策,一十五,余一千一百四十二,秒六十。
望策,一十四,余四千二,秒四十五。
象策,七,余二千一,秒二十二半。
没限,四千八十七,秒三十。
朔虚分,二千四百五十五。
旬周,三十一万三千八百。
纪法,六十。
秒母,九十。
求天正冬至
置上元庚午以来积年,以岁实乘之,为通积分;满旬周,去之,不尽,以日法约之,为日,不盈,为余;命壬戌算外,即得所求天正冬至大小余也。(先以里差加减通积分,然后求之。求里差术,具《月离》篇中。)
求次气
置天正冬至大小余,以气策及余累加之,秒盈秒母从分,分满日法从日,即得次气日及余分秒。
求天正经朔
置通积分,满朔实去之,不尽,为闰余;以减通积分,为朔积分;满旬周,去之,不尽,如日法而一,为日,不尽,为余,即得所求天正经朔大小余也。
求弦望及次朔
置天正经朔大小余,以象策累加之,即各得弦望及次朔经日及余秒也。
求没日
置有没之气恒气小余,如没限以上,为有没之气;以秒母乘之,内其秒,用减四十七万七千五百五十六;余,满六千八百五十六而一;所得并入恒气大余内,命壬戌算外,即得为没日也。
求灭日
置有灭之朔小余,(经朔小余不满朔虚分者。)六因之,如四百九十一而一;所得并经朔大余,命为灭日。
步卦候发敛术
候策,五,余三百八十,秒八十。
卦策,六,余四百五十七,秒六。
贞策,三,余二百二十八,秒四十八。
秒母,九十。
辰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半辰法,一千三百七半。
刻法,三百一十三,秒八十。
辰刻,八,分一百四,秒六十。
半辰刻,四,分五十二,秒三十。
秒母,一百。
求七十二候
置节气大小余,命之为初候;以候策累加之,即得次候及末候也。
求六十四卦
置中气大小余,命之为公卦;以卦策累加之,得辟卦;又加,得候内卦;以贞策加之,得节气之初,为候外卦;又以贞策加之,得大夫卦;又以卦策加之,为卿卦也。
求土王用事
以贞策减四季中气大小余,即得土王用事日也。
求发敛
置小余,以六因之,如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以刻法除为刻,命子正算外,即得加时所在辰刻分也。(如加半辰法,即命子初。)
求二十四气卦候
(以下表格略)
步日躔术
周天分,一百九十一万二百九十二,秒九十八。
岁差,六十八,秒九十八。
秒母,一百。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分二十五,秒六十七。
象限,九十一,分三十一,秒九。
分秒母,一百。
二十四气日积度盈缩
(表略)
二十四气中积及朓朒
(表略)
求每日盈缩朓朒
各置其气损益率,(求盈缩,用盈缩之损益;求朓朒,用朓朒之损益。)六因,如象限而一,为其气中率;与后气中率相减,为合差;半合差,加减其气中率,为元末泛率,(至后,加初减末;分后,减初加末。)又置合差,六因,如象限而一,为日差;半之,加减初末泛率,为初末定率;(至后,减初加末;分后,加初减末。)以日差累加减气初定率,为每日损益分;(至后,减;分后,加。)各以每日损益分加减气下盈缩朓朒,为每日盈缩朓朒。(二分前一气无后率相减为合差者,皆用前气合差。)
求经朔弦望入气
置天正闰余,以日法除为日,不满,为余。如气策以下,以减气策,为入大雪气;以上,去之,余亦以减气策,为入小雪气;即得天正经朔入气日及余也。以象策累加之,满气策去之,即为弦望入次气日及余;因加得后朔入气日及余也。(便为中朔望入气。)
求每日损益盈缩朓朒
以日差益加损减其气初损益率,为每日损益率;驯积损益其气盈缩朓朒积,为每日盈缩朓朒积。
求经朔弦望入气朓朒定数
以各所求入气小余,以乘其日损益率,如日法而一;所得,损益其下朓朒积,为定数。(便为中朔弦望朓朒定数。)
赤道宿度
斗二十五 牛七(少) 女十一(少) 虚九(少六十七秒) 危十五度半室十七 壁八(太)
右北方七宿,九十四度(六十七秒)。
奎十六半 娄十二 胃十五 昴十一(少) 毕十七(少) 觜半 参十半
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
井三十三(少) 鬼二半 柳十三(太) 星六(太) 张十七(少) 翼十八 轸十七
右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少)。
角十二 亢九(少) 氐十六 房五(太) 心六(少) 尾十九(少)箕十半
右东方七宿,七十九度。
求冬至赤道日度
置通积分,以周天分去之;余,日法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百为母,命起赤道虚宿六度外,去之,不满宿,即得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时日躔赤道宿度及分秒。(其在寻斯干之东西者,先以里差加减通积分。)
求春分夏至秋分赤道日度
置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累加象限,满赤道宿次,去之,即各得春分、夏至、秋分加时日在宿度及分秒。
求四正赤道宿积度
置四正赤道宿全度,以四正赤道日度及分秒减之,余为距后度;以赤道宿度累加之,各得四正后赤道宿积度及分秒。
求赤道宿积度入初末限
视四正后赤道宿积度及分,在四十五度六十五分五十四秒半以下,为入初限;以上者,用减象限,余为入末限。
求二十八宿黄道度
置四正后赤道宿入初末限度及分,减一百一度;余,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进位,满百为分,分满百为度;至后以减、分后以加赤道宿积度,为其宿黄道积度;以前宿黄道积度减之,(其四正之宿,先加象限,然后以前宿减之。)为其宿黄道度及分。(其分就近约为太半少。)
黄道宿度
斗二十三 牛七 女十一 虚九(少六十七秒) 危十六 室十八(少)壁九半
右北方七宿,九十四度(六十七秒)。
奎十七(太) 娄十二(太) 胃十五半 昴十二 毕十六半 觜半 参九(太)
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太)。
井三十半 鬼二半 柳十三(少) 星六(太) 张十七(太) 翼二十轸十八半
右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少)。
角十二(太) 亢九(太) 氐十六(少) 房五(太) 心六 尾十八(少) 箕九半
右东方七宿,七十八度(少)。
前黄道宿度,依今历岁差所在算定。如上考往古,下验将来,当据岁差,每移一度,依术推变当时宿度,然后可步七曜,知其所在。
求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
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分秒,减一百一度,余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分秒乘之,进位,满百为分,分满百为度,命曰黄赤道差;用减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分秒,即得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二十四气加时黄道日度
置所求年冬至日躔黄赤道差,以次年黄赤道差减之,余以所求气数乘之,二十四而一;所得,以加其气中积度及约分,以其气初日盈缩数盈加缩减之,用加冬至加时黄道日度,依宿次去之,即各得其气加时黄道日躔宿度及分秒。(如其年冬至加时赤道宿度空分秒在岁差以下者,即加前宿全度,然求黄赤道差,余依术算。)
求二十四气及每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
副置其恒气小余,以其气初日损益率乘之,(盈缩之损益。)万约之,应益者盈加缩减,应损者盈减缩加,其副日法除之,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减其气加时黄道日度,即得其气初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每日加一度,以万乘之,又以每日损益数,(盈缩之损益。)应益者盈加缩减,应损者盈减缩加,为每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日度
置一万分,以所求入气日损益数加减,(益者,盈加缩减;损者,盈减缩加。)半之,满百为分,不满为秒,以加其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即其日午中日躔黄道宿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积度
以二至加时黄道日度,距至所求日午中黄道日度,为入二至后黄道日积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入初末限
视二至后黄道积度,在四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七秒之以下为初限;以上,用减象限,余为入末限。其积度,满象限去之,为二分后黄道积度;在四十八度一十八分二十一秒之以下,为初限;以上,用减象限,余为入末限。
求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以所求日午中黄道积度,入至后初限、分后末限度及分秒,进三位,加二十万二千五十少,开平方除之,所得减去四百四十九半,余在初限者,直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在末限者,以减象限,余以二分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以所求日午中黄道积度,入至后末限、分后初限度及分秒,进三位,用减三十万三千五十少,开平方除之,所得,以减五百五十半,其在初限者,以所减之余,直以二分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在末限者,以减象限,余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太阳黄道十二次入宫宿度
危 十三度三十九分五十九秒外入卫分陬訾之次,辰在亥。
奎 二度三十五分八十五秒外入鲁分降娄之次,辰在戌。
胃 四度二十四分三十三秒外入赵分大梁之次,辰在酉。
毕 七度九十六分二十秒外入晋分实沈之次,辰在申。
井 九度四十七分一十秒外入秦分鹑首之次,辰在未。
柳 四度九十五分二十六秒外入周分鹑火之次,辰在午。
张 十五度五十六分三十五秒外入楚分鹑尾之次,辰在巳。
轸 十度四十四分五秒外入郑分寿星之次,辰在辰。
氐 一度七十七分七十七秒外入宋分大火之次,辰在卯。
尾 三度九十七分七十二秒外入燕分析木之次,辰在寅。
斗 四度三十六分六十六秒外入吴越分星纪之次,辰在丑。
女 二度九十一分九十一秒外入齐分玄枵之次,辰在子。
求入宫时刻
各置入宫宿度及分秒,以其日晨前夜半日度减之,(相近一度之间者求之。余以日法乘其分,(其秒从于下,亦通乘之。)为实;以其日太阳行分为法;实如法而一,所得,依发敛加时求之,即得其日太阳入宫时刻及分秒。
步晷漏术
中限,一百八十二日六十二分一十八秒。
冬至初限、夏至末限,六十二日二十分。
夏至初限、冬至末限,一百二十日四十二分。
冬至永安晷影常数,一丈二尺八寸三分。
夏至永安晷影常数,一尺五寸六分。
周法,一千四百二十八。
内外法,一万八百九十六。
半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日法四分之三,三千九百二十二半。
日法四分之一,一千三百七半。
昏明分,一百三十分七十五秒。
昏明刻,二刻一百五十六分九十秒。
刻法,三百一十三分八十秒。
秒母,一百。
求午中入气中积
置所求日大余及半法,以所入气大小余减之,为其日午中入气;以加其气中积,为其日午中中积。(小余以日法除,为约分。)
求二至后午中入初末限
置午中中积及分,如中限以下,为冬至后;以上,去中限,为夏至后。其二至后,如在初限以下,为初限;以上,覆减中限,余为入末限也。
求午中晷影定数
视冬至后初限、夏至后末限,百通日内分,自相乘,副置之,以一千四百五十除之;所得,加五万三百八,折半限分并之,除其副为分,分满十为寸,寸满十为尺,用减冬至地中晷影常数,为所求晷影定数。
视夏至后初限、冬至后末限,百通日内分,自相乘,为上位;下置入限分,以二百二十五乘之,百约之,加一十九万八千七十五,为法;(夏至前后半限以上者,减去半限,列于上位,下置半限,各百通日内分,先相减,后相乘,以七千七百除之,所得以加其法。)及除上位为分,分满十为寸,寸满十为尺,用加夏至地中晷影常数,为所求晷影定数。
求四方所在晷影
各于其处测冬夏二至晷数,乃相减之,余为其处二至晷差;亦以地中二至晷数相减,为地中二至晷差。其所求日在冬至后初限、夏至后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减全限,余亦倍之;并入限日,三因,折半,以日为分,十分为寸,以减地中二至晷差,为法;置地中冬至晷影常数,以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数减之,余以其处二至晷差乘之,为实;实如法而一,所得,以减其处冬至晷数,即得其处其日晷影定数。所求日在夏至后初限、冬至后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减全限,余亦倍之;并入限日,三因,四除,以日为分,十分为寸,以加地中二至晷差,为法;置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数,以地中夏至晷影常数减之,余以其处二至晷差乘之,为实;实如法而一,所得,以加其处夏至晷数,即得其处其日晷影定数。
二十四气陟降及日出分
(以下表格略)
二分前后陟降率
春分前三日,太阳入赤道内,秋分后三日,太阳出赤道外,故其陟降与他日不伦,今各别立数而用之。
惊蛰,十二日陟四。(六十七、一十六。)此为末率,于此用毕。(其减差亦止于此也。)
十三日陟四。(四十一、六。)十四日陟四。(三十八、九十。)
十五日陟四。
秋分,初日降四。(三十八。)一日降四。(二十九。) 二日降四。(五十九)。三日降四。(六十八。)
此为初率,始用之。(其加差亦始于此也。)
求每日日出入晨昏半昼分
各以陟降初率,陟减降加其气初日日出分,为一日下日出分;以增损差(仍加减加减差。)增损陟降率,驯积而加减之,即为每日日出分;覆减日法,余为日入分;以日出分减日入分,半之,为半昼分;以昏明分减日出分,为晨分;加日入分,为昏分。
求日出入辰刻
置日出入分,以六因之,满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刻法除之,为刻,不满为分。命子正算外,即得所求。
求昼夜刻
置日出分,十二乘之,刻法而一,为刻,不满为分,即为夜刻;覆减一百,余为昼刻及分秒。
求更点率
置晨分,四因之,退位,为更率;二因更率,退位,为点率。
求更点所在辰刻
置更点率,以所求更点数因之,又六因之,内加更筹刻,满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满刻法,除之,为刻数;不满,为分;命其日辰刻算外,即得所求。
求四方所在漏刻
各于所在下水漏,以定其处冬至或夏至夜刻,乃与五十刻相减,余为至差刻。置所求日黄道去赤道内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进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为刻;不尽,以刻法乘之,退除为分;内减外加五十刻,即得所求日夜刻;以减百刻,余为昼刻。(其日出入辰刻及更点差率等,并依前术求之。)
求黄道内外度
置日出之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上,去之,余为外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覆减之,余为内分。置内外分,千乘之,如内外法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为黄道去赤道内外度;内减外加象限,即得黄道去极度。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法,以晨分减之,余为距中分;百乘之,如周法而一,为距中度;用减一百八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三秒半,余四因,退位,为每更差度。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格宿次,因为初更中星;以更差度累加之,满赤道宿次,去之,即得逐更及明中星。
步月离术
转终分,一十四万四千一百一十,秒六千二十,微六十。
转终日,二十七,余二千九百,秒六千二十,微六十。
转中日,一十三,余四千六十五,秒三千一十,微三十。
朔差日,一,余五千一百四,秒三千九百七十九,微四十。
象策,七,余二千一,秒二千五百。
秒母,一万。
微母,一百。
上弦度,九十一,分三十一,秒四十一(太)。
望度,一百八十二,分六十二,秒八十三半。
下弦度,二百七十三,分九十四,秒二十五(少)。
月平行度,十三,分三十六,秒八十七半。
分秒母,一百。
七日初数,四千六百四十八,末数,五百八十二。
十四日初数,四千六十五,末数,一千一百六十五。
二十一日初数,三千四百八十三,末数,一千七百四十七。
二十八日初数,二千九百一。
求经朔弦望入转(凡称秒者,微从之,他仿此。)
置天正朔积分,以转终分及秒去之,不尽,如日法而一,为日,不满为余秒,即天正十一月经朔入转日及余秒;以象策累加之,去命如前,得弦望经日加时入转及余秒;径求次朔入转,即以朔差加之。(加减里差,即得中朔弦望入转及余秒。)
(以下表格略)
求中朔弦望入转朓朒定数
置入转小余,以其日算外损益率乘之,如日法而一,所得,以损益朓朒积,为定数。其四七日下余,如初数以下,初率乘之,如初数而一,以损益朓朒积,为定数;如初数以上,以初数减之,余乘末率,如末数而一,用减初率,余如朓朒积,为定数。其十四日下余,如初数以上,以初数减之,余乘末率,如末数而一,为朓朒定数。
求朔弦望中日
以寻斯干城为准,置相去地里,以四千三百五十九乘之,退位,万约为分,曰里差;以加减经朔弦望小余,满与不足,进退大余,即中朔弦望日及余。(以东加之,以西减之。)
求朔弦望定日
置中朔弦望小余,朓减朒加入气入转朓朒定数,满与不足,进退大余,命壬戌算外,各得定朔弦望日辰及余。定朔干名与后朔同者,其月大;不同者,其月小;月内无中气者,为闰。视定朔小余,秋分后在日法四分之三以上者,进一日;春分后,定朔日出分与春分日出分相减之,余者,三约之,用减四分之三;定朔小余及此分以上者,亦进一日;或有交,亏初于日入前者,不进之。定弦望小余,在日出分以下者,退一日;或有交,亏初于日出前者,小余虽在日出后,亦退之。如望在十七日者,又视定朔小余在四分之三以下之数,(春分后用减定之数。)与定望小余在日出分以上之数相校之,朔少望多者,望不退,而朔犹进之;望少朔多者,朔不进,而望犹退之。(日月之行,有盈缩迟疾;加减之数,或有四大三小。若循常当察加时早晚,随所近而进退之,使不过四大三小。)
求定朔弦望中积
置定朔弦望小余,与中朔弦望小余相减之,余以加减经朔弦望入气日余,(中朔弦望,少即加之,多即减之。)即为定朔弦望入气;以加其气中积,即为定朔弦望中积。(其余,以日法退除为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时日度
置定朔弦望约余,以所入气日损益率乘之,(盈缩之损益。)万约之,以损益其下盈缩积,乃盈加缩减定朔弦望中积,又以冬至加时日躔黄道宿度加之,依宿次去之,即得定朔弦望加时日所在度分秒。
又法:置定朔弦望约余,副之,以乘其日盈缩之损益率,万约之,应益者盈加缩减,应损者盈减缩加,其副满百为分,分满百为度,以加其日夜半日度,命之,各得其日加时日躔黄道宿次。(若先于历中注定每日夜半日度,即用此法为准也。)
求定朔弦望加时月度
凡合朔加时日月同度,其定朔加时黄道日度即为定朔加时黄道月度;弦望,各以弦望度加定朔弦望加时黄道日度,依宿次去之,即得定朔弦望加时黄道月度及分秒。
求夜半午中入转
置中朔入转,以中朔小余减之,为中朔夜半入转。又中朔小余,与半法相减之,余以加减中朔加时入转,(中朔少如半法,加之;多如半法,减之。)为中朔午中入转。若定朔大余有进退者,亦加减转日,否则因中为定,每日累加一日,满转终日及余秒,去命如前,各得每日夜半午中入转。(求夜半,因定朔夜半入转累加之;求午中,因定朔午中入转累加之;求加时入转者,如求加时入气之术法。)
求加时及夜半月度
置其日入转算外转定分,以定朔弦望小余乘之,如日法而一,为加时转分;(分满百为度。)减定朔弦望加时月度,为夜半月度。以相次转定分累加之,即得每日夜半月度。(或朔至弦望,或至后朔,皆可累加之。然近则差少,远则差多。置所求前后夜半相距月度为行度,计其日相距入转积度,与行度相减,余以相距日数除之,为日差行度。多日差加每日转定分行度,少日差减每日转定分而用之可也。欲求速,即用此数。欲究其微,而可用后术。)
求晨昏月度
置其日晨分,乘其日算外转定分,日法而一,为晨转分;用减转定分,余为昏转分。又以朔望定小余,乘转定分,日法而一,为加时分,以减晨昏转分,为前;不足,覆减之,为后;乃前加后减加时月度,即晨昏月度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朔弦望晨昏定程
各以其朔昏定月减上弦昏定月,余为朔后昏定程。以上弦昏定月,减望昏定月,余为上弦后昏定程。以望晨定月,减下弦晨定月,余为望后晨定程。以下弦晨定月,减后朔晨定月,余为下弦后晨定程。
求每日转定度
累计每定程相距日下转积度,与晨昏定程相减,余以相距日数除之,为日差;(定程多,加之;定程少,减之。)以加减每日转定分,为转定度;因朔弦望晨昏月,每日累加之,满宿次去之,为每日晨昏月度及分秒。(凡注历,朔日已后注昏月,望后一日注晨月。)古历有九道月度,其数虽繁,亦难削去,具其术。
求正交日辰
置交终日及余秒,以其月经朔加时入交泛日及余秒减之,余为平交入其月经朔加时后日算及余秒;(中朔同。)以加其月中朔大小余,其大余命壬戌算外,即得平交日辰及余秒。(求次交者,以交终日及余秒加之,如大余满纪法,去之,命如前,即得次平交日辰及余秒也。)
求平交入转朓朒定数
置平交小余,加其日夜半入转,余以乘其日损益率,日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日下朓朒积,为定数。
求平交日辰
置平交小余,以平交入转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之,满与不足,进退日辰,即得正交日辰及余秒;与定朔日辰相距,即得所在月日。
求中朔加时中积
各以其月中朔加时入气日及余,加其气中积及余,其日命为度,其余,以日法退除为分秒,即其月中朔加时中积度及分秒。
求正交加时黄道月度
置平交入中朔加时后日算及余秒,以日法通日内余进二位,如三万九千一百二十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加其月中朔加时中积,然后以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得其月正交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如求次交者,以交中度及分秒加而命之,即得所求。
求黄道宿积度
置正交加时黄道宿全度,以正交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减之,余为距后度及分秒;以黄道宿度累加之,即各得正交后黄道宿积度及分秒。
求黄道宿积度入初末限
置黄道宿积度及分秒,满交象度及分秒去之,余在半交象以下为初限;以上者,减交象度,余为末限。(入交积度、交象度,并在《交会篇》中。)
求月行九道宿度
凡月行所交,冬入阴历,夏入阳历,月行青道;(冬至夏至后,青道半交在春分之宿,当黄道东;立冬立夏后,青道半交在立春之宿,当黄道东南;至所冲之宿,亦皆如之也。宜细推。)冬入阳历,夏入阴历,月行白道;(冬至夏至后,白道半交在秋分之宿,当黄道西;立冬立夏后,白道半交在立秋之宿,当黄道西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春入阳历,秋入阴历,月行朱道;(春分秋分后,朱道半交在夏至之宿,当黄道南;立春立秋后,朱道半交在立夏之宿,当黄道西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春入阴历,秋入阳历,月行黑道。(春分秋分后,黑道半交在冬至之宿,当黄道北;立春立秋后,黑道半交在立冬之宿,当黄道东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四时离为八节,至阴阳之所交,皆与黄道相会,故月行有九道。各以所入初入初末限度及分,减一百一度,余以所入初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半而退位为分,分满百为度,命为月道与黄道泛差。
凡日以赤道内为阴,外为阳;月以黄道内为阴,外为阳。故月行正交,入夏至后宿度内为同名,入冬至后宿度内为异名。其在同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九因之,八约之,为定差;半交后,正交前,以差减;正交后,半交前,以差加;(此加减出入六度,正如黄赤道相交同名之差,若较之渐异,则随交所在迁变不常。)仍以正交度距秋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前加者为减,减者为加。其在异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七因之,八约之,为定差;半交后,正交前,以差加;正交后,半交前,以差减;(此加减出入六度,正如黄赤道相交异名之差,若较之渐同,则随交所在迁变不常。)仍以正交度距春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前加者为减,减者为加,各加减黄道宿积度,为九道宿积度;以前宿九道积度减之,为其宿九道度及分秒。(其分就近约为太、半、少,论春夏秋冬,以四时日所在宿度为正。)
求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
以正交加时黄道日度及分,减一百一度,余以正交度及分乘之,半而退位为分,分满百为度,命为月道与黄道泛差。其在同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九因之,八约之,为定差,以加;仍以正交度距秋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以减。其异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七因之,八约之,为定差,以减;仍以正交度距春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以加。置正交加时黄道月度及分,以二差加减之,即为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及分。
求定朔弦望加时月所在度
置定朔加时日躔黄道宿次,凡合朔加时,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是为加时月离宿次;各以弦望度及分秒,加其所当弦望加时日躔黄道宿度,满宿次,去之,命如前,各得定朔弦望加时月所在黄道宿度及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时九道月度
各以定朔弦望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加前宿正交后黄道积度,为定朔弦望加时正交后黄道积度;如前求九道积度,以前宿九道积度减之,余为定朔弦望加时九道月离宿度及分秒。(其合朔加时,若非正交,则日在黄道,月在九道,所入宿度虽多少不同,考其两极若绳准。故云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即为加时。九道月度,求其晨昏夜半月度,并依前术。)
卷五十七 志第九
◎历六
○庚午元历下
步交会术
交终分,一十四万二千三百一十九,秒九千三百六,微二十。
交终日,二十七,余一千一百九,秒九千三百六,微二十。
交中日,一十三,余三千一百六十九,秒四千六百五十三,微一十。
交朔日,二,余一千六百六十五,秒六百九十三,微八十。
交望日,一十四,余四千二,秒五千。
秒母,一万。
微母,一百。
交终度,三百六十三,分七十九,秒三十六。
交中度,一百八十一,分八十九,秒六十八。
交象度,九十,分九十四,秒八十四。
半交象度,四十五,分四十七,秒四十二。
日食既前限,二千四百。定法,二百四十八。
日食既后限,三千一百。定法,三百二十。
月食限,五千一百。
月食既限,一千七百。定法,三百四十。
分秒母,皆一百。
求朔望入交(先置里差,半之,如九而一,所得依其加减天正朔积分,然后求之。)
置天正朔积分,以交终分去之,不尽,如日法而一,为日,不满为余,即得天正十一月中朔入交泛日及余秒。(便为中朔加时入交泛日及余。)交朔加之,得次朔;交望加之,得望;再加交望,亦得次朔;各为朔望入交泛日及余秒。(凡称余秒者,微亦从之,余仿此。)
【求定朔及每日夜半入交】
各置入交泛日及余秒,减去中朔望小余,即为定朔望夜半入交泛日及余秒。若定朔望有进退者,亦进退交日,否则因中为定,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余皆加四千一百二十,秒六百九十三,微八十,即次朔夜半入交;累加一日,满交终日及余秒,去之,即每日夜半入交泛日及余秒。
【求定朔望加时入交】
置中朔望加时入交泛日及余秒,以入气入转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之,即得定朔望加时入交泛日及余秒。
【求定朔望加时入交积度及阴阳历】
置定朔望加时入交泛日,以日法通之,内余进二位,如三万九千一百二十一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得定朔望加时月行入交积度;以定朔望加时入转迟疾度迟减疾加之,即为月行入定交积度;如交中度以下,为入阳历积度,以上,去之,为入阴历积度。(每日夜半准此求之。)
【求月去黄道度】
视月入阴阳历积度及分,交象以下,为少象;以上,覆减交中,余为老象。置所入老少象度于上位,列交象度于下,相减,相乘,倍之,退位为分,分满百为度,用减所入老少象度及分;余,又与交中度相减、相乘,八因之,以一百一十除之,为分,分满百为度,即得月去黄道度及分。
【求朔望加时入交常日及定日】
置朔望入交泛日,以入气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为入交常日。又置入转朓朒定数,进一位,以一百二十七而一,所得,朓减朒加交常日,为入交定日及余秒。
【求入交阴阳历交前后分】
视入交定日,如交中以下,为阳历;以上,去之,为阴历。如一日上下,以日法通日内分,内余为交后分;十三日上下,覆减交中日,余为交前分。
【求日月食甚定余】
置朔望入气入转朓朒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以一千三百三十七乘之,以定朔望加时入转算外转定分除之,所得,以朓减朒加中朔望小余,为泛余。日食,视泛余,如半法以下,为中前,半法以上,去之,为中后。置中前后分,与半法相减、相乘,倍之,万约为分,曰时差。中前以时差减泛余,为定余;覆减半法,余为午前分;中后以时差加泛余,为定余;减去半法,余为午后分。月食,视泛余,在日入后夜半前,如日法四分之三以下,减去半法,为酉前分;四分之三以上,覆减日法,余为酉后分。又视泛余,在夜半后日出前者,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为卯前分;四分之一以上,覆减半法,余为卯后分。其卯酉前后分,自相乘,四因,退位,万约为分,以加泛余,为定余。各置定余,以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日月食甚辰刻及分秒。
【求日月食甚日行积度】
置定朔望食甚大小余,与中朔望大小余相减之,余以加减中朔望入气日余,(以中朔望少加多减。)即为食甚入气;以加其气中积,为食甚中积。又置食甚入气余,以所入气日损益率(盈缩之损益。)乘之,如日法而一,以损益其日盈缩积,盈加缩减食甚中积,即为食甚日行积度及分。先以食甚中积经分为约分,然后加减之,余类此者,依而求之。
【求气差】
置日食食甚日行积度及分,满中限去之,余在象限以下,为初限;以上,覆减中限,为末限;皆自相乘,进二位,以四百七十八而一,所得,用减一千七百四十四,余为气差恒数;以午前后分乘之,半昼分除之,所得,以减恒数,为定数。(如不及减者,覆减为定数,应加者减之,应减者加之。)春分后,阳历减阴历加;秋分后,阳历加阴历减。(春分前秋分后,各二日二千一百分为定气,于此宜加减之。)
【求刻差】
置日食食甚日行积度及分,满中限去之,余与中限相减、相乘,进二位,如四百七十八而一,所得,为刻差恒数;以午前后分乘之,日法四分之一除,所得,为定数。(若在恒数以上者,倍恒数,以所得之数减之,为定数,依其加减。)冬至后,午前阳加阴减,午后阳减阴加;夏至后,午前阳减阴加,午后阳加阴减。
【求日食去交前后定分】
置气刻二差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为食差;依其加减去交前后分,为去交前后定分。视其前后定分,如在阳历,即不食;如在阴历,即有食之。如交前阴历不及减,反减之,(反减食差。)为交后阳历;交后阴历不及减,反减之,为交前阳历;即不食。交前阳历不及减,反减之,为交后阴历;交后阳历不及减,反减之,为交前阴历;即日有食之。
【求日食分】
视去交前后定分,如二千四百以下,为既前分;以二百四十八除,为大分;二千四百以上,覆减五千五百,(不足减者不食。)为既后分;以三百二十除,为大分,不尽,退除为秒。(其一分以下者,涉交太浅,太阳光盛,或不见食。)
【求月食分】
视去交前后分,(不用气刻差者。)一千七百以下者,食既;以上,覆减五千一百,(不足减者不食。)余以三百四十除之,为大分;不尽,退除为秒,即月食之分秒。去交分在既限以下,覆减既限,亦以三百四十除之,为既内之大分。
【求日食定用分】
置日食之大分,与二十分相减、相乘,又以二千四百五十乘之,如定朔入转算外转定分而一,所得,为定用分;减定余,为初亏分;加定余,为复圆分;各以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日食三限辰刻也。
【求月食定用分】
置月食之大分,与三十五分相减、相乘,又以二千一百乘之,如定望入转算外转定分而一,所得,为定用分;加减定余,为初亏复圆分。各如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月食三限辰刻。
月食既者,以既内大分,以一十五分相减相乘,又以四千二百乘之,如定望入转算外转定分而一,所得为既内分;用减定用分,为既外分。置月食定余,减定用分,为初亏分;因加既外分,为食既分;又加既内分,为食甚分;(即定余分是也。)再加既内分,为生光分;复加既外分,为复圆分。各以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月食五限辰刻及分。(如月食既者,以十分并既内大分,如其法而求其定用分也。)
【求月食所入更点】
置食甚所入日晨分,倍之,五约之,为更法;又五约之,为点法。乃置月食初末诸分,昏分以上者,减昏分;晨分以下者,加晨分;如不满更法,为初更;不满点法,为一点。依法以次求之,即得更点之数。
【求日食所起】
食在既前,初起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食在既后,初起西北,甚于正北,复于东北。其食八分以上者,皆起正西,复正东。(此据正午地而论之。)
【求月食所起】
月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月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南,复于西南。其食八分以上,皆起正东,复正西。(此亦据正午地而论之。)
求日月出入带食所见分数
各以食甚小余,与日出入分相减,余为带食差;以乘所食之分,满定用分而一,(月食既者,以既内分减带食差,余乘所食分,如既外分而一,不及减者,为带食既出入。)以减所食分,即日月出入带食所见之分。(其食甚在昼,晨为渐进,昏为已退;食甚在夜,晨为已退,昏为渐进也。)
【求日月食甚宿次】
置日月食甚日行积度,(望即更加望度。)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依黄道宿次去之,即各得日月食甚宿度及分秒。
步五星术
△木星
周率,二百八万六千一百四十二,秒九。
历率,二千二百六十五万五百五十七。
历度法,六万二千一十四。
周日,三百九十八日八十八分。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九十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四十五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七秒。
伏见,一十三度。
(以下表格略)
火星
周率,四百七万九千四十二,秒一十四半。
历率,三百五十九万二千七百五十七,秒四十四少。
历度法,九千八百三十六半。
周日,七百七十九日九十三分一十六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七十五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七秒半。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
伏见,一十九度。
(以下表格略)
土星
周率,一百九十七万七千四百一十一,秒六十九。
历率,五千六百二十二万三千二百四十八半。
历度法,一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八。
周日,三百七十八日九分二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六十八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四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九十秒。
伏见,一十七度。
(以下表格略)
金星
周率,三百五万三千八百四,秒六十三太。
历率,一百九十一万二百四十,秒七十六半。
历度法,五千二百三十。
周日,五百八十三日九十分一十四秒。
合日,二百九十一日九十五分七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六十八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四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
伏见,一十度半。
(以下表格略)
水星
周率,六十万六千三十一,秒七十七半。
历率,一百九十一万二百四十二,秒一十三半。
历度法,五千二百三十。
周日,一百一十五日八十七分六十秒。
合日,五十七日九十三分八十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七十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五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五秒。
晨伏夕见,一十四度。
夕伏晨见,一十九度。
(以下表格略)
【求五星天正冬至后平合及诸段中积中星】
置通积分,(先以里差加减之。)各以其星周率去之,不尽,为前合分;覆减周率,余为后合分;如日法而一,不满,退除为分秒,即得其星天正冬至后平合中积中星。(命为日,曰中积;命为度,曰中星。)以段日累加中积,即为诸段中积;以平度累加中星,经退则减之,即为诸段中星。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入历】
置通积分,各加其星后合分,以历率去之,不尽,各以其历度法除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为其星平合入历度及分秒;以诸段限度累加之,即得诸段入历度及分秒。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盈缩定差】
各置其星段入历度及分秒,如在历中以下,为盈;以上,减去历中,余为缩。以其星历策除之,为策数;不尽,为入策度及分。命策数算外,以其策损益率乘之,余历策而一,为分,以损益其下盈缩积度,即为其星段盈缩定差。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定积】
各置其星段中积,以其段盈缩定差盈加缩减之,即得其段定积日及分;加天正冬至大余及约分,满纪法,去之,不满,命壬戌算外,即得日辰也。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所在月日】
各置其段定积,以加天正闰日及约分,以朔策及约分除之,为月数;不尽,为入月以来日数及分。其月数,命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得其段入月中朔日数及分;乃以日辰相距,为所在定朔月日。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加时定星】
各置中星,以盈缩定差盈加缩减,(金星倍之,水星三之,然后加减。)即为五星诸段定星;以加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依宿次命之,即其星其段加时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五星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
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定积日下加时分,百约之,乃顺减退加其日加时定星,即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诸段日率度率】
各以其段日辰,距后段日辰为日率。以其段夜半宿次,与后段夜半宿次相减,余为度率。
【求诸段平行分】
各置其段度率及分秒,以其段日率除之,即得其段平行度日及分秒。
【求诸段总差及日差】
本段前后平行分相减,为其段泛差;(假令求木星次疾泛差,乃以顺疾顺迟平行分相减,余为次疾泛差,他皆仿此。)倍而退位,为增减差;加减其段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后少者,加为初,减为末;前少后多者,减为初,加为末。)倍增减差,为总差;以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
【求前后伏迟退段增减差】
前伏者,置后段初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为末日行分;后伏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为初日行分;以减伏段平行分,余为增减差。前迟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为初日行分;后迟者,置后段初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为末日行分;以迟段平行分减之,余为增减差。(前后近留迟段。)木火土三星,退行者,六因平行分,退一位,为增减差。金星,前后伏退者,三因平行分,半而退位,为增减差。前退者,置后段初日之行分,以其日差减之,为末日行分。后退者,置前段末日之行分,以其日差减之,为初日行分;以本段平行分减之,余为增减差。水星,平行分为增减差,皆以增减差加减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后少,加初减末;前少后多,减初加末。)又倍增减差为总差,以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各置其段初日行分,以日差累损益之,(后少则损之,后多则益之。)为每日行度及分秒;乃顺加退减之,满宿次去之,即得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视前段末日后段初日行分相较之数,不过一二日差为妙;或多日差数倍,或颠倒不伦,当类同前后增减差稍损益之,使其有伦,然后用之。或前后平行分俱多俱少,则平注之;或总差之秒不盈一分,亦平注之;若有不伦而平注得伦者,亦平注之。)
【求五星平合及见伏入气】
置定积,以气策及约分除之,为气数;不满,为入气日及分秒;命天正冬至算外,即得所求平合及见伏入气日及分秒。
【求五星平合及见伏行差】
各以其段初日星行分与太阳行分相减,余为行差。若金在退行、水在退合者,相并为行差。如水星夕伏晨见者,直以太阳行分为行差。
【求五星定合及见伏泛积】
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晨疾夕伏定积,为定合定见定伏泛积。金水二星,置其段盈缩定差,(水星倍之。)各以行差除之,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若在平合夕见晨伏者,盈减缩加;如在退合夕伏晨见,盈加缩减;皆以加减定积为定合定见定伏泛积。
【求五星定合定积定星】
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行差除其日太阳盈缩差,为距合差日;以太阳盈缩差减之,为距合差度;日在盈缩,以差日差度减之;在缩历,加之;加减其星定合泛积,为定合定积定星。金水二星,顺合退合,各以平合退合行差,除其日太阳盈缩差,为距合差日;顺加退减太阳盈缩差,为距合差度;顺在盈历,以差日差度加之;在缩历,减之;退在盈历,以差日减之,差度加之;在缩历,以差日加之,差度减之;皆以加减其定星定合再定合泛积,为定合再定合定积定星;以冬至大余及约分加定积,满纪法,去之,命得定合日辰;以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定星,满宿次,去之,即得定合所在宿次。(其顺退所在盈缩,即太阳盈缩。)
【求木火土三星定见伏定日】
各置其星定见伏泛积,晨加夕减象限日及分秒;(半中限为象限。)如中限以下,自相乘;以上,覆减岁周日及分秒,余亦自相乘;满七十五而一,所得,以其星伏见度乘之,一十五除之,为差。其差,如其段行差而一,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见加伏减泛积,为定积;加命如前,即得日辰。
【求金水二星定见伏定日】
各以伏见日行差,除其日太阳盈缩差,为日。若晨伏夕见,日在盈历,加之;在缩历,减之;如夕伏晨见,日在盈缩,减之,在缩历,加之;加减其星泛积,为常积。视常积,如中限以下,为冬至后;以上,去之,余为夏至后。其二至后,如象限以下,自相乘;以上,覆减中限,余亦自相乘;各如法而一为分,(冬至后晨,夏至后夕,以一十八为法;冬至后夕,夏至后晨,以七十五为法。)以伏见度乘之,一十五除之,为差。其差,满行差而一,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加减常积,为定积;(冬至后,晨见夕伏,加之;夕见晨伏,减之。夏至后,晨见夕伏,减之;夕见晨伏,加之。)加命如前,即得定见伏日辰。
其水星,夕疾在大暑气初日至立冬气九日三十五分以下者,不见;晨留在大寒气初日至立夏气九日三十五分以下者,不见。春不晨见,秋不夕见者,亦旧历有之。
卷五十八 志第十
◎地理一
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汉梗于北狄,隋不能服东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常在西北。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故其地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盖汉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一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唐东西九千五百一十一里,南北一万六千九百一十八里,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
初,太宗六年甲午,灭金,得中原州郡。七年乙未,下诏籍民,自燕京、顺天等三十六路,户八十七万三千七百八十一,口四百七十五万四千九百七十五。宪宗二年壬子,又籍之,增户二十余万。世祖至元七年,又籍之,又增三十余万。十三年,平宋,全有版圆。二十七年,又籍之,得户一千一百八十四万八百有奇。于是南北之户总书于策者,一千三百一十九万六千二百有六,口五千八百八十三万四千七百一十有一,而山泽溪洞之民不与焉。立中书省一,行中书省十有一:曰岭北,曰辽阳,曰河南,曰陕西,曰四川,曰甘肃,曰云南,曰江浙,曰江西,曰湖广,曰征东,分镇藩服,路一百八十五,府三十三,州三百五十九,军四,安抚司十五,县一千一百二十七。文宗至顺元年,户部钱粮户数一千三百四十万六百九十九,视前又增二十万有奇,汉、唐极盛之际,有不及焉。盖岭北、辽阳与甘肃、四川、云南、湖广之边,唐所谓羁縻之州,往往在是,今皆赋役之,比于内地;而高丽守东藩,执臣礼惟谨,亦古所未见。地大民众,后世狃于治安,而不知诘戎兵、慎封守,积习委靡,一旦有变,而天下遂至于不可为。呜呼!盛极而衰,固其理也。
唐以前以郡领县而已,元则有路、府、州、县四等。大率以路领州、领县,而腹里或有以路领府、府领州、州领县者,其府与州又有不隶路而直隶省者,具载于篇,而其沿革则溯唐而止焉。作《地理志》。(凡路,低于省一字。府与州直隶省者,亦低于省一字。其有宣慰司、廉访司,亦止低于省一字。各路录事司与路所亲领之县与府、州之隶路者,低于路一字。府与州所领之县,低于府与州一字。府领州、州又领县者,又低于县一字。路所亲领之县若府若州,曰领县若干、府若干、州若干;府与州所领之县,则曰若干县,所以别之也。)
中书省统山东西、河北之地,谓之腹里,为路二十九,州八,属府三,属州九十一,属县三百四十六。(各路立站,总计一百九十八处。)
大都路,唐幽州范阳郡。辽改燕京。金迁都,为大兴府。元太祖十年,克燕,初为燕京路,总管大兴府。太宗七年,置版籍。世祖至元元年,中书省臣言:“开平府阙庭所在,加号上都,燕京分立省部,亦乞正名。”遂改中都,其大兴府仍旧。四年,始于中都之东北置今城而迁都焉。(京城右拥太行,左挹沧海,枕居庸,奠朔方。城方六十里,十一门:正南曰丽正,南之右曰顺承,南之左曰文明,北之东曰安贞,北之西曰健德,正东曰崇仁,东之右曰齐化,东之左曰光熙,正西曰和义,西之右曰肃清,西之左曰平则。海子在皇城之北、万寿山之阴,旧名积水潭,聚西北诸泉之水,流入都城而汇于此,汪洋如海,都人因名焉。恣民渔采无禁,拟周之灵沼云。)九年,改大都。十九年,置留守司。二十一年,置大都路总管府。户一十四万七千五百九十,口四十万一千三百五十。(用至元七年抄籍数。)领院二、县六、州十。州领十六县。
右警巡院。
左警巡院。(初设警巡院三,至元四年,省其一,止设左右二院,分领坊市民事。)
县六
大兴,(赤。)宛平,(赤。与大兴分治郭下。金水河源出玉泉山,流入皇城,故名金水。)良乡,(下。)永清,(下。)宝坻(下。至元十六年,于县立屯田所,收子粒赴太仓及醴源仓输纳。)昌平。(下。)
州十
涿州,(下。)唐范阳县,复改涿州。宋因之。元太宗八年,为涿州路。中统四年,复为涿州。领二县:
范阳,(下。倚郭。)房山。(下。金奉先县,至元二十七年,改今名。)
霸州,(下。)唐隶幽州。周始置霸州。宋升永清郡。金置信安军。元仍为霸州。领四县:
益津,(下。倚郭。中统四年省,至元二年置。)文安,(下。)大城,(下。)保定。(下。至元二年,省入益津,四年置。)
通州,(下。)唐为潞县。金改通州,取漕运通济之义,有丰备、通济、太仓以供京师。领二县:
潞县,(倚郭。)三河。(下。)
蓟州,(下。)唐置,后改渔阳郡,仍改蓟州。宋为广川郡。金为中都。元太祖十年,定其地,仍为蓟州。领五县:
渔阳,(下。倚郭。)丰闰,(下。至元二年,省入玉田,四年,以路当冲要复置。二十一年,立丰闰署,领屯田八百三十七户。)玉田,(下。)遵化,(下。)平谷。(下。至元二年,省入渔阳,十三年复置。)
漷州,(下。)辽、金为漷阴县。元初为大兴府属邑,至元十三年,升漷州,割大兴府之武清、香河二邑来属。领二县:
香河,(下。)武清。
顺州,(下。)唐初改燕州,复为归德郡,复为顺州,复为归顺州。辽为归化军。宋为顺兴军。金仍为顺州,置温阳县。元废县存州。
檀州,(下。)唐改密云郡,又复为檀州。辽为武威军。宋为镇远军。金仍为檀州。元因之。
东安州,(下。)唐以前为安次县。辽、金因之,元初隶大兴府。太宗七年,隶霸州。中统四年,升为东安州,隶大都路。
固安州,(下。)唐仍隋旧为固安县,隶幽州。宋隶涿水郡。金隶涿州。元宪宗九年,隶霸州,又改隶大兴府。中统四年,升固安州。
龙庆州,唐为妫川县。金为缙山县。元至元三年,省入怀来县,五年复置,本属上都路宣德府奉圣州。二十二年,仁宗生于此。延祐三年,割缙山、怀来来隶大都,升缙山为龙庆州。领一县:
怀来。(下。)
上都路,唐为奚、契丹地。金平契丹,置桓州。元初为札剌儿部、兀鲁郡王营幕地。宪宗五年,命世祖居其地,为巨镇。明年,世祖命刘秉忠相宅于桓州东、滦水北之龙冈。中统元年,为开平府。五年,以阙庭所在,加号上都,岁一幸焉。至元二年,置留守司。五年,升上都路总管府。十八年,升上都留守司,兼行本路总管府事。户四万一千六十二,口一十一万八千一百九十一。领院一、县一、府一、州四,州领三县,府领三县、二州,州领六县。
警巡院。
县一
开平。(上。)
府一
顺宁府,唐为武州。辽为德州。金为宣德州。元初为宣宁府。太宗七年,改山东路总管府。中统四年,改宣德府,隶上都路。至元三年,以地震改顺宁府。领三县、二州。
三县
宣德,(下。倚郭。至元二年,省本府之录事司并龙门县并入焉。二十八年,又割龙门去属云州。)宣平,(下。)顺圣。(下。本隶弘州,今来属。)
二州
保安州,(下。)唐新州。辽改奉圣州。金为德兴府。元初因之。旧领永兴、缙山、怀来、矾山四县。至元二年,省矾山入永兴。三年,省缙山入怀来,仍改为奉圣州,隶宣德府。五年,复置缙山。延祐三年,以缙山、怀来仍隶大都。至元三年,以地震改保安州。领一县:永兴。(下。倚郭。)
蔚州,(下。)唐改为安边郡,又改为兴唐县,又仍为蔚州。辽为忠顺军。金仍为蔚州。元至元二年,省州为灵仙县,隶弘州。其年,复改为蔚州,隶宣德府。领五县:灵仙,(下。)灵丘,(下。)飞狐,(下。)定安,(下。)广灵。(下。)
州四
兴州,(下。)唐为奚地。金初为兴化军,隶北京,后为兴州。元中统三年,属上都路。领二县:
兴安,(下。至元二年置。)宜兴。(中。至元二年置。)
松州,(下。)本松林南境,辽置松山州。金为松山县,隶北京路大定府。元中统三年,升为松州,仍存县。至元二年,省县入州。
桓州,(下。)本上谷郡地,金置桓州。元初废,至元二年复置。
云州,(下。)古望云川地,契丹置望云县。金因之。元中统四年,升县为云州,治望云县。至元二年,州存县废。二十八年,复升宣德之龙门镇为望云县,隶云州。领一县:
望云。
兴和路,(上。)唐属新州。金置柔远镇,后升为县,又升抚州,属西京。元中统三年,以郡为内辅,升隆兴路总管府,建行宫。户八千九百七十三,口三万九千四百九十五。领县四、州一。
县四
高原,(下。倚郭。中统二年隶宣德府,三年来属。)怀安,(下。元初隶宣德府,中统三年来属。)天成,(下。元初隶宣德府,中统三年来属。)咸宁。(下。元初隶宣德府,中统三年来属。)
州一
宝昌州,(下。)金置昌州。元初隶宣德府,中统三年隶本路,置盐使司。延祐六年,改宝昌州。
永平路,(下。)唐平州。辽为卢龙军。金为兴平军。元太祖十年,改兴平府。中统元年,升平滦路,置总管府,设录事司。大德四年,以水患改永平路。户一万三千五百一十九,口三万五千三百。领司一、县四、州一。州领二县。
录事司。
县四
卢龙,(下。倚郭。)迁安,(下。至元二年,省入卢龙县,后复置。)抚宁,(下。至元二年,与海山俱省入昌黎。三年复置。四年,又与海山俱入昌黎。七年复置,仍省昌黎、海山入焉。十一年,复置昌黎,以属滦州,今昌黎属本县。)昌黎。(下。至元十一年复置,仍并海山入焉。详见抚宁县。)
州一
滦州,(下。)在卢龙塞南,金领义丰、马城、石城、乐亭四县。元至元二年,省义丰入州。三年复置,先以石城省入乐亭,其年改入义丰。四年,马城亦省。领二县:
义丰,(下。倚郭。至元二年省入州,三年复置。)乐亭。(下。)元初尝于县置漠州,寻废,复为乐亭县,隶滦州。
德宁路,(下。)领县一:德宁。(下。)
净州路,(下。)领县一:天山。(下。)
泰宁路,(下。)领县一:泰宁。(下。)
集宁路,(下。)领县一:集宁。(下。)
应昌路,(下。)领县一:应昌。(下。)
全宁路,(下。)领县一:全宁。(下。)
宁昌路,(下。)领县一:宁昌。(下。)
砂井总管府,领县一:砂井。
以上七路、一府、八县皆阙。
保定路,(上。)本清苑县,唐隶鄚州。宋升保州。金改顺天军。元太宗十一年,升顺天路,置总管府。至元十二年,改保定路,设录事司。户七万五千一百八十二,口一十三万九百四十。领司一、县八、州七。州领十一县。
录事司。
县八
清苑,(中。附郭。)满城,(中。)唐县,(下。金隶定州,后来属。)庆都,(下。元初隶真定府,太宗十一年来属。)行唐,(下。)曲阳,(中。古恒州地,唐为曲阳县。宋属中山府。金因之。元初改恒州,立元帅府,割阜平、灵寿、行唐、庆都、唐县以隶之。逮移镇归德,还隶中山府,复为曲阳县,后隶保定,北岳恒山在焉。)新安,(下。金置新安州渥城县。元至元二年,州县俱废,改为新安镇,入归信县。四年,割入容城。九年,置新安县来属。)博野。(下。至元三十一年立。)
州七
易州,(中。)唐改上谷郡,又复为易州。元太宗十一年,割隶顺天府。至元十年,隶大都路。二十三年,还隶保定。领三县:
易县,(中。倚郭。元初存州废县,至元三年复置。)涞水,(下。)定兴。(下。金隶涿州,今来属。)
祁州,(中。)唐为义丰县,属定州。宋改为蒲阴县。金于县置祁州,属真定路。元至元三年,立附郭蒲阴县及以束鹿、深泽二县来属,隶保定。领三县:
蒲阴,(中。倚郭。)深泽,(下。至元二年,并入束鹿县,三年又来属。)束鹿。(中。)
雄州,(下。)唐归义县。五代为瓦桥关,周世宗克三关,于关置雄州。宋为易阳郡。金为永定军。元太宗十一年,割雄州三县属顺天路。至元十年,改属大都路。十二年改顺天路为保定路,二十三年,复以雄州隶之。领三县:
归信,(下。)容城,(下。金隶安肃州,今来属。)新城。(太宗二年,改新泰州。七年,复为县,隶大都路。十一年,隶顺天路。至元二年,隶雄州。十年,隶大都。二十三年复来属。)
安州,(下。)唐为唐兴县,隶鄚州。宋升顺安军。金改安州,治渥城县。元初移治葛城。至元二年,废为镇,入高阳县,后复改安州,隶保定。领二县:
葛城,(下。倚郭。)高阳。(下。)
遂州,(下。)唐为遂城县,属易州。宋改广信军。金废为遂城县,隶保州。元至元二年,省入安肃州为镇,后复置州而县废,隶保定。
安肃州,(下。)本易州宥戎镇地,宋创立静戎军,又改安肃军。金为安肃州。元隶保定。
完州,(下。)唐为北平县,隶定州。宋升北平军。金更为永平县,又改完州。元至元二年,改永平县,后复为完州。
燕南河北道肃政廉访司
真定路,唐恒山郡,又改镇州。宋为真定府。元初置总管府,领中山府,赵、邢、洺、磁、滑、相、浚、卫、祁、威、完十一州。后割磁、威隶广平,浚、滑隶大名,祁、完隶保定,又以邢入顺德,洺入广平,相入彰德,卫入卫辉;又以冀、深、晋、蠡四州来属。户一十三万四千九百八十六,口二十四万六百七十。领司一、县九、府一、州五。府领三县,州领十八县。
录事司。
县九
真定,(中。倚郭。)藁城,(中。太宗六年,为永安州,无极、宁晋、新乐、平棘四县隶焉。七年,废州为藁城县,属真定。)栾城,(下。)元氏,(中。)获鹿,(中。太宗在潜邸改西宁州,既即位七年,复为获鹿县,隶真定。)平山。(下。)灵寿,(下。)阜平,(下。)涉县。(元初为崇州,隶真定路,后废州复置涉县。至元二年,省入磁州,后复来属。)
府一
中山府,唐定州。宋为中山郡。金为中山府。元初因之。旧领祁、完二州,太宗十一年,割二州隶顺天府,后为散府,隶真定。领三县:
安喜,(中。)新乐,(下。)无极。(中。)
州五
赵州,(中。)唐赵州。宋为庆源军。金改沃州。元仍为赵州。旧领平棘、临城、栾城、元氏、高邑、赞皇、宁晋、隆平、柏乡九县,太祖十五年,割栾城、元氏隶真定。领七县:
平棘,(中。)宁晋,(下。)隆平,(下。)临城,(中。)柏乡,(下。)高邑,(下。)赞皇。(下。至元二年,并入高邑。七年复置。)
冀州,(上。)唐改魏州,后仍为冀州。宋升安武军。元仍为冀州。领五县:
信都,(中。至元初与冀州录事司俱省入冀州,后复置。三年,省录事司入焉,为冀州治所。)南宫,(上。)枣强,(中。)武邑,(中。)新河。(中。太宗四年置。)
深州,(下。)唐改饶阳郡,后仍为深州。元初隶河间,置帅府。太宗十年,隶真定路,领饶阳、安平、武强、束鹿、静安五县。后割安平、饶阳、武强隶晋州,束鹿隶祁州,以冀州之衡水来属。领二县:
静安,(中。)衡水。(下。)
晋州,唐、宋皆为鼓城县。元太祖十年,改晋州。太宗十年,立鼓城等处军民万户府。中统二年,复为晋州。领四县:
鼓城,(中。倚郭。)饶阳,(中。)安平,(下。太祖十九年,为南平州,于此行千户总管府事,领饶阳一县。太宗七年,复改为县,隶深州。宪宗在潜,隶鼓城等处军民万户府。中统二年,改立晋州,仍为安平县隶焉。武强。(下。元初创立东武州,领武邑、静安。太宗六年,废州复为县,改隶深州。十一年,割属祁州。宪宗在潜,隶鼓城等处军民万户府。中统二年,置晋州,县隶焉。)
蠡州,(下。)唐始置。宋改永宁军。金仍为蠡州。元初隶真定,领司候司、博野县。至元三年,省司候司、博野县入蠡州。十七年,直隶省部。二十一年,仍属真定。
顺德路,(下。)唐邢州。宋为信德府。金改邢州。元初置元帅府,后改安抚司。宪宗分洺水民户之半于武道镇,置司总管。五年,以武道镇置广宗县,并以来属。中统三年,升顺德府。至元元年,以洺州、磁州来属。二年,洺、磁自为一路,以顺德为顺德路总管府。户三万五百一,口一十二万四千四百六十五。领司一、县九。
录事司。
县九
邢台,(中。倚郭。)钜鹿,(中。)内丘,(中。至元二年,并唐山县入焉,后复置唐山,与内丘并。)平乡,(中。)广宗,(中。宪宗五年置。中统三年以后属顺德府。至元二年,省入平乡县,后复置,隶顺德路。)沙河,(下。至元二年,省南和县入焉。后复置南和,与沙河并。)南河,(下。)唐山。(下。)任县。(下。至元二年,省入邢台县,后复置。)
广平路,(下。)唐洺州,又为广平郡。元太宗八年,置邢洺路总管府,以邢、磁、威隶之。宪宗二年,为洺磁路,止领磁、威二州。至元十五年,升广平路总管府。户四万一千四百四十六,口六万九千八十二。领司一、县五、州二。州领六县。
录事司。
县五
永平,(中。倚郭。)曲周,(中。)肥乡,(中。)鸡泽,(下。元初并入永年,后复置。)广平。(下。)
州二
磁州,(中。)唐磁州。宋为滏阳郡。金以隶彰德。元太祖十年,升为滏源军节度,隶真定路。太宗八年,隶邢洺路。宪宗二年,改邢洺路为洺磁路。至元二年,以真定之涉县及成安县并入滏阳,武安县并入邯郸,止以滏阳、邯郸二县及录事司来属。后复置涉县归真定,以滏阳、武安、邯郸、成安、录事司隶焉。至元三年,并录事司入滏阳县。至元十五年,改洺磁路为广平路总管府,磁州仍隶焉。领四县:
滏阳,(中。倚郭。)武安,(中。)邯郸,(下。)成安。(下。)
威州,(中。)旧无此州,金始置。元太宗六年,割隶邢洺路,以洺水县来属。宪宗二年,隶洺磁路,徙州治于洺水。领二县:
洺水,(中。倚郭。太宗八年,隶洺州。定宗二年,改隶威州。宪宗二年,徙威州治此。)井陉。(下。威州本治此,宪宗二年,移州治于洺水县,井陉为属县。)
彰德路,(下。)唐相州,又改邺郡。石晋升彰德军。金升彰德府。元太宗四年,立彰德总帅府,领卫、辉二州。宪宗二年,割出卫、辉,以彰德为散府,属真定路。至元二年,复立彰德总管府,领怀、孟、卫、辉四州,及本府安阳、临漳、汤阴、辅岩、林虑五县。四年,又割出怀、孟、卫、辉,仍立总管,以林虑升为林州,复立辅岩县隶之。六年,并辅岩入安阳。户三万五千二百四十六,口八万八千二百六。领司一、县三、州一。
录事司。
县三
安阳,(上。至元六年,并辅岩入焉。)汤阴,(中。)临漳。(中。)
州一
林州,(下。)本林虑县,金升为州。元太宗七年,行县事。宪宗二年,复为州。至元二年,复为县,又并辅岩入焉。未几复为州,割辅岩入安阳,仍以州隶彰德路。
大名路(上。)唐魏州。五代南汉改大名府。金改安武军。元因旧名,为大名府路总管府。户六万八千六百三十九,口一十六万三百六十九。领司一、县五、州三。州领六县。
录事司。
县五
元城,(中。倚郭。至元二年,并入大名县,后复置。)大名,(中。倚郭。太宗六年,立县治。宪宗二年,迁县事于府城内。至元二年,省元城来属,寻析大名、元城为二县。九年,还县治于故所。)南乐,(中。)魏县,(中。)清河。(本恩州地,太宗七年,籍为清河县,隶大名路。)
州三
开州,(上。)唐澶州。宋升开德府。金为开州。元割开封之长垣、曹州之东明来属。领四县:
濮阳,(上。倚郭。)东明,(中。太宗七年,割隶大名路。至元二年来属。)长垣,(中。初隶大名路,至元二年始隶开州。)清丰。(中。)
滑州,(中。)唐改灵昌郡。宋改武成军。元仍为滑州。领二县:
白马,(上。为州治所。)内黄。
浚州,(下。)唐置黎州,后废。石晋置浚州。宋为通利军,又改平川军。金复为浚州。元初隶真定。至元二年,隶大名。
怀庆路,(下。)唐怀州,复改河内郡,又仍为怀州。宋升为防御。金改南怀州,又改沁南军。元初复为怀州。太宗四年,行怀孟州事。宪宗六年,世祖在潜邸,以怀孟二州为汤沐邑。七年,改怀孟路总管府。至元元年,以怀孟路隶彰德路。二年,复以怀孟自为一路。延祐六年,以仁宗潜邸改怀庆路。户三万四千九百九十三,口一十七万九百二十六。领司一、县三、州一。州领三县。
录事司。
县三
河内,(中。)修武,(中。)武陟。(中。)
州一
孟州,(下。)唐置河阳军,又升孟州。宋隶河北道。金大定中,为河水所害,北去故城十五里,筑今城,徙治焉。故城谓之下孟州,新城谓之上孟州。元初治下孟州。宪宗八年,复立上孟州,河阳、济源、王屋、温四县隶焉,设司候司。至元三年,省王屋入济源,并司候司入河阳。领三县:
河阳,(下。)济源,(下。太宗六年,改济源为原州。七年,州废,复为县。至元三年,省王屋县入焉。)温县。
卫辉路,(下。)唐义州,又为卫州,又为汲郡。金改河平军。元中统元年,升卫辉路总管府,设录事司。户二万二千一百一十九,口一十二万七千二百四十七。领司一、县四、州二。
录事司。
县四
汲县,(下。倚郭。)新乡,(中。)获嘉,(下。)胙城。(下。旧以胙城为倚郭。宪宗元年,还州治于汲,以胙城为属邑。)
州二
辉州,(下。)唐以共城县置共州。宋隶卫州。金改为河平县,又改苏门县,又升苏门县为辉州,置山阳县属焉。至元三年,省苏门县,废山阳为镇,入本州。
淇州,(下。)唐、宋、金并为卫县之域,曰鹿台乡。元宪宗五年,以大名、彰德、卫辉籍余之民,立为淇州,因又置县曰临淇,为倚郭。中统元年,隶大名路宣抚司。至元三年,立卫辉路,以州隶之,而临淇县省。
河间路,(上。)唐瀛州。宋河间府。元至元二年,置河间路总管府。户七万九千二百六十六,口一十六万八千五百三十六。领司一、县六、州六。州领十七县。
录事司。
县六
河间,(中。倚郭。)肃宁,(下。至元二年,废为镇,入河间县,后复旧。)齐东,(下。宪宗三年,隶济南路。至元二年,还属河间路。)宁津,(下。宪宗二年,属济南路,至元二年,隶河间。)临邑,(下。本属济南府,太宗七年,割属河间。宪宗三年,还属济南。至元二年,复属河间。)青城。(下。本青平镇,太宗七年,析临邑、宁津地置县,隶济南。中统置青城县,隶陵州。至元二年,隶河间。)
州六
沧州,(中。)唐改景城郡,复仍为沧州。金升临海军。元复为沧州。领五县:
清池,(中。)乐陵,(中。)南皮,(下。)无棣,(下。至元二年,并入乐陵县,以县治入济南之棣州,寻复置。)盐山。(下。)
景州,(中。)唐观州,又改景州。宋改永静军。金仍改观州。元因之。至元二年,复为景州。领五县:
蓚县,(中。旧属观州,元初升元州,后复为蓚县。)故城,(中。元初隶河间路。至元二年,并为故城镇,属景州。是年,复置县还来属。)阜城,(下。)东光,(下。)吴桥。(中。)
清州,(下。)五代置乾宁军。宋为乾宁郡,大观间以河清,改清州。金为乾宁军。元太宗二年,改清宁府。七年,又改清州。至元二年,以靖海、兴济两县及本州司候司并为会川县,后复置清州。领三县:
会川,(中。)靖海,(下。)兴济。(下。)
献州,(下。)本乐寿县,宋隶瀛州,又隶河间府。金改为寿州,又改献州。元至元二年,以州并入乐寿,直隶河间路,未几复旧。领二县:
乐寿,(中。附郭。)交河。(中。至元二年,入乐寿,未几如故。)
莫州,(下。)唐置鄚州,寻改为莫。旧领二县,至元二年,省入河间,未几仍领二县:
莫亭,(下。倚郭。至元二年,与任丘俱省入河间县,后复置。)任丘。(下。)
陵州,(下。)本将陵县,宋、金皆隶景州。宪宗三年,割隶河间府。是年升陵州,隶济南路。至元二年,复为县。三年,复为州,仍隶河间路。
东平路,(下。)唐郓州,又改东平郡,又号天平军。宋改东平府,隶河南道。金隶山东西路。元太祖十五年,严实以彰德、大名、磁、洺、恩、博、浚、滑等户三十万来归,以实行台东平,领州县五十四。实没,子忠济为东平路管军万户总管,行总管府事,州县如旧。至元五年,以东平为散府。九年,改下路总管府。户四万四千七百三十一,口五万一百四十七。领司一、县六。
录事司。
县六
顺城,(下。为东平治所。)东阿,(中。)阳谷,(中。)汶上,(中。)寿张,(下。)平阴。(下。至元十一年,以县之辛镇寨、孝德等四乡分析他属。明年,改寨为肥城,作中县,隶济宁路,以平阴为下县,仍属东平。)
东昌路,(下。)唐博州。宋隶河北东路。金隶大名府。元初隶东平路。至元四年,析为博州路总管府。十三年,改东昌路,仍置总管府。户三万三千一百二,口一十二万五千四百六。领司一、县六。
录事司。
县六
聊城,(中。倚郭。)堂邑,(中。)莘县,(中。宋隶大名府,元割以来属。)博平,(中。)茌平,(中。)丘县。(下。本为镇,隶曲周。至元二年,并入堂邑。二十六年,山东宣慰司言:“丘县并入堂邑,差税词诉相去二百余里,往复非便。平恩有户二千七百,升县为宜。”遂立丘县,隶东昌。)
济宁路,(下。)唐麟州。周于此置济州。元太宗七年,割属东平府。至元六年,以济州还治巨野,仍析郓城之四乡来属。八年,升济宁府,治任城,寻还治巨野。十二年,复立济州,治任城,属济宁府。十五年,迁府于济州,却以巨野行济州事。其年又以府治归巨野,而济州仍治任城,但为散州。十六年,济宁升为路,置总管府。户一万五百四十五,口五万九千八百一十八。领司一、县七、州三。州领九县。
录事司。
县七
巨野,(中。倚郭。金废,属郓州。至元六年复立。)郓城,(上。金以水患,徙置盘沟村。元至元八年,复来属。)肥城,(中。宋、金为平阴县。元至元十二年,以平阴莘镇寨东北十五里旧城改设今县。)金乡,(下。初隶济州,至元二年来属。)砀山,(金为水荡没。元宪宗七年,始复置县治,隶东平路。至元二年,以户口稀少,并入单父县。三年复置,属济州。八年,属济宁路。)虞城,(下。金圮于水。元宪宗二年,始复置县,隶东平路。至元二年,以户口稀少,并入单父。三年,复立县,属济州。八年,隶济宁路。)丰县。(唐属徐州。元宪宗二年,属济州。至元二年,以沛县并入丰县。三年,复立沛县。八年,以丰县直隶济宁路。)
州三
济州,(下。)唐以前为济北郡,治单父。唐初为济州,又为济阳郡,仍改济州。周濒济水立济州。宋因之。金迁州治任城,以河水湮没故也。元至元二年,以户不及千数,并隶任城。六年,迁州于巨野,而任城为属邑。八年,升州为济宁府,治任城,复还府治巨野。十二年,以任城当江淮水陆冲要,复立济州,属济宁府而任城废。十五年,迁府于济州,以巨野行济州事。其年复于巨野立府,仍于此为州。二十三年,复置任城,隶州。领三县:
任城,(倚郭。)鱼台,(太宗七年,属济州。至元二年,并入金乡。三年复故。八年,属济宁府。十三年来属。)沛县。(太宗七年,移滕州治此。宪宗二年,州废,复为县。至元二年,省入丰县。三年复置。八年,隶济宁府。十三年来属。)
兖州,(下。)唐初为兖州,复升泰宁军。宋改袭庆府。金改泰定军。元初复为兖州,属济州。宪宗二年,分隶东平路。至元五年,复属济州。十六年,隶济宁路总管府。(二十三年,立尚珍署,领屯田四百五十六户,收子粒赴济州官仓输纳,余粮粜卖,所入钞纳于光禄寺。)领四县:
嵫阳,曲阜,泗水,(至元二年,省入曲阜。三年复置。)宁阳。(至元二年,省入嵫阳。大德元年复置。)
单州,(下。)唐置辉州,治单父。后唐改为单州。宋升团练州。金隶归德府。元初属济州。宪宗二年,属东平府。至元五年,复属济州。十六年,隶济宁路。领二县:
单父,(县在郭下。元初与单州并属济州。宪宗二年,隶东平府。至元二年,复立单父县。三年,还属济州,今属单州。)嘉祥。(旧属济州。宪宗二年,割隶东平路。至元三年,还属济州。今为单州属县。)
曹州,(上。)唐初为曹州,后改济阴郡,又仍为曹州。宋改兴仁府。金复为曹州。元初隶东平路总管府。至元二年,直隶省部。户三万七千一百五十三,口一十九万五千三百三十五。领县五:
济阴,(上。)成武,(中。)定陶,(中。)禹城,(中。)楚丘。(中。)
濮州,(上。)唐初为濮州,后改濮阳郡,又仍为濮州。宋升防御郡。金为刺史州。元初隶东平路,后割大名之馆陶、朝城,恩州之临清,开州之观城来属。至元五年,析隶省部。户一万七千三百一十六,口六万四千二百九十三。领县六:
鄄城,(上。)朝城,(中。初隶东平府,至元五年来属。)馆陶。(中。初属东平路,至元三年来属。)临清,观城,(下。金属开州,元初来属。)范县。(下。初属东平府路,至元二年来属。)
高唐州,(中。)唐为县,属博州。宋、金因之。元初隶东平,至元七年升州。户一万九千一百四,口二万三千一百二十一。领县三:
高唐,(中。)夏津,(中。初隶东平,至元七年来属。)武城。(中。初隶东平,至元七年来属。)
泰安州,(中。)本博城县,唐初于县置东泰州,后废州,改为乾封县,属兖州。宋改奉符县。金置泰安州。元初属东平路。至元二年,省新泰县入莱芜县。五年,析隶省部。三十一年,复立新泰县。(东岳泰山在焉。)户九千五百四十,口一万七百九十五。领县四:
奉符,(中。)长清,(中。旧属济南府,元初来属。)莱芜,(下。)新泰。(金属泰安州,至元二年,省入莱芜,三十一年复立。)
德州,唐初为德州,后改平原郡,又仍为德州。金属山东西路。元初隶东平路总管府,割大名之清平、济南之齐河县来属。户二万四千四百二十四,口一十五万六千九百五十二。领县五:
安德,(下。)平原,(下。)齐河,(金创置此县,隶济南府,至元二年来属。)清平,(宋、金隶大名府,元初来属。)德平。
恩州,(中。)唐贝州,又为清河郡。宋改恩州。金隶大名府路。元初割清河县隶大名府,以武城隶高唐,惟存历亭一县及司候司。至元二年,县及司俱省入州。七年,自东平析隶省部。户一万五百四十五,口三万七千四百七十九。
冠州,本冠氏县,唐因隋旧,置毛州,后州废,县属魏州。宋、金并属大名府。元初属东平路。至元六年,升冠州,直隶省。户五千六百九十七,口二万三千四十。
山东东西道宣慰司
益都路,唐青州,又升卢龙军。宋改镇海军。金为益都路总管府。户七万七千一百六十四,口二十一万二千五百二。领司一、县六、州八。州领十五县。
录事司。
县六
益都,(中。倚郭。至元二年,以行淄州及行淄川县并入。三年,又并临淄、临朐二县入焉。十五年,割临淄、临朐复置县,并属本路。)临淄,(下。)临朐,(下。)高苑,(下。旧属淄州。)乐安,(下。)寿光。(下。)
州八
濰州,(下。)唐初为濰州,后废。宋为北海军,复升濰州。金属益都路。元初领北海、昌邑、昌乐三县及司候司。宪宗三年,省司候司入北海。至元三年,省昌乐县入北海。领二县:
北海,(下。)昌邑。(下。)
胶州,(下。)唐初为胶西县。宋置临海军。金仍改为胶西县,属密州。元太祖于县置胶州。领三县:
胶西,(中。)即墨,(下。宋、金皆隶莱州,元太祖二十二年来属。)高密。(下。宋、金并隶密州。)
密州,唐初改为高密郡,后仍为密州。宋为临海军,复为密州。元初因之,以胶西、高密属胶州。宪宗三年,省司候司入诸城县,隶益都。领二县:
诸城,(州治所。)安丘。(下。)
莒州,(下。)唐废莒州,以莒县隶密州。宋沿其旧。金复为莒州,隶益都府。元初因之。领四县:
莒县,(下。州治所。宪宗三年,省司候司入焉。)沂水,(下。有沂山,为东镇。)日照,(下。)蒙阴。(下。元初,因旧名为新泰县。中统三年,以李璮乱,人民逃散,省入沂水。皇庆二年,复置为蒙阴县。)
沂州,(下。)唐初改为琅邪郡,后仍为沂州。宋属京东东路。金属山东东路。元属益都路。领二县:
临沂,(中。州治所。宪宗三年,省司候司入焉。)费县。(下。)
滕州,(下。)唐为滕县,属徐州。宋仍旧。金改为滕州,属兖州。元隶益都路。领二县:
滕县,(下。宪宗三年,省司候司入焉。)邹县。(下。)
峄州,(下。)唐置鄫州,又改兰陵县为承县,后州废,以县属沂州。宋仍旧。金改兰陵县,于县置峄州。元初以峄州隶益都路,至元二年,省兰陵入本州。
博兴州,(下。)唐博昌县。后唐改博兴。宋属青州。金属益都府。元初升为州。
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
济南路,(上。)唐济州,又改临淄郡,又改济南郡,又为青州。宋为济南府。金因之。元初改济南路总管府,旧领淄、陵二州。至元二年,淄州割入淄莱路,陵州割入河间路,又割临邑县隶河间路,长清县入泰安州,禹城县隶曹州,齐河县入德州,割淄州之邹平县来属,置总管府。户六万三千二百八十九,口一十六万四千八百八十五。领司一、县四、州二。州领七县。
录事司。
县四
历城,(中。倚郭。)章丘,(上。)邹平,(上。唐、宋皆属淄州,至元间来属。)济阳。(中。)
州二
棣州,(上。)唐析沧州之阳信、商河、乐陵、厌次置棣州。宋、金因之。元初滨、棣自为一道,中统三年,改置滨棣路安抚司。至元二年,与滨州俱棣济南路。领四县:
厌次,(中。倚郭。初立司候司,至元二年,省入本县。)商河,(中。)阳信,(中。)无棣。(下。宋、金属沧州,元初割无棣之半属沧州,半以来属。)
滨州,(中。)唐属棣州。周始置滨州。金隶益都。元初以棣州为滨棣路。至元二年,省路为州,隶济南路。领三县:
渤海,(中。初设司候司,至元二年,省入此县。)利津,(下。)沾化。(下。)
般阳府路,(下。)唐淄州,宋属河南道。金属山东东路。元初太宗在潜,置新城县。中统四年,割滨州之蒲台来属。先是,淄州隶济南路总管府;五年,升淄州路,置总管府。是岁改元至元,割邹平属济南路、高苑属益都路。二年,改淄州路为淄莱路。二十四年,改般阳路,取汉县以为名。户二万一千五百三十,口一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五。领司一、县四、州二。州领八县。
录事司。
县四
淄川,(中。倚郭。)长山,(中。初属济南路,中统三年来属。)新城,(中。本长山县驿台,太宗在潜,以人民完聚,创置城曰新城,以田、索二镇属焉。)蒲台。(下。金属滨州,元初隶滨棣路。中统五年,属淄州。至元二年,改属淄莱路,升中县。)
州二
莱州,(中。)唐初改东莱郡为莱州。宋为防御州。金升定海军,属山东东路。元初属益都路。中统五年,属淄莱路。旧设录事司。至元二年,省入掖县,又省即墨入掖与胶水,仍隶般阳路。领四县:
掖县,(中。倚郭。至元二年,省录事司,析即墨县入焉。)胶水,(下。至元二年,析即墨县入焉。)招远,(下。)莱阳。(下。)
登州,(下。)唐初为牟州,复改登州,宋属河南道。元初属益都路。中统五年,别置淄莱路,以登州隶之。至元二十四年,改属般阳路。领四县:
蓬莱,(下。)黄县,(下。)福山,(下。伪齐以登州之雨水镇为福山县,杨疃镇为栖霞县。)栖霞。(下。)
宁海州,(下。)伪齐刘豫以登州之文登、牟平二县立宁海军。金升宁海州。元初隶益都路。至元九年,直隶省部。户五千七百一十三,口一万五千七百四十三。领县二:
牟平,(中。)文登。(下。)
河东山西道宣慰使司
大同路,(上。)唐为北恒州,又为云州,又改云中郡。辽为西京大同府。金改总管府。元初置警巡院。至元二十五年,改西京为大同路。户四万五千九百四十五,口一十二万八千四百九十六。领司一、县五、州八。州领四县。(大德四年,于西京黄华岭立屯田。六年,立万户府,所属山阴、雁门、马邑、鄯阳、洪济、金城、宁武凡七屯。)
录事司。
县五
大同,(中。倚郭。至元二年,省西县入焉。)白登,(下。至元二年,废为镇,属大同县,寻复置。)宣宁,(下。)平地,(下。本号平地袅,至元二年,省入丰州。三年,置县,曰平地。)怀仁。(下。)
州八
弘州,(下。)唐为清塞军,隶蔚州。辽置弘州。金仍旧。旧领襄阴、顺圣二县。元至元中,割顺圣隶宣德府,惟领襄阴及司候司,后并省入州。
浑源州,(下。)唐为浑源县,隶应州。金升为州,仍置县在郭下,并置司候司。元至元四年省入州。
应州,(下。)唐末置。后唐升彰国军。元初仍为应州。领二县:
金城,(下。州治所。)山阴。(下。至元二年,并入金城,后复置。)
朔州,(下。)唐改马邑郡为朔州。后唐升振武军。宋为朔宁府。金为朔州。元因之。领二县:
鄯阳,(下。至元四年,省录事司入焉。)马邑。(下。)
武州,(下。)唐隶定襄、马邑二郡。辽置武州宣威军。元至元二年,割宁边州之半来属。旧领宁边一县及司候司,四年省入州。
丰州,(下。)唐初为丰州,又改九原郡,又仍为丰州。金为天德军。元复为丰州。旧有录事司并富民县,元至元四年省入州。
东胜州,(下。)唐胜州,又改榆林郡,又复为胜州。张仁愿筑三受降城,东城南直榆林,后以东城滨河,徙置绥远峰南郡今东胜州是也。金初属西夏,后复取之。元至元二年,省宁边州之半入焉。旧有东胜县及录事司,四年省入州。
云内州,(下。)唐初立云中都督府,复改横塞军,又改天德军,即中受降城之地。金为云内州。旧领云川、柔服二县,元初废云川,设录事司。至元四年,省司、县入州。
河东山西道肃政廉访司
冀宁路,(上。)唐并州,又为太原府。宋、金因之。元太祖十三年,立太原路总管府。大德九年,以地震改冀宁路。户七万五千四百四,口一十五万五千三百二十一。领司一、县十、州十四。州领九县。
录事司。
县十
阳曲,(中。倚郭。)文水,(中。)平晋,(下。)祁县,(下。旧隶晋州,后州废,隶太原路。)榆次,(下。至元二年,隶太原路。)太谷,(下。)清源,(下。)寿阳,(下。)交城,(下。)徐沟。(下。)
州十四
汾州,(中。)唐改西河郡为浩州,又改汾州,又改西河郡,又为汾州。金置汾阳军。元初立汾州元帅府,割灵石县隶平阳路之霍州,仍析置小灵石县,后废府。至元二年,复行州事,省小灵石入介休。三年,并温泉入孝义。领四县:
西河,(中。)孝义,(下。至元三年,割温泉县之半置巡检司,隶本县。)平遥,(下。元初属太原府,至元二年来属。)
介休。(下。元初置,隶太原府,至元二年来属,仍省小灵石县入焉。)
石州,(下。)唐初改离石郡为石州,又改昌化郡,又仍为石州。宋、金因其名。元中统二年,省离石县入本州。三年,复立。至元三年,省温泉入孝义,以临泉为临州。旧置司候司,后与孟门、方山俱省入离石。领二县:
离石,(下。倚郭。)宁乡。(下。太宗九年,隶太原府。定宗三年,隶石州。宪宗九年,又隶太原府。至元三年,复来属。)
忻州,(下。)唐初置新兴郡,后改忻州,又改定襄郡,又为忻州。金隶太原府。元因之。领二县:
秀容,(下。倚郭。至元二年,省入忻州。四年复置。)定襄。(下。)
平定州,(下。)唐为广阳县。宋为平定军。金为平定州。元至元二年,省倚郭平定、乐平二县入本州。七年,复立乐平。领一县:
乐平。(下。倚郭。至元二年,省县为乡,入本州,立巡检司。七年复立。)
临州,(下。)唐置临泉县,又置北和州,后州废,隶石州。宋置晋宁军。金废军,置临水县,隶石州。元中统二年,仍改临泉县,直隶太原府。三年,升临州。
保德州,(下。)本岚州地,宋始置州。旧有倚郭县,元宪宗七年废县。至元二年,省隩州、芭州入本州。三年,又并岢岚军入焉。四年,割岢岚隶管州,隩州仍来属。
崞州,(下。)本崞县,元太祖十四年升崞州。
管州,(下。)唐以静乐县置,后州废,属岚州。后又为宪州。宋为静乐军。金为静乐郡,又改为管州。元太祖十六年,以岚州之岢岚、宁化、楼烦并入本州。至元二十二年,割岢岚隶岚州,而宁化、楼烦并入本州。
代州,(下。)唐置代州总管府。金改都督府。元中统四年,并雁门县入州。
台州,(下。)唐为五台县,隶代州。金升台州,隶太原路。元因之。
兴州,(下。)唐临津县,隶岚州,又改合河县。金升兴州,隶太原路。元因之。
坚州,(下。)唐繁畤县。金为坚州,隶太原路。元因之。
岚州,(下。)唐、宋并为岚州。金升镇西节度。至元二年,省入管州。五年复立。
盂州,(下。)本盂县,金升为州。元因之。
晋宁路,(上。)唐晋州。金为平阳府。元初为平阳路,大德九年,以地震改晋宁路。户一十二万六百二十,口二十七万一百二十一。领司一、县六、府一、州九。府领六县,州领四十县。
录事司。
县六
临汾,(中。倚郭。)襄陵,(中。)洪洞,(中。)浮山,(下。)汾西,(下。)岳阳。(下。本猗氏县,属平阳府。至元三年,省入岳阳县。四年,以县当东西驿路之要复置,并岳阳、和川二县入焉。后复改为岳阳县。)
府一
河中府,唐蒲州,又改河中府,又改河东郡,又仍为河中府。宋为护国军。金复为河中府。元宪宗在潜,置河解万户府,领河、解二州。河中府领录事司及河东、临晋、虞乡、猗氏、万泉、河津、荣河七县。至元三年,省虞乡入临晋,省万泉入猗氏,并录事司入河东,罢万户府,而河中府仍领解州。八年,割解州直隶平阳路,河中止领五县。十五年,复置万泉县来属。领六县:
河东,(下。府治所。)万泉,(下。)猗氏,(下。)荣河,(下。)金隶荣州,元初废荣州,复为荣河县。)临晋,(下。)河津。(下。)
州九
绛州,(中。)唐初为绛郡,又改绛州。宋置防御。金改晋安府。元初为绛州行元帅府,河、解二州诸县皆隶焉。后罢元帅府,仍为绛州,隶平阳路。领七县:
正平,(下。倚郭。至元二年,省录事司入焉。)太平,(中。)曲沃,(下。)翼城,(下。金为翼州,元初复为翼城县,隶绛州。)稷山,(下。)绛县,(下。至元二年,省垣曲县入焉。十六年,复立垣曲县,绛县如故。)垣曲。(下。)
潞州,(下。)唐初为潞州,后改上党郡,又仍为潞州。宋改隆德军。金复为潞州。元初为隆德府,行都元帅府事。太宗三年,复为潞州,隶平阳路。至元三年,以涉县割入真定府,以录事司并入上党县。领七县:
上党,(下。)壸关,(下。)长子,(下。)潞城,(下。)屯留,(下。至元三年,省入襄垣。十五年复置。襄垣,(下。)黎城。(下。至元二年,并涉县偏城等十三村入焉。)
泽州,(下。)唐初为泽州,后为高平郡,又仍为泽州。宋属河东道。金为平阳府。元初置司候司及领晋城、高平、阳城、沁水、端氏、陵川六县。至元三年,省司候司、陵川县入晋城,省端氏入沁水。后复置陵州。领五县:
晋城,(下。)高平,(下。)阳城,(下。)沁水,(下。)陵川。(下。至元三年,省入晋城,后复置。)
解州,(下。)本唐蒲州之解县。五代汉乾祐中置解州。宋属京兆府。金升宝昌军。元至元四年,并司候司入解县。(有盐池,方一百二十里。)领六县:
解县,(下。)安邑,(下。)闻喜,(下。)夏县,(下。)平陆,(下。)芮城。(下。)
霍州,(下。)唐初为霍山郡,又改吕州,又废州而以县隶晋州。金改霍州。元因之。领三县:
霍邑,(下。倚郭。有霍山为中镇。)赵城,(旧属平阳府。)灵石。(下。旧属汾州。)
隰州,(下。)唐初为隰州,又改大宁郡,又仍为隰州。元以州隶晋宁路。领五县:
隰川,(中。州治所。至元三年,省大宁、蒲、温泉三县入焉。)大宁,(下。至元三年,省入隰川,二十三年复置。)石楼,(下。)永和,(下。)蒲县。(下。)
沁州,(下。)唐初为沁州,又改阳城郡,又仍为沁州。宋置威胜军。金仍为沁州。元因之。领三县:
铜鞮,(下。州治所。至元十年,省录事司、武乡县入焉。)沁源,(下。)至元十年,省绵上县入焉。)武乡。(下。至元三年,省入铜鞮,后复立。)
辽州,(下。)唐初置辽州,又改箕州,又改仪州。宋复为辽州。元隶晋宁路。领三县:
辽山,(下。倚郭。)榆社,(下。至元三年,省入辽山,六年复立。)和顺。(下。至元三年,省仪城县入焉。)
吉州,(下。)唐初置西汾州,又为南汾州,又改慈州。宋置吉乡军。金改耿州,又改吉州。元初领司候司、吉乡、乡宁二县。中统二年,并司候司入吉乡县。至元二年,省吉乡。三年,又省乡宁并入州。后复置乡宁。领一县:
乡宁。(下。)
岭北等处行中书省统和宁路总管府
和宁路,(上。)始名和林,以西有哈剌和林河,因以名城。太祖十五年,定河北诸郡,建都于此。初立元昌路,后改转运和林使司,前后五朝都焉。(太宗乙未年,城和林,作万安宫。丁酉,治迦坚茶寒殿,在和林北七十余里。戊戌,营图苏胡迎驾殿,去和林城三十余里。)世祖中统元年,迁都大兴,和林置宣慰司都元帅府。后分都元帅府于金山之南,和林止设宣慰司。至元二十六年,诸王叛兵侵轶和林,宣慰使怯伯等乘隙叛去。二十七年,立和林等处都元帅府。大德十一年,立和林等处行中书省,以淇阳王月赤察儿为右丞相,太傅答剌罕为左丞相,罢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置和林总管府。至大二年,改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四年,罢尚书省,复为行中书省。皇庆元年,改岭北等处行中书省,改和林路总管府为和宁路总管府。(至元二十年,令西京宣慰司送牛一千,赴和林屯田。二十二年,并和林屯田入五条河。三十年,命戍和林汉军四百,留百人,余令耕屯杭海。元贞元年,于六卫汉军内拨一千人赴青海屯田。北方立站帖里干、木怜、纳怜等一百一十九处。)
卷五十九 志第十一
◎地理二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七、府一,属州十二,属县十。徒存其名而无城邑者,不在此数。(本省计站一百二十处。)
辽阳路,(上。)唐以前为高句骊及渤海大氏所有。梁贞明中,阿保机以辽阳故城为东平郡。后唐升为南京。石晋改为东京。金置辽阳府,领辽阳、鹤野二县;后复改为东京,宜丰、澄、复、盖、沈、贵德州、广宁府、来远军并属焉。元初废贵德、澄、复州、来远军,以广宁府、婆娑府、懿州、盖州作四路,直隶省。至元六年,置东京总管府,降广宁为散府隶之。十五年,割广宁仍自行路事,直隶省。十七年,又以婆娑府、懿州、盖州来属。二十四年,始立行省。二十五年,改东京为辽阳路,后废婆娑府为巡检司。户三千七百八,口三万三千二百三十一。(壬子年抄籍数。)领县一、州二。
县一
辽阳。(下。倚郭。至元六年,以鹤野县、警巡院入焉。)
州二
盖州,(下。)初为盖州路。至元六年,并为东京支郡,并熊岳、汤池二县入建安县。八年,又并建安县入本州。
懿州,(下。)初为懿州路。至元六年为东京支郡,所领豪州及同昌、灵山二县省入顺安县,入本州。
广宁府路,(下。)金为广宁府。元封孛鲁古歹为广宁王,旧立广宁行帅府事;后以地远,迁治临潢,立总管府。至元六年,以户口单寡,降为东京路总管府属郡。十五年,复分为路,行总管府事。(有医巫闾山为北镇,在府城西北二十里。至顺钱粮户数四千五百九十五。)领县二:
闾阳,(下。初立千户所,至元十五年,以户口繁夥,复立行千户所。后复为闾阳县。)望平。(至元六年,省钟秀县入焉。十五年,为望平军民千户所,今复为县。)
肇州。(按《哈剌八都鲁传》至元三十年,世祖谓哈剌八都鲁曰:“乃颜故地曰阿八剌忽者产鱼,吾今立城,而以兀速、憨哈纳思、乞里吉思三部人居之,名其城曰肇州,汝往为宣慰使。”既至,定市里,安民居,得鱼九尾皆千斤来献。又《成宗纪》元贞元年,立肇州屯田万户府,以辽阳行省左丞阿散领其事。而《元一统志》与《经世大典》皆不载此州,不知其所属所领之详。今以广宁为乃颜分地,故府注于广宁府之下。乃颜,孛鲁古歹之孙也。)
山北辽东道肃政廉访司
大宁路,(上。)本奚部,唐初其地属营州,贞观中奚酋可度内附,乃置饶乐郡。辽为中京大定府。金因之。元初为北京路总管府,领兴中府及义、瑞、兴、高、锦、利、惠、川、建、和十州。中统三年,割兴州及松山县属上都路。至元五年,并和州入利州为永和乡。七年,兴中府降为州,仍隶北京,改北京为大宁。二十五年,改为武平路,后复为大宁。户四万六千六,口四十四万八千一百九十三。(壬子年数。)领司一、县七、州九。
录事司。(初置警巡院,至元二年,改置录事司。)
县七
大定,(下。中统二年,省长兴入焉。)龙山,(下。初属大定府。至元四年,属利州,后复来属。)富庶,(下。至元三年,省入兴中州,后复置。)和众,(下。)金源,(下。)惠和,(下。)武平。(下。)
州九
义州。(下。)
兴中州,(下。)元初因旧为兴中府,后省。至元七年,又降府为州。
瑞州。(下。至元二十三年,伯颜奏准以唆都、哈等拘收户计,种田立屯于瑞州之西,拨濒海荒闲地及时开耕,设打捕屯田总管府,仍以唆都、哈等为屯田官。)
高州。(下。)
锦州。(下。)
利州。(下。)
惠州。(下。)
川州。(下。)
建州。(下。)
东宁路,本高句骊平壤城,亦曰长安城。汉灭朝鲜,置乐浪、玄菟郡,此乐浪地也。晋义熙后,其王高琏始居平壤城。唐征高丽,拔平壤,其国东徙,在鸭绿水之东南千余里,非平壤之旧。至王建,以平壤为西京。元至元六年,李延龄、崔垣、玄元烈等以府州县镇六十城来归。八年,改西京为东宁府。十三年,升东宁路总管府,设录事司,割静州、义州、麟州、威远镇隶婆娑府。本路领司一,余城堙废,不设司存,今姑存旧名。
录事司。土山县。中和县。铁化镇。
都护府,自唐之季,地入高丽,置府州县镇六十余城,此为都护府,虽仍唐旧名,而无都护府之实。至元六年,李延龄等以其地来归,后城治废毁,仅存其名,属东宁路。
定远府。郭州。抚州。黄州。(领安岳、三和、龙冈、咸从、江西五县,长命一镇。)灵州。慈州。嘉州。顺州。殷州。宿州。德州。(领江东、永清、通海、顺化四县,宁远、柔远、安戎三镇。)昌州。铁州。(领定戎一镇。)泰州。价州。朔州。宣州。(领宁朔、席岛二镇。)成州。(领树德一镇。)熙州。孟州。(领三登一县,椒岛、椴岛、宁德三镇。)延州。(领阳岩一镇。)云州。
沈阳路,本挹娄故地,渤海大氏建定理府,都督沈、定二州,此为沈州地。契丹为兴辽军,金为昭德军,又更显德军,后皆毁于兵火。元初平辽东,高丽国麟州神骑都领洪福源率西京、都护、龟州四十余城来降,各立镇守司,设官以抚其民。后高丽复叛,洪福源引众来归,授高丽军民万户,徙降民散居辽阳沈州,初创城郭,置司存,侨治辽阳故城。中统二年,改为安抚高丽军民总管府。及高丽举国内附,四年,又以质子淳为安抚高丽军民总管,分领二千余户,理沈州。元贞二年,并两司为沈阳等路安抚高丽军民总管府,仍治辽阳故城,辖总管五、千户二十四、百户二十五。(至顺钱粮户数五千一百八十三。)
开元路,古肃慎之地,隋、唐曰黑水靺鞨。唐初,渠长阿固郎始来朝,后乃臣服,以其地为燕州,置黑水府。其后渤海盛,靺鞨皆役属之。又其后渤海浸弱,为契丹所攻,黑水复擅其地,东濒海,南界高丽,西北与契丹接壤,即金鼻祖之部落也。初号女真,后避辽兴宗讳,改曰女直。太祖乌古打既灭辽,即上京设都,海陵迁都于燕,改为会宁府。金末,其将蒲鲜万奴据辽东。元初癸巳岁,出师伐之,生禽万奴,师至开元、率宾,东土悉平。开元之名,始见于此。乙未岁,立开元、南京二万户府,治黄龙府。至元四年,更辽东路总管府。二十三年,改为开元路,领咸平府,后割咸平为散府,俱隶辽东道宣慰司。(至顺钱粮户数四千三百六十七。)
咸平府,古朝鲜地,箕子所封,汉属乐浪郡,后高丽侵有其地。唐灭高丽,置安东都护以统之,继为渤海大氏所据。辽平渤海,以其地多险隘,建城以居流民,号咸州安东军,领县曰咸平。金升咸平府,领平郭、安东、新兴、庆云、清安、归仁六县,兵乱皆废。元初因之,隶开元路,后复割出,隶辽东宣慰司。
合兰府水达达等路,土地旷阔,人民散居。元初设军民万户府五,抚镇北边。一曰桃温,距上都四千里。一曰胡里改,距上都四千二百里、大都三千八百里。(有胡里改江并混同江,又有合兰河流入于海。)一曰斡朵怜。一曰脱斡怜。一曰孛苦江。各有司存,分领混同江南北之地。其居民皆水达达、女直之人,各仍旧俗,无市井城郭,逐水草为居,以射猎为业。故设官牧民,随俗而治,有合兰府水达达等路,以相统摄焉。(有俊禽曰海东青,由海外飞来,至奴儿干,土人罗之,以为土贡。至顺钱粮户数二万九百六。)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为路十二、府七、州一,属州三十四,属县一百八十二。(本省陆站一百六处,水站九十处。)
河南江北道肃政谦访司
汴梁路,(上。)唐置汴州总管府。石晋为开封府。宋为东京,建都于此。金改南京,宣宗南迁,都焉。金亡,归附。旧领归德府,延、许、裕、唐、陈、亳、邓、汝、颍、徐、邳、嵩、宿、申、郑、钧、睢、蔡、息、卢氏行襄樊二十州。至元八年,令归德自为一府,割亳、徐、邳、宿四州隶之;升申州为南阳府,割裕、唐、汝、郑、嵩、卢氏行襄樊隶之。九年,废延州,以所领延津、阳武二县属南京路,统蔡、息、郑、钧、许、陈、睢、颍八州,开封、祥符倚郭,而属邑十有五。旧有警巡院,十四年改录事司。二十五年,改南京路为汴梁路。二十八年,以濒河而南、大江以北,其地冲要,又新入版图,置省南京以控治之。三十年,升蔡州为汝宁府,属行省,割息、颍二州以隶焉。本路户三万一十八,口一十八万四千三百六十七。(壬子年数。)领司一、县十七、州五。州领二十一县。
录事司
县十七
开封,(下。倚郭。)祥符,(下。倚郭。)中牟,(下。)原武,(下。旧以此县隶延州,元初隶开封府,后复为延州,县如旧。至元九年,州废,后来属。)鄢陵,(中。)荥泽,(下。旧隶郑州,至元二年来属。)封丘,(中。金大定中,河水湮没,迁治新城。元初,新城又为河水所坏,乃因故城遗址,稍加完葺而迁治焉。)扶沟,(下。)阳武,(下。旧隶延州,至元九年,州废来属。)杞县,(中。元初河决,城之北面为水所圯,遂为大河之道,乃于故城北二里河水北岸,筑新城置县,继又修故城,号南杞县。盖黄河至此分为三,其大河流于二城之间,其一流于新城之北郭睢河中,其一在故城之南,东流,俗称三叉口。)延津,(下。旧为延州,隶河南路。至元九年,州废,以县来属。)兰阳,(下。)通许,(下。)尉氏,(下。)太康,(下。)洧川,(下。)陈留。(下。)
州五
郑州,(下。)唐初为郑州,又改荥阳郡。宋为奉宁军。金仍为郑。元初领管城、荥阳、汜水、河阴、原武、新郑、密、荥泽八县及司候司,后割新郑、密属钧州,荥泽、原武隶开封府,并司候司入管城。领四县:
管城,(下。倚郭。)荥阳,(下。)汜水,(下。)河阴,(下。)
许州,(下。)唐初为许州,后改颍川郡,又仍为许州。宋升颍昌府。金改昌武军。元初复为许州。领五县:
长社,(下。)长葛,(下。)郾城,(下。)襄城,(下。)临颍。(下。)
陈州,(下。)唐初为陈州,后改淮阳郡,又仍为陈州。宋升怀德府。金复为陈州。元初因之。旧领宛丘、南顿、项城、商水、西华、清水六县。至元二年,南顿、项城、清水皆废,后复置南顿、项城。领五县:
宛丘,西华,商水,(至元二年,省南顿、项城入焉,后复置。)南顿,项城。
钧州,(下。)唐、宋皆不置郡,伪齐置颍顺军。金改颍顺州,又改钧州。元至元二年,又割郑州密县来属。领三县:
阳翟,(下。)新郑,(下。)密县。(下。)
睢州,(下。)唐属曹州。宋改拱州,又升保庆军。金改睢州。元因之。领四县:
襄邑,(下。倚郭。)考城,(下。)仪封,(下。)柘城。(下。)
河南府路,唐初为洛州,后改河南府,又改东京。宋为西京。金为中京金昌府。元初为河南府,府治即周之王城。旧领洛阳、宜阳、永宁、登封、巩、偃师、孟津、新安、渑池九县,后割渑池隶陕州。户九千五百二,口六万五千七百五十一。(壬子年数。)领司一、县八、州一。州领四县。
录事司。
县八
洛阳,宜阳,(下。)永宁,(下。)登封,(下。中岳嵩山在焉。)巩县,(下。)孟津,(下。)新安,偃师。(下。)
州一
陕州,(下。)唐初为陕州,又改陕府,又改陕郡。宋为保义军。元仍为陕州。领四县:
陕县,(下。)灵宝,(下。至元三年,省入陕县,八年,废虢州为虢略,隶陕州。并虢略治灵宝,以虢略为巡检司,并朱阳县入焉。)阌乡,(下。至元二年,省湖城县入焉。)渑池。(下。金升为韶州,置渑池司候司。元至元三年,省司候司。八年,省韶州,复为县,隶河南府路,后割以来属。)
南阳府,唐初为宛州,而县名南阳,后州废,以县属邓州。历五代至宋皆为县。金升为申州。元至元八年,升为南阳府,以唐、邓、裕、嵩、汝五州隶焉。二十五年,改属汴梁路,后直隶行省。户六百九十二,口四千八百九十三。(壬子年数。)领县二、州五。州领十一县。
县二
南阳,(下。倚郭。)镇平。(下。)
州五
邓州,(下。)唐初为邓州,后改南阳郡,又仍为邓州。宋属京西南路。金属南京开封府。旧领穰县、南阳、内乡、淅川、顺阳五县。元初以淅川、顺阳省入内乡。旧设录事司,至元二年并入穰县。领三县:
穰县,(下。倚郭。)内乡,(下。至元二年,以顺阳来属。)新野。(下。)
唐州,(下。)唐初为显州,后改唐州。宋属京西南路。金改裕州。元初复为唐州。至元三年,以民力不及,废湖阳、比阳、桐柏三县。领一县:
泌阳。(倚郭。)
嵩州,(下。)唐为陆浑、伊阙二县。宋升顺州。金改嵩州,领伊阳、福昌二县。元初以福昌隶河南。至元三年,省伊阳入州。领一县:
卢氏。(下。至元二年,隶南京路。八年,属南阳府。十一年来属。)
汝州,(下。)唐初为伊州,又改汝州。宋属京西北路。元至元三年,废郏城、宝丰二县入梁县,后复置郏县。领三县:
梁县,(下。)鲁山。(下。)郏县。(下。)
裕州,(下。)唐初置北澧州,又改鲁州,后废为县,属唐州。金升为裕州。旧领方城、舞阳、叶县。元初即叶县行随州事,就置昆阳县为属邑。至元三年,罢州,并昆阳、舞阳二县入叶县,后复置舞阳。领三县:
方城,(下。倚郭。)叶县,(下。)舞阳。(下。)
汝宁府,唐蔡州。上蔡、西平、确山、遂平、平舆为属邑。至元七年,省遂平、平舆入汝阳,隶汴梁路。三十年,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伯颜言:“蔡州去汴梁地远,凡事稽误,宜升散府。”遂升汝宁府,直隶行省,以息、颍、信阳、光四州隶焉,复置遂平县。(抄籍户口阙,至顺钱粮户数七千七十五。)领县五、州四。州领十县。
县五
汝阳,(下。元初废,后置蔡州治此,仍复置县。)上蔡,(下。)西平,(下。)确山。(下。)遂平。(下。元初省入汝阳,后复置。)
州四
颍州,(下。)唐初为信州,后改汝阴郡,又改颍州。宋升顺昌府。金复为颍州。旧领汝阴、泰和、沈丘、颍上四县。元至元二年,省四县及录事司入州。后复领三县:
太和,(下。)沈丘,(下。)颍上。(下。)
息州,(下。)唐初为息州,后为新息县,隶蔡州。五代至宋皆因之。金复置息州。旧领新息、新蔡、真阳、褒信四县。元中统三年,以李璮叛,废州。四年,复置。至元三年,以四县并入州。后复领二县:
新蔡,(下。)真阳。(下。)
光州,(下。)唐初为光州,后改弋阳郡,又复为光州。宋升光山军。元至元十二年归附,属蕲黄宣慰司。二十二年,同蕲、黄等州,直隶行省。三十年,隶汝宁府。领三县:
定城,固始,(下。宋末兵乱,徙治无常。至元十一年复旧治。)光山。(下。兵乱地荒,至元十二年复立旧治。)
信阳州,(下。)唐初为申州,又改义阳郡。宋改信阳军,端平间,兵乱地荒,凡四十余年。元至元十四年,改立信阳府,领罗山、信阳二县。十五年,改为信阳州。二十年,以罗山县当驿置要冲,徙州治此,而移县治于西南,号曰罗山新县,今州治即旧县。户三千四百一十四,口三万三千七百五十一。(至元七年数。)领二县:
罗山。(倚郭。)信阳。
归德府,唐宋州,又为睢阳郡。后唐为归德军。宋升南京。金为归德府。金亡,宋复取之。旧领宋城、宁陵、下邑、虞城、谷熟、砀山六县。元初与亳之酂县同时归附,置京东行省,未几罢。岁壬子,又立司府州县官,以绥定新居之民。中统二年,审民户多寡,定官吏员数。至元二年,以虞城、砀山二县在枯黄河北,割属济宁府,又并谷熟入睢阳,酂县入永州,降永州为永城县,与宁陵、下邑隶本府。八年,以宿、亳、徐、邳并隶焉。壤地平坦,数有河患。府为散郡,设知府、治中、府判各一员,直隶行省。(抄籍户数阙,至顺钱粮户数二万三千三百一十七。)领县四、州四。州领八县。
县四
睢阳,(下。倚郭。唐曰宋城,亦曰睢阳。金曰睢阳。宋曰宋城。元仍曰睢阳。)永城,(下。)下邑,(下。)宁陵。(下。)
州四
徐州,(下。)唐初为徐州,又改彭城郡,又升武宁军。宋因之。金属山东西路。金亡,宋复之。元初归附后,凡州县视民多少设官吏。至元二年,例降为下州。旧领彭城、萧、永固三县及录事司,至是永固并入萧县,彭城并录事司并入州。领一县:
萧县。(下。至元二年,并入徐州,十二年复立。)
宿州,(中。)唐置,宋升保静军,金置防御使。金亡,宋复之。元初隶归德府,领临涣、蕲、灵壁、符离四县并司候司。至元二年,以四县一司并入州。四年,以灵壁入泗州,十七年复来属。领一县:
灵壁。(下。)
邳州,(下。)唐初为邳州,后废属泗州,又属徐州。宋置淮阳军。金复为邳州。金亡,宋暂有之。元初以民少,并三县入州。至元八年,以州属归德府。十二年,复置睢宁、宿迁两县,属淮安。十五年,还来属。领三县:
下邳,(下。州治所。)宿迁,(下。)睢宁。(下。)
亳州,(下。)唐初为亳州,后改谯郡,又仍为亳州。宋升集庆军。金复为亳州。金亡,宋复之。元初领县六:谯、酂、鹿邑、城父、卫真、谷熟。后以民户少,并城父入谯,卫真入鹿邑,谷熟入睢阳,酂入永城,其睢阳、永城去隶归德。后复置城父。领三县:
谯县,(下。)鹿邑。(下。此邑数有水患,历代民不宁居。)城父。(下。)
襄阳路,唐初为襄州,后改襄阳郡。宋为襄阳府。元至元十年,兵破樊城,襄阳守臣吕文焕降,罢宋京西安抚司,立河南等路行中书省,更襄阳府为散府,未几罢省。十一年,改襄阳府为总管府,又立荆湖等路行枢密院。十二年,立荆湖行中书省,后复罢。本府领四县、一司,十九年割均、房二州,光化、枣阳二县来属。(抄籍户口数阙,至顺钱粮户数五千九十。)领司一、县六、州二。州领四县。
录事司。
县六
襄阳,(下。倚郭。)南漳,(下。)宜城,(下。)谷城,(下。)光化,(至元十三年南伐,明年设官置县,属南阳,十九年来属。)枣阳。(至元十四年,属南阳,十九年来属。)
州二
均州,(下。)唐初为均州,又为武当郡。宋为武当军。元至元十二年,江陵归附,割隶湖北道宣慰司。十九年,还属襄阳。领二县:
武当,(下。兵乱迁治无常,至元十四年复置。)郧县。(下。兵后侨治无常,至元十四年复置。)
房州,(下。)唐初为迁州,后为房州,又改房陵郡。宋置保康军。德祐中,知州黄思贤纳土,命千户镇守,仍令思贤领州事。至元十九年,隶襄阳路。领二县:
房陵,(下。)竹山。(下。)
蕲州路,(下。)唐初为蕲州,后改蕲春郡,又仍为蕲州。宋为防御州。至元十二年,立淮西宣抚司。十四年,改总管府,设录事司。户三万九千一百九十,口二十四万九千三百二十一。(自此以后至德安府,皆用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
县五
蕲春,(中。倚郭。)蕲水,(中。)广济,(中。宋嘉熙兵乱,徙治大江中洲,归附后复旧治。)黄梅,(中。嘉熙兵乱,侨治中洲,后复旧。)罗田。(下。兵乱县废,归附后始立。)
黄州路,(下。)唐初为黄州,后改齐安郡,又仍为黄州。宋为团练军州。元至元十二年归附。十四年,立总管府。十八年,又为黄蕲州宣慰司治所。二十三年,罢宣慰司,直隶行省。户一万四千八百七十八,口三万六千八百七十九。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
县三
黄冈,(中。州治所。)黄陂,(下。兵乱侨治鄂州青山矶,归附还旧治。)麻城。(下。兵乱徙治什子山,归附还旧治。)
淮西江北道肃政廉访司
庐州路,(上。)唐改庐江郡,又仍为庐州。宋为淮南西路。元至元十三年,设淮西总管府。明年,于本路立总管府,隶淮西道。二十八年,以六安军为县来属,后升六安县为州。户三万一千七百四十六,口二十二万九千四百五十七。领司一、县三、州三。州领八县。
录事司。
县三
合肥,(上。倚郭。)梁县,(中。)舒城。(中。)
州三
和州,(中。)唐改历阳郡,后仍为和州。宋隶淮南西路。元至元十三年,置镇守万户府。明年,改立安抚司。又明年,升和州路。二十八年,降为州,隶庐州路。旧设录事司,后入州自治。领三县:
历阳,(上。倚郭。)含山,(中。)乌江。(中。)
无为州,(中。)唐初隶光州。宋始以城口镇置无为军,思与天下安于无事,取“无为而治”之意以名之。元至元十四年,升为路。二十八年,降为州,罢镇巢州为县以属焉。领三县:
无为,(上。倚郭。)庐江,(中。)巢县。(下。)
六安州,(下。)唐以霍山县置霍州,后州废仍为县。梁改灊山县。宋改六安军。元至元十二年归附,二十八年降为县,隶庐州路,后升为州。领二县:
六安,(中。)英山。(中。)
安丰路,(下。)唐初为寿州,后改寿春郡。宋为寿春府,又以安丰县为安丰军,继迁安丰军于寿春府。元至元十四年,改安丰路总管府。十五年,定为散府,领寿春、安丰、霍丘三县。二十八年,复升为路,以临濠府为濠州,与下蔡、蒙城俱来属。户一万七千九百九十二,口九万七千六百一十一。领司一、县五、州一。州领三县。
录事司。
县五
寿春,(中。倚郭。)安丰,(下。至元二十一年,江淮行省言:“安丰之芍陂可溉田万顷,若立屯开耕,实为便益。”从之。于安丰县立万户府,屯户一万四千八百有奇。)霍丘,(下。)下蔡,(下。至元十三年,隶寿春府。二十八年罢府,与蒙城皆来属。)蒙城。(下。)
州一
濠州,(下。)唐初为濠州,后改钟离郡,又仍为濠州。阻淮带山,与寿阳俱为淮南之险郡,名初从豪,后加水为濠。南唐置定远军。宋为团练州,初隶淮南路,后隶淮南西路。元至元十三年归附,设濠州安抚司。十五年,定为临濠府。二十八年,复为濠州,革怀远为下县来属。领三县:
钟离,(下。倚郭。)定远,(下。)怀远。(下。宋为怀远军,领荆山一县。至元二十八年,以军为县,隶濠州,省荆山入焉。)
安庆路,(下。)唐初为东安州,又改舒州,又改同安郡,又复为舒州。宋为安庆府。元至元十三年,立安抚司。十四年,改安庆路总管府,属蕲黄宣慰司。二十三年,罢宣慰司,直隶行省。户三万五千一百六,口二十一万九千四百九十。领司一、县六。
录事司。
县六
怀宁,(中。)宿松,(中。)望江,(下。)太湖,(中。)桐城,(中。)灊山。(至治三年初立。)
淮东道宣慰使司
△江北淮东道肃政廉访司
扬州路,(上。)唐初改南兖州,又改邗州,又改广陵郡,又复为扬州。宋为淮南东路。元至元十三年,初建大都督府,置江淮等处行中书省。十四年,改为扬州路总管府。十五年,置淮东道宣慰司,本路属焉。十九年,省宣慰司,以本路总管府直隶行省。二十一年,行省移杭州,复立淮东道宣慰司,止统本路属淮安二郡,而本路领高邮府及真、滁、通、泰、崇明五州。二十二年,行省复迁,宣慰司遂废,所属如故。后改立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移治汴梁路,复立淮东道宣慰司,割出高邮府为散府,直隶宣慰司。户二十四万九千四百六十六,口一百四十七万一千一百九十四。领司一、县二、州五。州领九县。
录事司。
县二
江都,(上。倚郭。)泰兴。(上。)
州五
真州,(中。)五代以前地属扬州,宋以迎銮镇置建安军,又升为真州。元至元十三年,初立真州安抚司。十四年,改真州路总管府。二十一年,复为州,隶扬州路。领二县:
扬子,(上。倚郭。至元二十年,省录事司入焉。)六合。(下。)
滁州,(下。)唐初析扬州地置,又改永阳郡,又复为滁州。元至元十五年,改滁州路总管府。二十年,仍为州,隶扬州路。领三县:
清流,(中。至元十四年,省录事司入焉。)来安,(下。)全椒。(中。)
泰州,(上。)唐更海陵县曰吴陵,置吴州,寻废。南唐升泰州。元至元十四年,立泰州路总管府。二十一年,改为州,隶扬州路。领二县:
海陵,(上。倚郭。)如皋。(上。)
通州,(中。)唐属扬州。南唐于海陵东境置静海镇。周平淮南,改为通州。宋改静海郡。元至元十五年,改通州路总管府。二十一年,复为州,隶扬州路。领二县:
静海,(上。倚郭。)海门。(中。)
崇明州,(下。)本通州海滨之沙洲,宋建炎间有升州句容县姚、刘姓者,因避兵于沙上,其后稍有人居焉,遂称姚刘沙。嘉定间置盐场,属淮东制司。元至元十四年,升为崇明州。
淮安路,(上。)唐楚州,又改临淮郡,又仍为楚州。宋为淮安州。元至元十三年,行淮东安抚司。十四年,改立总管府,领山阳、盐城、淮安、淮阴、新城、清河、桃园七县,设录事司。二十年,升为淮安府路,并淮安、新城、淮阴三县入山阳,兼领临淮府、海宁、泗、安东四郡,其盱眙、天长、临淮、虹、五河、赣榆、朐山、沐阳各归所隶。二十七年,革临淮府,以盱眙、天长隶泗州。户九万一千二十二,口五十四万七千三百七十七。领司一、县四、州三。州领八县。(至元二十三年,于本路之白水塘、黄家疃等处立洪泽屯田万户村。)
录事司。
县四
山阳,(上。至元十二年,安东州归附,以本县马罗军寨作山阳县。十三年,淮安路归附,仍存淮安县。二十年,省淮安、新城入焉。)盐城,(上。)桃园,(下。)清河。(下。本泗州之清河口,宋立清河军,至元十五年为县。)
州三
海宁州,(下。)唐海州。宋隶淮南东路。元至元十五年,升为海州路总管府,复改为海宁府,未几降为州,隶淮安路。初设录事司,二十年,与东海县并入朐山。领三县:
朐山,(中。)沐阳,(下。)赣榆。(下。)
泗州,(下。)唐改临淮郡,后复为泗州。宋隶淮南东路。元至元十三年,降为下州。旧领临淮、淮平、虹、灵壁、睢宁五县。十六年,割睢宁属邳州。十七年,割灵壁入宿州,以五河县来属。二十一年,并淮平入临淮。二十七年,废临淮府,以盱眙、天长二县隶焉。领五县:
临淮,(下。)虹县,(下。)五河,(下。元隶临淮府,十七年来属。)盱眙,(上。宋招信军。至元十三年,行招信军安抚司事,领盱眙、天长、招信、五河四县。明年,升招信路总管府。十五年,改为临淮府。十七年,以五河县在淮之北,改属泗州。二十年,并招信入盱眙。二十七年,废临淮府为盱眙县。)天长。(中。)
安东州。(下。)
高邮府,唐为县。宋升为军。元至元十四年,升为高邮路总管府,领录事司及高邮、兴化二县。二十年,废安宜府为宝应县来属,又并录事司,改高邮路为府,属扬州路。今隶宣慰司。(抄籍户口数阙,至顺钱粮户数五万九十有八。)领县三:
高邮,(上。)兴化,(中。)宝应。(上。旧为宝应军,至元十六年为安宜府。二十年,废府为县,来属本府。)
荆湖北道宣慰司
山南江北道肃政廉访司
中兴路,(上。)唐荆州,复为江陵府。宋为荆南府。元至元十三年,改上路总管府,设录事司。天历二年,以文宗潜藩,改为中兴路。户一十七万六百八十二,口五十九万九千二百二十四。领司一、县七。
录事司。
县七
江陵,(上。)公安,(中。)石首,(中。)松滋,(中。)枝江,(下。)潜江,(中。)监利。(中。宋末兵乱民散,收附后始复旧。)
峡州路,(下。)唐改夷陵郡,又为峡州。宋隶荆湖北路,后徙治江南。元至元十三年归附,十七年升为峡州路。户三万七千二百九十一,口九万三千九百四十七。领县四:
夷陵,(中。宋末随州迁治不常,归附后,复归江北旧治。)宜都,(下。)长阳,(下。)远安。(下。)
安陆府,唐郢州,又改富水郡,又为郢州。宋隶京西南路。元至元十三年归附,十五年升为安陆府。户一万四千六百六十五,口三万三千五百五十四。领县二:
长寿,(中。)京山。(中。兵乱移治汉滨,至元十三年还旧治。)
沔阳府,唐复州,又改竟陵郡,又为复州。宋端平间,移州治于沔阳镇。至元十三年归附,改为复州路,十五年升为沔阳府。户一万七千七百六十六,口三万九百五十五。领县二:
玉沙,(中。倚郭。)景陵。(中。兵乱徙治无常,归附后还旧治。)
荆门州,(下。)唐为县。宋升为军,端平间移治当阳县。元至元十三年归附,十四年升为府,十五年迁府治于古城,降为州。户二万九千四百七十一,口一十六万五千四百三十五。领县二:
长林,(上。)当阳。(中。)
德安府,唐安州,又改安陆郡,又仍为安州。宋为德安府,咸淳间徙治汉阳。元至元十三年还旧治,隶湖北道宣慰司。十八年罢宣慰司,直隶鄂州行省,为散府,后割以来属。户一万九百二十三,口三万六千二百一十八。领县四、州一。州领二县。
县四
安陆。(下。)孝感,(下。)应城,(中。)云梦。(下。)
州一
随州,(下。)唐初为随州,又改汉东郡,又复为随州。宋为崇信军,又为枣阳军,后因兵乱迁徙无常。元至元十二年归附。十三年,即黄仙洞为州治。户一万五千九百六十六,口五万二千六十四。领二县:
随县,(下。)应山。(下。)
卷六十 志第十二
◎地理三
○陕西诸道行御史台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四、府五、州二十七,属州十二,属县八十八。(本省陆站八十处,水站一处。)
奉元路,(上。)唐初为雍州,后改关内道,又改京兆府,又以京城为西京,又曰中京,又改上都。宋分陕西永兴、秦凤、熙河、泾原、环庆、鄜延为六路。金并陕西为四路。元中统三年,立陕西四川行省,治京兆。至元初,并云阳县入泾阳,栎阳县入临潼,终南县入盩啡。十六年,改京兆为安西路总管府。二十三年,四川置行省,改此省为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大德元年,移云南行台于此,为陕西行台。皇庆元年,改安西为奉元路。户三万三千九百三十五,口二十七万一千三百九十九。(壬子年数。)领司一、县十一、州五。州领十五县。
录事司。
县十一
咸宁,(下。)长安,(下。)咸阳,(下。)兴平,(下。)临潼,(下。屯田一千二十顷有奇。)蓝田,(下。)泾阳,(下。至元二年,并入高陵县。三年复立。屯田一千三十顷有奇。)高陵,(下。)鄠县,(下。)盩啡,(下。屯田九百四十三顷有奇。)郿县。(下。旧为郿州,添置柿林县。至元元年,省郿州为郿县,废柿林。)
州五
同州,(下。)唐初为同州,又改冯翊郡,又复为同州。宋为定国军。金因之。元仍为同州。领五县:
朝邑,(下。)白水,(下。)郃阳,(下。)澄城,(下。)韩城。(下。唐、宋为韩城县,金曰桢州。至元元年,州废。二年再立。六年,州又废,止设县。)
华州,(下。)唐改镇国军。宋改镇潼军。金改金安军。元复为华州。(西岳华山在焉。)领三县:
华阴,(下。)蒲城,(下。)渭南。(下。屯田一千二百二十二顷有奇。)
耀州,(下。)唐初立宜州,后为华原县,后又为耀州。宋为感义军,又改感德军,又为耀州如故。金因之。元至元元年,并华原县入州,又并美原入富平。领三县:
三原,(下。)富平,(下。)同官。(下。)
乾州,(下。)唐以高宗乾陵所在,改醴泉县为奉天,又升为乾州。宋改醴州。金复改乾州。元至元元年,并奉天县入州。五年,复置奉天,省好畤入焉,又割永寿来属,后又改奉天为醴泉。领三县:
醴泉,(下。)武功,(下。)永寿。(下。宋、金属邠州。至元十五年,徙县治于麻亭。)
商州,(下。)唐初为商州,又改上洛郡,又复为商州。宋及元皆因之。领一县:
洛南。(下。)
延安路,(下。)唐初为延州,又改延安郡,又为延州。宋为延安府。金为鄜延路。元改延安路。户六千五百三十九,口九万四千六百四十一。(壬子年数。)领县八、州三。州领八县。(本路屯田四百八十余顷。)
县八
肤施,(下。)甘泉,(下。)宜川,(下。元初置司候司。至元六年,省入宜川。)延长,(下。)延川,(下。)安定,(下。本宋旧堡,元壬子年升为安定县。至元元年,析置丹头县。四年,并丹头入本县。)安塞,(下。本金旧堡,壬子年升为县。)保安。(下。金为保安州,至元六年,降为县。)
州三
鄜州,(下。)唐初为鄜州,又改洛交郡,又复为鄜州。宋、金因之。旧领洛交、洛川、鄜城、直罗四县。元至元四年,并鄜城入洛川,又并洛交、直罗入州。六年,废坊州,以中部、宜君二县来属。领三县:
洛川,(下。)中部,(下。)宜君。(下。)
绥德州,(下。)唐绥州,又改上郡,又为绥州。宋为绥德军。金为州,领八县。归附后,并嗣武入米脂,绥平入怀宁。至元四年,并定戎入米脂,怀宁入青涧,又并义合、绥德入本州。领二县:
青涧,(下。)米脂。(下。)
葭州,(下。)唐银州。宋为晋宁军。金改为葭州。元至元六年,并通秦、弥川、葭卢入州,并太和入神木,建宁入府谷。领三县:
神木,(下。元初创立云州于古麟州之神木寨。至元六年,废州为县。)吴堡,(下。)府谷。(下。后唐为府州。元初建州治。至元六年,废为县。)
兴元路,(下。)唐为梁州,又改汉中郡,又为兴元府。宋仍旧名。元立兴元路总管府,久之,以凤、金、洋三州隶焉。宋时领南郑、西县、褒城、廉水、城固五县,后废廉水入南郑。元初割出西县属沔州,以洋州西乡县来属。户二千一百四十九,口一万九千三百七十八。(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县四、州三。
县四
南郑,(下。)城固,(下。)褒城,(下。)西乡,(下。)
州三
凤州,(下。)唐初为凤州,后升节度府。宋为团练州。至元五年,以在郭梁泉县并入州,隶兴元路。
洋州,(下。)唐改洋川郡,又复为洋州,后更革不常。宋复为洋州。元至元二年,省兴道、真符二县入州。
金州,(下。)唐改西城郡为金州。宋升为金房开达四州路。元为散州。
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司
凤翔府,唐为扶风郡,又为凤翔府,号西京。宋、金因其名。元初割平凉府、秦、陇、德顺、西宁、镇原州隶巩昌路,废恒州,以所领盩啡县隶安西府路,寻立凤翔路总管府。至元九年,更为散府。户二千八十一,口一万四千九百八。(壬子年数。)领县五:
凤翔,(下。屯田九十顷有奇。)扶风,(下。)岐山,(下。)宝鸡,(下。)麟游。(下。)
邠州,(下。)唐豳州,以字类幽,改为邠。宋、金以来皆因之。领县二:
新平,(下。)淳化。(下。至元七年,并三水入本县。)
泾州,(下。)唐改安定郡,后仍为泾州。宋改彰化军。旧领保定、长武、灵台、良原四县。金改保定县为泾川。元初以隶都元帅府,立总司辖邠州,后属巩昌都总帅府,或隶平凉府、陕西省,所隶不一,今直隶省。领县二:
泾川,(下。泾州治此,即保定。)灵台。(下。至元七年,并归泾川。十一年复立,以良原并入,而长武仍并于泾川。)
开成州,(下。)唐原州。宋为镇戎军。金升镇戎州。元初仍为原州。至元十年,皇子安西王分治秦、蜀,遂立开成府,仍视上都,号为上路。至治三年,降为州。领县一、州一。
县一
开成。
州一
广安州。(本镇戎地,金升为县,隶镇戎州,经乱荒废。元至元十年,安西王封守西土,既立开成路,遂改为广安县,募民居止,未几户口繁夥。十五年升为州,仍隶本路。)
庄浪州。(下。沿革阙。成宗大德八年二月,降庄浪路为州。)
巩昌等处总帅府
巩昌府,唐初置渭州,后曰陇西郡,寻陷入吐蕃。宋复得其地,置巩州。金为巩昌府。元初改巩昌路便宜都总帅府,统巩昌、平凉、临洮、庆阳、隆庆五府及秦、陇、会、环、金、德顺、徽、金洋、安西、河、洮、岷、利、巴、沔、龙、大安、褒、泾、邠、宁、定西、镇原、阶、成、西和、兰二十七州,又于成州行金洋州事。至元五年,割安西州属脱思麻路总管府。六年,以河州属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七年,并洮州入安西州。八年,割岷州属脱思麻路。十三年,立巩昌路总管府。十四年,复行便宜都总帅府事,其年割隆庆府,利、巴、大安、褒、沔、龙等州隶广元路。二十一年,又以泾、邠二州隶陕西汉中道宣慰司,而帅府所统者,巩昌、平凉、临洮、庆阳,府凡四;秦、陇、宁、定西、镇原、阶、成、西和、兰、会、环、金、德顺、徽、金洋,州凡十有五。户四万五千一百三十五,口三十六万九千二百七十二。(壬子年数。)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
县五
陇西,(下。)宁远,(下。)伏羌,(下。本旧寨,至元十三年升县。)通渭,(下。)鄣县。(下。宋名盐川寨,金为镇,至元十七年,置今县。)
平凉府,唐为马监,隶原州。宋为泾原路,升平凉军。金立平凉府。元初并潘原县入平凉,化平入华亭,隶巩昌帅府。领县三:
平凉,(下。屯田一百一十五顷。)崇信,(下。)华亭。(下。)
临洮府,唐临洮军。宋为镇洮军,又为熙州。金为临洮府。元至元十三年,复以渭源堡升为县。领县二:
狄道,(下。)渭源,(下。)
庆阳府,唐庆州。宋环庆路,改庆阳军,又升府。金为庆原路。元初改为庆阳散府,至元七年,并安化、彭原入焉。领县一:
合水。(下。)
秦州,(中。)唐初为秦州。宋为天水郡。金为秦州。旧领六县。元至元七年,并鸡川、陇城入秦安,治坊入清水。领县三:
成纪,(中。)清水,(中。)秦安。(下。)
陇州,(中。)唐改汧阳郡,复为陇州。宋、金置防御使。旧领四县。元至元七年,省吴山、陇安入汧源,十三年,罢防御使为散郡。(有吴山为西镇。)领县二:
汧源,(中。)汧阳。(下。)
宁州,(下。)唐初改北地郡为宁州。宋、金因之。元至元七年,并襄乐、安定、定平入州。领县一:
真宁。(下。)
定西州,(下。)本唐渭州西市,五代沦于先零。宋置定西城。金改定西县,复升为州,仍置安西县,倚郭,通西二寨,并置县来属。元至元三年,并三县入本州。(屯田四百六十七顷。)
镇原州,(下。)唐原州,又为平凉郡。宋、金因之。元改镇原州,以镇戎州之东山、三川二县来属。至元七年,例并州县,遂以临泾、彭阳及东山、三川四县入本州。(屯田四百二十六顷有奇。)
西和州,(下。)唐岷州,又改和政郡,又仍为岷州。宋改曰西和。旧领县三,大潭、祐川军兴久废,惟有长道一县,元至元七年,亦并入本州。
环州,(下。)唐改威州。宋复为环州,后与庆州定为环庆路。金隶庆阳府。元初为散郡。旧领通远一县,元至元七年并入本州。
金州,(下。)本兰州龛谷寨,金升寨为县,以龛谷为金州治所。元至元七年,并县入州。
静宁州,(下。)宋庆历中,以渭州陇干城置德顺军,复置陇干县。金升为州。元初并治平、水洛入陇干,后复省陇干,改为静宁州。领县一:
隆德。(下。)
兰州,(下。)唐初置,后改金城郡,又仍为兰州。宋、金因之。元初领阿干一县及司候司,至元七年并司县入本州。
会州,(下。)唐初改西会州,又为粟州,又为会宁郡,又为会州。宋置敷川县。金置保川县,陷于河西,侨治州西南百里会川城,名新会州。元初弃新会州,迁于所隶西宁县。至元七年,并县入州。
徽州,(下。)元兵入蜀,凤州二县首降,以凤州仍治梁泉,别置南凤州治于河池。后又升永宁乡为县,与两当同为属邑。至元元年,改为徽州。七年,并河池、永宁二县入州。领县一:
两当。(下。)
阶州,(下。)唐初置武州,又改武都郡,又更名阶州。宋因之。今州治在柳树城,距旧城东八十里。旧领福津、将利二县,至元七年并入本州。
成州,(下。)唐初为成州,又改同谷郡,后仍为成州。宋因之。旧领同谷、栗亭二县。元初岁壬寅,以田世显挈成都府归附,今迁于栗亭,行栗亭管民司事,不隶成州,割天水县来属。至元七年,并同谷、天水二县入州。
金洋州,本隶兴元路,戊戌岁,有雷、李二将挈民户归附,令迁至成州,自行金洋州事。
土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至元九年,于土蕃西川界立宁河站。)
河州路。(下。)领县三:
定羌,(下。)宁河,(下。)安乡,(下。)
雅州。(下。宪宗戊午岁,攻破雅州,石泉守将赵顺以城降。)领县五:
名山。(下。)泸山,(下。)百丈,(下。)荣经,(下。)严道。(下。)
黎州。(下。至元十八年,给黎、雅州民千一百五十四户、钞二千三百八锭,以资牛具种实。)领县一:
汉源。(下。)
洮州。(下。)领县一:
可当。(下。)
贵德州。(下。)
茂州。(下。)领县二:
汶山,(下。)汶川。(下。)
脱思麻路。
岷州。(下。)
铁州。(下。)
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宣抚司,(至元二年,授雅州碉门安抚使高保四虎符,高保四言:“碉门旧有城邑,中统初为宋人所废,众依山为栅,去碉门半舍,欲复戍故城,便于守佃。”敕秦蜀行省:“彼中缓急,卿等相度,顺得其宜,城如可复,当助成之。”三年,谕四川行枢密院,遣人于碉门、岩州西南沿边,丁宁告谕官吏军民,有愿来归者,方便接纳,用意存恤,百姓贫者赈之,愿徙近里城邑者以屋舍给之。)
礼店文州蒙古汉儿军民元帅府(自河州以下至此多阙,其余如朵甘思、乌思藏、积石州之类尚多,载籍疏略,莫能详录也。)
四川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九、府三,属府二,属州三十六,军一,属县八十一。蛮夷种落,不在其数。(本省陆站四十八处,水站八十四处。盐场十二处,俱盐井所出。井凡九十五眼,在成都、夔府、重庆、叙南、嘉定、顺庆、广元、潼川、绍庆等路所管州县万山之间。)
西蜀四川道肃政廉访司
成都路,(上。)唐改蜀郡为益州,又改成都府。宋为益州路,又为成都府路。元初抚定,立总管府,设录事司。至元十三年,领成都、嘉定、崇庆三府,眉、邛、隆、黎、雅、威、茂、简、汉、彭、绵十一州,后嘉定自为一路,以眉、雅、黎、邛隶之。二十年,又割黎、雅属吐蕃招讨司,降崇庆为州,隆州并入仁寿县,隶本府。户三万二千九百一十二,口二十一万五千八百八十八。(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司一、县九、州七。州领十一县。
录事司。
县九
成都,(下。唐、宋为成都府治所。至元十三年,以本县元管大城内西北隅并入录事司。)华阳,(下。)新都,(下。)郫县,(下。)温江,(下。)双流,(下。)新繁,(下。)仁寿,(下。唐为陵州。宋为隆州。元至元二十年,以此州地荒民散,并为仁寿县,隶成都府路。)金堂。(下。宋属怀安军。元初升为怀州,而县属如故。至元二十年,并州入金堂县,隶成都府路。)
州七
彭州,(下。)唐置蒙州,又为彭州。宋及元因之。领二县:
蒙阳,(下。)崇宁。(下。)
汉州,(下。)唐为德阳郡,又为汉州。自唐至宋,苦于兵革,民不聊生。元中统元年,复立汉州。领三县:
什邡,(下。)德阳,(下。至元八年,升为德州。十三年,仍为县,隶成都路。十八年,复来属。)绵竹。(下。至元十三年,以户少并入州,后复置。)
安州,(下。)唐置石泉县。宋升为军。元中统五年,升为安州。领一县:
石泉。(下。)
灌州,(下。)唐导江县。五代为灌州。宋为永康军,后废为灌口寨。元初复立灌州。至元十三年,以导江、青城二县户少,省入州。(青城陶坝立屯田万户府。)
崇庆州,(下。)唐为唐安郡,又为蜀州。宋为崇庆军。元至元十二年,立总管府。二十年,改为崇庆州,并江原县入州。(本州有屯田万户府。)领二县:
晋原,(下。)新津。(下。)
威州,(下。)唐维州。宋改威州,领保宁、通化二县。元至元十九年,并保宁入州。领一县:
通化。(下。)
简州,(下。)唐析益州置。宋因之。元至元二十年,并附郭阳安县入州。二十二年,并成都府所属灵泉县来隶。而本州有平泉,以地荒,竟废之。
嘉定府路,(下。)唐初为嘉州,又改犍为郡,又仍为嘉州。宋升嘉定府。元至元十三年,立总管府。旧领龙游、夹江、峨眉、犍为、洪雅五县。二十年,并洪雅入夹江。领司一、县四、州二。州领三县。(户口数阙。)
录事司。
县四
龙游,(下。)夹江,(下。)峨眉,(下。)犍为。(下。)
州二
眉州,(下。)唐改嘉州,又仍为眉州。元至元十四年,隶嘉定路。领二县:
彭山,(下。)青神。(下。)
邛州,唐初置邛州,又改临邛郡,又仍为邛州。元至元十四年,立安抚司,兼行州事。二十一年,并临邛、依政、蒲江三县入州。领一县:
大邑。(下。)
广元路,(下。)唐初为利州,又改益昌郡,又复为利州。宋为利州路,端平后兵乱无宁岁,地荒民散者十有七年,元宪宗三年,立利州治,设都元帅府。至元十四年,罢帅府,改为广元路。户一万六千四百四十二,口九万六千四百六。(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县二、府一、州四。府领三县,州领七县。(本路屯田九顷有奇。)
县二
绵谷,(下。)昭化。(下。元初并葭萌入焉。)
府一
保宁府,(下。)唐隆州,又改阆州,又为阆中郡。后唐为保宁军。元初立东川路元帅府。至元十三年,升保宁府。二十年,罢元帅府,改保宁路。初领新得、小宁二州,后并入阆中县,又并奉国入苍溪县,新井、新政、西水总入南部县,仍改为府,隶广元路。(本府屯田一百一十八顷有奇。)领三县:
阆中,(下。倚郭。)苍溪,(下。)南部。(下。)
州四
剑州,(下。)唐为始州,后改剑州。宋升普安军,又为隆庆府。元至元二十年,改剑州。领二县:
普安,(下。至元二十年,并普城、剑门入焉。)梓潼。(下。)
龙州,(下。)唐初为龙门郡,又改龙州,又改江油郡,又改应灵郡。宋改政州,继复旧。元宪宗岁戊午,宋守将王知府以城降。至元二十二年,并江油、清川二县入焉。
巴州,(下。)唐初改巴州,又改清化郡,又为巴州。宋领化城、难江、恩阳、曾口、上通江、下通江六县。元至元二十年,并难江、恩阳二县入化城,上、下通江二县入曾口。领二县:
化城,(下。)曾口。(下。)
沔州,(下。)唐初为兴州,又为顺政郡,又改兴州。宋改沔州。元至元十四年,隶广元路。二十年,废褒州,止设铎水县,迁沔州而治焉。领三县:
铎水,(下。倚郭。)大安,(下。本大安州,至元二十年,降为县以来属。)略阳。(下。至元二十年,并长举及西县入焉。)
顺庆路,(下。)唐为南充郡,又改梁州,又改充州。宋升顺庆府。元中统元年,立征南都元帅府。至元四年,置东川路统军司,后改东川府。十五年,复为顺庆。二十年,升为路,设录事司。户二千八百二十一,口九万五千一百五十六。(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司一、县二、府一、州二。府领二县,州领五县。
录事司。
县二
南充,(下。至元二十年,并汉初入焉。)西充。(下。至元二十年,并流溪旧县入焉。)
府一
广安府,唐属宕渠、巴西、洛陵三郡。宋置广安军,又改宁西军。元至元十五年,废宁西军。二十年,升为广安府。旧领渠江、岳池、和溪、新明四县,后并和溪、新明入岳池。领二县:
渠江,(下。倚郭。)岳池。(下。)
州二
蓬州,(下。)唐改蓬山郡,又仍为蓬州。元初立宣抚都元帅府,后罢。至元二十年,立蓬州路总管府,后复为蓬州。领三县:
相如,(至元二十年,以金城寨入焉。)营山,(下。至元二十年,并良山入焉。)仪陇。(下。至元二十年,并蓬池、伏虞入焉。)
渠州,(下。)唐初为渠州,又改濆山郡,又为渠州。宋属潼川府。元至元十一年,立渠州安抚司。二十年,罢安抚司,以渠州为散郡。领二县:
流江,(下。)大竹。(下。至元二十年,并邻山、邻水入焉。)
潼川府,唐梓州,又改梓潼郡,又为梓州。宋改静戎军,又改静安军,又升潼川府。兵后地荒,元初复立府治。至元二十年,并涪城及录事司入郪县,通泉入射洪,东关入盐亭,铜山入中江。领县四、州二。(户口阙。)
县四
郪县,(下。倚郭。)中江,(下。)射洪,(下。)盐亭。(下。)
州二
遂宁州,(下。)唐遂州,又改遂宁郡。宋为遂宁府。元初因之。至元十九年,并遂宁、青石二县入小溪,长江入蓬溪,后复改为州。领二县:
小溪,(下。)蓬溪。(下。)
绵州,(下。)唐更改不常。元初隶成都路。元至元二十年,并魏城入本州,改隶潼川路。领二县:
彰明,(下。)罗江。(下。)
永宁路。(下。阙。)领州一。
筠连州。(下。阙。至元十七年,枢密院言:“四川行省参政行诸蛮夷部宣慰司昝顺言,先是奉旨以高州,筠连州腾川县隶安抚郭汉杰立站,今汉杰已并蛮洞五十六。有旨昝顺所陈,卿等与中书议,臣等以为宜遣使行视之。”帝曰:“此五十六洞如旧隶高州、筠连,则与郭汉杰立站,否则还之昝顺。”)领一县:
腾川。(下。)
四川南道宣慰司(至元十六年立。)
重庆路,(上。)唐渝州。宋更名恭州,又升重庆府。元至元十六年,立重庆路总管府。二十一年,升为上路,割忠、涪二州为属郡。二十二年,又割泸、合来属,省壁山入巴县,废南平军入南川县为属邑,置录事司。户二万二千三百九十五,口九万三千五百三十五。(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司一、县三、州四。州领十县。(本路三堆、中嶆、赵市等处屯田四百二十顷。)
录事司。
县三
巴县,(下。倚郭。)江津,(下。至元十六年,赐四川行省参政昝顺田民百八十户于江津县。)南川。(下。)
州四
泸州,(下。)唐改泸川郡为泸州。宋为泸川军。元至元二十年,并泸川县入焉。二十二年,隶重庆路。领三县:
江安,(下。)纳溪,(下。)合江。(下。)
忠州,(下。)唐改为南宾郡,又为忠州。宋升咸淳府。元仍为忠州。领三县:
临江,(下。)南宾,(下。)丰都。(下。)
合州,(下。)唐为合州,又改巴川郡,又仍为合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五年,宋安抚使王立以城降。二十年,为散郡,并录事司、赤水入石照县。二十二年,改为州,隶重庆路。领三县:
铜梁,(下。元初并巴川入焉。)定远,(下。本宋地,名女菁平。元至元四年,便宜都总帅部兵创为武胜军,后为定远州。二十四年,降为县。)石照。(下。)
涪州,(下。)唐改为涪陵郡,又改涪州。宋因之。元至元二十年,并涪陵、乐温二县入焉。领一县:
武龙。(下。)
绍庆府,(下。)唐黔州,又黔中郡。宋升为绍庆府。元至元二十年,仍置府。户三千九百四十四,口一万五千一百八十九。(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县二:
彭水,(下。)黔江。(下。)
怀德府。领州四。(阙。)
来宁州,(下。)柔远州,(下。)酉阳州,(下。)服州。(下。皆阙。)
夔路,(下。)唐初为信州,又为夔州,又为云安郡,又仍为夔州。宋升为帅府。元至元十五年,立夔州路总管府,以施、云安、万、大宁四州隶焉。二十二年,又以开、达、梁山三州来属。户二万二十四,口九万九千五百九十八。(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司一、县二、州七。州领五县。(本路屯田五十六顷。)
录事司。
县二
奉节,(下。)巫山。(下。)
州七
施州,(下。)唐改清江郡,又改清化郡,又复为施州。宋因之。旧领清江、建始二县。元至元二十二年,并清江入州。领一县:
建始。(下。)
达州,(下。)唐为通州,又改通川郡,又仍为通州。宋更名达州。元至元十五年,隶四川东道宣慰司。二十二年,改隶夔路。领二县:
通川,(下。)新宁。(下。)
梁山州,(下。)本梁山县,宋升梁山军。元至元二十年,升为州。领一县:
梁山。(下。)
万州,(下。)唐改浦州为万州,又改南浦郡。宋为浦州,元至元二十年,以南浦为万州。领一县:
武宁。
云阳州,(下。)唐云安监。宋置安义县,后复为监。元至元十五年,立云安军。二十年,升云阳州,并云阳县入焉。
大宁州,(下。)旧大昌县,宋置监。元至元二十年,升为州,并大昌县入焉。
开州,(下。)唐改为盛山郡,又复为开州。宋及元皆因之。
叙南等处蛮夷宣抚司
叙州路,古僰国,唐戎州。贞观初徙治僰道,在蜀江之西三江口。宋升为上州,属东川路,后易名叙州,咸淳中城登高山为治所。元至元十二年,郭汉杰挈城归附。十三年,立安抚司。未几,毁山城,复徙治三江口,罢安抚司,立叙州。十八年,复升为路,隶诸部蛮夷宣抚司。领县四、州二。
县四
宜宾,(下。)庆符,(下。)南溪,(下。)宣化。(下。元贞二年,于本县置万户府,领军屯田四十余顷。)
州二
富顺州,(下。)唐富义县。宋富义监,后改富顺县。元至元十二年,改立富顺监安抚司。二十年,罢安抚司,升富顺州。
高州,(下。)古夜郎之属境,邻乌蛮,与长宁军地相接,均为西南羌族,前代以为化外,置而不论。唐开拓边地,于本部立高州。宋设长宁军,十州族姓俱效顺。元至元十五年,云南行省遣官招谕内附。十七年,知州郭安复行州事,蛮人散居村囤,无县邑乡镇。
马湖路,(下。)古牂牁属地,汉、唐以下名马湖部。宋时蛮主屯湖内。元至元十三年内附后,立总管府,迁于夷部溪口,濒马湖之南岸创府治。其民散居山箐,无县邑乡镇。领军一、州一。(初,马湖蛮来朝,尝以独本葱为献,由是岁至,郡县疲于递送,元贞二年敕罢之。)
军一
长宁军,唐置长宁等羁縻十四州、五十六县,并隶泸州都督府。宋以长宁地当冲要,升为长宁军,立安宁县。元至元十二年,郡守黄立挈城效顺。二十二年,设录事司,后与安宁县俱省入本军。
州一
戎州,(下。)本夜郎国西南蛮种,号大坝都掌,分族十有九,前代以化外,置而弗论。唐武后时,恢拓蛮徼,设十四州、五团、二十九县,于本部置晏州。元至元十三年,以昝顺为蛮夷部宣抚司,遣官招谕。十七年,本部官得兰纽来见,授以大坝都总管。二十二年,升为戎州。叛服不常,州治在箐前。所领俱村囤,无县邑乡镇。
上罗计长官司,领蛮地罗计、罗星,乃古夜郎境,为西南种族,前代置之化外。宋设长宁军,十州族姓俱效顺,各命之官。其后分姓他居,遂有上、下罗计之分,盖亦如唐羁縻之,以为西蜀后户屏蔽。元至元十三年,蛮夷部宣抚昝顺引本部夷酋得赖阿当归顺。十五年,授得赖阿当千户。十八年,黎州同知李奇以武恩将军来充罗星长官。二十二年,夷人叛,诱訹上罗星夷,行枢密院讨平之。其民人散居村箐,无县邑乡镇。
下罗计长官司,领蛮地。其境近乌蛮,与叙州、长宁军相接,均为西南夷族,与上罗计同。至元十二年,长宁知军率先内附。十三年,昝顺引本部夷酋得颜个诣行枢密院降,奏充下罗计蛮夷千户。二十二年,诸蛮皆叛,惟本部无异志。
四十六囤蛮夷千户所,领豕蛾夷地,在庆符向南抵定川,古夜郎之属,唐羁縻定州之支江县也。至元十三年收附,于庆符县侨置千户所,领四十六囤:
黄水口上下落骨,山落牟许满吴,麽落财,麽落贤,腾息奴,屯莫面,落搔,麽落梅,麽得幸,上落松,麽得会,麽得恶,落魂,落昧下村,落岛,麽得享,落燕,落得虑,麽得了,麽腾斛,许宿,麽九色,落搔屯右,麽得晏,落能,山落寡,水落寡,落得擂,麽得具,麽得渊,腾日彯,落昧上村,赖扇,许焰,腾郎,周头,卖落炎,落女,爱答落,爱答速,麽得奸,阿郎头,下得辛,上得辛,爱得娄,落鸥。
诸部蛮夷:
秦加大散等洞。(以下各设蛮夷官。)
叙崖冒朱等洞。
陇堤纣皮等洞。
石耶洞。
散毛洞。
彭家洞。
黑土石等处。
市备洞。
乐化兀都剌布白享罗等处。
洪望册德等族。
大江九姓罗氏。
水西。
鹿朝。
阿永蛮部。(至元二十一年,酋长阿泥入觐,自言阿永邻境乌蒙等蛮悉隶皇太子位,愿依例附属。诏从其请,以阿永蛮隶宫府。)
师壁洞安抚司。
永顺等处军民安抚司。
阿者洞。(以下各设蛮夷官。)
谢甲洞。
上安下坝。
阿渠洞。
下役洞。
驴虚洞。
钱满等处。
水洞下曲等寨。
必藏等处。
酌宜等处。
雍邦等寨。
崖笋等寨。
冒朱洞。
麻峡柘歌等寨。
新附嵬罗金井。
沙溪等处。
宙窄洞。
新容米洞。
甘肃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七、州二,属州五。(本省马站六处。)
河西陇北道肃政廉访司
甘州路,(上。)唐为甘州,又为张掖郡,宋初为西夏所据,改镇夷郡,又立宣化府。元初仍称甘州。至元元年,置甘肃路总管府。八年,改甘州路总管府。十八年,立行中书省,以控制河西诸郡。户一千五百五十,口二万三千九百八十七。(至元二十七年数。本路黑山、满峪、泉水渠、鸭子翅等处屯田,计一千一百六十余顷。)
永昌路,(下。)唐凉州。宋初为西凉府,景德中陷入西夏。元初仍为西凉府。至元十五年,以永昌王宫殿所在,立永昌路,降西凉府为州隶焉。
西凉州。(下。)
肃州路,(下。)唐为肃州,又为酒泉郡。宋初为西夏所据。元太祖二十一年,西征,攻肃州下之。世祖至元七年,置肃州路总管府。户一千二百六十二,口八千六百七十九。(至元二十七年数。)
沙州路,(下。)唐为沙州,又为敦煌郡。宋仍为沙州,景祐初,西夏陷瓜、沙、肃三州,尽得河西故地。金因之。元太祖二十二年,破其城以隶八都大王。至元十四年,复立州。十七年,升为沙州路总管府,瓜州隶焉。(沙州去肃州千五百里,内附贫民欲乞粮沙州,必须白之肃州,然后给与,朝廷以其不便,故升沙州为路。)
瓜州,(下。)唐改为晋昌郡,复为瓜州。宋初陷于西夏。夏亡,州废。元至元十四年复立。二十八年徙居民于肃州,但名存而已。
亦集乃路,(下。)在甘州北一千五百里,城东北有大泽,西北俱接沙碛,乃汉之西海郡居延故城,夏国尝立威福军。元太祖二十一年内附。至元二十三年,立总管府。(二十三年,亦集乃总管忽都鲁言:“所部有田可以耕作,乞以新军二百人凿合即渠于亦集乃地,并以傍近民西僧余户助其力。”从之。计屯田九十余顷。)
宁夏府路,(下。)唐属灵州。宋初废为镇,领番部。自唐末有拓拔思恭者镇夏州,世有银、夏、绥、宥、静五州之地。宋天禧间,传至其孙德明,城怀远镇为兴州以居,后升兴庆府,又改中兴府。元至元二十五年,置宁夏路总管府。(至元八年,立西夏中兴等路行尚书省。元贞元年,革宁夏路行中书省,并其事于甘肃行省。)领州三。(本路枣园、纳怜站等处屯田一千八百顷。)
灵州,(下。)唐为灵州,又为灵武郡。宋初陷于夏国,改为翔庆军。
鸣沙州,(下。)隋置环州,立鸣沙县。唐革州以县隶灵州。宋没于夏国,仍旧名。元初立鸣沙州。(屯田四百四十余顷。)
应理州,(下。)与兰州接境,东阻大河,西据沙山。考之图志,乃唐灵武郡地。其州城未详建立之始,元初仍立州。
山丹州,(下。)唐为删丹县,隶甘州。宋初为夏国所有,置甘肃军。元初为阿只吉大王分地。至元六年,行山丹城事,删讹为山。二十二年,升为州,隶甘肃行省。
西宁州,(下。)唐置鄯州,理湟水县,上元间没于土蕃,号青唐城。宋改为西宁州。元初为章吉驸马分地。至元二十三年,立西宁州等处拘榷课程所。二十四年,封章吉为宁濮郡王,以镇其地。
兀剌海路。(阙。太祖四年,由黑水城北兀剌海西关口入河西,获西夏将高令公,克兀剌海城。)
卷六十一 志第十三
◎地理四
云南诸路行中书省,为路三十七、府二,属府三,属州五十四,属县四十七。其余甸寨军民等府不在此数。(马站七十四处,水站四处。)
云南诸路道肃政廉访司(大德三年,罢云南行御史台,立肃政廉访司。)
中庆路,(上。)唐姚州。阁罗凤叛,取姚州,其子凤伽异增筑城曰柘东,六世孙券丰祐改曰善阐,历五代迄宋,羁縻而已。元世祖征大理,凡收府八,善阐其一也,郡四,部三十有七。其地东至普安路之横山,西至缅地之江头城。凡三千九百里而远;南至临安路之鹿沧江,北至罗罗斯之大渡河,凡四千里而近。宪宗五年,立万户府十有九,分善阐为万户府四。至元七年,改为路。(八年,分大理国三十七部为南北中三路,路设达鲁花赤并总管。)十三年,立云南行中书省,初置郡县,遂改善阐为中庆路。领司一、县三、州四。州领八县。(本路军民屯田二万二千四百双有奇。)
录事司。
县三
昆明,(中。倚郭。唐置。元宪宗四年,分其地立千户二。至元十二年,改善州,领县。二十一年,州革,县如故。其地有昆明池,五百余里,夏潦必冒城郭。张立道为大理等处劝农使,求泉源所出,泄其水,得地万余顷,皆为良田云。)富民,(下。至元四年,立黎灢千户。十二年,即黎灢立县。)宜良。(下。唐匡州,即其地。蛮酋罗氏于此立城居之,名曰罗裒龙,乃今县也。元宪宗六年,立太池千户,隶嵩明万户。至元十三年,升宜良州,治太池县。二十一年,州罢为县,后废太池来属。)
州四
嵩明州,(下。)州在中庆东北,治沙札卧城。乌蛮车氏所筑,白蛮名为嵩明。昔汉人居之,后乌、白蛮强盛,汉人徙去,盟誓于此,因号嵩盟,今州南有土台,盟会处也。汉人尝立长州,筑金城、阿葛二城。蒙氏兴,改长州为嵩盟部,段氏因之。元宪宗六年,立嵩明万户。至元十二年,复改长州。十五年,升嵩明府。二十二年,降为州。领二县:
杨林,(下。在州东南,治杨林城,乃杂蛮枳氏、车氏、斗氏、麽氏四种所居之地,城东门内有石如羊形,故又作羊。唐有羊林部落,即此地。元宪宗七年,立羊林千户。至元十二年,改为县。)邵甸。(下。在州西,治白邑村,无城郭,车蛮、斗蛮旧地,名为束甸,以束为邵,宪宗七年,立邵甸千户。至元十二年,改为县。)
晋宁州,(下。)唐晋宁县,蒙氏、段氏皆为阳城堡部。元宪宗七年,立阳城堡万户。至元十二年,改晋宁州。领二县:
呈贡,(下。西临滇泽之滨,在路之南,州之北,其间相去六十里,有故城曰呈贡,世为些莫强宗邵蛮所居。元宪宗六年,立呈贡千户。至元十二年,割诏营、切龙、呈贡、雌甸、塔罗、和罗忽六城及乌纳山立呈贡县。)归化。(下。在州东北,呈贡县南,西宾滇泽,地名大吴龙,昔吴氏所居,后为些莫徒蛮所有,世隶善阐。宪宗六年,分隶呈贡千户。至元十二年,割大吴龙、安江、安氵明立归化县。)
昆阳州,(下。)在滇池南,僰、獹杂夷所居,有城曰巨桥,今为州治。阁罗凤叛唐,令曲旂蛮居之。段氏兴,隶善阐。元宪宗并罗瑀等十二城,立巨桥万户。至元十三年,改昆阳州。领二县:
三泊,(下。至元十三年,于那龙城立县。)易门。(下。在州之西,治市坪村,世为乌蛮所居。段氏时,高智升治善阐,奄而有之。至元四年,立洟门千户。十二年,改为县。县西有泉曰洟源。讹作易门。)
安宁州,(下。)唐初置安宁县,隶昆州。阁罗凤叛唐后,乌、白蛮迁居。蒙氏终,善阐酋孙氏为安宁城主,及袁氏、高氏互有其地。元宪宗七年,隶阳城堡万户。至元三年,立安宁千户。十二年,改安宁州。领二县:
禄丰,(下。在州西,治白村,其地瘴热,非大酋所居,惟乌、杂蛮居之,迁徙不常。至元十三年,割安宁千户之碌琫、化泥、骥琮笼三处立禄丰县。因江中有石如甑,俗名碌琫,译谓碌为石,琫为甑,讹为今名。)罗次。(下。在州北,治压磨吕白村,本乌蛮罗部,地险俗悍。至元十二年,因罗部立罗次州,隶中庆路。二十四年,改州为县。二十七年,隶安宁州。)
威楚开南等路,(下。)为杂蛮耕牧之地,夷名俄碌,历代无郡邑,后爨酋威楚筑城俄碌睒居之。唐时蒙舍诏阁罗凤合六诏为一,侵俄碌,取和子城,今镇南州是也。后阁罗凤叛,于本境立郡县,诸爨尽附。蒙氏立二都督、六节度,银生节度即今路也。及段氏兴,银生隶姚州,又名当箸验。及高升泰执大理国柄,封其侄子明量于威楚,筑外城,号德江城,传至其裔长寿。元宪宗三年征大理,平之。六年,立威楚万户。至元八年,改威楚路,置总管府。领县二、州四。州领一县。(本路军民屯田共七千一百双。)
县二
威楚,(下。倚郭。至元十五年,升威州,仍立富民、净乐二县。二十一年,降州为威楚县,革二县为乡来属。)定远。(下。在路北,地名目直睒,杂蛮居之。诸葛孔明征南中,经此睒,后号为牟州。唐蒙氏遣爨蛮酋抬萼镇牟州,筑城曰耐笼。至高氏专大理国政,命云南些莫徒酋夷羡徙民二百户于黄蓬阱,其抬萼故城隶高氏。元宪宗四年,立牟州千户,黄蓬阱为百户。至元十二年,改为定远州,黄蓬阱为南宁县,后革县为乡,改州为县,隶本路。)
州四
镇南州,(下。)州在路北,昔朴、落蛮所居。川名欠舍,中有城曰鸡和。至唐时,蒙氏并六诏,征东蛮,取和子、鸡和二城,置石鼓县,又于沙却置俗富郡。沙却即今州治。至段氏封高明量为楚公,欠舍、沙却皆隶之。元宪宗三年,其酋内附。七年,立欠舍千户、石鼓百户。至元二十二年,改欠舍千户为镇南州,立定边、石鼓二县。二十四年,革二县为乡,仍隶本州。
南安州,(下。)州在路东南,山岭稠叠,内一峰竦秀,林麓四周,其顶有泉。昔黑爨蛮祖瓦晟吴立栅居其上,子孙渐盛,不隶他部,至高氏封威楚方隶焉。宪宗立摩刍千户,隶威楚万户。至元十二年,改千户为南安州,隶本路。领一县:
广通。(下。县在州之北,夷名为路睒,杂蛮居之。南诏阁罗凤曾立路睒县,至段氏封高明量于威楚,其后宜州酋些莫徒裔易裒等附之,至高长寿遂处于路睒,易裒去旧堡二十里,山上筑城白龙戏新栅。宪宗七年,长寿内附,立路睒千户。至元十二年改为广通县,隶南安州。)
开南州,(下。)州在路西南,其川分十二甸,昔朴、和泥二蛮所居也。庄皃王滇池,汉武开西南夷,诸葛孔明定益州,皆未尝涉其境。至蒙氏兴,立银生府,后为金齿、白蛮所陷,移府治于威楚,开南遂为生蛮所据。自南诏至段氏,皆为徼外荒僻之地。元中统三年平之,以所部隶威楚万户。至元十二年,改为开南州。
威远州,(下。)州在开南州西南,其川有六,昔扑、和泥二蛮所居。至蒙氏兴,开威楚为郡,而州境始通。其后金齿、白夷蛮酋阿只步等夺其地。中统三年征之,悉降。至元十二年,立开南州及威远州,隶威楚路。
武定路军民府,(下。)唐隶姚州,在滇北,昔獹鹿等蛮居之。至段氏使乌蛮阿〈舟治〉纳洟胒共龙城于共甸,又筑城名曰易龙,其裔孙法瓦浸盛,以其远祖罗婺为部名。元宪宗四年内附。七年,立为万户,隶威楚。至元八年,并仁德、于矢入本部为北路。十二年,割出二部,改本路为武定。领州二。州领四县。(本路屯田七百四十八双。)
州二
和曲州,(下。)州在路西南,蛮名叵簉甸,僰、犭鹿诸种蛮所居。地多汉冢,或谓汉人曾居。蒙氏时,白蛮据其地,至段氏以乌蛮阿历刂并吞诸蛮聚落三十余处,分兄弟子侄治之,皆隶罗婺部。元宪宗六年,改叵簉甸曰和曲。至元二十六年,升为州。领二县:
南甸,(下。路治本县,蛮曰瀼甸,又称洟陬笼。至元二十六年改为县。)元谋。(下。夷中旧名环州,元治五甸,至元十六年改为县。)
禄劝州,(下。)州在路东北,甸名洪农碌券,杂蛮居之,无郡所。至元二十六年,立禄劝州。领二县:
易笼,(下。易笼者,城名,在州北,地名倍场。县境有二水,蛮语谓洟为水,笼为城,因此为名。昔罗婺部大酋居之,为群酋会集之所。至元二十六年,立县。)石旧。(下。县在州东,有四甸:曰掌鸠,曰法块,曰抹捻,曰曲蔽。掌鸠甸有溪绕其三面,凡数十渡,故名,今讹名石旧。至元二十六年,立县。)
鹤庆路军民府,(下。)府治在丽江路东南,大理路东北,夷名其地曰鹤川、样共。昔隶越析诏,汉、唐未建城邑。开元末,阁罗凤合六诏为一,称南诏,徙治羊苴城,地近龙尾、鹤柘,今府即其地也。大和中,蒙劝封祐于样共立谋统郡。蒙氏后,经数姓如故。元宪宗三年内附,为鹤州。七年,立二千户,仍称谋统,隶大理上万户。至元十一年,罢谋统千户,复为鹤州。二十年,为燕王分地,隶行省。二十三年,升为鹤庆府。领一县:
剑川。(下。县治在剑川湖西,夷云罗鲁城。按《唐史》南诏有六节度,剑川其一也。初蒙氏未合六诏时,有浪穹诏与南诏战,不胜,遂保剑川,更称剑浪。贞元中,南诏击破之,夺剑、共诸川地,其酋徙居剑睒西北四百里,号剑羌。蒙氏终,至段氏,改剑川为义督睑。宪宗四年内附。七年,立义督千户。至元十一年,罢千户,立剑川县,隶鹤州。军民屯田共二千余双。)
云远路军民总管府,元贞二年置。
彻里军民总管府,大德中置。(大德中,云南省言:“大彻里地与八百媳妇犬牙相错,势均力敌。今大彻里胡念已降,小彻里复控扼地利,多相杀掠,胡念日与相拒,不得离,遣其弟胡伦入朝,指画地形,乞别立彻里军民宣抚司,择通习蛮夷情状者为之帅,招其来附,以为进取之地。”乃立彻里军民总管府。)
广南西路宣抚司。(阙。)
丽江路军民宣抚司,路因江为名,谓金沙江出沙金,故云。源出吐蕃界。今丽江即古丽水,两汉至隋、唐皆为越巂郡西徼地,昔麽蛮、些蛮居之,遂为越析诏。二部皆乌蛮种,居铁桥。贞元中,其地归南诏。元宪宗三年,征大理,从金沙济江,麽、些负固不服。四年春,平之,立茶罕章管民官。至元八年,立宣慰司。十三年,改为丽江路,立军民总管府。二十二年,府罢,于通安、巨津之间立宣抚司。领府一、州七。州领一县。
府一
北胜府,在丽江之东。唐南诏时,铁桥西北有施蛮者,贞元中为异牟寻所破,迁其种居之,号剑羌,名其地曰成偈睒,又改名善巨郡。蒙氏终,段氏时,高智升使其孙高大惠镇此郡。后隶大理。元宪宗三年,其酋高俊内附。至元十五年,立为施州。十七年,改为北胜州。二十年,升为府。
州七
顺州,在丽江之东,俗名牛睒。昔顺蛮种居剑、共川。唐贞元间,南诏异牟寻破之,徙居铁桥、大婆、小婆、三探览等川。其酋成斗族渐盛,自为一部,迁于牛睒。至十三世孙自瞠犹隶大理。元宪宗三年内附。至元十五年,改牛睒为顺州。
蒗蕖州,治罗共睒,在丽江之东,北胜、永宁南北之间,罗落、麽、些三种蛮世居之。宪宗三年,征大理。至元九年内附。十六年,改罗共睒为蒗蕖州。
永宁州,昔名楼头睒,接吐蕃东徼,地名答蓝,麽、些蛮祖泥月乌逐出吐蕃,遂居此睒,世属大理。宪宗三年,其三十一世孙和字内附。至元十六年,改为州。
通安州,治在丽江之东,雪山之下。昔名三睒。仆繲蛮所居,其后麽、些蛮叶古乍夺而有之,世隶大理。宪宗三年,其二十三世孙麦良内附。中统四年,以麦良为察罕章管民官。至元九年,其子麦兀袭父职。十四年,改三睒为通安州。
兰州,在兰沧水之东。汉永平中始通博南山道,渡兰沧水,置博南县。唐为卢鹿蛮部。至段氏时,置兰溪郡,隶大理。元宪宗四年内附,隶茶罕章管民官。至元十二年,改兰州。
宝山州,在雪山之东,丽江西来,环带三面。昔麽、些蛮居之。其先自楼头徙居此,二十余世。世祖征大理,自卞头济江,由罗邦至罗寺,围大匮等寨,其酋内附,名其寨曰察罕忽鲁罕。至元十四年,以大匮七处立宝山县,十六年升为州。
巨津州,昔名罗波九睒,北接三川、铁桥,西邻吐蕃。按《唐书》,南诏居铁桥之南,西北与吐蕃接。今州境实大理西北陬要害地,麽、些大酋世居之。宪宗三年内附。至元十四年,于九睒立巨津州,盖以铁桥自昔为南诏、吐蕃交会之大津渡,故名。领一县:
临西。(下。县在州之西北,乃大理极边险僻之地,夷名罗裒间,居民皆麽、些二种蛮。至元十四年,立大理州县,于罗裒间立临西县,以西临吐蕃境故也,隶巨津州。)
东川路,(下。)至元二十八年立。
茫部路军民总管府。(下。)
益良州。(下。)强州。(下。)
孟杰路。(自东川路以下阙。泰定三年,八百媳妇蛮请官守,置木安、孟杰二府于其地。)
普安路,(下。)治在盘町山阳,巴盘江东。古夜郎地。秦为黔中地,两汉隶牂牁郡,蜀隶兴古郡,隋立牂州。唐置西平州,后改兴古郡为盘州。蒙氏叛唐,其地为南诏东鄙,东爨乌蛮七部落居之。其后爨酋阿宋逐诸蛮据其地,号于失部,世为酋长。元宪宗七年,其酋内附,命为于失万户。至元十三年,改普安路总管府。明年,更立招讨司。十六年,改为宣抚司。二十二年,罢司为路。
曲靖等路宣慰司军民万户府,曲、靖二州在汉为夜郎味县地。蜀分置兴古郡。隋初为恭州、协州。唐置南宁州。东、西爨分乌、白蛮二种,自曲靖州西南昆川距龙和城,通谓之西爨白蛮。自弥鹿、升麻二川南至步头,通谓之东爨乌蛮。贞观中,以西爨归王为南宁都督,袭杀东爨首领盖聘。南诏阁罗凤以兵胁西爨,徙之至龙和,皆残于兵。东爨乌蛮复振,徙居西爨故地,世与南诏为婚,居故曲靖州。天宝末,征南诏,进次曲靖州,大败,其地遂没于蛮。元宪宗六年,立磨弥部万户。至元八年,改为中路。十三年,改曲靖路总管府。二十年,以隶皇太子。二十五年,升宣抚司。领县一、州五。州领六县。(本路屯田四千四百八十双,岁输金三千五百五十两、马一百八十四。)
县一
南宁。(下。倚郭。唐以爨归王为南宁州都督,治石城。及阁罗凤叛,州废,蒙氏改石城郡。至段氏,乌蛮莫瀰部酋据石城。元宪宗三年内附。六年,立千户,隶莫瀰部万户。至元十三年,升南宁州。二十二年,革为县。)
州五
陆凉州,(下。)即汉牂牁郡之平夷县。南诏叛后,落温部蛮世居之。宪宗三年内附,立落温千户,属落蒙万户。至元十三年,改为陆凉州。领二县:
芳华,(下。在州西。)河纳。(下,在州南,治蔡村。)
越州,(下。)在路之南,其川名鲁望,普麽部蛮世居之。宪宗四年内附。六年,立千户,隶末迷万户。至元十二年,改越州,隶曲靖路。
罗雄州,(下。)与溪洞蛮獠接壤,历代未尝置郡,夷名其地为塔敝纳夷甸。俗传盘瓠六男,其一曰蒙由丘,后裔有罗雄者居此甸。至其孙普恐,名其部曰罗雄。宪宗四年内附。七年,隶普摩千户。至元十三年,割夜苴部为罗雄州,隶曲靖路。
马龙州,(下。)夷名曰撒匡。昔僰、剌居之,盘瓠裔纳垢逐旧蛮而有其地。至罗苴内附,于本部立千户。至元十三年,改为州,即旧马龙城也。领一县:
通泉。(下。在州西南,与嵩明州杨林县接壤,纳垢之孙易陬分居其地。元初为易龙百户,隶马龙千户。至元十三年,改名通泉县,隶马龙州。)
沾益州,(下。)在本路之东北,据南盘江、北盘江之间。唐初置州,天宝末,没于蛮,为僰、剌二种所居。后磨弥部夺之。元初其孙普垢历刂内附。宪宗七年,以本部隶曲靖磨弥万户府。至元十三年,改沾益州。领三县:
交水,(下。治易陬龙城。其先磨弥部酋蒙提居之,后大理国高护军逐其子孙为私邑。宪宗五年内附。至元十三年,即其城立县。)石梁,(下。系磨弥部,又名伍勒部。其酋世为巫,居石梁原山。至元十三年为县。)罗山。(下。夷名落蒙山,乃磨弥部东境。)
澂江路,(下。)治在滇池东南。唐属牂州,隶黔州都督府。开元中,降为羁縻州。今夷中名其地曰罗伽甸。初,麽、些蛮居之,后为僰蛮所夺。南诏蒙氏为河阳郡,至段氏,麽、些蛮之裔复居此甸,号罗伽部。元宪宗四年内附,六年以罗伽部为万户。至元三年,改万户为中路。十六年,升为澄江路。领县三、州二。州领三县。(本路屯田四千一百双。)
县三
河阳,(下。内附后为千户。至元十六年,为河阳州。二十六年,降为县。)江川,(下。在抃江路南,星云湖之北。蒙氏叛唐,使白蛮居之。至段氏,些麽徒蛮之裔居此城。更名步雄部。其后弄景内附,即本部为千户。至元十三年,改千户为江川州。二十年,降为县。)阳宗。(下。在本路西北,明湖之南。昔麽、些蛮居之,号曰强宗部,其酋卢舍内附,立本部千户。至元十三年,改为县。)
州二
新兴州,(下。)汉新兴县。唐初隶牂州,后南诏叛,降为羁縻州。蒙氏为温富州。段氏时麽、些蛮分居其地。内附后,立为千户。至元十三年,改新兴州,隶澄江路。领二县:
普舍,(下。在州西北。昔有强宗部蛮之裔,长曰部傍,据普具龙城,次曰普舍,据普札龙城。二城之西有白城,汉人所筑。二酋屡争其地,莫能定。后普舍孙苴历刂内附,立本部为千户。十三年,改千户为普舍县,治普札龙城,隶新兴州。)研和。(下。麽些徒蛮步雄居之,其孙龙钟内附,立百户。至元十三年,改为县。)
路南州,(下。)州在本路之东,夷名路甸,有城曰撒吕,黑爨蛮之裔落蒙所筑,子孙世居之,因名落蒙部。宪宗朝内附,即本部立万户。至元七年,并落蒙、罗伽、末迷三万户为中路。十三年,分中路为二路,改罗伽为澄江路,落蒙为路南州,隶澄江路。领一县:
邑市。(下。至元十三年,即邑市、弥歪二城立邑市县,弥沙等五城立弥沙县。二十四年,并弥沙入本县,隶路南州。)
普定路,本普里部,归附后改普定府。(至元二十七年,初斡罗思、吕国瑞入贿丞相桑哥及要束木等,请创罗甸宣慰司。至是,言招到罗甸国札哇并龙家、宋家、犵狫、猫人诸种蛮夷四万六千六百户。阿卜、阿牙者来朝,为曲靖路宣慰同知脱因及普安路官所阻。会云南行省言:“罗甸即普里也,归附后改普定府,印信具存,隶云南省三十余年,赋役如期。今所创罗甸宣慰安抚司,隶湖南省。斡罗思等擅以兵胁降普定土官矣资男、札哇、希古等,勒令同其入觐,邀功希赏。气罢之,仍以其地隶云南。”制可。)大德七年,改为路。(大德七年,中书省臣言:“蛇节、宋隆济等作乱,普定知府容苴率众效顺。容苴没,其妻适姑亦能宣力戎行,乞令袭其夫职。仍改普定为路,隶曲靖宣慰司,以适姑为本路总管,虎符。”)
仁德府,昔僰、剌蛮居之,无郡县。其部曰仲紥溢源,后乌蛮之裔新丁夺而有之。至四世孙,因其祖名新丁,以为部号,语讹为仁地。宪宗五年内附。明年,立本部为仁地万户。至元初复叛,四年降之,仍为万户。十三年,改万户为仁德府。(本府屯田五百六十双。)领县二:
为美,(下。县治在府北,地名溢浦适侣睒甸,即仁地故部。至元二十四年置县。)归厚。(下。县治在府西,地名易浪湳龙,旧隶仁地部。至元二十四年,分立二县,曰倘俸,曰为美。二十五年,改倘俸曰归厚。)
罗罗蒙庆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建昌路,(下。)本古越巂地,唐初设中都督府,治越巂。至德中,没于吐蕃。贞元中复之。懿宗时,蒙诏立城曰建昌府,以乌、白二蛮实之。其后诸酋争强,不能相下,分地为四,推段兴为长。其裔浸强,遂并诸酋,自为府主,大理不能制。传至阿宗,娶落兰部建蒂女沙智。元宪宗朝,建蒂内附,以其婿阿宗守建昌。至元十二年,析其地置总管府五、州二十三,建昌其一路也,设罗罗宣慰司以总之。本路领县一、州九。州领一县。(本路立军民屯田。)
县一
中县。(县治在住头回甸,盖越巂之东境也。所居乌蛮自别为沙麻部,以酋长所立处为中州。至元十年内附。十四年,仍为中州。二十二年,降为县。隶建昌路。)
州九
建安州,(下。)即总府所治。建蒂既平,分建昌府为万户二,又置千户二。至元十五年,割建乡城十四村及建蒂四村立宝安州。十七年,改本千户为建安州。二十六年,革宝安州,以其乡村来属。
永宁州,(下。)在建昌之东郭。唐时南诏立建昌郡,领建安、永宁二州。元至元九年,西平王平建蒂。十六年,分建昌为二州,在城曰建安,东郭曰永宁,俱隶建昌路。
泸州,(下。)州在路西,昔名沙城睑,即诸葛武侯禽孟获之地。有泸水,深广而多瘴,鲜有行者,冬夏常热,其源可燅鸡豚。至段氏时,于热水甸立城。名洟笼,隶建昌。宪宗时,建蒂内附,复叛,至元九年平之。十五年,改洟笼为泸州。
礼州,(下。)州在路西北,泸沽水东,所治曰笼麽城。南诏末,诸蛮相侵夺,至段氏兴,并有其地。裔孙阿宗内附,复叛,至元九年平之,设千户。十五年,改为礼州。领一县:
泸沽。(县在州北。昔罗落蛮所居,至蒙氏霸诸部,以乌蛮酋守此城,后渐盛,自号曰落兰部,或称罗落。其裔蒲德遣其侄建蒂内附。建蒂继叛,杀蒲德,自为酋长,并有诸部。至元九年平之,设千户。十三年升万户,十五年改县。)
里州,(下。)唐隶巂州都督。蒙诏时落兰部小酋阿都之裔居此,因名阿都部。传至纳空,随建蒂内附。中统三年叛。至元十年,其子耶吻效顺,隶乌蒙。十八年,设千户。二十二年,同乌蛮叛,奔罗罗斯。二十三年,升军民总管府。二十六年,府罢为州,隶建昌路。
阔州,(下。)州治密纳甸。古无城邑,乌蒙所居。昔仲由蒙之裔孙名科居此,因以名为部号,后讹为阔。至三十七世孙僰罗内附。至元九年,设千户。二十六年,改为州。
邛部州,(下。)州在路东北,大渡河之南,越巂之东北。君长十数,筰都最大。唐立邛部县,后没于蛮。至宋岁贡名马土物,封其酋为邛都王。今其地夷称为邛部川,治乌弄城,昔麽、些蛮居之,后仲由蒙之裔夺其地。元宪宗时内附。中统五年,立邛部川安抚招讨使,隶成都元帅府。至元十年,割属罗罗斯宣慰司。二十一年,改为州。
隆州,(下。)州在路之西南,与汉邛都县接境,唐会川县之西北。蒙氏改会川为会同逻,立五睑,本州为边府睑。其后睑主杨大兰于睑北垲上立城,分派而居,名曰大隆城,即今州治也。元至元十三年内附。十四年,设千户。十七年,改隆州。
姜州,(下。)姜者蛮名也。乌蛮仲牟由之裔阿坛绛始居閟畔部,其孙阿罗仕大理国主高泰,是时会川有城曰龙纳,罗落蛮世居焉。阿罗挟高氏之势,攻拔之,遂以祖名曰绛部。宪宗时,随閟畔内附,因隶焉。至元八年,为落兰部酋建蒂所破。九年平之,遂隶会川,后属建昌。十五年,改为姜州。二十七年,复属閟畔部,后又属建昌。
德昌路军民府,(下。)汉邛都县地,唐没于南诏。路在建昌西南,所居蛮号屈部。元至元九年内附。十二年,立定昌路,以本部为昌州。二十三年,罢定昌路,并入德昌路,治本州葛鲁城。领州四。(本路立军民屯田。)
昌州,(下。)路治本州。初,乌蛮阿屈之裔浸强,用祖名为屈部。其孙乌则,至元九年内附。十二年,改本部为州,兼领普济、威龙,隶定昌路。二十三年,罢定昌路,并隶德昌。
德州,(下。)在路之北。其地今名吾越甸,城曰亦苴龙,所居蛮苴郎,以远祖名部曰赪綖。宪宗时内附。至元十二年,立千户。十三年,改为德州,隶德平路。二十三年,改隶德昌。
威龙州,(下。)州在路西南,夷名巴翠部,领小部三,一曰沙娲普宗,二曰乌鸡泥祖,三曰娲诺龙菖蒲,皆獹鲁蛮种也。至元十五年,合三部立威龙州,隶德昌。
普济州,(下。)州在路西北,夷名玕甸。昔为荒僻之地,獹鲁蛮世居之,后属屈部。至元九年,随屈部内附。十五年,于玕甸立定昌路。二十三年,路革,改隶德昌。
会川路,(下。)路在建昌南。唐移邛都于此。其地当征蛮之要冲,诸酋听会之所,故名。天宝末,没于南诏,立会川都督府,又号清宁郡。至段氏仍为会川府。元至元九年内附。十四年立会川路,治武安州。领州五。(本路立军民屯田。)
武安州,(下。)蛮称龙泥城。至元十四年,立管民千户。十七年,改为武安州。
黎溪州,(下。)古无城邑,蛮云黎彄,讹为今名。初,乌蛮与汉人杂处,及南诏阁罗凤叛,徙白蛮守之。蒙氏终,罗罗逐去白蛮。段氏兴,令罗罗蛮乞夷据其地。至元九年,其裔阿夷内附,改其部为黎溪州。
永昌州,(下。)州在路北,治故归依城,即古会川也。唐天宝末,没于南诏,置会川都督。至蒙氏改会同府,置五睑,徙张、王、李、赵、杨、周、高、段、何、苏、龚、尹十二姓于此,以赵氏为府主,居今州城。赵氏弱,王氏据之。及段氏与高氏专政,逐王氏,以其子高政治会川。元宪宗三年,征大理,高氏逃去。九年,故酋王氏孙阿龙率众内附。至元八年,以其男阿禾领会川。十四年,改管民千户。十七年,立永昌州,隶会川路。
会理州,(下。)州在会川府东南。唐时南诏属会川节度,地名昔陀。有蛮名阿坛绛,亦仲由蒙之遗种。其裔罗于则,得昔陀地居之,取祖名曰绛部,后强盛,尽有四州之地,号蒙歪。元宪宗八年,其孙亦芦内附,隶閟畔万户。至元四年,属落兰部。十三年,改隶会川路。十五年,置会理州,仍隶会川。二十七年,复属閟属閟畔部。
麻龙州,(下。)麻龙者,城名也,地名棹罗能。乌蛮蒙次次之裔,祖居閟畔东川,后普恐迁苗卧龙,其孙阿麻内附。至元五年,为建蒂所并。十二年,属会川。十四年,立管民千户,隶会川路。十七年,立为州。二十七年,割属閟畔部。
柏兴府,昔摩沙夷所居。汉为定笮县,隶越巂郡。唐立昆明县。天宝末没于吐蕃。后复属南诏,改香城郡。元至元十年,其盐井摩沙酋罗罗将犭鹿鹿、茹库内附。十四年,立盐井管民千户。十七年,改为闰盐州,以犭鹿鹿部为普乐州,俱隶德平路。二十七年,并普乐、闰盐二州为闰盐县,立柏兴府,隶罗罗宣慰司。领县二:
闰盐,(下。倚郭。夷名为贺头甸,以县境有盐井故名。)金县。(下。县在府北,夷名利宝揭勒。所居蛮因茹库,乃汉越巂郡北境,与吐蕃接。至元十五年,立为金州,后降为县,以县境斛僰和山出金,故名焉。)
临安广西元江等处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
临安路,(下。)唐隶牂州,天宝末没于南诏。蒙氏立都督府二,其一曰通海郡,段氏改为秀山郡,阿僰部蛮居之。元宪宗六年内附,以本部为万户。至元八年改为南路,十三年又改为临安路。领县二、千户一、州三。州领二县。(宣慰司所领屯田六百双,本路有司所管三千四百双,爨僰军千户所管一千一百五十双有奇。)
县二
河西,(下。县在杞麓湖之南,又名其地曰休腊。昔庄掞王其地。唐初于姚州之南置西宗州,领三县,河西其一也。天宝后没于蛮,为步雄部,后阿僰蛮易渠夺而居之。元宪宗六年内附。七年,即阿僰部立万户,休腊隶之。至元十三年,始为河西州,隶临安路。二十六年,降为县。)蒙自。(下。县界南邻交趾,西近建水州。县境有山名自则,汉语讹为蒙自,上有故城。白夷所筑,即今县治,下临巴甸。南诏时以赵氏镇守,至段氏,阿僰蛮居之。宪宗六年内附,继叛,七年平之,立千户,隶阿僰万户。至元十三年,改阿僰万户为临安路,以本千户为县。)
舍资千户。(蒙自县之东,阿僰蛮所居地。昔名褒古,又曰部袅踵甸。传至裔孙舍资,因以为名。内附后,隶蒙自千户。至元十三年,改蒙自为县,其地近交趾,遂以舍资为安南道防送军千户,隶临安路。)
州三
建水州,(下。)在本路之南,近接交趾,为云南极边。治故建水城,唐元和间蒙氏所筑,古称步头,亦云巴甸。每秋夏溪水涨溢如海,夷谓海为惠,历刂为大,故名惠历刂,汉语曰建水,历赵、杨、李、段数姓,皆仍旧名,些麽徒蛮所居。内附后,立千户,隶阿僰万户。至元十三年,改建水州,隶临安路。
石平州,(下。)在路之西南,阿僰蛮据之,得石坪,聚为居邑,名曰石坪。至元七年,改邑为州,隶临安路。
宁州,(下。)在本路之东。唐置黎州,天宝末没于蛮。地号浪旷,夷语谓旱龙也。步雄部蛮些麽徒据之,后属爨蛮酋阿几,以浪旷割与宁酋豆圭。元宪宗四年,宁酋内附。至元十三年,改为宁州,隶临安路。旧领三县:通海,翏峨,西沙。西沙在州东,宁部蛮世居之。其裔孙西沙筑城于此,因名西沙笼。宪宗四年,其酋普提内附,就居此城为万户。至元十三年,立为西沙县。二十六年,以隶宁州。至治二年,并入州。领二县:
通海,(下。倚郭。元初立通海千户,隶善阐万户。至元十三年,改通海县,隶宁海府。二十七年,府革,直隶临安路,今割隶宁州。)翏峨。(下。县在河西县之西,控扼山谷,北接滇池,亦属滇国。昔〈山習〉猊蛮居之,后阿僰酋逐〈*山習猊据其地。至其孙阿次内附,以其部立千户。至元十三年,改为州,领邛洲、平甸二县。二十六年,降为县,并二县为乡,隶临安路。今割隶宁州。)
广西路,(下。)东爨乌蛮弥鹿等部所居。唐为羁縻州,隶黔州都督府。后师宗、弥勒二部浸盛,蒙氏、段氏莫能制。元宪宗七年,二部内附,隶落蒙万户。至元十二年,籍二部为军,立广西路。十八年,复为民。领州二。
师宗州,(下。)在路之东南。昔爨蛮逐獠、僰等居之,其后师宗据匿弄甸,故名师宗部。至元十二年,立为千户。十八年,复为民。二十七年,改为州。
弥勒州,(下。)在路南。昔些莫徒蛮之裔弥勒得郭甸、巴甸、部笼而居之,故名其部曰弥勒。至元十二年,为千户。十八年,复为民。二十七年,改为州。
元江路,(下。)古西南夷地。今元江在梁州之西南,又当在黑水之西南也。阿僰诸部蛮自昔据之。宪宗四年内附,七年复叛,率诸部筑城以拒命。至元十三年,遥立元江府以羁縻之。二十五年,命云南王讨平之,割罗盘、马笼、步日、思麽、罗丑、罗陀、步腾、步竭、台威、台阳、设栖、你陀十二部于威远,立元江路。
步日部。(在本路之西。蒙氏立此甸,徙白蛮镇之,名步日睑。)
马笼部。(因马笼山立寨,在本路之北,所居蛮阿僰。元初立为千户,属宁州万户。至元十三年,改隶元江万户。二十五年,属元江路。)
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大理路军民总管府,(上。)本汉楪榆县地。唐于昆明之梇栋川置姚州都督府,治楪榆洱河蛮。后蒙舍诏皮罗阁逐河蛮取太和城,至阁罗凤号大蒙国。云南先有六诏,至是请于朝,求合为一,从之。蒙舍在其南,故称南诏。徙治太和城。至异牟寻又迁于喜郡史城,又徙居羊苴乖城,即今府治。改号大礼国。其后郑、赵、杨三氏互相篡夺,至石晋时,段思平更号大理国。元宪宗三年收附。六年,立上下二万户。至元七年,并二万户为大理路。(有点苍山在大理城西,周广四百里,为云南形胜要害之地。城中有五花楼,唐大中十年,南诏王券丰佑所建。楼方五里,高百尺,上可容万人。世祖征大理时,驻兵楼前。至元三年,尝赐金重修焉。)领司一、县一、府二、州五。府领一县,州领二县。
录事司。(宪宗七年,立中千户,属大理万户。至元十一年,罢千户,立录事司。十二年,升理州。二十一年,州罢,复立录事司。)
县一
太和。(倚郭。宪宗七年,于城内外立上中下三千户。至元二十六年,即中千户立录事司,上下二千户立县。)
府二
永昌府,唐时蒙氏据其地,历段氏、高氏皆为永昌府。元宪宗七年,分永昌之永平立千户。至元十一年,立永昌州。十五年升为府,隶大理路。领一县:
永平。(下。县在府东,鹿沧江之东,即汉博平县。唐蒙氏改胜乡郡,属永昌。至元十一年,改永平县,隶永昌府。)
腾冲府,在永昌之西,即越睒地。唐置羁縻郡。蒙氏九世孙异牟寻取越睒,逐诸蛮有其地,为软化府。其后白蛮徙居之,改腾冲府。元宪宗三年,府酋高救内附。至元十一年,改藤越州,又立藤越县。十四年,改腾冲府。二十五年,罢州县,府如故。(永昌、腾冲二府军民屯田共二万二千一百五双。)
州五
邓川州,(下。)在本路北。夷有六诏,矰睒其一也。唐置矰川州,治大厘。蒙氏袭而夺之,后改德原城,隶大理。段氏因之。元宪宗三年内附。七年,立德原千户,隶大理上万户。至元十一年,改德原城为邓川州。领一县:
浪穹。(下。本名弥茨,乃浪穹诏所居之地。唐初,其王铎罗望与南诏战,不胜,保剑川,更称剑浪。贞元中,南诏破之,以浪穹、施浪、邓睒总三浪为浪穹州。元宪宗七年内附,立浪穹千户,隶大理上万户。至元十一年降为县,隶邓川州。)
蒙化州,(下。)本蒙舍城。唐置阳瓜州。天宝间,凤伽异为州刺史。段氏为开南县。元宪宗七年,以蒙舍立千户,属大理上万户。至元十一年,立蒙化府。十四年,升为路。二十年,降为州,复隶大理路。
赵州,(下。)昔为罗落蛮所居地。蒙氏立国,有十睑,赵川睑其一也。夷语睑若州。皮罗阁置赵郡,阁罗凤改为州,段氏改天水郡。宪宗七年立赵睑千户,隶大理下万户。至元十一年改为州,又于白崖睑立建宁县,隶本州,即古勃弄地。二十五年县革入州,隶大理路。
姚州,(下。)唐于梇栋川置姚州都督府。天宝间,阁罗凤叛,取姚州,附吐蕃。终段氏为姚州。元宪宗三年内附。七年,立统矢千户、大姚堡千户。至元十二年,罢统矢,立姚州,隶大理路。领一县:
大姚,(下。唐置西濮州,后更名髳州,南接姚州,统县四,一曰青蛉,即此地。夷名大姚堡,与梇栋川相接。元宪宗七年,立千户,隶大理下万户。至元十一年,罢千户立大姚县,隶姚州。)
云南州,(下。)唐以汉云南县置郡。蒙氏至段氏并为云南州。元宪宗七年立千户,隶大理下万户。至元十一年,立云南州。
蒙怜路军民府。(至元二十七年,从云南行省请,以蒙怜甸为蒙怜路军民总管府,蒙莱甸为蒙莱路军民总管府。其余阙。)
蒙莱路军民府。(阙。)
金齿等处宣抚司。其地在大理西南,兰沧江界其东,与缅地接其西。土蛮凡八种:曰金齿,曰白夷,曰僰,曰峨昌,曰骠,曰繲,曰渠罗,曰比苏。按《唐史》,茫施蛮本关南种,在永昌之南,楼居,无城郭。或漆齿,或金齿,故俗呼金齿蛮。自汉开西南夷后,未尝与中国通。唐南诏蒙氏兴,异牟寻破群蛮,尽虏其人以实其南东北,取其地,南至青石山缅界,悉属大理。及段氏时,白夷诸蛮渐复故地,是后金齿诸蛮浸盛。元宪宗四年,平定大理,继征白夷等蛮。中统初,金齿、白夷诸酋各遣子弟朝贡。二年,立安抚司以统之。至元八年,分金齿、白夷为东西两路安抚使。十二年,改西路为建宁路,东路为镇康路。十五年,改安抚为宣抚,立六路总管府。二十三年,罢两路宣抚司,并入大理金齿等处宣抚司。
柔远路,在大理之西,永昌之南。其地曰潞江,曰普坪睑,曰申睑僰寨,曰乌摩坪。僰蛮即《通典》所谓黑爨也。中统初,僰酋阿八思入朝。至元十三年,与茫施、镇康、镇西、平缅、麓川俱立为路,隶宣抚司。
茫施路,在柔远路之南,泸江之西。其地曰怒谋,曰大枯睒,曰小枯睒。即《唐史》所谓茫施蛮也。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立为路,隶宣抚司。
镇康路,在柔远路之南,兰江之西。其地曰石睒,亦黑僰所居。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立为路,隶宣抚司。
镇西路,在柔远路正西,东隔麓川。其地曰于赖睒,曰渠澜睒,白夷蛮居之。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立为路,隶宣抚司。
平缅路,北近柔远路。其地曰骠睒,曰罗必四庄,曰小沙摩弄,曰骠睒头,白夷居之。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立为路,隶宣抚司。
麓川路,在茫施路东。其地曰大布茫。曰睒头附赛,曰睒中弹吉,曰睒尾福禄培,皆白夷所居。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立为路,隶宣抚司。
南睒,在镇西路西北。其地有阿赛睒、午真睒,白夷峨昌所居。元初内附,至元十五年隶宣抚司。(金齿六路一睒,岁赋金银各有差。)
乌撒乌蒙宣慰司,在本部巴的甸。乌撒者蛮名也。其部在中庆东北七百五十里,旧名巴凡兀姑,今曰巴的甸,自昔乌杂蛮居之。今所辖部六,曰乌撒部、阿头部、易溪部、易娘部、乌蒙部、閟畔部。其东西又有芒布、阿晟二部。后乌蛮之裔折怒始强大,尽得其地,因取远祖乌撒为部名。宪宗征大理,累招不降。至元十年始附。十三年,立乌撒路。十五年,为军民总管府。二十一年,改军民宣抚司。二十四年,升乌撒乌蒙宣慰司。
木连路军民府。(以下阙。)
蒙光路军民府。
木邦路军民府。
孟定路军民府。
谋粘路军民府。
南甸军民府。
六难路甸军民府。
陋麻和管民官。
云龙甸军民府。
缥甸军民府。
二十四寨达鲁花赤。
孟隆路军民府。
木朵路军民总管府。(至元三十年,以金齿木朵甸户口增殖,立下路总管府,其为长者给两珠虎符。)
金齿孟定各甸军民官。
孟爱等甸军民府。(至元二十一年,金齿新附孟爱甸酋长遣其子来朝,即其地立军民总管府。)
蒙兀路。
通西军民总管府。(大德元年,蒙阳甸酋领缅吉纳款,遣其弟阿不剌等赴阙进方物,且请岁贡银千两及置郡县驿传,遂立通西军民府。)
木来军民府。(至元二十九年,云南省言:“新附金齿适当忙兀秃儿迷失出征军马之冲,资其刍粮,拟立为木来路。”中书省奏置散府,以布伯为达鲁花赤,用其土人马列知府事。)
卷六十二 志第十四
◎地理五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三十、府一、州二,属州二十六,属县一百四十三。(本省陆站一百八十处,水站八十二处。)
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司
杭州路,(上。)唐初为杭州,后改余杭郡,又仍为杭州。五代钱镠据两浙,号吴越国。宋高宗南渡,都之,为临安府。元至元十三年,平江南,立两浙都督府,又改为安抚司。十五年,改为杭州路总管府。二十一年,自扬州迁江淮行省来治于杭,改曰江浙行省。本路户三十六万八百五十,口一百八十三万四千七百一十。(至元二十七年抄籍数。)领司二、县八、州一。
左、右录事司。(宋高宗建炎三年,迁都杭州,设九厢。元至元十四年,分为四隅录事司。泰定二年,并为左右二录事司。)
县八
钱塘,(上。)仁和,(上。与钱塘分治城下。)余杭,(中。)临安,(中。)新城,(中。)富阳,(中。)于潜,(中。)昌化。(中。)
州一
海宁州,(中。)唐以来为盐官县。元元贞元年,以户口繁多,升为盐官州。(是年,升江南平阳等县为州,以户为差,户至四万五万者为下州,五万至十万者为中州。凡为中州者二十八,下州者十五。)泰定四年,海圮盐官。天历二年,改海宁州。海宁东南皆滨巨海,自唐、宋常有水患,大德、延祐间亦尝被其害。泰定四年春,其害尤甚,命都水少监张仲仁往治之,沿海三十余里下石囤四十四万三千三百有奇,木柜四百七十余,工役万人。文宗即位,水势始平,乃罢役,故改曰海宁云。
湖州路,(上。)唐改吴兴郡,又改湖州。宋改安吉州。至元十三年,升湖州路。户二十五万四千三百四十五。(抄籍户口数阙,用至顺钱粮数。)领司一、县五、州一。
录事司。(旧设东西南北四厢。至元十三年,立总督四厢。十四年,改录事司。)
县五
乌程,(上。)归安,(上。与乌程皆为倚郭。)安吉,(中。)德清,(下。)武康。(中。)
州一
长兴州,(中。)唐为绥州,又更名雉州,又为长城县。朱梁改曰长兴。宋因之。元元贞元年,升为州。
嘉兴路,(上。)唐为嘉兴县。石晋置秀州。宋为嘉禾郡,又升嘉兴府。户四十二万六千六百五十六,口二百二十四万五千七百四十二。领司一、县一、州二。
录事司。(旧置厢官,元初改为兵马司。至元十四年,置录事司。)
县一
嘉兴。(上。倚郭。)
州二
海盐州,(中。)唐为县,宋因之。元元贞元年升州。
崇德州,(中。)石晋置,宋因之。元元贞元年升州。
平江路,(上。)唐初为苏州,又改吴郡,又仍为苏州。宋为平江府。元至元十三年升平江路。户四十六万六千一百五十八,口二百四十三万三千七百。领司一、县二、州四。
录事司。
县二
吴县,(上。)长洲。(上。与吴县并为倚郭。)
州四
昆山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常熟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吴江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嘉定州,(中。)本昆山县地,宋置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常州路,(上。)唐初为常州,又改晋陵郡,又复为常州,宋因之。元至元十四年升为路。户二十万九千七百三十二,口一百二万一十一。领司一、县二、州二。
录事司。
县二
晋陵,(中。倚郭。)武进。(中。倚郭。)
州二
宜兴州,(中。)唐义兴县。宋改义为宜。元至元十五年,升宜兴府。二十年,仍为县。二十一年,复升为府,仍置宜兴县以隶之。元贞元年,府县俱废,止立宜兴州。
无锡州,(中。)唐无锡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镇江路,(下。)唐润州,又改丹阳郡,又为镇海军。宋为镇江府。元至元十三年,升为镇江路。户一十万三千三百一十五,口六十二万三千六百四十四。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
县三
丹徒,(中。倚郭。)丹阳,(中。)金坛。(中。)
建德路,(上。)唐睦州,又为严州,又改新定郡。宋为建德军,又为遂安军,后升建德府。元至元十三年,改建德府安抚司。十四年,改建德路。户一十万三千四百八十一,口五十万四千二百六十四。领司一、县六。
录事司。
县六
建德,(中。倚郭。)淳安,(中。)遂安,(下。)桐庐,(中。)分水,(中。)寿昌。(中。)
松江府,唐为苏州属邑。宋为秀州属邑。元至元十四年,升为华亭府。十五年,改松江府,仍置华亭县以隶之。户一十六万三千九百三十一。(至顺钱粮数。)领县二:
华亭,(上。倚郭。)上海。(上。本华亭县地,至元二十七年,以户口繁多,置上海县,属松江府。)
江阴州,(上。)唐初为暨州,后为江阴县,隶常州。宋为军。元至元十二年,依旧置军,行安抚司事。十四年,升为江阴路总管府,今降为江阴州。户五万三千八百二十一,口三十万一百七十七。
浙东道宣慰司都元帅府(元治婺州,大德六年移治庆元。)
庆元路,(上。)唐为鄞州,又为明州,又为余姚郡。宋升庆元府。元至元十三年,改置宣慰司。十四年,改为庆元路总管府。户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七,口五十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三。领司一、县四、州二。
录事司。
县四
鄞县,(上。倚郭。)象山,(中。)慈溪,(中。)定海。(中。)
州二
奉化州,(下。)唐析鄮县地置奉化县,隶明州。元元贞元年,升为奉化州,隶庆元。
昌国州,(下。)宋置昌国县。元至元十四年,升为州,仍置昌国县以隶之。后止立昌国州,隶庆元。
衢州路,(上。)本太末地,唐析婺州之西境置衢州,又改信安郡,又改为衢州。元至元十三年,改衢州路总管府。户一十万八千五百六十七,口五十四万三千六百六十。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
县五
西安,(中。倚郭。)龙游,(上。)江山,(下。)常山,(下。宋改信安,今复旧名。)开化。(中。)
浙东海右道肃政廉访司
婺州路,(上。)唐初为婺州,又改东阳郡。宋为保宁军。元至元十三年,改婺州路。户二十二万一千一百一十八,口一百七万七千五百四十。领司一、县六、州一。
录事司。
县六
金华,(上。倚郭。)东阳,(上。)义乌,(上。)永康,(中。)武义,(中。)浦江。(中。)
州一
兰溪州,(下。)本金华之西部三河戍,唐析置兰溪县,宋因之。元元贞元年,升州。
绍兴路,(上。)唐初为越州,又改会稽郡,又仍为越州。宋为绍兴府。元至元十三年,改绍兴路。户一十五万一千二百三十四,口五十二万一千五百八十八。领司一、县六、州二。
录事司。
县六
山阴,(上。)会稽,(中。与山阴俱倚郭。有会稽山为南镇。)上虞,(上。)萧山,(中。)嵊县,(上。)新昌。(中。)
州二
余姚州,(下。)唐余姚县,宋因之。元元贞元年升州。
诸暨州,(下。)宋诸暨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温州路,(上。)唐初为东嘉州,又改永嘉郡,又为温州。宋升瑞安府。元至元十三年,置温州路。户一十八万七千四百三,口四十九万七千八百四十八。领司一、县二、州二。
录事司。
县二
永嘉,(上。倚郭。)乐清。(下。)
州二
瑞安州,(下。)唐瑞安县,宋因之。元元贞元年升州。
平阳州,(下。)唐平阳县,宋因之。元元贞元年升州。
台州路,(上。)唐初为海州,复改台州,又改临海郡,又为德化军,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台州路总管府。户一十九万六千四百一十五,口一百万三千八百三十三。领司一、县四、州一。
录事司。
县四
临海,(上。倚郭。)仙居,(上。)宁海,(上。)天台。(中。)
州一
黄岩州,(下。)唐为县,宋因之。元元贞元年升州。
处州路,(上。)唐初为括州,又改缙云郡,又为处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立处州路总管府。户一十三万二千七百五十四,口四十九万三千六百九十二。领司一、县七。
录事司。
县七
丽水,(中。倚郭。)龙泉,(中。)松阳,(中。)遂昌,(中。)青田,(中。)缙云,(中。)庆元。(中。)
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司
宁国路,(上。)唐为宣州,又为宣城郡,又升宁国军。宋升宁国府。元至元十四年,升宁国路总管府。户二十三万二千五百三十八,口一百一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领司一、县六。
录事司。(旧立四厢,元至元十四年,废四厢创立。)
县六
宣城,(上。倚郭。)南陵,(中。)泾县,(中。)宁国,(中。)旌德,(中。)太平。(中。)
徽州路,(上。)唐歙州。宋改徽州。元至元十四年,升徽州路。户一十五万七千四百七十一,口八十二万四千三百四。领司一、县五、州一。
录事司。(旧设四厢,至元十四年改置。)
县五
歙县,(上。倚郭。)休宁,(中。)祈门,(中。)黟县,(下。)绩溪。(中。)
州一
婺源州,(下。)本休宁县之回玉乡,唐析之置婺源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饶州路,(上。)唐改鄱阳郡,仍改饶州,宋因之。元至元十四年,升饶州路总管府。户六十八万二百三十五,口四百三万六千五百七十。领司一、县三、州三。
录事司。(旧设三厢,至元十四年改立。)
县三
鄱阳,(上。倚郭。)德兴,(上。)安仁。(中。)
州三
余干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浮梁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乐平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江南诸道行御史台
集庆路,(上。)唐武德初,置扬州东南道行台尚书省。后复为蒋州,罢行台,移扬州江都,改金陵曰白下,以其地隶润州。贞观中,更白下曰江宁。至德中,置江宁郡。乾元中,改升州。其后杨氏有其地,改为金陵府。南唐李氏又改为江宁府。宋平南唐,复为升州。仁宗以升王建国,升建康军。高宗改建康府,建行都,又为沿江制置司治所。元至元十二年归附。十四年,升建康路。初立行御史台于扬州,既而徙杭州,又徙江州,又还杭州;二十三年,自杭州徙治建康。天历二年,以文宗潜邸,改建康路为集庆路。户二十一万四千五百四十八,口一百七万二千六百九十。领司一、县三、州二。
录事司。
县三
上元,(中。倚郭。)江宁,(中。倚郭。)句容。(中。)
州二
溧水州,(中。)唐以来皆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溧阳州,(中。)唐以来并为县,元至元十六年,升为溧阳路。二十七年,复降为县,后复升为州。
太平路,(下。)唐置南豫州。宋为太平州。至元十四年,升为太平路。户七万六千二百二,口四十四万六千三百七十一。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旧设四厢,至元十四年改立。)
县三
当涂,(中。倚郭。)芜湖,(中。)繁昌。(下。)
池州路,(下。)唐于秋浦县置池州,后废,以县隶宣州,未几复置。宋仍为池州。元至元十四年,升为路。户六万八千五百四十七,口三十六万六千五百六十七。领司一、县六。
录事司。
县六
贵池,(下。倚郭。即秋浦县,吴改为贵池。)青阳,(下。)建德,(下。)铜陵,(下。)石埭,(中。)东流。(下。)
信州路,(上。)唐乾元以前,为衢、饶、抚、建四州之地。乾元元年,始割衢之玉山、常山,饶之弋阳及抚、建二州之地置信州。宋因之。元至元十四年,升为路。户一十三万二千二百九十,口六十六万二千二百五十八。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
县五
上饶,(上。倚郭。)玉山,(中。)弋阳,(中。)贵溪,(中。)永丰。(中。)
广德路,(下。)唐初,以绥安县置桃州,后废州,改绥安为广德县。宋为广德军。元至元十四年,升为路。户五万六千五百一十三,口三十三万九千七百八十。领司一、县二。
录事司。
县二
广德,(中。倚郭。)建平。(中。)
铅山州,(中。)本建、抚二州之地,山产铜铅。后唐析上饶、弋阳五乡为铜场,继升为县,属信州。宋因之。元至元二十九年,割上饶之乾元、永乐二乡,弋阳之新政、善政二乡来属,升为铅山州,直隶行省。户二万六千三十五。(至顺钱粮数。)
福建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大德元年立。)
福建闽海道肃政廉访司
福州路,(上。)唐为闽州,后改福州,又为长乐郡,又为威武军。宋为福建路。元至元十五年,为福州路。十八年,迁泉州行省于本州。十九年,复还泉州。二十年,仍迁本州。二十二年,并入杭州。户七十九万九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八十七万五千一百二十七。领司一、县九、州二。州领二县。
录事司。(至元十五年,行中书省于在城十二厢分四隅,置录事司。十六年,并其二,置东西二司。二十年,复并为一。)
县九
闽县,(中。倚郭。)侯官,(中。倚郭。)怀安,(中。)古田,(上。)闽清,(中。)长乐,(中。)连江,(中。)罗源,(中。)永福。(中。)
州二
福清州,(下。)唐析长乐八乡置万安县,又改福唐,又改福清。元元贞元年升为州。
福宁州,(上。)唐长溪县,元升为福宁州。领二县:
宁德,(中。)福安。(中。)
建宁路,(下。)唐初为建州,又改建安郡。宋升建宁军。元至元二十六年,升为路。户一十二万七千二百五十四,口五十万六千九百二十六。领司一、县七。
录事司。
县七
建安,(中。)瓯宁,(中。与建安俱倚郭。)浦城,(中。)建阳,(中。)崇安,(中。)松溪,(下。)政和。(下。)
泉州路,(上。)唐置武荣州,又改泉州。宋为平海军。元至元十四年,立行宣慰司,兼行征南元帅府事。十五年,改宣慰司为行中书省,升泉州路总管府。十八年,迁行省于福州路。十九年,复还泉州。二十年,仍迁福州路。户八万九千六十,口四十五万五千五百四十五。领司一、县七。
录事司。(至元十五年,立南北二司。十六年,并为一。)
县七
晋江,(中。倚郭。)南安,(中。)惠安,(下。)同安,(下。)永春,(下。)安溪,(下。)德化。(下。)
兴化路,(下。)宋置太平军,又改兴化军,先治兴化,后迁莆田。元至元十四年,升兴化路。户六万七千七百三十九,口三十五万二千五百三十四。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
县三
莆田,(中。宋置兴化军,迁治莆田。元至元十三年,割左右二厢属录事司,县如故。)仙游,(下。)兴化。(下。军治元在此,后移于莆田,此县为属邑。)
邵武路,(下。)唐邵武县,属建州。宋置邵武军。元至元十三年,为邵武路。户六万四千一百二十七,口二十四万八千七百六十一。领司一、县四。
录事司。
县四
邵武,(中。倚郭。)光泽,(中。)泰宁,(中。)建宁。(中。)
延平路,(下。)五代为延平镇,王延政始以镇为镡州。南唐置剑州。宋以利州路亦有剑州,乃称此为南剑州。元至元十五年,升南剑路,后改延平路。户八万九千八百二十五,口四十三万五千八百六十九。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
县五
南平,(中。倚郭。)尤溪,(中。)沙县,(中。)顺昌,(中。)将乐。(中。)
汀州路,(下。)唐开福、抚二州山洞置州,治新罗,后改临汀郡,又仍为汀州。宋隶福建路。元至元十五年,升为汀州路。户四万一千四百二十三,口二十三万八千一百二十七。领司一、县六。(本路屯田二百二十五顷。)
录事司。
县六
长汀,(中。倚郭。)宁化,(中。)清流,(下。)莲城,(下。)上杭,(下。)武平。(下。)
漳州路,(下。)唐析闽州西南境置,后改漳浦郡,又复为漳州。宋因之。元至元十六年,升漳州路。户二万一千六百九十五,口一十万一千三百六。领司一、县五。(本路屯田二百五十顷。)
录事司。
县五
龙溪,(下。倚郭。)漳浦,(下。)龙岩,(下。)长泰,(下。)南靖。(下。本南胜,改今名。)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一十八、州九,属州十三,属县七十八。(本省马站八十五处,水站六十九处。)
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司
龙兴路,(上。)唐初为洪州,又为豫章郡,又仍为洪州。宋升隆兴府。元至元十二年,设行都元帅府及安抚司,仍领南昌、新建、丰城、进贤、奉新、靖安、分宁、武宁八县,置录事司。十四年,改元帅府为江西道宣慰司,本路为总管府,立行中书省。十五年,立江西湖东道提刑按察司,移省于赣州。十六年,复还隆兴。十七年,并入福建行省,止立宣慰司。十九年复立,罢宣慰司,隶皇太子位。二十一年,改隆兴府为龙兴。二十三年,丰城县升富州,武宁县置宁州,领武宁、分宁二县。大德五年,以分宁县置宁州,武宁县隶龙兴路。户三十七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口一百四十八万五千七百四十四。(至元二十七年抄籍数。)领司一、县六、州二。
录事司。(宋以南昌、新建二县分置九厢。元至元十三年,废城内六厢,置录事司。)
县六
南昌,(上。倚郭。至元二十年,割录事司所领城外二厢、东南两关来属。)新建,(上。倚郭。)进贤,(中。)奉新,(中。)靖安,(中。)武宁。(中。至元二十三年,置宁州,县为倚郭。大德五年,于分宁县置宁州,武宁直隶本路。)
州二
富州,(上。)本富城县,又曰丰城。唐自丰水之西徙治章水东,即今治所。宋属隆兴府。元至元十九年,隶皇太子位。二十三年,升为富州。
宁州,(中。)唐分宁县。宋因之。元至元二十三年,于武宁县置宁州,武宁为倚郭县。大德八年,割武宁直隶本路,遂徙州治于分宁。
吉安路,(上。)唐为吉州,又为庐陵郡。宋升为上州。元至元十四年,升吉州路总管府,置录事司,领一司、八县。元贞元年,吉水、安福、太和、永新四县升州,改吉州为吉安路。户四十四万四千八十三,口二百二十二万四百一十五。领司一、县五、州四。(大德二年,吉、赣立屯田。)
录事司。
县五
庐陵,(上。倚郭。)永丰,(上。)万安,(中。)龙泉,(中。)永宁。(下。至顺间,分永新州立。)
州四
吉水州,(中。)旧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安福州,(中。)唐初以县置颍州,后废,复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太和州,(下。)唐初置南平州,后废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永新州,(下。)唐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瑞州路,(上。)唐改建成县曰高安,即其地置靖州,又改筠州。宋为高安郡,又改瑞州。元至元十四年,升瑞州路,领一司、三县。元贞元年,升新昌县为州。户一十四万四千五百七十二,口七十二万二千三百二。领司一、县二、州一。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始立。)
县二
高安,(上。倚郭。)上高。(中。)
州一
新昌州,(下。)唐为建成县,属靖州,后省入高安。宋割高安、上高二县地,升盐步镇为新昌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袁州路,(上。)唐为袁州,又为宜春郡。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总管府,领四县,设录事司,隶湖南行省。十九年,升路,隶江西行省。元贞元年,萍乡县升州。户一十九万八千五百六十三,口九十九万二千八百一十五。领司一、县三、州一。
录事司。(至元十三年,设兵马司。十四年,改录事司。)
县三
宜春,(上。倚郭。)分宜,(上。)万载。(中。)
州一
萍乡州,(中。)本为县。元贞元年升州。
临江路,(上。)唐改建成为高安,而萧滩镇实高安境内。南唐升镇为清江县,属洪州,后又属筠州。宋即清江县置临江军,隶江南西道。元至元十三年,隶江西行都元帅府。十四年,改临江路总管府。元贞元年,新淦、新喻二县升州。户一十五万八千三百四十八,口七十九万一千七百四十。领司一、县一、州二。
录事司。(宋隶都监司。元至元十三年,设兵马司。十五年,改录事司。)
县一
清江。(上。宋即县治置临江军。元至元十四年,升军为路,而县为倚郭。)
州二
新淦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新喻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抚州路,(上。)唐初为抚州,又为临川郡,又仍为抚州。元至元十二年,复为抚州。十四年,升抚州路总管府。户二十一万八千四百五十五,口一百九万二千二百七十五。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废宋三厢立。)
县五
临川,(上。)崇仁,(上。)金溪,(上。)宜黄,(中。)乐安。(中。)
江州路,(下。)唐初为江州,又改浔阳郡,又仍为江州。宋为定江军。元至元十二年,置江东西宣抚司。十三年,改为江西大都督府,隶扬州行省。十四年,罢都督府,升江州路,隶龙兴行都元帅府,后置行中书省,江州直隶焉。十六年,隶黄蕲等路宣慰司。二十二年,复隶行省。户八万三千九百七十七,口五十万三千八百五十二。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宋隶都监司。元至元十二年,设兵马司。十四年,置录事司。)
县五
德化,(中。唐浔阳县。)瑞昌,(中。)彭泽,(中。)湖口,(中。)德安。(中。)
南康路,(下。)唐属江州。宋置南康军,治星子县。元至元十四年,升南康路,隶江淮行省。二十二年,割属江西,领一司、三县。户九万五千六百七十八,口四十七万八千三百九十。领司一、县二、州一。
录事司。
县二
星子,(下。南康治所。)都昌。(上。)
州一
建昌州,(下。)唐初置南昌州,后废,属洪州。宋属南康军。元元贞元年升州。
赣州路,(上。)唐初为虔州,又为南康郡,又仍为虔州。宋改赣州。元至元十四年,升赣州路总管府。十五年,设录事司,领一司、十县,隶江西省。二十四年,并龙南入信丰,安远入会昌。大德元年,宁都、会昌二县升州,割瑞金隶会昌。至大三年,复置龙南、安远二县,属宁都。户七万一千二百八十七,口二十八万五千一百四十八。领司一、县五、州二。州领三县。(本路屯田五百一十余顷。)
录事司。
县五
赣县,(上。州治所。)兴国,(中。)信丰,(下。)雩都,(下。)石城。(下。)
州二
宁都州,(下。)唐为县。元大德元年,升宁都州。领二县:
龙南,(下。至元二十四年,并入信丰县。至大三年复置。)安远。(下。至元二十四年,省入会昌县。至大三年复置。)
会昌州,(下。)本雩都地。唐属虔州。宋升县之九州镇为会昌县,复升为军。元大德元年,升会昌州。领一县:
瑞金。(下。旧属虔州,大德元年来属。)
建昌路,(下。)本南城县,属抚州。南唐升建武军。宋升建昌军。元至元十四年,改建昌路总管府,割南城置录事司。十九年,南丰县升州,直隶行省。户九万二千二百二十三,口五十五万三千三百三十八。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立。)
县三
南城,(中。)新城,(中。)广昌。(中。)
南安路,(下。)唐升大庾镇为县,属虔州。宋以县置南安军。元至元十四年,改南安路总管府。十五年,割大庾县在城四坊,设录事司。十六年,废录事司。户五万六百一十一,口三十万三千六百六十六。领县三:
大庾,(中。倚郭。)南康,(中。)上犹。(下。南唐为上犹。宋改南安。至元十六年,改永清,后复为上犹。)
南丰州,(下。)唐为南丰县,隶抚州。宋改隶建昌军。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直隶行省。户二万五千七十八,口一十二万八千九百。
广东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海北广东道肃政廉访司
广州路,(上。)唐以广州为岭南五府节度五管经略使治所,又改南海郡,又仍为广州。宋升为帅府。元至元十三年内附,后又叛。十五年克之,立广东道宣慰司,立总管府并录事司。元领八县,而怀集一县割属贺州。户一十七万二百一十六,口一百二万一千二百九十六。领司一、县七。
录事司。(至元十六年立,以州之东城、西城、子城并番禺、南海二县在城民户隶之。)
县七
南海,(中。)番禺,(下。与南海俱倚郭。)东筦,(中。)增城,(中。)香山,(下。)新会,(下。)清远。(下。)
韶州路,(下。)唐初为番州,又更名东衡州,又改韶州,又为始兴郡,又仍为韶州。元至元十三年内附,未几广人叛,十五年始定,立总管府,设录事司。户一万九千五百八十四,口一十七万六千二百五十六。领司一、县四。
录事司。
县四
曲江,(中。元初分县城西厢地及城外三厢,属录事司。)乐昌,(下。)仁化,(下。)乳源。(下。)
惠州路,(下。)唐循州。宋改惠州,又改博罗郡,又复为惠州。元至元十六年,改惠州路总管府。户一万九千八百三,口九万九千一十五。领县四:
归善,(下。倚郭。)博罗,(下。)海丰,(下。)河源。(下。)
南雄路,(下。)本始兴县。唐初属韶州。五代刘氏割韶之浈昌、始兴二县置雄州。宋以河北有雄州,改为南雄州。元至元十五年,改南雄路总管府。户一万七百九十二,口五万三千九百六十。领县二:
保昌,(下。本浈昌,宋改今名。)始兴。(下。)
潮州路,(下。)唐初为潮州,又改潮阳郡,又复为潮州。元至元十五年归附。十六年,改为总管府,以孟招讨镇守,未几移镇漳州,土豪各据其地。二十一年,广东道宣慰使月的迷失以兵来招谕。二十三年,复为江西等处行枢密院副使兼广东道宣慰使以镇之,始定。户六万三千六百五十,口四十四万五千五百五十。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至元二十二年始立。)
县三
海阳,(下。倚郭。)潮阳,(下。)揭阳。(下。)
德庆路,(下。)唐初为南康州,又名康州,又改晋康郡。宋升德庆府。元至元十三年,徇广东,既取广州,而德庆未下。十四年,广西宣慰司以兵取之,改隶广西道。十七年,立德庆路总管府,后仍属广东道。户一万二千七百五,口三万二千九百九十七。领县二:
端溪,(下。)泷水。(下。)
肇庆路,(下。)唐初为端州,又改高要郡,又仍为端州。宋升肇庆府。元至元十三年,徇广东,惟肇庆未附。十六年,广南西道宣慰司定之,因隶广西。十七年,改为下路总管府,仍属广东。户三万三千三百三十八,口五万五千四百二十九。领县二:
高要,(中。倚郭。)四会。(中。)
英德州,(下。)唐洭州。五代南汉为英州。宋升英德府。元至元十三年归附。十五年,立英德路总管府。二十三年,降为散州。大德四年,复为路。(本州素为寇盗渊薮。大德四年,达鲁花赤脱欢察儿此岁招降群盗至二千余户,遂升英德为路,命脱欢察儿为达鲁花赤兼万户以镇之。)至大元年,复降为州。领县一:
翁源。(大德五年置。)
梅州,(下。)唐为程乡县,属潮州。五代南汉置敬州。宋改梅州。元至元十三年归附。十六年,置总管府。二十三年,改为散州。户二千四百七十八,口一万四千八百六十五。领县一:
程乡。
南恩州,(下。)唐恩州,又为齐安郡。宋改南恩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南恩路总管府,十九年降为散州。户一万九千三百七十三,口九万六千八百六十五。领县二:
阳江,(下。)阳春。(下。)
封州,(下。)唐改为临封郡,后复为封州。元至元十三年归附。明年,广人叛,广西宣慰司以兵定之,遂隶西道。十六年,立封州路总管府,后又降为散州,仍属东道。户二千七十七,口一万七百四十二。领县二:
封川,(下。)开建。(下。)
新州,(下。)唐改为新昌郡,后复为新州。元至元十六年,置新州路总管府。十九年,降为散州。户一万一千三百一十六,口六万七千八百九十六。领县一:
新兴。(下。)
桂阳州,(下。)本桂阳县,唐、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内附。十九年,升桂阳县为散州,割连州阳山县来属,为蒙古忽都虎郡王分地,元隶湖南道宣慰司,后隶广东道。户六千三百五十六,口二万五千六百五十五。领县一:
阳山。(下。唐属连州,宋因之。至元十九年割以来属。)
连州,(下。)唐改连山郡,复改连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直隶行中书省。十七年,废安抚司,升为连州路总管府,隶湖南道宣慰司。十九年,降为散州,隶广东道。户四千一百五十四,口七千一百四十一。领县一:
连山,(下。)
循州,(下。)唐改为海丰郡,仍改循州。宋为博罗郡。元至元十三年,立总管府。二十三年,降为散州。户一千六百五十八,口八千二百九十。领县三:
龙川,(下。)兴宁,(下。)长乐。(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五
◎地理六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三十、州十三、府三、安抚司十五、军三,属府三,属州十七,属县一百五十,管番民总管一。(本省陆站一百处,水站七十三处。)
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司
武昌路,(上。)唐初为鄂州,又改江夏郡,又升武昌军。宋为荆湖北路。元宪宗末年,世祖南伐,自黄州阳罗洑,横桥梁,贯铁锁,至鄂州之白鹿矶,大兵毕渡,进薄城下,围之数月,既而解去,归即大位。至元十一年,丞相伯颜从阳罗洑南渡,权州事张晏然以城降,自是湖北州郡悉下。是年,立荆湖等路行中书省,并本道安抚司。十三年,设录事司。十四年,立湖北宣慰司,改安抚司为鄂州路总管府,并鄂州行省入潭州行省。十八年,迁潭州行省于鄂州,移宣慰司于潭州。十九年,随省处例罢宣慰司,本路隶行省。大德五年,以鄂州首来归附,又世祖亲征之地,改武昌路。户一十一万四千六百三十二,口六十一万七千一百一十八。(至元二十七年抄籍数。)领司一、县七。
录事司。
县七
江夏,(中。倚郭。)咸宁,(下。)嘉鱼,(下。)蒲圻,(中。)崇阳,(中。)通城,(中。)武昌。(下。宋升寿昌军,以其为江西冲要地也。元因之。至元十四年,升散府,治本县。后革府,以县属本路。户一万五千八百五,口六万四千五百九十八。)
岳州路,(上。)唐巴州,又改岳州。宋为岳阳军。元至元十二年归附。十三年,立岳州路总管府。户一十三万七千五百八,口七十八万七千七百四十三。领司一、县三、州一。
录事司。
县三
巴陵,(上。倚郭。)临湘,(中。)华容。(中。)
州一
平江州,(下。)唐平江县,宋因之。元元贞元年升州。
常德路,(上。)唐朗州。宋常德府。元至元十二年,置常德府安抚司。十四年,改为总管府。户二十万六千四百二十五,口一百二万六千四十二。领司一、县一、州二。州领一县。
录事司。
县一
武陵。(上。)
州二
桃源州,(中。)宋置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龙阳州,(下。)宋辰阳县,元元贞元年升州。领一县:
沅江。(下。本属朗州。后来属。)
澧州路,(上。)唐改澧阳郡,复改澧州。元至元十二年,立安抚司。十四年,改澧州路总管府。户一十万九千九百八十九,口一百一十一万一千五百四十三。领司一、县三、州二。
录事司。
县三
澧阳,(上。倚郭。)石门,(上。)安乡。(下。)
州二
慈利州,(中。)唐、宋皆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柿溪州。(下。)
辰州路,(下。)唐改卢溪郡,复改辰州。宋因之。元改辰州路。户八万三千二百二十三,口一十一万五千九百四十五。领县四:
沅陵,(中。)辰溪,(下。)卢溪。(下。)叙浦。(下。)
沅州路,(下。)唐巫州,又改沅州,又为潭阳郡,又改叙州。宋为镇远州。元至元十二年,立沅州安抚司。十四年,改沅州路总管府。户四万八千六百三十二,口七万九千五百四十五。领县三:
卢阳,(下。)黔阳,(下。)麻阳。(下。)
兴国路,(下。)本隋永兴县。宋置永兴军,又改兴国军。元至元十四年,升兴国路总管府,旧隶江西。三十年,自江西割隶湖广。户五万九百五十二,口四十万七千六百一十六。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至元十七年立。)
县三
永兴,(下。倚郭。)大冶,(下。)通山。(下。)
汉阳府,唐初为沔州,又改沔阳郡。宋为汉阳军。咸淳十年,郡守孟琦以城来归。元至元十四年,升汉阳府。户一万四千四百八十六,口四万八百六十六。领县二:
汉阳,(至元二十二年,升中县。)汉川。(下。)
归州,(下。)唐初为归州,又改巴东郡,又复为归州。宋端平三年,元兵至江北,遂迁郡治于江南曲沱,次新滩,又次白沙南浦,今州治是也。德祐初归附。元至元十二年,立安抚司。十四年,改归州路总管府。十六年,降为州。户七千四百九十二,口一万九百六十四。领县三:
秭归,(下。倚郭。)巴东,(下。)兴山。
靖州路,(下。)唐为夷、播、叙三州之境。宋为诚州,复改靖州。元至元十二年,立安抚司,明年,改靖州路总管府。户二万六千五百九十四,口六万五千九百五十五。领县三:
永平,(下。)会同,(下。)通道。(下。)
湖南道宣慰司
△岭北湖南道肃政廉访司
天临路,(上。)唐为潭州长沙郡。宋为湖南安抚司。元至元十三年,立安抚司。十四年,立行省,改潭州路总管府。十八年,迁行省于鄂州,徙湖南道宣慰司治潭州。天历二年,以潜邸所幸,改天临路。户六十万三千五百一,口一百八万一千一十。领司一、县五、州七。
录事司。(宋有兵马司,都监领之。元至元十四年改置。)
县五
长沙,(上。倚郭。)善化,(倚郭。)衡山,(上。南岳衡山在焉。)宁乡,(上。)安化。(下。)
州七
醴陵州,(中。)唐、宋皆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浏阳州,(中。)唐、宋皆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攸州,(中。)唐为县,属南云州。宋属潭州。元元贞元年升州。
湘乡州,(下。)唐、宋皆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湘潭州,(中。)唐、宋皆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益阳州,(中。)唐新康县。宋安化县。元元贞元年,升为益阳州。
湘阴州,(下。)唐、宋皆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衡州路,(上。)唐初为衡州,又改衡阳郡,又仍为衡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衡州路总管府。十五年,置湖南宣慰司,以衡州为治所。十八年,移司于潭,衡州隶焉。户一十一万三千三百七十三,口二十万七千五百二十三。领司一、县三。(本路屯田一百二十顷。)
录事司。(宋立兵马司,分在城民户为五厢。元至元十三年改立。)
县三
衡阳,(上。倚郭。)安仁,(下。)酃县。(下。)
道州路,(下。)唐为南营州,复改道州,复为江华郡。宋仍为道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道州路总管府。户七万八千一十八,口一十万九百八十九。领司一、县四。
录事司。
县四
营道,(中。倚郭。)宁远,(中。)江华,(中。)永明。(下。)
永州路,(下。)唐改零陵郡为永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永州路总管府。户五万五千六百六十六,口一十万五千八百六十四。领司一、县三。(本路屯田一百三顷。)
录事司。
县三
零陵,(上。倚郭。)东安,(上。)祁阳。(中。)
郴州路,(下。)唐改桂阳郡为郴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郴州路总管府。户六万一千二百五十九,口九万五千一百一十九。领司一、县六。
录事司。(旧有兵马司,至元十四年改立。)
县六
郴阳,(中。倚郭。旧为敦化县,至元十三年,改今名。)宜章,(中。)永兴,(中。)兴宁,(下。)桂阳,(下。)桂东。(下。)
全州路,(下。)石晋于清湘县置全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全州路总管府。户四万一千六百四十五,口二十四万五百一十九。领司一、县二。
录事司。(旧有兵马司,至元十五年改立。)
县二
清湘,(上。倚郭。)灌阳。(下。)
宝庆路,(下。)唐邵州,又为邵阳郡。宋仍为邵州,又升宝庆府。元至元十二年,立安抚司。十四年,改宝庆路总管府。户七万二千三百九,口一十二万六千一百五。领司一、县二。
录事司。
县二
邵阳,(上。倚郭。)新化。(中。)
武冈路,(下。)唐武冈县。宋升为军。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升武冈路总管府。户七万七千二百七,口三十五万六千八百六十三。领司一、县三。(本路屯田八十六顷。)
录事司。(旧有兵马司,领四厢,至元十五年改立。)
县三
武冈,(上。倚郭。)新宁,(下。)绥宁。(下。)
桂阳路,(下。)唐郴州。宋升桂阳军。元至元十二年,置安抚司。十四年,升桂阳路总管府。户六万五千五十七,口一十万二千二百四。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
县三
平阳,(上。)临武,(中。)蓝山。(下。)
茶陵州,(下。)唐为县,隶南云州。宋隶衡州,升为军,复为县。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户三万六千六百四十二,口一十七万七千二百二。
耒阳州,(下。)唐、宋皆为县,隶湘东郡。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户二万五千三百一十一,口一十一万一十。
常宁州,(下。)唐为县,隶衡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户一万八千四百三十一,口六万九千四百二。
广西两江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大德二年,广西两江道宣慰司都元帅府言:“比者黄圣许叛乱,逃窜交趾,遗弃水田五百四十五顷,请募溪洞徭、獞民丁,于上浪、忠州诸处开屯耕种,缓急则令击贼,深为便益。”从之。)
岭南广西道肃政廉访司
静江路,(上。)唐初为桂州,又改始安郡,又改建陵郡,又置桂管,又升静江军。宋仍为静江军。元至元十三年,立广西道宣抚司。十四年,改宣慰司。十五年,为静江路总管府。元贞元年,并左右两江宣慰司都元帅府为广西两江道宣慰司都元帅府,仍分司邕州。户二十一万八百五十二,口一百三十五万二千六百七十八。领司一、县十。
录事司。
县十
临桂,(上。倚郭。)兴安,(下。)灵川,(下。)理定,(下。)义宁,(下。)修仁,(下。)荔浦,(下。)阳朔,(下。)永福,(下。)古县。(下。)
南宁路,(下。)唐初为南晋州,又改邕州,又为永宁郡。元至元十三年,立安抚司。十六年,改为邕州路总管府兼左右两江溪洞镇抚。泰定元年,改为南宁路。户一万五百四十二,口二万四千五百二十。领司一、县二。
录事司。
县二
宣化,(下。)武缘。(下。)
梧州路,(下。)唐改苍梧郡,又仍为梧州。宋因之。元至元十四年,置安抚司。十六年,改梧州路总管府。户五千二百,口一万九百一十。领县一:
苍梧。(下。)
浔州路,(下。)唐改浔江郡,又仍为浔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六年,改为总管府。户九千二百四十八,口三万八十九。领县二:
桂平,(下。)平南。(下。)
柳州路,(下。)唐改龙城郡,又改柳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六年,改柳州路总管府。户一万九千一百四十三,口三万六百九十四。领县三:
柳城,(下。倚郭。)马平,(下。)洛容。(下。)
庆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唐为龙水郡,又改粤州。宋为庆远府。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六年,改庆远路总管府。大德元年,中书省臣言:“南丹州安抚司及庆远路相去为近,所隶户少,请省之。”遂立庆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户二万六千五百三十七,口五万二百五十三。领县五:
宜山,(下。)忻城,(下。)天河,(下。)思恩,(下。)河池。(下。)
平乐府,唐以平乐县置乐州,复改昭州,又为平乐郡,又仍为昭州。宋因之。元改为平乐府。户七千六十七,口三万三千八百二十。领县四:
平乐,(下。倚郭。)恭城,(下。)立山,(下。)龙平。(下。)
郁林州,(下。)唐为南尹州,又改贵州,又为郁林州。宋因之。元至元十四年,仍行州事。户九千五十三,口五万一千五百二十八。领县三:
南流,(下。)兴业,(下。)博白。(下。)
容州,(下。)唐改铜州为容州,又改普宁郡,又置管内经略使。宋为宁远军。至元十三年,改安抚司。十六年,改容州路总管府。户二千九百九十九,口七千八百五十四。领县三:
普宁,(下。)北流,(下。)陆川。(下。)
象州,(下。)唐改为象郡,又改象州。元至元十三年,立安抚司。十五年,改象州路总管府。户一万九千五百五十八,口九万二千一百二十六。领县三:
阳寿,(下。)来宾,(下。)武仙。(下。)
宾州,(下。)唐以岭方县地置南方州,又为宾州,又改安城郡,又改岭方郡,又仍为宾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六年,改下路总管府。户六千一百四十八,口三万八千八百七十九。领县三:
岭方,(下。倚郭。)上林,(下。)迁江。(下。)
横州,(下。)唐初为简州,又改南简州,又改横州,又为宁浦郡。元至元十四年,立安抚司。十六年,改总管府。户四千九十八,口三万一千四百七十六。领县二:
宁浦,(下。倚郭。)永淳。(下。)
融州,(下。)唐初为融州,又改融水郡,后仍为融州。宋为清远军。元至元十四年,置安抚司。十六年,改融州路总管府。二十二年,改散州。户二万一千三百九十三,口三万九千三百三十四。领县二:
融水,(下。)怀远。(下。)
藤州,(下。)唐改感义郡,后仍为藤州。宋徙州治于大江西岸。元至元十三年,仍行州事。户四千二百九十五,口一万一千二百一十八。领县二:
镡津,(下。)岑溪。(下。)
贺州,(下。)唐改临贺郡,后仍为贺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仍行州事。户八千六百七十六,口三万九千二百三十五。领县四:
临贺,(下。倚郭。)富川,(下。)桂岭,(下。)怀集,(下。宋属广州,至元十五年,以隶本州。)
贵州,(下。)唐改怀泽郡,后仍为贵州。元至元十四年,领郁林县。大德九年,省县,止行州事。户八千八百九十一,口二万八百一十一。(贵州地接八番,与播州相去二百余里,乃湖广、四川、云南喉衿之地。大德六年,云南行省右丞刘深征八百媳妇,至贵州科夫,致宋隆济等纠合诸蛮为乱,水东、水西、罗鬼诸蛮皆叛,刘深伏诛。)
左江。(左江出源州界,至合江镇与右江水合为一,流入横州号郁江。)
思明路,户四千二百二十九,口一万八千五百一十。
太平路,户五千三百一十九,口二万二千一百八十六。
右江。(右江源出峨利州,与大理大盘水通。大盘在大理之威楚州。)
田州路军民总管府,户二千九百九十一,口一万六千九百一。
来安路军民总管府。
镇安路。(以上并阙。)
海北海南道宣慰司
海北海南道肃政廉访司(至元三十年立。)
雷州路,(下。)唐初为南合州,又更名东合州,又为海康郡,又改雷州。元至元十五年,平章政事阿里海牙南征海外四州,雷州归附,初置安抚司。十七年,即此州为海北海南道宣慰司治所,改安抚司为总管府,隶宣慰司。户八万九千五百三十五,口一十二万五千三百一十。(本路屯田一百六十五顷有奇。)领县三:
海康,(中。)徐闻,(下。)遂溪。(下。)
化州路,(下。)唐置罗州、辩州。宋废罗州入辩州。复改辩州曰化州。元至元十五年,立安抚司。十七年,改总管府。户一万九千七百四十九,口五万二千三百一十七。(本路屯田五十五顷有奇。)领县三:
石龙,(下。)吴川,(下。)石城。(下。)
高州路,(下。)唐为高凉郡,又为高州。宋废高州入窦州,后复置。元至元十五年,置安抚司。十七年,改总管府。户一万四千六百七十五,口四万三千四百九十三。(本路屯田四十五顷。)领县三:
电白,(下。)茂名,(下。)信宜。(下。)
钦州路,(下。)唐为宁越郡,又为钦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五年,置安抚司。十七年,改总管府。户一万三千五百五十九,口六万一千三百九十三。领县二:
安远,(下。)灵山。(下。)
廉州路,(下。)唐为合浦郡,又改廉州。元至元十七年,设总管府。户五千九百九十八,口一万一千六百八十六。(本路屯田四顷有奇。)领县二:
合浦,(下。倚郭。)石康。(下。)
乾宁军民安抚司,唐以崖州之琼山置琼州,又为琼山郡。宋为琼管安抚都监。元至元十五年,隶海北海南道宣慰司。天历二年,以潜邸所幸,改乾宁军民安抚司。户七万五千八百三十七,口一十二万八千一百八十四。(本路屯田二百九十余顷。)领县七:
琼山,(下。倚郭。)澄迈,(下。)临高,(下。)文昌,(下。)乐会,(下。)会同,(下。)定安。(下。)
南宁军,唐儋州,改昌化郡。宋改昌化军,又改南宁军。元至元十五年,隶海北海南道宣慰司。户九千六百二十七,口二万三千六百五十二。领县三:
宜伦,(下。)昌化,(下。)感恩。(下。)
万安军,唐万安州。宋更为军。元至元十五年,隶海北海南道宣慰司。户五千三百四十一,口八千六百八十六。领县二:
万安,(下。倚郭。)陵水。(下。)
吉阳军,唐振州。宋改崖州,又为朱崖郡,又改吉阳军。元至元收附后,隶海北海南道宣慰司。户一千四百三十九,口五千七百三十五。领县一:
宁远。(下。)
八番顺元蛮夷官。(至元十六年,潭州行省遣两淮招讨司经历刘继昌招降西南诸番,以龙方零为小龙番静蛮军安抚使,龙文求卧龙番南宁州安抚使,龙延三大龙番应天府安抚使,程延随程番武盛军安抚使,洪延畅洪番永盛军安抚使,韦昌盛方番河中府安抚使,石延异石番太平军安抚使,卢延陵卢番静海军安抚使,罗阿资罗甸国遏蛮军安抚使,并怀远大将军、虎符,仍以兵三千戍之。是年,宣慰使塔海以西南八番、罗氏等国已归附者,具以来上,洞寨凡千六百二十有六,户凡十万一千一百六十有八。西南五番千一百八十六寨,户八万九千四百。西南番三百一十五寨,大龙番三百六十寨。二十八年,从杨胜请,割八番洞蛮,自四川行省隶湖广行省。三十年,四川行省官言:“思、播州元隶四川,近改入湖广,今土人愿仍其旧。”有旨遣问,还云,田氏、杨氏言,昨赴阙廷,取道湖广甚便,况百姓相邻,驿传已立,愿隶平章答剌罕。)
罗番遏蛮军安抚司。
程番武盛军安抚司。
金石番太平军安抚司。
卧龙番南宁州安抚司。
小龙番静蛮军安抚司。
大龙番应天府安抚司。
木瓜犵狫蛮夷军民长官。
韦番蛮夷长官。
洪番永盛军安抚司。
方番河中府安抚司。
卢番静海军安抚司。
卢番蛮夷军民长官。
定远府。
桑州。
章龙州。
必化州。
小罗州。
下思同州。
朝宗县。上桥县。新安县。麻峡县。瓮蓬县。小罗县。章龙县。
乌山县。华山县。都云县。罗博县。
管番民总管。
小程番。(以下各设蛮夷军民长官。)
中嶆百纳等处。
底窝紫江等处。
瓮眼纳八等处。
独塔等处。
客当刻地等处。
天台等处。
梯下。
党兀等处。
勇都朱砂古〈土瓦〉等处。
大小化等处。
洛甲洛屯等处。
低当低界等处。
独石寨。
百眼佐等处。
罗来州。
那历州。
重州。
阿孟州。
上龙州。
峡江州。
罗赖州。
桑州。
白州。
北岛州。
罗那州。
龙里等寨。
六寨等处。
帖犵狫等处。
本当三寨等处。
山斋等处。
羡塘带夹等处。
都云桑林独立等处。
六洞柔远等处。
竹古弄等处。
中都云板水等处。
金竹府。(古〈土瓦〉县。)
都云军民府。
万平等处。
南宁。
丹竹等处。
陈蒙。
李稍李殿等处。
阳安等处。
八千蛮。
恭焦溪等处。
都镇。
平溪等处。
平月。
李崖等处。
阳并等处。
卢山等处。
乖西军民府。(皇庆元年立,以土官阿马知府事,佩金符。)
顺元等路军民安抚司。(至元二十年,四川行省讨平九溪十八洞,以其酋长赴阙,定其地之可以设官者与其人之可以入官者,大处为州,小处为县,并立总管府,听顺元路宣慰司节制。)
雍真乖西葛蛮等处。
葛蛮雍真等处。
曾竹等处。(大德七年,顺元同知宣抚事阿重尝为曾竹蛮夷长官,以其叔父宋隆济结诸蛮为乱,弃家朝京师,陈其事宜,深入乌撒、乌蒙,至于水东,招谕木楼苗、狫,生获隆济以献。)
龙平寨。
骨龙等处。
底寨等处。
茶山百纳等处。
纳坝紫江等处。
磨坡雷波等处。
漕泥等处。
青山远地等处。
木窝普冲普得等处。
武当等处。
养龙坑宿徵等处。
骨龙龙里清江水楼雍眼等处。
高桥青塘鸭水等处。
落邦札佐等处。
平迟安德等处。
六广等处。
贵州等处。
施溪样头。
朵泥等处。
水东。
市北洞。
思州军民安抚司。(婺川县。)
镇远府。
楠木洞。
古州八万洞。
偏桥中寨。
野鸡平。
德胜寨偏桥四甲等处。
思印江等处。
石千等处。
晓爱泸洞赤溪等处。
卑带洞大小田等处。
黄道溪。
省溪坝场等处。
金容金达等处。
台蓬若洞住溪等处。
洪安等处。
葛章葛商等处。
平头著可通达等处。
溶江芝子平茶等处。
亮寨。
沿河。
龙泉平。(思州旧治龙泉,及火其城,即移治清江。至元十七年,敕徙安抚司还旧治。)
佑溪。
水特姜。
杨溪公俄等处。
麻勇洞。
恩勒洞。
大万山苏葛办等处。
五寨铜人等处。
铜人大小江等处。
德明洞。
鸟罗龙干等处。
西山大洞等处。
秃罗。
浦口。
高丹。
福州。
永州。
乃州。
銮州。
程州。
三旺州。
地州。
忠州。
天州。
文州。
合凤州。
芝山州。
安习州。
茆惸等团。
荔枝。
安化上中下蛮。
曹滴等洞。
洛卜寨。
麦着土村。
衙迪洞。
会溪施容等处。
感化州等处。
契锄洞。
腊惹洞。
劳岩洞。
驴迟洞。
来化州。
客团等处。
中古州乐墩洞。
上里坪。
洪州泊李等洞。
张家洞。
沿边溪洞宣慰使司。(至元二十八年,播州杨赛因不花言:“洞民近因籍户,怀疑窜匿,乞降诏招集。”又言:“向所授安抚职任,隶顺元宣慰司,其所管地,于四川行省为近,乞改为军民宣抚司,直隶四川行省。”从之。以播州等处管军万户杨汉英为绍庆珍州南平等处沿边宣慰使,行播州军民宣抚使、播州等处管军万户,仍虎符。汉英即赛因不花也。仍颁所请诏旨,诏曰:“爰自前宋归附,十五余年,阅实户数,乃有司当知之事,诸郡皆然,非独尔播。自今以往,咸奠厥居,流移失所者,招谕复业,有司常加存恤,毋致烦扰,重困吾民。”)
播州军民安抚司。
黄平府。
平溪上塘罗骆家等处。
水军等处。
石粉罗家永安等处。
六洞柔远等处。
锡乐平等处。
白泥等处。
南平綦江等处。
珍州思宁等处。
水烟等处。
溱洞涪洞等处。
洞天观等处。
葛浪洞等处。
赛坝垭黎焦溪等处。
小姑单张。
倒柞等处。
乌江等处。
旧州草堂等处。
恭溪杳洞。
水囤等处。
平伐月石等处。
下坝。
寨章。
横坡。
平地寨。
寨劳。
寨勇。
上塘。
寨坦。
〈口岑〉奔。
平莫。
林种密秀。
沿河佑溪等处。
新添葛蛮安抚司。(大德元年,授葛蛮安抚驿券一。)
南渭州。
落葛谷鹅罗椿等处。
昔不梁骆杯密约等处。
乾溪吴地等处。
哝耸古平等处。
瓮城都桑等处。
都镇马乃等处。
平普乐重墺等处。
落同当等处。
平族等处。
独禄。
三陂地蓬等处。
小葛龙洛邦到骆豆虎等处。
罗月和。
麦傲。
大小田陂带等处。
都云洞。
洪安画剂等处。
谷霞寨。
刺客寨。
吾狂寨。
割利寨。
必郎寨。
谷底寨。
都谷郎寨。
犵狫寨。
平伐等处。(大德元年,平伐酋领内附,乞隶于亦奚不薛,从之。)
安剌速。
思楼寨。
落暮寨。
梅求望怀寨。
甘长寨。
桑州郎寨。
永县寨。
平里县寨。
锁州寨。
双隆。
思母。
归仁。
各丹。
木当。
雍郎客都等处。
雍门犵狫等处。
栖求等处仲家蛮。
娄木等处。
乐赖蒙囊吉利等处。
华山谷津等处。
青塘望怀甘长不列独娘等处。
光州。
者者寨。
安化思云等洞。
北遐洞。
茅难思风北郡都变等处。
必际县。
上黎平。
潘乐盈等处。
诚州富盈等处。
赤畲洞。
罗章特团等处。
福水州。
允州等处。
钦村。
硬头三寨等处。
颜村。
水历吾洞等处。
顺东。
六龙图。
推寨。
橘叩寨。
黄顶寨。
金竹等寨。
格慢等寨。
客芦寨。
地省等寨。
平魏。
白崖。
雍门客当乐赖蒙囊大化木瓜等处。
嘉州。
分州。
平朱。
洛河洛脑等处。
宁溪。
瓮除。
麦穰。
孤顶得同等处。
瓮包。
三陂。
控州。
南平。
独山州。
木洞。
瓢洞。
窖洞。
大青山骨记等处。
百佐等处。
九十九寨蛮。
当桥山齐朱谷列等处。
虎列谷当等处。
真滁杜珂等处。
杨坪杨安等处。
棣甫都城等处。
杨友阆。
百也客等处。
阿落傅等寨。
蒙楚。
公洞龙木。
三寨猫犵剌等处。
黑土石。
洛宾洛咸。
益轮沿边蛮。
割和寨。
王都谷浪寨。
王大寨。
只蛙寨。
黄平下寨。
林拱章秀拱江等处。
密秀丹张。
林种拱帮。
西罗剖盆。
杉木箐。
各郎西。
恭溪望成崖岭等处。
孤把。
焦溪笃住等处。
草堂等处。
上桑直。
下桑直。
米坪。
令其平尾等处。
保靖州。
特团等处。
征东等处行中书省,领府二、司一、劝课使五。(大德三年,立征东行省,未几罢。至治元年复立,命高丽国王为左丞相。)
高丽国。(事迹见《高丽传》。至元十八年,王睶言:“本国置站凡四十,民畜凋弊。”敕并为二十站。三十年,沿海立水驿,自耽罗至鸭绿江并杨村、海口凡三十所。)
沈阳等路高丽军民总管府。
征东招讨司。
各道劝课使。
庆尚州道。
东界交州道。
全罗州道。
忠清州道。
西海道。
耽罗军民总管府。(大德五年立。)
河源附录
河源古无所见。《禹贡》导河,止自积石。汉使张骞持节,道西域,度玉门,见二水交流,发葱岭,趋于阗,汇盐泽,伏流千里,至积石而再出。唐薛元鼎使吐蕃,访河源,得之于闷磨黎山。然皆历岁月,涉艰难,而其所得不过如此。世之论河源者,又皆推本二家。其说怪迂,总其实,皆非本真。意者汉、唐之时,外夷未尽臣服,而道未尽通,故其所往,每迂回艰阻,不能直抵其处而究其极也。
元有天下,薄海内外,人迹所及,皆置驿传,使驿往来,如行国中。至元十七年,命都实为招讨使,佩金虎符,往求河源。都实既受命,是岁至河州。州之东六十里,有宁河驿。驿西南六十里,有山曰杀马关,林麓穹隘,举足浸高,行一日至巅。西去愈高,四阅月,始抵河源。是冬还报,并图其城传位置以闻。其后翰林学士潘昂霄从都实之弟阔阔出得其说,撰为《河源志》。临川朱思本又从八里吉思家得帝师所藏梵字图书,而以华文译之,与昂霄所志,互有详略。今取二家之书,考定其说,有不同者,附注于下。按河源在土蕃朵甘思西鄙,有泉百余泓,沮洳散涣,弗可逼视,方可七八十里,履高山下瞰,灿若列星,以故名火敦脑儿。火敦,译言星宿也。(思本曰:“河源在中州西南,直四川马湖蛮部之正西三千余里,云南丽江宣抚司之西北一千五百余里,帝师撒思加地之西南二千余里。水从地涌出如井。其井百余,东北流百余里,汇为大泽,曰火敦脑儿。”)群流奔辏,近五七里,汇二巨泽,名阿剌脑儿。自西而东,连属吞噬,行一日,迤逦东骛成川,号赤宾河。又二三日,水西南来,名亦里出,与赤宾河合。又三四日,水南来,名忽阑。又水东南来,名也里术,合流入赤宾,其流浸大,始名黄河,然水犹清,人可涉。(思本曰:“忽阑河源,出自南山。其地大山峻岭,绵亘千里,水流五百余里,注也里出河。也里出河源,亦出自南山。西北流五百余里,始与黄河合。”)又一二日,歧为八九股,名也孙斡论,译言九渡,通广五七里,可度马。又四五日,水浑浊,土人抱革囊,骑过之。聚落纠木干象舟,傅髦革以济,仅容两人。自是两山峡束,广可一里、二里或半里,其深叵测。朵甘思东北有大雪山,名亦耳麻不莫剌,其山最高,译言腾乞里塔,即昆仑也。山腹至顶皆雪,冬夏不消。土人言,远年成冰时,六月见之。自八九股水至昆仑,行二十日。(思本曰:“自浑水东北流二百余里,与怀里火秃河合。怀里火秃河源自南山,水正北偏西流八百余里,与黄河合,又东北流一百余里,过郎麻哈地。又正北流一百余里,乃折而西北流二百余里,又折而正北流一百余里,又折而东流,过昆仑山下,番名亦耳麻不莫剌。其山高峻非常,山麓绵亘五百余里,河随山足东流,过撒思加阔即、阔提地。”)
河行昆仑南半日,又四五日,至地名阔即及阔提,二地相属。又三日,地名哈剌别里赤儿,四达之冲也,多寇盗,有官兵镇之。近北二日,河水过之。(思本曰:“河过阔提,与亦西八思今河合。亦西八思今河源自铁豹岭之北,正北流凡五百余里,而与黄河合。”)昆仑以西,人简少,多处山南。山皆不穹峻,水亦散漫,兽有髦牛、野马、狼、狍、羱羊之类。其东,山益高,地亦渐下,岸狭隘,有狐可一跃而越之处。行五六日,有水西南来,名纳邻哈剌,译言细黄河也。(思本曰:“哈剌河自白狗岭之北,水西北流五百余里,与黄河合。”)又两日,水南来,名乞儿马出。二水合流入河。(思本曰:“自哈剌河与黄河合,正北流二百余里,过阿以伯站,折而西北流,经昆仑之北二百余里,与乞里马出河合。乞里马出河源自威、茂州之西北,岷山之北,水北流,即古当州境,正北流四百余里,折而西北流,又五百余里,与黄河合。”)
河水北行,转西流,过昆仑北,一向东北流,约行半月,至贵德州,地名必赤里,始有州治官府。州隶吐蕃等处宣慰司,司治河州。又四五日,至积石州,即《禹贡》积石。五日,至河州安乡关。一日,至打罗坑。东北行一日,洮河水南来入河。(思本曰:“自乞里马出河与黄河合,又西北流,与鹏拶河合。鹏拶河源自鹏拶山之西北,水正西流七百余里,过札塞塔失地,与黄河合。折而西北流三百余里,又折而东北流,过西宁州、贵德州、马岭凡八百余里,与邈水合。邈水源自青唐宿军谷,正东流五百余里,过二巴站与黄河合,又东北流,过土桥站古积石州来羌城、廓州构米站界都城凡五百余里,过河州与野庞河合。野庞河源自西倾山之北,水东北流凡五百余里,与黄河合。又东北流一百余里,过踏白城银川站与湟水、浩亹河合。湟水源自祁连山下,正东流一千余里,注浩亹河。浩亹河源自删丹州之南删丹山下,水东南流七百余里,注湟水,然后与黄河合。又东北流一百余里,与洮河合。洮河源自羊撒岭北,东北流,过临洮府凡八百余里,与黄河合。”)又一日,至兰州,过北卜渡。至鸣沙州,过应吉里,正东行。至宁夏府南,东行,即东胜州,隶大同路。自发源至汉地,南北涧溪,细流傍贯,莫知纪极。山皆草石,至积石方林木畅茂。世言河九折,彼地有二折,盖乞儿马出及贵德必赤里也。(思本曰:“自洮水与河合,又东北流,过达达地,凡八百余里。过丰州西受降城,折而正东流,过达达地古天德军中受降城、东受降城凡七百余里。折而正南流,过大同路云内州、东胜州与黑河合。黑河源自渔阳岭之南,水正西流,凡五百余里,与黄河合。又正南流,过保德州、葭州及兴州境,又过临州,凡一千余里,与吃那河合。吃那河源自古宥州,东南流,过陕西省绥德州,凡七百余里,与黄河合。又南流三百里,与延安河合。延安河源自陕西芦子关乱山中,南流三百余里,过延安府,折而正东流三百里,与黄河合。又南流三百里,与汾河合。汾河源自河东朔、武州之南乱山中,西南流,过管州,冀宁路汾州,霍州,晋宁路绛州,又西流,至龙门,凡一千二百余里,始与黄河合。又南流二百里,过河中府,遇潼关与太华大山绵亘,水势不可复南,乃折而东流。大概河源东北流,所历皆西番地,至兰州凡四千五百余里,始入中国。又东北流,过达达地,凡二千五百余里,始入河东境内。又南流至河中,凡一千八百余里。通计九千余里。”)
西北地附录
笃来帖木儿
途鲁吉。
柯耳鲁地。
畏兀儿地。(至元二十年,立畏兀儿四处站及交钞库。)
哥疾宁。
可不里。
巴达哈伤。
途思。
忒耳迷。
不花剌。
那黑沙不。
的里安。
撒麻耳干。
忽毡。
麻耳亦囊。
可失哈耳。
忽炭。
柯提。
兀提剌耳。
巴补。
讹迹邗。
倭赤。
苦叉。
柯散。
阿忒八失。
八里茫。
察赤。
也云赤。
亦剌八里。
普剌。
也迷失。
阿里麻里。(诸王海都行营于阿力麻里等处,盖其分地也。自上都西北行六千里,至回鹘五城,唐号北庭,置都护府。又西北行四五千里,至阿力麻里。至元五年,海都叛,举兵南来,世祖逆败之于北庭,又追至阿力麻里,则又远遁二千余里。上令勿追,以皇子北平王统诸军于阿力麻里以镇之,命丞相安童往辅之。)
合剌火者。
鲁古尘。
别失八里。(至元十五年,授八撒察里虎符,掌别失八里畏兀城子里军站事。十七年,以万户綦公直戍别失八里。十八年,从诸王阿只吉请,自大和岭至别失八里置新站三十。二十年,立别失八里和州等处宣慰司。二十一年,阿只吉使来言:“元隶只必帖木儿二十四城之中,有察带二城置达鲁花赤,就付阔端,遂不隶省。”至是奉旨:“诚如所言,其还正之。”二十三年,遣侍卫新附兵千人屯田别失八里,置元帅府,即其地以总之。)
他古新。
仰吉八里。
古塔巴。
彰八里。(至元十五年,授朵鲁知金符,掌彰八里军站事。)
月祖伯
撒耳柯思。
阿兰阿思。
钦察。(太宗甲午年,命诸王拔都征西域钦义、阿速、斡罗思等国。岁乙未,亦命宪宗往焉。岁丁酉,师至宽田吉思海傍,钦义酋长八赤蛮逃避海岛中,适值大风,吹海水去而干,生禽八赤蛮,遂与诸王拔都征斡罗思,至也列赞城,七日破之。岁丁巳,出师南征,以驸马剌真之子乞反为达鲁花赤,镇守斡罗思、阿思。岁癸丑,括斡罗思、阿思户口。)
阿罗思。
不里阿耳。
撒吉剌。
花剌子模。
赛兰。
巴耳赤邗。
毡的。
不赛因。
八哈剌因。
怯失。
八吉打。
孙丹尼牙。
忽里模子。
可咱隆。
设剌子。
泄剌失。
苦法。
瓦夕的。
兀乞八剌。
毛夕里。
设里汪。
罗耳。
乞里茫沙杭。
兰巴撒耳。
那哈完的。
亦思法杭。
撒瓦。
柯伤。
低廉。
胡瓦耳。
西模娘。
阿剌模忒。
可疾云。
阿模里。
撒里牙。
塔米设。
赞章。
阿八哈耳。
撒里茫。
朱里章。
的希思丹。
巴耳打阿。
打耳班。
巴某。
塔八辛。
不思忒。
法因。
乃沙不耳。
撒剌哈歹。
巴瓦儿的。
麻里兀。
塔里干。
巴里黑。
吉利吉思、撼合纳、谦州、益兰州等处。(吉利吉思者,初以汉地女四十人,与乌斯之男结婚,取此义以名其地。南去大都万有余里。相传乃满部始居此,及元朝析其民为九千户。其境长一千四百里,广半之,谦河经其中,西北流。又西南有水曰阿浦,东北有水曰玉须,皆巨浸也,会于谦,而注于昴可剌河,北入于海。俗与诸国异。其语言则与畏吾儿同。庐帐而居,随水草畜牧,颇知田作,遇雪则跨木马逐猎。土产名马、白黑海东青。昴可剌者,因水为名,附庸于吉利吉思,去大都二万五千余里。其语言与吉利吉思特异。昼长夜短,日没时炙羊肋熟,东方已曙矣,即《唐史》所载骨利斡国也。乌斯亦因水为名,在吉利吉思东,谦河之北。其俗每岁六月上旬,刑白马牛羊,洒马湩,咸就乌斯沐涟以祭河神,谓其始祖所从出故也。撼合纳犹言布囊也,盖口小腹巨,地形类此,因以为名。在乌斯东,谦河之源所从出也。其境上惟有二山口可出入,山水林樾,险阻为甚,野兽多而畜字少。贫民无恒产者,皆以桦皮作庐帐,以白鹿负其行装,取鹿乳,采松实,及劚山丹、芍药等根为食。
月亦乘木马出猎。谦州亦以河为名,去大都九千里,在吉利吉思东南,谦河西南,唐麓岭之北,居民数千家,悉蒙古、回纥人。有工匠数局,盖国初所徙汉人也。地沃衍宜稼,夏种秋成,不烦耘耔。或云汪罕始居此地。益兰者,蛇之称也。初,州境山中居人,见一巨蛇,长数十步,从穴中出饮河水,腥闻数里,因以名州。至元七年,诏遣刘好礼为吉利吉思撼合纳谦州益兰州等处断事官,即于此州修库廪,置传舍,以为治所。先是,数部民俗,皆以杞柳为杯皿,刳木为槽以济水,不解铸作农器,好礼闻诸朝,乃遣工匠,教为陶冶舟楫,土人便之。)
安南郡县附录
安南,古交趾也。陈氏叛服之迹,已见本传,今取其城邑之可纪者,录于左方。
大罗城路,汉交趾郡。唐置安南都护府。宋时郡人李公蕴立国于此。及陈氏立,以其属地置龙兴、天长、长安府。
龙兴府,本多冈乡。陈氏有国,置龙兴府。
天长府,本多墨乡,陈氏祖父所生之地。建行宫于此,岁一至,示不忘本,故改曰天长。
长安府,本华闾洞,丁部领所生之地。五代末,部领立国于此。
归化江路,地接云南。
宣化江路,地接特磨道。
沱江路,地接金齿。
谅州江路,地接左右两江。
北江路,在罗城东岸,泸江水分入北江,江有六桥。
如月江路。
南册江路。
大黄江路。
烘路。
快路。
国威州,在罗城南。(此以下州,多接云南、广西界,虽名州,其实洞也。)
古州,在北江。
仙州,古龙编。
富良。
司农。(一云杨舍。)
定边。(一云明媚。)
万涯。(一云明黄。)
文周。(一云门州。)
七源。
思浪。
大原。(一云黄源。)
通农。
罗顺。(一云来神。)
梁舍。(一云梁个。)
平源。
光州。(一云明苏。)
渭龙。(一云乙舍。)
道黄。(即平林场。)
武宁。(此以下县,接云南、广西界,虽名县,其实洞也。)
万载。
丘温。
新立。
恍县。
纸县。
历县。
阑桥。
乌延。
古勇。
供县。
窟县。
上坡。
门县。
清化府路,汉九真。隋、唐为爱州。其属邑更号曰江、曰场、曰甲、曰社。
梁江。
波龙江。
古农江。
宋舍江。
茶江。
安暹江。
分场。古文场。
古藤甲。
支明甲。
古弘甲。
古战甲。
缘甲。
〈弓安〉府路,汉日南。隋、唐为驩州。
倍江。
恶江。
偈江。
尚路社。
唐舍社。
张舍社。
演州路,本日南属县,曰扶演、安仁。唐改演州。
孝江。
多壁场。
巨赖社。
他袁社。
布政府路,本日南郡象林县,东滨海,西际真蜡,南接扶南,北连九德。东汉末,区连杀象林令,自立国,称林邑。唐时有环王者,徙国于占,曰占城。今布政乃林邑故地。
自安南大罗城至燕京,约一百一十五驿,计七千七百余里。
边氓服役
占城。
王琴。
蒲伽。
道览。
渌淮。
稔婆逻。
獠。
卷六十四 志第十六
◎河渠一
水为中国患,尚矣。知其所以为患,则知其所以为利,因其患之不可测而能先事而为之备,或后事而有其功,斯可谓善治水而能通其利者也。昔者禹堙洪水,疏九河,陂九泽,以开万世之利,而《周礼·地官》之属,所载潴防沟遂之法甚详。当是之时,天下盖无适而非水利也。自先王疆理井田之制坏,而后水利之说兴。魏史起凿漳河,秦郑国引泾水,汉郑当时、王安世辈或献议穿漕渠,或建策防水决,是数君子者,皆尝试其术而卒有成功,太史公《河渠》一书犹可考。自时厥后,凡好事喜功之徒,率多为兴利之言,而其患顾有不可胜言者矣。夫润下,水之性也,而欲为之防,以杀其怒,遏其冲,不亦甚难矣哉。惟能因其势而导之,可蓄则储水以备旱暵之灾,可泄则泻水以防水潦之溢,则水之患息,而于是盖有无穷之利焉。
元有天下,内立都水监,外设各处河渠司,以兴举水利、修理河堤为务。决双塔、白浮诸水为通惠河,以济漕运,而京师无转饷之劳;导浑河,疏滦水,而武清、平滦无垫溺之虞;浚冶河,障滹沱,而真定免决啮之患。开会通河于临清,以通南北之货;疏陕西之三白,以溉关中之田;泄江湖之淫潦,立捍海之横塘,而浙右之民得免于水患。当时之善言水利,如太史郭守敬等,盖亦未尝无其人焉。一代之事功,所以为不可泯也。今故著其开修之岁月,工役之次第,历叙其事而分纪之,作《河渠志》。
通惠河
通惠河,其源出于白浮、瓮山诸泉水也。世祖至元二十八年,都水监郭守敬奉诏兴举水利,因建言:“疏凿通州至大都河,改引浑水溉田,于旧闸河踪迹导清水,上自昌平县白浮村引神山泉,西折南转,过双塔、榆河、一亩、玉泉诸水,至西水门入都城,南汇为积水潭,东南出文明门,东至通州高丽庄入白河,总长一百六十四里一百四步。塞清水口一十二处,共长三百一十步。坝闸一十处,共二十座,节水以通漕运,诚为便益。”从之。首事于至元二十九年之春,告成于三十年之秋,赐名曰通惠。凡役军一万九千一百二十九,工匠五百四十二,水手三百一十九,没官囚隶百七十二,计二百八十五万工,用楮币百五十二万锭,粮三万八千七百石,木石等物称是。役兴之日,命丞相以下皆亲操畚锸为之倡。置闸之处,往往于地中得旧时砖木,时人为之感服。船既通行,公私两便。先时通州至大都五十里,陆挽官粮,岁若干万,民不胜其悴,至是皆罢之。
其坝闸之名曰:广源闸;西城闸二,上闸在和义门外西北一里,下闸在和义水门西三步;海子闸,在都城内;文明闸二,上闸在丽正门外水门东南,下闸在文明门西南一里;魏村闸二,上闸在文明门东南一里,下闸西至上闸一里;籍东闸二,在都城东南王家庄;郊亭闸二,在都城东南二十五里银王庄;通州闸二,上闸在通州西门外,下闸在通州南门外;杨尹闸二,在都城东南三十里;朝宗闸二,上闸在万亿库南百步,下闸去上闸百步。
成宗元真元年四月,中书省臣言:“新开运河闸,宜用军一千五百,以守护兼巡防往来船内奸宄之人。”从之。七月,工部言:“通惠河创造闸坝,所费不赀,虽已成功,全藉主守之人,上下照略修治。今拟设提领三员,管领人夫,专一巡护,降印给俸。其西城闸改名会川,海子闸改名澄清,文明闸仍用旧名,魏村闸改名惠和,籍东闸改名庆丰,郊亭闸改名平津,通州闸改名通流,河门闸改名广利,杨尹闸改名溥济。”
武宗至大四年六月,省臣言:“通州至大都运粮河闸,始务速成,故皆用木,岁久木朽,一旦俱败,然后致力,将见不胜其劳。今为永固计,宜用砖石,以次修治。”从之。后至泰定四年,始修完焉。
文宗天历三年三月,中书省臣言:“世祖时,开挑通惠河,安置闸座,全藉上源白浮、一亩等泉之水以通漕运。今各枝及诸寺观权势,私决堤堰,浇灌稻田、水碾、园圃,致河浅妨漕事,乞禁之。”奉旨:白浮、瓮山直抵大都运粮河堤堰泉水,诸人毋挟势偷决,大司农司、都水监可严禁之。
坝河
坝河,亦名阜通七坝。成宗大德六年三月,京畿漕运司言:“岁漕米百万,全藉船坝夫力。自冰开发运至河冻时止,计二百四十日,日运粮四千六百余石,所辖船夫一千三百余人,坝夫七百三十,占役俱尽,昼夜不息。今岁水涨,冲决坝堤六十余处,虽已修毕,恐霖雨冲圮,走泄运水,以此点视河堤浅涩低薄去处,请加修理。”自五月四日入役,六月十二日毕,深沟坝九处,计一万五千一百五十三工。王村坝二处,计七百十三工;郑村坝一处,计一千一百二十五工;西阳坝三处,计一千二百六十二工;郭村坝三处,计一千九百八十七工。千斯坝下一处,计一万工;总用工三万二百四十。
金水河
金水河,其源出于宛平县玉泉山,流至和义门南水门入京城,故得金水之名。
至元二十九年二月,中书右丞马速忽等言:“金水河所经运石大河及高良河、西河俱有跨河跳槽,今已损坏,请新之。”是年六月兴工,明年二月工毕。
至大四年七月,奉旨引金水河水注之光天殿西花园石山前旧池,置闸四以节水。闰七月兴工,九月成,凡役夫匠二十九,为工二千七百二十三,除妨工,实役六十五日。
隆福宫前河
隆福宫前河,其水与太液池通。英宗至治二年五月,奉敕云:“昔在世祖时,金水河濯手有禁,今则洗马者有之。比至秋疏涤,禁诸人毋得污秽。”于是会计修浚,三年四月兴工,五月工毕,凡役军八百,为工五千六百三十五。
海子岸
海子岸,上接龙玉堂,以石甃其四周。海子一名积水潭,聚西北诸泉之水,流行入都城而汇于此,汪洋如海,都人因名焉。
仁宗延祐六年二月,都水监计会前后,兴元修旧石岸相接,凡用石三百五,各长四尺,阔二尺五寸,厚一尺,石灰三千斤,该三百五工,丁夫五十,石工十,九月五日兴工,十一日工毕。
至治三年三月,大都河道提举司言:“海子南岸东西道路,当两城要冲,金水河浸润于其上,海子风浪冲啮于其下,且道狭,不时溃陷泥泞,车马艰于往来,如以石砌之,实永久之计也。”
泰定元年四月,工部应副工物,七月兴工,八月工毕,凡用夫匠二百八十七人。
双塔河
双塔河,源出昌平县孟村一亩泉,经双塔店而东,至丰善村,入榆河。至元三年四月六日,巡河官言:“双塔河时将泛溢,不早为备,恐至溃决,临期卒难措手。乃计会闭水口工物,开申都水监,创开双塔河,未及坚久。今已及水涨之时,倘或决坏,走泄水势,误运船不便。”省准制国用司给所需,都水监差夫修治焉。凡合闭水口五处,用工二千一百五十五。
卢沟河
卢沟河,其源出于代地,名曰小黄河,以流浊故也。自奉圣州界流入宛平县境,至都城四十里东麻谷,分为二派。
太宗七年岁乙未八月敕:“近刘冲禄言:‘率水工二百余人,已依期筑闭卢沟河元破牙梳口,若不修堤固护,恐不时涨水冲坏,或贪利之人盗决溉灌,请令禁之。’刘冲禄可就主领,毋致冲塌盗决,犯者以违制论,徒二年,决杖七十。如遇修筑时,所用丁夫器具,应差处调发之。其旧有水手人夫内,五十人差官存留不妨。已委管领,常切巡视体究,岁一交番,所司有不应副者罪之。”
白浮瓮山
白浮瓮山,即通惠河上源之所出也。白浮泉水在昌平县界,西折而南,经瓮山泊,自西水门入都城焉。
成宗大德七年六月,瓮山等处看闸提领言:“自闰五月二十九日始,昼夜雨不止,六月九日夜半,山水暴涨,漫流堤上,冲决水口。”于是都水监委官督军夫,自九月二十一日入役,至是月终辍工,实役军夫九百九十三人。十一年三月,都水监言:“巡视白浮瓮山河堤,崩三十余里,宜编荆笆为水口,以泄水势。”计修笆口十一处,四月兴工,十月工毕。
仁宗皇庆元年正月,都水监言:“白浮瓮山堤,多低薄崩陷处,宜修治。”来春二月入役,八月修完,总修长三十七里二百十五步,计七万三千七百七十三工。延祐元年四月,都水监言:“自白浮瓮山下至广源闸堤堰,多淤淀浅塞,源泉微细,不能通流,拟疏涤。”由是会计工程,差军千人疏治。
泰定四年八月,都水监言:“八月三日至六日,霖雨不止,山水泛溢,冲坏瓮山诸处笆口,浸没民田。”计料工物,移交工部关支修治。自八月二十六日兴工,九月十二日工毕,役军夫二千名,实役九万工,四十五日。
浑河
浑河,本卢沟水,从大兴县流至东安州、武清县,入漷州界。至大二年十月,浑河水决左都威卫营西大堤,泛溢南流,没左右二翊及后卫屯田麦,由是左都威卫言:“十月五日,水决武清县王甫村堤,阔五十余步,深五尺许,水西南漫平地流,环圆营仓局,水不没者无几。恐来春冰消,夏雨水作,冲决成渠,军民被害,或迁置营司,或多差军民修塞,庶免垫溺。”三年二月十二日,省准下左右翊及后卫、大都路委官督工修治,至五月二十日工毕。
皇庆元年二月十七日,东安州言:“浑河水溢,决黄埚堤一十七所。”都水监计工物移文工部。二十七日,枢密知院塔失帖木儿奏:“左卫言浑河决堤口二处,屯田浸不耕种,已发军五百修治。臣等议,治水有司职耳,宜令中书戒所属用心修治。”从之。七月,省委工部员外郎张彬言:“巡视浑河,六月三十日霖雨,水涨及丈余,决堤口二百余步,漂民庐,没禾稼,乞委官修治,发民丁刈杂草兴筑。”
延祐元年六月十七日,左卫言:“六月十四日,浑河决武清县刘家庄堤口,差军七百与东安州民夫协力同修之。”三年三月,省议:“浑河决堤堰,没田禾,军民蒙害,既已奏闻。差官相视,上自石径山金口,下至武清县界旧堤,长计三百四十八里,中间因旧修筑者大小四十七处,涨水所害合修补者一十九处,无堤创修者八处,宜疏通者二处,计工三十八万一百,役军夫三万五千,九十六日可毕。如通筑则役大难成,就令分作三年为之,省院差官先发军民夫匠万人,兴工以修其要处。”是月二十日,枢府奏拨军三千,委中卫佥事督修治之。七年五月,营田提举司言:“去岁十二月二十一日,屯户巡视广赋屯北浑河堤二百余步将崩,恐春首土解水涨,浸没为患,乞修治。”都水监委濠寨,会营田提举司官、武清县官,督夫修完广武屯北陷薄堤一处,计二千五百工;永兴屯北堤低薄一处,计四千一百六十六工;落褵村西冲圮一处,计三千七百三十三工;永兴屯北崩圮一处,计六千五百十八工;北王村庄西河东岸至白坟儿,南至韩村西道口,计六千九十三工;刘邢庄西河东岸北至宝僧百户屯,南至白坟儿,计三万七百十二工。总用工五万三千七百二十二。
泰定四年四月,省议:“三年六月内霖雨,山水暴涨,泛没大兴县诸乡桑枣田园,移文枢府,于七卫屯田及见有军内,差三千人修治。”
白河
白河,在漷州东四里,北出通州潞县,南入于通州境,又东南至香河县界,又流入于武清县境,达于静海县界。
至元三十年九月,漕司言:“通州运粮河全仰白、榆、浑三河之水,合流名曰潞河,舟楫之行有年矣。今岁新开闸河,分引浑、榆二河上源之水,故自李二寺至通州三十余里,河道浅涩。今春夏天旱,有止深二尺处,粮船不通,改用小料船搬载,淹延岁月,致亏粮数。先是,都水监相视白河,自东岸吴家庄前,就大河西南,斜开小河二里许,引榆河合流至深沟坝下,以通漕舟。今丈量,自深沟、榆河上湾,至吴家庄龙王庙前白河,西南至坝河八百步。及巡视,知榆河上源筑闭,其水尽趋通惠河,止有白佛、灵沟、一子母三小河水入榆河,泉脉微,不能胜舟。拟自吴家庄就龙王庙前闭白河,于西南开小渠,引水自坝河上湾入榆河,庶可漕运。又深沟乐岁五仓,积贮新旧粮七十余万石,站车挽运艰缓,由是访视通州城北通惠河积水,至深沟村西水渠,去乐岁、广储等仓甚近,拟自积水处由旧渠北开四百步,至乐岁仓西北,以小料船运载甚便。”都省准焉。通惠河自通州城北,至乐岁西北,水陆共长五百步,计役八万六百五十工。
大德二年五月,中书省札付都水监:运粮河堤自杨村至河西务三十五处,用苇一万九千一百四十束,军夫二千六百四十九名,度三十日毕。于是本监分官率濠寨至杨村历视坏堤,督巡河夫修理,以霖雨水溢,故工役倍元料,自寺洵口北至蔡村、清口、孙家务、辛庄、河西务堤,就用元料苇草,修补卑薄,创筑月堤,颇有成功。其杨村两岸相对出水河口四处,苇草不敷,就令军夫采刈,至九月住役。杨村河上接通惠诸河,下通滹沱入江淮,使官民舟楫直达都邑,利国便民。奈杨村堤岸随修随圮,盖为用力不固,徒烦工役,其未修者,候来春水涸土干,调军夫修治。
延祐六年十月,省臣言:“漕运粮储及南来诸物商贾舟楫,皆由直沽达通惠河。今岸崩泥浅,不早疏浚,有碍舟行,必致物价翔涌。都水监职专水利,宜分官一员,以时巡视,遇有颓圮浅涩,随宜修筑,如功力不敷,有司差夫助役,怠事者究治。”从之。
至治元年正月十一日,漕司言:“夏运海粮一百八十九万余石,转漕往返,全藉河道通便,今小直沽氵义河口潮汐往来,淤泥壅积七十余处,漕运不能通行,宜移文都水监疏涤。”工部议:“时农作方兴,兼民多艰食,若不差军助役,民力有所不逮。”枢密院言:“军人不敷。”省议:“若差民丁,方今东作之时,恐妨岁事。其令大都募民夫三千,日给佣钞一两、糙粳米一升,委正官提调,验日支给,令都水监暨漕司官同督其事。”四月十一日入役,五月十日工毕。
泰定元年二月,枢府臣奏:“临清万户府言,至治元年霖雨,决坏运粮河岸,宜差军修筑。臣等议,诚利益事,令本府差军三百执役。”从之。三年三月,都水监言:“河西务菜市湾水势冲啮,与仓相近,将来为患,宜于刘二总管营相对河东岸,截河筑堤,改水道与旧河合,可杜后患。”四年正月,省臣奏准,枢府差军五千,大都路募夫五千人,日支糙米五升、中统钞一两,本监工部委官与前卫董指挥同监役,是年三月十八日兴工,六月十一日工毕。
致和元年六月六日,临清御河万户府言:“泰定四年八月二日,河溢,坏营北门堤约五十步,漂旧桩木百余,崩圮犹未已。”工部议:“河岸崩摧,理宜修治,既都水监会计工物,各处支给,其役夫三千人,若拟差民,方春恐妨农务,宜移文枢密院拨军。”省准修旧堤岸,展阔新河口东岸,计工五万九千九百三十七,用军三千、木匠十人。
天历二年三月,漕司言:“元开刘二总管营相对河,比旧河运粮迂远,乞委官相视,复开旧河便。”四月九日,奏准,差军七千,委兵部员外郎邓衡、都水监丞阿里、漕使太不花等督工修浚。后以冬寒,候冻解兴役。三年,工部移文大都,于近甸募民夫三千,日支糙粳米三升、中统钞一两,兵部改委辛侍郎暨元委官修辟。
至顺元年六月,都水监言:“二十三日夜,白河水骤涨丈余,观音寺新修护仓堤,已督有司差夫救护,今水落尺余,宜候伏槽兴作。”
御河
御河,自大名路魏县界经元城县泉源乡于村度,南北约十里,东北流至包家渡,下接馆陶县界三口。御河上从交河县,下入清池县界。又永济河在清池县西三十里,自南皮县来,入清州,今呼为御河也。
至元三年七月六日,都水监言:“运河二千余里,漕公私物货,为利甚大。自兵兴以来,失于修治,清州之南,景州以北,颓阙岸口三十余处,淤塞河流十五里。至癸巳年,朝廷役夫四千,修筑浚涤,乃复行舟。今又三十余年,无官主领。沧州地分,水面高于平地,全藉堤堰防护。其园圃之家掘堤作井,深至丈余,或二丈,引水以溉蔬花。复有濒河人民就堤取土,渐至阙破,走泄水势,不惟涩行舟,妨运粮,或致漂民居,没禾稼。其长芦以北,索家马头之南,水内暗藏桩橛,破舟船,坏粮物。”部议以滨河州县佐贰之官兼河防事,于各地分巡视,如有阙破,即率众修治,拔去桩橛,仍禁园圃之家毋穿堤作井,栽树取土。都省准议。七年,省臣言:“御河水泛武清县,计疏浚役夫一十,工八十日可毕。”从之。
至大元年六月二十九日,左翼屯田万户府呈:“五月十八日申时,水决会川县孙家口岸约二十余步,南流灌本管屯田,已移文河间路、武清县、清州有司,多发丁夫,管领修治。”由是枢密院檄河间路、左翊屯田万户府,差军并工筑塞。十月,大名路浚州言:“七月十一日连雨至十七日,清、石二河水溢李家道,东南横流。询社长高良辈,称水源自卫辉路汲县东北,连本州淇门西旧黑荡泊,溢流出岸,漫黄河古堤,东北流入本州齐贾泊,复入御河,漂及门民舍。窃计今岁水势逆行,及下流漳水涨溢遏绝不能通,以致若此,实非人力可胜。又西关水手佐聚称,七月十二日卯时,御河水骤涨三尺,十八日复添四尺,其水逆流,明是下流涨水壅逆,拟差官巡治。”
延祐三年七月,沧州言:“清池县民告,往年景州吴桥县诸处御河水溢,冲决堤岸,万户千奴为恐伤其屯田,差军筑塞旧泄水郎儿口,故水无所泄,浸民庐及已熟田数万顷,乞遣官疏辟,引水入海。及七月四日,决吴桥县柳斜口东岸三十余步,千户移僧又遣军闭塞郎儿口,水壅不得泄,必致漂荡张管、许河、孟村三十余村黍谷庐舍,故本州摘官相视,移文约会开辟,不从。”四年五月,都水监遣官与河间路官相视元塞郎儿口,东西长二十五步,南北阔二十尺,及堤南高一丈四尺,北高二丈余,复按视郎儿口下流故河,至沧州约三十余里,上下古迹宽阔,及减水故道,名曰盘河。今为开辟郎儿口,增浚故河,决积水,由沧州城北达滹沱河,以入于海。
泰定元年九月,都水监遣官督丁夫五千八百九十八人,是月二十八日兴工,十月二日工毕。
滦河
滦河,源出金莲川中,由松亭北,经迁安东、平州西,濒滦州入海也。王曾《北行录》云:“自偏枪岭四十里,过乌滦河,东有滦州,因河为名。”
至元二十八年八月,省臣奏:“姚演言,奉敕疏浚滦河,漕运上都,乞应副沿河盖露囷工匠什物,仍预备来岁所用漕船五百艘,水手一万,牵船夫二万四千。臣等集议,近岁东南荒歉,民力凋弊,造舟调夫,其事非轻,一时并行,必致重困。请先造舟十艘,量拨水手试行之,如果便,续增益。”制可其奏,先以五十艘行之,仍选能人同事。
大德五年八月十三日,平滦路言:“六月九日霖雨,至十五日夜,滦河与淝、洳三河并溢,冲圮城东西二处旧护城堤、东西南三面城墙,横流入城,漂郭外三关濒河及在城官民屋庐粮物,没田苗,溺人畜,死者甚众,而雨犹不止。至二十四日夜,滦、漆、淝、洳诸河水复涨入城,余屋漂荡殆尽。”乃委吏部马员外同都水监官修之,东西二堤,计用工三十一万一千五十,钞八千八十七锭十五两,糙粳米三千一百一十石五斗,桩木等价钞二百七十四锭二十六两四钱。
延祐四年六月十六日,上都留守司言:“正月一日,城南御河西北岸为水冲啮,渐至颓圮,若不修治,恐来春水泛涨,漂没民居。又开平县言,四月二十六日霖雨,至二十八日夜,东关滦河水涨,冲损北岸,宜拟修筑。本司议,即目仲夏霖雨,其水复溢,必大为害,乃委官督夫匠兴役。开平发民夫,幼小不任役,请调军供作,庶可速成。”五月二十一日,留守司言:“滦河水涨决堤,计修筑用军六百,宜令枢密院差调,官给其食。”制曰:“今维其时,移文枢密院发军速为之。”虎贲司发军三百治焉。
泰定二年三月十三日,永平路屯田总管府言:“国家经费咸出于民,民之所生,无过农作。本屯辟田收粮,以供亿内府之用,不为不重。访马城东北五里许张家庄龙湾头,在昔有司差夫筑堤,以防滦水,西南连清水河,至公安桥,皆本屯地分。去岁霖雨,水溢,冲荡皆尽,浸死屯民田苗,终岁无收。方今农隙,若不预修,必致为害。”工部移文都水监,差濠寨泊本屯官及滦州官新诣相视,督令有司差夫补筑。三年五月十日,上都留守司及本路总管府言:“巡视大西关南马市口滦河递北堤,侵啮渐崩,不预治,恐夏霖雨水泛,贻害居民。”于是送都城所丈量,计用物修治,工部移文上都分部施行。七月二日,右丞相塔失帖木儿等奏:“斡耳朵思住冬营盘,为滦河走凌河水冲坏,将筑护水堤,宜令枢密院发军千二百人以供役。”从之。枢密院请遣军千二百人。
河间河
河间河,在河间路界。泰定三年三月,都水监言:“河间路水患,古俭河,自北门外始,依旧疏通,至大成县界,以泄上源水势,引入盐河,古陈玉带河,自军司口浚治,至雄州归信县界,以导淀泺积潦,注之易河。黄龙港,自锁井口开凿,至文安县玳瑁口,以通泺水,经火烧淀,转流入海。计河宜疏者三十处,总役夫三万,三十日可毕。”是月省臣奏准,遣断事官定住同元委都水孙监丞洎本处有司官,于旁近州县发丁夫三万,日给钞一两、米一升,先诣古陈玉带河。寻以岁旱民饥,役兴人劳罢,候年登为之。
冶河
冶河,在真定路平山县西门外,经井陉县流来本县东北十里,入滹沱河。
元贞元年正月十八日,丞相完泽等言:“往年先帝尝命开真定冶河,已发丁夫人役,适值先帝升遐,以聚众罢之。今请遵旧制,俾卒其事。”从之。
皇庆元年七月二日,真定路言:“龙花、判官庄诸处坏堤,计工物,申请省委都水监及本路官,自平山县西北,历视滹沱、冶河合流,急注真定西南关,由是再议,照冶河故道,自平山县西北河内,改修滚水石堤,下修龙塘堤,东南至水碾村,改引河道一里,蒲吾桥西,改辟河道一里。上至平山县西北,下至宁晋县,疏其淤淀,筑堤分其上源入旧河,以杀其势。复有程同、程章二石桥阻咽水势,拟开减水月河二道,可久且便。下相栾城县,南视赵州宁晋县,诸河北之下源,地形低下,恐水泛,经栾城、赵州,坏石桥,阻河流为害。由是议于栾城县北,圣母堂东冶河东岸,开减水河,可去真定之患。”省准,于二年二月都水监委官与本路及廉访司官,同诣平山县相视,会计修治,总计冶河,始自平山县北关西龙神庙北独石,通长五千八百六步,共役夫五千,为工十八万八百七,无风雨妨工,三十六日可毕。
滹沱河
滹沱河,源出于西山,在真定路真定县南一里,经藁城县北一里,经平山县北十里,《寰宇记》载经灵寿县西南二十里。此河连贯真定诸郡,经流去处,皆曰滹沱水也。
延祐七年十一月,真定路言:“真定县城南滹沱河,北决堤,浸近城,每岁修筑。闻其源本微,与冶河不相通,后二水合,其势遂猛,屡坏金大堤为患。本路达鲁花赤哈散于至元三十年言,准引辟冶河自作一流,滹沱河水十退三四。至大元年七月,水漂南关百余家,淤塞冶河口,其水复滹河。自后岁有溃决之患,略举大德十年至皇庆元年,节次修堤,用卷扫苇草二百余万,官给夫粮备佣直百余万锭。及延祐元年三月至五月,修堤二百七十余步,其明堂、判官、勉村三处,就用桥木为桩,征夫五百余人,执役月余不能毕。近年米价翔贵,民匮于食,有丁者正身应役,单丁者必须募人,人日佣直不下三五贯,前工未毕,后役迭至。至七月八日,又冲塌李玉飞等庄及木方、胡营等村三处堤,长一千二百四十步,申请委官相视,差夫筑月堤。延祐二年,本路前总管马思忽尝辟冶河,已复湮塞。今岁霖雨,水溢北岸数处,浸没田禾。其河元经康家庄村南流,不记岁月,徙于村北。数年修筑,皆于堤北取土,故南高北低,水愈就下侵啮。西至木方村,东至护城堤,数约二千余步,比来春,必须修治。用桩梢筑土堤,亦非永久之计。若浚木方村南旧湮枯河,引水南流,闸闭北岸河口,于南岸取土筑堤,下至合头村北与本河合,如此去城稍远,庶可无患。”都水监差官相视,截河筑堤,阔千余步,新开古岸,止阔六十步,恐不能制御千步之势。若于北岸阙破低薄处,比元料,增夫力,苇草卷扫补筑,便计苇草丁夫,若令责办民间,缘今岁旱涝相仍,民食匮乏,拟均料各州县上中户,价钱及食米于官钱内支给。限二月二十日兴工,役夫五千,为工十六万七百一十九,度三十二日可毕。总计补筑滹沱河北岸防水堤十处,长一千九百一十步,高阔不一,计三百四十万七千七百五十尺,用推扫梯二十五,每梯用大檩三、小檩三,计大小檩一百五十,草三十五万八百束,苇二十八万六百四十束,梢柴七千二百束。
至治元年三月,真定路言:“真定县滹沱河,每遇水泛,冲堤岸,浸没民田,已差募丁夫修筑,与廉访司官相视讲究,如将木方村南旧堙河道疏辟,导水东南行,闸闭北岸,却于河南取土,修筑至合头村,合入本河,似望可以民安。”都水监与真定路官相视议:“夫治水者,行其所无事,盖以顺其性也。闸闭滹沱河口,截河筑堤一千余步,开掘故河老岸,阔六十步,长三十余里,改水东南行流,霖雨之时,水拍两岸,截河堤堰,阻逆水性,新开故河,止阔六十步,焉能吞授千步之势?上咽下滞,必致溃决,徒糜官钱,空劳民力。若顺其自然,将河北岸旧堤比之元料,增添工物,如法卷扫,坚固修筑,诚为官民便益。”省准补筑滹沱河北岸缕水堤一十处,通长一千九百一十步,役夫五百名,计一十六万七百三十九工。
泰定四年八月七日,省臣奏:“真定路言,滹沱河水连年泛溢为害,都水监、廉访司、真定路及濒河州县官洎耆老会议,其源自五台诸山来,至平山县王母村山口下,与平定州娘子庙石泉冶河合。夏秋霖雨水涨,拶漫城郭,每年劳民筑堤,莫能除害,宜自王子村、辛安村凿河,长四里余,接鲁家湾旧涧,复开二百余步,合入冶河,以分杀其势。又木方村滹沱河南岸故道,疏涤三十里,北岸下桩卷扫,筑堤捍水,令东流。今岁储材,九月兴役,期十一月功成。所用石铁石灰诸物,夫匠工粮,官为供给,力省功多,可永无害。工部议,若从所请,二河并治,役大民劳,拟先开冶河,其真定路征民夫,如不敷,可于邻郡顺德路差募人夫,日给中统钞一两五钱,如侵碍民田,官酬其直。中书省都水监差官,率知水利濠寨,督本路及当该州县用工,廉访司添力咸就,滹河近后再议。”从之。九月,委都水监官洎本道廉访司真定路同监督有司并工修治。后真定路言:“闰九月五日为始兴工间,据赵州临城诸县申,天寒地冻,难于用工,候春暖开辟便,已于十月七日放散人民。”部议,人夫既散,宜准所拟。凡已给夫钞二万六千八百三十二锭,地价钱六百三十锭。
会通河
会通河,起东昌路须城县安山之西南,由寿张西北至东昌,又西北至于临清,以逾于御河。
至元二十六年,寿张县尹韩仲晖、太史院令史边源相继建言,开河置闸,引汶水达舟于御河,以便公私漕贩。省遣漕副马之贞与源等按视地势,商度工用,于是图上可开之状。诏出楮币一百五十万缗、米四万石、盐五万斤,以为佣直,备器用,征旁郡丁夫三万,驿遣断事官忙速儿、礼部尚书张孔孙、兵部尚书李处巽等董其役。首事于是年正月己亥,起于须城安山之西南,止于临清之御河,其长二百五十余里,中建闸三十有一,度高低,分远迩,以节蓄泄。六月辛亥成,凡役工二百五十一万七百四十有八,赐名曰会通河。
二十七年,省以马之贞言霖雨岸崩,河道淤浅,宜加修浚,奏拨放罢输运站户三千,专供其役,仍俾采伐木石等以充用。是后,岁委都水监官一员,佩分监印,率令史、奏差、濠寨官往职巡视,且督工,易闸以石,而视所损缓急为后先。至泰定二年,始克毕事。
会通镇闸三、土坝二,在临清县北。头闸长一百尺,阔八十尺,两直身各长四十尺,两雁翅各斜长三十尺,高二尺,闸空阔二丈,自至元三十年正月一日兴工,凡役夫匠六百六十名,至十月二十九日工毕。中闸南至隘船闸三里,元贞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兴工,至大德二年三月十三日工毕,夫匠四百四十三,长广与上闸同。隘船闸南至李海务闸一百五十二里,延祐元年八月十五日兴工,九月二十五日工毕,夫匠五百,闸空阔九尺,长广同上。土坝二。
李海务闸南至周家店闸一十二里,元贞二年二月二日兴工,五月二十日工毕,夫匠五百二十七名,长广与会通镇闸同。
周家店闸南至七级闸一十二里,大德四年正月二十一日兴工,八月二十日工毕,夫匠四百四十二,长广与上同。
七级闸二:北闸南至南闸三里,大德元年五月一日兴工,十月六日工毕,夫匠四百四十三名,长广如周家店闸。南闸南至阿城闸一十二里,元贞二年正月二十日兴工,十月五日工毕,夫匠四百五十名,长广同北闸。
阿城闸二:北闸南至南闸三里,大德三年三月五日兴工,七月二十八日工毕,夫匠四百四十一名,长广上同。南闸南至荆门北闸一十里,大德二年正月二十五日兴工,十月一日工毕,夫匠四百四十六名,长广上同。
荆门闸二:北闸南至荆门南闸二里半,大德三年六月初一日兴工,至十月二十五日工毕,役夫三百一十名,长广同。南闸南至寿张闸六十三里,大德六年正月二十三日兴工,六月二十九日工毕,长广同北闸。
寿张闸南至安山闸八里,至元三十一年正月一日兴工,五月二十日工毕。
安山闸南至开河闸八十五里,至元二十六年建。
开河闸南至济州闸一百二十四里。
济州闸三:上闸南至中闸三里,大德元年三月十二日兴工,七月二十八日工毕。中闸南至下闸二里,至治元年三月一日兴工,六月六日工毕。下闸南至赵村闸六里,大德七年二月十三日兴工,五月二十一日工毕。
赵村闸南至石佛闸七里,泰定四年二月十八日兴工,五月二十日工毕。
石佛闸南至辛店闸一十三里,延祐六年二月十日兴工,四月二十九日工毕。
辛店闸南至师家店闸二十四里,大德元年正月二十七日兴工,四月一日工毕。
师家店闸南至枣林闸一十五里,大德二年二月三日兴工,五月二十三日工毕。
枣林闸南至孟阳泊闸九十五里,延祐五年二月四日兴工,五月二十二日工毕。
孟阳泊闸南至金沟闸九十里,大德八年正月四日兴工,五月十七日工毕。
金沟闸南至隘船闸一十二里,大德十年闰正月二十五日兴工,四月二十三日工毕。
沽头闸二:北隘船闸南至下闸二里,延祐二年二月六日兴工,五月十五日工毕。南闸南至徐州一百二十里,大德十一年二月兴工,五月十四日工毕。
三氵义口闸入盐河,南至土山闸一十八里,泰定二年正月十九日兴工,四月十三日工毕。土山闸南至三氵义口闸二十五里,入盐河。
兖州闸。
堈城闸。
延祐元年二月二十日,省臣言:“江南行省起运诸物,皆由会通河以达于都,为其河浅涩,大船充塞于其中,阻碍余船不得来往。每岁省台差人巡视,其所差官言,始开河时,止许行百五十料船,近年权势之人,并富商大贾,贪嗜货利,造三四百料或五百料船,于此河行驾,以致阻滞官民舟楫,如于沽头置小石闸一,止许行百五十料船便。臣等议,宜依所言,中书及都水监差官于沽头置小闸一,及于临清相视宜置闸处,亦置小闸一,禁约二百料之上船,不许入河行运。”从之。
至治三年四月十日,都水分监言:“会通河沛县东金沟、沽头诸处,地形高峻,旱则水浅舟涩,省部已准置二滚水堰。近延祐二年,沽头闸上增置隘闸一,以限巨舟,每经霖雨,则三闸月河、截河土堰,尽为冲决。自秋摘夫刈薪,至冬水落,或来岁春首修治,工夫浩大,动用丁夫千百,束薪十万之余,数月方完,劳费万倍。又况延祐六年雨多水溢,月河、土堰及石闸雁翅日被冲啮,土石相离,深及数丈,其工倍多,至今未完。今若运金沟、沽头并隘闸三处见有石,于沽头月河内修堰闸一所,更将隘闸移置金沟闸月河、或沽头闸月河内,水大则大闸俱开,使水得通流,小则闭金沟大闸,上开隘闸,沽头则闭隘闸,而启正闸行舟。如此岁省修治之费,亦可免丁夫冬寒入水之苦,诚为一劳永逸。”移文工部,令委官与有司同议。于是差濠寨约会济宁路官相视,就问金沟闸提领周德兴,言每岁夏秋霖雨,冲失闸堤,必候水落,役夫采薪修治,不下三两月方毕,冬寒水作,苦不胜言。会验监察御史言:“延祐初,元省臣亦尝请置隘闸以限巨舟,臣等议,其言当,请从之。”于是议:梭板等船乃御河、江、淮可行之物,宜遣出任其所之,于金沟、沽头两闸中置隘闸二,各阔一丈,以限大船。若欲于通惠、会通河行运者,止许一百五十料,违者罪之,仍没其船。其大都、江南权势红头花船,一体不许来往,准拟拆移沽头隘闸,置于金沟大闸之南,仍作运环闸,其间空地北作滚水石堰,水涨即开大小三闸,水落即锁闭大闸,止于隘闸通舟。果有小料船及官用巨物,许申禀上司,权开大闸,仍添金沟闸板积水,以便行舟。其沽头截河土堰,依例改修石堰,尽除旧有土堰三道。金沟闸月河内创建滚水石堰,长一百七十尺,高一丈,阔一丈。沽头闸月河内修截河堰,长一百八十尺,高一丈一尺,底阔二丈,上阔一丈。
泰定四年四月,御史台臣言:“巡视河道,自通州至真、扬,会集都水分监及濒河州县官民,询考利病,不出两端,一曰壅决,二曰经行。卑职参详,自古立国,引漕皆有成式。自世祖屈群策,济万民,疏河渠,引清、济、汶、泗,立闸节水,以通燕蓟、江淮,舟楫万里,振古所无。后人笃守成规,苟能举其废坠而已,实万世无穷之利也。盖水性流变不常,久废不修,旧规渐坏,虽有智者,不能善后。以故详历考视,酌古准今,参会众议,辄有管见,倘蒙采录,责任水监,谨守勿失,能事毕矣。不穷利病之源,频岁差人,具文巡视,徒为烦扰,无益于事。都水监元立南北隘闸,各阔九尺,二百料下船梁头八尺五寸,可以入闸。愚民嗜利无厌,为隘闸所限,改造减舷添仓长船至八九十尺,甚至百尺,皆五六百料,入至闸内,不能回转,动辄浅阁,阻碍余舟,盖缘隘闸之法,不能限其长短。今卑职至真州,问得造船作头,称过闸船梁八尺五寸船,该长六丈五尺,计二百料。由是参详,宜于隘闸下岸立石则,遇船入闸,必须验量,长不过则,然后放入,违者罪之。闸内旧有长船,立限遣出。”省下都水监,委濠寨官约会济宁路委官同历视议拟,隘闸下约八十步河北立二石则,中间相离六十五尺,如舟至彼,验量如式,方许入闸,有长者罪遣退之。又与东昌路官亲诣议拟,于元立隘闸西约一里,依已定丈尺,置石则验量行舟,有不依元料者罪之。
天历三年三月,诏谕中外:“都水监言:世祖费国家财用,开辟会通河,以通漕运。往来使臣、下番百姓及随从使臣、各枝干脱权势之人,到闸不候水则,恃势捶挞看闸人等,频频启放。又漕运粮船,凡遇水浅,于河内筑土坝,积水以渐行舟,以故坏闸。乞禁治事。命后诸王驸马各枝往来使臣及干脱权势之人、下番使臣等,并运官粮船,如到闸,依旧定例启闭。若似前不候水则,恃势捶拷守闸人等,勒令启闸,及河内用土筑坝坏闸之人,治其罪。如守闸之人,恃有圣旨,合启闸时,故意迟延,阻滞使臣客旅,欺要钱物,乃不畏常宪也。”仍令监察御史、廉访司常加体察。
兖州闸
兖州闸已见前。至元二十七年四月,都漕运副使马之贞言:
准山东东西道宣慰使司牒文,相视兖州闸堰事。先于至元十二年蒙丞相伯颜访问自江淮达大都河道,之贞乃言,宋、金以来,汶、泗相通河道,郭都水按视,可以通漕。于二十年中书省奏准,委兵部李尚书等开凿,拟修石闸十四。二十一年,省委之贞与尚监察等同相视,拟修石闸八、石堰二,除已修毕外,有石闸一、石堰一、堽城石堰一,至今未修。据济州以南,徐、邳沿河纤道桥梁,二十三年添立邳州水站,移文沿河州县,修治已完。二十三年调之贞充漕运副使,委管闸接放纲船。沿河纤道,元无崩损去处,在前年例,当麻麦盛时,差官修理闸道,督责地主割刈麻麦,并滕州开决稻堰,泗源磨堰,差人于吕梁百步等祇,及济州闸监督江淮纲运船只,过祇出闸,不令阻滞客旅,苟取钱物。据新开会通并济州汶、泗相通河,非自然长流河道,于兖州立闸堰,约泗水西流,堽城立闸堰,分汶水入河,南会于济州,以六闸撙节水势,启闭通放舟楫,南通淮、泗,以入新开会通河,至于通州。近去岁四月,江淮都漕运使司言,本司粮运,经济河至东阿交割,前者济州运司,不时移文濒河官司,修治纤道,若有缓急处所,正官取招呈省,路经历、县达鲁花赤以下就便断罪。今济州漕司革罢,其河道拨属都漕运司管领,本司粮运未到东阿,凡有阻滞,并是本司迟慢。迤南河道,从此无人管领,不时水势泛溢,堤岸摧塌,涩滞河道。又济州闸,前济州运司正官亲临监视,其押纲船户不敢分争。即目各处官司差人管领,与纲官船户各无统摄,争要水势,及搀越过闸,互相殴打,以致损坏船只,浸没官粮。拟将东阿河道拨付江淮都漕运司提调管领,庶几不误粮运,都省准焉。又准江淮都漕运司副使言,除委官看管闸堰外,据汶、泗、堽城二闸一堰、泗河兖州闸堰、济州城南闸,乃会通河上源之喉衿,去岁流水冲坏堽城汶河土堰、兖州泗河土堰,必须移文兖州、泰安州差夫修闭。又被涨水冲破梁山一带堤堰,走泄水势,通入旧河,以致新河水小,涩粮船,乞移文断事等官,转下东平路修闭,上流拨属江淮漕运司,下流属之贞管领。若已后新河水小,直下济州监闸官,并泰安、兖州、东平修理。据兖州石闸一所、石堰一道,堽城石闸一道,合用材物已行措置完备,必须修理,虽初经之贞相视会计,即令不隶管领,乞移文江淮漕司修治。其泰安州堽城安、梁山一带堤岸,济州闸等处,虽是拨属江淮漕司,今后倘若水涨,冲坏堤堰,亦乞照会东平、济宁、泰安,如承文字,亦仰奉行。又东阿、须城界安山闸,为粮船不由旧河来往,江淮所委监闸官已去,目今无人看管,必须之贞修理,以此权委人守焉。
卷六十五 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
○黄河
黄河之水,其源远而高,其流大而疾,其为患于中国者莫甚焉,前史载河决之患详矣。
世祖至元九年七月,卫辉路新乡县广盈仓南河北岸决五十余步。八月,又崩一百八十三步,其势未已,去仓止三十步。于是委都水监丞马良弼与本路官同诣相视,差丁夫并力修完之。二十五年,汴梁路阳武县诸处河决二十二所,漂荡麦禾房舍,委宣慰司督本路差夫修治。
成宗大德三年五月,河南省言:“河决蒲口儿等处,浸归德府数郡,百姓被灾,差官修筑计料,合修七堤二十五处,共长三万九千九十二步,总用苇四十万四千束,径尺桩二万四千七百二十株,役夫七千九百二人。”
武宗至大三年十一月,河北河南道廉访司言:
黄河决溢,千里蒙害,浸城郭,漂室庐坏禾稼,百姓已罹其毒。然后访求修治之方,而且众议纷纭,互陈利害,当事者疑惑不决,必须上请朝省,比至议定,其害滋大,所谓不预已然之弊。大抵黄河伏槽之时,水势似缓,观之不足为害,一遇霖潦,湍浪迅猛。自孟津以东,土性疏薄,兼带沙滷,又失导泄之方,崩溃决溢,可翅足而待。
近岁亳、颍之民,幸河北徙,有司不能远虑,失于规画,使陂泺悉为陆地。东至杞县三氵义口,播河为三,分杀其势,盖亦有年。往岁归德、大康建言,相次湮塞南北二氵义,遂使三河之水合而为一,下流既不通畅,自然上溢为灾。由是观之,是自夺分泄之利,故其上下决溢,至今莫除。即今水势趋下,有复钜野、梁山之意,盖河性迁徙无常,苟不为远计预防,不出数年,曹、濮、济、郓蒙害必矣。
今之所谓治水者,徒尔议论纷纭,咸无良策,水监之官,既非精选,知河之利害者百无一二。虽每年累驿而至,名为巡河,徒应故事,问地形之高下,则懵不知;访水势之利病,则非所习。既无实才,又不经练。乃或妄兴事端,劳民动众,阻逆水性,翻为后患。为今之计,莫若于汴梁置都水分监,妙选廉干、深知水利之人,专职其任,量存员数,频为巡视,谨其防护,可疏者疏之,可堙者堙之,可防者防之。职掌既专,则事功可立。较之河已决溢,民已被害,然后卤莽修治以劳民者,乌可同日而语哉?
于是省令都水监议,检照大德十年正月省臣奏准,昨都水监升正三品,添官二员,铸分监印,巡视御河,修缺溃,疏浅涩,禁民船越次乱行者,今拟就令分巡提点修治。本监议:“黄河泛涨,止是一事,难与会通河有坝阐漕运分监守治为比。先为御河添官降印,兼提点黄河,若使专一,分监在彼,则有妨御河公事。况黄河已有拘该有司正官提调,自今莫若分监官吏以十月往,与各处官司巡视缺破,会计工物督治,比年终完,来春分监新官至,则一一交割,然后代还,庶不相误。”
工部照大德九年黄河决徙,逼近汴梁,几至浸没。本处官司权宜开辟董盆口,分入巴河,以杀其势,遂使正河水缓,并趋支流。缘巴河旧隘不足吞伏,明年急遣萧都水等闭塞,而其势愈大,卒无成功,致连年为害,南至归德诸处,北至济宁地分,至今不息。本部议:“黄河为害,难同余水,欲为经远之计,非用通知古今水利之人专任其事,终无补益。河南宪司所言详悉,今都水监别无他见,止依旧例议拟未当。如量设官,精选廉干奉公、深知地形水势者,专任河防之职,往来巡视,以时疏塞,庶可除害。”省准令都水分监官专治河患,任满交代。
仁宗延祐元年八月,河南等处行中书省言:“黄河涸露旧水泊污池,多为势家所据,忽遇泛溢,水无所归,遂致为害。由此观之,非河犯人,人自犯之。拟差知水利都水监官,与行省廉访司同相视,可以疏辟堤障,比至泛溢,先加修治,用力少而成功多。又汴梁路睢州诸处,决破河口数十,内开封县小黄村计会月堤一道,都水分监修筑障水堤堰,所拟不一。宜委请行省官与本道宪司、汴梁路都水分监官及州县正官,亲历按验,从长讲议。”由是委太常丞郭奉政、前都水监丞边承务、都水监卿朵儿只、河南行省石右丞、本道廉访副使站木赤、汴梁判官张承直,上自河阴,下至陈州,与拘该州县官一同沿河相视。开封县小黄村河口,测量比旧浅减六尺。陈留、通许、太康旧有蒲苇之地,后因闭塞西河、塔河诸水口,以便种莳,故他处连年溃决。各官公议:“治水之道,惟当顺其性之自然。尝闻大河自阳武、胙城由白马河间东北入海,历年既久,迁徙不常。每岁泛溢两岸,时有冲决,强为闭塞,正及农忙,科桩梢,发丁夫,动至数万,所费不可胜纪,其弊多端,郡县嗷嗷,民不聊生。盖黄河善迁徙,惟宜顺下疏泄。今相视上自河阴,下抵归德,经夏水涨,甚于常年,以小黄口分泄之故,并无冲决,此其明验也。详视陈州,最为低洼,濒河之地,今岁麦禾不收,民饥特甚,欲为拯救,奈下流无可疏之处。若将小黄村河口闭塞,必移患邻郡;决上流南岸,则汴梁被害;决下流北岸,则山东可忧。事难两全,当遗小就大。如免陈村差税,赈其饥民,陈留、通许、太康县被灾之家,依例取勘赈恤,其小黄村河口仍旧通流外,据修筑月堤,并障水堤,闭河口,别难拟议。”于是凡汴梁所辖州县河堤,或已修治,及当疏通与补筑者,条列具备。
至五年正月,河北河南道廉访副使奥屯言:“近年河决杞县小黄村口,滔滔南流,莫能御遏,陈、颍濒河膏腴之地浸没,百姓流散。今水迫汴城,远无数里,傥值霖雨水溢,仓卒何以防御!方今农隙,宜为讲究,使水归故道,达于江、淮,不惟陈、颍之民得遂其生,窃恐将来浸灌汴城,其害匪轻。”于是大司农司下都水监移文汴梁分监修治,自六年二月十一日兴工,至三月九日工毕,总计北至槐疙疸两旧堤,南至窑务汴堤,通长二十里二百四十三步。创修护城堤一道,长七千四百四十三步,下地修堤,下广十六步,上广四步,高一丈,六十尺为一工。堤东二十步外取土,内河沟七处,深浅高下阔狭不一,计工二十五万三千六百八十,用夫八千四百五十三,除风雨妨工,三十日毕。内流水河沟,南北阔二十步,水深五尺。河内修堤,底阔二十四步,上广八步,高一丈五尺,积十二万尺,取土稍远,四十尺为一工,计三万工,用夫百人。每步用大桩二,计四十,各长一丈二尺,径四寸。每步杂草千束,计二万。每步签桩四,计八十,各长八尺,径三寸。水手二十,木匠二,大船二艘,梯一副,绳索毕备。
七年七月,汴梁路言:“荥泽县六月十一日河决塔海庄东堤十步余,横堤两重,又缺数处。二十三日夜,开封县苏村及七里寺复决二处。”本省平章站马赤亲率本路及都水监官,并工修筑,于至治元年正月兴工,修堤岸四十六处,该役一百二十五万六千四百九十四工,凡用夫三万一千四百一十三人。
文宗至顺元年六月,曹州济阴县河防官本县尹郝承务言:“六月五日,魏家道口黄河旧堤将决,不可修筑,以此差募民夫,创修护水月堤,东西长三百九步,下阔六步,高一丈。又缘水势瀚漫,复于近北筑月堤,东西长一千余步,下广九步,其功未竟。至二十一日,水忽泛溢,新旧三堤一时咸决,明日外堤复坏,急率民闭塞,而湍流迅猛,有蛇时出没于中,所下桩土,一扫无遗。又旧堤岁久,多有缺坏,差夫并工筑成二十余步。其魏家道口缺堤,东西五百余步,深二丈余,外堤缺口,东西长四百余步。又磨子口护水堤,低薄不足御水,东西长一千五百步。魏家道口卒未易修,先差夫补筑。磨子口七月十六日兴工,二十八日工毕。二十二日,按视至朱从马头西,旧堤缺坏,东西长一百七十余步,计料堤外贴筑五步,增高一丈二尺,与旧堤等,上广二步。于磨子口修堤夫内,摘差三百一十人,于是月二十三日入役,至闰七月四日工毕。”郝承务又言:“魏家道口砖堌等村,缺破堤堰,累下桩土,冲洗不存,若复闭筑,缘缺堤周回皆泥淖,人不可居,兼无取土之处。又沛郡安乐等保,去岁旱灾,今复水涝,漂禾稼,坏室庐,民皆缺食,难于差倩。其不经水害村保民人,先已遍差补筑黄家桥、磨子口诸处堤堰,似难重役。如候秋凉水退,倩夫修理,庶苏民力。今冲破新旧堤七处,共长一万二千二百二十八步,下广十二步,上广四步,高一丈二尺,计用夫六千三百四人,桩九百九十,苇箔一千三百二十,草一万六千五束。六十尺为一工,无风雨妨工,度五十日可毕。”本县准言,至八月三十日差夫二千四百二十,关请郝承务督役。郝承务又言:“九月三日兴工修筑,至十八日大风,十九日雨,二十四日复雨,缘此辛马头、孙家道口障水堤堰又坏,计工役倍于元数,移文本县,添差二千人同筑。二十六日,元与成武定、陶二县分筑魏家道口八百二十步修完。十月二日,至辛马头、孙家道口,从实又量元缺堤,南北阔一百四十步,内水地五十步,深者至二丈,浅者不下八九尺,依元料用桩箔补筑,至七日完。又于本处创筑月堤一道,西北东南斜长一千六百二十七步,内成武、定陶分筑一百五十步,实筑一千四百七十七步,外有元料堌头魏家道口外堤未筑。即欲兴工,缘冬寒土冻,拟候来春,并工修理,官民两便。
济州河
济州河者,新开以通漕运也。世祖至元十七年七月,耿参政、阿里尚书奏:“为姚演言开河事,令阿合马与耆旧臣集议,以钞万锭为佣直,仍给粮食。”世祖从之。十八年九月,中书丞相火鲁火孙等奏:“姚总管等言,请免益都、淄莱、宁海三州一岁赋,入折佣直,以为开河之用。平章阿合马与诸老臣议,以为一岁民赋虽多,较之官给佣直,行之甚便。”遂从之。十月,火鲁火孙等奏:“阿八失所开河,经济州,而其地又有一河,傍有民田,开之甚便。臣等议,若开此河,阿八失所管一方屯田,宜移之他处,不阻水势。”世祖令移之。十二月,差奥鲁赤、刘都水及精算数者一人,给宣差印,往济州,定开河夫役,令大名、卫州新附军亦往助工。
三十一年,御史台言:“胶、莱海道浅涩,不能行舟。”台官玉速帖木儿奏:“阿八失所开河,省遣牙亦速失来,谓漕船泛河则失少,泛海则损多。”既而漕臣囊加、万户孙伟又言:“漕海舟疾且便。”右丞麦术丁又奏:“斡奴兀奴凡三移文,言阿八失所开河,益少损多,不便转漕。水手军人二万,舟千艘,见闲不用,如得之,可岁漕百万石。昨奉旨,候忙古来共议,海道便,则阿八失河可废。今忙古已自海道运粮回,有一二南人自愿运粮万石,已许之。”囊加、孙万户复请用军验试海运,省院官暨众议:“阿八失河扬用水手五千、军五千、船千艘,畀扬州省教习漕运。今拟以此水手军人,就用平滦船,从利津海漕运。”世祖从之。阿八失所开河遂废。
滏河
滏河者,引滏水以通洺州城濠者也。
至元五年十月,洺磁路言:“洺州城中,井泉咸苦,居民食用,多作疾,且死者众。请疏涤旧渠,置坝闸,引滏水分灌洺州城濠,以济民用。计会河渠东西长九百步,阔六尺,深三尺,二尺为工,役工四百七十五,民自备用器,岁二次放闸,且不妨漕事。”中书省准其言。
广济渠
广济渠在怀孟路,引沁水以达于河。世祖中统二年,提举王允中、大使杨端仁奉诏开河渠,凡募夫千六百五十一人,内有相合为夫者,通计使水之家六千七百余户,一百三十余日工毕。所修石堰,长一百余步,阔三十余步,高一丈三尺。石斗门桥,高二丈,长十步,阔六步。渠四道,长阔不一,计六百七十七里,经济源、河内、河阳、温、武陟五县,村坊计四百六十三处,渠成甚益于民,名曰广济。三年八月,中书省臣忽鲁不花等奏:“广济渠司言,沁水渠成,今已验工分水,恐久远权豪侵夺。”乃下诏依本司所定水分,已后诸人毋得侵夺。
至文宗天历三年三月,怀庆路同知阿合马言:“天久亢旱,夏麦枯槁,秋谷种不入土,民匮于食。近因访问耆老,咸称丹水浇溉近山田土,居民深得其利,有沁水亦可溉田,中统间王学土亦为天旱,奉诏开此渠,募自愿人户,于太行山下沁口古迹,置分水渠口,开浚大河四道,历温、陟入黄河,约五百余里,渠成名曰广济。设官提调,遇旱则官为斟酌,验工多寡,分水浇溉,济源、河内、河阳、温、武陟五县民田三千余顷咸受其赐。二十余年后,因豪家截河起堰,立碾磨,壅遏水势,又经霖雨,渠口淤塞,堤堰颓圮。河渠司寻亦革罢,有司不为整治,因致废坏。今五十余年,分水渠口及旧渠迹,俱有可考,若蒙依前浚治,引水溉田,于民大便。可令河阳、河内、济源、温、武陟五县,使水人户自备工力,疏通分水渠口,立闸起堰,仍委谙知水利之人,多方区画。遇旱,视水缓急,撤闸通流,验工分水以灌溉;若霖雨泛涨,闭闸退还正流。禁治不得截水置碾磨,栽种稻田。如此,则涝旱有备,民乐趋利。请移文孟州、河内、武陟县委官讲议。”寻据孟州等处申,亲诣沁口,咨询耆老,言旧日沁水正河内筑土堰,遮水入广济渠,岸北虽有减水河道,不能吞伏,后值霖雨,荡没田禾,以此堵闭。今若枋口上连土岸,及于沁水正河置立石堰,与枋口相平,如遇水溢,闭塞闸口,使水漫流石堰,复还本河,又从减水河分杀其势,如此庶不为害。约会河阳、武陟县尹与耆老等议,若将旧广济渠依前开浚,减水河亦增开深阔,禁安磨碾,设立闸堰,自下使水,遇旱放闸浇田,值涝闭闸退水,公私便益。怀庆路备申工部牒,都水监回文本路,委官相视施行。
三白渠
京兆旧有三白渠,自元伐金以来,渠堰缺坏,土地荒芜。陕西之人虽欲种莳,不获水利,赋税不足,军兴乏用。太宗之十二年,梁泰奏:“请差拨人户牛具一切种莳等物,修成渠堰,比之旱地,其收数倍,所得粮米,可以供军。”太宗准奏,就令梁泰佩元降金牌,充宣差规措三白渠使,郭时中副之,直隶朝廷,置司于云阳县;所用种田户及牛畜,别降旨,付塔海绀不于军前应副。是月,敕喻塔海绀不:“近梁泰奏修三白渠事,可于汝军前所获有妻少壮新民,量拨二千户,及木工二十人,官牛内选肥腯齿小者一千头,内乳牛三百,以畀梁泰等。如不敷,于各千户、百户内贴补,限今岁十一月内交付数足,趁十二月入工。其耕种之人,所收之米,正为接济军粮。如发遣人户之时,或阙少衣装,于各千户、百户内约量支给,差军护送出境,沿途经过之处,亦为防送,毋致在逃走逸,验路程给以行粮,大口一升,小者半之。”
洪口渠
洪口渠在奉元路。英宗至治元年十月,陕西屯田府言:
自秦、汉至唐、宋,年例八月差使水户,自泾阳县西仲山下截河筑洪堰,改泾水入白渠,下至泾阳县北白公斗门,分为三限,并平石限,盖五县分水之要所。北限入三原、栎阳、云阳,中限入高陵,南限入泾阳,浇溉官民田七万余亩。近至大三年,陕西行台御史王承德言,泾阳洪口展修石渠,为万世之利。由是会集奉元路三原、泾阳、临潼、高陵诸县,洎泾阳、渭南、栎阳诸屯官及耆老议,如准所言,展修石渠八十五步,计四百二十五尺,深二丈,广一丈五尺,计用石十二万七千五百尺,人日采石积方一尺,工价二两五钱,石工二百,丁夫三百,金火匠二,用火焚水淬,日可凿石五百尺,二百五十五日工毕。官给其粮食用具,丁夫就役使水之家,顾匠佣直使水户均出。陕西省议,计所用钱粮,不及二年之费,可谓一劳永逸,准所言便。都省准委屯田府达鲁花赤只里赤督工,自延祐元年二月十日发夫匠入役,至六月十九日委官言,石性坚厚,凿仅一丈,水泉涌出,近前续展一十七步,石积二万五千五百尺,添夫匠百人,日凿六百尺,二百四十二日可毕。
文宗天历二年三月,屯田总管兼管河渠司事郭嘉议言:“去岁六月三日骤雨,泾水泛涨,无修洪堰及小龙口尽圮,水归泾,白渠内水浅,为此计用十四万九千五百十一工,役丁夫一千六百,度九十三日毕。于使水户内差拨,每夫就持麻一斤,铁一斤,系囤取泥索各一,长四十尺,草苫一,长七尺,厚二寸。”陕西省准屯田府照,洪口自秦至宋一百二十激,经由三限,自泾阳下至临潼五县,分流浇溉民田七万余顷,验田出夫千六百人,自八月一日修堰,至十月放水溉田,以为年例。近因奉元亢旱,五载失稔,人皆相食,流移疫死者十七八。今差夫又令就出用物,实不能办集。窃详泾阳水利,虽分三限引水溉田,缘三原等县地理遥远,不能依时周遍,泾阳北近,俱在上限,并南限中限,用水最便。今次修堰,除见在户依例差役,其逃亡之家合出夫数,宜令泾阳县近限水利户添差一人,官日给米一升,并工修治。省准出钞八百锭,委耀州同知李承事,洎本府总管郭嘉议及各处正官,计工役照时直籴米给散。李承事督夫修筑,至十一月十六日毕。
扬州运河
运河在扬州之北,宋时尝设军疏涤,世祖取宋之后,河渐壅塞。至元末年,江淮行省尝以为言,虽有旨浚治,有司奉行,未见实效。
仁宗延祐四年十一月,两淮运司言:“盐课甚重,运河浅涩无源,止仰天雨,请加修治。”明年二月,中书移文河南省,选官洎运司有司官相视,会计工程费用。于是河南行省委都事张奉政及淮东道宣慰司官、运司官,会州县仓场官,遍历巡视,集议:河长二千三百五十里,有司差濒河有田之家,顾倩丁夫,开修一千八百六十九里;仓场盐司不妨办课,协济有司,开修四百八十二里。运司言:“近岁课额增多,而船灶户日益贫苦,宜令有司通行修治,省减官钱。”省臣奏准:诸色户内顾募丁夫万人,日支盐粮钱二两,计用钞二万锭,于运司盐课及减驳船钱内支用。差官与都水监、河南行省、淮东宣慰司官专董其事,廉访司体察,枢密院遣官镇遏,乘农隙并工疏治。
练湖
练湖在镇江。元有江南之后,豪势之家于湖中筑堤围田耕种,侵占既广,不足受水,遂致泛溢。世祖末年,参政暗都剌奏请依宋例,委人提调疏治,其侵占者验亩加赋。
至治三年十二月,省臣奏:“江浙行省言,镇江运河全藉练湖之水为上源,官司漕运,供亿京师,及商贾贩载,农民来往,其舟楫莫不由此。宋时专设人夫,以时修浚。练湖潴蓄潦水,若运河浅阻,开放湖水一寸,则可添河水一尺。近年淤浅,舟楫不通,凡有官物,差民运递,甚为不便。委官相视,疏治运河,自镇江路至吕城坝,长百三十一里,计役夫万五百十三人,六十日可毕。又用三千余人浚涤练湖,九十日可完,人日支粮三升、中统钞一两。行省、行台分官监督。所用船物,今岁预备,来春兴工。合行事宜,依江浙行省所拟。”既得旨,都省移文江浙行省,委参政董中奉率合属正官亲临督役。于是董中奉言:“所委前都水少监崇明州知州任奉政、镇江路总管毛中议等议:练湖、运河此非一事,宜依假山诸湖农民取泥之法,用船千艘,船三人,用竹褷捞取淤泥,日可三载,月计九万载,三月之间,通取二十七万载,就用所取泥增筑湖岸。自镇江在城程公坝,至常州武进县吕城坝,河长百三十一里一百四十六步,拟开河面阔五丈,底阔三丈,深四尺,与见有水二尺,可积深六尺。所役夫于平江、镇江、常州、江阴州及建康路所辖溧阳州田多上户内差倩。若浚湖开河,二役并兴,卒难办集。宜趁农隙,先开运河,工毕就浚练湖。”省准所言,与都事王徵事等于泰定元年正月至镇江丹阳县,洎各监工官沿湖相视,上湖沙冈黄土,下湖茭根丛杂,泥亦坚硬,不可褷取。又议两役并兴,相离三百余里,往来监督,供给为难,愿以所督夫一万三千五百十二人,先开运河,期四十七日毕,次浚练湖,二十日可完。继有江南行台侍御史及浙西廉访司副使俱至,乃议首事运河,备文咨禀,遂于是月十七日入役。
二月十八日,省臣奏:“开浚运河、练湖,重役也,宜依行省所议,仍令便宜从事。”后各监工官言:“已分运河作三坝,依元料深阔丈尺开浚,至三月四日工毕。数内平江昆山、嘉定二州,实役二十六日,常熟、吴江二州,长洲、吴县,实役二十八日,余皆役三十日,已于三月七日积水行舟。”又监修练湖官言:“任奉议指划元料,增筑堤堰及旧有土基,共增阔一丈二尺,平面至高底滩脚,增筑共量斜高二丈五尺。依中堰西石〈石达〉东旧堤卧羊滩修筑,如旧堤高阔已及所料之上者,遇有崩缺,修筑令完。中堰西石〈石达〉至五百婆堤西上增高土一尺,有缺亦补之。五百婆堤至马林桥堤水势稍缓,不须修治,其堤底间有渗漏者,窒塞之。三月六日破土,九日入役,至十一日工毕,实役三日。归勘任少监元料,开运河夫万五百十三人,六十日毕,浚练湖夫三千人,九十日毕,人日支钞一两、米三升,共该钞万八千一十四锭二十两,米二万七千二十一石六斗,实征夫万三千五百十二人,共役三十三日,支钞八千六百七十九锭三十六两,粮万三千十九石五斗八升。比附元料,省钞九千三百三十四锭三十四两,粮万四千二石二升。其练湖未毕,相视地形水势再议。”
参政董中奉又言:“练湖旧有湖兵四十三人,添补五十七名,共百人,于本路州县苗粮三石之下、二石之上差充,专任修筑湖岸,设提领二员、壕寨二人、司吏三人,于有出身人内选用。”工部议:“练湖所设提领人等印信,即同湖兵,宜咨本省遍行议拟。”又镇江路言:“河、练湖今已开浚,若不设法关防,徒劳民力。除关本路达鲁花赤兀鲁失海牙总治其事,同知哈散、知事程郇专管启闭斗门。”行省从之。
吴松江
浙西诸山之水受之太湖,下为吴松江,东汇淀山湖以入海,而潮汐来往,逆涌浊沙,上泾河口,是以宋时设置撩洗军人,专掌修治。元既平宋,军士罢散,有司不以为务,势豪租占为荡为田,州县不得其人,辄行许准,以致湮塞不通,公私俱失其利久矣。
至治三年,江浙省臣方以为言,就委嘉兴路治中高朝列、湖州路知事丁将仕同本处正官,体究旧曾疏浚通海故道,及新生沙涨碍水处所,商度开涤图呈。据丁知事等官按视讲究,合开浚河道五十五处。内常熟州九处,十三段,该工百三十二万一千五百六十二,昆山州十一处,九十五里,用工二万七千四百,役夫四百五十六,宜于本州有田一顷之上户内,验田多寡,算量里步均派,自备粮赴功疏浚。正月上旬兴工,限六十日工毕,二年一次举行。嘉定州三十五处,五百三十八里,该工百二十六万七千五十九,日支粮一升,计米万二千六百七十石五斗九升,日役夫二万一千一百一十七,六十日毕。工程浩大,米粮数多,乞依年例,劝率附河有田用水之家,自备口粮,佃户佣力开浚。奈本州连年被灾,今岁尤甚,力有不逮,宜从上司区处。高治中会集松江府各州县官按视,议合浚河渠,华亭县九处,计五百二十八里,该工九百六十八万四千八百八十二,役夫十六万一千四百一十四,人日支粮二升,计米十九万三千六百九十七石六斗四升。上海县十四处,计四百七十一里,该工千二百三十六万八千五十二,日役夫二万六千一百三十四,人日支粮二升,计二十四万七千三百六十一石四升,六十日工毕。官给之粮,佣民疏治。如下年丰稔,劝率有田之家,五十亩出夫一人,十亩之上验数合出,止于本保开浚。其权势之家,置立鱼簖并沙涂栽苇者,依上出夫。
其上海、嘉定连年旱涝,皆缘河口湮塞,旱则无以灌溉,涝则不能疏泄,累致凶歉,官民俱病。至元三十年以后,两经疏辟,稍得丰稔。比年又复壅闭,势家愈加租占,虽得征赋,实失大利。上海县岁收官粮一十七万石,民粮三万余石,略举似延祐七年灾伤五万八千七百余石,至治元年灾伤四万九千余石,二年十万七千余石,水旱连年,殆无虚岁,不惟亏欠官粮,复有赈贷之费。近委官相视地形,讲议疏浚,其通海大江,未易遽治;旧有河港联络官民田土之间、藉以灌溉者,今皆填塞,必须疏通,以利耕种。欲令有田人户自为开浚,而工役浩繁,民力不能独成。由是议,上海、嘉定河港,宜令本处所管军民站灶僧道诸色有田者,以多寡出夫,自备粮修治,州县正官督役。其豪势租占荡田、妨水利者,并与除辟。本处民田税粮全免一年,官租减半。今秋收成,下年农隙举行,行省、行台、廉访司官巡镇。外据华亭、昆山、常熟州河港,比上海、嘉定缓急不同,难为一体,从各处劝农正官督有田之家,备粮并工修治。若遽兴工,阴阳家言癸亥年动土有忌,预为咨禀可否。
至泰定元年十月十九日,右丞相旭迈杰等奏:“江浙省言,吴松江等处河道壅塞,宜为疏涤,仍立闸以节水势。计用四万余人,今岁十二月为始,至正月终,六十日可毕,用二万余人,二年可毕。其丁夫于旁郡诸色户内均差,依练湖例,给佣直粮食,行省、行台、廉访司并有司官同提调。臣等议,此事官民两便,宜从其请。若丁夫有余,止令一年毕。命脱欢答剌罕诸臣同提调,专委左丞朵儿只班及前都水任少监董役。”得旨,移文行省,准拟疏治。江浙省下各路发夫入役,至二年闰正月四日工毕。
淀山湖
太湖为浙西巨浸,上受杭、湖诸山之水,潴蓄之余,分汇为淀山湖,东流入海。
世祖末年,参政暗都剌言:“此湖在宋时委官差军守之,湖旁余地,不许侵占,常疏其壅塞,以泄水势。今既无人管领,遂为势豪绝水筑堤,绕湖为田,湖狭不足潴蓄,每遇霖潦,泛溢为害。昨本省官忙古等兴言疏治,因受曹总管金而止。张参议、潘应武等相继建言,识者咸以为便。臣等议,此事可行无疑。然虽军民相参,选委廉干官提督,行省山住子、行院董八都见子、行台哈剌令亲诣相视,会计合用军夫拟禀。”世祖曰:“利益美事,举行已晚,其行之。”既而平章铁哥言:“委官相视,计用夫十二万,百日可毕。昨奏军民共役,今民丁数多,不须调军。”世祖曰:“有损有益,咸令均齐,毋自疑惑,其均科之。”
至元三十一年,世祖崩,成宗即位。平章铁哥奏:“太湖、淀山湖昨尝奏过先帝,差倩民夫二十万疏掘已毕。今诸河日受两潮,渐致沙涨,若不依旧宋例,令军屯守,必致坐隳成功。臣等议,常时工役拨军,枢府犹且吝惜,屯守河道用军八千,必辞不遣。淀山湖围田赋粮二万石,就以募民夫四千,调军士四千与同屯守。立都水防田使司,职掌收捕海贼,修治河渠围田。”命伯颜察儿暨枢密院议毕闻奏。于是枢府言:“尝奏淀山湖在宋时设军屯守,范殿帅、朱、张辈必知其故,拟与省官集议定禀奏,有旨从之。乃集枢府官及范殿帅等共议,朱、张言:‘宋时屯守河道,用手号军,大处千人,小处不下三四百,隶巡检司管领。’范殿帅言:‘差夫四千,非动摇四十万户不可,若令五千军屯守,就委万户一员提调,事或可行。’臣等亦以为然,与都水巡防万户府职名,俾隶行院。”枢府官又言:“若与知源委之人询其详,候至都定议。”从之。
盐官州海塘
盐官州去海岸三十里,旧有捍海塘二,后又添筑咸塘,在宋时亦尝崩陷。成宗大德三年,塘岸崩,都省委礼部郎中游中顺,洎本省官相视,虚沙复涨,难于施力。至仁宗延祐己未、庚申间,海汛失度,累坏民居,陷地三十余里。其时省宪官共议,宜于州后北门添筑土塘,然后筑石塘,东西长四十三里,后以潮汐沙涨而止。
至泰定即位之四年二月间,风潮大作,冲捍海小塘,坏州郭四里。杭州路言:“与都水庸田司议,欲于北地筑塘四十余里,而工费浩大,莫若先修咸塘,增其高阔,填塞沟港,且浚深近北备塘濠堑,用桩密钉,庶可护御。”江浙省准下本路修治。都水庸田司又言:“宜速差丁夫,当水入冲堵闭,其不敷工役,于仁和、钱塘及嘉兴附近州县诸色人户内斟酌差倩,即日沦没不已,旦夕诚为可虑。”工部议:“海岸崩摧重事也,宜移文江浙行省,督催庸田使司、盐运司及有司发丁夫修治,毋致侵犯城郭,贻害居民。”五月五日,平章秃满迭儿、茶乃、史参政等奏:“江浙省四月内,潮水冲破盐官州海岸,令庸田司官征夫修堵,又令僧人诵经,复差人令天师致祭。臣等集议,世祖时海岸尝崩,遣使命天师祈祀,潮即退,今可令直省舍人伯颜奉御香,令天师依前例祈祀。”制曰:“可。”既而杭州路又言:“八月以来,秋潮汹涌,水势愈大,见筑沙地塘岸,东西八十余步,造木柜石囤以塞其要处。本省左丞相脱欢等议,安置石囤四千九百六十,抵御锼啮,以救其急,拟比浙江立石塘,可为久远。计工物,用钞七十九万四千余锭,粮四万六千三百余石,接续兴修。”
致和元年三月,省臣奏:“江浙省并庸田司官修筑海塘,作竹蘧篨,内实以石,鳞次垒叠以御潮势,今又沦陷入海,见图修治,倘得坚久之策,移文具报。臣等集议,此重事也,旦夕驾幸上都,分官扈从,不得圆议。今差户部尚书李家奴、工部尚书李嘉宾、枢密院属卫指挥青山、副使洪灏、宣政佥院南哥班与行省左丞相脱欢及行台、行宣政院、庸田使司诸臣,会议修治之方。合用军夫,除戍守州县关津外,酌量差拨,从便添支口粮。合役丁力,附近有田之民,及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等户内点倩。凡工役之时,诸人毋或沮坏,违者罪之。合行事务,提调官移文禀奏施行。”有旨从之。四月二十八日,朝廷所委官,洎行省台院及庸田司等官议:“大德、延祐欲建石塘未就。泰定四年春,潮水异常,增筑土塘,不能抵御,议置板塘,以水涌难施工,遂作蘧篨木柜,间有漂沉,欲踵前议,叠石塘以图久远。为地脉虚浮,比定海、浙江、海盐地形水势不同,由是造石囤于其坏处叠之,以救目前之急。已置石囤二十九里余,不曾崩陷,略见成效。”庸田司与各路官同议,东西接垒石囤十里,其六十里塘下旧河,就取土筑塘,凿东山之石以备崩损。
文宗天历元年十一月,都水庸田司言:“八月十日至十九日,正当大汛,潮势不高,风平水稳。十四日,祈请天妃入庙,自本州岳庙东海北护岸鳞鳞相接。十五日至十九日,海岸沙涨,东西长七里余,南北广或三十步,或数十百步,渐见南北相接。西至石囤,已及五都,修筑捍海塘与盐塘相连,直抵岩门,障御石囤。东至十一都六十里塘,东至东大尖山嘉兴、平湖三路所修处海口。自八月一日至二日,探海二丈五尺;至十九日、二十日探之,先二丈者今一丈五尺,先一丈五尺者今一丈。西自六都仁和县界赭山、雷山为首,添涨沙涂,已过五都四都,盐官州廊东西二都,沙土流行,水势俱浅。二十日,复巡视自东至西岸脚涨沙,比之八月十七日渐增高阔。二十七日至九月四日大汛,本州岳庙东西,水势俱浅,涨沙东过钱家桥海岸,元下石囤木植,并无颓圮,水息民安。”于是改盐官州曰海宁州。
龙山河道
龙山河在杭州城外,岁久淤塞。武宗至大元年,江浙省令史裴坚言:“杭州钱塘江,近年以来为沙涂壅涨,潮水远去,离北岸十五里,舟楫不能到岸。商旅往来,募夫搬运十七八里,使诸物翔涌,生民失所,递运官物,甚为烦扰。访问宋时并江岸有南北古河一道,名龙山河,今浙江亭南至龙山闸约一十五里,粪坏填塞,两岸居民间有侵占。迹其形势,宜改修运河,开掘沙土,封闸搬载,直抵浙江,转入两处市河,免担负之劳,生民获惠。”省下杭州路相视,钱塘县城南上隅龙山河至横河桥,委系旧河,居民侵占,起建房屋,若疏通以接运河,公私大便。计工十五万七千五百六十六,日役夫五千二百五十二,度可三十日毕。所役夫于本路录事司、仁和、钱塘县富实之家差倩,就持筐檐锹应役。人日支官粮二升,该米三千一百五十一石三斗二升。河长九里三百六十二步,造石桥八,立上下二闸,计用钞一百六十三锭二十三两四钱七分七厘。省准咨请丞相脱脱总治其事,于仁宗延祐三年三月七日兴工,至四月十八日工毕。
卷六十六 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
○黄河
至正四年夏五月,大雨二十余日,黄河暴溢,水平地深二丈许,北决白茅堤。六月,又北决金堤,并河郡邑济宁、单州、虞城、砀山、金乡、鱼台、丰、沛、定陶、楚丘、武城,以至曹州、东明、钜野、郓城、嘉祥、汶上、任城等处皆罹水患,民老弱昏垫,壮者流离四方。水势北侵安山,沿入会通、运河,延袤济南、河间,将坏两漕司盐场,妨国计甚重。省臣以闻,朝廷患之,遣使体量,仍督大臣访求治河方略。
九年冬,脱脱既复为丞相,慨然有志于事功,论及河决,即言于帝,请躬任其事,帝嘉纳之。乃命集群臣议廷中,而言人人殊,唯都漕运使贾鲁,昌言必当治。先是,鲁尝为山东道奉使宣抚首领官,循行被水郡邑,具得修捍成策;后又为都水使者,奉旨诣河上相视,验状为图,以二策进献:一议修筑北堤以制横溃,其用功省;一议疏塞并举,挽河使东行以复故道,其功费甚大。至是复以二策封,脱脱韪其后策。议定,乃荐鲁于帝,大称旨。
十一年四月初四日,下诏中外,命鲁以工部尚书为总治河防使,进秩二品,授以银印。发汴梁、大名十有三路民十五万人,庐州等戍十有八翼军二万人供役,一切从事大小军民,咸禀节度,便宜兴缮。是月二十二日鸠工,七月疏凿成,八月决水故河,九月舟楫通行,十一月水土工毕,诸扫诸堤成。河乃复故道,南汇于淮,又东入于海。帝遣贵臣报祭河伯,召鲁还京师,论功超拜荣禄大夫、集贤大学士,其宣力诸臣迁赏有差,赐丞相脱脱世袭答剌罕之号,特命翰林学士承旨欧阳玄制河平碑文,以旌劳绩。
玄既为河平之碑,又自以为司马迁、班固记河渠沟洫,仅载治水之道,不言其方,使后世任斯事者无所考则,乃从鲁访问方略,及询过客,质吏牍,作《至正河防记》,欲使来世罹河患者按而求之。其言曰:
治河一也,有疏、有浚、有塞,三者异焉。酾河之流,因而导之,谓之疏。去河之淤,因而深之,谓之浚。抑河之暴,因而扼之,谓之塞。疏浚之别有四:曰生地,曰故道,曰河身,曰减水河。生地有直有纡,因直而凿之,可就故道。故道有高有卑,高者平之以趋卑,高卑相就,则高不壅,卑不潴,虑夫壅生溃,潴生堙也。河身者,水虽通行,身有广狭,狭难受水,水益悍,故狭者以计辟之;广难为岸,岸善崩,故广者以计御之。减水河者,水放旷则以制其狂,水隳突则以杀其怒。
治堤一也,有创筑、修筑、补筑之名,有剌水堤,有截河堤,有护岸堤,有缕水堤,有石船堤。
治扫一也,有岸扫、水扫,有龙尾、栏头、马头等扫。其为扫台及推卷、牵制、珣挂之法,有用土、用石、用铁、用草、用木、用杙、用縆之方。
塞河一也,有缺口,有豁口,有龙口。缺口者,已成川。豁口者,旧常为水所豁,水退则口下于堤,水涨则溢出于口。龙口者,水之所会,自新河入故道之潀也。
此外不能悉书,因其用功之次第,而就述于其下焉。
其浚故道,深广不等,通长二百八十里百五十四步而强。功始自白茅,长百八十二里。继自黄陵冈至南白茅,辟生地十里。口初受,广百八十步,深二丈有二尺,已下停广百步,高下不等,相折深二丈及泉。曰停、曰折者,用古算法,因此推彼,知其势之低昂,相准折而取匀停也。南白茅至刘庄村,接入故道十里,通折垦广八十步,深九尺。刘庄至专固,百有二里二百八十步,通折停广六十步,深五尺。专固至黄固,垦生地八里,面广百步,底广九十步,高下相折,深丈有五尺。黄固至哈只口,长五十一里八十步,相折停广垦六十步,深五尺。乃浚凹里减水河,通长九十八里百五十四步。凹里村缺河口生地,长三里四十步,面广六十步,底广四十步,深一丈四尺。自凹里生地以下旧河身至张赞店,长八十二里五十四步。上三十六里,垦广二十步,深五尺;中三十五里,垦广二十八步,深五尺;下十里二百四十步,垦广二十六步,深五尺。张赞店至杨青村,接入故道,垦生地十有三里六十步,面广六十步,底广四十步,深一丈四尺。
其塞专固缺口,修堤三重,并补筑凹里减水河南岸豁口,通长二十里三百十有七步。其创筑河口前第一重西堤,南北长三百三十步,面广二十五步,底广三十三步,树置桩橛,实以土牛、草苇、杂梢相兼,高丈有三尺,堤前置龙尾大扫。言龙尾者,伐大树连梢系之堤旁,随水上下,以破啮岸浪者也。筑第二重正堤,并补两端旧堤,通长十有一里三百步。缺口正堤长四里,两堤相接旧堤,置桩堵闭河身,长百四十五步,用土牛、草苇、梢土相兼修筑,底广三十步,修高二丈。其岸上土工修筑者,长三里二百十有五步有奇,高广不等,通高一丈五尺。补筑旧堤者,长七里三百步,表里倍薄七步,增卑六尺,计高一丈。筑第三重东后堤,并接修旧堤,高广不等,通长八里。补筑凹里减水河南岸豁口四处,置桩木,草土相兼,长四十七步。
于是塞黄陵全河,水中及岸上修堤长三十六里百三十六步。其修大堤刺水者二,长十有四里七十步。其西复作大堤刺水者一,长十有二里百三十步。内创筑岸上土堤,西北起李八宅西堤,东南至旧河岸,长十里百五十步,颠广四步,趾广三之,高丈有五尺。仍筑旧河岸至入水堤,长四百三十步,趾广三十步,颠杀其六之一,接修入水。
两岸扫堤并行。作西扫者夏人水工,征自灵武;作东扫者汉人水工,征自近畿。其法以竹络实以小石,每扫不等,以蒲苇绵腰索径寸许者从铺,广可一二十步,长可二三十步。又以曳扫索綯径三寸或四寸、长二百余尺者衡铺之。相间复以竹苇麻釭大纤,长三百尺者为管心索,就系绵腰索之端于其上,以草数千束,多至万余,匀布厚铺于绵腰索之上,袴而纳之,丁夫数千,以足蹈实,推卷稍高,即以水工二人立其上,而号于众,众声力举,用小大推梯,推卷成扫,高下长短不等,大者高二丈,小者不下丈余。又用大索或互为腰索,转致河滨,选健丁操管心索,顺扫台立踏,或挂之台中铁猫大橛之上,以渐缒之下水。扫后掘地为渠,陷管心索渠中,以散草厚覆,筑之以土,其上复以土牛、杂草、小扫梢土,多寡厚薄,先后随宜。修叠为扫台,务使牵制上下,缜密坚壮,互为掎角,扫不动摇。日力不足,火以继之。积累既毕,复施前法,卷扫以压先下之扫,量水浅深,制扫厚薄,叠之多至四扫而止。两扫之间置竹络,高二丈或三丈,围四丈五尺,实以小石、土牛。既满,系以竹缆,其两旁并扫,密下大桩,就以竹络上大竹腰索系于桩上。东西两扫及其中竹络之上,以草土等物筑为扫台,约长五十步或百步,再下扫,即以竹索或麻索长八百尺或五百尺者一二,杂厕其余管心索之间,俟扫入水之后,其余管心索如前珣挂,随以管心长索,远置五七十步之外,或铁猫,或大桩,曳而系之,通管束累日所下之扫,再以草土等物通修成堤,又以龙尾大扫密挂于护堤大桩,分析水势。其堤长二百七十步,北广四十二步,中广五十五步,南广四十二步,自颠至趾,通高三丈八尺。
其截河大堤,高广不等,长十有九里百七十七步。其在黄陵北岸者,长十里四十一步。筑岸上土堤,西北起东西故堤,东南至河口,长七里九十七步,颠广六步,趾倍之而强二步,高丈有五尺,接修入水。施土牛、小扫梢草杂土,多寡厚薄随宜修叠,及下竹络,安大桩,系龙尾扫,如前两堤法。唯修叠扫台,增用白阑小石。并扫上及前几修扫堤一,长百余步,直抵龙口。稍北,栏头三扫并行,扫大堤广与刺水二堤不同,通前列四扫,间以竹络,成一大堤,长二百八十步,北广百一十步,其颠至水面高丈有五尺,水面至泽腹高二丈五尺,通高三丈五尺;中流广八十步,其颠至水面高丈有五尺,水面至泽腹高五丈五尺,通高七丈。并创筑缕水横堤一,东起北截河大堤,西抵西刺水大堤。又一堤东起中刺水大堤,西抵西刺水大堤,通长二里四十二步,亦颠广四步,趾三之,高丈有二尺。修黄陵南岸,长九里百六十步,内创岸土堤,东北起新补白茅故堤,西南至旧河口,高广不等,长八里二百五十步。
乃入水作石船大堤,盖由是秋八月二十九日乙巳道故河流,先所修北岸西中刺水及截河三堤犹短,约水尚少,力未足恃。决河势大,南北广四百余步,中流深三丈余,益以秋涨,水多故河十之八。两河争流,近故河口,水刷岸北行,洄漩湍激,难以下扫。且扫行或迟,恐水尽涌入决河,因淤故河,前功遂隳。鲁乃精思障水入故河之方,以九月七日癸丑,逆流排大船二十七艘,前后连以大桅或长桩,用大麻索、竹縆绞缚,缀为方舟。又用大麻索、竹縆用船身缴绕上下,令牢不可破,乃以铁猫于上流〈石垂〉之水中。又以竹縆绝长七八百尺者,系两岸大橛上,每縆或〈石垂〉二舟或三舟,使不得下,船腹略铺散草,满贮小石,以合子板钉合之,复以扫密布合子板上,或二重,或三重,以大麻索缚之急,复缚横木三道于头桅,皆以索维之,用竹编笆,夹以草石,立之桅前,约长丈余,名曰水帘桅。复以木支拄,使帘不偃仆,然后选水工便捷者,每船各二人,执斧凿,立船首尾,岸上搥鼓为号,鼓鸣,一时齐凿,须臾舟穴,水入,舟沉,遏决河。水怒溢,故河水暴增,即重树水帘,令后复布小扫土牛白阑长梢,杂以草土等物,随以填垛以继之。石船下诣实地,出水基趾渐高,复卷大扫以压之。前船势略定,寻用前法,沉余船以竟后功。昏晓百刻,役夫分番甚劳,无少间断。船堤之后,草扫三道并举,中置竹络盛石,并扫置桩,系缆四扫及络,一如修北截水堤之法。第以中流水深数丈,用物之多,施功之大,数倍他堤。船堤距北岸才四五十步,势迫东河,流峻若自天降,深浅叵测。于是先卷下大扫约高二丈者,或四或五,始出水面。修至河口一二十步,用工尤艰。薄龙口,喧豗猛疾,势撼扫基,陷裂欹倾,俄远故所,观者股弁,众议腾沸,以为难合,然势不容已。鲁神色不动,机解捷出,进官吏工徒十余万人,日加奖谕,辞旨恳至,众皆感激赴功。十一月十一日丁巳,龙口遂合,决河绝流,故道复通。又于堤前通卷栏头扫各一道,多者或三或四,前扫出水,管心大索系前扫,〈石垂〉后阑头扫之后,后扫管心大索亦系小扫,〈石垂〉前阑头扫之前,后先羁縻,以锢其势。又于所交索上及两扫之间,压以小石白阑土牛,草土相半,厚薄多寡,相势措置。
扫堤之后,自南岸复修一堤,抵已闭之龙口,长二百七十步。船堤四道成堤,用农家场圃之具曰辘轴者,穴石立木如比栉,珣前扫之旁,每步置一辘轴,以横木贯其后,又穴石,以径二寸余麻索贯之,系横木上,密挂龙尾大扫,使夏秋潦水、冬春凌筼,不得肆力于岸。此堤接北岸截河大堤,长二百七十步,南广百二十步,颠至水面高丈有七尺,水面至泽腹高四丈二尺;中流广八十步,颠至水面高丈有五尺,水面至泽腹高五丈五尺;通高七丈。仍治南岸护堤扫一道,通长百三十步,南岸护岸马头扫三道,通长九十五步。修筑北岸堤防,高广不等,通长二百五十四里七十一步。白茅河口至板城,补筑旧堤,长二十五里二百八十五步。曹州板城至英贤村等处,高广不等,长一百三十三里二百步。梢冈至砀山县,增培旧堤,长八十五里二十步。归德府哈只口至徐州路三百余里,修完缺口一百七处,高广不等,积修计三里二百五十六步。亦思剌店缕水月堤,高广不等,长六里三十步。
其用物之凡,桩木大者二万七千,榆柳杂梢六十六万六千,带梢连根株者三千六百,藁秸蒲苇杂草以束计者七百三十三万五千有奇,竹竿六十二万五千,苇席十有七万二千,小石二千艘,绳索小大不等五万七千,所沉大船百有二十,铁缆三十有二,铁猫三百三十有四,竹篾以斤计者十有五万,〈石垂〉石三千块,铁钻万四千二百有奇,大钉三万三千二百三十有二。其余若木龙、蚕椽木、麦稭、扶桩、铁叉、铁吊、枝麻、搭火钩、汲水、贮水等具皆有成数。官吏俸给,军民衣粮工钱,医药、祭祀、赈恤、驿置马乘及运竹木、沉船、渡船、下桩等工,铁、石、竹、木、绳索等匠佣赀,兼以和买民地为河,并应用杂物等价,通计中统钞百八十四万五千六百三十六锭有奇。
鲁尝有言:“水工之功,视土工之功为难;中流之功,视河滨之功为难;决河口视中流又难;北岸之功视南岸为难。用物之效,草虽至柔,柔能狎水,水渍之生泥,泥与草并,力重如碇。然维持夹辅,缆索之功实多。”盖由鲁习知河事,故其功之所就如此。
玄之言曰:“是役也,朝廷不惜重费,不吝高爵,为民辟害。脱脱能体上意,不惮焦劳,不恤浮议,为国拯民。鲁能竭其心思智计之巧,乘其精神胆气之壮,不惜劬瘁,不畏讥评,以报君相知人之明。宜悉书之,使职史氏者有所考证也。”
先是岁庚寅,河南北童谣云:“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及鲁治河,果于黄陵冈得石人一眼,而汝、颍之妖寇乘时而起。议者往往以谓天下之乱,皆由贾鲁治河之役,劳民动众之所致。殊不知元之所以亡者,实基于上下因循,狃于宴安之习,纪纲废弛,风俗偷薄,其致乱之阶,非一朝一夕之故,所由来久矣。不此之察,乃独归咎于是役,是徒以成败论事,非通论也。设使贾鲁不兴是役,天下之乱,讵无从而起乎?今故具录玄所记,庶来者得以详焉。
蜀堰
江水出蜀西南徼外,东至于岷山,而禹导之。秦昭王时,蜀太守李冰凿离堆,分其江以灌川蜀,民用以饶。历千数百年,所过冲薄荡啮,又大为民患。有司以故事,岁治堤防,凡一百三十有三所,役兵民多者万余人,少者千人,其下犹数百人。役凡七十日,不及七十日,虽事治,不得休息。不役者,日出三缗为庸钱。由是富者屈于赀,贫者屈于力,上下交病,会其费,岁不下七万缗。大抵出于民者,十九藏于吏,而利之所及,不足以偿其费矣。
元统二年,佥四川肃政廉访司事吉当普巡行周视,得要害之处三十有二,余悉罢之。召灌州判官张弘,计曰:“若甃之以石,则岁役可罢,民力可苏矣。”弘曰:“公虑及此,生民之福,国家之幸,万世之利也。”弘遂出私钱,试为小堰,堰成,水暴涨而堰不动。乃具文书,会行省及蒙古军七翼之长、郡县守宰,下及乡里之老,各陈利害,咸以为便。复祷于冰祠,卜之吉。于是征工发徒,以仍改至元元年十有一月朔日,肇事于都江堰,即禹凿之处,分水之源也。盐井关限其西北,水西关据其西南,江南北皆东行。北旧无江,冰凿以辟沫水之害,中为都江堰,少东为大、小钓鱼,又东跨二江为石门,以节北江之水,又东为利民台,台之东南为侍郎、杨柳二堰,其水自离堆分流入于南江。
南江东至鹿角,又东至金马口,又东道大安桥,入于成都,俗称大皂江,江之正源也。北江少东为虎头山,为斗鸡台。台有水则,以尺画之,凡十有一。水及其九,其民喜,过则忧,没其则则困。又书“深淘滩,高作堰”六字其旁,为治水之法,皆冰所为也。又东为离堆,又东过凌虚、步云二桥,又东至三石洞,酾为二渠。其一自上马骑东流,过郫,入于成都,古谓之内江,今府江是也;其一自三石洞北流,过将军桥,又北过四石洞,折而东流,过新繁,入于成都,古谓之外江。此冰所穿二江也。
南江自利民台有支流,东南出万工堰,又东为骆驼,又东为碓口,绕青城而东,鹿角之北涯,有渠曰马坝,东流至成都,入于南江。渠东行二十余里,水决其南涯四十有九,每岁疲民力以塞之。乃自其北涯凿二渠,与杨柳渠合,东行数十里,复与马坝渠会,而渠成安流。自金马口之西凿二渠,合金马渠,东南入于新津江,罢蓝淀、黄水、千金、白水、新兴至三利十二堰。
北江三石洞之东为外应、颜上、五斗诸堰,外应、颜上之水皆东北流,入于外江。五斗之水,南入马坝渠,皆内江之支流也。外江东至崇宁,亦为万工堰。堰之支流,自北而东,为三十六洞,过清白堰东入于彭、汉之间。而清白堰水溃其南涯,延袤三里余,有司因溃以为堰。堰辄坏,乃疏其北涯旧渠,直流而东,罢其堰及三十六洞之役。
嘉定之青神,有堰曰鸿化,则授成其长吏,应期而功毕。若成都之九里堤,崇宁之万工堰,彰之堋口、丰润、千江、石洞、济民、罗江、马脚诸堰,工未及施,则召长吏免谕,使及农隙为之。诸堰都江及利民台之役最大,侍郎、杨柳、外应、颜上、五斗次之,鹿角、万工、骆驼、碓口、三利又次之。而都江又居大江中流,故以铁万六千斤,铸为大龟,贯以铁柱,而镇其源,然后即工。
诸堰皆甃以石,范铁以关其中,取桐实之油,和石灰,杂麻丝,而捣之使熟,以苴罅漏。岸善崩者,密筑江石以护之,上植杨柳,旁种蔓荆,栉比鳞次,赖以为固,盖以数百万计。所至或疏旧渠以导其流,或凿新渠以杀其势。遇水之会,则为石门,以时启闭而泄蓄之,用以节民力而资民利,凡智力所及,无不为也。初,郡县及兵家共掌都江之政,延祐七年,其兵官奏请独任郡县,民不堪其役‖至是复合焉。常岁获水之利仅数月,堰辄坏,至是,虽缘渠所置碓硙纺绩之处以千万计,四时流转而无穷。
其始至都江,水深广莫可测,忽有大洲涌出其西南,方可数里,人得用事其间。入山伐石,崩石已满,随取而足。蜀故多雨,自初役至工毕,无雨雪,故力省而功倍,若有相之者。五越月,功告成,而吉当普以监察御史召,省台上其功,诏揭扌奚斯制文立碑以旌之。
是役也,凡石工、金工皆七百人,木工二百五十人,役徒三千九百人,而蒙古军居其二千。粮为石千有奇,石之材取于山者百万有奇,石之灰以斤计者六万有奇,油半之,铁六万五千斤,麻五千斤。撮其工之直、物之价,以缗计者四万九千有奇,皆出于民之庸,而在官之积者,尚余二十万一千八百缗,责灌守以贷于民,岁取其息,以备祭祀及淘滩修堰之费。仍蠲灌之兵民所常徭役,俾专其力于堰事。
泾渠
泾渠者,在秦时韩使水工郑国说秦,凿泾水,自仲山西抵瓠口为渠,并北山,东注于洛三百余里以溉田,盖欲以罢秦之力,使无东伐。秦觉其谋,欲杀之,郑曰:“臣为韩延数年之命,而为秦建万世之利。”秦以为然,使迄成之,号郑渠。汉时有白公者,奏穿渠引泾水,起谷口,入栎阳,注渭中,袤二百里,溉田四千五百余顷,因名曰白渠。历代因之,皆享其利。至宋时,水冲啮,失其故迹。熙宁间,诏赐常平息钱,助民兴作,自仲山旁开凿石渠,从高泻水,名丰利渠。
元至元间,立屯田府督治之。大统八年,泾水暴涨,毁堰塞渠,陕西行省命屯田府总管夹谷伯颜帖木儿及泾阳尹王琚疏道之,起泾阳、高陵、三原、栎阳用水人户及渭南、栎阳、泾阳三屯所人夫,共三千余人兴作,水通流如旧。其制编荆为囤,贮之以石,复填以草以土为堰,岁时葺理,未尝废止。
至大元年,王琚为西台御史,建言于丰利渠上更开石渠五十一丈,阔一丈,深五尺,积一十五万三千工,每方一尺为一工。自延祐元年兴工,至五年渠成。是年秋,改堰至新口。泰定间,言者谓石渠岁久,水流渐穿逾下,去岸益高。至正三年,御史宋秉亮相视其堰,谓渠积年坎取淤土,叠垒于岸,极为高崇,力难送土于上,因请就岸高处开通鹿巷,以便夫行,廷议允可。四年,屯田同知牙八胡、泾尹李克忠发丁夫开鹿巷八十四处,削平土垒四百五十余步。二十年,陕西行省左丞相帖里帖木儿遣都事杨钦修治,凡溉农田四万五千余顷。
金口河
至正二年正月,中书参议孛罗帖木儿、都水傅佐建言,起自通州南高丽庄,直至西山石峡铁板开水古金口一百二十余里,创开新河一道,深五丈,广二十丈,放西山金口水东流至高丽庄,合御河,接引海运至大都城内输纳。是时,脱脱为中书右丞相,以其言奏而行之。廷臣多言其不可,而左丞许有壬言尤力,脱脱排群议不纳,务于必行。有壬因条陈其利害,略曰:
大德二年,浑河水发为民害,大都路都水监将金口下闭闸板。五年间,浑河水势浩大,郭太史恐冲没田薛二村、南北二城,又将金口已上河身,用砂石杂土尽行堵闭。至顺元年,因行都水监郭道寿言,金口引水过京城至通州,其利无穷,工部官并河道提举司、大都路及合属官员耆老等相视议拟,水由二城中间窒碍。又卢沟河自桥至合流处,自来未尝有渔舟上下,此乃不可行船之明验也。且通州去京城四十里,卢沟止二十里,此时若可行船,当时何不于卢沟立马头,百事近便,却于四十里外通州为之?又西山水势高峻,亡金时,在都城之北流入郊野,纵有冲决,为害亦轻。今则在都城西南,与昔不同。此水性本湍急,若加以夏秋霖潦涨溢,则不敢必其无虞,宗庙社稷之所在,岂容侥幸于万一?若一时成功,亦不能保其永无冲决之患。且亡金时此河未必通行,今所有河道遗迹,安知非作而复辍之地乎?又地形高下不同,若不作闸,必致走水浅涩,若作闸以节之,则沙泥浑浊,必致淤塞,每年每月专人挑洗,盖无穷尽之时也。且郭太史初作通惠河时,何不用此水,而远取白浮之水,引入都城,以供闸坝之用?盖白浮之水澄清,而此水浑浊不可用也。此议方兴,传闻于外,万口一辞,以为不可。若以为成大功者不谋于众,人言不足听,则是商鞅、王安石之法,当今不宜有此。
议既上,丞相终不从,遂以正月兴工,至四月功毕。起闸放金口水,流湍势急,沙泥壅塞,船不可行,而开挑之际,毁民庐舍坟茔,夫丁死伤甚众,又费用不赀,卒以无功。继而御史纠劾建言者,孛罗帖木儿、傅佐俱伏诛。今附载其事于此,用为妄言水利者之戒。
卷六十七 志第十八
◎礼乐一
《传》曰:“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者,天地之和也。”致礼以治躬,外貌斯须不庄不敬,则慢易之心入之矣;致乐以治心,中心斯须不和不乐,则鄙诈之心入之矣。古之礼乐,壹本于人君之身心,故其为用,足以植纲常而厚风俗;后世之礼乐,既无其本,唯属执事者从事其间,故仅足以美声文而侈观听耳。此治之所以不如古也。
前圣之制,至周大备。周公相成王,制礼作乐,而教化大行,邈乎不可及矣。秦废先代典礼,汉因秦制,起朝仪,作宗庙乐。魏、晋而后,五胡云扰,秦、汉之制亦复不存矣。唐初袭用隋礼,太常多肄者,教坊俗乐而已。至宋,承五季之衰,因唐礼,作《太常因革礼》,而所制《大晟乐》,号为古雅。及乎靖康之变,礼文乐器,扫荡无遗矣。元之有国,肇兴朔漠,朝会燕飨之礼,多从本俗。太祖元年,大会诸侯王于阿难河,即皇帝位,始建九斿白旗。世祖至元八年,命刘秉忠、许衡始制朝仪。自是,皇帝即位、元正、天寿节,及诸王、外国来朝,册立皇后、皇太子,群臣上尊号,进太皇太后、皇太后册宝,暨郊庙礼成、群臣朝贺,皆如朝会之仪;而大飨宗亲、锡宴大臣,犹用本俗之礼为多。
若其为乐,则自太祖征用旧乐于西夏,太宗征金太常遗乐于燕京,及宪宗始用登歌乐,祀天于日月山,而世祖命宋周臣典领乐工,又用登歌乐享祖宗于中书省。既又命王镛作《大成乐》,诏括民间所藏金之乐器。至元三年,初用宫县、登歌、文武二舞于太庙,烈祖至宪宗八室,皆有乐章。三十年,又撰社稷乐章。成宗大德间,制郊庙曲舞,复撰宣圣庙乐章。仁宗皇庆初,命太常补拨乐工,而乐制日备。大抵其于祭祀,率用雅乐,朝会飨燕,则用燕乐,盖雅俗兼用者也。
元之礼乐,揆之于古,固有可议。然自朝仪既起,规模严广,而人知九重大君之尊,重其乐声雄伟而宏大,又足以见一代兴王之象,其在当时,亦云盛矣。今取其可书者著于篇,作《礼乐志》。
制朝仪始末
世祖至元八年秋八月己未,初起朝仪。先是,至元六年春正月甲寅,太保刘秉忠、大司农孛罗奉旨,命赵秉温、史杠访前代知礼仪者肄习朝仪。既而秉忠奏曰:“二人习之,虽知之,莫能行也。”得旨,许用十人。遂征儒生周铎、刘允中、尚文、岳忱、关思义、侯祐贤、萧琬、徐汝嘉,从亡金故老乌古伦居贞、完颜复昭、完颜从愈、葛从亮、于伯仪及国子祭酒许衡、太常卿徐世隆,稽诸古典,参以时宜,沿情定制,而肄习之,百日而毕。秉忠复奏曰:“无乐以相须,则礼不备。”奉旨,搜访旧教坊乐工,得杖鼓色杨皓、笛色曹楫、前行色刘进、教师郑忠,依律运谱,被诸乐歌,六月而成,音声克谐,陈于万寿山便殿,帝听而善之。秉忠及翰林太常奏曰:“今朝仪既定,请备执礼员。”有旨,命丞相安童、大司农孛罗择蒙古宿卫士可习容止者二百余人,肄之期月。七年春二月,奏以丙子观礼。前期一日,布绵蕝金帐殿前,帝及皇后临观于露阶,礼文乐节,悉无遗失。冬十有一月戊寅,秉忠等奏请建官典朝仪,帝命与尚书省论定以闻。
八年春二月,立侍仪司,以忽都于思、也先乃为左右侍仪,奉御赵秉温为礼部侍郎兼侍仪司事,周铎、刘允中为左右侍仪使,尚文、岳忱为左右直侍仪事,关思义、侯祐贤为左右侍仪副使,萧琬、徐汝嘉为佥左右侍仪事,乌古伦居贞为承奉班都知,完颜复昭为引进副使,葛从亮为侍仪署令,于伯仪为尚衣局大使。夏四月,侍仪司奏请制内外仗,如历代故事,从之。秋七月,内外仗成。遇八月帝生日,号曰天寿圣节,用朝仪自此始。
元正受朝仪
前期三日,习仪于圣寿万安寺。(或大兴教寺。)前二日,陈设于殿庭。至期大昕,侍仪使引导从护尉,各服其服,入至寝殿前,捧牙牌跪报外办。内侍入奏,出传制曰“可”,侍仪使俯伏兴。皇帝出阁升辇,鸣鞭三。侍仪使拜通事舍人,分左右,引擎执护尉、劈正斧中行,导至大明殿外。劈正斧直正门北向立,导从倒卷序立,惟扇置于锜。侍仪使导驾时,引进使同内侍官,引宫人擎执导从,入至皇后宫庭,捧牙牌跪报外办。内侍入启,出传旨曰“可”,引进使俯伏兴。皇后出阁升辇,引进使引导从导至殿东门外,引进使分退押直至垩涂之次,引导从倒卷出。俟两宫升御榻,鸣鞭三,劈正斧退立于露阶东。司晨报时鸡唱毕,尚引引殿前班,皆公服,分左右入日精、月华门,就起居位,相向立。通班舍人唱曰“左右卫上将军兼殿前都点检臣某以下起居”,尚引唱曰“鞠躬”,曰“平身”,引至丹墀拜位,知班报班齐。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都点检稍前”。宣赞报曰“圣躬万福”,通赞赞曰“复位”,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搢笏”,曰“鞠躬”,曰“三舞蹈”,曰“跪左膝,三叩头”,曰“山呼”,曰“山呼”,曰“再山呼”,(凡传“山呼”,控鹤呼噪应和曰“万岁”,传“再山呼”,应曰“万万岁”。后仿此。)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宣赞唱曰“各恭事”。两班点检、宣徽将军分左右升殿,宿直以下分立殿前,尚厩分立仗南,管旗分立大明门南楹。
俟后妃、诸王、驸马以次贺献礼毕,典引引丞相以下,皆公服,入日精、月华门,就起居位。通班唱曰“文武百僚、开府仪同三司、录军国重事、监修国史、右丞相(具官无常。)臣某以下起居”,典引赞曰“鞠躬”,曰“平身”,引至丹墀拜位,知班报班齐。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搢笏”,曰“鞠躬”,曰“三舞蹈”,曰“跪左膝,三叩头”,曰“山呼”,曰“山呼”,曰“再山呼”,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侍仪使诣丞相前请进酒,双引升殿。前行乐工分左右,引登歌者及舞童舞女,以次升殿门外露阶上。登歌之曲各有名,音中本月之律。(先期,仪凤司运谱,翰林院撰辞肄之。)丞相至宇下褥位立,侍仪使分左右北向立。俟前行色曲将半,舞旋列定,通赞唱曰“分班”,乐作。侍仪使引丞相由南东门入,宣徽使奉随至御榻前。丞相跪,宣徽使立于东南,曲终。丞相祝赞曰:“溥天率土,祈天地之洪福,同上皇帝、皇后亿万岁寿。”宣徽使答曰:“如所祝。”丞相俯伏兴,退诣进酒位。尚酝官以觞授丞相,丞相搢笏捧觞,北面立,宣徽使复位。前行色降,舞旋至露阶上。教坊奏乐,乐舞至第四拍,丞相进酒,皇帝奉觞。宣赞唱曰“殿上下侍立臣僚皆再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丞相三进酒毕,以觞授尚酝官,出笏,侍仪使双引自南东门出,复位,乐止。(至元七年进酒仪:班首至殿前褥位立,前行进曲,尚酝官执空杯,自正门出,授班首。班首搢笏执空杯,由正门入,至御榻前跪。俟曲终,以杯授尚酝官,出笏祝赞。宣徽使曰“诺”,班首俯伏兴。班首、宣徽使由南东门出,各复位。班首以下舞蹈山呼五拜,百官分班,教坊奏乐,尚酝官进酒,殿上下侍立臣僚皆再拜。三进酒毕,班首降至丹墀。至元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改今仪。)
通赞赞曰“合班”。礼部官押进奏表章、礼物二案至横阶下,宣礼物舍人进读礼物目,至第二重阶。俟进读表章官等,(翰林国史院属官一人。)至宇下齐跪。宣表目舍人先读中外百司表目,翰林院官读中书省表毕,皆俯伏兴,退,降第一重阶下立。俟进读礼物舍人升阶,至宇下,跪读礼物目毕,俯伏兴,退。同降至横阶,随表章西行,至右楼下,侍仪仍领之,礼物东行至左楼下,太府受之。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平身”,曰“搢笏”,曰“鞠躬”,曰“三舞蹈”,曰“跪左膝,三叩头”,曰“山呼”,曰“山呼”,曰“再山呼”,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僧、道、耆老、外国藩客,以次而贺。
礼毕,大会诸王宗亲、驸马、大臣,宴飨殿上,侍仪使引丞相等升殿侍宴。凡大宴,马不过一,羊虽多,必以兽人所献之鲜及脯鱐,折其数之半。预宴之服,衣服同制,谓之质孙。(宴飨乐节,见宴乐篇。)四品以上,赐酒殿上。典引引五品以下,赐酒于日精、月华二门之下。宴毕,鸣鞭三。侍仪使导驾,引进使导后,还寝殿,如来仪。
天寿圣节受朝仪(如元正仪)
郊庙礼成受贺仪(如元正仪)
皇帝即位受朝仪
前期三日,习仪于万安寺;前二日,陈设于殿庭;前一日,设宣诏位于阙前。至期大昕,侍仪使引导从护尉,各服其服,至皇太子寝阁前,捧牙牌跪报外办。内侍传旨曰“可”,侍仪使俯伏兴。皇太子出阁,侍仪使前导,由崇天门入,升大明殿。引进使引导从至皇太子妃阁前,跪报外办。内侍出传旨曰“可”,引进使俯伏兴,前导由凤仪门入。俟诸王以国礼扶皇帝登宝位毕,鸣鞭三。尚引引点检以下,皆公服,入就起居位。(起居赞拜,如元正朝仪。)两班点检、宣徽将军、宿直、尚厩、管旗,各恭事。俟后妃、诸王、驸马以次贺献礼毕,参议中书省事四人,以篚奉诏书,由殿左门入,至御榻前。参议中书省事跪奏诏文,俯伏兴,以诏授典瑞使押宝毕,置于篚,对举由正门出,乐作,至阙前,以诏置于案,文武百僚各公服就位北向立。侍仪使称有制,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班首稍前”,典引引班首至香案前。通赞赞曰“跪”,曰“在位官皆跪”,司香赞曰“搢笏”,通赞赞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复位”,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侍仪使以诏授左司郎中,郎中跪受,同译史稍西,升木榻,东向宣读。通赞赞曰“在位官皆跪”。读诏,先以国语宣读,随以汉语译之。读毕,降榻,以诏授侍仪使,侍仪使置于案。通赞赞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搢笏”,曰“鞠躬”,曰“三舞蹈”,曰“跪左膝,三叩头”,曰“山呼”,曰“山呼”,曰“再山呼”,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典引引丞相以下皆公服入起居位。(起居拜舞,祝颂,进酒,献表,赐宴,并同元正受朝仪。)宴毕,鸣鞭三。侍仪使导驾,引进使导后,入寝殿,如来仪。次日,以诏颁行。
群臣上皇帝尊号礼成受朝贺仪
前期二日,仪鸾司设大次于大明门外,又设进册案于殿内御座前之西,进宝案于其东,设受册案于御座上之西,受宝案于其东。侍仪司设册案于香案南,宝案又于其南。礼仪使位于前,册使、册副位于廷中,北面。引册、奉册、举册、读册、捧册官,位于右,引宝、奉宝、举宝、读宝、捧宝官位于左,以北为上。百官自金玉府迎册宝,奉安中书省,如常仪。
前期一日,右丞相率公卿朝服,仪卫音乐,导册宝二案出自中书,至阙前,控鹤奠案,方舆中道。册使等奉随入大次内,方舆奠案。侍仪使引册使以下,由左门以出,百官趋退。
至其大昕,右丞相以下百官,各公服集阙廷,仪仗护尉就位。侍仪使、礼仪使引导从导皇帝升大明殿,引进使引导从导皇后升殿。尚引引殿前班入起居位,起居山呼拜舞毕,宣赞唱曰“各恭事”。皇太子、诸王、后妃、公主以次升殿,鸣鞭三。侍仪使、引册、引宝导册宝由正门入,乐作。奉册使、右丞相率册官由右门入,奉宝使、御史大夫率宝官由左门入,至殿下,置册案于香案南,宝案又奠于其南,乐止。侍仪使引册使以下就起居位,典引引群臣入就位。通班舍人唱曰“文武百僚具官臣某以下起居”,典引赞曰“鞠躬”,曰“平身”,引至丹墀拜位。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拜、舞蹈、山呼,如常仪。
毕,承奉班都知唱曰“奉册使以下进上册宝”,侍仪司引册使以下进就位,乐作。掌仪赞曰“奉册宝官稍前,搢笏,捧册宝”,侍仪使前导,由中道升正阶,立于下。俟奉册使诸册官由右阶隮,奉宝使诸宝官由左阶隮毕,俱由左门入,奉册宝至御榻褥位前,册西宝东,乐止。掌仪赞曰“捧册宝官稍前,以册宝跪置于案”,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平身”,曰“复位”,曰“奉册使以下皆跪”,曰“举册官兴,俱至案前跪”,曰“搢笏,取册于匣,置于盘,对举”,曰“读册官兴,俱至案前跪”,曰“读册”。读册官称臣某谨读册。读毕,举册官纳册于匣,兴,以授典瑞使,出笏,立于册案西南,典瑞使置于受册案。掌仪赞曰“举宝官兴,俱至案前跪”,曰“搢笏,取宝于盝,对举”,曰“读宝官兴,俱至案前跪”,曰“读宝”。读宝官称臣某谨读宝。读毕,举宝官纳宝于盝,兴,以授典瑞使,出笏,立于宝案东南,典瑞使置于受宝案。掌仪赞曰“奉册使以下皆就拜”,曰“兴”,曰“平身”。参议中书省事四人,以篚奉诏书,由殿左门入,至御榻前,跪读诏文,如常仪,授典瑞使押宝毕,置于篚,对举,由正门出,至丹墀北,置于诏案。册使以下由南东门出,就位听诏,如仪。仪鸾使四人,舁进册宝案,由左门出。
侍仪使引班首由左阶隮,前行色乐作,至宇下,乐止,舞旋至露阶立。班首入殿,宣徽使奉随,班首跪,宣徽使西北向立。班首致词曰:“册宝礼毕,愿上皇帝、皇后万万岁寿。”宣徽使应曰:“如所祝。”乐作。通赞唱曰“分班”。进酒毕,班首由东南门出,降阶,复位,乐止。通赞唱曰“合班”。奏进表章礼物,赞拜、舞蹈、山呼、锡宴,并如元正之仪。
册立皇后仪
前期二日,仪鸾司设发册宝案于大明殿御座前稍西,设发宝案稍东。掌谒设香案于皇后殿前,设册案于殿内座榻前稍西,宝案稍东,设受册案于座塌上稍西,设受宝案于稍东。侍仪司设板位,册使副位于廷中,北面,册官位于右,宝官位于左,礼仪使位于册案前,主节位于太尉左。皇后殿廷亦如之。
至期大昕,引赞叙太尉以下于阙廷,各公服。侍仪使、礼仪使、引册使,引册、奉册、举册、读册、捧册官,由月华门入;侍仪使、礼仪使、引册副,引宝、奉宝、举宝、读宝、捧宝官,由日精门入。至露阶下,依板位立。侍仪使捧牙牌入至寝殿前,跪报外办。内侍入奏,出传制曰“可”,侍仪使俯伏兴。皇帝出阁升辇,鸣鞭三。侍仪使引导从导皇帝入大明殿,升御座,鸣鞭三。
司晨报时鸡唱毕,尚引引殿前班入起居位,(起居、赞拜、舞蹈、山呼,如仪。)宣赞唱曰“各恭事”。引赞引册使以下入就位,掌仪舍人引承奉班都知、侍仪使、礼仪使、主节、捧册、捧宝官,升自左阶,由南东门入,至御座前,分左右相向立。掌仪赞曰“礼仪使稍前跪”,曰“太尉以下皆跪”。礼仪使跪奏请进发皇后册宝。掌仪赞曰“就拜”,曰“兴”,曰“平身”,曰“太尉以下皆兴”,曰“复位”。掌仪赞曰“内谒者稍前”,曰“搢笏”,曰“捧册宝跪进皇帝”,曰“以册宝授捧册宝官”,捧册宝官跪受,兴。掌仪赞曰“主节官搢笏持节”,礼仪使引节导册宝由正门出,至露阶,南向立。礼仪使称有制,承奉班都知唱曰“太尉以下皆再拜”,通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礼仪使宣制曰“命太尉某等持节授皇后册宝”,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降至露阶下,依次就位。掌仪唱曰“以册宝置于案”,曰“出笏”,曰“复位”。方舆舁以行,乐作。侍仪使、礼仪使引太尉及册宝官,奉随至皇后宫庭奠案,乐止。掌仪唱曰“捧册宝官稍前,搢笏”。捧册宝使、太尉以下奉随由正阶隮,至案前。掌仪赞曰“以册宝置于案”,曰“出笏”,曰“复位”。侍仪使稍前跪报外办,内侍入启,出传旨曰“可”,侍仪使俯伏兴。
皇后出阁,诣褥位。太尉称制遣臣某等恭授皇后册宝。内侍赞礼曰“跪”,掌仪赞曰“太尉以下皆跪”。内侍赞皇后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掌仪赞曰“太尉以下皆兴”。皇后升殿,立于座榻前。承奉班都知唱曰“太尉以下进册宝”,掌仪唱曰“捧册宝官稍前,搢笏”。捧册宝由正门至殿内。掌仪赞曰“以册宝跪置于案”,曰“捧册宝官出笏,兴,复位”,曰“太尉以下皆跪”,曰“举册官兴,至案前跪”,曰“搢笏,取册于匣,置于盘,对举”,曰“读册官兴,至案前跪”,曰“读册”。读册官称臣某谨读册,读毕,纳册于匣。掌仪赞曰“出笏,举宝官兴,至案前跪,搢笏,取宝于盝,对举”,曰“读宝官兴,至案前跪”,曰“读宝”。读宝官称臣某谨读宝,读毕,纳宝于盝。掌仪赞曰“出笏”,曰“太尉以下皆就拜”,曰“兴”,曰“平身”。捧册宝官以册宝授太尉,太尉以授掌谒,掌谒以册宝置于受册宝案。掌仪唱曰“太尉以下跪”,曰“众官皆跪”。太尉致祝辞曰:“册宝礼毕,伏愿皇后与天同算。”司徒应曰:“如所祝。”就拜,兴,平身。太尉进酒,乐作;皇后饮毕,乐止。礼仪使引节引主节由正门以出。侍仪使引太尉以下,由左门至阶下,北面立。承奉班都知唱曰“太尉以下皆再拜”,通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侍仪使引太尉以下还诣皇帝御座前,跪奏曰:“奉制授皇后册宝,谨以礼毕。”就拜,兴,由左门出,降诣旁折位。
侍仪使引导从导皇后诣大明殿前谢恩,掌谒赞曰“拜”,曰“兴”,曰“拜”,曰“兴”。侍仪使分退,掌谒导皇后升御座。典引引丞相以下入起居位,(起居赞拜如仪。)侍仪使诣右丞相前请进酒,双引升殿,至宇下褥位立。侍仪使分左右北向立,俟前行色曲将半,舞旋列定,通赞唱曰“分班”乐作。侍仪使引右丞相由南东门入,宣徽使奉随至御榻前,右丞相跪,宣徽使立于东南,曲终。右丞相祝赞曰:“册宝礼毕,臣等不胜庆抃,同上皇帝、皇后万万岁寿。”宣徽使应曰:“如所祝。”右丞相俯伏兴,退诣进酒位。(进酒、进表章礼物、赞拜、僧道贺献、大宴殿上,并如元正仪。)宴毕,鸣鞭三。侍仪使导驾,引进使导后,还寝殿,如来仪。
册立皇太子仪
前期三日,右丞相率百僚至金玉局册宝案前,舍人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班首稍前”,曰“跪”,曰“在位官皆跪”,曰“搢笏”,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侍仪使、舍人分引群臣,仪卫音乐导至中书省,正位安置。
前期二日,仪鸾司设发册案于大明殿御座西,发宝案于东。典宝官设香案于太子殿前阶上,设册案于西,宝案于东;又设受册案于殿内座榻之西,受宝案于东。侍仪司设板位,太尉、册使副位于大明殿廷,太尉位居中,册官位于右,宝官位于左,礼仪使位于前,主节官位于太尉之左。太子殿廷亦如之,乐位布置亦如之。右丞相率百僚朝服,至中书省册宝案前,叙立定。舍人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班首稍前”,曰“跪”,曰“搢笏”,曰“在位官皆跪”,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舍人分引群臣,仪卫导从,音乐伞扇,导至阙前。控鹤奠案,方舆官舁之,由中道入崇天门,册使以下奉随至露阶下。方舆官置册案于西,宝案于东,分退立于两庑。册使副北面,引册官举册官、读册官、捧册官位于册案西,东向;引宝官、举宝官、读宝官、捧宝官位于宝案东,西向。掌仪舍人赞曰“捧册官稍前”,曰“搢笏”,曰“捧册”。又赞曰“捧宝官稍前”,曰“搢笏”,曰“捧宝”。侍仪使、引进使、引册官、引宝官前导,捧册宝官次之,册使副以下奉随升大明殿午阶,由正门入,至进发册宝案前,册使副北面立,引册官、引宝官、举册官、举宝官以下,分左右夹册宝案立。掌仪赞曰“以册宝置于案”,曰“出笏”,曰“复位”。侍仪使引奉册使以下由左门出,百辟趋退。
至期大昕,引赞引册使以下,皆公服,叙位于阙廷。侍仪使导从皇帝出阁,鸣鞭三,升大明殿,登御座。尚引引殿前班入起居位,起居赞拜如仪,宣赞唱曰“各恭事”。引赞引册使以下入就位,掌仪舍人引承奉班都知、侍仪使、礼仪使、主节郎、捧册、捧宝官,升自左阶,由左门入,至御座前,分左右立。掌仪赞曰“礼仪使稍前”,曰“跪”,曰“众官皆跪”。礼仪使奏请发皇太子册宝,掌仪唱曰“就拜”,曰“兴”,曰“平身”,曰“众官皆兴”,曰“复位”。曰“内谒者稍前”,曰“搢笏”,曰“捧册宝跪进皇帝”,曰“以册宝授捧册宝官”,捧册宝官跪受,兴。掌仪赞曰“主节郎搢笏持节”,礼仪使引节导册宝由正门以出,至露阶南向立。礼仪使称有制,承奉班都知唱曰“太尉以下皆再拜”,掌仪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礼仪使宣制曰“上命太尉等持节授皇太子册宝”,掌仪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礼仪使引节导册宝,降至露阶下,依次就位。掌仪赞曰“以册宝置于案”,曰“出笏”,曰“复位”。方舆舁以行,乐作。侍仪使、礼仪使、主节前导,册使以下奉随由正门出。至阙前,方舆奠案,控鹤舁以行。至皇太子殿廷,控鹤奠案,方舆舁以行。入至露阶下奠案,方舆退,乐止。册使以下以次立,掌仪赞曰“捧册宝官稍前,搢笏,捧册宝”。侍仪使引节,主节导册宝以行,册使以下由正阶隮,节立于香案之西。掌仪赞曰“捧册宝官跪,以册宝置于案”,曰“出笏”,曰“兴”,曰“就位”。右庶子跪报外备,内侍入启,出传旨曰“可”,右庶子俯伏兴。
皇太子出阁,立于香案前。掌仪赞曰“皇太子跪”,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拜”,曰“兴”,曰“拜”,曰“兴”。太尉前称制遣臣某等恭授皇太子册宝,复位。掌仪赞曰“皇太子拜”,曰“兴”,曰“拜”,曰“兴”。请皇太子诣褥位,南向立。曰“皇太子跪”,曰“诸执事官皆跪”。曰“举册官兴,至案前”,曰“跪”,曰“读册”。读毕,曰“纳册于匣”,曰“出笏”。掌仪唱曰“举宝官兴,至案前”,曰“跪”,曰“读宝”。读毕,曰“纳宝于盝”,曰“出笏”,曰“举册宝官、读册宝官皆兴,复位。”掌仪赞曰“太尉进授册宝”,侍仪使引太尉、司徒至册宝案前,搢笏,以册宝跪进。皇太子恭受,以授左、右庶子,左、右庶子搢笏跪受。掌仪赞曰“皇太子兴,册使以下皆兴”。右庶子捧册,左庶子捧宝,导皇太子入殿。右庶子奠册于受册案,左庶子奠宝于受宝案。引节引主节立于殿西北,引赞引太尉以下降阶复位,北向立。承奉班都知唱曰“太尉以下皆再拜”,掌仪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乐作。侍仪使诣太尉前请进酒,太尉入至殿内,进酒毕,降复位,乐止。
侍仪使、礼仪使、主节导太尉以下还诣大明殿御座前,跪奏曰:“奉制授皇太子册宝,谨以礼毕。”俯伏兴,降诣位。侍仪使、左右庶子导皇太子诣大明殿御座前谢恩,右庶子赞曰“拜”,曰“兴”,曰“拜”,曰“兴”。进酒,又赞曰“拜”,曰“兴”,曰“拜”,曰“兴”。降殿,还府。
侍仪使诣右丞相前请进酒,双引升殿,至宇下褥位立,侍仪使分左右,北向立。俟前行色曲将半,舞旋列定,通赞唱曰“分班”,乐作。侍仪使、右丞相由南东门入,宣徽使奉随至御榻前。右丞相跪,宣徽使立于东南,曲终。右丞相祝赞曰:“皇太子册宝礼毕,臣等不胜庆抃,同上皇帝、皇后万万岁寿。”宣徽使应曰:“如所祝。”右丞相俯伏兴,退诣进酒位。进酒、进表章礼物、赞拜,如元正仪。驾兴,鸣鞭三。侍仪使导驾还寝殿,如来仪。
皇太子还府,升殿。典引引群臣入就起居位,通班,自班西行至中道,唱曰“具官某以下起居”,典引赞曰“鞠躬”,曰“平身”。进就拜位,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侍仪使诣班首前请进酒,双引由左阶至殿宇下褥位立,侍仪分左右,北向立。俟前行色曲将半,舞旋列定,通赞唱曰“分班”。班首入自左门,右庶子随至座前。班首跪,右庶子立于东南。俟曲终,班首致祝词曰:“册宝礼毕,愿上殿下千秋之寿。”右庶子应曰:“如所祝。”班首俯伏兴,退至进酒位,搢笏,捧觞,北向立,右庶子退复位。俟舞旋至露阶,乐舞至第四拍,班首进酒。宣赞唱曰“文武百僚皆再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班首自东门出,复位,乐止。通赞唱曰“合班”。中书押进笺及礼物案至横阶下,进读笺官由左阶隮,进读礼物官至阶下。俟进读笺官至宇下,先读笺目,次读笺,读毕,俯伏兴,降至阶下。进读礼物官升阶,至宇下,跪读礼物状毕,俯伏兴,退,同读笺官至横阶,随笺案西行,至右庑下,礼物案东行,至左庑下,各付所司。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右庶子导皇太子还阁。
太皇太后上尊号进册宝仪
前期二日,仪鸾司设进发册宝案于大明殿御座之前,掌谒设进册宝案于太皇太后殿座榻前,设受册宝案于座榻上,并册西宝东。侍仪司设册使副位于廷中,北面,册官位右,宝官位左,礼仪使位于前,以北为上。太皇太后殿廷亦如之。
至期大昕,群臣皆公服,叙位阙前。侍仪使、礼仪使、引册使,引册、奉册、举册、读册、捧册官,由月华门入,侍仪使、礼仪使、引册副,引宝、奉宝、举宝、读宝、捧宝官,由日精门入。至露阶下,依板位立。侍仪使捧牙牌入至寝殿前,跪报外办,内侍入奏,出传制曰“可”,侍仪使俯伏兴。皇帝出阁升辇,鸣鞭三;入大明殿,升御座,鸣鞭三。司晨报时鸡唱毕,侍仪使、礼仪使、引册使以下升自东阶,由左门入,至御榻前,相向立。掌仪赞曰“奏中严”,侍仪使捧牙牌跪奏曰“中严”,又赞曰“就拜”,曰“兴”,曰“平身”,曰“复位”,曰“礼仪使稍前跪”,曰“册使以下皆跪”。礼仪使奏请进发太皇太后册宝,掌仪赞曰“就拜”,曰“兴”,曰“平身”,曰“复位”,曰“内谒者稍前”,曰“搢笏,奉册宝上进”,曰“册使副、捧册宝官稍前”,曰“搢笏”,曰“内谒者跪进册宝”。皇帝兴,以册授册使,册使跪受,兴,以授捧册官,出笏;以宝授册副,册副跪受,兴,以授捧宝官,出笏。侍仪使、礼仪使、引册、引宝官,导册宝由正门出,册使以下奉随,至阶下。掌仪赞曰“以册宝置于案”,曰“出笏,复位”。方舆舁行,乐作。侍仪使、礼仪使、引册、引宝前导,册使以下奉随,至兴圣宫前,奠案,乐止。
侍仪使以导从入至太皇太后寝殿前,跪报外办。掌谒入启,出传旨曰“可”,侍仪使俯伏兴。侍仪使、掌谒前导太皇太后升殿。导太皇太后时,侍仪使入至大明殿,跪奏册宝至兴圣宫,请行礼。驾兴,鸣鞭三,侍仪使前引导从至兴圣宫,升御座。侍仪使出,至案所,乐作。方舆入,至露阶下奠案。册使副立于案前,册官东向,宝官西向。方舆分退,立于两庑,乐止。
尚引引殿前班入起居位,相向立,起居拜舞,如元正仪。礼毕,宣赞唱曰“各恭事”,赞引册使以下退至起居位。通班舍人唱曰“摄某官具官(或太尉,具官无常。)臣某以下起居”,引赞赞曰“鞠躬”,曰“平身”。进入丹墀,知班唱曰“班齐”,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宣赞唱曰“各恭事”。进至案前,依位立。宣赞唱曰“太尉以下进上册宝”,掌仪赞曰“捧册宝官稍前,搢笏,捧册宝”。侍仪使引册宝官前导,册使奉随,至御榻,进册宝案前。掌仪唱曰“跪”,捧册宝官不跪,曰“以册宝置于案”,曰“捧册宝官出笏复位”,曰“太尉以下皆跪”,曰“读、举册宝官兴,俱至案前跪”。掌仪赞曰“举册官搢笏,取册于匣,置于盘,对举”。曰“读册”,读册官称臣某谨读册。读毕,举册官纳册于匣。掌仪赞曰“出笏”,曰“举宝官搢笏,取宝于盝,对举”。曰“读宝”,读宝官称臣某谨读宝。读毕,举宝官纳宝于盝。掌仪赞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平身”,曰“众官皆兴”,曰“复位”。曰“太尉、司徒、奉册宝官稍前”,曰“捧册宝官稍前”,曰“搢笏”,曰“捧册宝上进”,曰“皇帝躬授太皇太后册宝”,太皇太后以册宝授内掌谒,内掌谒置于案。皇帝兴,进酒。太皇太后举觞饮毕,皇帝复御座毕,掌仪赞曰“众官皆复位”。侍仪使、引册使以下,分左右,出就位。皇帝率皇后及后妃、公主,降丹墀,北面拜贺,升殿。皇太子及诸王拜贺,升殿。典引引百官入就起居位,通班舍人唱曰“文武百僚具官臣某以下起居”,曰“鞠躬”,曰“平身”,引至丹墀拜位。知班报班齐,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侍仪使诣班首前请进酒,双引至殿宇下褥位立,俟舞旋列定,通赞唱曰“分班”,乐作。侍仪使引班首由南东门入,宣徽使奉随,至御榻前,班首跪,曲终。班首祝赞曰:“册宝礼毕,臣等不胜欣抃,愿上太皇太后、皇帝亿万岁寿。”宣徽使应曰:“如所祝。”班首俯伏兴,退诣进酒位。(以下并同元正仪。)
皇太后上尊号进册宝仪(同前仪)
太皇太后加上尊号进册宝仪(同前仪)
进发册宝导从
清道官二人,警跸二人,并分左右,皆摄官,服本品朝服。
云和乐一部:署令二人,分左右。次前行戏竹二,次排箫四,次箫管四,次板二,次歌四,并分左右。前行内琵琶二十,次筝十六,次箜篌十六,次蓁十六,次方响八,次头管二十八,次龙笛二十八,为三十三重。(重四人。)次杖鼓三十,为八重。次板八,为四重。板内大鼓二,工二人,舁八人。乐工服并与卤簿同。法物库使二人,服本品服。次朱团扇八,为二重。次小雉扇八,次中雉扇八,次大雉扇八,分左右,为十二重。次朱团扇八,为二重。次大伞二,次华盖二,次紫方伞二,次红方伞二,次曲盖二,并分左右。执伞扇所服,并同立仗。
围子头一人,中道。次围子八人,分左右。服与卤簿内同。
安和乐一部:署令二人,服本品服。札鼓六,为二重,前四后二。次和鼓一,中道。次板二,分左右。次龙笛四,次头管四,并为二重。次羌管二,次笙二,并分左右。次云璈一,中道。次闉二,分左右。乐工服与卤簿内同。
伞一,中道。椅左,踏右。执人,皂巾,大团花绯锦袄,金涂铜束带,行縢鞋袜。
拱卫使一人,服本品服。
舍人二人,次引宝官二人,并分左右,服四品服。
香案,中道。舆士控鹤八人,服同立仗内表案舆士。侍香二人,分左右,服四品服。
宝案,中道。舆士控鹤十有六人,服同香案舆士。方舆官三十人,夹香案宝案,分左右而趋。至殿门,则控鹤退,方舆官舁案以升。唐巾,紫罗窄袖衫,金涂铜束带,乌靴。
引册二人,四品服。
香案,中道。舆士控鹤八人,服同宝案舆士。侍香二人,分左右,服四品服。
册案,中道。舆士控鹤十有六人,服同宝案舆士。方舆官三十人,夹香案册案,分左右而趋。至殿门,则控鹤退,方舆官舁案以升。巾服与宝案方舆官同。
葆盖四十人,次阅仗舍人二人,服四品服。次小戟四十人,次仪锽四十人,夹云和乐伞扇,分左右行,服同立仗。
拱卫使二人,服本品朝服。次班剑十,次梧杖十二,次斧十二,次镫杖二十,次列丝十,皆分左右。次水筜左,金盆右。次列丝十,次立瓜十。次金杌左,鞭桶右,蒙鞍左,散手右。次立瓜十,次卧瓜三十,并夹葆盖、小戟、仪锽,分左右行。服并同卤簿内。
拱卫外舍人二人,服四品服,引导册诸官。次从九品以上,次从七品以上,次从五品以上,并本品朝服。
金吾折冲二人,牙门旗二,每旗引执五人。次青槊四十人,赤槊四十人,黄槊四十人,白槊四十人,紫槊四十人,并兜鍪甲靴,各随槊之色,行导册官外。
册案后舍人二人,服四品服。次太尉右,司徒左。次礼仪使二人,分左右。次举册官四人右,举宝官四人左。次读册官二人右,读宝官二人左。次阁门使四人,分左右,并本品服。
知班六人,分左右,服同立仗,往来视诸官之失仪者而行罚焉。
册宝摄官
上尊号册宝,凡摄官二百五十有六人:奉册官四人,奉宝官四人,捧册官二人,捧宝官二人,读册官二人,读宝官二人,引册官五人,引宝官五人,典瑞官三人,纠仪官四人,殿中侍御史二人,监察御史四人,阁门使三人,清道官四人,点试仪卫五人,司香四人,备顾问七人,代礼官三十人,拱卫使二人,押仗二人,方舆官一百六十人。
上皇太后册宝,凡摄官二百五十人:摄太尉一人,摄司徒一人,礼仪使四人,奉册官二人,奉宝官二人,引册官二人,引宝官二人,举册官二人,举宝官二人,读册官二人,读宝官二人,捧册官二人,捧宝官二人,奏中严一人,主当内侍十人,阁门使六人,充内臣十三人,纠仪官四人,代礼官四十二人,掌谒四人,司香十二人,折冲都尉二人,拱卫使二人,清道官四人,警跸官四人,方舆官百二十人。
上太皇太后册宝摄官,同前。
授皇后册宝,凡摄宝官百八十人:摄太尉一人,摄司徒一人,主节官二人,礼仪使四人,奉册官二人,奉宝官二人,引册官二人,引宝官二人,举册官二人,举宝官二人,读册官二人,读宝官二人,内臣职掌十人,宣徽使二人,阁门使四人,代礼官三十七人,侍香二人,清道官四人,折冲都尉二人,警跸官四人,中宫内臣九人,纠仪官四人,接册内臣二人,接宝内臣二人,方舆官七十四人。
授皇太子册,凡摄官四十有九人:摄太尉一人,奉册官二人,持节官一人,捧册官二人,读册官二人,引册官二人,摄礼仪使二人,主当内侍六人,副持节官五人,侍从官十一人,代礼官十六人。
摄行告庙仪(如受尊号,上太皇太后、皇太后册宝,
册立皇后、皇太子,凡国家大典礼,皆告宗庙。)
前期二日,太庙令扫除内外,翰林国史院学士撰写祝文;前一日,告官等致斋一日。其日,告官等各服紫服,奉祝版,进请御署讫,差控鹤,用红罗销金案抬舁,覆以黄罗帕,并奉御香、御酒,如常仪,迎至祝所斋宿。告日质明前三刻,礼直官引太庙令,率其属入庙殿,开室,陈设如仪。礼直官引告官等,各服紫服,以次入就位,东向立定。礼直官稍前,赞曰“有司谨具,请行事”。赞者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礼直官先引执事者各就位,次引告官诣盥洗、爵洗位,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洗爵、拭爵讫,执笏,请诣酒尊所,搢笏,执爵,司尊者举幂,良酝令酌酒,以爵授奉爵官,执笏,诣太祖室,再拜。执事者奉香,告官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以虚爵授奉爵官,执笏,俯伏兴。举祝官搢笏跪,对举祝版,读祝官跪读祝文讫,奠祝于案,执笏,俯伏兴。礼直官、赞告官再拜毕,每室并如上仪。告毕,引告官以下降,复位。再拜讫,诣望瘗燔祝,再拜,半燎,告官以下皆退。
国史院进先朝实录仪
是日大昕,诸司官具公服,立于光天门外,侍仪使引《实录》案以入,监修国史以下奉随,至光天殿前,分班立,皇帝升御座。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待制四人奉《实录》,升自午阶,监修国史以下奉随,至御前香案南立,众官降,复位。应奉翰林文字升,至《实录》前,跪读表,读毕,俯伏兴,复位。翰林学士承旨升,至御前,分班立,俟御览毕,降复位。宣赞唱曰“监修国史以下皆再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待制升,取《实录》,降自午阶,置于案,由光天门以出,音乐仪从前导,还国史院,置于堂上。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搢笏”,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百僚趋退。
卷六十八 志第十九
◎礼乐二
○制乐始末
太祖初年,以河西高智耀言,征用西夏旧乐。太宗十年十一月,宣圣五十一代孙衍圣公元措来朝,言于帝曰:“今礼乐散失,燕京、南京等处,亡金太常故臣及礼册、乐器多存者,乞降旨收录。”于是降旨,令各处管民官,如有亡金知礼乐旧人,可并其家属徙赴东平,令元措领之,于本路税课所给其食。十一年,元措奉旨至燕京,得金掌乐许政、掌礼王节及乐工翟刚等九十二人。十二年夏四月,始命制登歌乐,肄习于曲阜宣圣庙。十六年,太常用许政所举大乐令苗兰诣东平,指授工人,造琴十张,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者各二。
宪宗二年三月五日,命东平万户严忠济立局,制冠冕、法服、钟磬、笋虡、仪物肄习。五月十三日,召太常礼乐人赴日月山。八月七日,学士魏祥卿、徐世隆,郎中姚枢等,以乐工李明昌、许政、吴德、段楫、寇忠、杜延年、赵德等五十余人,见于行宫。帝问制作礼乐之始,世隆对曰:“尧、舜之世,礼乐兴焉。”时明昌等各执钟、磬、笛、箫、篪、埙、巢笙,于帝前奏之,曲终,复合奏之,凡三终。十一日,始用登歌乐祀昊天上帝于日月山。祭毕,命驿送乐工还东平。
三年,时世祖居潜邸,命勾当东平府公事宋周臣兼领大乐礼官、乐工人等,常令肄习,仍令万户严忠济依已降旨存恤。六年夏五月,世祖以潜邸次滦州,下教命严忠济督宋周臣以所得礼乐旧人肄习,宜如故事勉行之,毋忽。冬十有一月,敕乐工老不堪任事者,以子孙代之,不足者,以他户补之。
中统元年春正月,命宣抚廉希宪等,召太常礼乐人至燕京。夏六月,命许唐臣等制乐器、公服、法服,秋七月七日,工毕。十一日,用新制雅乐,享祖宗于中书省。礼毕,赐预祭官及礼乐人百四十九人钞有差。八月,命太常礼乐人复还东平。二年秋九月,敕太常少卿王镛领东平乐工,常加督视肄习,以备朝廷之用。
五年,太常寺言:“自古帝王功成作乐,乐各有名,盛德形容,于是乎在。伏睹皇上践阼以来,留心至治,声名文物,思复承平之旧,首敕有司,修完登歌、宫县、八佾乐舞,以备郊庙之用。若稽古典,宜有徽称。谨案历代乐名,黄帝曰《咸池》、《龙门》、《大卷》、少昊《大渊》,颛顼《六茎》,高辛《五英》,唐尧《大咸》、《大章》,虞舜《大韶》,夏禹《大夏》,商汤《大濩》,周武《大武》。降及近代,咸有厥名,宋总名曰《大晟》,金总名曰《大和》。今采舆议,权以数名,伏乞详定。曰《大成》,按《尚书》‘箫韶九成,凤凰来仪’。《乐记》曰‘王者功成作乐’,《诗》云‘展也大成’。曰《大明》,按《白虎通》言‘如唐尧之德,能大明天人之道’。曰《大顺》,《易》曰‘天之所助者顺’,又曰‘顺乎天而应乎人’。曰《大同》,《乐记》曰‘乐者为同,礼者为异’。《礼运》曰‘大道之行也,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是之谓大同’。曰《大豫》,《易》曰‘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中书省遂定名曰《大成之乐》,乃上表称贺。表曰:“离日中天,已睹文明之化;豫雷出地,又闻正大之音。神人以和,祖考来格。钦惟皇帝陛下,润色洪业,游意太平,爰从龙邸之潜,久敬凤仪之奏。及登宝位,申命鼎司,谓虽陈堂上之登歌,而尚阙庭前之佾舞。方严禋祀,当备声容。属天语之一宣,乃春官之毕会。臣等素无学术,徒有汗颜。聿求旧署之师工,仍讨累朝之典故。按图索器,永言和声,较钟律于积黍之中,续琴调于绝弦之后。金而模,石而琢,虡斯竖,笋斯横,合八音而克谐,阅三岁而始就。列文武两阶之干羽,象帝王四面之宫庭,一洗哇淫之声,可谓盛大之举。既完雅器,未锡嘉名。盖闻轩、昊以来,俱有《咸》、《云》之号,《茎》、《英》、《章》、《韶》以象德,《夏》、《濩》、《武》、《勺》以表功。洪惟国朝,诞受天命,地大物巨,人和岁丰。宜符古记之文,称曰《大成之乐》。汉庭聚议,作章敢望于一夔;舜殿鸣弦,率舞愿观于百兽。”
至元元年冬十有一月,括金乐器散在寺观民家者。先是,括到燕京钟、磬等器,凡三百九十有九事,下翟刚辨验给价。至是,大兴府又以所括钟、磬乐器十事来进。太常因言:“亡金散失乐器,若止于燕京拘括,似为未尽,合于各路各观民家括之,庶省铸造。”于是奏檄各道宣慰司,括到钟三百六十有七,磬十有七,錞一,送于太常。又中都、宣德、平滦、顺天、河东、真定、西京、大名、济南、北京、东平等处,括到大小钟、磬五百六十有九,其完者,景钟二,镈钟十六,大声钟十,中声钟一,小声钟二十有七,编钟百五十有五,编磬七;其不完者,景钟四,镈钟二十有三,大声钟十有三,中声钟一,小声钟四十有五,编钟二百五十有一,编磬十有四。
三年,初用宫县、登歌乐、文武二舞于太庙。先是,东平万户严忠范奏:“太常登歌乐器乐工已完,宫县乐、文武二舞未备,凡用人四百一十二,请以东平漏籍户充之,合用乐器,官为置备。”制可,命中书省臣议行。于是中书命左三部、太常寺、少府监,于兴禅寺置局,委官杨天祐、太祝郭敏董其事,大乐正翟刚辨验音律,充收受乐器官。丞相耶律铸又言:“今制宫县大乐,内编磬十有二虡,宜于诸处选石材为之。”太常寺以新拨宫县乐工、文武二舞四百一十二人,未习其艺,遣大乐令许政往东平教之。大乐署言:“堂上下乐舞官员及乐工,合用衣服、冠冕、靴履等物,乞行制造。”中书礼部移准太常博士,议定制度,下所属制造。宫县乐器既成,大乐署郭敏开坐名数以上:编钟、磬三十有六虡,树鼓四,(建鞞、应同一座。)晋鼓一,路鼓二,鼗鼓二,相鼓二,雅鼓二,柷一,敔一,笙二十有七,(巢和竽。)埙八,篪、箫、籥、笛各十,琴二十有七,瑟十有四,单铎、双铎、铙、錞、钲、麾、旌、纛各二,补铸编钟百九十有二,灵壁石磬如其数。省臣言:“太庙殿室向成,宫县乐器咸备,请征东平乐工,赴京师肄习,以俟享庙。”制可。秋七月,新乐服成,乐工至自东平,敕翰林院定撰八室乐章,大乐署编运舞节,俾肄习之。
冬十有一月,有事于太庙,宫县、登歌乐、文武二舞咸备。其迎送神曲曰《来成之曲》,烈祖曰《开成之曲》,太祖曰《武成之曲》,太宗曰《文成之曲》,皇伯考术赤曰《弼成之曲》,皇伯考察合带曰《协成之曲》,睿宗曰《明成之曲》,定宗曰《熙成之曲》,宪宗曰《威成之曲》。初献、升降曰《肃成之曲》,司徒奉俎曰《嘉成之曲》,文舞退、武舞进曰《和成之曲》,亚终献、酌献曰《顺成之曲》,彻豆曰《丰成之曲》。文舞曰《武定文绥之舞》,武舞曰《内平外成之舞》。第一成象灭王罕,二成破西夏,三成克金,四成收西域、定河南,五成取西蜀、平南诏,六成臣高丽、服交趾。(详见《乐舞篇》。)
十有二月,籍近畿儒户三百八十四人为乐工。先是,召用东平乐工凡四百一十二人。中书以东平地远,惟留其户九十有二,余尽遣还,复入民籍。
十一年秋八月,制内庭曲舞。中书以上皇帝册宝,下太常太乐署编运无射宫《大宁》等曲,及上寿曲谱。(当时议殿庭用雅乐,后不果用。)
十三年,以近畿乐户多逃亡,仅得四十有二,复征用东平乐工。十六年冬十月,命太常卿忽都于思召太常乐工。是月十一日,大乐令完颜椿等以乐工见于香阁,文郎魏英舞迎神黄钟宫曲,武郎安仁舞亚献无射宫曲。十八年冬十月,昭睿顺圣皇后将祔庙,制昭睿顺圣皇后室曲舞。
十九年,王积翁奏请征亡宋雅乐器至京师,置于八作司。二十一年,大乐署言“宜付本署收掌”,中书命八作司与之。镈钟二十有七,编钟七百二十有三,持磬二十有二,编磬二十有八,铙六,单铎、双铎各五,钲、錞各八。二十二年冬闰十有一月,太常卿忽都于思奏:“大乐见用石磬,声律不协。稽诸古典,磬石莫善于泗滨,女直未尝得此。今泗在封疆之内,宜取其石以制磬。”从之。选审听音律大乐正赵荣祖及识辨磬材石工牛全,诣泗州采之,得磬璞九十,制编磬二百三十。命大乐令陈革等料简,应律者百有五。二十三年,忽都于思又奏:“太庙乐器,编钟、笙匏,岁久就坏,音律不协。”遂补铸编钟八十有一,合律者五十,造笙匏三十有四。二十九年四月,太常太卿香山请采石增制编磬,遣孔铸驰驿往泗州,得磬璞五十八,制磬九十。大乐令毛庄等审听之,得应律磬五十有八,于是编磬始备。
三十年夏六月,初立社稷,命大乐许德良运制曲谱,翰林国史院撰乐章,其降送神曰《镇宁之曲》,初献、盥洗、升坛、降坛、望瘗位皆《肃宁之曲》,正配位奠玉币曰《亿宁之曲》,司徒奉俎彻豆曰《丰宁之曲》,正配位酌献曰《保宁之曲》,亚终献曰《咸宁之曲》。(按祭社稷、先农及大德六年祀天地五方帝,乐章皆用金旧名。释奠宣圣,亦因宋不改。详《乐章篇》。)三十一年,世祖、裕宗祔庙,命大乐署编运曲谱舞节,翰林定撰乐章。世祖室曰《混成之曲》,裕宗室曰《昭成之曲》。
成宗大德九年,新建郊坛既成,命大乐署编运曲谱舞节,翰林撰乐章。十一月二十八日,祀圜丘用之。其迎送神曰《天成之曲》,初献奠玉币曰《钦成之曲》,酌献曰《明成之曲》,登降曰《隆成之曲》,亚终酌献曰《和成之曲》,奉馔彻豆曰《宁成之曲》,望燎如登降,(惟用黄钟宫。)文舞曰《崇德之舞》,武舞曰《定功之舞》。十年,命江浙行省制造宣圣庙乐器,以宋旧乐工施德仲审较应律,运至京师。秋八月,用于庙祀宣圣。先令翰林新撰乐章,命乐工习之,降送神曰《凝安之曲》,初献、盥洗、升殿、降殿、望瘗皆《同安之曲》,奠币曰《明安之曲》,奉俎曰《丰安之曲》,酌献曰《成安之曲》,亚终献曰《文安之曲》,彻豆曰《娱安之曲》。盖旧曲也,新乐章不果用。
十一年,武宗即位,祭告天地,命大乐署编运皇地祗酌献大吕宫一曲及舞节,翰林撰乐章。(无曲名。)九月,顺宗、成宗二室祔庙,下大乐署编运曲谱舞节,翰林撰乐章,顺宗室曰《庆成之曲》,成宗室曰《守成之曲》。
至大二年,亲享太庙。皇帝入门奏《顺成之曲》,盥洗、升殿用至元中初献升降《肃成之曲》,亦曰《顺成之曲》,出入小次奏《昌宁之曲》,迎神用至元中《来成之曲》,改曰《思成》,初献、摄太尉盥洗、升殿奏《肃宁之曲》,酌献太祖室仍用旧曲,改名《开成》,(《开成》本至元中烈祖曲名,其词则太祖旧曲也。)睿宗室仍用旧曲,改名《武成》,(此亦至元中太祖曲名,其词则“神祖创业”以下仍旧。)皇帝饮福、登歌奏《釐成之曲》,(新制曲。)文舞退、武舞进仍用旧曲,改名《肃宁》,(旧名《和成》,其词“天生五材,孰能去兵”以下是也。)亚终献、酌献仍用旧曲,改名《肃宁》,(旧名《顺成》,其词“幽明精禋”以下是也。)彻豆曰《丰宁之曲》,(旧名《丰成》,词语亦异。)送神曰《保成之曲》,皇帝出庙廷亦曰《昌宁之曲》。(《太常集礼》曰:“乐章据孔思逮本录之。国朝乐章皆用成字,凡用宁字者,金曲也。国初礼乐之事,悉用前代旧工,循习故常,遂有用其旧者。亦有不用其词,而冒以旧号者,如郊祀先农等乐是也。”)
冬十有二月,始制先农乐章,以太常登歌乐祀之。先是,有命祀先农以登歌乐,如祭社稷之制。大乐署言“《礼》祀先农如社”,遂录祭社林钟宫《镇宁》等曲以上,盖金曲也。三年冬十月,置曲阜宣圣庙登歌乐。初,宣圣五十四代孙左三部照磨思逮言:“阙里宣圣祖庙,释奠行礼久阙,祭服登歌之乐,未蒙宠赐。如蒙移咨江浙行省,于各处赡学祭余子粒内,制造登歌乐器及祭服,以备祭祀,庶尽事神之礼。”中书允其请,移文江浙制造。至是,乐器成,运赴阙里用之。十有一月,敕以二十三日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南郊,配以太祖,令大乐署运制配位及亲祀曲谱舞节,翰林撰乐章。皇帝出入中壝黄钟宫曲二,盥洗黄钟宫曲一,升殿登歌大吕宫曲一,酌献黄钟宫曲一,饮福登歌大吕宫曲一,出入小次黄钟宫曲一。(皆无曲名。)四年夏六月,武宗祔庙,命乐正谢世宁等编曲谱舞节,翰林侍讲学士张士观撰乐章,曲名《威成之曲》。
仁宗皇庆二年秋九月,用登歌乐祀太上皇(睿宗。)于真定玉华宫。自是岁用之,至延祐七年春三月奏罢。延祐五年,命各路府宣圣庙罢雅乐,选择习古乐师教肄生徒,以供春秋祭祀。六年秋八月,议置三皇庙乐,不果行。七年,仁宗祔庙,命乐正刘琼等编运酌献乐谱舞节,翰林撰乐章,曲名曰《歆成之曲》。
英宗至治二年冬十月,用登歌乐于太庙。是月,英宗祔庙,下大乐署编运乐谱舞节,翰林撰乐章,曲曰《献成之曲》。文宗天历二年春三月,明宗祔庙,下大乐署编运乐谱舞节,翰林定撰乐章,曲曰《永成之曲》。
登歌乐器
金部
编钟一虡,钟十有六,范金为之。笋虡(横曰笋,植曰虡。)皆雕绘树羽,涂金双凤五,中列博山,崇牙十有六,县以红绒组。虡趺青龙籍地,以绿油卧梯二,加两跗焉。笋两端金螭首,衔鍮石璧翣,五色销金流苏,绦以红绒维之。铁杙者四,所以备欹侧。在太室以碍地甓,因易以石麟。虡额识以金饰篆字。击钟者以茱萸木为之,合竹为柄。凡钟,未奏,覆以黄罗;雨,覆以油绢。磬亦然。元初,钟用宋、金旧器,其识曰“大晟”、“大和”、“景定”者是也。后增制,兼用之。
石部
编磬一虡,磬十有六,石为之。县以红绒紃,虡跗狻猊。拊磬者,以牛角为之。余笋虡、崇牙、树羽、璧翣、流苏之制,并与钟同。元初,磬亦用宋、金旧器。至元中,始采泗滨灵壁石为之。
丝部
琴十,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者各二。斫桐为面,梓为底,冰弦,木轸,漆质,金徽,长三尺九寸。首阔五寸二分,通足中高二寸七分,旁各高二寸;尾阔四寸一分,通足中高二寸,旁各高一寸五分。俱以黄绮夹囊贮之。琴卓髹以绿。
瑟四,其制,底面皆用梓木,面施采色,两端绘锦,长七尺。首阔尺有一寸九分,通足中高四寸,旁各高三寸;尾阔尺有一寸七分,通足中高五寸,旁各高三寸五分。朱丝为弦,凡二十有五,各设柱,两头有孔,疏通相连,以黄绮夹囊贮之。架四,髹以绿,金饰凤首八。
竹部
箫二,编竹为之,每架十有六管,阔尺有六分。黑枪金鸾凤为饰,鍮石钉铰。以黄绒紃维于人项,左右复垂红绒绦结。架以木为之,高尺有二寸,亦号排箫,韬以黄囊。
笛一,断竹为之,长尺有四寸,七孔,亦号长笛。缠以朱丝,垂以红绒绦结,韬以黄囊。
籥二,制如笛,三孔。缠以朱丝,垂以红绒绦结,韬以黄囊。
篪二,髹色如桐叶,七孔。缠以朱丝,垂以红绒绦结,韬以黄囊。
匏部
巢笙四,和笙四,七星匏一,九曜匏一,闰余匏一,皆以斑竹为之。玄髹底,置管匏中,施簧管端,参差如鸟翼。大者曰巢笙,次曰和笙,管皆十九,簧如之。十三簧者曰闰余匏,九簧者曰九曜匏,七簧者曰七星匏,皆韬以黄囊。
土部
埙二,陶土为之,围五寸半,长三寸四分,形如称锤,六孔,上一,前二,后三,韬以黄囊。
革部
搏拊二,制如鼓而小,中实以糠,外髹以朱,绘以绿云,系以青绒绦。两手用之,或搏或拊,以节登歌之乐。
木部
柷一,以桐木为之,状如方桶,绘山于上,髹以粉,旁为圆孔,纳椎于中。椎以杞木为之,撞之以作乐。
敔一,制以桐木,状如伏虎,彩绘为饰,背有二十七鉏铻刻,下承以盘。用竹长二尺四寸,破为十茎,其名曰籈,栎其背以止乐。
宫县乐器
金部
镈钟十有二虡,虡一钟,制视编钟而大,依十二辰位特县之,亦号辰钟。笋虡朱髹、涂金,彩绘飞龙,跗东青龙,西白虎,南赤豸,北玄麟,素罗五色流苏。余制并与编钟同。
编钟十有二虡,虡十有六钟,制见《登歌》。(此下乐器制与《登歌》同者,皆不重载。)
石部
编磬十有六虡,虡十有二磬,制见《登歌》。笋虡与镈钟同。
丝部
琴二十有七,一弦者三,三弦、五弦、七弦、九弦者各六。
瑟十有二。
竹部
箫十,籥十,篪十,笛十。
匏部
巢笙十。
竽十,竹为之。与巢笙皆十九簧,惟指法各异。
七星匏一,九曜匏一,闰余匏一。
土部
埙八。
革部
晋鼓一,长六尺六寸,面径四尺,围丈有二尺,穹隆者居鼓面三之一,穹径六尺六寸三分寸之一,面绘云龙为饰,其皋陶以朱髹之,下承以彩绘趺座,并鼓高丈余。在郊祀者,鞔以马革。
树鼓四,每树三鼓。其制高六尺六寸,中植以柱,曰建鼓。柱末为翔鹭,下施小圆轮。又为重斗,方盖,并缭以彩绘。四角有竿,各垂璧翣流苏,下以青狻猊四为趺。建旁挟二小鼓,曰鞞、曰应,树乐县之四隅。踏床、鼓桴,并髹以朱。
雷鼓二,制如鼓而小,鞔以马革,持其柄播之,旁耳自击,郊祀用之。
雷鼗二,亦以马革鞔之,为大小鼓三,交午贯之以柄,郊祀用之。
路鼓二,制如雷鼓,惟非马革,祀宗庙用之。
路鼗二,其制为大小二鼓,午贯之,旁各有耳,以柄摇之,耳往还自击,不以马革,祀宗庙用之。
木部
柷一,敔一。
节乐之器
麾一,制以绛缯,长七尺,画升龙于上,以涂金龙首朱杠县之。乐长执之,举以作乐,偃以止乐。
照烛二,以长竿置绛罗笼于其末,然烛于中。夜暗,麾远难辨,乐正执之,举以作乐,偃以止乐。
文舞器
纛二,制若旌幢,高七尺,杠首刻象牛首,下施朱缯盖为三重,以导文舞。
籥六十有四,木为之。象籥之制,舞人所执。
翟六十有四,木柄,端刻龙首,饰以雉羽,缀以流苏,舞人所执。
武舞器
旌二,制如纛,杠首栖以凤,以导武舞。
干六十有四,木为之,加以彩绘,舞人所执。
戚六十有四,制若剑然,舞人所执。(《礼记注》:“戚,斧也。”今制与古异。)
金錞二,范铜为之,中虚,鼻象狻猊,木方趺。二人举錞,筑于趺上。
金钲二,制如铜盘,县而击之,以节乐。
金铙二,制如火斗,有柄,以铜为匡,疏其上如铃,中有丸。执其柄而摇之,其声铙铙然,用以止鼓。
单铎、双铎各二,制如小钟,上有柄,以金为舌,用以振武舞。两铎通一柄者,号曰双铎。
雅鼓二,制如漆筒,鞔以羊革,旁有两纽。工人持之,筑地以节舞。
相鼓二,制如搏拊,以韦为表,实之以糠。拊其两端,以相乐舞节。
鼗鼓二。
舞表
表四,木杆,凿方石树之,用以识舞人之兆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
◎礼乐三
○郊祀乐章
成宗大德六年,合祭天地五方帝乐章:
降神,奏《乾宁之曲》,六成:
圜钟宫三成
惟皇上帝,监德昭明。祀考承天,治底隆平。孝思维则,禋祀荐诚。神其降格,万福来并。
黄钟角一成(词同前。)
太簇徵一成(词同前。)
姑洗羽一成(词同前。)
初献盥洗,奏《肃宁之曲》:
黄钟宫
明水在下,钟鼓既奏。有孚颙若,陟降左右。辟公处之,多士稞将。吉蠲以祭,上帝其飨。
初献升降,奏《肃宁之曲》:
大吕宫
禋祀孔肃,盥荐初升。摄齐恭敬,以荐惟馨。肃雝多士,来格百灵。降福受厘,万世其承。
奠玉币,奏:
大吕宫
宗祀配飨,肇举明禋。嘉玉既设,量币斯陈。惟德格天,惟诚感神。于万斯年,休命用申。
迎俎,奏《丰宁之曲》:
黄钟宫
有硕斯俎,有涤斯牲。銮刀屡奏,血膋载升。礼崇茧栗,气达尚腥。上帝临止,享于克诚。
酌献,奏《嘉宁之曲》:
大吕宫
崇崇泰畤,穆穆昊穹。神之格思,祇蚃斯通。牺尊载列,黄流在中。酒既和止,万福攸同。
亚献,奏《咸宁之曲》:
黄钟宫
六成既阕,三献云终。神其醉止,穆穆雍雍。和风庆云,贲我郊宫。受兹祉福,亿载无穷。
终献(词同前。)
彻笾豆,奏《丰宁之曲》:
大吕宫
禋礼既备,神具宴娭。笾豆有楚,废彻不迟。多士骏奔,乐且有仪。乃锡纯嘏,永佐丕基。
送神奏:
圜钟宫
殷祀既毕,灵驭载旋。礼洽和应,降福自天。动植咸若,阴阳不愆。明明天子,亿万斯年。
望燎奏:
黄钟宫
享申百礼,庆洽百灵。奠玉高坛,燔柴广庭。祥光达曙,灿若景星。神之降福,万国咸宁。
大德九年以后,定拟亲祀乐章:
皇帝入中壝:
黄钟宫
赫赫有临,洋洋在上。克配皇祖,于穆来飨。肇此大禋,乾文弘朗。被衮圜丘,巍巍玄象。
皇帝盥洗:
黄钟宫
翼翼孝思,明德洽礼。功格玄穹,有光帝始。著我精诚,洁兹荐洗。币玉攸奠,永集嘉祉。
皇帝升坛:(降同。)
大吕宫
天行惟健,盛德御天。日月龙章,笋虡宫县。藁鞂尚明,礼璧苍圜。神之格思,香升燔烟。
降神,奏《天成之曲》:
圜钟宫三成
烝哉皇元,丕承帝眷。报本贵诚,于郊殷荐。藁鞂载陈,云门六变。神之格思,来处来燕。
黄钟角一成
大簇徵一成
姑洗羽一成(词并同前。)
初献盥洗,奏《隆成之曲》:
黄钟宫
肇禋南郊,百神受职。齐洁惟先,匪馨于稷。乃沃乃盥,祠坛是陟。上帝监观,其仪不忒。
初献升坛,(降同。)奏《隆成之曲》:
大吕宫
于穆圜坛,阳郊奠位。孔惠孔时,吉蠲为饎。降登祗若,百礼既至。愿言居歆,允集熙事。
奠玉币,(正配位同。)奏《钦成之曲》:
黄钟宫
谓天盖高,至诚则格。克祀克禋,骏奔百辟。制币斯陈,植以苍璧。神其降康,俾我来益。
司徒捧俎,奏《宁成之曲》:
黄钟宫
我牲既洁,我俎斯实。笙镛克谐,笾豆有飶。神来宴娭,歆兹明德。永锡繁禧,如几如式。
昊天上帝位酌献,奏《明成之曲》:
黄钟宫
于昭昊天,临下有赫。陶匏荐诚,声闻在德。酌言献之,上灵是格。降福孔偕,时万时亿。
皇地祗位酌献:
大吕宫
至哉坤元,与天同德。函育群生,玄功莫测。合飨圜坛,旧典时式。申锡无疆,聿宁皇国。
太祖位酌献:
黄钟宫
礼大报本,郊定天位。皇皇神祖,反始克配。至德难名,玄功宏济。帝典式敷,率育攸塈。
皇帝饮福:
大吕宫
特牲享诚,备物循质。上帝居歆,百神受职。皇武昭宣,孝祀芬苾。万福攸同,下民阴骘。
皇帝出入小次:
黄钟宫
惟天为大,惟帝飨帝。以配祖考,肃赞灵祉。定极崇功,永我昭事。升中于天,象物毕至。
文舞退,武舞进,奏《和成之曲》:
黄钟宫
羽籥既竣,载扬玉戚。一弛一张,匪舒匪棘。八音克谐,万舞有奕。永观厥成,纯嘏是锡。
亚终献,奏《和成之曲》:
黄钟宫
有严郊禋,恭陈币玉。大糦是承,载祗载肃。上帝居歆,馨香既饫。惠我无疆,介以景福。
彻笾豆,奏《宁成之曲》:
大吕宫
三献攸终,六乐斯遍。既右享之,彻其有践。洋洋在上,默默灵眷。明禋告成,于皇锡羡。
送神,奏《天成之曲》:
圜钟宫
神之来歆,如在左右。神保聿归,灵斿先后。恢恢上圆,无声无臭。日监孔昭,思皇多祐。
望燎,奏《隆成之曲》:
黄钟宫
熙事备成,礼文郁郁。紫烟聿升,灵光下烛。神人乐康,永膺戩谷。祚我丕平,景命有仆。
皇帝出中壝:
黄钟宫
泰坛承光,寥廓玄暧。畅我扬明,飨仪惟大。九服敬宣,声教无外。皇拜天祐,照临斯届。
宗庙乐章
世祖中统四年至至元三年,七室乐章:(《太常集礼藁》云,此系卷牍所载。)
太祖第一室:
天垂灵顾,地献中方。帝力所拓,神武莫当。阳溪昧谷,咸服要荒。昭孝明禋,神祖皇皇。
太宗第二室:
和林胜域,天邑地宫。四方宾贡,南北来同。百司分置,胄教肇崇。润色祖业,德仰神宗。
睿宗第三室:
珍符默授,畴昔自天。爰生圣武,宝祚开先。霓旌回狩,龙驾游仙。追远如生,皇慕颙然。
皇伯考术赤第四室:
威武鹰扬,冢位克当。从龙远拓,千万里疆。诞总虎旅,驻压西方。航海梯山,东西来王。
皇伯考察合带第五室:
雄武军威,滋多历年。深谋远略,协赞惟专。流沙西域,饯日东边。百国畏服,英声赫然。
定宗第六室:
三朝承休,恭己优游。钦绳祖武,其德聿修。帝慭锡寿,德泽期周。蠲饎惟芗,祈飨于幽。
宪宗第七室:
龙跃潜居,风云会通。知民病苦,轸念宸衷。夔门之旅,继志图功。俎豆敬祭,华仪孔隆。
至元四年至十七年,八室乐章:(《太常集礼》云,周驭所藏《仪注》所录舞节同。)
迎神,奏《来成之曲》,九成:
黄钟宫三成
齐明盛服,翼翼灵眷。礼备多仪,乐成九变。烝烝孝心,若闻且见。肸蚃端临,来宁来燕。
大吕角二成(词同黄钟。)
大簇徵二成(词同黄钟。)
应钟羽二成(词同黄钟。)
初献盥洗,奏《肃成之曲》:(再诣盥洗同。至大以后,名《顺成之曲》,词律同。)
无射宫
天德维何,如水之清。维水内耀,配彼天明。以涤以濯,牺象光晶。孝思维则,式荐忱诚。
初献升殿,登歌乐奏《肃成之曲》:(降同。)
夹钟宫
祀事有严,太官有侐。陟降靡违,礼容翼翼。笾豆旅陈,钟磬翕绎。于昭吉蠲,神保是格。
司徒捧俎,奏《嘉成之曲》:(别本所录亲祀乐章词同。)
无射宫
色纯体全,三牺五牲。鸾刀屡奏,毛炰唆羹。神具厌饫,听我磬声。居歆有永,胡考之宁。
烈祖第一室,奏《开成之曲》:
无射宫
于皇烈祖,积厚流长。大勋未集,燮伐用张。笃生圣嗣,奄有多方。锡我景福,万世无疆。
太祖第二室,奏《武成之曲》:
无射宫
天扶昌运,混一中华。爰有真人,奋起龙沙。祭天开宇,亘海为家。肇修禋祀,万世无涯。
太宗第三室,奏《文成之曲》:
无射宫
纂成前烈,底定丕图。礼文简省,禁网宽疏。还风太古,跻世华胥。三灵顺协,四海无虞。
皇伯考术赤第四室,奏《弼成之曲》:
无射宫
神支挺秀,右壤疏封。创业艰难,相我祖宗。叙亲伊迩,论功亦崇。春秋祭祀,万世攸同。
皇伯考察合带第五室,奏《协成之曲》:
无射宫
玉牒期亲,神支懿属。论德疏封,展亲分玉。相我祖宗,风栉雨沐。昔同其劳,今共兹福。
睿宗第六室,奏《明成之曲》:
无射宫
神祖创业,爰著戎衣。圣考抚军,代行天威。河南底定,江北来归。贻谋翼子,奕叶重辉。
定宗第七室,奏《熙成之曲》:
无射宫
嗣承丕祚,累洽重熙。堂构既定,垂拱无为。边庭闲暇,田里安绥。歆兹禋祀,万世攸宜。
宪宗第八室,奏《威成之曲》:
无射宫
羲驭未出,萤爝腾光。大明丽天,群阴披攘。百神受职,四海宁康。愔愔灵韶,德音不忘。
文舞退,武舞进,奏《和成之曲》:(别本所录亲祀乐章词同。)
无射宫
天生五材,孰能去兵。恢张弘业,我祖天声。干戈曲盘,濯濯厥灵。于赫七德,展也大成。
亚献行礼,奏《顺成之曲》:(终献词律同。)
无射宫
幽通神明,所重精禋。清宫肃肃,百礼具陈。九韶克谐,八佾兟兟。灵光昭答,天休日申。
彻笾豆,登歌乐奏《丰成之曲》:
夹钟宫
豆笾苾芬,金石锵铿。礼终三献,乐奏九成。有严执事,进彻无声。神保聿归,万福来宁。
送神,奏《来成之曲》:(或作《保成》。)
黄钟宫
神主在室,神灵在天。礼成乐閟,神返幽玄。降福冥冥,百顺无愆。于皇孝思,于万斯年。
至元十八年冬十月,世祖皇后祔庙酌献乐章:(《太常集礼》云,卷牍所载。)
黄钟宫
徽柔懿哲,温默靖恭。范仪宫阃,任姒同风。敷天宁谧,内助多功。淑德祔庙,万世昌隆。
亲祀禘祫乐章:(未详年月。《太常集礼》云,别本所录。以时考之,疑至元三年以前拟用,详见《制乐始末》。)
皇帝入门,宫县奏《顺成之曲》:
无射宫
熙熙雍雍,六合大同。维皇有造,典礼会通。金奏王夏,祗款神宫。感格如响,嘉气来丛。
皇帝升殿,奏《顺成之曲》:
夹钟宫
皇明烛幽,沿时制作。宗庙之威,降登时若。趋以采茨,声容有恪。曰艺曰文,监兹衎乐。
皇帝诣罍洗,宫县奏《顺成之曲》:(《太常集礼》云,至元四年用此曲,名曰《肃成》。至大以后用此,词律同。)
无射宫
酌彼行潦,维挹其清。洁齐以祀,祀事昭明。肃肃辟公,沃盥乃升。神之至止,歆于克诚。
皇帝诣酌尊所,宫县奏《顺成之曲》:
无射宫
灵庭愔愔,乃神攸依。文为在礼,载斟匪祈。皇皇穆穆,玉佩声希。列侯百辟,济济宣威。
迎神,宫县奏《思成之曲》。(至元四年,名《来成之曲》,词律同。)
司徒捧俎,宫县奏《嘉成之曲》。(至元四年,词律同。)
酌献始祖,宫县奏《庆成之曲》:
无射宫
启运流光,幅员既长。敬恭祀事,郁鬯芬芗。德以舞象,功以歌扬。式歌且舞,神享是皇。
诸庙奏《熙成》、《昌成》、《鸿成》、《乐成》、《康成》、《明成》等曲。(词阙。)
文舞退,武舞进,宫县奏《肃成之曲》。(至元四年,名《和成之曲》,词律同。)
亚终献,宫县奏《肃成之曲》。(至元四年,名《顺成之曲》,词律同。)
皇帝饮福,登歌奏《釐成之曲》:
夹钟宫
诚通恩降,灵慈昭宣。左右明命,六合大全。啐饮椒馨,纯嘏如川。皇人寿谷,亿万斯年。
彻豆,登歌奏《丰成之曲》:
夹钟宫
三献九成,礼毕乐阕。于豆于登,于焉靖彻。多士密勿,乐且有仪。能事脱颖,孔惠孔时。
送神,奏《保成之曲》:
黄钟宫
云车之来,不疾而速。风驭言还,阒其恍惚。神心之欣,孝孙之禄。燕翼无疆,景命有仆。
武宗至大以后,亲祀摄乐章:(《太常集礼》云,孔思逮本所录。)
皇帝入门,奏《顺成之曲》。(别本,亲祀禘祫乐章,词律同。)
皇帝盥洗,奏《顺成之曲》。(至元四年,名《肃成之曲》,词律同。)
皇帝升殿,登歌乐奏《顺成之曲》。(别本,亲祀乐章,词律同。)
皇帝出入小次,奏《昌宁之曲》:(《太常集礼》云,此金曲,思逮取之。详见《制乐始末》。)
无射宫
于皇神宫,象天清明。肃肃来止,相维公卿。威仪孔彰,君子攸宁。神之休之,绥我思成。
迎神,奏《思成之曲》:(至元四年,名《来成之曲》,词律同。)
黄钟宫三成
齐明盛服,翼翼灵眷。礼备多仪,乐成九变。烝烝孝心,若闻且见。肸蚃端临,来宁来燕。
大吕角二成
太簇征二成
应钟羽二成(词并同上。)
初献盥洗,奏《肃成之曲》。(别本,亲祀乐章,名《顺成之曲》,词律同。)
初献升殿,(降同。)登歌乐奏《肃宁之曲》。(至元四年,名《肃成之曲》,词律同。)
司徒捧俎,奏《嘉成之曲》。(至元四年,曲名词律同。)
太祖第一室,奏《开成之曲》。(至元四年,名《武成之曲》,词同。)
睿宗第二室,奏《武成之曲》。(至元四年,名《明成之曲》,词同。)
世祖第三室,奏《混成之曲》:
无射宫
于昭皇祖,体健乘乾。龙飞应运,盛德光前。神功耆定,泽被垓埏。诒厥孙谋,何千万年。
裕宗第四室,奏《昭成之曲》:
无射宫
天启深仁,须世而昌。追惟显考,敢后光扬。徽仪肇举,礼备音锵。皇灵鉴止,降釐无疆。
顺宗第六室,奏《庆成之曲》:
无射宫
龙潜于渊,德昭于天。承休基命,光被纮埏。洋洋如临,笾豆牲牷。惟明惟馨,皇祚绵延。
成宗第七室,奏《守成之曲》:
无射宫
天开神圣,继世清宁,泽深仁溥,乐协《韶英》。宗枝嘉会,气和惟馨。繁禧来格,永被皇灵。
武宗第八室,奏《威成之曲》:
无射宫
绍天鸿业,继世隆平。惠孚中国,威靖边庭。厥功惟茂,清庙妥灵。歆兹明祀,福禄来成。
仁宗第九室,奏《歆成之曲》:
无射宫
绍隆前绪,运启文明。深仁及物,至孝躬行。惟皇建极,盛德难名。居歆万祀,福禄崇成。
英宗第十室,奏《献成之曲》:
无射宫
神圣继作,式是宪章。诞兴礼乐,躬事烝尝。翼翼清庙,烨有耿光。于千万年,世仰明良。
皇帝饮福,登歌乐奏《厘成之曲》:
夹钟宫
穆穆天子,禋祀太宫。礼成乐备,敬彻诚通。神胥乐止,锡之醇醲。天子万世,福禄无穷。
文舞退,武舞进,奏《肃成(孔本作《肃宁》。)之曲》。(至元四年,名《和成之曲》,词律同。)
亚终献行礼,宫县奏《肃成之曲》。(至元四年,名《顺成之曲》,词律同。)
彻笾豆,登歌乐奏《丰宁之曲》。(至元四年,名《丰成之曲》,词律同。)
送神,奏《保成之曲》。(至元四年,名《来成之曲》,词律同。)
皇帝出庙廷,奏《昌宁之曲》:
无射宫
缉熙维清,吉蠲致诚。上仪具举,明德荐馨。已事而竣,欢通三灵。先祖是皇,来燕来宁。
文宗天历三年,明宗祔庙酌献,奏《永成之曲》:
无射宫
猗那皇明,世缵神武。敬天弗违,时潜时旅。龙旗在涂,言受率土。不遐有临,永锡多嘏。
社稷乐章
降神,奏《镇宁之曲》:
林钟宫二成
以社以方,国有彝典。大哉元德,基祚绵远。农功万世,于焉报本。显相默祐,降监坛墠。
太簇角二成
锡民地利,厥功甚溥。昭代典礼,清声律吕。谷旦于差,洋洋来下。相此有年,根本日固。
姑洗徵二成
平厥水土,百谷用成。长扶景运,宜歆德馨。五祀为大,千古举行。感通肸蚃,登歌镇宁。
南宫羽二成
币齐虔修,粢盛告备。仓庾坻京,繄谁之赐。崇坛致恭,幽光孔迩。享于精诚,休祥毕至。
初献盥洗,奏《肃宁之曲》:
太簇宫
礼备乐陈,辰良日吉。挹彼樽罍,馨哉黍稷。濯溉揭虔,维巾及幂。万年严祀,跄跄受职。
初献升坛,奏《肃宁之曲》:(降同。)
应钟宫
春祈秋报,古今彝章。民天是资,神灵用彰。功崇礼严,人阜时康。雍雍为仪,燔芬苾香。
正配位奠玉币,奏《亿宁之曲》:
太簇宫
地祇向德,稽古美报。币帛斯陈,圭璋式缫。载烈载燔,肴羞致告。雨旸时若,丕图永保。
司徒捧俎,奏《丰宁之曲》:
太簇宫
我稼既同,群黎遍德。我祀如何,牲牷孔硕。有翼有严,随方布色。报功求福,其仪不忒。
正位酌献,奏《保宁之曲》:
太簇宫
异世同德,于皇圣昭。降兹嘉祥,卫我大宝。生乃烝民,侔德覆焘。厥作祼将,有相之道。
配位酌献,奏《保宁之曲》:
太簇宫
以御田祖,皇家秩祀。有民人焉,盍究本始。惟叙惟修,谁实介止。酒旨且多,盛德宜配。
亚终献,奏《咸宁之曲》:
太簇宫
以引以翼,来处来燕。豆笾牲牢,有楚有践。庸答神休,神亦锡羡。土谷是依,成此酬献。
彻豆,奏《丰宁之曲》:
应钟宫
文治修明,相成田功。功为特殊,仪为特隆。终如其初,诚则能通。明神毋忘,时和岁丰。
送神,奏《镇宁之曲》:
林钟宫
不屋受阳,国所崇敬。以兴来岁,苞秀坚颖。云軿莫驻,神其谛听。景命有仆,与国同永。
望瘗位,奏《肃宁之曲》:
太簇宫
雅奏肃宁,繁厘降格。篚厥玄黄,丹诚烜赫。肇祀以归,瞻言咫尺。万年攸介,丕承帝德。
先农乐章
降神,奏《镇宁之曲》:
林钟宫二成
民生斯世,食为之天。恭惟大圣,尽心于田。仲春劭农,明祀吉蠲。馨香感神,用祈丰年。
太簇角二成
耕种务农,振古如兹。爰粒烝庶,功德茂垂。降嘉奏艰,国家攸宜。所依惟神,庸洁明粢。
姑洗徵二成
俶载平畴,农功肇敏。千耦耕耘,同徂隰畛。田祖丕灵,为仁至尽。丰岁穰穰,延洪有引。
南吕羽二成
群黎力耕,及兹方春。维时东作,笃我农人。我黍既华,我稷宜新。由天降康,永赖明神。
初献盥洗,奏《肃宁之曲》:
太簇宫
泂酌行潦,真足为荐。奉兹洁清,神在乎前。分作甘霖,沾溉芳甸。慎于其初,诚意攸见。
初献升坛,奏《肃宁之曲》:
应钟宫
有椒其馨,维多且旨。式慎尔仪,降登庭止。黍稷稻粱,民无渴饥。神嗜饮食,永绥嘉祉。
正配位奠玉币,奏《亿宁之曲》:
太簇宫
奉币维恭,前陈嘉玉。聿昭盛仪,肃雝纯如。南亩深耕,麻麦禾菽。用祈三登,膺受多福。
司徒捧俎,奏《丰宁之曲》:
太簇宫
奉牲孔嘉,登俎丰备。地官骏奔,趋进光辉。肥硕蕃孳,歆此诚意。有年斯今,均被神赐。
正位酌献,奏《保宁之曲》:
太簇宫
宝坛巍煌,神应如响。备腯咸有,牲体苾芳。洋洋如在,降格来享。秉诚罔怠,群生瞻仰。
配位酌献,奏《保宁之曲》:
太簇宫
酒清斯香,牲硕斯大。具列觞俎,精意先会。民命维食,稗莠毋害。我仓万亿,神明攸介。
亚终献,奏《咸宁之曲》:
太簇宫
至诚攸感,蕣蚃潜通。百谷嘉种,爰降时丰。祈年孔夙,稼穑为重。俯歆醴齐,载扬歌颂。
彻豆,奏《丰宁之曲》:
应钟宫
有来雍雍,存诚敢匮。废彻不迟,灵神攸嗜。孔惠孔时,三农是宜。眉寿万岁,谷成丕乂。
送神,奏《镇宁之曲》:
林钟宫
焄蒿凄怆,万灵来唉。灵神具醉,聿言旋归。岁丰时和,风雨应期。皇图万年,永膺洪禧。
望瘗位,奏《肃宁之曲》:
太簇宫
礼成文备,歆受清祀。加牲兼币,陈玉如仪。灵驭言旋,面阴昭瘗。集兹嘉祥,常致丰岁。
宣圣乐章
迎神,奏《凝安之曲》:
黄钟宫三成
大哉宣圣,道尊德崇。维持王化,斯文是宗。典祀有常,精纯并隆。神其来格,于昭盛容。
大吕角二成
生而知之,有教无私。成均之祀,威仪孔时。惟兹初丁,洁我盛粢。永言其道,万世之师。
太簇徵二成
巍巍堂堂,其道如天。清明之象,应物而然。时维上丁,备物荐诚。维新礼典,乐谐中声。
应钟羽二成
圣王生知,阐乃儒规。《诗》《书》文教,万世昭垂。良日惟丁,灵承丕爽。揭此精虔,神其来享。
初献盥洗,奏《同安之曲》:
姑洗宫
右文兴化,宪古师经。明祀有典,吉日惟丁。丰牺在俎,雅奏在庭。周回陟降,福祉是膺。
初献升殿,奏《同安之曲》:(降同。)
南吕宫
诞兴斯文,经天纬地。功加于民,实千万世。笙镛和鸣,粢盛丰备。肃肃降登,歆兹秩祀。
奠币,奏《明安之曲》:
南吕宫
自生民来,谁底其盛。惟王神明,度越前圣。粢币具成,礼容斯称。黍稷惟馨,惟神之听。
捧俎,奏《丰安之曲》:
姑洗宫
道同乎天,人伦之至。有享无穷,其兴万世。既洁斯牲,粢明醑旨。不懈以忱,神之来塈。
大成至圣文宣王位酌献,奏《成安之曲》:
南吕宫
大哉圣王,实天生德。作乐以崇,时祀无斁。清酤惟馨,嘉牲孔硕。荐羞神明,庶几昭格。
兖国复圣公位酌献,奏《成安之曲》:
南吕宫
庶几屡空,渊源深矣。亚圣宣猷,百世宜祀。吉蠲斯辰,昭陈尊簋。旨酒欣欣,神其来止。
郕国宗圣公酌献,奏《成安之曲》:
南吕宫
心传忠恕,一以贯之。爰述《大学》,万工训彝。惠我光明,尊闻行知。继圣迪后,是享是宜。
沂国述圣公酌献,奏《成安之曲》:
南吕宫
公传自曾,孟传自公。有嫡绪承,允得其宗。提纲开蕴,乃作《中庸》。侑于元圣,亿载是崇。
邹国亚圣公酌献,奏《成安之曲》:
南吕宫
道之由兴,于皇宣圣。维公之传,人知趋正。与飨在堂,情文斯称。万年承休,假哉天命。
亚献,奏《文安之曲》:(终献同。)
姑洗宫
百王宗师,生民物轨。瞻之洋洋,神其宁止。酌彼金罍,惟清且旨。登献惟三,于嘻成礼。
饮福受胙。(与盥洗同,惟国学释奠亲祀用之,摄事则不用,外路州县并皆用之。)
彻豆,奏《娱安之曲》:
南吕宫
牺象在前,豆笾在列。以享以荐,既芬既洁。礼成乐备,人和神悦。祭则受福,率尊无越。
送神,奏《凝安之曲》:
黄钟宫
有严学宫,四方来崇。恪恭祀事,威仪雍雍。歆兹惟馨,飙驭回复。明禋斯毕,咸膺百福。
望瘗。(与盥洗同。)
右释奠乐章,皆旧曲。元朝尝拟撰易,而未及用,今并附于此。
迎神,奏《文明之曲》:
天纵之圣,集厥大成。立言垂教,万世准程。庙庭孔硕,尊俎既盈。神之格思,景福来并。
盥洗,奏《昭明之曲》:
神既宁止,有孚颙若。罍洗在庭,载盥载濯。匪惟洁修,亦新厥德。对越在兹,敬恭惟则。
升殿,奏《景明之曲》:(降同。)
大哉圣功,薄海内外。礼隆秩宗,光垂昭代。陟降在庭,摄齐委佩。莫不肃雝,洋洋如在。
奠币,奏《德明之曲》:
圭衮尊崇,佩绅列侑。笾豆有楚,业具和奏。式陈量币,骏奔左右。天睠斯文,繄神之佑。
文宣王酌献,奏《诚明之曲》:
惟圣监格,享于克诚。有乐在县,有硕斯牲。奉醴以告,嘉荐惟馨。绥以多福,永底隆平。
兖国公酌献,奏《诚明之曲》:
潜心好学,不违如愚。用舍行藏,乃与圣俱。千载景行,企厥步趋。庙食作配,祀典弗渝。
成国公酌献。(阙。)
沂国公酌献。(阙。)
邹国公酌献,奏《诚明之曲》:
洙泗之传,学穷性命。力距杨墨,以承三圣。遭时之季,孰识其正。高风仰止,莫不肃敬。
亚献,奏《灵明之曲》:(终献同。)
庙成奕奕,祭祀孔时。三爵具举,是飨是宜。于昭圣训,示我民彝。纪德报功,配于两仪。
送神,奏《庆明之曲》:
礼成乐备,灵驭其旋。济济多士,不懈益虔。文教兹首,儒风是宣。佑我(阙。)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一
◎礼乐四
○郊祀乐舞
降神文舞,(崇德之舞。)《乾宁之曲》六成。
圜钟宫三成。始听三鼓,(一声钟,一声鼓,凡三作,后仿此。)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二声钟,一声鼓。)一鼓稍前,舞蹈;二鼓举左手,收,左揖;三鼓举右手,收,右揖;四鼓高呈手;五鼓两两相向蹲;六鼓稍前,开手立;七鼓退后,俯伏;八鼓举左手,收,左揖;九鼓举右手,收,右揖;十鼓稍前,开手立;十一鼓合手,退后,躬身;十二鼓伏,兴,仰视;十三鼓舞蹈,相向立;十四鼓复位,交籥,正蹲;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黄钟角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高呈手;三鼓两两相向蹲;四鼓举左手,收,左揖;五鼓举右手,收,右揖;六鼓稍前,开手;七鼓复位,正揖;八鼓两两相向,交籥,正蹲;九鼓复位立;十鼓稍前,开手立;十一鼓合手,退后,躬身;十二鼓伏,兴,仰视;十三鼓举左手,收,开手,正蹲;十四鼓举右手,收,开手,正蹲;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太簇徵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复位,躬身;三鼓高呈手;四鼓举左手,收,左揖;五鼓举右手,收,右揖;六鼓两两相向,交籥,正蹲;七鼓复位,躬身;八鼓舞蹈,相向立;九鼓复位,俯伏;十鼓举左手,收,左揖;十一鼓举右手,收,右揖;十二鼓伏,兴,仰视;十三鼓舞蹈,相向立;十四鼓复位,交籥,正蹲;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姑洗羽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复位,正揖;三鼓高呈手;四鼓推左手,收,左揖;五鼓推右手,收,右揖;六鼓两两相向,交籥,正蹲;七鼓复位,俯伏;八鼓舞蹈,相向立;九鼓复位,躬身;十鼓伏,兴,仰视;十一鼓举左手,收,左揖;十二鼓举右手,收,右揖;十三鼓舞蹈,相向立;十四鼓复位,交籥,正蹲;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昊天上帝位酌献文舞,(崇德之舞。)《明成之曲》,黄钟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相向立;二鼓复位,相顾蹲;三鼓复位,开手立;四鼓合手,正揖;五鼓举左手,收,左揖;六鼓举右手,收,右揖;七鼓两两相向,交籥,正蹲;八鼓复位,正揖;九鼓稍前,开手立;十鼓退后,俯伏;十一鼓稍前,开手立;十二鼓推左手,收;十三鼓推右手,收;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皇地祇酌献,大吕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相向立;二鼓复位,正揖;三鼓举左手,收,左揖;四鼓举右手,收,右揖;五鼓高呈手;六鼓两两相向,交籥,正蹲;七鼓复位,俯伏;八鼓舞蹈,相向立;九鼓复位,躬身;十鼓交籥,正蹲;十一鼓两两相向,开手,正蹲;十二鼓伏,兴,仰视;十三鼓舞蹈,相向立;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太祖位酌献,黄钟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复位,正揖;三鼓举左手,收,左揖;四鼓举右手,收,右揖;五鼓高呈手;六鼓两两相向,交籥,正蹲;七鼓复位,俯伏;八鼓舞蹈,相向立;九鼓复位,躬身;十鼓交籥,正蹲;十一鼓两两相向,开手,正蹲;十二鼓伏,兴,仰视;十三鼓合手,正揖;十四鼓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亚献、酌献武舞,(定功之舞。)黄钟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按腰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左右扬干戚;二鼓退后,相顾蹲;三鼓举左手,收;四鼓举右手,收;五鼓左右扬干戚,相向立;六鼓复位,相顾蹲;七鼓呈干戚;八鼓复位,按腰立;九鼓刺干戚;十鼓复位,推左手,收;十一鼓推右手,收;十二鼓稍前,开手立;十三鼓左右扬干戚;十四鼓复位,按腰,相顾蹲;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终献武舞,黄钟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按腰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左右扬干戚;二鼓退后,高呈手;三鼓复位,相顾蹲;四鼓左右扬干戚,相向立;五鼓复位,举左手,收;六鼓举右手,收;七鼓面向西,开手,正蹲;八鼓呈干戚;九鼓复位,按腰立;十鼓刺干戚;十一鼓两两相向立;十二鼓复位,左右扬干戚;十三鼓退后,相顾蹲;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宗庙乐舞
世祖至元三年,八室时享,文舞(武定文绥之舞。)降神,《来成之曲》九成。黄钟宫三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次合手而立;二鼓正面高呈手,住;三鼓退后,收手蹲;四鼓正面躬身,兴身立;五鼓推左手,右相顾,左揖;六鼓皆推右手,左相顾;七鼓稍前,正面开手立;八鼓举左手,右相顾,左揖;九鼓举右手,左相顾,右揖;十鼓稍退后,俯身而立;十一鼓稍前,开手立;十二鼓合手,退后,相顾蹲;十三鼓稍前,舞蹈;十四鼓退后,合手,相顾蹲;十五鼓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大吕角二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进前,舞蹈,合手立;二鼓举左手,住,收右足;三鼓举右手,住,收左足;四鼓两两相向而立;五鼓稍前,高呈手,住;六鼓舞蹈,退后立;七鼓稍前,开手立;八鼓合手,退后蹲;九鼓正面归佾立;十鼓推左手,收右足,推右手,收左足;十一鼓举左手,收右足,举右手,收左足;十二鼓稍进前,正面仰视;十三鼓稍退后,相顾蹲;十四鼓合手,俯身立;十五鼓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太簇徵二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进前,舞蹈,次合手立;二鼓俯身而正面揖;三鼓稍进前,高呈手立;四鼓收手,正面蹲;五鼓举左手,住,收右足;六鼓举右手,收左足,收手;七鼓两两相向而立;八鼓稍前,高仰视;九鼓稍退,收手蹲;十鼓举左手,住而蹲;十一鼓举右手,收手而蹲;十二鼓正面归佾,舞蹈;十三鼓俯身,正揖;十四鼓交籥翟,相顾蹲;十五鼓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应钟羽二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进前,舞蹈,次合手立;二鼓两两相向立;三鼓举左手,收右足,左揖;四鼓举右手,收左足,右揖;五鼓归佾,正面立;六鼓稍进前,高呈手,住;七鼓收手,稍退,相顾蹲;八鼓两两相向立;九鼓稍前,开手蹲;十鼓退后,合手对揖;十一鼓正面归佾立;十二鼓稍进前,舞蹈,次合手立;十三鼓垂左手而右足应;十四鼓垂右手而左足应;十五鼓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烈祖第一室文舞,《开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稍退,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进前,舞蹈,合手立;二鼓稍退,俯身,开手立;三鼓垂左手,住,收右足;四鼓垂右手,住,收左足;五鼓左侧身相顾,左揖;六鼓右侧身相顾,右揖;七鼓正面躬身,兴身立;八鼓两两相向,合手立;九鼓相顾高呈手,住;十鼓收手,舞蹈;十一鼓舞左而收手立;十二鼓舞右而收手立;十三鼓扬左手,相顾蹲;十四鼓扬右手,相顾蹲;十五鼓稍前,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太祖第二室文舞,《武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次合手立;二鼓正面高呈手,住;三鼓两两相向而对揖;四鼓正面归佾,舞蹈,次合手立;五鼓稍前,开手蹲,收手立;六鼓稍退,合手蹲,收手立;七鼓举左手而左揖;八鼓举右手而右揖;九鼓推左手住而正蹲;十鼓推右手正蹲;十一鼓开手执籥翟,正面俯视;十二鼓垂左手,收右足;十三鼓垂右手,收左足;十四鼓稍前,正面仰视而立;十五鼓稍前,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太宗第三室文舞,《文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进前,舞蹈;二鼓两相向而高呈手立;三鼓稍前,开手立,相顾蹲;四鼓退后,合手立,相顾蹲;五鼓垂左手而右足应;六鼓垂右手而左足应;七鼓推左手,住,左揖;八鼓推右手,住,右揖;九鼓稍前,仰视,正揖;十鼓举左手,住,收右足;十一鼓举右手,住,收左足;十二鼓稍前,舞蹈;十三鼓稍前,开手而相顾立;十四鼓退后,合手立;十五鼓稍前,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皇伯考术赤第四室文舞,《弼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进前,舞蹈;二鼓合手,俯身相顾蹲;三鼓正面高呈手,住;四鼓稍前,舞蹈,次合手立;五鼓垂左手,右相顾,收手立;六鼓垂右手,左相顾,收手立;七鼓稍前,高仰视,收手,正面立;八鼓再退,高执籥翟,相顾蹲;九鼓舞蹈,次合手而立;十鼓举左手,住,收右足;十一鼓举右手,住,收左足;十二鼓稍前,开手立,收手蹲;十三鼓稍前,退后,合手立;十四鼓俯身,合手而立;十五鼓稍前,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皇伯考察合带第五室文舞,《协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进前,舞蹈,次合手立;二鼓开手,相顾蹲;三鼓合手,相顾蹲;四鼓稍前,高呈手,住;五鼓举左手,右相顾,左揖;六鼓举右手,左相顾,右揖;七鼓推左手,住,收右足;八鼓推右手,住,收左足;九鼓稍前,舞蹈,次合手立;十鼓开手,正蹲,收,合手立;十一鼓稍前,正面仰视立;十二鼓交籥翟,相顾蹲;十三鼓各尽举左手而住;十四鼓各尽举右手,收手立;十五鼓稍前,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睿宗第六室文舞,《明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二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稍前,开手立;三鼓退后,合手立;四鼓垂左手,相顾蹲;五鼓垂右手,相顾蹲;六鼓稍前,正面仰视立;七鼓舞左手,住,收右足,收手;八鼓舞右手,住,收左足,收手;九鼓两相向,合手而立;十鼓推左手,推右手;十一鼓皆举左右手;十二鼓正面高呈手,立;十三鼓退后,合手,俯身;十四鼓开手,高呈籥翟,相顾蹲;十五鼓正面稍前,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定宗第七室文舞,《熙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两相向,高呈手立;三鼓垂左手而右足应;四鼓垂右手而左足应;五鼓稍前,开手立,相顾蹲;六鼓退后,合手立,相顾蹲;七鼓举左手,住,收右足;八鼓举右手,住,收左足;九鼓推左手,左揖;十鼓推右手,右揖;十一鼓稍前,舞蹈;十二鼓退后,正揖;十三鼓稍前,开手相顾立;十四鼓退后,合手立;十五鼓稍前,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宪宗第八室文舞,《威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二鼓退后,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进前,舞蹈,次合手立;二鼓高呈手,住;三鼓举左手,右顾;四鼓举右手,左顾;五鼓推左手,右揖;六鼓推右手,左揖;七鼓两相向,交籥翟,立;八鼓正面归佾,合手立;九鼓稍前,舞蹈,收手立;十鼓退后,正揖;十一鼓俯身,正面揖;十二鼓高仰视;十三鼓垂左手;十四鼓垂右手;十五鼓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亚献武舞,(内平外成之舞。)《顺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侧身开手,二鼓合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皆稍进前,舞蹈,次按腰立;二鼓按腰,相顾蹲;三鼓左右扬干戚,收手按腰;(右以象灭王罕。)四鼓稍退,舞蹈,按腰立;五鼓两两相向,按腰立;六鼓归佾,开手,蹲;七鼓面西,收手按腰立;八鼓侧身击干戚,收,立;(右以象破西夏。)九鼓正面归佾,躬身,次兴身立;十鼓稍进前,舞蹈,次按腰立;十一鼓左右推手,次按腰立;十二鼓跪左膝,叠手,呈干戚,住;(右以象克金国。)十三鼓收手,按腰,兴身立;十四鼓两相向而相顾,蹲;十五鼓正面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终献武舞,《顺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侧身,开手立;二鼓合手,按腰;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进前,舞蹈,次按腰立;二鼓开手,正面蹲,收手按腰;三鼓面西,舞蹈,次按腰立;四鼓面南,左右扬干戚,收手按腰;五鼓侧身击干戚,收手按腰,立;(右以象收西域、定河南。)六鼓两两相向立;七鼓归佾,正面开手,蹲,收手按腰;八鼓东西相向,躬身,受;(右以象收西蜀、平南诏。)九鼓归佾,舞蹈,退后,次按腰立;十鼓推左右手,躬身,次兴身立;十一鼓进前,舞蹈,次按腰立;(右以象臣高丽、服交趾。)十二鼓两两相向,按腰蹲;十三鼓归佾,左右扬手,按腰立;十四鼓正面开手,俯视;十五鼓收手按腰,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泰定十室乐舞
迎神文舞,《思成之曲》。
黄钟宫三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高呈手;三鼓举左手,收,左揖;四鼓举右手,收,右揖;五鼓退后,相顾蹲;六鼓两两相向立;七鼓复位,俯伏;八鼓举左手,开手,正蹲;九鼓举右手,开手,正蹲;十鼓稍前,开手立;十一鼓合手,退后,躬身;十二鼓伏,兴,仰视;十三鼓舞蹈,相向立;十四鼓复位,交籥,正蹲;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大吕角二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举左手,收,左揖;三鼓举右手,收,右揖;四鼓高呈手;五鼓两两相顾蹲;六鼓稍前,开手立;七鼓复位,正揖;八鼓两两相向,交籥,正蹲;九鼓复位,正揖;十鼓举左手,收,左揖;十一鼓举右手,收,右揖;十二鼓伏,兴,仰视;十三鼓舞蹈,相向立;十四鼓复位,立;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太簇徵二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复位,躬身;三鼓高呈手;四鼓两两相向,交籥,正蹲;五鼓复位立;六鼓舞蹈,相向立;七鼓举左手,收,左揖;八鼓举右手,收,右揖;九鼓稍前,舞蹈;十鼓退后,俯伏;十一鼓稍前,开手立;十二鼓推左手,收;十三鼓推右手,收;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应钟羽二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复位,正揖;三鼓高呈手;四鼓稍前,开手立;五鼓退后,躬身;六鼓推左手,收;七鼓推右手,收;八鼓舞蹈,相向立;九鼓复位,躬身;十鼓交籥,正蹲;十一鼓两两相向,开手,正蹲;十二鼓举左手,收,左揖;十三鼓举右手,收,右揖;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初献、酌献太祖第一室文舞,《开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相向立;二鼓复位,正揖;三鼓推左手,收;四鼓推右手,收;五鼓三叩头,拜舞;六鼓两两相向,交籥,正蹲;七鼓复位立;八鼓稍前,舞蹈;九鼓复位,俯伏;十鼓高呈手,正揖;十一鼓两两相向蹲;十二鼓复位,开手立;十三鼓合手,正揖;十四鼓伏,兴,仰视;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睿宗第二室文舞,《武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复位,正揖;三鼓高呈手;四鼓稍前,开手立;五鼓退后,躬身;六鼓举左手,收,左揖;七鼓举右手,收,右揖;八鼓舞蹈,相向立;九鼓复位立;十鼓推左手,收;十一鼓推右手,收;十二鼓伏,兴,仰视;十三鼓两两相向蹲;十四鼓复位,交籥,正蹲;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世祖第三室文舞,《混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高呈手;三鼓交籥,正蹲;四鼓两两相向,开手,正蹲;五鼓伏,兴,仰视;六鼓举左手,收,左揖;七鼓举右手,收,右揖;八鼓退后,躬身;九鼓稍前,开手立;十鼓举左手,收,左揖;十一鼓举右手,收,右揖;十二鼓高呈手,正揖;十三鼓舞蹈,相顾蹲;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裕宗第四室文舞,《昭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退后,高呈手;三鼓举左手,收,左揖;四鼓举右手,收,右揖;五鼓稍前,开手立;六鼓退后,躬身;七鼓两两相向,交籥,正蹲;八鼓伏,兴,仰视;九鼓推左手,收,左揖;十鼓推右手,收,右揖;十一鼓稍前,舞蹈;十二鼓退后,相顾蹲;十三鼓高呈手;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显宗第五室文舞,《德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相向立;二鼓复位,正揖;三鼓举左手,收;四鼓举右手,收;五鼓伏,兴,仰视;六鼓两两相向立;七鼓复位,交籥,正蹲;八鼓退后,躬身;九鼓稍前,开手立;十鼓举左手,收,左揖;十一鼓举右手,收,右揖;十二鼓高呈手;十三鼓复位,正蹲;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顺宗第六室文舞,《庆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复位,相顾蹲;三鼓稍前,开手立;四鼓合手,正揖;五鼓举左手,收,左揖;六鼓举右手,收,右揖;七鼓两两相向,交籥,正蹲;八鼓复位立;九鼓稍前,开手立;十鼓伏,兴,仰视;十一鼓举左手,收,相顾蹲;十二鼓举右手,收,相顾蹲;十三鼓高呈手,正揖;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成宗第七室文舞,《守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退后,躬身;三鼓举左手,收,左揖;四鼓举右手,收,右揖;五鼓伏,兴,仰视;六鼓两两相向,交籥,正蹲;七鼓复位,正揖;八鼓高呈手;九鼓举左手,收,左揖;十鼓举右手,收,右揖;十一鼓开手立;十二鼓合手,正揖;十三鼓稍前,舞蹈;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武宗第八室文舞,《威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退后,正揖;三鼓高呈手;四鼓稍前,开手立;五鼓退后,躬身;六鼓举左手,收,左揖;七鼓举右手,收,右揖;八鼓舞蹈,相向立;九鼓复位立;十鼓举左手,收,左揖;十一鼓举右手,收,右揖;十二鼓伏,兴,仰视;十三鼓两两相向立;十四鼓复位,交籥,正蹲;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仁宗第九室文舞,《歆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相向立;二鼓复位,正揖;三鼓高呈手;四鼓推左手,收;五鼓推右手,收;六鼓稍前,开手立;七鼓退后,躬身;八鼓两两相向立;九鼓复位,交籥,正蹲;十鼓举左手,收,左揖;十一鼓举右手,收,右揖;十二鼓稍前,舞蹈;十三鼓复位,正揖;十四鼓伏,兴,仰视;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英宗第十室文舞,《献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舞蹈,相向立;二鼓举左手,收,左揖;三鼓举右手,收,右揖;四鼓高呈手;五鼓伏,兴,仰视;六鼓两两相向蹲;七鼓退后,俯伏;八鼓复位,交籥,正蹲;九鼓稍前,开手立;十鼓复位,躬身;十一鼓稍前,舞蹈;十二鼓复位,正揖;十三鼓舞蹈,两两相向立;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亚献武舞,《肃宁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按腰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左右扬干戚;二鼓退后,相顾蹲;三鼓高呈手;四鼓左右扬干戚;五鼓呈干戚;六鼓复位,按腰立;七鼓刺干戚;八鼓两两相向,开手,正蹲;九鼓复位,举左手,收;十鼓举右手,收;十一鼓稍前,开手立;十二鼓退后,按腰立;十三鼓左右扬干戚,相向立;十四鼓复位,按腰,相顾蹲;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终献武舞,《肃宁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二鼓合手,退后,按腰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稍前,左右扬干戚;二鼓退后,高呈手;三鼓举左手,收;四鼓举右手,收;五鼓面向西,开手,正蹲;六鼓复位,左右扬干戚;七鼓躬身,受;八鼓呈干戚;九鼓复位,按腰立;十鼓刺干戚;十一鼓两两相向立;十二鼓复位,按腰立;十三鼓退后,相顾蹲;十四鼓三叩头,拜舞;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天历三年新制乐舞。明宗酌献武舞,《永成之曲》,无射宫一成。始听三鼓,一鼓合手稍前,开手立;二鼓退后立;三鼓相顾蹲。三鼓毕,间声作,一鼓向前,舞蹈,相向立;二鼓复位,三叩头,拜舞;三鼓两两开手,正蹲;四鼓复位,俯伏;五鼓交籥,正蹲;六鼓伏,兴,仰视;七鼓躬身;八鼓稍前,开手立;九鼓复位,正揖,高呈手;十鼓举左手,收,左揖;十一鼓举右手,收,右揖;十二鼓正揖;十三鼓两两交籥,相揖;十四鼓复位;十五鼓躬身,受。终听三鼓。(止。)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二
◎礼乐五
○乐服
乐正副四人,舒脚幞头,紫罗公服,乌角带,木笏,皂靴。
照烛二人,服同前,无笏。
乐师二人,服绯,冠、笏同前。
运谱二人,服绿,冠、笏同前。
舞师二人,舒脚幞头,黄罗绣抹额,紫服,金铜荔枝带,皂靴,各执仗。(仗,牙仗也。)
执旌二人,平冕,前后各九旒五就,青生色鸾袍,黄绫带,黄绢袴,白绢袜,赤革履。(平冕鸾袍,皆仿金制,惟冕之旒数不同,详见后至元二年博士议。)
执纛二人,青罗巾,余同执旌。
乐工,介帻冠,绯罗生色鸾袍,黄绫带,皂靴。(冠以皮为之,黑油如熊耳,亦金制也。)
歌工,服同乐工。
执麾,服同上,惟加平巾帻。(状若笼金帻,以革为之。)
舞人,青罗生色义花鸾袍,缘以皂绫,平冕冠。(冠前后有旒,青白硝石珠相间。)
执器二十人,服同乐工,绿油母追冠,(革为之,一名武弁。)加红抹额。
至元二年闰五月,大乐署言,堂上下乐舞官员及乐工,合用衣服冠冕靴履等物,乞行制造。太常寺下博士议定:乐正副四人、乐师二人、照烛二人、运谱二人,皆服紫罗公服,皂纱幞头舒脚,红鞓角带,木笏,皂靴。引舞色长四人,紫罗公服,皂纱幞头展脚,黄罗绣南花抹额,金铜带,皂靴。乐工二百四十有六人,绯绣义花鸾袍,县黄插口,介帻冠,紫罗带,全黄罗抹带,黄绢夹裤,白绫袜,朱履。(金太常寺掌故张珍所著《叠代世范》载金制:舞人服黑衫,皆四袄,有黄插口,左右垂之,黄绫抹带,其衫以绸为之,胸背二答、两肩二答,前后和一答,皆彩色,绣二鸾盘飞之状,缀之于衫。冠以平冕,亦有天板、口圈,天门纳言以紫绢标背,铜裹边圈,前后各五旒,以青白硝石珠相间。《大备集》所载,二舞人皂绣义花鸾衫,县紫插口,黄绫抹带,朱履,平冕。其冠有口圈,亦有天门纳言系带,口圈高一尺许,天板长二尺,阔一尺,前微高后低,里外紫绢糊,铜楞道妆钉,无旒。)执器二十人,绯绣义花鸾袍,县黄插口,绿油革冠,黄罗抹带,黄绢夹裤,白绫袜,朱履。旌纛四人,青绣义花鸾袍,县紫插口,平冕冠二,青包巾二,黄罗抹带,黄绢夹裤,白绫袜,朱履。七月,中书吏部再准太常博士议定,行下所司制造。三年九月服成,绯鸾袍二百六十有七,青鸾袍一百三十二,黄绢裤一百五十二,紫罗公服一十四,黄绫带三百九十七,介帻冠二百四十有四,平冕冠百三十,簪全,木笏十有六,幞头十有四,平巾帻二,绿油革冠二十,荔枝铜带四,角带十,皂靴二百六十对,朱履百五十对。
宣圣庙乐工,黑漆冠三十五,绿罗生色胸背花袍三十五,皂靴三十五对,黄绢囊三十五,黄绢夹袱三十五。
大乐职掌
大乐署,令一人,丞一人,掌郊社、宗庙之乐。凡乐,郊社、宗庙则用宫县,工二百六十有一人;社稷,则用登歌,工五十有一人;二乐用工三百一十有二人,代事故者五十人。前祭之月,召工习乐及舞。祀前一日,宿县于庭中。东方西方设十二镈钟,各依辰位。编钟处其左,编磬处其右。黄钟之钟起子位,在通街之西。蕤宾之钟居午位,在通街之东。每辰三虡,谓之一肆,十有二辰,凡三十六虡。树建鞞应于四隅,左柷右敔,设县中之北。歌工次之,(三十二人,重行相向而坐。)巢笙次之,箫次之,竽次之,籥次之,篪次之,埙次之,长笛又次之。夹街之左右,瑟翼柷敔之东西,在前行。路鼓、路鼗次之。(郊祀则雷鼓、雷鼗。)闰余匏在箫之东,七星匏在西,九曜匏次之。一弦琴列路鼓之东西,(东一,西二。)三弦、五弦、七弦、九弦次之。晋鼓一,处县中之东南,以节乐。(一弦琴三,五弦以下皆六。凡坐者,高以杌,地以毡。)立四表于横街之南,少东。设舞位于县北。文郎左执籥,右秉翟;武郎左执干,右执戚;皆六十有四人。享日,与工人先入就位。舞师二人,执纛二人,引文舞分立于表南。武舞及执器者,俟立于宫县之左右。器鼗二,双铎二,单铎二,铙二,錞二,(二錞用六人。)钲二,相鼓二,雅鼓二,凡二十人。文舞退,舞师二人、执旌二人,引武舞进,立其处,文舞还立于县侧。又设登歌乐于殿之前楹,(殿陛之旁,设乐床二,乐工列于上。)搏拊二,歌工六,柷一,敔一,在门内,相向而坐。钟一虡,在前楹之东。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琴五,次之。瑟二,在其东,笛一、籥一、篪一在琴之南,巢笙、和笙各二次之。埙一,在笛之南。闰余匏、排箫各一,次之,皆西上。磬一虡,在前楹之西。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琴五,次之。埙一,在笛之南。七星匏、九曜匏、排箫各一,次之,皆东上。凡宗庙之乐九成,舞九变。黄钟之宫,三成,三变。大吕之角,二成,二变。太簇之徵,二成,二变。应钟之羽,二成,二变。圜丘之乐六成,舞六变。夹钟之宫,三成,三变。黄钟之角,一成,一变。太簇之徵,一成,一变。姑洗之羽,一成,一变。社稷之乐八成:林钟之宫二成,太簇之角二成,姑洗之征二成,南吕之羽二成。凡有事于宗庙,大乐令位于殿楹之东,西向;丞位于县北,通街之东,西向;以肃乐舞。
协律郎二人,掌和律吕,以合阴阳之声。阳律六:黄钟子,太簇寅,姑洗辰,蕤宾午,夷则申,无射戌。阴吕六:大吕丑,夹钟卯,仲吕巳,林钟未,南吕酉,应钟亥。文之以宫、商、角、征、羽、变宫、变征,播之以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凡律管之数九,九九相乘,八十一以为宫;三分去一,五十四以为徵;三分益一,七十二以为商;三分去一,四十八以为羽;三分益一,六十四以为角。如黄钟为宫,则林钟为征,太簇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征,是为七声十二律,还相为宫,为八十四调。凡大祭祀皆法服,一人立于殿楹之西,东向;一人立于县北通街之西,东向;以节乐。(堂上者主登歌,堂下者主宫县。)凡乐作,则跪,俯伏,举麾以兴,工鼓柷以奏;乐止则偃麾,工戛敔而乐止。(今执麾者代执之,协律郎特拜而已。)
乐正二人,副二人,掌肄乐舞、展乐器、正乐位。凡祭,二人立于殿内,二人立于县间,以节乐。殿内者视献者奠献用乐作止之节,以笏示照烛,照烛举偃以示堂下。若作登歌,则以笏示柷敔而已。县间者视堂上照烛。及引初献,照烛动,亦以笏示柷敔。
乐师一人,运谱一人,掌以乐教工人。凡祭,立于县间,皆北上,相向而立。
舞师四人,皆执梃,(梃,牙仗也。)执纛二人,执旌二人,祭则前举以为舞容。舞人从南表向第一表,为一成,则一变;从第二至第三,为二成;从第三至北第四表,为三成;舞人各转身南向于北表之北,还从第一至第二,为四成;从第二至第三,为五成;从第三至南第一表,为六成;若八变者,更从南北向第二,为七成;又从第二至第三,为八成;若九变者,又从第三至北第一,为九变。
执麾一人,从协律郎以麾举偃而节乐。
照烛二人,掌执笼烛而节乐。凡乐作止,皆举偃其笼烛。一人立于堂上门东,视殿内献官礼节,麾烛以示县间。一人立于堂下县间,俟三献入导初献至位,立于其左。(初献行,皆前导,亚、终则否。)凡殿下礼节,则麾其烛以示上下。初献诣盥洗位,乃偃其烛,止亦如之。俟初献动为节,宫县乐作,诣盥洗位,洗拭瓒讫,乐止。诣阶,登歌乐作,升自东阶,至殿门,乐止,乃立于陛侧以俟。晨稞讫,初献出殿,登歌乐作,至版位,乐止。司徒迎馔至横街,转身北向,宫县乐作,司徒奉俎至各室遍奠讫,乐止。酌献,初献诣盥洗位,宫县乐作,诣爵洗位,洗拭爵讫,乐止。出笏,登歌乐作,升自东阶,至殿门,乐止。初献至酒尊所,酌讫,宫县乐作,诣神位前,祭酒讫,拜、兴、读祝,乐止。读讫,乐作,再拜讫,乐止。次诣每室,作止如初。每室各奏本室乐曲,俱献毕,还至殿门,登歌乐作,降自东阶,至版位,乐止。文舞退,武舞进,宫县乐作,舞者立定,乐止。亚献行礼,无节步之乐,至酒尊所,酌酒讫,出笏,宫县乐作,诣神位前,奠献毕,乐止。次诣每室,作止如初。俱毕,还至版位,皆无乐。终献乐作,同亚献,助奠以下升殿,奠马湩,至神位,蒙古巫祝致词讫,宫县乐作,同司徒进馔之曲,礼毕,乐止。出殿,登歌乐作,各复位,乐止。太祝彻笾豆,登歌乐作,卒彻,乐止。奉礼赞拜,众官皆再拜讫,送神,宫县乐作,一成而止。
宴乐之器
兴隆笙,制以楠木,形如夹屏,上锐而面平,缕金雕镂枇杷、宝相、孔雀、竹木、云气,两旁侧立花板,居背三之一,中为虚柜,如笙之匏。上竖紫竹管九十,管端实以木莲苞。柜外出小橛十五,上竖小管,管端实以铜杏叶。下有座,狮象绕之,座上柜前立花板一,雕镂如背,板间出二皮风口,用则设朱漆小架于座前,系风囊于风口,囊面如琵琶,朱漆杂花,有柄,一人挼小管,一人鼓风囊,则簧自随调而鸣。中统间,回回国所进。以竹为簧,有声而无律。玉宸乐院判官郑秀乃考音律,分定清浊,增改如今制。其在殿上者,盾头两旁立刻木孔雀二,饰以真孔雀羽,中设机。每奏,工三人,一人鼓风囊,一人按律,一人运动其机,则孔雀飞舞应节。
殿庭笙十,延祐间增制,不用孔雀。
琵琶,制以木,曲首,长颈,四轸,颈有品,阔面,四弦,面饰杂花。
筝,如瑟,两头微垂,有柱,十三弦。
火不思,制如琵琶,直颈,无品,有小槽,圆腹如半瓶榼,以皮为面,四弦,皮絣同一孤柱。
胡琴,制如火不思,卷颈,龙首,二弦,用弓捩之,弓之弦以马尾。
方响,制以铁,十六枚,悬于磬虡,小角槌二。廷中设,下施小交足几,黄罗销金衣。
龙笛,制如笛,七孔,横吹之,管首制龙头,衔同心结带。
头管,制以竹为管,卷芦叶为首,窍七。
笙,制以匏为底,列管于上,管十三,簧如之。
箜篌,制以木,阔腹,腹下施横木,而加轸二十四,柱头及首并加凤喙。
云璈,制以铜,为小锣十三,同一木架,下有长柄,左手持,而右手以小槌击之。
箫,制如笛,五孔。
戏竹,制如籈,长二尺馀,上系流苏香囊,执而偃之,以止乐。
鼓,制以木为匡,冒以革,朱漆杂花,面绘复身龙,长竿二。廷中设,则有大木架,又有击挝高座。
杖鼓,制以木为匡,细腰,以皮冒之,上施五彩绣带,右击以杖,左拍以手。
札鼓,制如杖鼓而小,左持而右击之。
和鼓,制如大鼓而小,左持而右击之。
闉,制如筝而七弦,有柱,用竹轧之。
羌笛,制如笛而长,三孔。
拍板,制以木为板,以绳联之。
水盏,制以铜,凡十有二,击以铁箸。
乐队
乐音王队:(元旦用之。)引队大乐礼官二员,冠展角幞头,紫袍,涂金带,执笏。次执戏竹二人,同前服。次乐工八人,冠花幞头。紫窄衫,铜束带。龙笛三,杖鼓三,金鞚小鼓一,板一,奏《万年欢》之曲。从东阶升,至御前,以次而西,折绕而南,北向立。(后队进,皆仿此。)次二队,妇女十人,冠展角幞头,紫袍,随乐声进至御前,分左右相向立。次妇女一人,冠唐帽,黄袍,进北向立定,乐止,念致语毕,乐作,奏《长春柳》之曲。次三队,男子三人,戴红发青面具,杂彩衣,次一人,冠唐帽,绿襕袍,角带,舞蹈而进,立于前队之右。次四队,男子一人,戴孔雀明王像面具,披金甲,执叉,从者二人,戴毗沙神像面具,红袍,执斧。次五队,男子五人,冠五梁冠,戴龙王面具,绣氅,执圭,与前队同进,北向立。次六队,男子五人,为飞天夜叉之像,舞蹈以进。次七队,乐工八人,冠霸王冠,青面具,锦绣衣,龙笛三,觱栗三,杖鼓二,与前大乐合奏《吉利牙》之曲。次八队,妇女二十人,冠广翠冠,销金绿衣,执牡丹花,舞唱前曲,与乐声相和,进至御前,北向,列为九重,重四人,曲终,再起,与后队相和。次九队,妇女二十人,冠金梳翠花钿,绣衣,执花鞚稍子鼓,舞唱前曲,与前队相和。次十队,妇女八人,花髻,服销金桃红衣,摇日月金鞚稍子鼓,舞唱同前。次男子五人,作五方菩萨梵像,摇日月鼓。次一人,作乐音王菩萨梵像,执花鞚稍子鼓,齐声舞前曲一阕,乐止。次妇女三人,歌《新水令》、《沽美酒》、《太平令》之曲终,念口号毕,舞唱相和,以次而出。
寿星队:(天寿节用之。)引队礼官乐工大乐冠服,并同乐音王队。次二队,妇女十人,冠唐巾,服销金紫衣,铜束带。次妇女一人,冠平天冠,服绣鹤氅,方心曲领,执圭,以次进至御前,立定,乐止,念致语毕,乐作,奏《长春柳》之曲。次三队,男子三人,冠服舞蹈,并同乐音王队。次四队,男子一人,冠金漆弁冠,服绯袍,涂金带,执笏;从者二人,锦帽,绣衣,执金字福禄牌。次五队,男子一人,冠卷云冠,青面具,绿袍,涂金带,分执梅、竹、松、椿、石,同前队而进,北向立。次六队,男子五人,为乌鸦之像,作飞舞之态,进立于前队之左,乐止。次七队,乐工十有二人,冠云头冠,销金绯袍,白裙,龙笛三,觱栗三,札鼓三,和鼓一,板一,与前大乐合奏《山荆子》带《妖神急》之曲。次八队,妇女二十人,冠凤翘冠,翠花钿,服宽袖衣,加云肩、霞绶、玉佩,各执宝盖,舞唱前曲。次九队,妇女三十人,冠玉女冠,翠花钿,服黄销金宽袖衣,加云肩、霞绶、玉佩,各执棕毛日月扇,舞唱前曲,与前队相和。次十队,妇女八人,服杂彩衣,被槲叶、鱼鼓、简子。次男子八人,冠束发冠,金掩心甲,销金绯袍,执戟。次为龟鹤之像各一。次男子五人,冠黑纱帽,服绣鹤氅,朱履,策龙头濆杖,齐舞唱前曲一阕,乐止。次妇女三人,歌《新水令》、《沽美酒》、《太平令》之曲终,念口号毕,舞唱相和,以次而出。
礼乐队:(朝会用之。)引队礼官乐工大乐冠服,并同乐音王队。次二队,妇女十人,冠黑漆弁冠,服青素袍,方心曲领,白裙,束带,执圭;次妇女一人,冠九龙冠,服绣红袍,玉束带,进至御前,立定,乐止,念致语毕,乐作,奏《长春柳》之曲。次三队,男子三人,冠服舞蹈同乐音王队。次四队,男子三人,皆冠卷云冠,服黄袍,涂金带,执圭。次五队,男子五人,皆冠三龙冠,服红袍,各执劈正金斧,同前队而进,北向立。次六队,童子五人,三髻,素衣,各执香花,舞蹈而进,乐止。次七队,乐工八人,皆冠束发冠,服锦衣白袍,龙笛三,觱栗三,杖鼓二,与前大乐合奏《新水令》、《水仙子》之曲。次八队,妇女二十人,冠笼巾,服紫袍,金带,执笏,歌《新水令》之曲,与乐声相和,进至御前,分为四行,北向立,鞠躬拜,兴,舞蹈,叩头,山呼,就拜,再拜,毕,复趁声歌《水仙子》之曲一阕,再歌《青山口》之曲,与后队相和。次九队,妇女二十人,冠车髻冠,服销金蓝衣,云肩,佩绶,执孔雀幢,舞唱与前队相和。次十队,妇女八人,冠翠花唐巾,服锦绣衣,执宝盖,舞唱前曲。次男子八人,冠凤翅兜牟,披金甲,执金戟。次男子一人,冠平天冠,服绣鹤氅,执圭,齐舞唱前曲一阕,乐止。次妇女三人,歌《新水令》、《沽美酒》、《太平令》之曲终,念口号毕,舞唱相和,以次而出。
说法队:引队礼官乐工大乐冠服,并同乐音王队。次二队,妇女十人,冠僧伽帽,服紫禅衣,皂绦;次妇女一人,服锦袈裟,余如前,持数珠,进至御前,北向立定,乐止,念致语毕,乐作,奏《长春柳》之曲。次三队,男子三人,冠、服、舞蹈,并同乐音王队。次四队,男子一人,冠隐士冠,服白纱道袍,皂绦,执麈拂;从者二人,冠黄包巾,服锦绣衣,执令字旗。次五队,男子五人,冠金冠,披金甲,锦袍,执戟,同前队而进,北向立。次六队,男子五人,为金翅雕之像,舞蹈而进,乐止。次七队,乐工十有六人,冠五福冠,服锦绣衣,龙笛六,觱栗六,杖鼓四,与前大乐合奏《金字西番经》之曲。次八队,妇女二十人,冠珠子菩萨冠,服销金黄衣,缨络,佩绶,执金浮屠白伞盖,舞唱前曲,与乐声相和,进至御前,分为五重,重四人,曲终,再起,与后队相和。次九队,妇女二十人,冠金翠菩萨冠,服销金红衣,执宝盖,舞唱与前队相和。次十队,妇女八人,冠青螺髻冠,服白销金衣,执金莲花。次男子八人,披金甲,为八金刚像。次一人,为文殊像,执如意;一人为普贤像,执西番莲花;一人为如来像;齐舞唱前曲一阕,乐止。次妇女三人,歌《新水令》、《沽美酒》、《太平令》之曲终,念口号毕,舞唱相和,以次而出。
凡吉礼,郊祀、享太庙、告谥,见《祭祀志》。军礼,见《兵志》。丧礼五服,见《刑法志》。水旱赈恤,见《食货志》。内外导从,见《仪卫志》。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三
◎祭祀一
礼之有祭祀,其来远矣。天子者,天地宗庙社稷之主,于郊社禘尝有事守焉,以其义存乎报本,非有所为而为之。故其礼贵诚而尚质,务在反本循古,不忘其初而已。汉承秦弊,郊庙之制,置《周礼》不用,谋议巡守封禅,而方士祠官之说兴,兄弟相继共为一代,而统绪乱。迨其季世,乃合南北二郊为一。虽以唐、宋盛时,亦莫之正,盖未有能反其本而求之者。彼笾豆之事,有司所职,又岂足以尽仁人孝子之心哉!
元之五礼,皆以国俗行之,惟祭祀稍稽诸古。其郊庙之仪,礼官所考日益详慎,而旧礼初未尝废,岂亦所谓不忘其初者欤?然自世祖以来,每难于亲其事。英宗始有意亲郊,而志弗克遂。久之,其礼乃成于文宗。至大间,大臣议立北郊而中辍,遂废不讲。然武宗亲享于庙者三,英宗亲享五。晋王在帝位四年矣,未尝一庙见。文宗以后,乃复亲享。岂以道释祷祠荐禳之盛,竭生民之力以营寺宇者,前代所未有,有所重则有所轻欤。或曰,北陲之俗,敬天而畏鬼,其巫祝每以为能亲见所祭者,而知其喜怒,故天子非有察于幽明之故、礼俗之辨,则未能亲格,岂其然欤?
自宪宗祭天日月山,追崇所生与太祖并配,世祖所建太庙,皇伯术赤、察合带皆以家人礼祔于列室。既而太宗、定宗以世天下之君俱不获庙享,而宪宗亦以不祀。则其因袭之弊,盖有非礼官之议所能及者。而况乎不祢所受国之君,而兄弟共为一世,乃有征于前代者欤?夫郊庙,国之大祀也,本原之际既已如此,则中祀以下,虽有阔略,无足言者。
其天子亲遣使致祭者三:曰社稷,曰先农,曰宣圣。而岳镇海渎,使者奉玺书即其处行事,称代祀。其有司常祀者五:曰社稷,曰宣圣,曰三皇,曰岳镇海渎,曰风师雨师。其非通祀者五:曰武成王,曰古帝王庙,曰周公庙,曰名山大川、忠臣义士之祠,曰功臣之祠,而大臣家庙不与焉。其仪皆礼官所拟,而议定于中书。日星始祭于司天台,而回回司天台遂以翙星为职事。五福太乙有坛畤,以道流主之,皆所未详。
凡祭祀之事,其书为《太常集礼》,而《经世大典》之《礼典篇》尤备。参以累朝《实录》与《六条政类》,序其因革,录其成制,作《祭祀志》。
郊祀上
元与朔漠,代有拜天之礼,衣冠尚质,祭器尚纯,帝后亲之,宗戚助祭。其意幽深玄远,报本反始,出于自然,而非强为之也。宪宗即位之二年秋八月八日,始以冕服拜天于日月山。其十二日,又用孔氏子孙元措言,合祭昊天后土,始大合乐作牌位,以太祖、睿宗配享。岁甲寅,会诸王于颗颗脑儿之西,丁巳秋,驻跸于军脑儿,皆祭天于其地。世祖中统二年,亲征北方。夏四月己亥,躬祀天于旧桓州之西北,洒马湩以为礼,皇族之外无得而与,皆如其初。
至元十二年十二月,以受尊号,遣使豫告天地,下太常检讨唐、宋、金旧仪,于国阳丽正门东南七里建祭台,设昊天上帝、皇地祇位二,行一献礼。自后国有大典礼,皆即南郊告谢焉。十三年五月,以平宋,遣使告天地,中书下太常议定仪物以闻。制若曰:“其以国礼行事。”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夏四月壬寅,始为坛于都城南七里。甲辰,遣司徒兀都带率百官为大行皇帝请谥南郊,为告天请谥之始。大德六年春三月庚戌,合祭昊天上帝、皇地祇、五方帝于南郊,遣左丞相哈剌哈孙摄事,为摄祀天地之始。
大德九年二月二十四日,右丞相哈剌哈孙等言:“去年地震星变,雨泽愆期,岁比不登。祈天保民之事,有天子亲祀者三:曰天,曰祖宗,曰社稷。今宗庙、社稷,岁时摄官行事。祭天,国之大事也,陛下虽未及亲祀,宜如宗庙、社稷,遣官摄祭,岁用冬至,仪物有司豫备,日期至则以闻。”制若曰:“卿言是也,其豫备仪物以待事。”于是翰林、集贤、太常礼官皆会中书集议。博士疏曰:“冬至,圜丘惟祀昊天上帝,至西汉元始间,始合祭天地。历东汉至宋千有余年,分祭合祭,迄无定论。”集议曰:“《周礼》,冬至圜丘礼天,夏至方丘礼地,时既不同,礼乐亦异。王莽之制,何可法也。今当循唐、虞、三代之典,惟祀昊天上帝。其方丘祭地之礼,续议以闻。”按《周礼》,坛壝三成,近代增外四成,以广天文从祀之位。集议曰:“依《周礼》三成之制。然《周礼》疏云每成一尺,不见纵广之度。恐坛上狭隘,器物难容,拟四成制内减去一成,以合阳奇之数。每成高八尺一寸,以合乾之九九。上成纵广五丈,中成十丈,下成十五丈。四陛,陛十有二级。外设二壝,内壝去坛二十五步,外壝去内壝五十四步,壝各四门。坛设于丙巳之地,以就阳位”按古者,亲祀冕无旒,服大裘而加衮。臣下从祀,冠服历代所尚,其制不同。集议曰:“依宗庙见用冠服制度。”按《周礼·大司乐》云:“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簇为征,姑洗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至日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集议曰:“乐者所以动天地,感鬼神,必访求深知音律之人,审五声八音,以司肄乐。”
夏四月壬辰,中书复集议。博士言:“旧制神位版用木。”中书议,改用苍玉金字,白玉为座。博士曰:“郊祀尚质,合依旧制。”遂用木主,长二尺五寸,阔一尺二寸,上圆下方,丹漆金字,木用松柏,贮以红漆匣,黄罗帕覆之。造毕,有司议所以藏。议者复谓,神主庙则有之,今祀于坛,对越在上,非若他神无所见也。所制神主遂不用。
七月九日,博士又言:“古者祀天,器用陶匏,席用藁鞂。自汉甘泉雍畤之祀,以迄后汉、魏、晋、南北二朝、隋、唐,其坛壝玉帛礼器仪仗,日益繁缛,浸失古者尚质之意。宋、金多循唐制,其坛壝礼器,考之于经,固未能全合,其仪法具在。当时名儒辈出,亦未尝不援经而定也,酌古今以行礼,亦宜焉。今检讨唐、宋、金亲祀、摄行仪注,并雅乐节次,合从集议。”太常议曰:“郊祀之事,圣朝自平定金、宋以来,未暇举行,今欲修严,不能一举而大备。然始议之际,亦须酌古今之仪,垂则后来。请从中书会翰林、集贤、礼官及明礼之士,讲明去取以闻。”中书集议曰:“合行礼仪,非草创所能备。唐、宋皆有摄行之礼,除从祀受胙外,一切仪注,悉依唐制修之。”
八月十二日,太常寺言:“尊祖配天,其礼仪乐章别有常典,若俟至日议之,恐匆遽有误。”于是中书省臣奏曰:“自古汉人有天下,其祖宗皆配天享祭,臣等与平章何荣祖议,宗庙已依时祭享,今郊祀止祭天。”制曰:“可。”是岁南郊,配位遂省。
十一年,武宗即位。秋七月甲子,命御史大夫铁古迭儿即南郊告谢天地,主用柏素,质玄书,为即位告谢之始。
至大二年冬十月乙酉,尚书省臣及太常礼官言:“郊祀者国之大礼,今南郊之礼已行而未备,北郊之礼尚未举行。今年冬至南郊,请以太祖圣武皇帝配享;明年夏至北郊,以世祖皇帝配。”帝皆是之。十二月甲辰朔,尚书太尉右丞相、太保左丞相、田司徒、郝参政等复奏曰:“南郊祭天于圜丘,大礼已举。其北郊祭皇地祇于方泽,并神州地祇、五岳四渎、山林川泽及朝日夕月,此有国家所当崇礼者也。当圣明御极而弗举行,恐遂废弛。”制若曰:“卿议甚是,其即行焉。”
至大三年春正月,中书礼部移太常礼仪院,下博士拟定北郊从祀、朝日夕月礼仪。博士李之绍、蒋汝砺疏曰:“按方丘之礼,夏以五月,商以六月,周以夏至,其丘在国之北。礼神之玉以黄琮,牲用黄犊,币用黄缯,配以后稷。其方坛之制,汉去都城四里,为坛四陛。唐去宫城北十四里,为方坛八角三成,每成高四尺,上阔十六步,设陛。上等陛广八尺,中等陛一丈,下等陛广一丈二尺。宋至徽宗始定为再成。历代制虽不同,然无出于三成之式。今拟取坤数用六之义,去都城北六里,于壬地选择善地,于中为方坛,三成四陛,外为三壝。仍依古制,自外壝之外,治四面稍令低下,以应泽中之制。宫室、墙围、器皿色,并用黄。其再成八角八陛,非古制,难用。其神州地祇以下从祀,自汉以来,历代制度不一,至唐始因隋制,以岳镇海渎、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各从其方从祀。今盍参酌举行。”秋九月,太常礼仪院复下博士,检讨合用器物。十一月丙申,有事于南郊,以太祖配,五方帝日月星辰从祀。
仁宗延祐元年夏四月丁亥,太常寺臣请立北郊。帝谦逊未遑,北郊之议遂辍。
英宗至治二年九月,有旨议南郊祀事。中书平章买闾,御史中丞曹立,礼部尚书张野,学士蔡文渊、袁桷、邓文原,太常礼仪院使王纬、田天泽,博士刘致等会都堂议:
一曰年分,按前代多三年一祀,天子即位已及三年,常有旨钦依。
二曰神位。《周礼·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注谓:“昊天上帝,冬至圜丘所祀天皇大帝也。”又曰“苍璧礼天”。注云:“此礼天以冬至,谓天皇大帝也。在北极,谓之北辰。”又云:“北辰天皇耀魄宝也,又名昊天上帝,又名太一帝君,以其尊大,故有数名。”今按《晋书·天文志·中宫》“钩陈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其神耀魄宝”。《周礼》所祀天神,正言昊天上帝。郑氏以星经推之,乃谓即天皇大帝。然汉、魏以来,名号亦复不一。汉初曰上帝,曰太一,曰皇天上帝。魏曰皇皇帝天。梁曰天皇大帝。惟西晋曰昊天上帝,与《周礼》合。唐、宋以来,坛上既设昊天上帝,第一等复有天皇大帝,其五天帝与太一、天一等,皆不经见。本朝大德九年,中书圆议,止依《周礼》,祀昊天上帝。至大三年圆议,五帝从享,依前代通祭。
三曰配位。《孝经》曰:“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又曰:“郊祀后稷以配天。”此郊之所以有配也。汉、唐已下,莫不皆然。至大三年冬十月三日,奉旨十一月冬至合祭南郊,太祖皇帝配,圆议取旨。
四曰告配。《礼器》曰:“鲁人将有事于上帝,必先有事于頖宫。”注:“告后稷也,告之者,将以配天也。”告用牛一。《宋会要》于致斋二日,宿庙告配,凡遣官牺尊豆笾,行一献礼。至大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质明行事。初献摄太尉同太常礼仪院官赴太庙奏告,圆议取旨。
五曰大裘冕。《周礼》司裘“掌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郑司农云,黑羊裘,服以祀天,示质也。弁师“掌王之五冕”,注:“冕服有六,而言五者,大裘之冕盖无旒,不联数也。”《礼记·郊特牲》曰:“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则天数也。”陆佃曰:“礼不盛服不充,盖服大裘以衮袭之也。谓冬至服大裘,被之以衮。开元及开宝《通礼》,鸾驾出宫,服衮冕至大次,质明改服大裘冕而出次。《宋会要》绍兴十三年,车驾自庙赴青城,服通天冠、绛纱袍,祀日服大裘衮冕。圆议用衮冕,取旨。
六曰匏爵。《郊特牲》曰:“郊之祭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注谓:“陶瓦器,匏用酌献酒。”《开元礼》、《开宝礼》皆有匏爵。大德九年,正配位用匏爵有坫。圆议正位用匏,配位饮福用玉爵,取旨。
七曰戒誓。唐《通典》引《礼经》,祭前期十日亲戒百官及族人,太宰总戒群官。唐前祀七日,《宋会要》十日。《纂要》太尉南向,司徒、亚终献、一品、二品从祀北向,行事官以次北向,礼直官以誓文授之太尉读。今天子亲行大礼,止令礼直局管勾读誓文。圆议令管勾代太尉读誓,刑部尚书莅之。
八曰散斋、致斋。《礼经》前期十日,唐、宋、金皆七日,散斋四日,致斋三日。国朝亲祀太庙七日,散斋四日于别殿,致斋三日于大明殿。圆议依前七日。
九曰藉神席。《郊特牲》曰:“莞簟之安,而蒲越藁鞂之尚。”注:“蒲越藁鞂,藉神席也。”《汉旧仪》高帝配天绀席,祭天用六彩绮席六重。成帝即位,丞相衡、御史大夫谭以为天地尚质,宜皆勿修,诏从焉。唐麟德二年,诏曰:“自处以厚,奉天以薄,改用裀褥。上帝以苍,其余各视其方色。”宋以褥加席上,礼官以为非礼。元丰元年,奉旨不设。国朝大德九年,正位藁鞂,配位蒲越,冒以青缯。至大三年,加青绫褥,青锦方座。圆议合依至大三年于席上设褥,各依方位。
十曰牺牲。《郊特牲》曰:“郊特牲而社稷太牢。”又曰:“天地之牛角茧栗。”秦用骝驹。汉文帝五帝共一牲,武帝三年一祀,用太牢。光武采元始故事,天地共犊。隋上帝、配帝,苍犊二。唐开元用牛。宋正位用苍犊一,配位太牢一。国朝大德九年,苍犊二,羊豕各九。至大三年,马纯色肥腯一,牲正副一,鹿一十八,野猪一十八,羊一十八,圆议依旧仪。神位配位用犊外,仍用马,其余并依旧日已行典礼。
十一曰香鼎。大祭有三,始烟为歆神,始宗庙则焫萧稞鬯,所谓臭阳达于墙屋者也。后世焚香,盖本乎此,而非《礼经》之正。至大三年,用陶瓦香鼎五十,神座香鼎、香盒案各一。圆议依旧仪。
十二曰割牲。《周礼·司士》“凡祭祀,帅其属而割牲,羞俎豆”。又《诸子》,“大祭祀正六牲之体”。《礼运》云“腥其俎,熟其殽,体其犬豕牛羊”。注云:“腥其俎,谓豚解而腥之,为七体也。熟其殽,谓体解而爓之,为二十一体也。体其犬豕牛羊,谓分别骨肉之贵贱,以为众俎也。”七体,谓脊、两肩、两拍、两髀。二十一体,谓肩、臂、臑、膊、骼、正脊、脠脊、横脊、正胁、短胁、代胁并肠三、胃三、拒肺一、祭肺三也。宋元丰三年,详定礼文所言,古者祭祀用牲,有豚解,有体解。豚解则为七,以荐腥;体解则为二十一,以荐熟。盖犬豕牛羊,分别骨肉贵贱,其解之为体,则均也。皇朝马牛羊豕鹿,并依至大三年割牲用国礼。圆议依旧仪。
十三曰大次、小次。《周礼·掌次》,“王旅上帝,张毡按皇邸。”唐《通典》前祀三日,尚舍直长施大次于外壝东门之内道北,南向。《宋会要》前祀三日,仪鸾司帅其属,设大次于外壝东门之内道北,南向;小次于午阶之东,西向。《曲礼》曰:“践阼,临祭祀。”《正义》曰:“阼主阶也。天子祭祀履主阶行事,故云践阼。”宋元丰详定礼文所言,《周礼》宗庙无设小次之文。古者人君临位于阼阶。盖阼阶者,东阶也。惟人主得位主阶行事。今国朝太庙仪注,大次、小次皆在西,盖国家尚右,以西为尊也。圆议依祀庙仪注。
续具末议:一曰礼神玉。《周礼·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注:“禋之言烟也。周人尚臭,烟气之臭闻者。积柴实牲体焉,或有玉帛。”《正义》曰:“或有玉帛,或不用玉帛,皆不定之辞也。”崔氏云,天子自奉玉帛牲体于柴上,引《诗》“圭璧既卒”,是燔牲玉也。盖卒者,终也。谓礼神既终,当藏之也。正经即无燔玉明证。汉武帝祠太乙,胙余皆燔之,无玉。晋燔牲币,无玉。唐、宋乃有之。显庆中,许敬宗等修旧礼,乃云郊天之有四圭,犹宗庙之有圭瓒也,并事毕收藏,不在燔列。宋政和礼制局言:“古祭祀无不用玉,《周官》典瑞掌玉器之藏,盖事已则藏焉,有事则出而复用,未尝有燔瘗之文。今后大祀,礼神之玉时出而用,无得燔瘗。”从之。盖燔者取其烟气之臭闻。玉既无烟,又且无气,祭之日但当奠于神座,既卒事,则收藏之。
二曰饮福。《特牲馈食礼》曰,尸九饭,亲嘏主人。《少牢馈食礼》尸十一饭,尸嘏主人。嘏,长也,大也。行礼至此,神明已飨,盛礼俱成,故膺受长大之福于祭之末也。自汉以来,人君一献才毕而受嘏。唐《开元礼》太尉未升堂,而皇帝饮福。宋元丰三年,改从亚终献,既行礼,皇帝饮福受胙。国朝至治元年亲祀庙仪注,亦用一献毕饮福。
三曰升烟。禋之言烟也,升烟所以报阳也。祀天之有禋柴,犹祭地之瘗血,宗庙之祼鬯。历代以来,或先燔而后祭,或先祭而后燔,皆为未允。祭之日,乐六变而燔牲首,牲首亦阳也。祭终,以爵酒馔物及牲体,燎于坛。天子望燎,柴用柏。
四曰仪注。《礼经》出于秦火之后,残阙脱漏,所存无几。至汉,诸儒各执所见。后人所宗,惟郑康成、王子廱,而二家自相矛盾。唐《开元礼》、杜祐《通典》,五礼略完。至宋《开宝礼》并《会要》与郊庙奉祠礼文,中间讲明始备。金国大率依唐、宋制度。圣朝四海一家,礼乐之兴,政在今日。况天子亲行大礼,所用仪注,必合讲求。大德九年,中书集议,合行礼仪依唐制。至治元年已有祀庙仪注,宜取大德九年、至大三年并今次新仪,与唐制参酌增损修之。侍仪司编排卤簿,太史院具报星位,分献官员数及行礼并诸执事官,合依至大三年仪制亚终献官,取旨。
是岁,太皇太后崩,有旨冬至南郊祀事,可权止。
泰定四年春正月,御史台臣言:“自世祖迄英宗,咸未亲郊,惟武宗、英宗亲享太庙,陛下宜躬祀郊庙。”制曰:“朕当遵世祖旧典,其命大臣摄行祀事。”闰九月甲戌,郊祀天地,致祭五岳四渎、名山大川。
至顺元年,文宗将亲郊。十月辛亥,太常博士言:“亲祀仪注已具,事有未尽者,按前代典礼。亲郊七日,百官习仪于郊坛。今既与受戒誓相妨,合于致斋前一日,告示与祭执事者,各具公服赴南郊习仪。亲祀太庙虽有防禁,然郊外尤宜严戒,往来贵乎清肃。凡与祭执事斋郎乐工,旧不设盥洗之位,殊非涓洁之道。今合于馔殿齐班厅前及斋宿之所,随宜设置盥洗数处,俱用锅釜温水置盆杓巾帨,令人掌管省谕,必盥洗然后行事,违者治之。祭日,太常院分官提调神厨,监视割烹。上下灯烛籸燎,已前虽有翦烛提调籸盆等官,率皆虚应故事;或减刻物料,烛燎不明。又尝见奉礼赞赐胙之后,献官方退,所司便服彻俎,坛上灯烛一时俱灭,因而杂人登坛攘夺,不能禁止,甚为亵慢。今宜禁约,省牲之前,凡入壝门之人,皆服窄紫,有官者公服。禁治四壝红门,宜令所司添造关木锁钥,祭毕即令关闭,毋使杂人得入。其稿秸匏爵,事毕合依大德九年例焚之。”壬子,御史台臣言:“祭日,宜敕股肱近臣及诸执事人毋饮酒。”制曰:“卿言甚善,其移文中书禁之。”丙辰,监察御史杨彬等言:“礼,享帝必以始祖为配,今未闻设配位,窃恐礼文有阙。又,先祀一日,皇帝必备法驾出宿郊次,其扈从近侍之臣未尝经历,宜申加戒敕,以达孚诚。”命与中书议行。十月辛酉,始服大裘衮冕,亲祀昊天上帝于南郊,以太祖配。自世祖混一六合,至文宗凡七世,而南郊亲祀之礼始克举焉,盖器物仪注至是益加详慎矣。
自至元十二年冬十二月,用香酒脯臡行一献礼。而至治元年冬二祭告,泰定元年之正月,咸用之。自大德九年冬至,用纯色马一,苍犊一,羊鹿野豕各九。十一年秋七月,用马一,苍犊正副各一,羊鹿野豕各九。而至大中告谢五,皇庆至延祐告谢七,与至治三年冬告谢二,泰定元年之二月,咸如大德十一年之数。泰定四年闰九月,特加皇地祇黄犊一,将祀之夕敕送新猎鹿二。惟至大三年冬至,正配位苍犊皆一,五方帝犊各一,皆如其方之色,大明青犊、夜明白犊皆一,马一,羊鹿野豕各十有八,兔十有二,而四年四月如之。其牺牲品物香酒,皆参用国礼,而丰约不同。告谢非大祀,而用物无异,岂所谓未能一举而大备者乎?
南郊之礼,其始为告祭,继而有大祀,皆摄事也,故摄祀之仪特详。
坛壝:地在丽正门外丙位,凡三百八亩有奇。坛三成,每成高八尺一寸,上成纵横五丈,中成十丈,下成十五丈。四陛午贯地子午卯酉四位陛十有二级。外设二壝。内壝去坛二十五步,外壝去内壝五十四步。壝各四门,外垣南棂星门三,东西棂星门各一。圜坛周围上下俱护以甓,内外壝各高五尺,壝四面各有门三,俱涂以赤。至大三年冬至,以三成不足以容从祀版位,以青绳代一成。绳二百,各长二十五尺,以足四成之制。燎坛在外壝内丙巳之位,高一丈二尺,四方各一丈,周圜亦护以甓,东西南三出陛,开上南出户,上方六尺,深可容柴。香殿三间,在外壝南门之外,少西,南向。馔幕殿五间,在外壝南门之外,少东,南向。省馔殿一间,在外壝东门之外,少北,南向。
外壝之东南为别院。内神厨五间,南向;祠祭局三间,北向;酒库三间,西向。献官斋房二十间,在神厨南垣之外,西向。外壝南门之外,为中神门五间,诸执事斋房六十间以翼之,皆北向。两翼端皆有垣,以抵东西周垣,各为门,以便出入。齐班厅五间,在献官斋房之前,西向。仪鸾局三间,法物库三间,都监库五间,在外垣内之西北隅,皆西向。雅乐库十间,在外垣西门之内,少南,东向。演乐堂七间,在外垣内之西南隅,东向。献官厨三间,在外垣内之东南隅,西向。涤养牺牲所,在外垣南门之外,少东,西向。内牺牲房三间,南向。
神位:昊天上帝位天坛之中,少北,皇地祇位次东,少却,皆南向。神席皆缘以缯,绫褥素座,昊天上帝色皆用青,皇地祇色皆用黄,藉皆以稿秸。配位居东,西向。神席绫褥锦方座,色皆用青,藉以蒲越。
其从祀圜坛,第一等九位。青帝位寅,赤帝位巳,黄帝位未,白帝位申,黑帝位亥,主皆用柏,素质玄书;大明位卯,夜明位酉,北极位丑,天皇大帝位戌,用神位版,丹质黄书。神席绫褥座各随其方色,藉皆以稿秸。
第二等内官位五十有四。钩星、天柱、玄枵、天厨、柱史位于子,其数五;女史、星纪、御女位于丑,其数三;自子至丑,神位皆西上。帝座、岁星、大理、河汉、析木、尚书位于寅,帝座居前行,其数六,南上。阴德、大火、天枪、玄戈、天床位于卯,其数五,北上。太阳守、相星、寿星、辅星、三师位于辰,其数五,南上。天一、太一、内厨、荧惑、鹑尾、势星、天理位于巳,天一、太一居前行,其数七,西上。北斗、天牢、三公、鹑火、文昌、内阶位于午,北斗居前行,其数六;填星、鹑首、四辅位于未,其数三;自午至未,皆东上。太白、实沈位于申,其数二,北上。八谷、大梁、杠星、华盖位于酉,其数四;五帝内座、降娄、六甲、传舍位于戌,五帝内座居前行,其数四;自酉至戌,皆南上。紫微垣、辰星、陬訾、钩陈位于亥,其数四,东上。神席皆藉以莞席,内壝外诸神位皆同。
第三等中官百五十九位。虚宿、女宿、牛宿、织女、人星、司命、司非、司危、司禄、天津、离珠、罗堰、天桴、奚仲、左旗、河鼓、右旗位于子,虚宿、女宿、牛宿、织女居前行,其数十有七;月星、建星、斗宿、箕宿、天鸡、辇道、渐台、败瓜、扶筐、匏瓜、天弁、天棓、帛度、屠肆、宗星、宗人、宗正位于丑,月星、建星、斗宿、箕宿居前行,其数十有七;自子至丑,皆西上。日星、心宿、天纪、尾宿、罚星、东咸、列肆、天市垣、斛星、斗星、车肆、天江、宦星、市楼、候星、女床、天籥位于寅,日星、心宿、天纪、尾宿居前行,其数十有七,南上。房宿、七公、氐宿、帝席、大角、亢宿、贯索、键闭、钩钤、西咸、天乳、招摇、梗河、亢池、周鼎位于卯,房宿、七公、氐宿、帝席、大角、亢宿居前行,其数十有五,北上。太子星、太微垣、轸宿、角宿、摄提、常陈、幸臣、谒者、三公、九卿、五内诸侯、郎位、郎将、进贤、平道、天田位于辰,太子星、太微垣、轸宿、角宿、摄提居前行,其数十有六,南上。张宿、翼宿、明堂、四帝座、黄帝座、长垣、少微、灵台、虎贲、从官、内屏位于巳,张宿、翼宿、明堂居前行,其数十有一,西上。轩辕、七星、三台、柳宿、内平、太尊、积薪、积水、北河位于午,轩辕、七星、三台、柳宿居前行,其数九;鬼宿、井宿、参宿、天尊、五诸侯、钺星、座旗、司怪、天关位于未,鬼宿、井宿、参宿居前行,其数九;自午至未,皆东上。毕宿、五车、诸王、觜宿、天船、天街、砺石、天高、三柱、天潢、咸池位于申,毕宿、五车、诸王、觜宿居前行,其数十有一,北上。月宿、昴宿、胃宿、积水、天谗、卷舌、天河、积尸、太陵、左更、天大将军、军南门位于酉,月宿、昴宿、胃宿居前行,其数十有二;娄宿、奎宿、壁宿、右更、附路、阁道、王良、策星、天厩、土公、云雨、霹雳位于戌,娄宿、壁宿居前行,其数十有二;自酉至戌,皆南上。危宿、室宿、车府、坟墓、虚梁、盖屋、臼星、杵星、土公吏、造父、离宫、雷电、腾蛇位于亥,危宿、室宿居前行,其数十有三,东上。
内壝内外官一百六位。天垒城、离瑜、代星、齐星、周星、晋星、韩星、秦星、魏星、燕星、楚星、郑星位于子,其数十有二;越星、赵星、九坎、天田、狗国、天渊、狗星、鳖星、农丈人、杵星、糠星位于丑,其数十有一;自子至丑,皆西上。骑阵将军、天辐、从官、积卒、神宫、傅说、龟星、鱼星位于寅,其数八,南上。阵车、车骑、骑官、颉颃、折威、阳门、五柱、天门、衡星、库楼位于卯,其数十,北上。土司空、长沙、青丘、南门、平星位于辰,其数五,南上。酒旗、天庙、东瓯、器府、军门、左右辖位于巳,其数六,西上。天相、天稷、爟星、天记、外厨、天狗、南河位于午,其数七;天社、矢星、水位、阙丘、狼星、弧星、老人星、四渎、野鸡、军市、水府、孙星、子星位于未,其数十有三;自午至未,皆东上。天节、九州殊口、附耳、参旗、九斿、玉井、军井、屏星、伐星、天厕、天矢、丈人位于申,其数十有二,北上。天园、天阴、天廪、天苑、天囷、刍藁、天庾、天仓、鈇锧、天溷位于酉,其数十;外屏、大司空、八魁、羽林位于戌,其数四;自酉至戌,皆南上。哭星、泣星、天钱、天纲、北落师门、败臼、斧钺、垒壁阵位于亥,其数八,东上。
内壝外众星三百六十位,每辰神位三十自第二等以下,神位版皆丹质黄书。内官、中官、外官则各题其星名;内壝外三百六十位,惟题曰众星位。凡从祀位皆内向,十二次微左旋,子居子陛东,午居午陛西,卯居卯陛南,酉居酉陛北。
器物之等,其目有八:
一曰圭币。昊天上帝苍璧一,有缫藉,青币一,燎玉一。皇地祇黄琮一,有缫藉,黄币一。配帝青币一,黄帝黄琮一,青帝青圭一,赤帝赤璋一,白帝白琥一,黑帝玄璜一,币皆如其方色。大明青圭有邸,夜明白圭有邸,天皇大帝青圭有邸,北极玄圭有邸,币皆如其玉色。内官以下皆青币。
二曰尊罍。上帝大尊、著尊、牺尊、山罍各一,在坛上东南隅,皆北向,西上;设而不酌者,象尊、壶尊各二,山罍四,在坛下午陛之东,皆北向,西上。皇地祇亦如之,在上帝酒尊之东,皆北向,西上。配帝著尊、牺尊、象尊各二,在地祇酒尊之东,皆北向,西上。设而不酌者,牺尊、壶尊各二,山罍四,在坛下酉陛之北,东向,北上。五帝、日月、北极、天皇,皆太尊一,著尊二。内官十二次,各象尊二。中官十二次,各壶尊二。外官十二次,各概尊二。众星十二次,各散尊二。凡尊各设于神座之左而右向,皆有坫,有勺,加幂,幂之绘以云,惟设而不酌者无勺。
三曰笾豆登俎。昊天上帝、皇地祇及配帝,笾豆皆十二,登三,簋二,簠二,俎八,皆有匕箸,玉币篚二,匏爵一,有坫,沙池一,青瓷牲盘一。从祀九位。笾豆皆八,簠一,簋一,登一,俎一,匏爵一,有坫,沙池一,玉币篚一。内官位五十四,笾豆皆二,簋一,簠一,登一,俎一,匏爵有坫,沙池,币篚,十二次各一。中官百五十八,皆笾一,豆一,簋一,簠一,俎一,匏爵有坫,沙池,币篚,十二次各一。外官位一百六,皆笾一,豆一,簋一,簠一,俎一,匏爵,沙池,币篚,十二次各一。众星位三百六十,皆笾一,豆一,簋一,簠一,俎一,匏爵,沙池,币篚,十二次各一。此笾、豆、簠、簋、登、爵、篚之数也。凡笾之设,居神位左,豆居右,登、簠簋居中,俎居后,笾皆有巾,巾之绘以斧。
四曰酒齐。以太尊实泛齐,著尊实醴齐,牺尊实盎齐,山罍实三酒,皆有上尊。马湩设于尊罍之前,注于器而幂之。设而不酌者,以象尊实醴齐,壶尊实沈齐,山罍二实三酒,皆有上尊,以祀昊天上帝。皇地祇亦如之。以著尊实泛齐,牺尊实醴齐,象尊实盎齐,山罍实清酒,皆有上尊。马湩如前设之。设而不酌者,以牺尊实醍齐,壶尊实沈齐,山罍三实清酒,皆有上尊,以祀配帝。以太尊实泛齐,以著尊实醍齐,皆有上尊,九位同,以祀五帝、日月、北极、天皇大帝。以象尊实醴齐,有上尊,十二次同,以祀内官。以壶尊实沈齐,有上尊,十二次同,以祀中官。以概尊实清酒,有上尊,十二次同,以祀外官。以散尊实昔酒,有上尊,十二次同,以祀众星。凡五齐之上尊,必皆实明水;山罍之上尊,必皆实玄酒;散尊之上尊,亦实明水。
五曰牲齐庶器。昊天上帝苍犊,皇地祇黄犊,配位苍犊,大明青犊,夜明白犊,天皇大帝苍犊,北极玄犊皆一,马纯色一,鹿十有八,羊十有八,野豕十有八,兔十有二,盖参以国礼。割牲为七体:左肩臂臑兼代胁、长胁为一体,右肩臂臑、代胁、长胁为一体,右髀肫胳为一体,脊连背肤短胁为一体,膺骨脐腹为一体,项脊为一体,马首报阳升烟则用之。毛血盛以豆,或青瓷盘,馔未入置俎上,馔入彻去之。笾之实,鱼鱐、糗饵、粉糍、枣、干橑、形盐、鹿脯、榛、桃、菱、芡、栗。豆之实,芹菹、韭菹、菁菹、笋菹、脾折菹、裛食、鱼醢、豚拍、鹿臡、醓醢、糁食。凡笾之用八者,无糗饵、粉糍、菱、栗。豆之用八者,无脾折菹、裛食、兔醢、糁食。用皆二者,笾以鹿脯、干枣,豆以鹿臡、菁菹。用皆一者,笾以鹿脯,豆以鹿臡。凡簠簋用皆二者,簋以黍、稷,簠以稻、粱;用皆一者,簋以稷,簠以黍。实登以大羹。
六曰香祝。洗位正位香鼎一,香合一,食案一,祝案一,皆有衣,拜褥一,盥爵洗位一,罍一,洗一,白罗巾一,亲祀匜二,盘二。地祇配位咸如之。香用龙脑沉香。祝版长各二尺四寸,阔一尺二寸,厚三分,木用楸柏。从祀九位,香鼎、香合、香案、绫拜褥皆九,褥各随其方之色,盥爵洗位二,罍二,洗二,巾二。第二等,盥爵洗位二,罍二,洗二,巾二。第三等亦如之。内壝内,盥爵洗位一,罍一,洗一,巾一。内壝外亦如之。凡巾,皆有篚。从祀而下,香用沈檀降真,鼎用陶瓦。第二等十二次而下,皆紫绫拜褥十有二。亲祀御板位一,饮福位及大小次盥洗爵洗板位各一,皆青质金书。亚献、终献饮福板位一,黑质黄书。御拜褥八,亚终献饮福位拜褥一,黄道裀褥宝案二,黄罗销金案衣,水火鉴。
七曰烛燎。天坛椽烛四,皆销金绛纱笼。自天坛至内壝外及乐县南北通道,绛烛三百五十,素烛四百四十,皆绛纱笼。御位椽,烛六,销金绛纱笼。献官椽烛四,杂用烛八百,籸盆二百二十,有架。黄桑条去肤一车,束之置燎坛,以焚牲首。
八曰献摄执事。亚献官一,终献官一,摄司徒一,助奠官一,大礼使一,侍中二,门下侍郎二,礼仪使二,殿中监二,尚辇官二,太仆卿二,控马官六,近侍官八,导驾官二十有四,典宝官四,侍仪官五,太常卿丞八,光禄卿丞二,刑部尚书二,礼部尚书二,奉玉币官一,定撰祝文官一,书读祝册官二,举祝册官二,太史令一,御奉爵官一,奉匜盘官二,御爵洗官二,执巾官二,割牲官二,温酒官一,太官令一,太官丞一,良酝令丞二,廪牺令丞二,纠仪御史四,太常博士二,郊祀令丞二,太乐令一,太乐丞一,司尊罍二,亚终献盥洗官二,爵洗官二,巾篚官二,奉爵官二,祝史四,太祝十有五,奉礼郎四,协律郎二,翦烛官四,礼直官管勾一,礼部点视仪卫官二,兵部清道官二,拱卫使二,大都兵马使二,斋郎百,司天生二,看守籸盆军官一百二十。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
○郊祀下
仪注之节,其目有十:
一曰斋戒。祀前七日,皇帝散斋四日于别殿,致斋三日,其二日于大明殿,一日于大次,有司停奏刑罚文字。致斋前一日,尚舍监设御幄于大明殿西序,东向。致斋之日质明,诸卫勒所部屯门列仗。昼漏上水一刻,通事舍人引侍享执事文武四品以上官,俱公服诣别殿奉迎。昼漏上水二刻,侍中版奏请中严,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昼漏上水三刻,侍中版奏外办,皇帝结佩出别殿,乘舆华盖伞扇侍卫如常仪,奉引至大明殿御幄,东向坐,侍臣夹侍如常。一刻顷,侍中前跪奏“臣某言,请降就斋”,俯伏兴。皇帝降座入室,解严。侍享执事官各还本司,宿卫者如常。凡侍祠官受誓戒于中书省,散斋四日,致斋三日。守壝门兵卫与大乐工人,俱清斋一宿。光禄卿以阳燧取明火供爨,以方诸取明水实尊。
二曰告配。祀前二日,摄太尉与太常礼仪院官恭诣太庙,以一献礼奏告太祖法天启运圣武皇帝之室。寅刻,太尉以下公服自南神门东偏门入,至横街南,北向立定。奉礼郎赞曰“拜”,礼直官承传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又赞曰“各就位”。礼直官诣太尉前曰“请诣盥洗位”,引太尉至盥洗位,曰“盥手”,曰“帨手”,曰“诣爵洗位”,曰“涤爵”,曰“拭爵”,曰“请诣酒尊所”,曰“酌酒”,曰“请诣神座前”,曰“北向立”,曰“稍前”,曰“搢笏”,曰“跪”,曰“上香”,曰“再上香”,曰“三上香”,曰“授币”,曰“奠币”,曰“执爵”,曰“祭酒”,曰“祭酒”,曰“三祭酒”。祭酒于沙池讫,曰“读祝”。举祝官搢笏,跪对举祝版。读祝官跪读祝文毕,举祝官奠祝版于案,执笏兴,读祝官俯伏兴。礼直官赞曰“出笏”,曰“俯伏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曰“复位”。司尊彝、良酝令从降复位,北向立。奉礼郎赞曰“拜”,礼直官承传再拜毕,太祝捧祝币降自太阶,诣望瘗位。太尉以下俱诣坎位焚瘗讫,自南神门东偏门以次出。
三曰车驾出宫。祀前一日,所司备仪从内外仗,侍祠官两行序立于崇天门外,太仆卿控御马立于大明门外,诸侍臣及导驾官二十有四人,俱于斋殿前左右分班立俟。通事舍人引侍中,奏请中严,俯伏兴。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少顷,侍中版奏外办,皇帝出斋室,即御座。群臣起居讫,尚辇进舆,侍中奏请皇帝升舆,华盖伞扇侍卫如常仪。导驾官导至大明门外,侍中进当舆前,跪奏请降舆乘马,导驾官分左右步导。门下侍郎跪奏请进发,俯伏兴,前称警跸。至崇天门外,门下侍郎奏请权停,敕众官上马,侍中承旨称“制可”,门下侍郎传制称“众官上马”,赞者承传“众官出棂星门外上马”。门下侍郎奏请进发,前称警跸。华盖伞扇仪仗与众官分左右前引,教坊乐鼓吹不作。至郊坛南棂星门外,侍中传制“众官下马”,赞者承传“众官下马”。下马讫,自卑而尊,与仪仗倒卷而北,两行驻立。驾至棂星门,侍中奏请皇帝降马,步入棂星门,由西偏门稍西。侍中奏请升舆。尚辇奉舆,华盖伞扇如常仪。导驾官前导皇帝乘舆至大次前,侍中奏请降舆。皇帝降舆入就次,帘降,侍卫如式。通事舍人承旨,敕众官各还斋次。尚食进膳讫,礼仪使以祝册奏请御署讫,奉出,郊祀令受之,各奠于坫。
四曰陈设。祀前三日,尚舍监陈大次于外壝西门之道北,南向。设小次于内壝西门之外道南,东向。设黄道裀褥,自大次至于小次,版位及坛上皆设之。所司设兵卫,各具器服,守卫壝门,每门兵官二员。外垣东西南棂星门外,设跸街清路诸军,诸军旗服各随其方之色。去坛二百步,禁止行人。祀前一日,郊祀令率其属扫除坛之上下。太乐令率其属设登歌乐于坛上,稍南,北向;设宫县二舞,位于坛南内壝南门之外,如式。奉礼郎设御版位于小次之前,东向;设御饮福位于坛上,午陛之西,亚终献饮福位于午陛之东,皆北向。又设亚终献、助奠、门下侍郎以下版位坛下御版位之后,稍南东向,异位重行,以北为上。又设司徒太常卿以下位于其东,相对北上,皆如常仪。又分设纠仪御史位于其东西二壝门之外,相向而立。又设御盥洗、爵洗位于内壝南门之内道西,北向。又设亚终献、盥洗、爵洗位于内壝南门之外道西,北向。又设省牲馔等位,如常仪。未后二刻,郊祀令同太史令俱公服,升设昊天上帝位于坛上北方,南向,席以藁秸,加神席褥座。又设配位于坛上西方,东向,席以蒲越,加神席褥座。礼神苍璧置于缫藉,青币设于篚,正位之币加燎玉,置尊所。俟告洁毕,权彻毕。祀日丑前重设。执事者实柴于燎坛,及设笾豆、簠簋、尊罍匏爵、俎坫等事,如常仪。
五曰省牲器。祀前一日未后二刻,郊祀令率其属又扫除坛之上下,司尊罍、奉礼郎率祠祭局以祭器入设于位。郊祀令率执事者以礼神之玉,置于神位前。未后三刻,廪牺令与诸太祝、祝史以牲就位,礼直官分引太常卿、光禄卿丞、监祭、监礼官、太官令丞等诣省牲位,立定。礼直官引太常卿、监祭、监礼由东壝北偏门入,自卯陛升坛,视涤濯。司尊罍跪举幂曰“洁”。告洁毕,俱复位。礼直官稍前曰“请省牲”。太常卿稍前,省牲毕,退复位。次引廪牺令巡牲一匝,西向折身曰“充”。告充毕,复位。诸太祝俱巡牲一匝,复位。上一员出班,西向折身曰“腯”。告腯毕,复位。礼直官引太常卿、光禄卿丞、太官令丞、监祭、监礼诣省馔位,东西相向立。礼直官请太常卿省馔毕,退还斋所。廪牲令与诸太祝、祝史以次牵牲诣厨,授太官令。次引光禄卿、监祭、监礼等诣厨,省鼎镬,视涤溉毕,还斋所。晡后一刻,太官令率宰人以鸾刀割牲,祝史各取血及左耳毛实于豆,仍取牲首贮于盘,(用马首。)俱置于馔殿,遂烹牲。刑部尚书莅之,监实水纳烹之事。
六曰习仪。祀前一日未后三刻,献官诸执事各服其服,习仪于外壝西南隙地。其陈设、乐架、礼器等物,并如行事之仪。
七曰奠玉币。祀日丑前五刻,太常卿设烛于神座,太史令、郊祀令各服其服,升设昊天上帝及配位神座,执事者陈玉币于篚,置尊所。礼部尚书设祝册于案。光禄卿率其属,入实笾豆、簠簋、尊罍如式。祝史以牲首盘设于坛,大乐令率工人二舞入就位。礼直官分引监祭礼、郊祀令及诸执事官、斋郎入就位。礼直官引监祭礼按视坛之上下,退复位。奉礼赞再拜。礼直官承传,监祭礼以下皆再拜讫,又赞各就位。太官令率斋郎出诣馔殿,俟于门外;礼直官分引摄太尉及司徒等官入就位;符宝郎奉宝陈于宫县之侧,随地之宜。太尉之将入也,礼直官引博士,博士引礼仪使,对立于大次前。侍中板奏请中严,皇帝服大裘衮冕。侍中奏外办,礼仪使跪奏礼仪使臣某请皇帝行礼,俯伏兴。(凡奏二人皆跪,一人赞之。)帘卷出次,礼仪使前导,华盖伞扇如常仪。至西壝门外,殿中监进大圭,礼仪使奏请执大圭,皇帝执圭。华盖伞扇停于门外。近侍官与大礼使皆后从皇帝入门,宫县乐作。请就小次,释圭,乐止。礼仪使以下分立左右。少顷,礼仪使奏有司谨具,请行事。降神乐作,《天成之曲》六成。太常卿率祝史捧马首,诣燎坛升烟讫,复位。礼仪使跪奏请就板位,俯伏兴。皇帝出次,请执大圭,至位东向立,再拜。皇帝再拜,奉礼赞众官皆再拜讫,奉玉币官跪取玉币于篚,立于尊所。礼仪使奏请行事。遂前导,宫县乐作,由南壝西偏门入,诣盥洗位,北向立,乐止。搢大圭,盥手。奉匜官奉匜沃水,奉盘官奉盘承水,执巾官奉巾以进。盥帨手讫,执大圭,乐作,至午陛,乐止。升阶,登歌乐作,至坛上,乐止。宫县《钦成之乐》作,殿中监进镇圭,(殿中监二员,一员执大圭,一员执镇圭。)礼仪使奏请搢大圭,执镇圭,请诣昊天上帝神位前,北向立。内侍先设缫席于地,礼仪使奏请跪奠镇圭于缫席。奉玉币官加玉于币以授侍中,侍中西向跪进,礼仪使奏请奠玉币。皇帝受奠讫,礼仪使奏请执大圭,俯伏兴,少退再拜。皇帝再拜兴,平立。内侍取镇圭授殿中监,又取缫藉置配位前。礼仪使前导,请诣太祖皇帝神位前,西向立,奠镇圭及币,并如上仪,乐止。礼仪使前导,请还版位。登歌乐作,降阶,乐止。宫县乐作,殿中监取镇圭、缫藉以授有司。皇帝至版位,东向立,乐止。请还小次,释大圭。祝史奉毛血豆。升自午陛,以进正位,升自卯陛,以进配位。太祝各迎奠于神座前,俱退立尊所。
八曰进馔。皇帝奠玉币还位,祝史取毛血豆以降,礼直官引司徒、太官令率斋郎奉馔入自正门,升殿如常仪。礼仪使跪奏请行礼,俯伏兴。皇帝出次,宫县乐作。请执大圭,前导由正门西偏门入,诣盥洗位,北向立,乐止。搢圭盥手如前仪。执圭,诣爵洗位,北向立,搢圭。奉爵官跪取匏爵于篚,以授侍中,侍中以进皇帝,受爵。执罍官酌水洗爵,执巾官授巾拭爵讫,侍中受之,以授捧爵官。执圭,乐作,至午陛,乐止;升阶,登歌乐作,至坛上,乐止。诣正位酒尊所,东向立,搢圭。捧爵官进爵,皇帝受爵。司尊者举幂,侍中赞酌太尊之泛齐。以爵授捧爵官,执圭。宫县乐作,奏《明成之曲》。请诣昊天上帝神座前北向立,搢圭跪,三上香,侍中以爵跪进皇帝。执爵,三祭酒,以爵授侍中。太官丞注马湩于爵,以授侍中,侍中跪进皇帝。执爵,亦三祭之,(今有蒲萄酒与尚酝马湩各祭一爵,为三爵。)以爵授侍中,执圭,俯伏兴,少退立。读祝,举祝官搢笏跪举祝册,读祝官西向跪读祝文,读讫,俯伏兴。举祝官奠祝于案,奏请再拜。皇帝再拜兴,平立。请诣配位酒尊所,西向立。司尊者举幂,侍中赞酌著尊之泛齐。以爵授捧爵官,执圭。请诣太祖皇帝神位前西向立。宫县乐作。侍中赞搢圭跪、三上香、三祭酒及马湩讫,赞执圭,俯伏兴,少退立。举祝官举祝,读祝官北向跪读祝文,读讫,俯伏兴。奠祝版讫,奏请再拜。皇帝再拜兴,平立。乐止。请诣饮福位北向立,登歌乐作。太祝各以爵酌上尊福酒,合置一爵以授侍中,侍中西向以进。礼仪使奏请再拜,皇帝再拜兴。奏请搢圭、跪受爵。祭酒啐酒以爵授侍中,侍中再以温酒跪进。礼仪使奏请受爵。皇帝饮福酒讫,侍中受虚爵兴,以授太祝。太祝又减神前胙肉加于俎,以授司徒。司徒以俎西向跪进皇帝,受以授左右。奏请执圭,俯伏兴,平立,少退。奏请再拜,皇帝再拜讫,乐止。礼仪使前导,还版位。登歌乐作,降自午陛,乐止。宫县乐作,至位,东向立,乐止。请还小次,至次释圭。文舞退,武舞进,宫县乐作,奏《和成之曲》,乐止。礼直官引亚终献官升自卯陛,行礼如常仪,惟不读祝,皆饮福而无胙俎。降自卯陛,复位。礼直官赞太祝彻笾豆。登歌乐作,奏《宁成之曲》,卒彻,乐止。奉礼赞赐胙,众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礼仪使奏请诣版位,出次执圭,至位东向立,再拜。皇帝再拜。奉礼赞曰“再拜”,赞者承传“在位者皆再拜”。送神乐作,《天成之曲》一成,止。礼仪使奏礼毕,遂前导皇帝还大次。宫县乐作,出门乐止,至大次释圭。
九曰望燎。皇帝既还大次,礼直官引摄太尉以下监祭礼诣望燎位,太祝各捧篚诣神位前,进取燔玉、祝币、牲俎并黍稷、饭笾、爵酒,各由其陛降诣燎坛,以祝币、馔物置柴上,礼直官赞“可燎半柴”,又赞“礼毕”,摄太尉以下皆出。礼直官引监祭礼、祝史、太祝以下从坛南,北向立定,奉礼赞曰“再拜”,监祭礼以下皆再拜讫,遂出。
十曰车驾还宫。皇帝既还大次,侍中奏请解严。皇帝释衮冕,停大次。五刻顷,所司备法驾,序立于棂星门外,以北为上。侍中版奏请中严,皇帝改服通天冠、绛纱袍。少顷,侍中版奏外办,皇帝出次升舆,导驾官前导,华盖伞扇如常仪。至棂星门外,太仆卿进御马如式。侍中前奏请皇帝降舆乘马讫,太仆卿执御,门下侍郎奏请车驾进发,俯伏兴退。车驾动,称警跸。至棂星门外,门下侍郎跪奏曰:“请权停,敕众官上马。”侍中承旨曰“制可”,门下侍郎传制,赞者承传。众官上马毕,导驾官及华盖伞扇分左右前导。门下侍郎跪请车驾进发,俯伏兴。车驾动,称警跸。教坊乐鼓吹振作。驾至崇天门棂星门外,门下侍郎跪奏曰“请权停,敕众官下马”,侍中承旨曰“制可”,门下侍郎俯仗兴,退传制,赞者承传。众官下马毕,左右前引入内,与仪仗倒卷而北驻立。驾入崇天门至大明门外,降马升舆以入。驾既入,通事舍人承旨敕众官皆退,宿卫官率卫士宿卫如式。
摄祀之仪,其目有九:
一曰斋戒。祀前五日质明,奉礼郎率仪鸾局,设献官诸执事版位于中书省。献官诸执事位俱藉以席,仍加紫绫褥。初献摄太尉设位于前堂阶上,稍西,东南向。监察御史二位,一位在甬道上,西稍北,东向;一位在甬道上,东稍北,西向。监礼博士二位,各次御史,以北为上。次亚献官、终献官、摄司徒位于其南。次助奠官,次太常太卿、太常卿、光禄卿,次太史令、礼部尚书、刑部尚书,次奉璧官、奉币官、读祝官、太常少卿、拱卫直都指挥使,次太常丞、光禄丞、太官令、良酝令、司尊罍,次廪牺令、举祝官、奉爵官,次太官丞、盥洗官、爵洗官、巾篚官,次翦烛官,次与祭官。其礼直官分直于左右,东西相向。西设版位四列,皆北向,以东为上:郊祀令、太乐令、太祝、祝史,次斋郎。东设版位四列,皆北向,以西为上:郊祀丞、太乐丞、协律郎、奉礼郎,次斋郎、司天生。礼直官引献官诸执事各就位。献官诸执事俱公服,五品以上就服其服,六品以下皆借紫服。礼直局管勾进立于太尉之右,宣读誓文曰:“某年某月某日,祀昊天上帝于圜丘,各扬其职,其或不敬,国有常刑。”散斋三日宿于正寝,致斋二日于祀所。散斋日治事如故,不吊丧问疾,不作乐,不判署刑杀文字,不决罚罪人,不与秽恶事。致斋日惟祀事得行,其余悉禁。凡与祀之官已斋而阙者,通摄行事。读毕,稍前唱曰“七品以下官先退”,复赞曰“对拜”,太尉与余官皆再拜乃退。凡与祭者,致斋之宿,官给酒馔。守壝门兵卫及太乐工人,皆清斋一宿。
二曰告配。祀前二日,初献官与太常礼仪院官恭诣太庙,奏告太祖皇帝本室,即还斋次。
三曰迎香。祝祀前二日,翰林学士赴礼部书写祝文,太常礼仪院官亦会焉。书毕于公廨严洁安置。祀前一日质明,献官以下诸执事皆公服,礼部尚书率其属捧祝版,同太常礼仪院官俱诣阙廷,以祝版授太尉,进请御署讫,同香酒迎出崇天门外。香置于舆,祝置香案,御酒置辇楼,俱用金复覆之。太尉以下官比上马,清道官率京官行于仪卫之先,兵马司巡兵执矛帜夹道次之,金鼓又次之,京尹仪从左右成列前导,诸执事官东西二班行于仪仗之外,次仪凤司奏乐,礼部官点视成列,太常礼仪院官导于香舆之前,然后控鹤舁舆案行,太尉等官从行至祀所。舆案由南棂星门入,诸执事官由左右偏门入,奉安御香、祝版于香殿。
四曰陈设。祀前三日,枢密院设兵卫各具器服守卫壝门,每门兵官二员,及外垣东西南棂星门外,设跸街清路诸军,诸军旗服,各随其方色。去坛二百步,禁止行人。祀前一日,郊祀令率其属扫除坛上下。大乐令率其属设登歌乐于坛上,稍南,北向。编磬一虡在西,编钟一虡在东。击钟磬者,皆有坐杌。大乐令位在钟虡东,西向。协律郎位在磬虡西,东向。执麾者立于后。柷一,在钟虡北,稍东。敔一,在磬虡北,稍西。搏拊二,一在柷北,一在敔北。歌工八人,分列于午陛左右,东西相向坐,以北为上,凡坐者皆藉以席加毡。琴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者各二,瑟四,籥二,篪二,笛二,箫二,巢笙四,和笙四,闰余匏一,九曜匏一,七星匏一,埙二,各分立于午陛东西乐榻上。琴瑟者分列于北,皆北向坐;匏竹者分立于琴瑟之后,为二列重行,皆北向相对为首。又设圜宫悬乐于坛南,内壝南门之外。东方西方,编磬起北,编钟次之。南方北方,编磬起西,编钟次之。又设十二镈钟于编悬之间,各依辰位。每辰编磬在左,编钟在右,谓之一肆。每面三辰,共九架,四面三十六架。设晋鼓于悬内通街之东,稍南,北向。置雷鼓、单鼗、双鼗各二柄于北悬之内,通街之左右,植四楹雷鼓于四隅,皆左鼙右应。北悬之内,歌工四列。内二列在通街之东,二列于通街之西。每列八人,共三十二人,东西相向立,以北为上。柷一在东,敔一在西,皆在歌工之南。大乐丞位在北悬之外,通街之东,西向。协律郎位于通街之西,东向。执麾者立于后,举节乐正立于东,副正立于西,并在歌工之北。乐师二员,对立于歌工之南。运谱二人,对立于乐师之南。照烛二人,对立于运谱之南,祀日分立于坛之上下,掌乐作乐止之标准。琴二十七,设于东西悬内:一弦者三,东一,西二,俱为第一列;三弦、五弦、七弦、九弦者各六,东西各四列,每列三人,皆北向坐。瑟十二,东西各六,共为列,在琴之后坐。巢笙十、箫十、闰余匏一在东,七星匏一、九曜匏一,皆在竽笙之侧。竽笙十、籥十、篪十、埙八、笛十,每色为一列,各分立于通街之东西,皆北向,又设文舞位于北悬之前,植四表于通街之东,舞位行缀之间。导文舞执衙仗舞师二员,执旌二人,分立于舞者行缀之外。舞者八佾,每佾八人,共六十四人,左手执籥,右手秉翟,各分四佾,立于通街之东西,皆北向。又设武舞,俟立位于东西县外。导武舞执衙仗舞师二员,执纛二人,执器二十人,内单鼗二、单铎二、双铎二、金铙二、钲二、金錞二,执扃者四人,扶錞二、相鼓二、雅鼓二,分立于东西县外。舞者如文舞之数,左手执干,右手执戚,各分四佾,立于执器之外。俟文舞自外退,则武舞自内进,就立文舞之位,惟执器者分立于舞人之外。文舞亦退于武舞俟立之位。太史令、郊祀令各公服,率其属升设昊天上帝神座于坛上,北方,南向;席以藁秸,加褥座,置璧于缫藉,设币于篚,置酌尊所。皇地祇神座,坛上稍东,北方,南向;席以藁秸,加褥座,置玉于缫藉,设币于篚,置酌尊所。配位神座,坛上东方,西向;席以蒲越,加褥座,置璧于缫藉,设币于篚,置酌尊所。设五方五帝、日、月、天皇大帝、北极等九位,在坛之第一等;席以莞,各设玉币于神座前。设内官五十四位于圜坛第二等,设中官一百五十九位于圜坛第三等,设外官一百六位于内壝内,设众星三百六十位于内壝外,席皆以莞,各设青币于神座之首,皆内向。候告洁毕,权彻第一等玉币,至祀日丑前重设。执事者实柴于燎坛,仍设苇炬于东西。执炬者东西各二人,皆紫服。奉礼郎率仪鸾局,设献官以下及诸执事官版位,设三献官版位于内壝西门之外道南,东向,以北为上。次助奠位稍却,次第一等至第三等分献官,第四等、第五等分奠官,次郊祀令、太官令、良酝令、廪牺令、司尊罍,次郊祀丞、读祝官、举祝官、奉璧官、奉币官、奉爵官、太祝、盥洗官、爵洗官、巾篚官、祝史,次斋郎,位于其后。每等异位重行,俱东向,北上。摄司徒位于内壝东门之外道南,与亚献相对。次太常礼仪使、光禄卿、同知太常礼仪院事、太史令、分献分奠官、佥太常礼仪院事、拱卫直都指挥使、太常礼仪院同佥院判、光禄丞,位于其南,皆西向,北上。监察御史二位,一位在内壝西门之外道北,东向;一位在内壝东门之外道北,西向。博士二位,各次御史,以北为上。设奉礼郎位于坛上稍南,午陛之东,西向;司尊罍位于尊所,北向。又设望燎位于燎坛之北,南向。设牲榜于外壝东门之外,稍南,西向;太祝、祝史位于牲后,俱西向。设省牲位于牲北,太常礼仪使、光禄卿、太官令、光禄丞、太官丞位于其北,太官令以下位皆少却。监祭、监礼位在太常礼仪使之西,稍却,南向。廪牺令位于牲西南,北向。又设省馔位于牲位之北,馔殿之南。太常礼仪使、光禄卿丞、太官令丞位在东,西向;监祭、监礼位在西,东向;俱北上。祠祭局设正配三位,各左十有二笾,右十有二豆,俱为四行。登三,鉶三,簠、簋各二,在笾豆间。登居神前,鉶又居前,簠左、簋右,居鉶前,皆藉以席。设牲首俎一,居中;牛羊豕俎七,次之。香案一,沙池、爵坫各一,居俎前。祝案一,设于神座之右。又设天地二位各太尊二、著尊二、牺尊二、山罍二于坛上东南,俱北向,西上。又设配位著尊二、牺尊二、象尊二、山罍二,在二尊所之东,皆有坫,加勺幂,惟玄酒有幂无勺,以北为上。马湩三器,各设于尊所之首,加幂勺。又设玉币篚二于尊所西,以北为上。又设正位象尊二、壶尊二、山罍四于坛下午陛之西。又设地祇尊罍,与正位同,于午陛之东,皆北向,西上。又设配位牺尊二、壶尊二、山罍四在酉陛之北,东向,北上,皆有坫、幂,不加勺,设而不酌。又设第一等九位各左八笾,右八豆,登一,在笾豆间,簠、簋各一,在登前,俎一,爵、坫各一,在簠、簋前。每位太尊二、著尊二,于神之左,皆有坫,加勺、幂,沙池、玉币篚各一。又设第二等诸神每位笾二,豆二,簠、簋各一,登一,俎一,于神座前。每陛间象尊二,爵、坫、沙池、币篚各一,于神中央之座首。又设第三等诸神,每位笾、豆、簠、簋各一,俎一,于神座前。每陛间设壶尊一,爵尊二,爵、坫、沙池、币篚各一,于神中央之座首。又设内壝内诸神,每位笾、豆各一,簠、簋各一,于神座前。每道间概尊二,爵、坫、沙池、币篚各一,于神中央之座首。又设内壝外众星三百六十位,每位笾、豆、簠、簋、俎各一,于神座前。每道间散尊二,爵、坫、沙池、币篚各一,于神中央之座前。自第一等以下,皆用匏爵洗涤讫,置于坫上。又设正配位各笾一,豆一,簠一,簋一,俎四,及毛血豆各一,牲首盘一。并第一等神位,每位俎二,于馔殿内。又设盥洗、爵洗于坛下,卯阶之东,北向,罍在洗东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实以巾,爵洗之篚实以匏,爵加坫。又设第一等分献官盥洗、爵洗位,第二等以下分献官盥洗位,各于陛道之左,罍在洗左,篚在洗右,俱内向。凡司尊罍篚位,各于其后。
五曰省牲器,见亲祀仪。
六曰习仪,见亲祀仪。
七曰奠玉币。祀日丑前五刻,太常卿率其属,设椽烛于神座四隅,仍明坛上下烛、内外籸燎。太史令、郊祀令各服其服升,设昊天上帝神座,藁秸、席褥如前。执事者陈玉币于篚,置于尊所。礼部尚书设祝版于案。光禄卿率其属,入实笾、豆、簠、簋。笾四行,以右为上。第一行鱼鱐在前,糗饵、粉糍次之;第二行干枣在前,干橑形盐次之;第三行鹿脯在前,榛实、干桃次之;第四行菱在前,芡、栗次之。豆四行,以左为上。第一行芹菹在前,笋菹、葵菹次之。第二行菁菹在前,韭菹、厓食次之。第三行鱼醢在前,兔醢、豚拍次之。第四行鹿臡在前,醓醢、糁食次之。簠实以稻、粱,簋实以黍、稷,登实以太羹。良酝令率其属入实尊、罍。太尊实以泛齐,著尊醴齐,牺尊盎齐,象尊醍齐,壶尊沈齐;山罍为下尊,实以玄酒;其酒、齐皆以尚醴酒代之。太官丞设革囊马湩于尊所。祠祭局以银盒贮香,同瓦鼎设于案。司香官一员立于坛上。祝史以牲首盘,设于坛上。献官以下执事官,各服其服,就次所,会于齐班幕。拱卫直都指挥使率控鹤,各服其服,擎执仪仗,分立于外壝内东西,诸执事位之后;拱卫使亦就位。大乐令率工人二舞,自南壝东偏门以次入,就坛上下位。奉礼郎先入就位。礼直官分引监祭御史、监礼博士、郊祀令、太官令、良酝令、廪牺令、司尊罍、太官丞、读祝官、举祝官、奉玉币官、太祝、祝史、奉爵官、盥爵洗官、巾篚官、斋郎,自南壝东偏门入,就位。礼直官引监祭、监礼,按视坛之上下祭器,纠察不如仪者。及其按视也,太祝先彻去盖幂,按视讫,礼直官引监祭、监礼退复位。奉礼郎赞“再拜”,礼直官承传曰“拜”,监祭礼以下皆再拜。奉礼郎赞曰“各就位”,太官令率斋郎以次出诣馔殿,俟立于南壝门外。礼直官分引三献官、司徒、助奠官、太常礼仪院使、光禄卿、太史令、太常礼仪院同知佥院、同佥院判、光禄丞,自南壝东偏门,经乐县内入就位。礼直官进太尉之左,赞曰“有司谨具,请行事”,退复位。宫县乐作降神《天成之曲》六成,内圜钟宫三成,黄钟角、太簇征、姑洗羽各一成。文舞《崇德之舞》。初乐作,协律郎跪,俯伏举麾兴,工鼓柷,偃麾,戛敔而乐止。凡乐作、乐止,皆仿此。礼直官引太常礼仪院使率祝史,自卯陛升坛,奉牲首降自午陛,由南壝正门经宫县内,诣燎坛北,南向立。祝史奉牲首升自南陛,置于户内柴上。东西执炬者以火燎柴,升烟燔牲首讫,礼直官引太常礼仪院使祝史捧盘血,诣坎位瘗之。礼直官引太常礼仪院使、祝史,各复位。奉礼郎赞“再拜”,礼直官承传曰“拜”,太尉以下皆再拜讫,其先拜者不拜。执事者取玉币于篚,立于尊所。礼直官引太尉诣盥洗位,宫县乐奏黄钟宫《隆成之曲》,至位北向立,乐止。搢笏、盥手、帨手讫,执笏诣坛,升自午陛,登歌乐作大吕宫《隆成之曲》,至坛上,乐止。诣正位神座前,北向立,宫县乐奏黄钟宫《钦成之曲》,搢笏跪,三上香。执事者加璧于币,西向跪,以授太尉,太尉受玉币奠于正位神座前,执笏,俯伏兴,少退立,再拜讫,乐止。次诣皇地祇位,奠献如上仪。次诣配位神主前,奠币如上仪。降自午陛,登歌乐作如升坛之曲,至位乐止。祝史奉毛血豆,入自南壝门诣坛,升自午陛。诸太祝迎取于坛上,俱跪奠于神座前,执笏,俯伏兴,退立于尊所。
至大三年大祀,奠玉币仪与前少异,今存之,以备互考。祀日丑前五刻,设坛上及第一等神位,陈其玉币及明烛,实笾、豆、尊、罍。乐工各入就位毕,奉礼郎先入就位。礼直官分引分献官、监祭御史、监礼博士、诸执事、太祝、祝史、斋郎,入自中壝东偏门,当坛南重行西上,北向立定。奉礼郎赞曰“再拜”,分献官以下皆再拜讫,奉礼赞曰“各就位”。礼直官引子丑寅卯辰巳陛道分献官,诣版位,西向立,北上;午未申酉戌亥陛道分献官,诣版位,东向立,北上。礼直官分引监祭礼点视陈设,按视坛之上下,纠察不如仪者,退复位。太史令率斋郎出俟。礼直官引三献官并助奠等官入就位,东向立,司徒西向立。礼直官赞曰“有司谨具,请行事”,降神六成乐止。太常礼仪使率祝史二员,捧马首诣燎坛,升烟讫,复位。奉礼郎赞曰“再拜,三献”,司徒等皆再拜讫,奉礼郎赞曰“诸执事者各就位”,立定。礼直官请初献官诣盥洗位,乐作,至位,乐止。盥毕诣坛,乐作,升自卯陛,至坛,乐止。诣正位神座前,北向立,乐作,搢笏跪,太祝加玉于币,西向跪以授初献,初献受玉币奠讫,执笏俯伏兴,再拜讫,乐止。次诣配位神座前立,乐作,奠玉币如上仪,乐止。降自卯陛,乐作,复位,乐止。初献将奠正位之币,礼直官分引第一等分献官诣盥洗位,盥毕,执笏各由其陛升,诣各神位前,搢笏跪,太祝以玉币授分献官,奠讫,俯伏兴,再拜讫,还位。初第一等分献官将升,礼直官分引第二等内壝内、内壝外分献官盥毕,盥洗官俱从至酌尊所立定,各由其陛道诣各神首位前奠,并如上仪。退立酌尊所,伺候终献酌奠,诣各神首位前酌奠。祝史奉正位毛血豆由午陛升,配位毛血豆由卯陛升,太祝迎于坛上,进奠于正配位神座前,太祝与祝史俱退于尊所。
八曰进熟。太尉既升奠玉币,太官令丞率进馔斋郎诣厨,以牲体设于盘,马牛羊豕鹿各五盘,宰割体段,并用国礼。各对举以行至馔殿,俟光禄卿出实笾、豆、簠、簋。笾以粉糍,豆以糁食,簠以粱,簋以稷。斋郎上四员,奉笾、豆、簠、簋者前行,举盘者次之。各奉正配位之馔,以序立于南壝门之外,俟礼直官引司徒出诣馔殿,斋郎各奉以序从司徒入自南壝正门。配位之馔,入自偏门。宫县乐奏黄钟宫《宁成之曲》,至坛下,俟祝史进彻毛血豆讫,降自卯陛以出。司徒引斋郎奉正位馔诣坛,升自午陛,太史令丞率斋郎奉配位及第一等之馔,升自卯陛,立定。奉礼赞诸太祝迎馔,诸太祝迎于坛陛之间,斋郎各跪奠于神座前。设笾于糗饵之前,豆于醯醢之前,簠于稻前,簋于黍前。又奠牲体盘于俎上,斋郎出笏,俯伏兴,退立定,乐止。礼直官引司徒降自卯陛,太官令率斋郎从司徒亦降自卯陛,各复位。其第二等至内壝外之馔,有司陈设。礼直官赞,太祝搢笏,立茅苴于沙池,出笏,俯伏兴,退立于本位。礼直官引太尉诣盥洗位,宫县乐作,奏黄钟宫《隆成之曲》,至位北向立,乐止。搢笏、盥手、帨手讫,出笏诣爵洗位,北向立。搢笏,执事者奉匏爵以授太尉,太尉洗爵、拭爵讫,以爵授执事者。太尉出笏,诣坛,升自午陛,(一作卯陛。)登歌乐作,奏黄钟宫《明成之曲》,至坛上,乐止。诣酌尊所,西向立,搢笏,执事者以爵授太尉,太尉执爵,司尊罍举幂,良酝令酌太尊之泛齐,凡举幂、酌酒,皆跪。以爵授执事者。太尉出笏,诣正位神座前,北向立,宫县乐作,奏黄钟宫《明成之曲》,文舞《崇德之舞》。太尉搢笏跪,三上香。执事者以爵授太尉,太尉执爵三祭酒于茅苴,以爵授执事者,执事者奉爵退,诣尊所。太官丞倾马湩于爵,跪授太尉,亦三祭于茅苴,复以爵授执事者,执事者受虚爵以兴。太尉出笏,俯伏兴,少退,北向立,乐止。举祝官搢笏跪,对举祝版,读祝官搢笏跪,读祝文。读讫,举祝官奠版于案,出笏兴,读祝官出笏,俯伏兴,宫县乐奏如前曲。举祝、读祝官俱先诣皇地祇位前,北向立。太尉再拜讫,乐止。次诣皇地祇位,并如上仪,惟乐奏大吕宫。次诣配位,并如上仪,惟乐奏黄钟宫。降自午陛,(一作卯陛。)登歌乐作如前降神之曲,至位,乐止。读祝、举祝官降自卯陛,复位。文舞退,武舞进,宫县乐作,奏黄钟宫《和成之曲》,立定,乐止。礼直官引亚献官诣盥洗位,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讫,出笏诣爵洗位,北向立。搢笏、执爵、洗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出笏诣坛,升自卯陛,至坛上酌尊所,东向(一作西向。)立。搢笏授爵执爵,司尊罍举幂,良酝令酌著尊之醴齐,以爵授执事者。出笏,诣正位神座前,北向立。宫县乐奏黄钟宫《熙成之曲》,武舞《定功之舞》。搢笏跪,三上香,授爵执爵,三祭酒于茅苴,复祭马湩如前仪,以爵授执事者。出笏,俯伏兴,少退立,再拜讫,次诣皇地祇位、配位,并如上仪讫,乐止,降自卯陛,复位。礼直官引终献官诣盥洗位,盥手、帨手讫,诣爵洗位,授爵执爵,洗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出笏,升自卯陛,至酌尊所,搢笏授爵执爵,良酝令酌牺尊之盎齐,以爵授执事者。出笏,诣正位神座前,北向立。宫县乐作,奏黄钟宫《熙成之曲》,武舞《定功之舞》。上香、祭酒、马湩,并如亚献之仪,降自卯陛。初终献将升坛时,礼直官分引第一等分献官诣盥洗位,搢笏、盥手、帨手、涤爵、拭爵讫,以爵授执事者。出笏,各由其陛诣酌尊所,搢笏,执事者以爵授分献官,执爵,酌太尊之泛齐,以爵授执事者。各诣诸神位前,搢笏跪,三上香、三祭酒讫,出笏,俯伏兴,少退,再拜兴,降复位。第一等分献官将升坛时,礼直官引第二等、第三等、内壝内、内壝外众星位分献官,各诣盥洗位,搢笏、盥手、帨手,酌奠如上仪讫,礼直官各引献官复位,诸执事者皆退复位。礼直官赞太祝彻笾豆。登歌乐作大吕宫《宁成之曲》,太祝跪以笾豆各一少移故处,卒彻,出笏,俯伏兴,乐止。奉礼郎赞曰“赐胙”,众官再拜,礼直官承传曰“拜”,在位者皆再拜,平,立定。送神宫县乐作,奏圜钟宫《天成之曲》一成止。
九曰望燎。礼直官引太尉,亚献助奠一员,太常礼仪院使,监祭、监礼各一员等,诣望燎位。又引司徒,终献助奠、监祭、监礼各一员,及太常礼仪院使等官,诣望瘗位。乐作,奏黄钟宫《隆成之曲》,至位,南向立,乐止。上下诸执事各执篚进神座前,取燔玉及币祝版。日月已上,斋郎以俎载牲体黍稷,各由其陛降,南行,经宫县乐,出东,诣燎坛。升自南陛,以玉币、祝版、馔食致于柴上户内。诸执事又以内官以下之礼币,皆从燎。礼直官赞曰“可燎”,东西执炬者以炬燎火半柴。执事者亦以地祇之玉币、祝版、牲体、黍稷诣瘗坎。焚瘗毕,礼直官引太尉以下官以次由南壝东偏门出,礼直官引监祭、监礼、奉玉币官、太祝、祝史、斋郎俱复坛南,北向立。奉礼郎赞曰“再拜”,礼直官承传曰“拜”,监祭、监礼以下皆再拜讫,各退出。太乐令率工人二舞以次出。礼直官引太尉以下诸执事官至齐班幕前立,礼直官赞曰“礼毕”,众官员揖毕,各退于次。太尉等官、太常礼仪院使、监祭、监礼展视胙肉酒醴,奉进阙庭,余官各退。
祭告三献仪,大德十一年所定。告前三日,三献官、诸执事官具公服赴中书省受誓戒。前一日未正二刻,省牲器。告日质明,三献官以下诸执事官各具法服。礼直官引监祭礼以下诸执事官,先入就位,立定。监祭礼点视陈设毕,复位,立定。太官令率斋郎出,礼直官引三献司徒、太常礼仪院使、光禄卿入就位,立定。礼直官赞曰“有司谨具,请行事”,降神乐作六成止。太常礼仪院使燔牲首,复位,立定。奉礼赞三献以下皆再拜,就位。礼直官引初献诣盥洗位,盥手讫,升坛诣昊天上帝位前,北向立。搢笏跪,三上香,奠玉币,出笏,俯伏兴,再拜讫,降复位。礼直官引初献诣盥洗位,盥手讫,诣爵洗位,洗拭爵讫,诣酒尊所,酌酒讫,请诣昊天上帝神位前,北向,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于茅苴,出笏,俯伏兴,俟读祝讫,再拜,平立。请诣皇地祇酒尊所,酌献并如上仪,俱毕,复位。礼直官引亚献,并如初献之仪,惟不读祝,降复位。礼直官引终献,并如亚献之仪,降复位。奉礼赞“赐胙”,众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礼直官引三献司徒、太常卿、光禄卿、监祭、监礼等官请诣望燎位,南向立定,俟燎玉币祝版。礼直官赞“可燎”,礼毕。
祭告一献仪,至元十二年所定。告前二日,郊祀令扫除坛壝内外,翰林国史院学士撰写祝文。前一日,告官等各公服捧祝版,进请御署讫,同御香上尊酒如常仪,迎至祠所斋宿。告日质明前三刻,礼直官引郊祀令率其属诣坛,铺筵陈设如仪。礼直官二员引告官等各具紫服,以次就位,东向立定。礼直官稍前曰“有司谨具,请行事”,赞者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礼直官先引执事官各就位,次诣告官前曰“请诣盥爵洗位”。至位,北向立,曰“搢笏”,曰“盥手”,曰“帨手”,曰“洗爵”,曰“拭爵”,曰“出笏”,曰“诣酒尊所”,曰“搢笏”,曰“执爵”,曰“司尊者举幂”,曰“酌酒”。良酝令酌酒,曰“以爵授执事者”,告官以爵授执事者。曰“出笏”,曰“诣昊天上帝、皇地祇神位前,北向立”,曰“稍前”,曰“搢笏”,曰“跪”,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祭酒”,曰“祭酒”,曰“三祭酒”,曰“以爵授捧爵官”,曰“出笏”,曰“俯伏兴”,曰“举祝官跪”,曰“举祝”,曰“读祝官跪”,曰“读祝”。读讫,曰“举祝官奠祝版于案”,曰“俯伏兴”。告官再拜,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引告官以下降复位。礼直官赞曰“再拜”,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诣望燎位”,燔祝版半燎,告官以下皆退。其瘗之坎于祭所壬地,方深足以容物。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五
◎祭祀三
○宗庙上
其祖宗祭享之礼,割牲、奠马湩,以蒙古巫祝致辞,盖国俗也。世祖中统元年秋七月丁丑,设神位于中书省,用登歌乐,遣必阇赤致祭焉。必阇赤,译言典书记者。十二月,初命制太庙祭器、法服。二年九月庚申朔,徙中书署,奉迁神主于圣安寺。辛巳,藏于瑞像殿。三年十二月癸亥,即中书省备三献官,大礼使司徒摄祀事。礼毕,神主复藏瑞像殿。四年三月癸卯,诏建太庙于燕京。十一月丙戌,仍寓祀事中书,以亲王合丹、塔察儿、王磐、张文谦摄事。
至元元年冬十月,奉安神主于太庙,初定太庙七室之制。皇祖、皇祖妣第一室,皇伯考、伯妣第二室,皇考、皇妣第三室,皇伯考、伯妣第四室,皇伯考、伯妣第五室,皇兄、皇后第六室,皇兄、皇后第七室。凡室以西为上,以次而东。二年九月,初命涤养牺牲,取大乐工于东平,习礼仪。冬十月己卯,享于太庙,尊皇祖为太祖。三年秋九月,始作八室神主,设祏室。冬十月,太庙成。丞相安童、伯颜言:“祖宗世数、尊谥庙号、配享功臣、增祀四世、各庙神主、七祀神位、法服祭器等事,皆宜以时定”。乃命平章政事赵璧等集议,制尊谥庙号,定为八室。烈祖神元皇帝、皇曾祖妣宣懿皇后第一室,太祖圣武皇帝、皇祖妣光献皇后第二室,太宗英文皇帝、皇伯妣昭慈皇后第三室,皇伯考术赤、皇伯妣别土出迷失第四室,皇伯考察合带、皇伯妣也速伦第五室,皇考睿宗景襄皇帝、皇妣庄圣皇后第六室,定宗简平皇帝、钦淑皇后第七室,宪宗桓肃皇帝、贞节皇后第八室。十一月戊申,奉安神主于祏室,岁用冬祀,如初礼。
四年二月,初定一岁十二月荐新时物。六年冬,时享毕,十二月,命国师僧荐佛事于太庙七昼夜,始造木质金表牌位十有六,设大榻金椅奉安祏室前,为太庙荐佛事之始。七年十月癸酉,敕宗庙祝文书以国字。八年八月,太庙柱朽,从张易言,告于列室而后修,奉迁栗主金牌位与旧神主于馔幕殿,工毕安奉。自是修庙皆如之。丙子,敕冬享毋用牺牛。
十二年五月,检讨张谦呈:“昔者因修太庙,奉迁金牌位于馔幕殿,设以金椅,其栗主却与旧主牌位各贮箱内,安置金椅下,礼有非宜。今拟合以金牌位迁于八室内,其祏室栗主宜用彩舆迁纳,旧主并牌位安置于箱为宜。”九月丁丑,敕太庙牲复用牛。十月己未,迁金牌位于八室内。太祝兼奉礼郎申屠致远言:“窃见木主既成,又有金牌位,其日月山神主及中统初中书设祭神主,安奉无所。”博士议曰:“合存祏室栗主,旧置神主牌位,俱可随时埋瘗,不致神有二归。”太常少卿以闻,制曰:“其与张仲谦诸老臣议行之。”十三年九月丙申,荐佛事于太庙,命即佛事处便大祭。己亥,享于太庙,加荐羊鹿野豕。是岁,改作金主,太祖主题曰“成吉思皇帝”,睿宗题曰“太上皇也可那颜”,皇后皆题名讳。
十四年八月乙丑,诏建太庙于大都。博士言:“古者庙制率都宫别殿,西汉亦各立庙,东都以中兴崇俭,故七室同堂,后世遂不能革。”十五年五月九日,太常卿还自上都,为议庙制,据博士言同堂异室非礼,以古今庙制画图贴说,令博士李天麟赍往上都,分议可否以闻。
一曰都宫别殿,七庙、九庙之制。《祭法》曰:“天子立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大夫、士降杀以两。”晋博士孙毓以谓外为都宫,内各有寝庙,别有门垣。太祖在北,左昭右穆,以次而南是也。前庙后寝者,以象人君之居,前有朝而后有寝也。庙以藏主,以四时祭;寝有衣冠几杖象生之具,以荐新物。天子太祖百世不迁,宗亦百世不迁,高祖以上,亲尽则递迁。昭常为昭,穆常为穆,同为都宫,则昭常在左,穆常在右,而外有以不失其序。一世自为一庙,则昭不见穆,穆不见昭,而内有以各全其尊,必祫享而会于太祖之庙,然后序其尊卑之次。盖父子异宫,祖祢异庙,所以尽事亡如事存之义。然汉儒论七庙、九庙之数,其说有二。韦玄成等以谓周之所以七庙者,以后稷始封,文王、武王受命而王,是以三庙不毁,与亲庙四而七也。如刘歆之说,则周自武王克商,以后稷为太祖,即增立高圉、亚圉二庙于公叔、太王、王季、文王二昭二穆之上,已为七庙矣。至懿王时始立文世室于三穆之上,至孝王时始立武世室于三昭之上,是为九庙矣。然先儒多是刘歆之说。
二曰同堂异室之制。后汉明帝遵俭自抑,遗诏无起寝庙,但藏其主于光武庙中更衣别室。其后章帝又复如之,后世遂不敢加。而公私之庙,皆用同堂异室之制。先儒朱熹以谓至使太祖之位,下同孙子,而更僻处于一隅,无以见为七庙之尊;群庙之神,则又上厌祖考,不得自为一庙之主。以人情论之,生居九重,穷极壮丽,而设祭一室,不过寻丈,甚或无地以容鼎俎,而阴损其数,子孙之心,于此宜亦有所不安矣。且如命士以上,其父子妇姑,犹且异处,谨尊卑之序,不相亵渎。况天子贵为一人,富有四海,而祖宗神位数世同处一堂,有失人子事亡如事存之意矣。
十六年八月丁酉,以江南所获玉爵及坫,凡四十九事,纳于太庙。十七年十二月甲申,告迁于太庙。癸巳,承旨和礼霍孙,太常卿太出、秃忽思等,以祏室内栗主八位并日月山板位、圣安寺木主俱迁。甲午,和礼霍孙、太常卿撒里蛮率百官奉太祖、睿宗二室金主于新庙安奉,遂大享焉。乙未,毁旧庙。
十八年二月,博士李时衍等议:“历代庙制,俱各不同。欲尊祖宗,当从都宫别殿之制;欲崇俭约,当从同堂异室之制。”三月十一日,尚书段那海及太常礼官奏曰:“始议七庙,除正殿、寝殿、正门、东西门已建外,东西六庙不须更造,余依太常寺新图建之。”遂为前庙、后寝,庙分七室。二十一年三月丁卯,太庙正殿成,奉安神主。九月,庙室挂铁纲钉錾笼门告成。
二十二年十二月丁未,皇太子薨。太常博士议曰:“前代太子薨,梁武帝谥统曰昭明,齐武帝谥长懋曰文惠,唐宪宗谥宁曰惠昭,金世宗谥允恭曰宣孝,又建别庙以奉神主,准中祀以陈登歌,例设令丞,岁供洒扫。斯皆累代之典,莫不追美洪休。”时中书、翰林诸老臣,亦议宜加谥,立别庙奉祀。遂谥曰明孝太子,作主用金。二十五年冬享,制送白马一。三十年十月朔,皇太子祔于太庙。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追尊皇考为皇帝,庙号裕宗。元贞元年冬十月癸卯,有事于太庙。中书省臣言:“去岁世祖、皇后、裕宗祔庙,以绫代玉册。今玉册、玉宝成,请纳诸各室。”帝曰:“亲飨之礼,祖宗未尝行之。其奉册以来,朕躬祝之。”命献官迎导入庙。大德元年十一月,太保月赤察儿等奏请庙享增用马,制可。二年正月,特祭太庙,用马一,牛一,羊鹿野豕天鹅各七,余品如旧,为特祭之始。四年八月,以皇妣、皇后祔。六年五月戊申,太庙寝殿灾。
十一年,武宗即位,追尊皇考为皇帝,庙号顺宗。太祖室居中,睿宗西第一室,世祖西第二室,裕宗西第三室,顺宗东第一室,成宗东第二室。追尊先元妃为皇后,祔成宗室。至大二年春正月乙未,以受尊号,恭谢太庙,为亲祀之始。十月,以将加谥太祖、睿宗,择日请太祖、睿宗尊谥于天,择日请光献皇后、庄圣皇后尊谥于庙,改制金表神主,题写尊谥庙号。十二月乙卯,亲享太庙,奉玉册、玉宝。加上太祖圣武皇帝尊谥曰法天启运,庙号太祖,光献皇后曰翼圣。加上睿宗景襄皇帝曰仁圣,庙号睿宗,庄圣皇后曰显懿。其旧制,金表神主,以椟贮两旁,自是主皆范金作之,如金表之制。
延祐七年,仁宗升祔,增置庙室。太常礼仪院下博士检讨历代典故,移书礼部、中书集议曰:“古者天子祭七代,兄弟同为一代,庙室皆有神主,增置庙室。”又议:“大行皇帝升祔太庙,七室皆有神主,增室不及。依前代典故,权于庙内止设幄座,面南安奉。今相视得第七室近南对室地位,东西一丈五尺,除设幄座外,余五尺,不妨行礼。”乃结彩为殿,置武宗室南,权奉神主。十月戊子,英宗将以四时躬祀太庙,命太常礼官与中书、翰林、集贤等官集议其礼制,曰:“此追远报本之道也,毋以朕劳而有所损焉,其一遵典礼。”丙寅,中书以躬谢太庙仪注进。十一月丙子朔,帝御斋宫。丁丑,备法驾仪卫,躬谢太庙,至棂星门驾止,有司进辇不御,步至大次,服衮冕端拱以俟。礼仪使请署祝,帝降御座正立书名。及读祝,敕高赞御名。至仁宗室,辄歔欷流涕,左右莫不感动。退至西神门,殿中监受圭,出降没阶乃授。甲辰,太常进时享太庙仪式。
至治元年正月乙酉,始命于太庙垣西北建大次殿。丙戌,始以四孟月时享,亲祀太室。礼成,坐大次谓群臣曰:“朕缵承祖宗丕绪,夙夜祗栗,无以报称,岁惟四祀,使人代之,不能至如在之诚,实所未安。自今以始,岁必亲祀,以终朕身。”五月,中书省臣言:“以庙制事,集御史台、翰林院、太常院臣议。谨按前代庙室,多寡不同。晋则兄弟同为一室,正室增为十四间,东西各一间。唐九庙,后增为十一室。宋增室至十八,东西夹室各一间,以藏祧主。今太庙虽分八室,然兄弟为世,止六世而已。世祖所建前庙后寝,往岁寝殿灾。请以今殿为寝,别作前庙十五间,中三间通为一室,以奉太祖神主,余以次为室,庶几情文得宜。谨上太常庙制。”制曰:“善,期以来岁营之。”
二年春正月丁丑,始陈卤簿,亲享太庙。三月二十三日,以新作太庙正殿,夏秋二祭权止。秋八月丙辰,太皇太后崩,太常院官奏:“国哀以日易月,旬有二日外,乃举祀事。有司以十月戊辰,有事于太庙,取圣裁。”制曰:“太庙礼不可废,迎香去乐可也。”又言:“太庙兴工未毕,有妨陈宫县乐,请止用登歌。”从之。
三年春三月戊申,祔昭献元圣皇后于顺宗室。夏四月六日,上都分省参议速速,以都堂旨,太庙夹室未有制度,再约台院等官议定。博士议曰:“按《尔雅》曰‘室有东西厢曰庙’,《注》:‘夹室前堂。’同礼曰‘西夹南向’,《注》曰‘西厢夹室’。此东西夹室之正文也。贾公彦曰:‘室有东西厢曰庙,其夹皆在序。’是则夹者,犹今耳房之类也。然其制度,则未之闻。东晋太庙正室一十六间,东西储各一间,共十有八。所谓储者,非夹室与?唐贞观故事,迁庙之主,藏于夹室西壁,南北三间。又宋哲宗亦尝于东夹室奉安,后虽增建一室,其夹室仍旧。是唐、宋夹室,与诸室制度无大异也。五帝不相沿乐,三王不相袭礼。今庙制皆不合古,权宜一时。宜取今庙一十五间,南北六间,东西两头二间,准唐南北三间之制,垒至栋为三间,壁以红泥,以准东西序,南向为门,如今室户之制,虚前以准厢,所谓夹室前堂也。虽未尽合于古,于今事为宜。”六月,上都中书省以闻,制若曰“可”。壬申,敕以太庙前殿十有五间,东西二间为夹室,南向。秋七月辛卯,太庙落成。俄,国有大故,晋王即皇帝位。十二月戊辰,追尊皇考晋王为皇帝,庙号显宗,皇妣晋王妃为皇后。庚午,盗入太庙,失仁宗及慈圣皇后神主。壬申,重作仁庙二金主。丙午,御史赵成庆言:“太庙失神主,乃古今莫大之变。由太常礼官不恭厥职,宜正其罪,以谢宗庙,以安神灵。”制命中书定罪。
泰定元年春正月甲午,奉安仁宗及慈圣皇后二神主。丁丑,御史宋本、赵成庆、李嘉宾言:“太庙失神主,已得旨,命中书定太常失守之罪。中书以为事在太庙署令,而太常官属居位如故。昔唐陵庙皆隶宗正。盗斫景陵门戟架,既贬陵令丞,而宗正卿亦皆贬黜。且神门戟架比之太庙神主,孰为轻重?宜定其罪名,显示黜罚,以惩不恪。”不报。
先是,博士刘致建议曰:
窃以礼莫大于宗庙。宗庙者,天下国家之本,礼乐刑政之所自出也。唐、虞、三代而下,靡不由之。圣元龙兴朔陲,积德累功,百有余年,而宗庙未有一定之制。方圣天子继统之初,定一代不刊之典,为万世法程,正在今日。
周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昭处于东,穆处于西,所以别父子亲疏之序,而使不乱也。圣朝取唐、宋之制,定为九世,遂以旧庙八室而为六世,昭穆不分,父子并坐,不合《礼经》。新庙之制,一十五间,东西二间为夹室,太祖室既居中,则唐、宋之制不可依,惟当以昭穆列之。父为昭,子为穆,则睿宗当居太祖之东,为昭之第一世,世祖居西,为穆之第一世。裕宗居东,为昭之第二世。兄弟共为一世,则成宗、顺宗、显宗三室皆当居西,为穆之第二世。武宗、仁宗二室皆当居东,为昭之第三世。英宗居西,为穆之第三世。昭之后居左,穆之后居右,西以左为上,东以右为上也。苟或如此,则昭穆分明,秩然有序,不违《礼经》,可为万世法。
若以累朝定制,依室次于新庙迁安,则显宗跻顺宗之上,顺宗跻成宗之上。以礼言之,春秋闵公无子,庶兄僖公代立,其子文公遂跻僖公于闵公之上,史称逆祀。及定公正其序,书曰“从祀先公”。然僖公犹是有位之君,尚不可居故君之上,况未尝正位者乎?
国家虽曰以右为尊,然古人所尚,或左或右,初无定制。古人右社稷而左宗庙,国家宗庙亦居东方。岂有建宗庙之方位既依《礼经》,而宗庙之昭穆反不应《礼经》乎?且如今朝贺或祭祀,宰相献官分班而立,居西则尚左,居东则尚右。及行礼就位,则西者复尚右,东者复尚左矣。至职居博士,宗庙之事所宜建明,然事大体重,宜从使院移书集议取旨。
四月辛巳,中书省臣言:“世祖皇帝始建太庙。太祖皇帝居中南向,睿宗、世祖、裕宗神主以次祔西室,顺宗、成宗、武宗、仁宗以次祔东室。迩者集贤、翰林、太常诸臣言,国朝建太庙遵古制,古尚左,今尊者居右为少屈,非所以示后世。太祖皇帝居中南向,宜奉睿宗皇帝神主祔左一室,世祖祔右一室,裕宗祔睿宗室之左。显宗、顺宗、成宗兄弟也,以次祔世祖室之右,武宗、仁宗亦兄弟也,以祔裕宗室之左,英宗祔成宗室之右。臣等以其议近是,谨绘室次为图以献,惟陛下裁择。”从之。五月戊戌,祔显宗、英宗凡十室。
四年夏四月辛未,盗入太庙,失武宗神位及祭器。壬申,重作武宗金主及祭器。甲午,奉安武宗神主。天历元年冬十月丁亥,毁显宗室。重改至元之六年六月,诏毁文宗室。其宗庙之事,本末因革,大概如此。
凡大祭祀,尤贵马湩。将有事,敕太仆寺挏马官,奉尚饮者革囊盛送焉。其马牲既与三牲同登于俎,而割奠之馔,复与笾豆俱设。将奠牲盘酹马湩,则蒙古太祝升诣第一座,呼帝后神讳,以致祭年月日数、牲齐品物,致其祝语。以次诣列室,皆如之。礼毕,则以割奠之余,撒于南棂星门外,名曰抛撒茶饭。盖以国礼行事,尤其所重也。始至元初,金大祝魏友谅者仕于朝,诣中书言太常寺奉祀宗庙礼不备者数事。礼部移太常考前代典礼,以勘友谅所言,皆非是,由是礼官代有讨论。割奠之礼,初惟太常卿设之。桑哥为初献,乃有三献等官同设之仪。博士议曰:“凡陈设祭品、实樽罍等事,献官皆不与也,独此亲设之,然后再升殿,恐非诚悫专一之道。且大礼使等官,尤非其职。”大乐署长言:“割奠之礼,宜别撰乐章。”博士议曰:“三献之礼,实依古制。若割肉,奠葡萄酒、马湩,别撰乐章,是又成一献也。”又议:“燔膋膟与今烧饭礼合,不可废。形盐、糗饵、粉糍、裛食、糁食非古。雷鼓、路鼓,与播鼗之制不同。摄祀大礼使终夕坚立,无其义。”知礼者皆有取于其言。英宗之初,博士又言:“今冬祭即烝也。天子亲稞太室,功臣宜配享。”事亦弗果行。
庙制:至元十七年,新作于大都。前庙后寝。正殿东西七间,南北五间,内分七室。殿陛二成三阶,中曰泰阶,西曰西阶,东曰阼阶。寝殿东西五间,南北三间。环以宫城,四隅重屋,号角楼。正南、正东、正西宫门三,门各五门,皆号神门。殿下道直东西神门曰横街,直南门曰通街,甓之。通街两旁井二,皆覆以亭。宫城外,缭以崇垣。馔幕殿七间,在宫城南门之东,南向。齐班厅五间,在宫城之东南,西向。省馔殿一间,在宫城东门少北,南向。初献斋室在宫城之东,东垣门内少北,西向。其南为亚终献、司徒、大礼使、助奠、七祀献官等斋室,皆西向。雅乐库在宫城西南,东向。法物库、仪鸾库在宫城之东北,皆南向。都监局在其东少南,西向。东垣之内,环筑墙垣为别院。内神厨局五间,在北,南向。井在神厨之东北,有亭。酒库三间,在井亭南,西向。祠祭局三间,对神厨局,北向。院门西向。百官厨五间,在神厨院南,西向。宫城之南,复为门,与中神门相值,左右连屋六十余间,东掩齐班厅,西值雅乐库,为诸执事斋房。筑崇墉以环其外,东西南开棂星门三,门外驰道,抵齐化门之通衢。
至治元年,诏议增广庙制。三年,别建大殿一十五间于今庙前,用今庙为寝殿,中三间通为一室,余十间各为一室,东西两旁际墙各留一间,以为夹室。室皆东西横阔二丈,南北入深六间,每间二丈。宫城南展后,凿新井二于殿南,作亭。东南隅、西南隅角楼,南神门、东西神门,馔幕殿、省馔殿、献官百执事斋室,中南门、齐班厅、雅乐库、神厨、祠祭等局,皆南徙。建大次殿三间于宫城之西北,东西棂星门亦南徙。东西棂星门之内,卤簿房四所,通五十间。
神主:至元三年,始命太保刘秉忠考古制为之,高一尺二寸,上顶圜径二寸八分,四厢合剡一寸一分。上下四方穿,中央通孔,径九分,以光漆题尊谥于背上。匮趺底盖俱方。底自下而上,盖从上而下。底齐趺,方一尺,厚三寸。皆准元祐古尺图。主及匮趺皆用栗木,匮趺并用玄漆,设祏室以安奉。帝主用曲几,黄罗帕覆之。后主用直几,红罗帕覆之;祏室,每室红锦厚褥一,紫锦薄褥一,黄罗复帐一,龟背红帘一,缘以黄罗带饰。六年十二月十八日,国师奉旨造木质金表牌位十有六,亦号神主。设大榻金椅位,置祏室前。帝位于右,后位于左,题号其面,笼以销金绛纱,其制如椟。
祝有二:祝册,亲祀用之。制以竹,每副二十有四简,贯以红绒绦。面用胶粉涂饰,背饰以绛金绮。藏以楠木缕金云龙匣。涂金锁钥,韬以红锦囊,蒙以销金云龙绛罗覆。拟撰祝文、书祝、读祝,皆翰林词臣掌之。至大二年亲祀,竹册长一尺二寸,广一寸二分,厚三分。至治二年正月亲祀,竹册八副,每册二十有四简,长一尺一寸,广一寸,厚一分二厘。
祝版,摄祀用之,制以楸木,长二尺四寸,广一尺二寸,厚一分。其面背饰以精洁楮纸。
祝文,至元时,享于太祖室,称孝孙嗣皇帝臣某;睿宗室,称孝子嗣皇帝臣某。天历时,享自太祖至裕宗四室,皆称孝曾孙嗣皇帝臣某;顺宗室,称孝孙嗣皇帝臣某;成宗至英宗三室,皆称嗣皇帝臣某;武宗室,称孝子嗣皇帝臣某。
币:以白缯为之,每段长一丈八尺。
牲齐庶品:大祀,马一,用色纯者,有副;牛一,其角握,其色赤,有副;羊,其色白;豕,其色黑;鹿。凡马、牛、羊、豕、鹿牲体,每室七盘,单室五盘。太羹,每室三登;和羹,每室三鉶。笾之实,每室十有二品;豆之实,每室十有二品。凡祀,先期命贵臣率猎师取鲜獐鹿兔,以供脯臡醓醢。稻粱为饭,每室二簠;黍稷为饭,每室二簋。彝尊之实,每室十有一。明水玄酒,用阴监取水于月,与井水同,鬯用郁金为之。五齐三酒,酝于光禄寺。膟膋萧蒿,至元十八年五月弗用,后遂废。茅香以缩酒,至元十七年,始用沅州麻阳县包茅。天鹅、野马、塔剌不花、(其状如獾。)野鸡、鸧、黄羊、胡寨儿、(其状如鸠。)湩乳、葡萄酒,以国礼割奠,皆列室用之。羊一,豕一,笾之实二栗、鹿脯,豆之实二菁菹、鹿臡,簠之实黍,簋之实稷,爵尊之实酒,皆七祀位各用之。荐新鲔、野彘,孟春用之。雁、天鹅,仲春用之。葑韭、鸭鸡卵,季春用之。冰、羔羊,孟夏用之。樱桃、竹笋、蒲笋、羊,仲夏用之。瓜、豚、大麦饭、小麦面,季夏用之。雏鸡,孟秋用之。菱芡、栗、黄鼠,仲秋用之。梨、枣、黍、粱、鹚老,季秋用之。芝麻、兔、鹿、稻米饭,孟冬用之。麕、野马,仲冬用之。鲤、黄羊、塔剌不花,季冬用之。至大元年春正月,皇太子言荐新增用影堂品物,羊羔、炙鱼、馒头、饣其子、西域汤饼、圜米粥、砂糖饭羹,每月用以配荐。
祭器:笾十有二,幂以青巾,巾绘彩云。豆十有四,一实毛血,一实膟膋。登三,鉶三,有柶。簠二,簋二,有匕箸。俎七,以载牲体,皆有鼎。后以盘贮牲体,盘置俎上,鼎不用。香案一。销金绛罗衣。银香鼎一,银香奁一,茅苴盘一,实以沙。已上并陈室内。燎炉一,实以炭。篚一,实以萧蒿黍稷。祝案一,紫罗衣,置祝文于上,销金绛罗覆之。鸡彝一,有舟;鸟彝一,有舟,加勺;春夏用之。斝彝一,有舟;黄彝一,有舟,加勺;秋冬用之。虎彝一,有舟;蜼彝一,有舟,加勺;特祭用之。凡鸡彝、斝彝、虎彝以实明水,鸟彝、黄彝、蜼彝以实鬯。牺尊二,象尊二,春夏用之。著尊二,壶尊二,秋冬用之。太尊二,山尊二,特祭用之。尊皆有坫勺,幂以白布巾,巾绘黼文。著尊二,山罍二,皆有坫加幂。已上并陈室外。壶尊二,太尊二,山罍四,皆有坫加幂,藉以莞席,并陈殿下,北向西上,设而不酌,每室皆同。通廊御香案一,销金黄罗衣,银香奁一,贮御祝香,销金帕覆之,并陈殿中央。罍洗所罍二,洗二,一以供爵涤,一以供盥洁。篚二,实以璋瓒巾、涂金银爵。七祀神位,笾二,豆二,簠一,簋一,俎一,爵一有坫,香案一,沙池一,壶尊二有坫加幂,七祀皆同。罍一、洗一、篚一,中统以来,杂金、宋祭器而用之。至治初,始造新器于江浙行省,其旧器悉置几阁。
亲祀时享仪,其目有八:
一曰斋戒。前祀七日,皇帝散斋四日于别殿,治事如故,不作乐,停奏刑名事,不行刑罚。致斋三日,惟专心祀事,其二日于大明殿,一日于大次。致斋前一日,尚舍监设御幄于大明殿西序,东向。致斋之日质明,诸卫勒所部屯列。昼漏下一刻,通事舍人引侍享执事文武四品以上官,俱公服诣别殿奉迎。二刻,侍中版奏请中严,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三刻,侍中版奏外办,皇帝结佩出别殿,乘舆,华盖伞扇侍卫如常仪,奉引至大明殿御幄,东向坐,侍臣夹侍如常。一刻顷,侍中前跪奏言请降就斋,俯伏兴。皇帝降座入室,侍享执事官各还所司,宿卫者如常。凡应祀官受誓戒于中书省。散斋四日,致斋三日。光禄卿鉴取明水、火。火以供爨,水以实尊。
二曰陈设。祀前三日,尚舍监陈大次于西神门外道北,南向。设小次于西阶西,东向。设版位于西神门内,横街南,东向。设饮福位于太室尊彝所,稍东,西向。设黄道裀褥于大次前,至西神门,至小次版位西阶及殿门之外。设御洗位于御板位东,稍北,北向。设亚终献位于西神门内御板位稍南,东向。以北为上,罍洗在其东北。设亚终献饮福位于御饮福位后,稍南,西向。陈设八宝黄罗案于西阶西,随地之宜。设享官宫县乐、省牲位、诸执事公卿御史位,并如常仪。殿上下及各室,设簠、簋、笾、豆、尊、罍、彝、斝等器,并如常仪。
三曰车驾出宫。祀前一日,所司备法驾卤簿于崇天门外,太仆卿率其属备玉辂于大明门外。千牛将军执刀于辂前,北向。其日质明,诸侍享执事官,先诣太庙祀所。诸侍臣直卫及导驾官于致斋殿前,左右分班立。通事舍人引侍中跪奏请中严,俯伏兴。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少顷,侍中版奏外办,皇帝出斋室,即御座。群臣起居讫,尚辇进舆,侍中奏请皇帝升舆。皇帝升舆,华盖伞扇侍卫如常仪。导驾官前导至大明门外,侍中进当舆前,跪奏请皇帝降舆升辂。皇帝升辂,太仆执御,导驾官分左右步导。门下侍郎进当辂前,跪奏请车驾进发。车驾动,称警跸。千牛将军夹而趋至崇天门外,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少驻,敕众官上马。侍中承旨退,称曰“制可”。门下侍郎退,传制称众官上马。赞者承传敕众官上马。上马讫,门下侍郎奏请敕车右升,侍中前承制,退称曰“制可”。千牛将军升讫,门下侍郎奏请车驾进发。车驾动,称警跸。符宝郎奉八宝与殿中监部从在黄钺内,教坊乐前引,鼓吹不振作。将至太庙,礼直官引诸侍享执事官于庙门外,左右立班,奉迎驾至庙门,回辂南向。将军降立于辂左,侍中于辂前奏称侍中臣某请皇帝降辂,步入庙门。皇帝降辂,导驾官前导,皇帝步入庙门稍西。侍中奏请皇帝升舆,尚辇奉舆,华盖伞扇如常仪。皇帝乘舆至大次,侍中奏请皇帝降舆入就大次。皇帝入就次,帘降,宿卫如式,尚食进膳如仪。礼仪使以祝版奏御署讫,奉出,太庙令受之,各奠于坫,置各室祝案上。通事舍人承旨,敕众官各还斋次。
四曰省牲器。祀前一日未后三刻,廪牺令丞、太官令丞、太祝以牲就位。礼直官引太常卿、光禄卿丞、监祭礼等官就位。礼直官请太常、监祭、监礼由东神门北偏门入,升自东阶。每位视涤祭器,司尊彝举幂曰“洁”。俱毕,降自东阶,由东神门北偏门出,复位,立定。礼直官稍前曰“请省牲”,引太常卿视牲,退复位。次引廪牺令出班,巡牲一匝,西向折身曰“充”。诸太祝巡牲一匝,上一员出班西向折身曰“腯”毕,俱复位。蒙古巫祝致词讫,礼直官稍前曰“请诣省馔位”,引太常卿、光禄卿、监祭、监礼、光禄丞、大官令丞诣省馔位,东西相向立定,以北为上。礼直官引太常卿诣馔殿内省馔。视馔讫,礼直官引太常卿还斋所。次引廪牺令丞、诸太祝以次牵牲诣厨,授太官令。次引光禄卿丞、监祭、监礼诣厨省鼎镬,视涤溉讫,各还斋所。太官令帅宰人以鸾刀割牲,祝史各取毛血,每位共实一豆,以肝洗于郁鬯及取膟膋,每位共实一豆,置于各位。馔室内,庖人烹牲。
五曰晨稞。祀日丑前五刻,诸享陪位官各服其服。光禄卿、良酝令、太官令入,实笾、豆、簠、簋、尊、罍,各如常仪。太乐令率工人二舞,以次入。奉礼郎赞者先入就位,礼直官引御史、博士及执事者以次各入,就位,并如常仪。礼直官引司徒以下官升殿,分香设酒,如常仪。礼直官引太常官、御史、博士升殿,视陈设,就位。复与太庙令、太祝、宫闱令升殿。太祝出帝主,宫闱令出后主讫,御史及以上升殿官于当陛近西,北向立。奉礼于殿上赞奉神主讫,奉礼曰“再拜”,赞者承传,诸官及执事者皆再拜,各就位。礼直官引亚终献等官,由南神门东偏门入,就位,立定。礼直官赞有司谨具,请行事。协律郎俯伏兴,举麾,工鼓柷,宫县乐作《思成之曲》,以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簇为征,应钟为羽,作文舞九成止。乐奏将终,通事舍人引侍中版奏请中严。皇帝服衮冕,坐少顷,礼直官引博士,博士引礼仪使,对立于大次门外,当门北向。侍中奏外办,礼仪使跪奏请皇帝行礼,俯伏兴,帘卷。符宝郎奉宝陈于西陛之西黄罗案上。皇帝出大次,博士、礼仪使前导,华盖伞扇如仪,大礼使后从。至西神门外,殿中监跪进镇圭,皇帝执圭,华盖伞扇停于门外,近侍从入门。协律郎跪俯伏兴,举麾,工鼓柷,宫县《顺成之乐》作。至版位东向,协律郎偃麾,工戛敔,乐止。引礼官分左右侍立,礼仪使前奏请再拜,皇帝再拜。奉礼曰“众官再拜”,赞者承传,凡在位者皆再拜。礼仪使奏请皇帝诣盥洗位,宫县乐作,至洗位,乐止。内侍跪取匜,兴,沃水。又内侍跪取盘,兴,承水。礼仪使奏请搢镇圭,皇帝搢圭,盥手讫,内侍跪取巾于篚,兴,以进,帨手讫,皇帝诣爵洗位,奉瓒官以瓒跪进,皇帝受瓒,内侍奉匜沃水。又内侍跪,奉盘承水,洗瓒讫,内侍奉巾以进,皇帝拭瓒讫,内侍奠盘匜,又奠巾于篚,奉瓒官跪受瓒。礼仪使奏请执镇圭,前导皇帝升殿,宫县乐作,至西阶下,乐止。皇帝升自西阶,登歌乐作,礼仪使前导皇帝诣太祖室尊彝所,东向立,乐止。奉瓒官以瓒莅鬯,司尊者举幂,侍中跪酌郁鬯讫,礼仪使前导,入诣太祖神座前,北向立。礼仪使奏请搢镇圭跪,奉瓒官西向立,以瓒跪进。礼仪使奏请执瓒、以鬯祼地,皇帝执瓒以鬯祼地,以瓒授奉瓒官。礼仪使奏请执镇圭、俯伏兴。皇帝俯伏兴,礼仪使前导出户外褥位。礼仪使奏请再拜。皇帝再拜讫,礼仪使前导诣第二室以下,祼鬯并如上仪。祼讫,礼仪使奏请还版位。登歌乐作,皇帝降自西阶,乐止。宫县乐作,至版位东向立,乐止。礼仪使奏请还小次,前导皇帝行,宫县乐作。将至小次,礼仪使奏请释镇圭,殿中监跪受,皇帝入小次,帘降,乐止。
六曰进馔。皇帝祼将毕,光禄卿诣馔殿视馔,复位。太官令率斋郎诣馔幕,以牲体设于盘,各对举以行,自南神门入。司徒出迎馔,宫县乐作,奏无射宫《嘉成之曲》。礼直官引司徒、斋郎奉馔升自太阶,由正门入。诸太祝迎于阶上,各跪奠于神座前。斋郎执笏俯伏兴,遍奠讫,乐止。礼直官引司徒、太官令率斋郎降自东阶,各复位。馔之升殿也,太官丞率七祀斋郎奉馔,以序跪奠于七祀神座前,退从殿上斋郎以次复位。诸太官令率割牲官诣各室,进割牲体置俎上,皆退。
七曰酌献。礼直官于殿上赞太祝立茅苴,礼仪使奏请诣盥洗位。帘卷,出次,宫县乐作。殿中监跪进镇圭,皇帝执镇圭至盥洗位,乐止,北向立。礼仪使奏请搢镇圭,执事者跪取醿,兴,沃水,又跪取盘,承水。礼仪使奏请皇帝盥手,执事者跪取巾于篚,兴,进。帨手讫,礼仪使奏请执镇圭,请诣爵洗位,北向立。礼仪使奏请搢镇圭,奉爵官以爵跪进。皇帝受爵,执事者奉醿沃水,奉盘承水。皇帝洗爵讫,执事者奉巾跪进。皇帝拭爵,执事者奠盘醿,又奠巾于篚,奉爵官受爵。礼仪使奏请执镇圭,升殿。宫县乐作,至西阶下,乐止。升自西阶,登歌乐作,礼仪使前导诣太祖室尊彝所,东向立,乐止。礼仪使奏请搢镇圭执爵,奉爵官以爵跪进。皇帝受爵,司尊者举幂,良酝令跪酌牺尊之泛齐,以爵授执事者。礼仪使奏请执镇圭,皇帝执圭,入诣太祖神位前,北向立。宫县乐作,奏《开成之曲》。礼仪使跪奏请搢镇圭跪,又奏请三上香。三上香讫,奉爵官以爵授进酒官,进酒官东向以爵跪进。礼仪使奏请执爵,三祭酒于茅苴,以虚爵授进酒官,进酒官以授奉爵官,奉爵官退立尊彝所。进酒官进取神案上所奠玉爵马湩,东向跪进,礼仪使奏请执爵祭马湩。祭讫,以虚爵授进酒官,进酒官进奠神案上,退。礼仪使奏请执圭,俯伏兴,司徒搢笏跪于俎前,奉牲西向以进。礼仪使奏请搢镇圭,皇帝搢圭,俯受牲盘,北向跪奠神案上。蒙古祝史致辞讫,礼仪使奏请执镇圭兴,前导,出户外褥位,北向立,乐止。举祝官搢笏跪,对举祝版,读祝官北向跪,读祝文讫,俯伏兴,举祝官奠祝版讫,先诣次室。礼仪使奏请再拜。拜讫,礼仪使前导诣各室,各奏本室之乐。其酌献、进牲、祭马湩,并如第一室之仪。既毕,礼仪使奏请诣饮福位。登歌乐作,至位,西向立,乐止。登歌《釐成之乐》作,礼直官引司徒立于饮福位侧,太祝以爵酌上尊饮福酒,合置一爵,以奉侍中,侍中受爵,奉以立。礼仪使奏请皇帝再拜。拜讫,奏请搢镇圭跪。侍中东向以爵跪进,礼仪使奏请执爵,三祭酒,又奏请啐酒。啐酒讫,以爵授侍中。礼仪使奏请受胙,太祝以黍稷饭笾授司徒,司徒东向跪进。皇帝受,以授左右。太祝又以胙肉俎跪授司徒,司徒跪进。皇帝受,以授左右。礼直官引司徒退立。侍中再以爵酒跪进,礼仪使奏请皇帝受爵饮福。饮福讫,侍中受虚爵,兴,以授太祝。礼仪使奏请执镇圭,俯伏兴,又奏请再拜。拜讫,乐止。礼仪使前导还版位,登歌乐作,降自西阶,乐止。宫县乐作,至位乐止。礼仪使奏请还小次,宫县乐作。将至小次,礼仪使奏请释镇圭,殿中监跪受。入小次,帘降,乐止。文舞退,武舞进。先是皇帝酌献讫,将至小次,礼直官引亚献官诣盥洗位。盥洗讫,升自阼阶,酌献并如常仪。酌献讫,礼直官引亚献官诣东序,西向立。诸太祝各以酌罍福酒,合置一爵,一太祝捧爵进亚献之左,北向立。亚献再拜受爵,跪祭酒,遂啐饮。太祝进受爵,退,复于坫上。亚献兴再拜,礼直官引亚献官降复位。终献如亚献之仪。初终献既升,礼直官引七祀献官各诣盥洗位,搢笏盥帨讫,执笏诣神位,搢笏跪执爵,三祭酒,奠爵执笏,俯伏兴,再拜讫,诣次位,如上仪。终献毕,赞者唱“太祝彻笾豆”。诸太祝进彻笾豆,登歌《丰成之乐》作,卒彻乐止。奉礼曰“赐胙”,赞者唱“众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礼仪使奏请诣版位。帘卷,出次,殿中监跪进镇圭。皇帝执圭行,宫县乐作,至位乐止。送神《保成之乐》作,一成止。礼仪使奏请皇帝再拜,赞者承传,凡在位者皆再拜。礼仪使前奏礼毕,前导皇帝还大次。宫县《昌宁之乐》作,出门乐止。礼仪使奏请释镇圭,殿中监跪受,华盖伞扇引导如常仪。入大次,帘降。礼直官引太常卿、御史、太庙令、太祝、宫闱令升殿纳神主,降就拜位,奉礼赞升纳神主讫,再拜,御史以下诸执事者皆再拜,以次出。礼直官各引享官以次出,太乐令率工人二舞以次出,太庙令阖户以降乃退。祝册藏于匮。
八曰车驾还宫。皇帝既还大次,侍中奏请解严。皇帝释衮冕,停大次。五刻顷,尚食进膳。所司备法驾卤簿,与侍祠官序立于太庙棂星门外,以北为上。侍中版奏请中严,皇帝改服通天冠、绛纱袍。少顷,侍中版奏皇帝出次升舆,导驾官前导,华盖伞扇如仪。至庙门外,太仆卿率其属进金辂如式。侍中前奏请皇帝降舆升辂。升辂讫,太仆御。门下侍郎奉请车驾进发,俯伏兴,退。车驾动,称警跸。至棂星门外,门下侍郎奉请车驾权停,敕众官上马。侍中承旨退称曰“制可”。门下侍郎退传制,赞者承传。众官上马毕,门下侍郎奏请敕车右升。侍中承旨退称“制可”,千牛将军升讫,导驾官分左右前导,门下侍郎奏请车驾进发。车驾动,称警跸。符宝郎奉八宝与殿中监从,教坊乐鼓吹振作。驾至崇天门外垣棂星门外,门下侍郎奏请车驾权停,敕众官下马。赞者承传,众官下马。车驾动,众官前引入内石桥,与仪仗倒卷而北,驻立。驾入崇天门,至大明门外降驾,升舆以入。驾既入,通事舍人承旨敕众官皆退,宿卫官率卫士宿卫如式。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六
◎祭祀四
○宗庙下
亲谢仪,其目有八:
一曰斋戒。前享三日,皇帝散斋二日于别殿,致斋一日于大次。应享官员受誓戒于中书省,如常仪。
二曰陈设,如前亲祀仪。
三曰车驾出宫。前享一日,所司备仪从、内外仗,与应享之官两行序立于崇天门外,太仆卿控御马立于大明门外,诸侍臣及导驾官二十四人,俱于斋殿前左右分班立候。通事舍人引侍中跪奏请中严,俯伏兴。少顷,侍中版奏外办,皇帝即御座。四品以上应享执事官起居讫,侍中奏请升舆。皇帝出斋殿,降自正阶,乘舆,华盖伞扇如常仪。导驾官前导至大明门外,侍中进当舆前,奏请降舆,乘马讫,导驾官分左右步导。门下侍郎跪奏请进发,俯伏兴,前称警跸。至崇天门,门下侍郎奏请权停,敕众官上马。侍中承旨退,称制可,门下侍郎退传制,称众官上马,赞者承传,众官出棂星门外,上马讫,门下侍郎奏请进发,前称警跸,华盖伞扇仪仗与众官左右前引,教坊乐鼓吹不振作。至太庙棂星门外,红桥南,赞者承传众官下马。下马讫,自卑而尊与仪仗倒卷而北,两行驻立。驾至庙门,侍中奏请皇帝下马,步入庙门。入庙门讫,侍中奏请升舆,尚辇奉舆,华盖伞扇如常仪。导驾官前导,皇帝乘舆至大次前,侍中奏请降舆。皇帝降舆入就位,帘降,侍卫如式。尚食进膳,如常仪。礼仪使以祝册奏御署讫,奉出,太庙令受之,各奠于坫,置各室祝案上。通事舍人承旨,敕众官各还斋次。
四曰省牲器,见前亲祀仪。
五曰晨祼。享日丑前五刻,光禄卿、良酝令、太官令入实笾豆簠簋尊罍,各如常仪。太乐令率工人二舞,以次入就位。礼直官引御史及执事者以次入就位。礼直官引太常卿、御史升殿点视陈设,退复位。礼直官引司徒等官诣各室,分香设酒如常仪。礼直官复引太常卿及御史、太庙令、太祝、宫闱令升殿、奉出帝后神主讫,各退降就拜位,立定。奉礼于殿上赞奉神主讫,奉礼赞曰“再拜”,赞者承传,御史以下皆再拜讫,各就位。礼直官引摄太尉由南神门东偏门入就位,立定。协律郎跪俯伏,举麾兴,工鼓柷,宫县乐作《思成之曲》,以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簇为征,应钟为羽,作文舞九成止。太尉以下皆再拜讫,礼直官引太尉诣盥洗位,宫县乐作《肃宁之曲》,至位乐止,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执笏诣爵洗位,北向立,搢笏、洗瓒、拭瓒,以瓒授执事者。执笏升殿,宫县乐作,至阼阶下,乐止。升自阼阶,登歌乐作,诣太祖尊彝所,西向立,乐止。执事者以瓒奉太尉,太尉搢笏执瓒。司尊者举幂酌郁鬯讫,太尉以瓒授执事者,执笏诣太祖神位前,搢笏跪,三上香,执事者以瓒奉太尉,太尉执瓒以鬯祼地讫,以虚瓒授执事者。执笏俯伏兴,退出户外,北向再拜讫,次诣各室,并如上仪。礼毕,降自阼阶,复位。
六曰进馔。太尉祼将毕,进馔如前仪。
七曰酌献。太尉既升祼,礼直官引博士,博士引礼仪使至大次前,北向立。通事舍人引侍中诣大次前,版奏请中严,皇帝服衮冕。坐少顷,侍中奏外办,礼仪使跪奏请皇帝行礼,俯伏兴。帘卷出次,礼仪使前导至西神门,华盖伞扇停于门外,近侍从入,太礼使后从。殿中监跪进镇圭,皇帝执圭入门,协律郎跪,俯伏兴,举麾,宫县《顺成之乐》作,至版位东向立,乐止。引礼官分左右侍立,礼仪使奏请皇帝再拜。奉礼曰“众官再拜”,赞者承传,凡在位者皆再拜。礼仪使奏请皇帝诣盥洗位,宫县乐作,至位乐止。内侍跪取醿,兴,沃水,又内侍跪取盘,承水。礼仪使奏请搢镇圭,皇帝搢圭盥手。内侍跪取巾于篚,兴,进。帨手讫,奉爵官以爵跪进。皇帝受爵,内侍奉醿沃水,又内侍奉盘承水。皇帝洗爵讫,内侍奉巾跪进。皇帝拭爵讫,内侍奠盘醿,又奠巾于篚,奉爵官受爵。礼仪使奏请执镇圭,导升殿,宫县乐作,至西阶下,乐止。升自西阶,登歌乐作。礼仪使前导诣太祖室尊彝所,东向立,乐止。宫县乐作,奏《开成之曲》,奉爵官以爵莅尊,执事者举幂,侍中跪酌牺尊之泛齐,以爵授执事者。礼仪使前导,入诣太祖神位前,北向立。礼仪使奏请搢镇圭,跪,又奏请三上香。上香讫,奉爵官以爵授进酒官,进酒官东向以爵跪进,礼仪使奏请执爵祭酒。执爵三祭酒于茅苴讫,以虚爵授进酒官,进酒官受爵以授奉爵官,退立尊彝所。进酒官进彻神案上所奠玉爵马湩,东向跪进,礼仪使奏请执爵祭马湩。祭讫以虚爵授进酒官,进酒官进奠神案上讫,退。礼仪使奏请执圭,俯伏兴,司徒搢笏跪俎前,举牲盘西向以进。礼仪使奏请搢镇圭,皇帝搢圭,俯受牲盘,北向跪,奠神案上讫,礼仪奏请执圭兴,前导出户外褥位,北向立,乐止。举祝官搢笏跪,对举祝版。读祝官北向跪,读祝文讫,俯伏兴。举祝官奠祝版讫。先诣次室。次蒙古祝史诣室前致辞讫,礼仪使奏请再拜。拜讫,礼仪使前导诣各室,奏各室之乐。其酌献、进牲体、祭马湩,并如第一室之仪。既毕,礼仪使奏请诣饮福位。登歌乐作,至位,西向立,乐止。宫县《厘成之乐》作,礼直官引司徒立于饮福位侧,太祝以爵酌上尊福酒,合置一爵,以奉侍中,侍中受爵奉以立。礼仪使奏请皇帝再拜。拜讫,奏搢镇圭跪,侍中东向以爵跪进。礼仪使奏请执爵三祭酒,又奏请啐酒。啐讫,以爵授侍中。礼仪使奏请受胙,太祝以黍稷饭笾授司徒,司徒东向跪进,皇帝受,以授左右。太祝又以胙肉俎跪授司徒,司徒跪进,皇帝受,以授左右,礼直官引司徒退立。侍中再以爵酒跪进,礼仪使奏请皇帝受爵,饮福酒讫,侍中受虚爵兴,以授太祝。礼仪使奏请执镇圭,俯伏兴,又奏请再拜。拜讫,乐止。礼仪使前导还版位。登歌乐作,降自西阶,乐止。宫县乐作,至位乐止。奉礼于殿上唱太祝彻笾豆。宫县《丰宁之乐》作,卒彻,乐止。奉礼曰“赐胙”,赞者唱“众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送神乐作,《保成之曲》作,一成止。礼仪使奏请皇帝再拜,赞者承传,在位者皆再拜。拜讫,礼仪使前奏礼毕,皇帝还大次。宫县《昌宁之乐》作,出门,乐止。礼仪使奏请释镇圭,殿中监跪受,华盖伞扇如常仪。入次,帘降。礼直官引太常卿、御史、太庙令、太祝、宫闱令升殿纳神主讫,各降就位。赞者于殿上唱升纳神主讫,奉礼曰“再拜”,御史以下诸执事者皆再拜讫,以次出。通事舍人、礼直官各引享官以次出,太乐令率工人二舞以次出,太庙令阖户讫降乃退。祝版藏于匮。
八曰车驾还宫。皇帝既还大次,侍中奏请解严。皇帝释衮冕,停大次。五刻顷,尚食进膳,如常仪。所司备仪从、内外仗,与从祀诸执事官两行序立太庙棂星门外。侍中版奏外办,皇帝出次升舆,导驾官前导,华盖伞扇如常仪。至庙门,太仆卿进御马,侍中奏请皇帝降舆乘马。乘马讫,门下侍郎奏请进发,俯伏兴退,前称警跸。至棂星门外,门下侍郎奏请权停,敕众官上马。侍中承旨退称曰“制可”,门下侍郎退传制,赞者承传,众官上马毕,导驾官及华盖伞扇分左右前导,称警跸,教坊乐鼓吹振作。至崇天门棂星门外,门下侍郎奏请权停,敕众官下马。赞者承传,众官下马讫,左右前引入内石桥北,与仪仗倒卷而北,驻立。驾入崇天门,至大明门外降马,升舆以入,驾既入,通事舍人承旨敕众官皆退,宿卫官率卫士宿卫如式。
摄祀仪,其目有九:
一曰斋戒。享前三日,三献官以下凡与祭员,皆公服受誓戒于中书省。是日质明,有司设金椅于省庭,一人执红罗伞立于其左。奉礼郎率仪鸾局陈设版位,献官诸执事位,俱藉以席,仍加紫绫褥。设初献太尉位于省阶少西,南向;大礼使位于其东,少南,西向;监祭御史位二,于通道之西,东向;监礼博士位二,于通道之东,西向;俱北上。设司徒亚终献位于其南,北向,西上。次助奠七祀献官,次太常卿、光禄卿、光禄丞、书祝官、读祝官、太官令、良酝令、廪牺令、司尊彝、举祝官、太官丞、廪牺丞、奉爵官、奉瓒官、盥爵官二、巾篚官、蒙古太祝、巫祝、点视仪卫、清道官及与祭官,依品级陈设,皆异位重行。太庙令、太乐令、郊社令、太祝位于通道之西,北向,东上。太庙丞、太乐丞、郊社丞、奉礼郎、协律郎、司天生位于通道之东,北向,西上。斋郎位于其后。赞者引行事等官,各就位,立定。次引初献官立定。礼直官搢笏,读誓文曰“某年某月某日,享于太庙,各扬其职,其或不敬,国有常刑”。散斋二日宿于正寝,致斋一日宿于祠所。散斋日治事如故,不吊丧问病,不作乐,不判署刑杀文字,不决罚罪人,不与秽恶事。致斋日惟享事得行,余悉禁。凡与享之官,已斋而阙者,通摄行事。七品以下官先退,余官再拜。礼直官赞“鞠躬”,“拜”,“兴”,“拜”,“兴”,“平立”,“礼毕”。守庙兵卫与太乐工人,俱清斋一宿。赴祝所之日,官给酒馔。
二曰陈设。享前二日,所司设兵卫于庙门,禁断行人。仪鸾局设幄幔于馔殿,所司设三献官以下行事执事官次于斋房之所。前一日,太乐令率其属设宫县之乐于庭中。东方西方磬虡起北,钟虡次之;南主北方磬虡起西,钟虡次之。设十二镈钟于编县之间。各依辰位。树建鼓于四隅,置柷敔于北县之内。柷一在道东,敔一在道西。路鼓一在柷之东南,晋鼓一在其后,又路鼓一在柷之西南。诸工人各于其后。东方西方,以北为上;南方北方,以西为上。文舞在北,武舞在南,立舞表于酂缀之间。又设登歌之乐于殿上前楹间。玉磬一虡在西,金钟一虡在东,柷一在金钟北稍西,敔一在玉磬北稍东。搏拊二,一在敔北,一在柷北,东西相向。歌工次之,余工各位于县后。其匏竹者立于阶间,重行北向,相对为首。
享前一日,太庙令率其属扫除庙庭之内外;枢密院军官一员,率军人铲除草秽,平治道路。又设七祀燎柴于庙门之外。又于室内铺设神位于北牖下,当户南向。每位设黼扆一,紫绫厚褥一,薄褥一,莞席一,缫席二,虎皮次席二。时暄则用桃枝竹席,几在筵上。又设三献官拜跪褥位二,一在室内,一在室外。学士院定撰祝册讫,书祝官于馔幕具公服书祝讫,请初献官署御名讫,以授太庙令。又设祝案于室户外之右。又设三献官位于殿下横街之南,稍西,东向;亚献终献位稍却,助奠七祀献官又于其南;书祝官、读祝官、举祝官、太庙令、太官令、良酝令、廪牺令、太庙丞、太官丞位,又于其南;司尊彝、奉瓒官、奉爵官、盥洗巾篚、爵洗巾篚、蒙古太祝、蒙古巫祝、太祝、宫闱令及七祀司尊彝、盥洗巾篚,以次而南。又设斋郎位于其后。每等异位,重行,东向,北上。又设大礼使位于南神门东偏门稍北,北向。又设司徒、太常卿等位于横街之南,稍东,西向,与亚终献相对,司徒位在北,太常卿稍却;太常同知、光禄卿、佥院、同佥院判、光禄丞、拱卫使,以次而南。又设监祭御史位二、监礼博士位二于横街之北,西向,以北为上。又设协律郎位在宫县乐虡西北,东向,大乐丞在乐虡之间。又设大乐令、协律郎位于登歌乐虡之间。又设牲榜于东神门外,南向。设太常卿位于牲位,南向。监祭御史位在太常卿之左,太官令次之,光禄丞、太官丞又次之,廪牺令位在牲西南,廪牺丞稍却,俱北向,以右为上。又设诸太祝位于牲东,西向,以北为上。又设蒙古巫祝位于牲东南,北向。又设省馔位于省馔殿前,太常卿、光禄卿、光禄丞、太官令位于东,西向;监祭、监礼位于西,东向;皆北上。太庙令陈祝版于室右之祝案,又率祠祭局设笾豆簠簋。每室左十有二笾,右十有二豆,俱为四行。登三在笾豆之间,鉶三次之,簠二、簋二又次之,簠左簋右,俎七在簠簋之南,香案一次之,沙池又次之。又设每室尊罍于通廊,斝彝、黄彝各一,春夏用鸡彝、鸟彝、牺尊二、象尊二,秋冬用著尊、壶尊,著尊二、山罍二,以次在本室南之左,皆加勺幂。为酌尊所,北向,西上。彝有舟坫幂。又设壶尊二、太尊二、山罍四,在殿下阶间,俱北向,望室户之左,皆有坫加幂,设而不酌。凡祭器,皆藉以席。又设七祀位于横阶之南道东,西向,以北为上。席皆以莞。设神版位,各于座首。又设祭器,每位左二笾,右二豆,簠一、簋一在笾豆间,俎一在笾前,爵坫一次之,壶尊二在神位之西,东向以北为上,皆有坫勺幂。又设三献盥洗、爵洗在通街之西,横街之南,北向。罍在洗西加勺,篚在洗东,皆实以巾。爵洗仍实以瓒,爵加盘坫。执罍篚者各位于后。又设七祀献官盥洗位于七祀神位前,稍北。罍在洗西,篚在洗东,实以巾。又实爵于坫。执罍篚者各位于后。
三曰习仪。享前二日,三献以下诸执事官员赴太庙习仪。次日早,各具公服乘马赴东华门,迎接御香至庙省牲。
四曰迎香。享前一日,有司告谕坊市,洒扫经行衢路,祗备香案。享前一日质明,三献官以下及诸执事官,各具公服,六品以下官皆借紫服,诣崇天门下。太常礼仪院官一员奉御香,一员奉酒,二员奉马湩,自内出;监祭、监礼、奉礼郎、太祝,分两班前导;控鹤五人,一人执伞,从者四人,执仪仗在前行。至大明门,由正门出,教坊大乐作。至崇天门外,奉香、酒、马湩者安置于舆,导引如前。行至外垣棂星门外,百官上马,分两班行于仪仗之外,清道官行于仪卫之先,兵马司之兵夹道次之,金鼓又次之,京尹仪从又次之,教坊大乐为一队次之。控鹤弩手各服其服,执仪仗左右成列次之,拱卫使居其中,仪凤司细乐又次之。太常卿与博士、御史导于舆前,献官、司徒、大礼使、助奠官从入至殿下。献官奉香酒马湩升自东阶,入殿内通廊正位安置。礼直官引献官降自东阶,由东神门北偏门出,释服。
五曰省牲器,见亲祀仪。
六曰晨祼。祀日丑前五刻,太常卿、光禄卿、太庙令率其属设烛于神位,遂同三献官、司徒、大礼使等每室一人,分设御香酒醴,以金玉爵斝,酌马湩、葡萄尚酝酒奠于神案。又陈笾豆之实。笾四行,以右为上。第一行,鱼鱐在前,糗饵、粉糍次之。第二行,干橑在前,干枣、形盐次之。第三行,鹿脯在前,榛实、干桃次之。第四行,菱在前,芡、栗次之。豆四行,以左为上。第一行,芹菹在前,笋菹、葵菹次之。第二行,菁菹在前,韭菹、厓食次之。第三行,鱼醢在前,兔醢、豚拍次之。第四行,鹿臡在前,醓醢、糁食次之。簠实以稻粱,簋实以黍稷,登实以太羹,鉶实以和羹,尊彝、斝彝实以明水,黄彝实以郁鬯,牺尊实以泛齐,象尊实以醴齐,著尊实以盎齐,山罍实以三酒,壶尊实以醍齐,太尊实以沈齐。凡齐之上尊实以明水,酒之上尊实以玄酒,其酒齐皆以上酝代之。又实七祀之祭器,每位左二笾,栗在前,鹿脯次之;右二豆,菁菹在前,鹿臡次之。簠实以黍,簋实以稷,壶尊实以醍齐,其酒齐亦以上配代之。陈设讫,献官以下行事执事官,各服其服,会于齐班厅。礼直官引太常卿、监祭、监礼、太庙令、太祝、宫闱令、诸执事官、斋郎,自南神门东偏门入就位,东西相向立定。候监祭、监礼按视殿之上下,彻去盖幂,纠察不如仪者,退复位。礼直官引太常卿、监祭、监礼、太庙令、太祝、宫闱令升自东阶,诣太祖室。蒙古太祝起帝主神幂,宫闱令起后主神幂。次诣每室,并如常仪毕,礼直官引太常卿以下诸执事官,当横街间,重行,以西为上,北向立定。奉礼郎赞曰“奉神主讫,再拜”。礼直承传,太常卿以下皆再拜讫,奉礼郎又赞曰“各就位”。礼直官引诸执事官各就位,次引太官令率斋郎由南神门东偏门以次出。赞者引三献官、司徒、大礼使、七祀献官、诸行事官,由南神门东偏门入,各就位,立定。礼直官进于初献官之左,赞曰“有司谨具,请行事”,退复位。协律郎跪,俯伏兴,举麾兴工鼓柷,宫县乐奏《思成之曲》九成,文舞九变。奉礼郎赞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奉礼又赞诸执事者各就位,礼直官引奉瓒、奉爵、盥爵、洗巾篚执事官各就位,立定。礼直官引初献官诣盥洗位,宫县乐作无射宫《肃宁之曲》,至位北向立定;搢笏、盥手、帨手,执笏诣爵洗位,至位北向立定;搢笏、执瓒、洗瓒、拭瓒,以瓒授执事者。执笏,乐止。登歌乐作,奏夹钟宫《肃宁之曲》,升自东阶,乐止。诣太祖酌尊所,西向立,搢笏,执事者以瓒授初献官,执瓒。司尊彝跪举幂,良酝令跪酌黄彝郁鬯,初献以瓒授执事者,执笏诣太祖神位前,北向立,搢笏跪,三上香。执事者以瓒授初献,初献执瓒以鬯灌于沙池,以瓒授执事者,执笏,俯伏兴,出室户外,北向立。再拜讫,诣每室祼鬯如上仪。俱毕,礼直官引初献降自东阶,登歌乐作,奏夹钟宫《肃宁之曲》。复位,乐止。
七曰馈食。初献既祼,如前进馔仪。
八曰酌献。太祝立茅苴于盘。礼直官引初献诣盥洗位,宫县乐作,奏无射宫《肃宁之曲》,至位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执笏诣爵洗位;至位,搢笏、执爵、洗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执笏,乐止。登歌乐作,奏夹钟宫《肃宁之曲》。升自东阶,乐止。诣太祖酒尊所,西向立,搢笏执爵。司尊彝搢笏跪举幂,良酝令搢笏跪酌牺尊之泛齐,以爵授执事者,执笏。宫县乐作,奏无射宫《开成之曲》。诣太祖神座前,北向立,稍前,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于茅苴,以爵授执事者,执笏,俯伏兴,平立。请出室户外,北向立,乐止,俟读祝。举祝官搢笏跪,对举祝版,读祝官跪读祝文。读讫,举祝官奠祝版于案,执笏兴,读祝官俯伏兴。礼直官赞再拜讫,次诣每室,酌献如上仪,各奏本室之乐。献毕,宫县乐止。降自东阶,登歌乐作,奏夹钟宫《肃宁之曲》。初献复位,立定。文舞退,武舞进,宫县乐作,奏无射宫《肃宁之曲》。舞者立定,乐止。礼直官引亚献诣盥洗位,至位北向立,搢笏、执爵、洗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升自东阶,诣太祖酌尊所,西向立,搢笏,执爵。司尊彝搢笏跪举幂,良酝令搢笏跪酌象尊之醴齐,以爵授执事者,执笏。宫县乐作,奏无射宫《肃宁之曲》。诣太祖神座前,北向立,稍前,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于茅苴,以爵授执事者,执笏俯伏兴,平立,请出室户外,北向立。再拜讫,次诣每室,酌献并如上仪。献毕,乐止。降自东阶,复位立定。礼直官引终献,如亚献之仪,唯酌著尊之盎齐。礼毕,降复位。初终献将行,赞者引七祀献官诣盥洗位,搢笏、盥手、帨手讫,执笏诣酒尊所,搢笏、执爵、酌酒,以爵授执事者,执笏诣首位神座前,东向立,稍前,搢笏跪执爵,三祭酒于沙池,奠爵于案,执笏俯伏兴,少退立,再拜讫,每位并如上仪。俱毕,七祀献官俟终献官降复位,立定。
九曰祭马湩。终献酌献将毕,礼直官分引初献亚献官、司徒、太礼使、助奠官、七祀献官、太常卿、监祭、监礼、太庙令丞、蒙古庖人、巫祝等升殿。每室献官一员,各立于户外,太常卿、监祭、监礼以下立于其后。礼直官引献官诣神座前,蒙古庖人割牲体以授献官。献官搢笏跪奠于帝主神位前,次奠于后主神位前讫,出笏退就拜位,搢笏跪。太庙令取案上先设金玉爵斝马湩,蒲萄尚酝酒,以次授献官,献官皆祭于沙池。蒙古巫祝致词讫,宫县乐作同进馔之曲。初献出笏就拜兴,请出室户外,北向立。俟众献官毕立,礼直官通赞曰“拜”,“兴”,凡四拜。监祭、监礼以下从拜。皆作本朝跪礼。拜讫退,登歌乐作,降阶,乐止。太祝彻笾豆,登歌乐作,奏夹钟宫《丰宁之曲》。奉礼赞赐胙,赞者承传,众官再拜兴。送神乐作,奏黄钟宫《保成之曲》,一成而止。太祝各奉每室祝版,降自太阶望瘗位,礼直官引三献、司徒、大礼使、助奠、七祀献官、太常卿、光禄卿、监祭、监礼视燔祝版,至位坎北南向跪,以祝版奠于柴,就拜兴。俟半燎,礼直官赞可瘗。礼直官引三献以下及诸执事者斋郎等,由南神门东偏门出至揖位,圆揖。乐工二舞以次从出。三献之出也,礼直官分引太常卿、太庙令、监祭、监礼、蒙古太祝、宫闱令及各室太祝,升自东阶,诣太祖神座前,升纳神主,每室如仪。俱毕,降自东阶,至横街南,北向西上立定。奉礼赞曰“升纳神主讫,再拜”。赞者承传,再拜讫,以次出。礼毕,三献官、司徒、大礼使、太常礼仪院使、光禄卿等官,奉胙进于阙庭。驾幸上都,则以驿赴奉进。
摄行告谢仪:告前三日,三献官以下诸执事官,各具公服赴中书省受誓戒。告前一日未正二刻,省牲器。至期质明,三献官以下诸执事者各服法服,礼直官引太常卿、监祭御史、监礼博士、五令诸执事官先入就位。礼直官引监祭、监礼点视陈设毕,复位。礼直官引太常卿、监祭、监礼、太庙令、太祝、宫闱令奉迁各室神主讫,降自横街,北向立定。奉礼郎赞再拜,在位官皆再拜讫,奉礼郎赞各就位讫,太官令、斋郎出。礼直官引三献、司徒、光禄卿、捧瓒、爵盥、爵洗官入就位,立定。礼直官赞“有司谨具,请行事”,降神乐作,九成止。奉礼郎赞再拜,三献以下再拜讫,奉礼郎赞诸执事者各就位,立定。礼直官引初献诣盥洗位,盥手,诣爵洗位,洗瓒。诣第一室酒尊所,酌郁鬯。诣神座前北向跪,搢笏三上香,奠币执瓒,以鬯灌于沙池,执笏俯伏兴。出室户外,再拜讫,次诣各室,并如上仪。俱毕,降复位。司徒率斋郎进馔,如常仪。奠毕,降复位。礼直官引初献诣盥洗位,盥手,诣爵洗位,洗爵。诣第一室酒尊所,酌酒。诣神座前,北向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于茅苴,以爵授执事者,执笏俯伏兴,出室户外,北向立。俟读祝官读祝文讫,再拜。诣每室,并如上仪。俱毕,降复位。礼直官引亚献官盥手、洗爵、酌献,并如初献仪,惟不读祝。俱毕,降复位。礼直官引终献,并如亚献仪。俱毕,复位。太祝彻笾豆,奉礼郎赞赐胙,众官再拜。在位官皆再拜讫,礼直官引三献官、司徒、太常卿、监祭、监礼视焚祝版币帛,礼直官赞可瘗。礼毕,太常卿、监祭、监礼升纳神主讫,降自横阶。奉礼郎赞再拜,在位官皆再拜讫,退。
荐新仪:至日质明,太常礼仪院官属赴庙所,皆公服俟于次。太庙令率其属升殿,开室户,不出神主,设笾豆俎、酒醴、马湩及室户内外褥位。又设盥洗位于阶下,少东,西向。奉礼郎率仪鸾局设席褥版位于横街南,又设盥盆巾帨二所于齐班幕前。凡与祭执事官皆盥手讫,太常官诣神厨点视神馔。执事者奉所荐馔物,各陈馔幕内。太常官以下入就位,东西重行,北向立定。礼直官赞“皆再拜”,“鞠躬”,“拜”,“兴”,“拜”,“兴”,“平立”,“各就位”。礼直官引太常次官一员,率执事者出诣馔所,奉馔入自正门,升自太阶,奠各室神位前。执事者进时食,院官搢笏受而奠之。礼直官引太常礼仪使诣盥洗位,盥手帨手。升殿诣第一室神位前,搢笏,执事者注酒于杯,三祭酒,又注马湩于杯,亦三祭之,奠杯于案。出笏,就拜兴,出室户外,北向立,再拜。每室俱毕,降复位,执事者皆降。礼直官赞“再拜”,“鞠躬”,“拜”,“兴”,“拜”,“兴”,“平立”,余官率执事者升彻馔,出殿阖户。礼直官引太常官以下俱出东神门外,圆揖。
神御殿
神御殿,旧称影堂。所奉祖宗御容,皆纹绮局织锦为之。影堂所在:世祖帝后大圣寿万安寺,裕宗帝后亦在焉;顺宗帝后大普庆寺,仁宗帝后亦在焉;成宗帝后大天寿万宁寺;武宗及二后大崇恩福元寺,为东西二殿;明宗帝后大天源延圣寺;英宗帝后大永福寺;也可皇后大护国仁王寺。世祖、武宗影堂,皆藏玉册十有二牒,玉宝一钮。仁守影堂,藏皇太子玉册十有二牒,皇后玉册十有二牒,玉宝一钮。英宗影堂,藏皇帝玉册十有二牒,玉宝一钮,皇太子玉册十有二牒。凡帝后册宝,以匣匮金锁钥藏于太庙,此其分置者。
其祭器,则黄金瓶斝盘盂之属以十数,黄金涂银香合碗楪之属以百数,银壶釜杯匜之属称是。玉器、水晶、玛瑙之器为数不同,有玻璃瓶、琥珀勺。世祖影堂有真珠帘,又皆有珊瑚树、碧甸子山之属。
其祭之日,常祭每月初一日、初八日、十五日、二十三日,节祭元日、清明、蕤宾、重阳、冬至、忌辰。其祭物,常祭以蔬果,节祭忌辰用牲。祭官便服,行三献礼。加荐用羊羔、炙鱼、馒头、饣其子、西域汤饼、圜米粥、砂糖饭羹。
泰定二年,亦作显宗影堂于大天源延圣寺,天历元年废。旧有崇福、殊祥二院,奉影堂祀事,乃改为泰禧院。二年,又改为太禧宗禋院,秩二品。既而复以祖宗所御殿尚称影堂,更号神御殿。殿皆制名以冠之:世祖曰元寿,昭睿顺圣皇后曰睿寿,南必皇后曰懿寿,裕宗曰明寿,成宗曰广寿,顺宗曰衍寿,武宗曰仁寿,文献昭圣皇后曰昭寿,仁宗曰文寿,英宗曰宣寿,明宗曰景寿。且命学士拟其祭祀仪注,今阙。
又有玉华宫孝思殿在真定,世祖所立。以忌日享祀太上皇、皇太后御容。本路官吏祭奠,太常博士按《宋会要》定其仪。所司前期置办茶饭、香果。质明,礼直官、引献官与陪位官以下,并公服入庙庭,西向立。俱再拜讫,引献官诣殿正阶下再拜,升阶至案前褥位,三上香,三奠酒讫,就拜兴。又再拜讫,引献官复位,与陪位官以下俱再拜,退。仁宗皇庆二年秋八月庚辰,命大司徒田忠良诣真定致祭,依岁例给御香酒并牺牲祭物钱中统钞一百锭。延祐四年,始用登歌乐,行三献礼。七年,太常博士言影堂用太常礼乐非是,制罢之,岁时本处依旧礼致祭。
其太祖、太宗、睿宗御容在翰林者,至元十五年十一月,命承旨和礼霍孙写太祖御容。十六年二月,复命写太上皇御容,与太宗旧御容,俱置翰林院,院官春秋致祭。二十四年二月,翰林院言旧院屋敝,新院屋才六间,三朝御容宜于太常寺安奉,后仍迁新院。至大四年,翰林院移署旧尚书省,有旨月祭。中书平章完泽等言:“祭祀非小事,太庙岁一祭,执事诸臣受戒誓三日乃行事,今此轻易非宜。旧置翰林院御容,春秋二祭,不必增益。”制若曰“可”。至治三年迁置普庆寺,祀礼废。泰定二年八月,中书省臣言当祭如故,乃命承旨斡赤赍香酒至大都,同省臣祭于寺。四年,造影堂于石佛寺,未及迁。至顺元年七月,即普庆寺祭如故事。二年,复祀于翰林国史院。重改至元之六年,翰林院言三朝御容祭所甚隘,兼岁久屋漏,于石佛寺新影堂奉安为宜。中书省臣奏,此世祖定制,当仍其旧,制可。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七
◎祭祀五
○太社太稷
至元七年十二月,有诏岁祀太社太稷。三十年正月,始用御史中丞崔彧言,于和义门内少南,得地四十亩,为壝垣,近南为二坛,坛高五丈,方广如之。社东稷西,相去约五丈。社坛土用青赤白黑四色,依方位筑之,中间实以常土,上以黄土覆之。筑必坚实,依方面以五色泥饰之。四面当中,各设一陛道。其广一丈,亦各依方色。稷坛一如社坛之制,惟土不用五色,其上四周纯用一色黄土。坛皆北向,立北墉于社坛之北,以砖为之,饰以黄泥;瘗坎二于稷坛之北,少西,深足容物。
二坛周围壝垣,以砖为之,高五丈,广三十丈,四隅连饰。内壝垣棂星门四所,外垣棂星门二所,每所门二,列戟二十有四。外壝内北垣下屋七间,南望二坛,以备风雨,曰望祀堂。堂东屋五间,连厦三间,曰齐班厅。厅之南,西向屋八间,曰献官幕。又南,西向屋三间,曰院官斋所。又其南,屋十间,自北而南,曰祠祭局,曰仪鸾库,曰法物库,曰都监库,曰雅乐库。又其南,北向屋三间,曰百官厨。外垣南门西壝垣西南,北向屋三间,曰大乐署。其西,东向屋三间,曰乐工房。又其北,北向屋一间,曰馔幕殿。又北,南向屋三间,曰馔幕。又北稍东,南向门一间。院内南,南向屋三间,曰神厨。东向屋三间,曰酒库。近北少却,东向屋三间,曰牺牲房。井有亭。望祀堂后自西而东,南向屋九间,曰执事斋郎房。自北折而南,西向屋九间,曰监祭执事房。此坛壝次舍之所也。
社主用白石,长五尺,广二尺,剡其上如钟,于社坛近南,北向,埋其半于土中。稷不用主。后土氏配社,后稷氏配稷。神位版二,用栗,素质黑书。社树以松,于社稷二坛之南各一株。此作主树木之法也。
祝版四,以楸木为之,各长二尺四寸,阔一尺二寸,厚一分。文曰:“维年月日,嗣天子敬遣某官某,敢昭告于太社之神。”配位曰后土之神。稷曰太稷之神,配位曰后稷之神。玉币,社稷皆黝圭一,缫藉瘗玉一,以黝石代之,玄币一。配位皆玄币一,各长一丈八尺。此祝文玉币之式也。
牛一,其色黝,其角握,有副。羊四,野豕四。笾之实皆十,无糗饵、粉糍。豆之实亦十,无厓食、糁食。簠簋之实皆四,鉶之实和羹五,齐皆以尚酝代之。香用沉龙涎。神席一,缘以黑绫,黑绫褥方七尺四寸。太尊、著尊、牺尊、山罍各二,有坫,加勺幂。象尊、壶尊、山罍各二,有坫幂,设而不酌。笾豆各十有一,其一设于馔幕。鉶三,簠三,簋三,其一设于馔幕。俎八,其二设于馔幕。盘一,毛血豆一,爵一,有坫。沙池一,玉币篚一,木柶一,勺一,香鼎一,香盒一,香案一,祝案一,皆有衣。红髹器一,以盛马湩。盥洗位二,罍二,洗二。白罗巾四,实以篚。朱漆盘五。已上,社稷皆同。配位有象尊,无太尊。设而不酌者,无象尊。余皆与正位同。此牲齐祭器之等也。
馔幕、省馔殿、香殿,黄罗幕三,黄罗额四,黄绢帷一百九十五幅,献摄板位三十有五,紫绫拜褥百,蒲、苇席各二百,木灯笼四十,绛罗灯衣百一十,红挑灯十,剪烛刀二,铁籸盆三十有架,黄烛二百,杂用烛二百,麻籸三百,松明、清油各百斤。此馔幕板位烛燎之用也。
初献官一,亚献官一,终献官一,摄司徒一,助奠官二,太常卿一,光禄卿一,廪牺令一,太官令一,巾篚官四,祝史四,监祭御史二,监礼博士二,司天监二,良酝令一,奉爵官一,司尊罍二,盥洗官二,爵洗官二,大社令一,大社丞一,大乐令一,大乐丞一,协律郎二,奉礼郎二,读祝官一,举祝官二,奉币官四,剪烛官二,太祝七,斋郎四十有八,赞者一,礼直官三,与祭官无定员。此献摄执事之人也。
凡祭之日,以春秋二仲月上戊。延祐六年改用中戊。其仪注之节有六:
一曰迎香。前一日,有司告谕坊市,洒扫经行衢路,设香案。至日质明,有司具香酒楼舆,三献官以下及诸执事官各具公服,五品以下官、斋郎等皆借紫,诣崇天门。三献官及太常礼仪院官入,奉祝及御香、尚尊酒、马湩自内出。监祭御史、监礼博士、奉礼郎、太祝分左右两班前导。控鹤五人,一人执伞,四人执仪仗,由大明门正门出。教坊大乐作。至崇天门外,奉香酒、马湩者各安置于舆,导引如仪。至红门外,百官乘马分班行于仪仗之外,清道官行于仪卫之先,兵马司巡兵夹道次之,金鼓又次之,京尹仪从左右成列又次之,教坊大乐一队次之。控鹤弩手各服其服,执仪仗左右成列次之。拱卫使行其中,仪凤司细乐又次之。太常卿与博士御史导于舆前,献官、司徒、助奠官从于舆后。若驾幸上都,三献官以下及诸执事官则诣健德门外,皆具公服于香舆前北向立,异位重行。俟奉香酒官驿至,太常官受而奉之,各置于舆。礼直官赞“班齐”,“鞠躬”,“再拜兴”,“平立”。班首稍前搢笏跪,众官皆跪,三上香,出笏就拜兴,平立退复位,北向立,鞠躬,再拜兴,平立。众官上马,分班前导如仪。至社稷坛北神门外皆下马,分左右入自北门,序立如仪。太常卿、博士、御史前导,献官、司徒、助奠等官后从。至望祀堂下,三献奉香、酒、马湩升阶,置于堂中黄罗幕下。礼直官引三献官以次而出,各诣斋次,释服。
二曰斋戒。前期三日质明,有司设三献官以下行事执事官位于中书省。太尉南向,监祭御史位二于其西,东向,监礼博士位二于其东,西向,俱北上。司徒、亚献、终献位于其南,北向。次助奠,稍却。次太常卿、光禄卿、大官令、司尊彝、良酝令、太社令、廪牺令、光禄丞、大乐令、太社丞。次读祝官、奉爵官、太祝、祝史、奉礼郎、协律郎、司天生、诸执事斋郎。每等异位重行,俱北向,西上。赞者引行事执事官各就位,立定。礼直官引太尉、初献就位,读誓曰:“某年某月某日上戊日,祭于太社太稷,各扬其职,其或不敬,国有常刑。”散斋二日,宿于正寝,致斋一日于祠所。散斋日治事如故,不吊丧问疾,不作乐,不判署刑杀文字,不决罚罪人,不与秽恶事。致斋日,惟祭事得行,其余悉禁。凡与祭之官已斋而阙者,通摄行事。七品以下官先退,余官对拜。守壝门兵卫与大乐工人,俱清斋一日。行礼官,前期习仪于祠所。
三曰陈设。前期三日,所司设三献以下行事执事官次于斋房之内,又设馔幕四于西神门之外,稍南,西向,北上。今有馔幕殿在西壝门外,近北,南向。陈设如仪。前祭二日,所司设兵卫,各以其方色器服守卫壝门,每门二人,每隅一人。大乐令帅其属设登歌之乐于两坛上,稍北,南向。磬虡在东,钟虡在西,柷一在钟虡南稍东,敔一在磬虡南稍西。搏拊二,一在柷南,一在敔南,东西相向。歌工次之,余工位在县后。其匏竹者位于坛下,重行南向,相对为首。太社令帅其属扫除坛之上下,为瘗坎二于壬地,方深足以容物,南出陛。前祭一日,司天监、太社令帅其属升,设太社、太稷神座各于坛上,近南,北向。设后土神座于太社神座之左,后稷神座于太稷神座之左,俱东向。席皆以莞,裀褥如币之色,设神位版各于座首。奉礼郎设三献官位于西神门之内道南,亚献、终献位稍却。司徒位道北,太常卿、光禄卿次之,稍却。司天监、光禄丞又次之。太社令、大官令、良酝令、廪牺令、太社丞、读祝官、奉爵官、太祝以次位于其北,诸执事者及祝史、斋郎位于其后。每等异位重行,俱东向,南上。又设监祭御史位二,监礼博士位二,于太社坛子陛之东北,俱东向,南上。设奉礼郎位于稷坛之西北隅,赞者位于东北隅,俱东向。协律郎位二,于各坛上乐虡东北,俱南向。太乐令位于两坛乐虡之间南向,司尊彝位于酌尊所,俱南向。设望瘗位于坎之南,北向。又设牲榜于西神门外,东向。诸太祝位于牲西,祝史次之,东向。太常卿、光禄卿、大官令位在南,北向,东上。监祭、监礼位于太常卿之东稍却,俱北向,东上。廪牺令位于牲东北,南向。又设礼馔于牲东,设省馔于礼馔之北,今有省馔殿设位于其北,东西相向,南上。太常卿、光禄卿、大官令位于西,东向,监祭、监礼位于东,西向,俱南上,礼部设版案各于神位之侧,司尊彝、奉礼郎帅执事者设玉币篚于酌尊所。次设笾豆之位,每位各笾十、豆十、簠二、簋二、鉶三、俎五、盘一。又各设笾一、豆一、簠一、簋一、俎三于馔幕内。毛血别置一豆。设尊罍之位,社稷正位各太尊二、著尊二、牺尊二、山罍二,于坛上酉陛之西北隅,南向,东上。设配位各著尊二、牺尊二、象尊二、山罍二,在正位酒尊之西,俱南向,东上。又设正位各象尊二、壶尊二、山罍二,于坛下子陛之东,南向,东上。配位各壶尊二、山罍二,在卯陛之南,西向,南上。又设洗位二,于各坛子陛之西北,南向。篚在洗东北肆,执罍篚者各位于其后。祭日丑前五刻,司天监、太社令各服其服,帅其属升,设正配位神位版于坛上。又陈玉币,正位礼神之玉一,两圭有邸,置于匣。正配位币皆以玄,各长一丈八尺,陈于篚。太祝取瘗玉加于币,实于篚,瘗玉以玉石为之,及礼神之玉各置于神座前。光禄卿帅其属,入实笾豆簠簋。每位笾三行,以右为上。第一行,干橑在前,干枣、形盐、鱼鱐次之。第二行,鹿脯在前,榛实、干桃次之。第三行,菱在前,芡、栗次之。豆三行,以左为上。第一行,芹菹在前,笋菹、葵菹、菁菹次之。第二行,韭菹在前,鱼醢、兔醢次之。第三行,豚拍在前,鹿臡、醓醢次之。簠实以稻粱,簋实以黍稷,鉶实以羹。良酝令帅其属,入实尊罍。正位太尊为上,实以泛齐,著尊实以醴齐,牺尊实以盎齐,象尊实以醍齐,壶尊实以沈齐,山罍实以三酒。配位著尊为上,实以泛齐,牺尊实以醴齐,象尊实以盎齐,壶尊实以醍齐,山罍实以三酒。凡齐之上尊实以明水,酒之上尊实以玄酒,酒齐皆以尚酝代之。太常卿设烛于神座前。
四曰省牲器。前期一日午后八刻,诸卫之属禁止行人。未后二刻,太社令帅其属,扫除坛之上下。司尊彝、奉礼郎帅执事者,以祭器入设于位。司天监、太社令升,设神位版及礼神之玉币如仪。俟告洁毕,权彻,祭日重设。未后二刻,廪牺令与诸太祝、祝史以牲就位,礼直官、赞者分引太常卿、监祭、监礼、大官令于西神门外省牲位,立定。礼直官引太常卿,赞者引监祭、监礼,入自西神门,诣太社坛,自西陛升,视涤濯于上,执事者皆举幂曰“洁”。次诣太稷坛,如太社之仪讫,降复位。礼直官稍前曰“告洁毕,请省牲”,引太常卿稍前省牲讫,退复位。次引廪牺令出班巡牲一匝,东向折身曰“充”,复位。诸太祝俱巡牲一匝,上一员出班东向折身曰“腯”,复位。礼直官稍前曰“省牲毕,请就省馔位”,引太常卿以下各就位,立定。省馔毕,还斋所。廪牺令与太祝、祝史以次牵牲诣厨,授大官令。次引光禄卿以下诣厨省鼎镬,视涤溉毕,乃还斋所。晡后一刻,大官令帅宰人以鸾刀割牲,祝史以豆取血各置于馔幕。祝史又取瘗血贮于盘,遂烹牲。
五曰奠玉币。祭日丑前五刻,三献官以下行事执事官,各服其服。有司设神位版,陈玉币,实笾豆簠簋尊罍。俟监祭、监礼按视坛之上下,及彻去盖幂。未明二刻,大乐令帅工人入,奉礼郎、赞者入就位,礼直官、赞者入就位。礼直官、赞者分引监祭、监礼、诸太祝、祝史、斋郎及诸执事官,自西神门南偏门入,当太社坛北墉下,重行南向立,以东为上。奉礼曰“再拜”,赞者承传,监祭、监礼以下皆再拜。次赞者分引各就坛上下位,祝史奉盘血,太祝奉玉币,由西阶升坛,各于尊所立。次引监祭、监礼按视坛之上下,纠察不如仪者,退复位。质明,礼直官、赞者各引三献以下行礼执事官入就位,皆由西神门南偏门以入。礼直官进初献之左,曰“有司谨具,请行事”,退复位。协律郎跪,俯伏举麾兴,工鼓柷,乐作八成,偃麾,戛敔乐止。礼直官引太常卿瘗血于坎讫,复位,祝史以盘还馔幕,以俟奉毛血豆。奉礼曰“众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又赞诸执事者各就位,礼直官、赞者分引执事官各就坛上下位。诸太祝各取玉币于篚,立于尊所。礼直官引初献诣太社坛盥洗位,乐作,至位南向立,乐止。搢笏,盥手,帨手,执笏诣坛,乐作,升自北陛,至坛上,乐止。诣太社神座前,南向立,乐作,搢笏跪。太祝加玉于币,东向跪以授初献,初献受玉币奠讫,执笏俯伏兴,少退,再拜讫,乐止。礼直官引初献降自北陛,诣太稷坛盥洗位,乐作,至位乐止。盥洗讫,升坛奠玉币,并如太社后土之仪。奠毕,降自北陛,乐作,复位乐止。初献奠玉币将毕,祝史各奉毛血豆立于西神门外,俟奠玉币毕,乐止。祝史奉正位毛血入自中门,配位毛血入自偏门,至坛下,正位者升自北陛,配位者升自西陛,诸太祝迎取于坛上,各进奠于神位前,太祝、祝史俱退立于尊所。
六曰进熟。初献既奠玉币,有司先陈鼎入于神厨,各在于镬右。大官令出,帅进馔者诣厨,以匕升羊豕于镬,各实于一鼎,幂之。祝史以扃对举鼎,有司执匕以从,各陈于馔幕内。俟光禄卿出,帅其属实笾豆簠簋讫,乃去鼎之扃幂,匕加于鼎。大官令以匕升羊豕,各载于俎,俟初献还位,乐止。礼直官引司徒出诣馔所,帅进馔者各奉正配位之馔,大官令引以次自西神门入。正位之馔入自中门,配位之馔入自偏门。馔初入门,乐作,馔至陛,乐止。祝史俱进,彻毛血豆,降自西陛以出。正位之馔升自北陛,配位之馔升自西陛,诸太祝迎取于坛上,各跪奠于神座前讫,俯伏兴。礼直官引司徒、大官令及进馔者,自西陛各复位。诸太祝还尊所,赞者曰“太祝立茅苴于沙池”。礼直官引初献官诣太社坛盥洗位,乐作,至位南向立,乐止。搢笏,盥手,帨手,执笏诣爵洗位,至位南向立,搢笏,洗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执笏诣坛,乐作,升自北陛,至坛上,乐止。诣太社酌尊所,东向立,执事者以爵授初献,初献搢笏执爵,司尊者举幂,良酝令跪酌太尊之泛齐,乐作。初献以爵授执事者,执笏诣太社神座前,南向立,搢笏跪。执事者以爵授初献,初献执爵三祭酒,奠爵,执笏俯伏兴,少退立,乐止。举祝官跪,对举祝版。读祝官西向跪,读祝文。读讫,俯伏兴,举祝官奠祝版于案,兴。初献再拜讫,乐止。次诣后土氏酌尊所,东向立。执事者以爵授初献,初献搢笏执爵,司尊彝举幂,良酝令跪酌著尊之泛齐,乐作。初献以爵授执事者,执笏诣后土神座前,西向立,搢笏跪。执事者以爵授初献,初献执爵三祭酒,奠爵讫,执笏俯伏兴,少退立,乐止。举祝官跪,对举祝版。读祝官南向跪,读祝文。读讫,俯伏兴,举祝官奠祝版于案,兴。初献再拜讫,乐止。降自北陛,诣太稷坛盥洗位,乐作,至位乐止。盥洗升献并如太社后土之仪。降自北陛,乐作,复位,乐止。读祝、举祝官亦降复位。亚献诣两坛盥洗升献,并如初献之仪。终献盥洗升献,并如亚献之仪。终献奠献毕,降复位,乐止,执事者亦复位。太祝各进彻笾豆,乐作,卒彻乐止。奉礼曰“赐胙,众官再拜”。赞者承传,在位者皆再拜讫,送神乐作,一成止。礼直官进初献之左,曰“请诣望瘗位”,御史、博士从,乐作,至位北向立,乐止。初在位官将拜,诸太祝各执篚进于神座前,取瘗玉及币,斋郎以俎载牲体并黍稷爵酒,各由其陛降,置于坎讫,赞者曰“可瘗”,东西各二人置土半坎。礼直官进初献之左,曰“礼毕”,礼直官各引献官以次出。礼直官引监祭、太祝以下执事官,俱复于坛北墉下,南向立定。奉礼曰“再拜”,监祭以下皆再拜讫,出。祝史、斋郎及工人以次出。祝版燔于斋所。光禄卿、监祭、监礼展视酒胙讫,乃退。
其告祭仪,告前三日,三献官以下诸执事官,各具公服,赴中书省受誓戒。告前一日,省牲器。告日质明,三献官以下诸执事各服其服,礼直官引监祭、监礼以下诸执事官入自北墉下,南向立定。奉礼郎赞曰“再拜”。在位官皆再拜讫,奉礼郎赞曰“各就位”,“立定”。监祭、监礼视陈设毕,复位立定。礼直官引三献、司徒、太常卿、光禄卿入就位,立定。礼直官赞“有司谨具,请行事”。降神乐作,八成止。太常卿瘗血,复位立定。奉礼郎赞“再拜”。皆再拜讫,礼直官引初献官诣盥洗位,盥手讫,诣社坛正位神座前南向,搢笏跪,三上香,奠玉币,执笏俯伏兴。再拜讫,诣配位神座前西向,搢笏跪,三上香,奠币,执笏俯伏兴。再拜讫,诣稷坛盥洗位,盥手讫,升坛,并如上仪。俱毕,降复位。司徒率斋郎进馔,奠讫,降复位。礼直官引初献官诣盥洗位,盥手讫,诣爵洗位,洗爵讫,诣酒尊所酌酒讫,诣社坛神位座前,南向立,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于茅苴,爵授执事者,执笏俯伏兴。俟读祝官读祝文讫,再拜兴,诣酒尊所酌酒讫,诣配位神座前,西向,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于茅苴,爵授执事者,执笏俯伏兴。俟读祝文讫,再拜兴,诣稷坛盥洗位,盥手,洗爵,酌献,并如上仪。俱毕,降复位。礼直官引亚献,并如初献之仪,惟不读祝。俱毕,降复位。礼直官引终献,并如亚献之仪。俱毕,降复位。太祝彻笾豆讫,奉礼郎赞“赐胙”。众官再拜讫,礼直官引三献、司徒、太常卿诣瘗坎位,南向立定。礼直官赞“可瘗”,礼毕出。礼直官引监祭、监礼、太祝、斋郎至北墉下,南向立定。奉礼赞“再拜”,皆再拜讫,出。
先农
先农之祀,始自至元九年二月,命祭先农如祭社之仪。十四年二月戊辰,祀先农东郊。十五年二月戊午,祀先农,以蒙古胄子代耕籍田。二十一年二月丁亥,又命翰林学士承旨撒里蛮祀先农于籍田。武宗至大三年夏四月,从大司农请,建农、蚕二坛。博士议:二坛之式与社稷同,纵广一十步,高五尺,四出陛,外壝相去二十五步,每方有棂星门。今先农、先蚕坛位在籍田内,若立外壝,恐妨千亩,其外壝勿筑。是岁命祀先农如社稷,礼乐用登歌,日用仲春上丁,后或用上辛或甲日。祝文曰:“维某年月日,皇帝敬遣某官,昭告于帝神农氏。”配神曰“于后稷氏”。
祀前一日未后,礼直官引三献、监祭礼以下省牲馔如常仪。祀日丑前五刻,有司陈灯烛,设祝币,大官令帅其属入实笾豆尊罍。丑正,礼直官引先班入就位,立定,次引监祭礼按视坛之上下,纠察不如仪者。毕,退复位,东向立。奉礼曰“再拜”。赞者承传再拜讫,奉礼又赞“诸执事者各就位”。礼直官各引执事官各就位,立定。次引三献官并与祭等官以次入就位,西向立。礼直官于献官之右,赞“请行事”,乐作三成止。奉礼赞“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太祝跪取币于篚,立于尊所。礼直官引初献官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毕,升自东阶,诣神位前北向立,搢笏跪,三上香,受币奠币,执笏俯伏兴,少退,再拜讫,降复位,立定。大官令率斋郎设馔于神位前毕,俯伏兴,退复位。礼直官引初献再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诣爵洗位,洗爵拭爵,诣酒尊所酌酒毕,诣正位神位前,北向立。帨笏跪,三上香,三祭酒于沙池,爵授执事者,执笏俯伏兴,北向立。俟读祝毕,再拜兴。次诣配位酒尊所,酌酒讫,诣神位前,东向立。搢笏跪,三上香,三祭酒于沙池,爵授执事者,执笏俯伏兴,东向立。俟读祝毕,再拜,退复位。次引亚终献行礼,并如初献之仪,惟不读祝,退复位,立定。礼直官赞彻笾豆,乐作,卒彻,乐止。奉礼赞赐胙,众官再拜。赞者承传,在位者皆再拜讫,乐作送神之曲,一成止。礼直官引斋郎升自东阶,太祝跪取币祝,斋郎捧俎载牲体及笾豆簠簋,各由其阶至坎位,北向立。俟三献毕,至立定。各跪奠讫,执笏俯伏兴。礼直官赞“可瘗”,乃瘗。焚瘗毕,三献以次诣耕地所,耕讫而退。此其仪也。先蚕之祀未闻。
宣圣
宣圣庙,太祖始置于燕京。至元十年三月,中书省命春秋释奠,执事官各公服如其品,陪位诸儒襕带唐巾行礼。成宗始命建宣圣庙于京师。大德十年秋,庙成。至大元年秋七月,诏加号先圣曰大成至圣文宣王。延祐三年秋七月,诏春秋释奠于先圣,以颜子、曾子、子思、孟子配享。封孟子父为邾国公,母为邾国宣献夫人。皇庆二年六月,以许衡从祀,又以先儒周惇颐、程灏、程颐、张载、邵雍、司马光、朱熹、张栻、吕祖谦从祀。至顺元年,以汉儒董仲舒从祀。齐国公叔梁纥加封启圣王,鲁国太夫人颜氏启圣王夫人;颜子,兖国复圣公;曾子,郕国宗圣公;子思,沂国述圣公;孟子,邹国亚圣公;河南伯程灏,豫国公;伊阳伯程颐,洛国公。
其祝币之式,祝版三,各一尺二寸,广八寸,木用楸梓柏,文曰:“维年月日,皇帝敬遣某官等,致祭于大成至圣文宣王。”于先师曰:“维年月日,某官等致祭于某国公。”币三,用绢,各长一丈八尺。
其牲齐器皿之数,牲用牛一、羊五、豕五。以牺尊实泛齐,象尊实醴齐,皆三,有上尊,加幂有勺,设堂上。太尊实泛齐,山罍实醴齐,有上尊。著尊实盎齐,牺尊实醴齐,象尊实沈齐,壶尊实三酒,皆有上尊,设堂下。盥洗位,在阼阶之东。以象尊实醴齐,有上尊,加幂有勺,设于两庑近北。盥洗位,在阶下近南。笾十,豆十,簠二,簋二,登三,鉶三,俎三,有毛血豆,正配位同。笾豆皆二,簋一,簠一,俎一,从祀皆同。凡铜之器六百八十有一,宣和爵坫一,豆二百四十有八,簠簋各一百一十有五,登六,牺尊、象尊各六,山尊二,壶尊六,著尊、太尊各二,罍二,洗二。龙杓二十有七,坫二十有八,爵一百一十有八。竹木之器三百八十有四,笾二百四十有八,篚三,俎百三十有三。陶器三,瓶二,香炉一。笾巾二百四十有八,簠簋巾二百四十有八,俎巾百三十有三,黄巾蒙单十。
其乐登歌。其日用春秋二仲月上丁,有故改用中丁。
其释奠之仪,省牲前期一日晡时,三献官、监祭官各具公服,诣省牲所阼阶,东西向立,以北为上。少顷,引赞者引三献官、监祭官巡牲一匝,北向立,以西为上。俟礼牲者折身曰“充”,赞者曰“告充”毕,礼牲者又折身曰“腯”,赞者曰“告腯”毕,赞者复引三献官、监祭官诣神厨,视涤溉毕,还斋所,释服。释奠,是日丑前五刻,初献官及两庑分奠官二员,各具公服于幕次,诸执事者具儒服,先于神门外西序东向立,以北为上。明赞、承传赞先诣殿庭前再拜毕,明赞升露阶东南隅西向立,承传赞立于神门阶东南隅西向立。掌仪先引诸执事者各司其事,引赞者引初献官、两庑分奠官点视陈设。引赞者进前曰“请点视陈设”。至阶,曰“升阶”,至殿檐下,曰“诣大成至圣文宣王神位前”,至位,曰“北向立”。点视毕,曰“诣兖国公神位前”。至位,曰“东向立”。点视毕,曰“诣邹国公神位前”。至位,曰“西向立”。点视毕,曰“诣东从祀神位前”。至位,曰“东向立”。点视毕,曰“诣西从祀神位前”。至位,曰“西向立”。点视毕,曰“诣酒尊所”,曰“西向立”。点视毕,曰“诣三献爵洗位”。至阶,曰“降阶”,至位,曰“北向立”。点视毕,曰“诣三献官盥洗位”。至位,曰“北向立”。点视毕,曰“请就次”。
方初献点视时,引赞二人各引东西庑分奠官曰“请诣(东西)庑神位前”,至位(东曰东,西曰西)向立。点视毕,曰“诣先儒神位前”。至位,曰“南向立”。点视毕,曰“退诣酒尊所”。至酒尊所,东西向立。点视毕,曰“退诣分奠官爵洗位”。至位,曰“南向立”。点视毕,曰“请就次”。西庑分奠官点视毕,引赞曰“请诣望瘗位”。至位,曰“北向立”。点视毕,曰“请就次”。初献官释公服,司钟者击钟,初献以下各服其服,齐班于幕次。
掌仪点视班齐,诣明赞报知,引礼者引监祭官、监礼官就位。进前曰“请就位”。至位,曰“就位,西向立。”明赞唱曰“典乐官以乐工进,就位”,承传赞曰“典乐官以乐工进,就位”。明赞唱曰“诸执事者就位”,承传赞曰“诸执事者就位”。明赞唱曰“诸生就位”,承传赞曰“诸生就位”,引班者引诸生就位。明赞唱曰“陪位官就位”。承传赞曰“陪位官就位”,引班者引陪位官就位。明赞唱曰“献官就位”,承传赞曰“献官就位”,引赞者进前曰“请就位”,至位,曰“西向立”。明赞唱曰“辟户”,俟户辟,迎神之曲九奏。乐止,明赞唱曰“初献官以下皆再拜”,承传赞曰“鞠躬,拜,兴,拜,兴,平身”。明赞唱曰“诸执事者各司其事”。俟执事者立定,明赞唱曰“初献官奠币”。引赞者进前曰“请诣盥洗位”。盥洗之乐作,至位,曰“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出笏,乐止。及阶,曰“升阶”。升殿之乐作。乐止,入门,曰“诣大成至圣文宣王神位前”。至位,曰“就位,北向立,稍前”。奠币之乐作。搢笏跪,三上香,奉币者以币授初献,初献受币奠讫,出笏就拜兴,平身少退,再拜,鞠躬,拜兴,拜兴,平身。曰“诣兖国公神位前”。至位,曰“就位,东向立”,奠币如上仪。曰“诣邹国公神位前”。至位,曰“就位,西向立”,奠币如上仪。乐止,曰“退复位”。及阶,降殿之乐作。乐止,至位,曰“就位,西向立”。
俟立定,明赞唱曰“礼馔官进俎”。奉俎之乐作,乃进俎,乐止,进俎毕。明赞唱曰“初献官行礼”,引赞者进前曰“请诣盥洗位”。盥洗之乐作,至位,曰“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出笏。请诣爵洗位,至位,曰“北向立”。搢笏,执爵、涤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如是者三,出笏。乐止,曰“请诣酒尊所”。及阶,升殿之乐作,曰“升阶”。乐止,至酒尊所,曰“西向立”。搢笏,执爵举幂,司尊者酌牺尊之泛齐,以爵授执事者,如是者三,出笏。曰“诣大成至圣文宣王神位前”。至位,曰“就位,北向立”。酌献之乐作,稍前,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奠爵,出笏,乐止。祝人东向跪读祝,祝在献官之左。读毕兴,先诣左配位,南向立。引赞曰“就拜兴”,“平身”,“少退”,“再拜”,“鞠躬”,“拜,兴”,“拜,兴”,“平身”。曰“诣兖国公神位前”。至位,曰“就位,东向立”,酌献之乐作。乐止,读祝如上仪。曰“诣邹国公神位前”。至位,曰“就位,西向立”,酌献之乐作。乐止,读祝如上仪。曰“退,复位”。至阶,降殿之乐作。乐止,至位,曰“就位,西向立”。
俟立定,明赞唱曰“亚献官行礼”,引赞者进前曰“请诣盥洗位”。至位,曰“北向立”。搢笏,盥手,出笏。请诣爵洗位,至位,曰“北向立”。搢笏,执爵、涤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如是者三,出笏。请诣酒尊所,曰“西向立”。搢笏,执爵举幂,司尊者酌象尊之醴齐,以爵授执事者,如是者三,出笏。曰“诣大成至圣文宣王神位前”。至位,曰“就拜,北向立”。酌献之乐作。稍前,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奠爵出笏,就拜兴,平身少退,鞠躬,拜兴,拜兴,平身。曰“诣兖国公神位前”。至位,曰“东向立”,酌献如上仪。曰“诣邹国公神位前”。至位,曰“西向立”,酌献如上仪。乐止,曰“退,复位”。及阶,曰“降阶”,至位,曰“就位,西向立”。明赞唱曰“终献官行礼”,引赞者进前曰“请诣盥洗位”,至位,曰“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出笏。请诣爵洗位,至位,曰“北向立”。搢笏,执爵、涤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如是者三,出笏。请诣酒尊所,至阶,曰“升阶”,至酒尊所,曰“西向立”。搢笏,执爵举幂,司尊者酌象尊之醴齐,以爵授执事者,如是者三,出笏。曰“诣大成至圣文宣王神位前”。至位,曰“就位,北向立,稍前”。酌献之乐作。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奠爵,出笏,就拜兴,平身少退,鞠躬,拜兴,拜兴,平身。曰“诣兖国公神位前”。至位,曰“东向立”,酌献如上仪。曰“诣邹国公神位前”。至位,曰“西向立”,酌献如上仪。乐止,曰“退复位”。及阶,曰“降阶”,至位,曰“就位,西向立”。
俟终献将升阶,明赞唱曰“分献官行礼”。引赞者分引东西从祀分献官进前曰“诣盥洗位”。至位,曰“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出笏,诣爵洗位,至位,曰“北向立”。搢笏,执爵、涤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出笏,诣酒尊所。至阶,曰“升阶”,至酒尊所,曰“西向立”。搢笏,执爵举幂,司尊者酌象尊之醴齐,以爵授执事者,出笏,诣东从祀神位前。至位,曰“就位,东向立,稍前”。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奠爵,出笏,就拜兴,平身少退,鞠躬,拜兴,拜兴,平身,退复位。及阶,曰“降阶”,至位,曰“就位,西向立”。
引西从祀分献官同上仪,唯至神位前东向立。俟十哲分献官离位,明赞唱曰“两庑分奠官行礼”。引赞者进前曰“诣盥洗位”,至位,曰“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出笏,诣爵洗位。至位,曰“南向立”。搢笏,执爵、涤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出笏。曰“诣东庑酒尊所”。及阶,曰“升阶”,至酒尊所,曰“北向立”。搢笏,执爵举幂,酌象尊之醴齐,以爵授执事者,出笏,诣东庑神位前,至位,曰“东向立,稍前”。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奠爵,出笏,就拜兴,平身稍退,鞠躬,拜兴,拜兴,平身,退复位。至阶,曰“降阶”,至位,曰“就位,西向立”。
引西庑分奠官同上仪,唯至神位前,东向立作西向立。俟终献十哲,两庑分奠官同时复位。明赞唱曰“礼馔者彻笾豆”。彻豆之乐作,礼馔者跪,移先圣前笾豆,略离席,乐止。明赞唱曰“诸执事者退复位”。俟诸执事者至版位立定,送神之乐作。明赞唱曰“初献官以下皆再拜”,承传赞曰“鞠躬,拜,兴,拜,兴,平身”。乐止。明赞唱曰“祝人取祝,币人取币,诣瘗坎”。俟彻祝币者出殿门,北向立。望瘗之乐作。明赞唱曰“三献官诣望瘗位”,引赞者进前曰“请诣望瘗位”。至位,曰“就位,北向立”,曰“可瘗”。埋毕,曰“退,复位”。至殿庭前,候乐止,明赞唱曰“典乐官以乐工出就位”,明赞唱曰“阖户”。又唱曰“初献官以下退诣圆揖位”,引赞者引献官退诣圆揖位。至位,初献在西,亚终献及分献以下在东,陪位官东班在东,西班在西。俟立定,明赞唱曰“圆揖”。礼毕,退复位,引赞者各引献官诣幕次更衣。
其饮福受胙,除国学外,诸处仍依常制。
阙里之庙,始自太宗九年,令先圣五十一代孙袭封衍圣公元措修之,官给其费。而代祠之礼,则始于武宗。牲用太牢,礼物别给白金一百五十两,彩币表里各十有三匹。四年冬,复遣祭酒刘赓往祀,牲礼如旧。延祐之末,泰定、天历初载,皆循是典,锦币杂彩有加焉。
岳镇海渎
岳镇海渎代祀,自中统二年始。凡十有九处,分五道。后乃以东岳、东海、东镇、北镇为东道,中岳、淮渎、济渎、北海、南岳、南海、南镇为南道,北岳、西岳、后土、河渎、中镇、西海、西镇、江渎为西道。既而又以驿骑迂远,复为五道,道遣使二人,集贤院奏遣汉官,翰林院奏遣蒙古官,出玺书给驿以行。中统初,遣道士,或副以汉官。至元二十八年正月,帝谓中书省臣言曰:“五岳四渎祠事,朕宜亲往,道远不可。大臣如卿等又有国务,宜遣重臣代朕祠之,汉人选名儒及道士习祀事者。”
其礼物,则每处岁祀银香合一重二十五两,五岳组金幡二、钞五百贯,四渎织金幡二、钞二百五十贯,四海、五镇销金幡二、钞二百五十贯,至则守臣奉诏使行礼。皇帝登宝位,遣官致祭,降香幡合如前礼,惟各加银五十两,五岳各中统钞五百贯,四渎、四海、五镇各中统钞二百五十贯。或他有祷,礼亦如之。
其封号,至元二十八年春二月,加上东岳为天齐大生仁圣帝,南岳司天大化昭圣帝,西岳金天大利顺圣帝,北岳安天大贞玄圣帝,中岳中天大宁崇圣帝。加封江渎为广源顺济王,河渎灵源弘济王,淮渎长源溥济王,济渎清源善济王,东海广德灵会王,南海广利灵孚王,西海广润灵通王,北海广泽灵佑王。成宗大德二年二月,加封东镇沂山为元德东安王,南镇会稽山为昭德顺应王,西镇吴山为成德永靖王,北镇医巫闾山为贞德广宁王,中镇霍山为崇德应灵王,敕有司岁时与岳渎同祀。
郡县社稷
至元十年八月甲辰朔,颁诸路立社稷坛壝仪式。十六年春三月,中书省下太常礼官,定郡县社稷坛壝、祭器制度、祀祭仪式,图写成书,名《至元州郡通礼》。元贞二年冬,复下太常,议置坛于城西南二坛,方广视太社、太稷,杀其半。壶尊二,笾豆皆八,而无乐。牲用羊豕,余皆与太社、太稷同。三献官以州长贰为之。
郡县宣圣庙
中统二年夏六月,诏宣圣庙及所在书院有司,岁时致祭,月朔释奠。八月丁酉,命开平守臣释奠于宣圣庙。成宗即位,诏曲阜林庙,上都、大都诸路府州县邑庙学、书院,赡学土地及贡士庄田,以供春秋二丁、朔望祭祀,修完庙宇。自是天下郡邑庙学,无不完葺,释奠悉如旧仪。
郡县三皇庙
元贞元年,初命郡县通祀三皇,如宣圣释奠礼。太皞伏羲氏以勾芒氏之神配,炎帝神农氏以祝融氏之神配,轩辕黄帝氏以风后氏、力牧氏之神配。黄帝臣俞跗以下十人,姓名载于医书者,从祀两庑。有司岁春秋二季行事,而以医师主之。
岳镇海渎常祀
至元三年夏四月,定岁祀岳镇海渎之制。正月东岳、镇、海渎,土王日祀泰山于泰安州,沂山于益都府界,立春日祀东海于莱州界,大淮于唐州界。三月南岳、镇、海渎,立夏日遥祭衡山,土王日遥祭会稽山,皆于河南府界,立夏日遥祭南海、大江于莱州界。六月中岳、镇,土王日祀嵩山于河南府界,霍山于平阳府界。七月西岳、镇、海渎,土王日祀华山于华州界,吴山于陇县界,立秋日遥祭西海、大河于河中府界。十月北岳、镇、海渎,土王日祀恒山于曲阳县界,医巫闾于辽阳广宁路界,立冬日遥祭北海于登州界,济渎于济源县。祀官,以所在守土官为之。既有江南,乃罢遥祭。
风雨雷师
风、雨、雷师之祀,自至元七年十二月,大司农请于立春后丑日,祭风师于东北郊;立夏后申日,祭雷、雨师于西南郊。仁宗延祐五年,乃即二郊定立坛壝之制,其仪注阙。
武成王
武成王立庙于枢密院公堂之西,以孙武子、张良、管仲、乐毅、诸葛亮以下十人从祀。每岁春秋仲月上戊,以羊一、豕一、牺尊、象尊、笾、豆、俎、爵,枢密院遣官,行三献礼。
古帝王庙
尧帝庙在平阳。舜帝庙,河东、山东济南历山、濮州、湖南道州皆有之。禹庙在河中龙门。至元元年七月,龙门禹庙成,命侍臣持香致敬,有祝文。十二年二月,立伏羲、女娲、舜、汤等庙于河中解州、洪洞、赵城。十五年四月,修会川县盘古王祠,祀之。二十四年闰二月,敕春秋二仲丙日,祀帝尧庙。致和元年,礼部移太常送博士议,舜、禹之庙合依尧祠故事,每岁春秋仲月上旬卜日,有司蠲洁致祭,官给祭物。至顺元年三月,从太常奉礼郎薛元德言,彰德路汤阴县北故羑里城周文王祠,命有司奉祀如故事。
周公庙
周公庙在凤翔府岐山之阳。天历二年六月,以岐阳庙为岐阳书院,设学官,春秋释奠周文宪王如孔子庙仪。凡有司致祭先代圣君名臣,皆有牲无乐。
名山大川忠臣义士之祠
凡名山大川、忠臣义士在祀典者,所在有司主之。惟南海女神灵惠夫人,至元中,以护海运有奇应,加封天妃神号,积至十字,庙曰灵慈。直沽、平江、周泾、泉、福、兴化等处,皆有庙。皇庆以来,岁遣使赍香遍祭,金幡一合,银一铤,付平江官漕司及本府官,用柔毛酒醴,便服行事。祝文云:“维年月日,皇帝特遣某官等,致祭于护国庇民广济福惠明著天妃。”
功臣祠
功臣之祠,惟故淮安忠武王立庙于杭,春秋二仲月次戊,祀以少牢,用笾豆簠簋,行酌献礼。若魏国文正公许衡庙在大名,顺德忠献王哈剌哈孙庙在顺德、武昌者,皆岁时致祭。自古帝王而下,祭器不用笾豆簠簋,仪非酌奠者,有司便服行礼,三上香奠酒而已。
大臣家庙
大臣家庙,惟至治初右丞相拜住得立五庙,同堂异室,而牲器仪式未闻。
卷七十七 志第二十七下
◎祭祀六
○至正亲祀南郊
至正三年十月十七日,亲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太祖皇帝配享,如旧行仪制。右丞相脱脱为亚献官,太尉、枢密知院阿鲁秃为终献官,御史大夫伯撒里为摄司徒,枢密知院汪家奴为大礼使,中书平章也先帖木儿、铁木儿达识二人为侍中,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儿、中书右丞太平二人为门下侍郎,宣徽使达世帖睦尔、太常同知李好文二人为礼仪使,宣徽院使也先帖木儿执劈正斧,其余侍祀官依等第定拟。
前期八月初七日,太常礼仪院移关礼部,具呈都省,会集翰林、集贤、礼部等官,讲究典礼。九月内,承奉班都知孙玉铉具录《亲祀南郊仪注》云:致斋日停奏刑杀文字,应享执事官员莅誓于中书省。享前一日质明,所司备法驾仪仗暨侍享官分左右叙立于崇天门外,太仆卿控御马立于大明门外,侍仪官、导驾官各具公服,备擎执,立于致斋殿前。通事舍人二员引门下侍郎、侍中入殿相向立。侍中跪奏请皇帝中严,就拜兴,退出。少顷,引侍中跪奏外办,就拜兴。皇帝出致斋殿,侍中跪奏请皇帝升舆,侍仪官、导驾官引擎执前导,巡辇路至大明殿西陛下。侍中跪奏请皇帝降舆升殿,就拜兴。皇帝入殿,即御座。舍人引执事等官,叙于殿午陛下,相向立。通班舍人赞起居,引班鞠躬平身。舍人引门下侍郎、侍中入殿至御座前,门下侍郎、侍中相向立。侍中跪奏请皇帝降殿升舆,就拜兴。侍仪官前导,至大明殿门外,侍中跪奏请皇帝升舆,就拜兴。至大明门外,侍中跪奏请皇帝降舆乘马,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进发,就拜兴,动称警跸。至崇天门外,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少驻,敕众官上马,就拜兴。侍中承旨,退称曰“制可”,门下侍郎退传制,敕众官上马,赞者承传,敕众官于棂星门外上马。少顷,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进发,就拜兴,动称警跸。华盖伞扇仪仗百官左右前导,教坊乐鼓吹不作。至郊坛南棂星门外,门下侍郎跪奏请皇帝权停,敕众官下马。侍中传制,敕众官下马,自卑而尊与仪仗倒卷而北,左右驻立。驾至内棂星门,侍中跪奏请皇帝降马,步入棂星门,由右偏门入。稍西,侍中跪奏请皇帝升舆,就拜兴。侍仪官暨导驾官引擎执前导,至大次殿门前,侍中跪奏请皇帝降舆,入就大次殿,就拜兴。皇帝入就大次,帘降,宿卫如式。侍中入跪奏,敕众官各退斋次,就拜兴。通事舍人承旨,敕众官各还斋次。尚食进膳讫,礼仪使以祝册奏御署讫,奉出,郊祀令受而奠于坫。
其享日丑时二刻,侍仪官备擎执,同导驾官列于大次殿前。通事舍人引侍中、门下侍郎入大次殿。侍中跪奏请皇帝中严,服衮冕,就拜兴,退。少顷,舍人再拜引侍中跪版奏外办,就拜兴,退出。礼仪使入跪奏皇帝行礼,就拜兴。帘卷出大次,侍仪官备擎执,同导驾官前导。皇帝至西壝门,侍仪官、导驾官擎执止于壝门外,近侍官、代礼官皆后从入。殿中监跪进大圭,礼仪使跪请皇帝执大圭,皇帝入行礼,礼节一如旧制。行礼毕,侍仪官备擎执,同导驾官前导,皇帝还至大次。通事舍人引侍中入跪奏,请皇帝解严,释衮冕。停五刻顷,尚食进膳如仪。所司备法驾仪仗,同侍享等官分左右,叙立于郊南棂星门外,以北为上。舍人引侍中入跪奏,请皇帝中严,就拜兴,退。少顷,再引侍中跪版奏外办,就拜兴。皇帝出大次,侍中跪奏请皇帝升舆,侍仪官备擎执,同导驾官前导,至棂星门外,太仆卿进御马,侍中跪奏请皇帝降舆乘马,就拜兴。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进发,就拜兴,动称警跸。至棂星门外,门下侍郎跪请皇帝少驻,敕众官上马,就拜兴。侍中承旨退称曰“制可”,门下侍郎传制,敕众官上马,赞者承传,敕众官上马。少顷,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进发,就拜兴。侍仪官备擎执,同导驾官前导,动称警跸,华盖仪仗伞扇众官左右前导,教坊乐鼓吹皆作。至丽正门里石桥北,舍人引门下侍郎下马,跪奏请皇帝权停,敕众官下马,赞者承传,敕众官下马,舍人引众官分左右,先入红门内,倒卷而北驻立。引甲马军士于丽正门内石桥大北驻立,依次倒卷至棂星门外,左右相向立。仗立于棂星门内,倒卷亦如之。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进发,侍仪官备擎执,导驾官导由崇天门入,至大明门外。引侍中跪奏请皇帝降马升舆,就拜兴。至大明殿,引众官相向立于殿陛下。俟皇帝入殿升座,侍中跪奏请皇帝解严,敕众官皆退,通事舍人承旨敕众官皆退,郊祀礼成。
至正亲祀太庙
至元六年六月,监察御史呈:“尝闻《五行传曰》,简宗庙,废祭祀,则水不润下。近年雨泽愆期,四方多旱,而岁减祀事,变更成宪,原其所致,恐有感召。钦惟国家四海乂安,百有余年,列圣相承,典礼具备,莫不以孝治天下。古者宗庙四时之祭,皆天子亲享,莫敢使有司摄也。盖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孝,孝莫大于祭。世祖皇帝自新都城,首建太庙,可谓知所本矣。《春秋》之法,国君即位,逾年改元,必行告庙之礼。伏自陛下即位以来,于今七年,未尝躬诣太庙,似为阙典。方今政化更新,并遵旧制,告庙之典,理宜新享。”时帝在上都,台臣以闻,奉旨若曰:“俟到大都,亲自祭也。”
九月二十七日,中书省奏以十月初四日皇帝亲祀太庙,制曰:“可。”前期,告示以太师、右丞相马紥儿台为亚献官,枢密知院阿鲁秃为终献官,知院泼皮、翰林承旨老章为助奠官,大司农爱牙赤为七祀献官,侍中二人,门下侍郎二人,大礼使一人,执劈正斧一人,礼仪使四人,余各如故事。有司具仪注云:享前一日质明,所司备法驾于崇天门外,侍仪官引擎执,同导驾官具公服,于致斋殿前左右分班侍立。承奉舍人引门下侍郎、侍中人殿门下,侍郎相向立,侍中跪奏臣某等官请皇帝中严,就拜兴,退出。少顷,引侍中版奏外办,就拜兴,退。皇帝出斋室,侍中跪奏请皇帝升舆,巡辇路,由正门至大明殿酉陛下。侍中跪奏请皇帝降舆升殿,就拜兴,引皇帝即御座。执事官于午陛下起居讫,舍人引侍中、门下侍郎入殿,至御榻前,门下侍郎相向立。侍中跪奏请皇帝降殿升舆,就拜兴,导至大明殿外。侍中跪奏请皇帝升舆,就拜兴。至大明门外,太仆卿进御马。侍中跪奏请皇帝降舆乘马讫,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进发,就拜兴,进发时称警跸。至崇天门外,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少驻,敕众官上马,就拜兴。侍中承旨退称曰“制可”,赞者承传,敕众官上马。少顷,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进发,就拜兴,进发时称警跸。导至太庙外红门内,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权停,敕众官下马,就拜兴。赞者承传,敕众官下马。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进发,至石桥南,侍中跪奏请皇帝下马,步入神门,就拜兴。皇帝下马,侍仪官同导驾官前导,皇帝步入神门稍西,侍中跪奏请皇帝升舆,就拜兴。至大次殿门前,侍中跪奏请皇帝降舆,入就大次,就拜兴。帘降,宿卫如式。侍中入跪奏,敕众官各还斋次,承旨赞者承传,敕众官各还斋次,俟行礼时至丑时二刻顷,侍仪官备擎执,同导驾官于大次殿门前,舍人引侍中、门下侍郎入大次座前,侍中跪奏请皇帝中严,服衮冕,就拜兴,退。少顷,再引侍中跪奏外办,就拜兴,退。礼仪使跪奏请皇帝行礼,侍仪官同导驾官导引皇帝至西神门,擎执侍仪官同导驾官止。行礼毕,皇帝由西神门出,侍仪官备擎执,同导驾官引导皇帝还至大次。舍人引侍中入跪奏,请皇帝解严,释衮冕。尚食进膳如式毕,侍中跪版奏外办,就拜兴,退。导皇帝出大次,侍中跪奏请皇帝升舆,就拜兴。侍仪官同导驾官前导,至神门外,太仆卿进御马,侍中跪奏请皇帝降舆乘马,就拜兴。乘马讫,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进发,就拜兴,退,进发时称警跸。至棂星门外,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少驻,敕众官上马,就拜兴。侍中承旨退称曰“制可”,赞者承传,敕众官上马。少顷,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进发,就拜兴,进发时称警跸,教坊乐振作。至丽正门里石桥北,引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权停,敕众官下马,就拜兴。赞者承传,敕众官下马。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进发,侍仪官引擎执,同导驾官前导,执事官后从,皇帝由红门里辇路至大明门外。侍中跪奏请皇帝降马乘舆,就拜兴。侍仪官擎执,同导驾官导至大明殿,诸执事殿下相向立。俟皇帝入殿升座,侍中跪奏敕众官皆退,赞者承传,敕众官皆退。
三皇庙祭祀礼乐
至正九年,御史台以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使文殊讷所言具呈中书。其言曰:“三皇开天立极,功被万世。京师每岁春秋祀事,命太医官主祭,揆礼未称。请如国子学、宣圣庙春秋释奠,上遣中书省臣代祀,一切仪礼仿其制。”中书付礼部集礼官议之。是年十月二十四日,平章政事太不花、定住等以闻,制曰“可”。于是命太常定仪式,工部范祭器,江浙行省制雅乐器。复命太常博士定乐曲名,翰林国史院撰乐章十有六曲。明年,祭器、乐器俱备,以医籍百四十有八户充庙户礼乐生。御药院大使卢亨素习音律,受命教乐工四十有二人,各执其技,乃季秋九月九日蒇事。宣徽供礼馔,光禄勋供内酝,太府供金帛,广源库供芗炬,大兴府尹供牺牲、制币、粢盛、肴核。中书奏拟三献官以次定,诸执事并以清望充。前一日,内降御香,三献官以下公服备大乐仪仗迎香,至开天殿庋置。退习明日祭仪,习毕就庙斋宿。京朝文武百司与祭官如之,各以礼助祭。翰林词臣具祝文,曰“皇帝敬遣某官某致祭”。
乐章(前卷祀社稷乐章,俱在礼乐类中,今附于此。)
降神,奏《咸成之曲》:
黄钟宫三成
于皇三圣,神化无方。继天立极,垂宪百王。聿崇明祀,率由旧章。灵兮来下,休有烈光。
降神,奏《宾成之曲》:
大吕角二成
帝德在人,日用不知。神之在天,矧可度思。辰良日吉,蒇事有仪。感以至诚,尚右享之。
降神,奏《顾成之曲》:
太簇徵二成
大道之行,肇自古先。功烈所加,何千万年。是尊是奉,执事孔虔。神哉沛兮,泠风馺然。
降神,奏《临成之曲》:
应钟羽二成
雅奏告成,神斯降格。妥安有位,清庙奕奕。肸蚃潜通,丰融烜赫。我其承之,百世无斁。
初献盥洗,奏《蠲成之曲》:
姑洗宫
灵斿戾止,式燕以宁。吉蠲致享,惟寅惟清。挹彼注兹,沃盥而升。有孚颙若,交于神明。
初献升殿,奏《恭成之曲》:
南吕宫
斋明盛服,恪恭命祀。洋洋在上,匪远具迩。左右周旋,陟降庭止。式礼莫愆,用介多祉。
奠币,奏《祗成之曲》:
南吕宫
骏奔在列,品物咸备。礼严载见,式陈量币。惟兹篚实,肃将忱意。灵兮安留,成我熙事。
初献降殿。(与升殿同。)
捧俎,奏《(阙)成之曲》:
姑洗宫
我祀如何,有牲在涤。既全且洁,为俎孔硕。以将以享,其仪不忒。神其迪尝,纯嘏是锡。
初献盥洗。(与前同。)
初献升殿。(与前同。)
大皞伏羲氏位酌献,奏《(阙)成之曲》:
南吕宫
五德之首,巍巍圣神。八卦有作,诞开我人。物无能称,玄酒在尊。歆监在兹,惟德是亲。
炎帝神农氏位酌献,奏《(阙)成之曲》:
南吕宫
耒耜之利,人赖以生。鼓腹含哺,帝力难名。欲报之德,黍稷非馨。眷言顾之,享于克诚。
黄帝有熊氏位酌献,奏《(阙)成之曲》:
南吕宫
为衣为裳,法乾效坤。三辰顺序,万国来宾。典祀有常,多仪具陈。纯精鬯达,匪藉弥文。
配位酌献,奏《(阙)成之曲》
南吕宫
三圣俨临,孰侑其食。惟尔有神,同功合德。丕拥灵休,留娱嘉席。历世昭配,永永无极。
初献降殿。(与前同。)
亚献,奏《(阙)成之曲》:(终献同。)
姑洗宫
缓节安歌,载升贰觞。礼成三终,申荐令芳。凡百有职,罔敢怠遑。神具醉止,欣欣乐康。
彻豆,奏《(阙)成之曲》:
南吕宫
笾豆有践,殷荐亶时。礼文疏洽,废彻不迟。慎终如始,进退无违。神其祚我,绥以繁釐。
送神,奏《(阙)成之曲》:
黄钟宫
夜如何其,明星煌煌。灵逝弗留,飙举云翔。瞻望靡及,德音不忘。庶回景贶,发为祯祥。
望瘗,奏《(阙)成之曲》:
姑洗宫
工祝致告,礼备乐终。加牲兼币,讫珣愈恭。精神斯罄,惠泽无穷。储休锡美,万福来崇。
颜子考妣封谥
至顺元年冬十一月望,曲阜兖国复圣公新庙落成。元统二年,改封颜子考曲阜侯为杞国公,谥文裕;妣齐姜氏为杞国夫人,谥端献;夫人戴氏兖国夫人,谥贞素。又割益都邹县牧地三十顷,征其岁入,以给常祀。
宋五贤从祀
至正十九年十一月,江浙行省据杭州路申备本路经历司呈,准提控案牍兼照磨承发架阁胡瑜牒,尝谓:
文治兴隆,宜举行于旷典;儒先褒美,期激励于将来。凡在闻知,讵容缄默。盖国家化民成俗,莫先于学校;而学校之设,必崇先圣先师之祀者,所以报功而示劝也。我朝崇儒重道之意,度越前古。既已加封先圣大成之号,又追崇宋儒周敦颐等封爵,俾从祀庙庭,报功示劝之道,可谓至矣。然有司讨论未尽,尚遗先儒杨时等五人,未列从祀,遂使盛明之世,犹有阙典。惟故宋龙图阁直学士、谥文靖、龟山先生杨时,亲得程门道统之传,排王氏经义之谬,南渡后,朱、张、吕氏之学,其源委脉络,皆出于时者也。故宋处士、延平先生李侗,傅河洛之学,以授朱熹,凡《集注》所引师说,即其讲论之旨也。故宋中书舍人、谥文定胡安国,闻道伊洛,志在《春秋》,纂为《集传》,羽翼正经,明天理而扶世教,有功于圣人之门者也。故宋处士、赠太师荣国公、谥文正、九峰先生蔡沈,从学朱子,亲承指授,著《书集传》,发明先儒之所未及,深有功于圣经者也。故宋翰林学士、参知政事、谥文忠、西山先生真德秀,博学穷经,践履笃实。当时立伪学之禁,以锢善类,德秀晚出,独以斯文为己任,讲习躬行,党禁解而正学明。此五人者,学问接道统之传,著述发儒先之秘,其功甚大。况科举取士,已将胡安国《春秋》、蔡沈《尚书集传》表章而尊用之,真德秀《大学衍义》亦备经筵讲读,是皆有补于国家之治道者矣。各人出处,详见《宋史》本传,俱应追锡名爵,从祀先圣庙廷,可以敦厚儒风,激劝后学。如蒙备呈上司,申达朝省,命礼官讨论典礼,如周敦颐等例,闻奏施行,以补阙典,吾道幸甚。
本省以其言具咨中书省,仍遣胡瑜赴都投呈。至正二十一年七月,中书判送礼部,行移翰林、集贤、太常三院会议,俱准所言,回呈中书省。二十二年八月,奏准送礼部定拟五先生封爵谥号。俱赠太师。杨时追封吴国公,李侗追封越国公,胡安国追封楚国公,蔡沈追封建国公,真德秀追封福国公。各给词头宣命,遣官赍往福建行省,访问各人子孙给付。如无子孙者,于其故所居乡里郡县学,或书院祠堂内,安置施行。
朱熹加封齐国父追谥献靖
至正二十二年十二月,追谥朱熹父为献靖,其制词云:“考德而论时,灼见风仪之俊;观子而知父,迨闻《诗》、《礼》之传。久閟幽堂,丕昭公论。故宋左承议郎、守尚书吏部员外郎、兼史馆校勘、累赠通议大夫朱松,仕不躁进,德合中行。溯邹鲁之渊源,式开来学;开图书之蕴奥,妙契玄机。奏对虽忤于权奸,嗣续笃生于贤哲。化民成俗,著书满家。既继志述事之光前,何节惠易名之孔后。才高弗展,嗟沉滞于下僚;道大莫容,竟昌明于永世。神灵不昧,休命其承。可谥献靖。”
其改封熹为齐国公,制词云:“圣贤之蕴载诸经,义理实明于先正;风节之厉垂诸世,褒崇岂间于异时。不有巨儒,孰膺宠数?故宋华文阁待制、累赠宝谟阁直学士、太师、追封徽国公、谥文朱熹,挺生异质,蚤擢科名。试用于郡县,而善政孔多;回翔于馆阁,而直言无隐。权奸屡挫,志虑不回。著书立言,嘉乃简编之富;爱君忧国,负其经济之长。正学久达于中原,涣号申行于仁庙。询诸佥议,宜易故封。国启营丘,爰锡太公之境土;壤邻洙泗,尚观尼父之宫墙。缅想英风,载钦亲命。可追封齐国公,余并如故。”
国俗旧礼
每岁,太庙四祭,用司禋监官一员,名蒙古巫祝。当省牲时,法服,同三献官升殿,诣室户告腯,还至牲所,以国语呼累朝帝后名讳而告之。明旦,三献礼毕,献官、御史、太常卿、博士复升殿,分诣各室,蒙古博儿赤跪割牲,太仆卿以朱漆盂奉马乳酌奠,巫祝以国语告神讫,太祝奉祝币诣燎位,献官以下复版位载拜,礼毕。
每岁,驾幸上都,以八月二十四日祭祀,谓之洒马妳子。用马一,羯羊八,彩段练绢各九匹,以白羊毛缠若穗者九,貂鼠皮三,命蒙古巫觋及蒙古、汉人秀才达官四员领其事,再拜告天,又呼太祖成吉思御名而祝之,曰:“托天皇帝福荫,年年祭赛者。”礼毕,掌祭官四员,各以祭币表里一与之;余币及祭物,则凡与祭者共分之。
每岁,九月内及十二月十六日以后,于烧饭院中,用马一,羊三,马湩,酒醴,红织金币及里绢各三匹,命蒙古达官一员,偕蒙古巫觋,掘地为坎以燎肉,仍以酒醴、马湩杂烧之。巫觋以国语呼累朝御名而祭焉。
每岁,十二月下旬,择日,于西镇国寺内墙下,洒扫平地,太府监供彩币,中尚监供细毡针线,武备寺供弓箭环刀,束秆草为人形一,为狗一,剪杂色彩段为之肠胃,选达官世家之贵重者交射之。非别速、札剌尔、乃蛮、忙古、台列班、塔达、珊竹、雪泥等氏族,不得与列。射至糜烂,以羊酒祭之。祭毕,帝后及太子嫔妃并射者,各解所服衣,俾蒙古巫觋祝赞之。祝赞毕,遂以与之,名曰脱灾。国俗谓之射草狗。
每岁,十二月十六日以后,选日,用白黑羊毛为线,帝后及太子,自顶至手足,皆用羊毛线缠系之,坐于寝殿。蒙古巫觋念咒语,奉银槽贮火,置米糠于其中,沃以酥油,以其烟薰帝之身,断所系毛线,纳诸槽内。又以红帛长数寸,帝手裂碎之,唾之者三,并投火中。即解所服衣帽付巫觋,谓之脱旧灾、迎新福云。
凡后妃妊身,将及月辰,则移居于外毡帐房。若生皇子孙,则锡百官以金银彩段,谓之撒答海。及弥月,复还内寝。其帐房则以颁赐近臣云。
凡帝后有疾危殆,度不可愈,亦移居外毡帐房。有不讳,则就殡殓其中。葬后,每日用羊二次烧饭以为祭,至四十九日而后已。其帐房亦以赐近臣云。
凡宫车晏驾,棺用香楠木,中分为二,刳肖人形,其广狭长短,仅足容身而已。殓用貂皮袄、皮帽,其靴袜、系腰、盒钵,俱用白粉皮为之。殉以金壶瓶二,盏一,碗碟匙箸各一。殓讫,用黄金为箍四条以束之。舆车用白毡青缘纳失失为帘,覆棺亦以纳失失为之。前行,用蒙古巫媪一人,衣新衣,骑马,牵马一匹,以黄金饰鞍辔,笼以纳失失,谓之金灵马。日三次,用羊奠祭。至所葬陵地,其开穴所起之土成块,依次排列之。棺既下,复依次掩覆之。其有剩土,则远置他所,送葬官三员,居五里外。日一次烧饭致祭,三年然后返。
世祖至元七年,以帝师八思巴之言,于大明殿御座上置白伞盖一,顶用素段,泥金书梵字于其上,谓镇伏邪魔获安国刹。自后每岁二月十五日,于大明殿启建白伞盖佛事,用诸色仪仗社直,迎引伞盖,周游皇城内外,云与众生祓除不祥,导迎福祉。岁正月十五日,宣政院同中书省奏,请先期中书奉旨移文枢密院,八卫拨伞鼓手一百二十人,殿后军甲马五百人,抬舁监坛汉关羽神轿军及杂用五百人。宣政院所辖官寺三百六十所,掌供应佛像、坛面、幢幡、宝盖、车鼓、头旗三百六十坛,每坛擎执抬舁二十六人,钹鼓僧一十二人。大都路掌供各色金门大社一百二十队,教坊司云和署掌大乐鼓、板杖鼓、筚篥、龙笛、琵琶、筝、緌七色,凡四百人。兴和署掌妓女杂扮队戏一百五十人,祥和署掌杂把戏男女一百五十人,仪凤司掌汉人、回回、河西三色细乐,每色各三队,凡三百二十四人。凡执役者,皆官给铠甲袍服器仗,俱以鲜丽整齐为尚,珠玉金绣,装束奇巧,首尾排列三十余里。都城士女,闾阎聚观。礼部官点视诸色队仗,刑部官巡绰喧闹,枢密院官分守城门,而中书省官一员总督视之。先二日,于西镇国寺迎太子游四门,舁高塑像,具仪仗入城。十四日,帝师率梵僧五百人,于大明殿内建佛事。至十五日,恭请伞盖于御座,奉置宝舆,诸仪卫队仗列于殿前,诸色社直暨诸坛面列于崇天门外,迎引出宫。至庆寿寺,具素食,食罢起行,从西宫门外垣海子南岸,入厚载红门,由东华门过延春门而西。帝及后妃公主,于玉德殿门外,搭金脊吾殿彩楼而观览焉。及诸队仗社直送金伞还宫,复恭置御榻上。帝师僧众作佛事,至十六日罢散。岁以为常,谓之游皇城。或有因事而辍,寻复举行。夏六月中,上京亦如之。
卷七十八 志第二十八
◎舆服一
若稽往古,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服牛乘马,引重致远,盖取诸大壮。冕服车舆之制,其来尚矣。《虞书》舜作十二章,五服以命有德,车服以赏有功。《礼记》虞鸾车,夏钩车,商大辂。至周,损益前代,弁师掌王之五冕,巾车掌王之五辂,而仪文始备。然孔子论治天下之大法,于殷辂取其质而得中,周冕取其文而得中也。至秦并天下,兼收六国车旗服御,穷极侈靡,有大驾、法驾以及卤簿。汉承秦后,多因其旧。由唐及宋,亦效秦法,以为盛典。于文质适中之义,君子或得而议焉。
元初立国,庶事草创,冠服车舆,并从旧俗。世祖混一天下,近取金、宋,远法汉、唐。至英宗亲祀太庙,复置卤簿。今考之当时,上而天子之冕服,皇太子冠服,天子之质孙,天子之五辂与腰舆、象轿,以及仪卫队仗,下而百官祭服、朝服,与百官之质孙,以及于士庶人之服色,粲然其有章,秩然其有序。大抵参酌古今,随时损益,兼存国制,用备仪文。于是朝廷之盛,宗庙之美,百官之富,有以成一代之制作矣。作《舆服志》,而仪卫附见于后云。
冕服
天子冕服:衮冕,制以漆纱,上覆曰綖,青表朱里。綖之四周,匝以云龙。冠之口围,萦以珍珠。綖之前后,旒各十二,以珍珠为之。綖之左右,系黈纩二,系以玄紞,承以玉瑱,纩色黄,络以珠。冠之周围,珠云龙网结,通翠柳调珠。綖上横天河带一,左右至地。珠钿窠网结,翠柳朱丝组二,属诸笄,为缨络,以翠柳调珠。簪以玉为之,横贯于冠。
衮龙服,制以青罗,饰以生色销金帝星一、日一、月一、升龙四、复身龙四、山三十八、火四十八、华虫四十八、虎蜼四十八。
裳,制以绯罗,其状如裙,饰以文绣,凡一十六行,每行藻二、粉米一、黼二、黻二。
中单,制以白纱,绛缘,黄勒帛副之。
蔽膝,制以绯罗,有褾。绯绢为里,其形如衤詹,袍上着之,绣复身龙。
玉佩,珩一、琚一、瑀一、冲牙一、璜二。冲牙以系璜,珩下有银兽面,涂以黄金,双璜夹之。次又有衡,下有冲牙。傍别施双的以鸣,用玉。
大带,制以绯白二色罗,合缝为之。
玉环绶,制以纳石失。(金锦也。)上有三小玉环,下有青丝织网。
红罗靴,制以红罗为之,高靿。
履,制以纳石失,有双耳二,带钩,饰以珠。
袜,制以红绫。
右按《太常集礼》,至元十二年十一月,博士议拟:冕天版长一尺六寸,广八寸,前高八寸五分,后高九寸五分,身围一尺八寸三分,并纳言,用青罗为表,红罗为里,周回缘以黄金。天版下四面,珠网结子,花素坠子,前后共二十有四旒,以珍珠为之。青碧线织天河带,两头各有珍珠金翠旒三节,玉滴子节花全。红线组带二,上有珍珠金翠旒,玉滴子,下有金铎二。梅红绣款幔带一,黈纩二,珍珠垂系,上用金萼子二。簪窠款幔组带钿窠各二,内组带窠四,并镂玉为之。玉簪一,顶面镂云龙。衮衣,用青罗夹制,五采间金,绘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宗彝。正面日一,月一,升龙四,山十二,上下襟华虫、火各六对,虎蜼各(阙)对,背星一,升龙四,山十二,华虫、火各十二对,虎蜼各六对。中单,用白罗单制,罗领褾襈。裳一,带褾襈全,红罗八幅夹造。上绣藻、粉米、黼、黻,藻三十二,粉米十六,黼三十二,黻三十二。蔽膝一,带褾襈,红罗夹造八幅,上绣升龙二。绶一幅,六采织造,红罗托里。小绶三,色同大绶,销金黄罗绶头全,上间施二玉环,并碾云龙。绯白大带一,销金黄带头,钿窠二十有四。红罗勒帛一,青罗抹带一。佩二,玉上、中、下璜各一,半月各二,并碾玉为云龙文。玉滴子各二,并珍珠穿造。金篦钩,兽面,水叶环钉全。凉带一,红罗里,镂金为之;上为玉鹅七,挞尾束各一,金攀龙口,玳瑁衬钉。舄一,重底,红罗面,白绫托里,如意头,销金黄罗缘口,玉鼻,纯饰以珍珠。金绯罗锦袜一两。
大德十一年九月,博士议:唐制,天子衮冕,垂白珠十有二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黈纩充耳,玉簪导。玄衣纁裳,凡十二章。八章在衣,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褾领为升龙,皆织成之。龙章以下,每章一行,每行十二。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襈裾,黻加龙、山、火三章。毳冕以上,火、山二章。絺冕,山一章。玄冕无章。革带、大带、玉佩、绶、袜,与上同。舄加金饰。享庙、谒庙及朝遣上将、征还饮至、践阼加元服、纳后、元日受朝及临轩册拜王公则服之。又宋制,天子服有衮冕,广尺二寸,长二尺四寸,前后十有二旒,二纩,并贯珍珠。又有翠旒十二,碧凤衔之,在珠旒外。冕板,以龙鳞锦表,上缀玉为七星,傍施琥珀瓶、犀瓶各二十四,周缀金丝网钿,以珍珠杂宝玉,加紫云白鹤锦里。四柱饰以七宝,红绫里。金饰玉簪导,红丝绦组带。亦谓之平天冠。衮服青色,日、月、星、山、龙、雉、虎蜼七章。红裙,藻、火、粉米、黼、黻五章。红蔽膝,升龙二,并织成,间以云彩,饰以金鈒花钿窠,装以珍珠、琥珀、杂宝玉。红罗襦裙,绣五章,青褾襈裾。六采绶一,小绶三,结三,玉环三。素大带,朱里。青罗四神带二,绣四神盘结。(绶带饰并同衮服。)白罗中单,青罗抹带,红罗勒帛,鹿卢玉具剑,玉镖首镂白玉双佩,金饰,贯珍珠。金龙凤革带,红袜赤舄,金鈒花,四神玉鼻。祭天地宗庙、受册尊号、元日受朝、册皇太子则服之。事未果行。
至延祐七年七月,英宗命礼仪院使八思吉斯传旨,令省臣与太常礼仪院速制法服。八月,中书省会集翰林、集贤、太常礼仪院官讲议,依秘书监所藏前代帝王衮冕法服图本,命有司制如其式。
镇圭,制以玉,长一尺二寸,有袋副之。
皇太子冠服:衮冕,玄衣,纁裳,中单,蔽膝,玉佩,大绶,朱袜,赤舄。
按《太常集礼》,至元十二年,博士拟衮冕制,用白珠九旒,红丝组为缨,青纩充耳,犀簪导。青衣、朱裳,九章。五章在衣,山、龙、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白纱中单,青礻票襈裾。革带,涂金银钩飖。蔽膝,随裳色,为火、山二章。瑜玉双佩,四采织成大绶,间施玉环三。白袜朱舄,舄加金涂银扣。
大德十一年九月,照拟前代制度。唐制,皇太子衮冕,垂白珠九旒,红丝组为缨,青纩充耳,犀簪导。玄衣、纁裳,九章。五章在衣,山、龙、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织成之,每行一章,黼、黻重以为等,每行九。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襈裾。革带,金钩飖,大带。蔽膝,随裳色,火、山二章。玉具剑,金宝饰玉镖首,瑜玉双佩。朱组带大绶,四采赤白缥绀,纯朱质,长丈八尺,首广九寸。小双绶,长二尺六寸,色同大绶,而首半之,间施玉环三。朱袜赤舄,加金饰。侍从祭祀及谒庙、加元服、纳妃服之。宋制,皇太子衮冕,垂白珠九旒,红丝组为缨,青纩充耳,犀簪导。青衣、朱裳,九章。五章在衣,山、龙、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白纱中单,青褾襈裾。革带,涂金银钩飖。蔽膝,随裳色,火、山二章。瑜玉双佩,四采织成大绶,间施玉环三。白袜、朱舄,舄加涂金银饰。加元服、从祀、受册、谒庙、朝会服之。已拟其制,未果造。
三献官及司徒、大礼使祭服:笼巾貂蝉冠五,青罗服五,(领、袖、襕俱用皂绫。)红罗裙五,(皂绫为襕。)红罗蔽膝五,(其罗花样俱系牡丹。)白纱中单五,(黄绫带。)红组金绶绅五,(红组金译语言纳石失,各佩玉环二。)象笏五,银束带五,玉佩五,白罗方心曲领五,赤革履五对,白绫袜五对。
助奠以下诸执事官冠服:貂蝉冠、獬豸冠、七梁冠、六梁冠、五梁冠、四梁冠、三梁冠、二梁冠二百,青罗服二百,(领、袖、襕俱用皂绫。)红绫裙二百,(皂绫为襕。)红罗蔽膝二百,紫罗公服二百,(用梅花罗。)白纱中单二百,(黄绫带。)织金绶绅二百,(红一百九十八,青二,各佩铜环二。)铜束带二百,白罗方心曲领二百,铜佩二百,展角幞头二百,涂金荔枝带三十,乌角带一百七十,皂靴二百对,赤革履二百对,白绫袜二百对,象笏三十,银杏木笏一百七十。
凡献官诸执事行礼,俱衣法服。惟监察御史二,冠獬豸,服青绶。凡迎香、读祝及祀日遇阴雨,俱衣紫罗公服。六品以下,皆得借紫。
都监库、祠祭局、仪鸾局、神厨局头目长行人等:交角幞头五十,窄袖紫罗服五十,涂金束带五十,皂靴五十对。
初宪宗壬子年秋八月,祭天于日月山,用冕服自此始。成宗大德六年春三月,祭天于丽正门外丙地,命献官以下诸执事,各具公服行礼。是时,大都未有郊坛,大礼用公服自此始。九年冬至祭享,用冠服,依宗庙见用者制。其后节次祭祀,或合祀天地,增配位从祀,献摄职事,续置冠服,于法服库收掌。法服二百九十有九,公服二百八十,窄紫二百九十有五。至大间,太常博士李之绍、王天祐疏陈,亲祀冕无旒,服大裘而加衮,裘以黑羔皮为之。臣下从祀冠服,历代所尚,其制不同。集议得依宗庙见用冠服制度。
社稷祭服:青罗袍一百二十三,白纱中单一百三十三,红梅花罗裙一百二十三,蓝织锦铜环绶绅二,红织锦铜环绶绅一百一十七,红织锦玉环绶绅四,红梅花罗蔽膝一百二十三,革履一百二十三,白绫袜一百二十三,白罗方心曲领一百二十三,黄绫带一百二十三,佩一百二十三,铜珩璜者一百一十九,玉珩璜者四,蓝素苎丝带一百二十三,银带四,铜带一百一十九,冠一百二十三,水角簪金梁冠一百七,纱冠一十,獬豸冠二,笼巾纱冠四,木笏一百二十三,紫罗公服一百二十三,黑漆幞头一百二十三,展角全二色罗插领一百二十三,镀金铜荔枝带一十,角带一百一十三,象笏一十三枝,木笏一百一十枝,黄绢单包复一百二十三,紫苎丝抹口青毡袜一百一十三,皂靴一百二十三,窄紫罗衫三十,黑漆幞头三十,铜束带三十,黄绢单包复三十,皂靴三十,紫苎丝抹口青毡袜三十。
宣圣庙祭服:献官法服,七梁冠三,(簪全。)鸦青袍三,绒锦绶绅三,(各带青绒网并铜环二。)方心曲领三,蓝结带三,铜佩三,红罗裙三,白绢中单三,红罗蔽膝三,革履三。(白绢袜全。)
执事儒服,软角唐巾,白襕插领,黄鞓角带,皂靴,各九十有八。
曲阜祭服,连蝉冠四十有三,七梁冠三,五梁冠三十有六,三梁冠四,皂苎丝鞋三十有六〈革两〉,舒角幞头二,软角唐巾四十,角簪四十有三,冠缨四十有三副,(凡八十有六条。)象牙笏七,木笏三十有八,玉佩七,(凡十有四系。)铜佩三十有六,(凡七十有二系。)带八十有五,蓝鞓带七,红鞋带三十有六,乌角带二,黄鞓带、乌角偏带四十,大红金绶结带七,(上用玉环十有四。)青罗大袖夹衣七,紫罗公服二,褐罗大袖衣三十有六,白罗衫四十,白绢中单三十有六,白纱中单七,大红罗夹蔽膝七,大红夹裳、绯红罗夹蔽膝三十有六,绯红夹裳四,黄罗夹裳三十有六,黄罗大带七,白罗方心曲领七,红罗绶带七,黄绢大带三十有六,皂靴、白羊毳袜各四十有二对,大红罗鞋七〈革两〉,白绢夹袜四十有三〈革两〉。
质孙,汉言一色服也,内庭大宴则服之。冬夏之服不同,然无定制。凡勋戚大臣近侍,赐则服之。下至于乐工卫士,皆有其服。精粗之制,上下之别,虽不同,总谓之质孙云。
天子质孙,冬之服凡十有一等,服纳石失、(金锦也。)怯绵里,(翦茸也。)则冠金锦暖帽。服大红、桃红、紫蓝、绿宝里,(宝里,服之有襕者也。)则冠七宝重顶冠。服红黄粉皮,则冠红金褡子暖帽。服白粉皮,则冠白金褡子暖帽。服银鼠,则冠银鼠暖帽,其上并加银鼠比肩。(俗称曰襻子答忽。)夏之服凡十有五等,服答纳都纳石失,(缀大珠于金锦。)则冠宝顶金凤钹笠。服速不都纳石失,(缀小珠于金锦。)则冠珠子卷云冠。服纳石失,则帽亦如之。服大红珠宝里红毛子答纳,则冠珠缘边钹笠。服白毛子金丝宝里,则冠白藤宝贝帽。服驼褐毛子,则帽亦如之。服大红、绿、蓝、银褐、枣褐、金绣龙五色罗,则冠金凤顶笠,各随其服之色。服金龙青罗,则冠金凤顶漆纱冠。服珠子褐七宝珠龙褡子,则冠黄牙忽宝贝珠子带后檐帽。服青速夫金丝襕子,(速夫,回回毛布之精者也。)则冠七宝漆纱带后檐帽。
百官质孙,冬之服凡九等,大红纳石失一,大红怯绵里一,大红冠素一,桃红、蓝、绿官素各一,紫、黄、鸦青各一。夏之服凡十有四等,素纳石失一,聚线宝里纳石失一,枣褐浑金间丝蛤珠一,大红官素带宝里一,大红明珠褡子一,桃红、蓝、绿、银褐各一,高丽鸦青云袖罗一,驼褐、茜红、白毛子各一,鸦青官素带宝里一。
百官公服:
公服,制以罗,大袖,盘领,俱右衽。一品紫,大独科花,径五寸。二品小独科花,径三寸。三品散答花,径二寸,无枝叶。四品、五品小杂花,径一寸五分。六品、七品绯罗小杂花,径一寸。八品、九品绿罗,无文。
幞头,漆纱为之,展其角。
笏,制以牙,上圆下方。或以银杏木为之。
偏带,正从一品以玉,或花,或素。二品以花犀。三品、四品以黄金为荔枝。五品以下以乌犀。并八胯,鞓用朱革。
靴,以皂皮为之。
仪卫服色:
交角幞头,其制,巾后交折其角。
凤翅幞头,制如唐巾,两角上曲,而作云头,两旁覆以两金凤翅。
学士帽,制如唐巾,两角如匙头下垂。
唐巾,制如幞头,而撱其角,两角上曲作云头。
控鹤幞头,制如交角,金镂其额。
花角幞头,制如控鹤幞头,两角及额上,簇象生杂花。
锦帽,制以漆纱,后幅两旁,前拱而高,中下,后画连钱锦,前额作聚文。
平巾帻,黑漆革为之,形如进贤冠之笼巾,或以青,或以白。
武弁,制以皮,加漆。
甲骑冠,制以皮,加黑漆,雌黄为缘。
抹额,制以绯罗,绣宝花。
巾,制以絁,五色,画宝相花。
兜鍪,制以皮,金涂五色,各随其甲。
衬甲,制如云肩,青锦质,缘以白锦,衷以毡,里以白绢。
云肩,制如四垂云,青缘,黄罗五色,嵌金为之。
裲裆,制如衫。
衬袍,制用绯锦,武士所以衤易裲裆。
士卒袍,制以绢絁,绘宝相花。
窄袖袍,制以罗或絁。
辫线袄,制如窄袖衫,腰作辫线细折。
控鹤袄,制以青绯二色锦,圆答宝相花。
窄袖袄,长行舆士所服,绀緅色。
乐工袄,制以绯锦,明珠琵琶窄袖,辫线细折。
甲,覆膊、掩心、扞背、扞股,制以皮,或为虎文、狮子文,或施金铠销子文。
臂鞲,制以锦,绿绢为里,有双带。
锦螣蛇,束麻长一丈一尺,裹以红锦。
束带,红鞓双獭尾,黄金涂铜胯,余同腰带而狭小。
绦环,制以铜,黄金涂之。
汗胯,制以青锦,缘以银褐锦,或绣扑兽,间以云气。
行縢,以绢为之。
鞋,制以麻。
〈革翁〉鞋,制以皮为履,而长其靿,缚于行縢之内。
云头靴,制以皮,帮嵌云朵,头作云象,〈革翁〉束于胫。
服色等第:仁宗延祐元年冬十有二月,定服色等第,诏曰:“比年以来,所在士民,靡丽相尚,尊卑混淆,僣礼费财,朕所不取。贵贱有章,益明国制,俭奢中节,可阜民财。”命中书省定立服色等第于后。
一,蒙古人不在禁限,及见当怯薛诸色人等,亦不在禁限,惟不许服龙凤文。(龙谓五爪二角者。)
一,职官除龙凤文外,一品、二品服浑金花,三品服金褡子,四品、五品服云袖带襕,六品、七品服六花,八品、九品服四花。(职事散官从一高。)系腰,五品以下许用银,并减铁。
一,命妇衣服,一品至三品服浑金,四品、五品服金褡子,六品以下惟服销金,并金纱褡子。首饰,一品至三品许用金珠宝玉,四品、五品用金玉珍珠,六品以下用金,惟耳环用珠玉。(同籍不限亲疏,期亲虽别籍,并出嫁同。)
一,器皿,(谓茶酒器。)除鈒造龙凤文不得使用外,一品至三品许用金玉,四品、五品惟台盏用金,六品以下台盏用镀金,余并用银。
一,帐幕,除不得用赭黄龙凤文外,一品至三品许用金花刺绣纱罗,四品、五品用刺绣纱罗,六品以下用素纱罗。
一,车舆,除不得用龙凤文外,一品至三品许用间金妆饰银螭头、绣带,青幔,四品、五品用素狮头、绣带、青幔,六品至九品用素云头、素带、青幔。
一,鞍辔,一品许饰以金玉,二品、三品饰以金,四品、五品饰以银,六品以下并饰以鍮石铜铁。
一,内外有出身,考满应入流,见役人员服用,与九品同。
一,授各投下令旨、钧旨,有印信,见任勾当人员,亦与九品同。
一,庶人除不得服赭黄,惟许服暗花苎丝绫罗毛毳,帽笠不许饰用金玉,靴不得裁制花样。首饰许用翠花,并金钗錍各一事,惟耳环用金珠碧甸,余并用银。酒器许用银壶瓶台盏盂镟,余并禁止。帐幕用纱绢,不得赭黄,车舆黑油,齐头平顶皂幔。
一,诸色目人,除行营帐外,其余并与庶人同。
一,诸职官致仕,与见任同。解降者,依应得品级,不叙者,与庶人同。
一,父祖有官,既没年深,非犯除名不叙之限,其命妇及子孙与见任同。
一,诸乐艺人等服用,与庶人同。凡承应妆扮之物,不拘上例。
一,皂隶公使人,惟许服绢。
一,娼家出入,止服皂褙子,不得乘坐车马,余依旧例。
一,今后汉人、高丽、南人等投充怯薛者,并在禁限。
一,服色等第,上得兼下,下不得僣上。违者,职官解见任,期年后降一等叙,余人决五十七下。违禁之物,付告捉人充赏。有司禁治不严,从监察御史、廉访司究治。
御赐之物,不在禁限。
舆辂
玉辂。青质,金装,青绿藻井,栲栳轮盖。外施金装雕木云龙,内盘碾玉福海圆龙一,顶上匝以金涂鍮石耀叶八十一。上围九者二,中围九者三,下围九者四。顶轮衣三重,上二重青绣云龙瑞草,下一重无文。轮衣内黄屋一,黄素苎丝沥水,下周垂朱丝结网,青苎丝绣小带四十八,带头缀金涂小铜铃,青苎丝绣络带二。顶轮平素面夹用青苎丝。盖四周垂流苏八,饰以五色茸线结网五重,金涂铜钹五,金涂木珠二十有五。又系玉杂佩八,珩璜冲瑀全,金涂
鍮石钩挂十六,黄茸贯顶天心直下十字绳二,各长三丈。盖下立朱漆柱四。柱下直平盘,虚柜,中棂三十,下外桄二。漆绘犀、象、鹦鹉、锦雉、孔雀,隔窠嵌装花板。柜周朱漆勾阑,云拱地霞叶百七十有九,下垂牙护泥虚板,并朱漆画瑞草。勾阑上玉行龙十,碾玉蹲龙十,孔雀羽台九,水精面火珠七,金圈焰铜照八。舆下周垂朱丝结网,饰以金涂鍮石铎三百,彩画鍮石梅萼嵌网眼中。舆之长辕三,界辕勾心各三,上下龙头六。前辕引手玉螭头三,并系以蹲龙。后辕方罨头三,桄头十六,絟以蹲龙三。辕头衡一,两端玉龙头二,上列金涂铜凤十二,含以金涂铜铃。舆之轴一,轮二。轴之挲罗二,明辖蹲龙絟,并青漆。轮之辐各二十四,毂首压贴金涂铜毂叶八十一,金涂鍮石擎耳恋攀四。柜之前,朱漆金装云龙辂牌一,牌字以玉装缀。辂之箱,四壁雕锼漆画填心隔窠龟文华板。上层左画青龙,右画白虎,前画朱雀,后画玄武。辂之前额,玉行龙二,奉一水精珠,后额如之。前两柱青茸铃索五,贴金鸾和大响铜铃十,金涂鍮石双鱼五。下朱漆轼柜一,柜上金香球、金香宝、金香合、银灰盘各一,并黄丝绶带。辂之后,朱漆后轛一,金涂曲戌,黄苎丝销金云龙门帘一,绯苎丝绣云龙带二。辂之中,金涂鍮石铰碾玉龙椅一,靠背上金涂圈焰玉明珠一。右建太常旗,十有二斿,青罗绣日、月、五星、升龙。右建阘戟一,九斿,青罗绣云龙。中央黄罗绣青黑黼文两旗,绸杠,并青罗,旗首金涂鍮石龙头二,金涂铜铃二,金涂鍮石钹青缨緌十二重,金涂木珠流苏十二重。龙椅上,方坐一,绿褥一,皆锦。销金黄罗夹帕一,方舆地褥二,勾阑内褥八,皆用杂锦绮。青漆金涂鍮石铰叶踏道一,小褥五重。青漆雕木涂金龙头行马一,小青漆梯一,青漆柄金涂长托叉二,短托叉二,金涂首青漆推竿一,青茸引辂索二,各长六丈余,金涂铜环二,黄茸绥一。辂马、诞马,并青色。鞍辔鞦勒缨拂靷,并青韦,金饰。诞马青织金苎丝屉四副。青罗销金绢里笼鞍六。盖辂黄绢大蒙帕一,黄油绢帕一。驾士平巾大袖,并青绘苎丝为之。
至治元年,英宗亲祀太庙,诏中书及太常礼仪院、礼部定拟制卤簿五辂。以平章政事张珪、留守王伯胜、将作院使明里董阿、侍仪使乙剌徒满董其事。是年,玉辂成。明年,亲祀御之。后复命造四辂,工未成而罢。
金辂。赤质,金妆,青绿藻井,栲栳轮盖。外施金妆雕木云龙,内盘真金福海圆龙一,顶上匝以金涂鍮石耀叶八十一。上围九者二,中围九者三,下围九者四。顶轮衣三重,上二重大红绣云龙瑞草,下一重无文。轮衣内黄屋一,黄素纻丝沥水,下垂朱丝结网一周,大红纻丝绣小带四十八,带头缀金涂小铜铃三百,大红纻丝绣络带二。顶轮平素面夹用绯纻丝。盖之四周垂流苏八,饰以五色茸线结网五重,金涂鍮石杂佩八,珩璜冲瑀全,金涂鍮石钩挂十有六,黄绒贯顶天心直下十字绳二。盖下立朱漆柱四,柱下直平盘,虚柜,中棂三十,其下外桄二,漆绘犀、象、鹦鹉、锦雉、孔雀,隔窠嵌妆花板。柜上周遭朱漆勾阑,云拱地霞叶一百七十有九,下垂牙护泥虚板,并朱漆画瑞草。勾阑上金涂鍮石行龙十二,金涂鍮石蹲龙十,孔雀羽台九,水精面火珠七,金圈焰铜照八。舆下垂朱丝结网一遭,饰以金涂鍮石铎子三百,彩画鍮石梅萼嵌网眼中。舆之长辕三,界辕勾心各三,上下龙头六。前辕引手金涂鍮石螭头三,并系以蹲龙。后辕方罨头三,桄头十六,系以蹲龙三。辕头衡一,两端金涂鍮石龙头二,上列金涂铜凤十二,含以金涂铜铃。舆之轴一,轮二。轴之挲罗二,明辖蹲龙絟,并漆以赤。轮之辐各二十有四,毂首压贴金涂铜毂叶八十有一,金涂鍮石擎耳恋攀四。柜之前,朱漆金妆云龙辂牌一,金涂铁曲戌。辂之箱,四壁雕锼漆画填心隔窠龟文花板,上层左画青龙,右画白虎,前画朱雀,后画玄武。辂之前额,金行龙二,奉一水精珠,后额亦如之。前两柱绯绒铃索五,贴金鸾和大响铜铃十,金涂鍮石双鱼五。下朱漆轼柜一,柜上金香球一,金香宝一,金香合,银灰盘一,并黄纻丝绶带。辂之后,朱漆后轛一,金涂曲戌,黄纻丝销金云龙门帘一,绯纻丝绣云龙带二。辂之中,黄金妆铰龙椅一,靠背上金涂圈焰玉明珠一。左建太常旗,十有二斿,绯罗绣日、月、五星、升龙。右建阘戟一,九斿,绯罗绣云龙。中央黄罗绣青黑黼文两旗,绸杠,并大红罗。旗首金涂鍮石龙头二,金涂铜铃二,金涂鍮石钹朱缨緌十二重,金涂木珠流苏十二重。龙椅上,金锦方坐子一,绿可贴(金锦也。)褥一,销金黄罗夹帕一,方舆地金锦褥一,绿可贴褥一。勾阑内,可贴条褥四,蓝纻丝条褥四,朱漆金涂鍮石铰叶踏道一,小可贴条褥五重。朱漆雕木涂金龙头行马一,小朱漆梯一,朱漆柄金涂长托叉二,短托叉二,金涂首朱漆推竿一,红绒引辂索二,金涂铜环二,黄绒执绥一。辂马、诞马,并赤色。鞍辔鞦勒缨拂套项,并赤韦,金妆。诞马红织金苎丝屉四副,红罗销金红绢里笼鞍六。盖辂黄绢大蒙帕一,黄油绢帕一。驾士平巾大袖,并绯绣纻丝为之。
象辂。黄质,金妆,青绿藻井,栲栳轮盖。外施金妆雕木云龙,内盘描金象牙雕福海圆龙一,顶上匝以金涂鍮石耀叶八十有一。上围九者二,中围九者三,下围九者四。顶轮衣三重,上二重黄绣云龙瑞草,下一重无文。轮衣内黄屋一,黄素纻丝沥水,下垂朱丝结网一遭,黄纻丝绣小带四十有八,带头缀金涂小铜铃三百,黄纻丝绣络带二。顶轮平素面夹用黄纻丝。盖之四周垂流苏八,饰以五色茸线结网五重,金涂铜钹五,金涂木珠二十有五。又系金涂鍮石杂佩八,珩璜冲瑀全,金涂鍮石钩挂十有六,黄绒贯顶天心直下十字绳二。盖下立朱漆柱四,柱下直平盘,虚柜,中棂三十,下外桄二,漆绘犀、象、鹦鹉、锦雉、孔雀,隔窠嵌妆花板。柜上周遭朱漆勾阑,云拱地霞叶百七十有九,下垂牙护泥虚板,并朱漆画瑞草。勾阑上描金象牙雕行龙十,蹲龙十,孔雀羽台九,水精面火珠七,金圈焰铜照八。舆下垂朱丝结网一遭,饰以金涂鍮石铎子三百,采画鍮石梅萼嵌网眼中。舆之长辕三,界辕勾心各三,上下龙头六。前辕引手描金象牙雕螭头三,并系以蹲龙。后辕方罨头三,桄头十有六,系以蹲龙三。辕头衡一,两端描金象牙雕龙头二,上列金涂铜凤十二,含以金涂铜铃。舆之轴一,轮二。轴之挲罗二,明辖蹲龙絟,并漆以黄。轮之辐各二十有四,毂首压贴金涂铜毂叶八十有一,金涂鍮石擎耳恋攀四。柜之前,朱漆金妆云龙辂牌一,金涂铁曲戌。辂之箱,四傍雕锼漆画填心隔窠龟文花板,上层左画青龙,右画白虎,前画朱雀,后画玄武。辂之前额,描金象牙雕行龙二,奉一水精珠,后额如之。前两柱黄绒铃索五,贴金鸾和大响铜铃十,金涂鍮石双鱼五。下朱漆轼柜一,柜上金香球一,金香宝一,金香合一,银灰盘一,并黄纻丝绶带。辂之后,朱漆后轛一,金涂曲戌,黄纻丝销金云龙门帘一,绯纻丝绣云龙带二。辂之中,黄金妆铰描金象牙雕龙椅一,靠背上金涂圈焰玉明珠一。左建太常旗一,十有二斿,黄罗绣日、月、五星、升龙。右建阘戟一,九斿,黄罗绣云龙。中央黄罗绣青黑黼文两旗,绸杠,并黄罗。旗首金涂鍮石龙头二,金涂铜铃二,金涂鍮石钹黄缨緌十二重,金涂木珠流苏十二重。龙椅上,金锦方坐一,绿可贴褥一。勾阑内,可贴条褥四,蓝纻丝条褥四,黄漆金涂鍮石铰叶踏道一,小可贴条褥五重。黄漆木涂金龙头行马一,小黄漆梯一,黄漆柄金涂长托叉二,短托叉二,金涂首黄漆推竿一,黄绒引辂索二,金涂铜环二,黄绒执绥一。辂马、诞马,皆黄色。鞍辔鞦勒缨拂套项,并金妆,黄韦。诞马银褐织金纻丝屉四副,黄罗销金黄绢里笼鞍六。盖辂黄绢大蒙帕一,黄油绢帕一。驾士平巾大袖,并黄绣纻丝为之。
革辂。白质,金妆,青绿藻井,栲栳轮盖。外施金妆雕木云龙,内盘描金白檀雕福海圆龙一,顶上匝以金涂鍮石耀叶八十有一。上围九者二,中围九者三,下围九者四。顶轮衣三重,上二重素白绣云龙瑞草,下一重无文。轮衣内黄屋一,黄素纻丝沥水,下垂朱丝结网一遭,素白纻丝绣小带四十有八,带头缀金涂小铜铃三百,素白纻丝绣络带二。顶轮平素面夹用白素纻丝。盖之四周垂流苏八,饰以五色绒线结网五重,金涂铜钹五,金涂木珠二十有五。又系金涂鍮石杂佩八,珩璜冲瑀全,金涂鍮石钩挂十有六,黄绒贯顶天心直下十字绳二。盖下立朱漆柱四,柱下直平盘,虚柜,中棂三十,下外桄二,漆绘革鞔犀、象、鹦鹉、锦雉、孔雀,隔窠嵌妆花板。柜上周遭朱漆勾阑,云拱地霞叶百七十有九,下垂牙护泥虚板,并朱漆画瑞草。勾阑上描金白檀行龙十,摆白蹲龙十,孔雀羽台九,水精面火珠七,金圈焰铜照八。舆下垂朱丝结网一遭,饰以金涂鍮石铎子三百,彩画鍮石梅萼嵌网眼中。舆之长辕三,界辕勾心各三,上下龙头六。前辕引手摆白螭头三,并系以蹲龙。后辕方罨头三,桄头十有六,系以蹲龙三。辕头衡一,两端摆白龙头二,上列金涂铜凤十二,含以金涂铜铃。舆之轴一,轮二。轴之挲罗二,明辖蹲龙絟,皆漆以白。其轮之辐各二十有四,毂首压贴金涂铜毂叶八十有一,金涂鍮石擎耳恋攀四。柜之前,朱漆金妆云龙辂牌一,金涂铁曲戌。辂箱之四傍,雕锼革鞔漆画填心,隔窠龟文花板,上层左画青龙,右画白虎,前画朱雀,后画玄武。辂之前额,白檀行龙二,奉一水精珠,后额如之。前两柱素白绒铃索五,帖金鸾和大响铜铃十,金涂鍮石双鱼五。下朱漆革鞔轼柜一,柜上金香球一,金香宝一,金香合一,银灰盘一,皆黄纻丝绶带。辂之后,朱漆革鞔后轛一,金涂曲戌,黄纻丝销金云龙门帘一,绯纻丝绣云龙带二。辂之中,金妆铰白檀雕龙椅一,靠背上金涂圈焰玉明珠一。右建太常旗一,十有二斿,白罗绣日、月、五星、升龙。右建阘戟一,九斿,素白罗绣云龙。中央黄罗绣青黑黼文两旗,绸杠,并素白罗,旗首金涂鍮石龙头二,金涂铜铃二,金涂鍮石钹素白缨緌十有二重,金涂木珠流苏十有二重。龙椅上,金锦方座一,绿可贴褥一,销金黄罗夹帕一,方舆地金锦褥一,绿可贴褥一。勾阑内,可贴条褥五重。素白漆雕木涂金龙头行马一,小白漆梯一,白漆柄金涂长托叉二,短托叉二,金涂首白漆推竿一,白绒引辂索二,金涂铜环二,黄绒执绥一。辂马、诞马,皆白色。鞍辔鞦勒缨拂套项,皆白围,金妆。诞马白织金纻丝屉四副,白罗销金白绢里笼鞍六。盖辂黄绢大蒙帕一,黄油绢帕一。驾士平巾大袖,皆白绣纻丝为之。
木辂。黑质,金妆,青绿藻井,栲栳轮盖。外施金妆雕木云龙,内盘描金紫檀雕福海圆龙一,顶上匝以金涂鍮石耀叶八十有一。上围九者二,中围九者三,下围九者四。顶轮衣三重,上二重皂绣云龙瑞草,下一重无文。轮衣内黄屋一,黄素纻丝沥水,下垂朱丝结网一遭,皂纻丝绣小带四十有八,带头缀金涂小铜铃三百,皂纻丝绣络带二。顶轮平素面夹用檀褐纻丝。盖之四周垂流苏八,饰以五色绒线结网五重,金涂铜钹五,金涂木珠二十五。又系金涂鍮石杂佩八,珩璜冲瑀全,金涂鍮石钩挂十有六,黄绒贯顶天心直下十字绳二。盖下立朱漆柱四,柱下直平盘,虚柜,中棂三十,下外桄二,漆绘犀、象、鹦鹉、锦雉、孔雀,隔窠嵌妆花板,柜上周遭朱漆勾阑,云拱地霞叶百七十有九,下垂牙护泥虚板,皆朱漆画瑞草。勾阑上金嵌镔铁行龙十,蹲龙十,孔雀羽台九,水精面火珠七,金圈焰铜照八。舆下垂朱丝结网一遭,饰以金涂鍮石铎子三百,彩画鍮石梅萼嵌网眼中。舆之长辕三,界辕勾心各三,上下龙头六。前辕引手金嵌镔铁螭头三,皆絟以蹲龙。后辕方罨头三,桄头十有六,系以蹲龙三。辕头衡一,两端金嵌镔铁龙头二,上列金涂铜凤十二,含以金涂铜铃。舆之轴一,轮二。轴之挲罗二,明辖蹲龙絟,并漆以黑。轮之辐各二十有四,毂首压贴金涂铜毂叶八十有一,金涂鍮石擎耳恋攀四。柜之前,朱漆金妆云龙辂牌一,金涂铁曲戌。辂之箱,四傍雕锼漆画填心,隔窠龟文花板,上层左画青龙,右画白虎,前画朱雀,后画玄武。辂之前额,金嵌镔铁行龙二,奉一水精珠,后额如之。前两柱皂绒铃索五,贴金鸾和大响铜铃十,金涂鍮石双鱼五。下朱漆轼柜一,柜上金香球一,金香宝一,金香合一,银灰盘一,皆黄纻丝绶带。辂之后,朱漆后轛一,金涂曲戌,黄纻丝销金云龙门帘一,绯纻丝绣云龙带二。辂之中,金妆乌木雕龙椅一,靠背上金涂圈焰玉明珠一。左建太常旗一,十有二斿,皂罗绣日、月、五星、升龙。右建阘戟一,九斿,皂罗绣云龙。中央黄罗绣青黑黼文两旗,绸杠,并皂罗,旗首金涂鍮石钹紫缨緌十有二重,金涂流苏十有二重。龙椅上,金锦方座一,绿可贴褥一,销金黄罢夹帕一,方舆地金锦褥一,绿可贴褥一。勾阑内,可贴条褥四,蓝纻丝条褥四,黑漆金涂鍮石铰叶踏道一,小可贴条褥五重。黑漆雕木涂金龙头行马一,小黑漆梯一,黑漆柄金涂长托叉二,短托叉二,金涂首黑漆推竿一,皂绒引辂索二,金涂铜环二,黄绒执绥一。辂马、诞马,并黑色。鞍辔鞦勒缨拂套项,皆以浅黑韦,金妆。诞马紫织金纻丝屉四副,紫罗销金紫绢里笼鞍六。盖辂黄绢大蒙帕一,黄油绢帕一。驾士平巾大袖,皆紫绣纻丝为之。
腰舆。制以香木,后背作山字牙,嵌七宝妆云龙屏风,上施金圈焰明珠,两傍引手。屏风下施雕镂云龙床。坐前有踏床,可贴锦褥一。坐上貂鼠缘金锦条褥,绿可贴方坐。
象轿。驾以象,凡巡幸则御之。
卷七十九 志第二十九
◎舆服二
○仪仗
皂纛,(国语读如秃。)建缨于素漆竿。凡行幸,则先驱建纛,夹以马鼓,居则置纛于月华门西之隅室。
绛麾,金涂竿,上施圆盘朱丝拂,三层,紫罗袋韬之。
金节,制如麾,八层,韬以黄罗云龙袋。
引导节,金涂龙头朱漆竿,悬五色拂,上施铜钹。
朱雀幢,制如节而五层,韬以红绣朱雀袋。
青龙幢,制如前,韬以碧绣青龙袋。
白虎幢,制如前,韬以素绣白虎袋。
玄武幢,制如前,韬以皂绣玄武袋。
皞槊,制如节,顶刻皞牛首,有袋,上加碧油。
绛引幡,四角,朱绿盖,每角垂罗文杂佩,系于金铜钩竿,竿以朱饰,悬五色间晕罗,下有横木板,作碾玉文。
告止幡,绯帛错彩为告止字,承以双凤,立仗者红罗销金升龙,余如绛引。
传教幡,制如告止幡,错彩为传教字,承以双白虎,立仗者白罗绛云龙。
信幡,制如传教幡,错彩为信字,承以双龙,立仗者绘飞凤。
黄麾幡,制如信幡,错彩为黄麾篆。
龙头竿绣氅,竿如戟,无钩,下有小横木,刻龙头,垂朱绿盖,每角缀珠佩一带,带末有金铜铃。
围子,制以金涂攒竹杖,首贯铜钱,而以紫绢冒之。
副竿,制以木,朱漆之。
火轮竿,制以白铁,为小车轮,建于白铁竿首。轮及竿皆金涂之,上书西天咒语,帝师所制。常行为亲卫中道,正行在劈正斧之前,以法佛卫,以祛邪僻,以镇轰雷焉。盖辟恶车之意也。
豹尾竿,制如戟,系豹尾,朱漆竿。
宝舆方案,绯罗销金云龙案衣,绯罗销金蒙衬复,案傍有金涂铁鞠四,龙头竿结绶二副之。
香蹬朱漆案,黄罗销金云龙案衣,上设金涂香炉一、烛台二,案旁金涂铁鞠四,龙头竿结绶二副之。
香案朱漆案,绯罗销金云龙案衣,上设金香炉、合各一,余同香蹬,殿庭陈设,则除龙头竿结绶。
诏案,制如香案。
册案,制如前。
宝案,制如前。
表案,制如香案,上加矮阑,金涂铁鞠四,竿二副之,绯罗销金蒙复。
礼物案,制如表案。
交椅,银饰之,涂以黄金。
杌子,四脚小床,银饰之,涂以黄金。
鸣鞭,绿柄,鞭以梅红丝为之,梢用黄茸而渍以蜡。
鞭桶,制以紫絁表,白绢里,皮缘两末。
蒙鞍,青锦绿,绯锦复。
水瓶,制如汤瓶,有盖,有提,有觜,银为之,涂以黄金。
鹿卢,制如乂字,两头卷,涂金妆鈒,朱丝绳副之。
水盆,黄金涂银妆鈒为之。
净巾,绯罗销金云龙,有里。
香球,制以银,为座上插莲花炉,炉上罩以圆球,镂氤氲旋转文于上,黄金涂之。
香合,制以银,径七寸,涂黄金鈒云龙于上。
金拂,红犛牛尾为之,黄金涂龙头柄。
唾壶,制以银,宽缘,虚腹,有盖,黄金涂之。
唾盂,制以银,形圆如缶,有盖,黄金涂之。
外办牌,制以象牙,书国字,背书汉字,填以金。
外备牌,制如前。
中严牌,制如前。
时牌,制同外备而小。
板位,制以木,长一尺二寸,阔一尺,厚六分,白髹黑字。
大伞,赤质,正方,四角铜螭首,涂以黄金,紫罗表,绯绢里。诸伞盖,宋以前皆平顶,今加金浮屠。
紫方伞,制如大伞而表以紫罗。
红方伞,制如大伞而表以绯罗。
华盖,制如伞而圆顶隆起,赤质,绣杂花云龙,上施金浮屠。
曲盖,制如华盖,绯沥水,绣瑞草,曲柄,上施金浮屠。
导盖,制如曲盖,绯罗沥水,绣龙,朱漆直柄。
朱伞,制如导盖而无文。
黄伞,制如朱伞而色黄。
葆盖,金涂龙头竿,悬以缨络,销金圆裙,六角葆盖。
孔雀盖,朱漆,竿首建小盖,盖顶以孔雀毛,径尺许,下垂孔雀尾,檐下以青黄红沥水围之,上施金浮屠,盖居竿三之一,竿涂以黄金,书西天咒语,与火轮竿义同。
朱团扇,绯罗绣盘龙,朱漆柄,金铜饰,导驾团扇,蹙金线。
大雉扇,制稍长,下方而上撱,绯罗绣象雉尾,中有双孔雀,间以杂花,下施朱漆横木连柄,金铜装。
中雉扇,制如大雉扇而减小。
小雉扇,制如中雉扇而减小。
青沥水扇,制圆而青色,四周沥水以青绢。
NV,朱縢结网,二螭首,衔红丝拂,中有兽面,朱漆柄,金铜装。
巘,制形如扇,朱縢网,中有兽面,朱漆柄,金铜装。
旗、扇锜,即坐也。旗锜,制十字木于下,上四枝交拱,置窍于其上以树旗。扇锜,制如栀,形小,六木拱于上,而制作精于旗锜,并漆以朱。
风伯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犬首,朱发,鬼形,豹汗袴袴,朱袴,负风囊,立云气中。
雨师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冠五梁冠,朱衣,黄袍,黑襕,黄带,白袴,皂舄,右手仗剑,左手捧钟。
雷公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犬首,鬼形,白拥项,朱犊鼻,黄带,右手持斧,左手持凿,运连鼓于火中。
电母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为女子形,纁衣,朱裳,白袴,两手运光。
金星旗,素质,赤火焰脚,画神人,冠五梁冠,素衣,皂襕,朱裳,秉圭。
水星旗,黑质,赤火焰脚,画神人,冠五梁冠,皂衣,皂襕,绿裳,秉圭。
木星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冠五梁冠,青衣,皂襕,朱裳,秉圭。
火星旗,赤质,青火焰脚,画神人,冠五梁冠,朱衣,皂襕,绿裳,秉圭。
土星旗,黄质,赤火焰脚,画神人,冠五梁冠,黄衣,皂襕,绿裳,秉圭。
摄提旗,赤质,赤火焰脚,画神人,冠五梁冠,素中单,黄衣,朱蔽膝,绿裳,杖剑。
北斗旗,黑质,赤火焰脚,画七星。
角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为女子形,露发,朱袍,黑襕,立云气中,持莲荷,外仗角、亢以下七旗,并青质,青火焰脚。角宿绘二星,下绘蛟。
亢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冠五梁冠,素衣,朱袍,皂襕,皂带,黄裳,持黑等子。外仗绘四星,下绘龙。
氐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冠小冠,衣金甲,朱衣,绿包肚,朱拥项,白袴,左手杖剑,乘一鳖。外仗绘四星,下绘貉。
房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乌巾,白中单,碧袍,黑襕,朱蔽膝,黄带,黄裙,朱舄,左手仗剑。外仗绘四星,下绘兔。
心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冠五梁冠,朱袍,皂襕,右手持杖。外仗绘三星,下绘狐。
尾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冠束发冠,素衣,黄袍,朱裳,青带,右手杖剑,左手持弓。外仗绘九星,下绘虎。
箕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乌巾,衣浅朱袍,皂襕,杖剑,乘白马于火中。外仗绘四星,下绘豹。
斗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被发,素腰裙,朱带,左手持杖。外仗斗牛以下七旗,并黑质,黑火焰脚。斗宿绘六星,下绘獬。
牛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牛首,皂襕,黄裳,皂舄。外仗绘六星,下绘牛。
女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乌牛首,衣朱服,皂襕,黄带,乌靴,左手持莲。外仗绘四星,下绘郤。
虚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被发裸形,坐于瓮中,右手持一珠。外仗绘二星,下绘鼠。
危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虎首,金甲,衣朱服,貔皮汗胯,青带,乌靴。外仗上绘三星,下绘燕。
室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丫发,朱服,乘舟水中。外仗绘二星,下绘猪。
壁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绘神人为女子形,被发,朱服,皂襕,绿带,白裳,乌舄。外仗绘二星,下绘貐。
奎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画神人,狼首,朱服,金甲,绿包肚,白汗胯,黄带,乌靴,仗剑。外仗奎、娄以下七旗,并素质,素火焰脚。奎宿绘十六星,下绘狼。
娄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绘神人,乌巾,素衣,皂袍,朱蔽膝,黄带,绿裳,乌舄,左手持乌牛角,右手持剑。外仗绘三星,下绘狗。
胃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绘神人,被发,裸形,披豹皮白腰裙,黄带,右手持剑。外仗绘三星,下绘雉。
昴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绘神人,黄牛首,朱服,皂襕,黄裳,朱舄,左手持如意。外仗绘七星,下绘鸡。
毕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绘神人,作鬼形,朱裩,持黑杖,乘赤马,行于火中。外仗上绘八星,下绘乌。
觜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绘神人,冠缁布冠,朱服,皂襕,绿裳,持一莲,坐于云气中。外仗绘三星,下绘猴。
参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绘神人,被发,衣黄袍,绿裳,朱带,朱舄,左手持珠。外仗上绘十星,下绘猿。
井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绘神人,乌巾,素衣,朱袍,皂襕,坐于云气中,左手持莲。外仗井、鬼以下七旗,并赤质,赤火焰脚。井宿绘八星,下绘犴。
鬼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绘神人作女子形,被发,素衣,朱袍,黄带,黄裳,乌舄,右手持杖。外仗绘五星,下绘羊。
柳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绘神人作女子形,露髻,朱衣,黑襕,黄裳,皂舄,抚一青龙。外仗绘八星,下绘獐。
星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绘神人,冠五梁冠,浅朱袍,皂襕,青带,黄裳,乌舄,持黄称。外仗绘七星,下绘马。
张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绘神人,衣豹皮,朱带,素靴,右手杖剑,坐于云气中。外仗绘六星,下绘鹿。
翼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绘神人,冠道冠,皂袍,黄裳,朱蔽膝,仗剑,履火于云气中。外仗绘二十二星,下绘蛇。
轸宿旗,青质,赤火焰脚,绘神人,冠道冠,衣朱袍,黄带,黄裳,左手持书。外仗绘四星,下绘蚓。
日旗,青质,赤火焰脚,绘日于上,奉以云气。
月旗,青质,赤火焰脚,绘月于上,奉以云气。
祥云旗,青质,赤火焰脚,绘五色云气。
合璧旗,青质,赤火焰脚,绘云气日月。
连珠旗,青质,赤火焰脚,绘五星。
东岳旗,青质,赤火焰脚,绘神人,冠七梁冠,黄襕,青袍,绿裳,白中单,素蔽膝,执圭。
南岳旗,赤质,青火焰脚,绘神人,冠七梁冠,黑襕,绯袍,绿裳,黄中单,朱蔽膝,执圭。
中岳旗,黄质,青火焰脚,绘神人,冠七梁冠,皂襕,黄袍,绿裳,白中单,朱蔽膝,执圭。
西岳旗,白质,赤火焰脚,绘神人,冠七梁冠,青襕,白袍,绯裳,白中单,素蔽膝,执圭。
北岳旗,黑质,赤火焰脚,绘神人,冠七梁冠,红襕,皂袍,绿裳,白中单,素蔽膝,执圭。
江渎旗,赤质,青火焰脚,绘神人,冠七梁冠,青襕,朱袍,跨赤龙。
河渎旗,黑质,赤火焰脚,绘神人,冠七梁冠,皂襕,黄袍,跨青龙。
淮渎旗,素质,赤火焰脚,绘神人,冠七梁冠,皂襕,素袍,乘青鲤。
济渎旗,青质,赤火焰脚,绘神人,冠七梁冠,皂襕,青袍,乘一鳖。
天下太平旗,赤质,青火焰脚,错采为字。
皇帝万岁旗,赤质,青火焰脚,错采为字。
吏兵旗,黑质,赤火焰脚,绘神人,具甲兜鍪、绿臂鞲,杖剑。
力士旗,白质,赤火焰脚,绘神人,武士冠,绯袍,金甲,汗胯,皂履,执戈盾。
东天王旗,青质,赤火焰脚,绘神人,武士冠,衣金甲,绯裲裆,右手执戟,左手捧塔,履石。
南天王旗,赤质,青火焰脚,绘神人,冠服同前。
西天王旗,白质,赤火焰脚,绘神人,冠服同前。
北天王旗,黑质,赤火焰脚,绘神人,冠服同前。
大神旗,黄质,黄火焰脚,详见牙门旗下。
牙门旗,赤质,赤火焰脚,绘神人,冠武士冠,铠甲,裲裆,衬肩,包脚,汗胯,束带,长带,大口袴,执戈戟。
金鼓旗,黄质,黄火焰脚,书金鼓字。
朱雀旗,赤质,赤火焰脚,绘朱雀,其形如鸾。
玄武旗,黑质,黑火焰脚,绘龟蛇。
青龙旗,青质,赤火焰脚,绘蹲龙。
白虎旗,白质,赤火焰脚,绘蹲虎。
龙君旗,青质,赤火焰脚,绘神人,冠通真冠,服青绣衣,白裙,朱履,执戟,引青龙。
虎君旗,白质,赤火焰脚,绘神人,冠流精冠,服素罗绣衣,朱裙,朱履,执斩蛇剑,引白虎。
大黄龙负图旗,青质,青火焰脚,绣复身黄龙,背八卦。
小黄龙负图旗,赤质,青火焰脚,绘复身黄龙,背八卦。
五色龙旗,五色质,五色直脚,无火焰。
大四色龙旗,青赤黄白四色质,具火焰脚。
小四色龙旗,制同大四色,直脚,无火焰脚。
应龙旗,赤质,赤火焰脚,绘飞龙。
金鸾旗,赤质,火焰脚,绘鸾而金色。
鸾旗,制同前,而绘以五采。
金凤旗,赤质,青火焰脚,绘凤而金色。
凤旗,制同前,而绘以五采。
五色凤旗,五色质,五色直脚,无火焰。
大四色凤旗,青赤黄白四色质,火焰脚,色随其质,绘凤。
小四色凤旗,制同前,直脚,无火焰。
玉马旗,赤质,青火焰脚,绘白马,两膊有火焰。
駃騠旗,赤质,青火焰脚,绘白马。
飞黄旗,赤质,赤火焰脚,形如马,色黄,有两翼。
騼〈马蜀〉旗,青质,青火焰脚,绘兽形如马,白首,虎文,赤尾。
龙马旗,赤质,青火焰脚,绘龙马。
麟旗,赤质,青火焰脚,绘麒麟。
飞麟旗,赤质,青火焰脚,绘飞麟,其形五色身,朱翼,两角,长爪。
黄鹿旗,赤质,青火焰脚,绘兽如鹿,而色深黄。
兕旗,赤质,青火焰脚,绘兽似牛,一角,青色。
犀牛旗,赤质,青火焰脚,绘犀牛。
金牛旗,赤质,青火焰脚,绘兽形如牛,金色。
白狼旗,赤质,青火焰脚,绘白狼。
辟邪旗,赤质,赤火焰脚,绘兽形似鹿,长尾,二角。
赤熊旗,赤质,赤火焰脚,绘兽如熊,色黄。
三角兽旗,赤质,赤火焰脚,绘兽,其首类白泽,绿发,三角,青质,白腹,跋尾绿色。
角端旗,赤质,赤火焰脚,绘兽如羊而小尾,顶有独角。
驺牙旗,赤质,青火焰脚,绘兽形似麋,齿前后一齐。
太平旗,赤质,青火焰脚,金描莲花四,上金书天下太平字。
躭鸃旗,赤质,青火焰脚,绘鸟似山鸡而小,冠背黄,腹赤,项绿,尾红。
苍乌旗,赤质,青火焰脚,绘鸟如乌而色苍。
白泽旗,赤质,赤火焰脚,绘兽虎首朱发而有角,龙身。
东方神旗,绿质,赤火焰脚,绘神人,金兜牟,金铠甲,杖剑。(已下四旗,所绘神同。)
西方神旗,白质,赤火焰脚。
中央神旗,黄质,赤火焰脚。
南方神旗,赤质,青火焰脚。
北方神旗,黑质,赤火焰脚。
凡立仗诸旗,各火焰脚三条,色与质同,长一丈五尺,杠长二丈一尺。牙门、太平、万岁,质长一丈,横阔五尺。日、月、龙君、虎君,横竖并八尺。余旗并竖长八尺,横阔六尺。
车辐,朱漆,八棱,施以铜钉,形如柯舒。
吾杖,朱漆,金饰两末。
镫杖,朱漆棒首,标以金涂马镫。
殳,制如槊而短,黑饰两末,中画云气,上缀朱丝拂。
骨朵,朱漆棒首,贯以金涂铜锤。
列丝骨朵,制如骨朵,加纽丝丈。
卧瓜,制形如瓜,涂以黄金,卧置,朱漆棒首。
立瓜,制形如瓜,涂以黄金,立置,朱漆棒首。
长刀,长丈有奇,阔上窄下,单刃。
仪刀,制以银,饰紫丝帉錔。
横刀,制如仪刀而曲,鞘以沙鱼皮,饰鞗革帉錔。
千牛刀,制如长刀。
剑,班鞘,饰以沙鱼皮,剑口两刃。
班剑,制剑,鞘黄质,紫班文,金铜装,紫丝帉錔。
刀盾之刀,制如长刀而柄短,木为之,青质有环,紫丝帉錔。
刀盾之盾,制以木,赤质,画异兽,执人右刀左盾。
朱縢络盾,制同而朱其质。
绿縢络盾,制同而绿其质。
戟,制以木,有枝,涂以黄金,竿以朱漆。
小戟飞龙掌,制如戟,画云气,上缀飞掌,垂五色带,末有铜铃,掌下方而上两角微撱,绘龙于其上。
鈒戟,制如戟,无飞掌而有横木。
槊,制以木,黑质,画云气,上刻刃,涂以青,五色槊并同而质异。
,制如戟,锋两旁微起,下有钅尊锐。
叉,制如戟而短,青饰两末,中白,画云气,上缀红丝拂。
斧,双刃,斧贯于朱漆竿首。
钺,金涂铁钺,单刃,脑后系朱拂,朱漆竿。
劈正斧,制以玉,单刃,金涂柄,银钅尊。
仪锽斧,制如斧,刻木为之,柄以朱,上缀小锦缭,五色带。
弓矢。
弩,制如弓而有臂。
服,制以虎豹皮,或暴绿文,金铜装。
靫,制以黑革。
兰,弩矢室。
象鞴鞍,五采装明金木莲花座,绯绣攀鞍绦,紫绣襜襦红锦屉,鍮石莲花跋尘,锦缘毡盘,红犛牛尾缨拂,并胸攀鞦。攀上各带红犛牛尾缨拂,鍮石胡桃钹子,杏叶铰具,绯皮辔头铰具。莲花座上,金涂银香炉一。元初,既定占城、交趾、真腊,岁贡象,育于析津坊海子之阳。行幸则蕃官骑引,以导大驾,以驾巨辇。
驼鼓,设金装铰具,花罽鞍褥橐箧,前峰树皂纛,或施采旗,后峰树小旗,络脑、当胸、后鞦,并以毛组为辔勒,五色瓘玉,毛结缨络,周缀铜铎小镜,上施一面有底铜掆小鼓,一人乘之,系以毛绳。凡行幸,先鸣鼓于驼,以威振远迩,亦以试桥梁伏水而次象焉。
骡鼓,制似驼而小。
马鼓,辔勒、后勒、当胸,皆缀红缨拂铜铃,杏叶铰具,金涂頠,上插雉尾,上负四足小架,上施以华鼓一面,一人前引。凡行幸,负鼓于马以先驰,与纛并行。
诞马,缨辔绯凉铁。
御马,鞍辔缨复全。
珂马,铜面,雉尾鼻拂,胸上缀铜杏叶、红丝拂,又胸前腹下,皆有攀,缀铜铃,后有跋尘,锦包尾。
崇天卤簿中道。
顿递队:象六,饰以金装莲座,香宝鞍韂鞦辔罽勒,犛牛尾拂,跋尘,铰具。导者六人,驭者南越军六人,皆弓花角唐帽,绯絁销金衤癸衫,镀金束带,乌靴,横列而前行。次驼鼓九,饰以镀金铰具,辔饰罽笼旗鼓缨枪。驭者九人,服同驭象者,中道相次而行。次舍人二人,四品服,骑分左右,夹驼而行。次青衣一人,武弁,青絁衫,青勒帛,青靴,执青杖。次清道官四人,本品服,骑。次信幡二,执者二人,引护者四人,武弁,黄絁生色宝相花袍,黄勒帛,黄靴。次骡鼓六,饰骡以镀金铰具,辔罽笼旗鼓缨枪。驭者六人,服同驭驼者。次告止幡二,执者二人,引护者四人,武弁,绯絁生色宝相花袍,红勒帛,红靴。次传教幡二,执者二人,引护者四人,武弁,黄絁生色宝相花袍,黄勒帛,黄靴,并分左右。次桥道顿递使一人,本品服,骑。中道,舍人、清道官、桥道顿递使从者凡七人,锦帽,紫衤癸衫,小银束带,行縢鞋袜。(后凡从者之服,皆同此。)
纛槊队:金吾将军二人,交角幞头,绯罗绣抹额,紫罗绣辟邪裲裆,红锦衬袍,锦丱蛇,金带,乌靴,横刀,佩符,骑,分左右。次弩而骑者五人,锦帽,青絁生色宝相花袍,铜带,绿云靴。次槊而骑者五人,锦帽,绯絁生色宝相花袍,铜带,朱云靴。次纛一,执者一人,夹者四人,护者二人,皆锦帽,紫生色宝相花袍,镀金带,紫云靴。押纛官二人,皆骑,本品服。次马鼓四,饰如骡鼓,驭者四人,服同御骡。次佩弓矢而骑者五人,服同执弩者。押衙四人,骑而佩剑,锦帽,紫絁生色宝相花袍,镀金带,云头靴,槊者四人,骑,锦帽,绯絁生色宝相花袍,铜带,朱靴。控马八人,锦帽,紫衫,银带,乌靴。次槊而骑者五人,服佩同执弩者。金吾将军、押纛官从者四人,服同前队。
朱雀队:舍人一人,四品服,骑而前。次朱雀旗一,执者一人,引护者四人,锦帽,绯絁生色凤花袍,铜带,朱云靴,皆佩剑而骑,护者加弓矢。次金吾折冲一人,交角幞头,绯絁绣抹额,紫罗绣辟邪裲裆,红锦衬袍,金带,锦螣蛇,乌靴,横刀,佩弓矢而骑,帅甲骑凡二十有五,弩五人,次弓五人,次槊五人,次弓五人,次槊五人,皆冠甲骑冠,朱画甲,青勒甲绦,镀金环,白绣汗胯,束带,红靴,带弓箭器仗,马皆朱甲、具装珂饰全。舍人、金吾折冲从者凡二人,服同前队。
十二旗队:舍人一人,四品服,骑而前。金吾果毅二人,交角幞头,绯罗绣抹额,紫罗绣辟邪裲裆,红锦衬袍,金带锦丱蛇,乌靴,横刀,佩弓矢,骑分左右。帅引旗骑士五,皆锦帽,黄生色宝相花袍,银带,乌靴。次风伯旗左,雨师旗右,雷公旗左,电母旗右,执者四人,骑,青甲骑冠,绿甲,青勒甲绦,镀金环,白绣汗胯,束带,青云靴,马皆青甲珂饰。次五星旗五,执者五人,甲骑冠,五色画甲,青勒甲绦,镀金环,白绣汗胯,束带,五色靴,马甲如其甲之色,珂饰。次北斗旗一,执者一人,甲骑冠,紫画甲,青勒甲绦,镀金环,白绣汗胯,束带,紫云靴,马甲随其甲之色,珂饰。左右摄提旗二,执者二人,甲骑冠,朱画甲,青勒甲绦,镀金环,白绣汗胯,束带,红云靴,马朱甲,珂饰。执副竿者二人,骑,锦帽,黄生色宝相花袍,银带,乌靴。执槊而护者五人,骑,服同执副竿者。舍人、金吾果毅从者凡三人,服同前队。
门旗队:舍人二人,四品服。监门将军二人,皆交角幞头,绯絁绣抹额,紫罗绣狮子裲裆,红锦衬袍,金带,乌靴,横刀,佩弓矢,骑,马甲、珂饰全。次门旗二,执者二人,锦帽,绯絁生色狮子文袍,铜革带,红云靴,剑而骑。引护者四人,服佩同执人,而加弓矢,骑。次监门校尉二人,骑,服佩同监门将军,分左右行。次鸾旗一,执者一人,引护者四人,锦帽,五色絁生色瑞鸾花袍,束带,五色云靴,佩剑,护人加弓矢,皆骑。舍人、监门将军、监门校尉从者凡六人,服同前队。
云和乐:云和署令二人,朝服,骑,分左右。引前行,凡十有六人,戏竹二,排箫四,箫管二,龙笛二,板二,歌工四,皆展角花幞头,紫絁生色云花袍,镀金带,紫靴。次琵琶二十,筝十有六,箜篌十有六,緌十有六,方响八,头管二十有八,龙笛二十有八,已上工百三十有二人,皆花幞头,绯絁生色云花袍,镀金带,朱靴。次杖鼓三十,工人花幞头,黄生色花袄,红生色花袍,锦臂韝,镀金带,乌靴。次板八,工人服色同琵琶工人。次大鼓二,工十人,服色同杖鼓工人。云和署令从者二人,服同前队。
殿中黄麾队:舍人二人,四品服。殿中侍御史二人,本品服,皆骑。次黄麾一,执者一人,夹者二人,骑,武弁,绯絁生色宝相花袍,红勒帛,红云靴。舍人、殿中侍御史从者凡四人,服同前队。
太史钲鼓队:太史一人,本品服,骑。引交龙掆鼓左,金钲右,舁四人,工二人,皆武弁,绯絁生色宝相花袍,红勒帛,红靴。次司辰郎一人,左,典事一人,右,并四品服,骑。太史、司辰郎、典事从者三人,服同前队。
武卫鈒戟队:武卫将军一人,交角幞头,绯罗绣抹额,紫罗绣瑞鹰裲裆,红锦衬袍,锦冘蛇,金带,横刀,骑。领五色绣幡一,金节八,巘右,NV左,朱雀、青龙、白虎幢三,横布导盖一,中道叉四。武卫果毅二人,服佩同武卫将军。鈒二十,戟二十,徒五十有九人,武弁,绯絁生色宝相花袍,红勒帛,红靴。武卫将军、武卫果毅从者凡三人,服同前队。
龙墀旗队:舍人二人,四品服。中郎将二人,服佩同鈒戟队武卫将军,骑,分左右。帅骑士凡二十有四人,执旗者八人。天下太平旗,中道,中岳帝旗左,中央神旗右。次日旗左,月旗右。次祥云旗二,分左右。次皇帝万岁旗,中道。执人皆黄絁巾,黄絁生色宝相花袍,黄勒帛,黄云靴,横刀,引者八人,青絁巾,青絁生色宝相花袍,青勒帛,青云靴,横刀,执弓矢。护者八人,绯絁巾,绯絁生色宝相花袍,红勒帛,红云靴,横刀,执弓矢。舍人、中郎将从者凡四人,服同前队。
御马队:舍人二人,四品服。引左右卫将军二人,绯罗绣抹额,紫罗绣瑞马裲裆,红锦衬袍,锦螣蛇,金带,乌靴,横刀,皆骑,分左右行。御马十有二匹,分左右,饰以缨辔鞍复。驭士控鹤二十有四人,交角金花幞头,红锦控鹤袄,金束带,〈革翁〉鞋。次尚乘奉御二人,四品服,骑,分左右行。舍人、左右卫将军从者四人,服同前队。
拱卫控鹤第一队:拱卫指挥使二人,本品服,骑,分左右。帅步士凡二百五十有二人,负剑者三十人,次执吾杖者五十人,次执斧者五十人,次执镫杖者六十人,次执列丝骨朵者三十人,皆分左右。次携金水瓶者一人,左,金盆者一人,右。次执列丝骨朵者三十人,皆分左右,皆金缕额交角幞头,青质孙控鹤袄,涂金荔枝束带,〈革翁〉鞋。拱卫指挥使从者二人,服同前队。
安和乐:安和署令二人,本品服,骑,分左右行。领押职二人,弓角凤翅金花幞头,红质孙加襕袍,金束带,花靴。次紥鼓八,为二重,次和鼓一,中道,次板二,次龙笛四,次头管二,次羌笛二,次笙二,次緌二,左右行,次云璈一,中道,工二十有四人,皆弓角凤翅金花幞头,红锦质孙袄,金荔枝束带,花靴。从者二人,服同前队。
金吾援宝队:舍人二人,四品服。引金吾将军二人,交角幞头,绯罗绣抹额,紫罗绣辟邪裲裆,红锦衬袍,锦螣蛇,横刀,佩弓矢,皆骑,分左右。前引驾十二重,甲士一十二骑,弩四,次弓四,次槊四,为三重。次香案二,金炉、合各二,分左右,舁士十有六人,侍香二人,骑而从。次典瑞使二人,本品服,骑而左右引八宝。受命宝左,传国宝右,次天子之宝左,皇帝之宝右,次天子行宝左,皇帝行宝右,次天子信宝左,皇帝信宝右。每舆宝盝,销金蒙复,衬复,案舆红销金衣,龙头竿,结绶,舁士八人,朱团扇四人,凡九十有六人,皆交角金花幞头,青红锦质孙袄,每舆前青后红,金束带,〈革翁〉鞋。援宝三十人,交角金花幞头,窄紫衫,销金红汗胯,金束带,乌鞋,执金缕黑杖。次符宝郎二人,四品服,骑,分左右。次金吾果毅二人,服佩同金吾将军,骑,分左右。次槊四人,次弓四人,次弩四人,为三重。舍人、金吾将军、侍香、典瑞使、符宝郎、金吾果毅从者凡十有二人,服同前队。
殿中伞扇队:舍人二人,四品服,骑,分左右。领骑而执旗者四人,日月合璧旗左,五星连珠旗右,次金龙旗左,金凤旗右,黄絁巾,黄絁生色宝相花袍,黄勒帛,黄靴,佩剑。骑而引旗者四人,青絁巾,青絁生色宝相花袍,青勒帛,青靴,佩剑,执弓矢。骑而护旗者四人,红絁巾,红絁生色宝相花袍,红勒帛,红靴,佩剑,执弓矢。次朱团扇十有六,次小雉扇八,次中雉扇八,次大雉扇八,为十重,重四人。次曲盖二,红方伞二,次紫方伞二,次华盖二,次大伞二,执者五十人,武弁,红絁生色宝相花袍,红勒帛,红靴。舍人从者二人,服同前队。
控鹤围子队:围子头一人,执骨朵,由中道,交角幞头,绯锦质孙袄,镀金荔枝带,〈革翁〉鞋。领执围子十有六人,分左右,交角金花幞头,白衬肩,青锦质孙袄,镀金荔枝带,〈革翁〉鞋。次朱伞,中道,次金脚踏左,金椅右,服如围子头。拱卫指挥使一人,本品服,骑,中道。控鹤二十人,服同上。拱卫指挥使从者二人,服同前队。
天乐一部:天乐署令二人,本品服,骑,分左右。领押职二人,弓角凤翅金花幞头,红锦质孙袄,加襕,金束带,花靴。次琵琶二,箜篌二,火不思二,板二,筝二,胡琴二,笙二,头管二,龙笛一,响铁一,工十有八人,徒二人,皆弓角凤翅金花幞头,红锦质孙袄,镀金束带,花靴。
控鹤第二队:佥拱卫司事二人,本品服,骑,分左右。帅步士凡七十有四人,执立瓜者三十有六人,分左右,次捧金杌一人左,鞭桶一人右,次蒙鞍一人左,伞手一人右,次执立瓜者三十有四人,分左右,皆交角金花幞头,绯锦质孙袄,镀金荔枝带,〈革翁〉鞋。佥拱卫司事从者二人,服同前队。
殿中导从队:舍人二人,四品服,骑,左右。引香镫案一,黄销金盘龙衣,金炉合,结绶,龙头竿,舁者十有二人,交角金花幞头,红锦质孙控鹤袄,镀金束带,〈革翁〉鞋。侍香二人,骑,分左右。次警跸三人,交角幞头,紫窄袖衫,镀金束带,乌靴。次舍人二人,四品服,骑。引天武官二人,执金钺,金凤翅兜牟,金锁甲,青勒甲绦,金环绣汗胯,金束带,马珂饰。次金骨朵二,次幢二,次节二,分左右。次金水盆左,金椅右,次蒙复左,副执椅右,次金水瓶、鹿卢左,销金净巾右。次金香球二,金香合二,分左右。次金唾壶左,金唾盂右。金拂四,扇十,分左右。次黄伞,中道,伞衣从。凡骑士三十人,服如警跸,加白绣汗胯。步卒四人,(执椅二人,蒙复一人,伞衣一人。)服如舁香镫徒。舍人、天武官从者凡六人,服同前队。
控鹤第三队:拱卫直钤辖二人,本品服,骑。引执卧瓜八十人,服如第二队。
导驾官:引进使二人,分左右前行。次给事中一人左,起居注一人右,侍御史一人左,殿中侍御史一人右,次翰林学士二人左,集贤学士一人右,次御史中丞一人左,同知枢密院事一人右,次御史大夫一人左,知枢密院事一人右。次侍仪使四人,中书侍郎二人,黄门侍郎二人,侍中二人,皆分左右。次仪仗使一人左,卤簿使一人右。次礼仪使二人,分左右。持劈正斧一人,中道。次大礼使一人左,太尉一人右,皆本品服,骑。从者三十人,惟执劈正斧官从者二人,服同前队。
羽林宿卫:舍人二人,四品服,前行。次羽林将军二人,交角幞头,绯罗绣抹额,紫罗绣瑞鹰衤当裆,红锦衬袍,锦螣蛇,金带,乌靴,横刀,佩弓矢,皆骑,分左右。领宿卫骑士二十人,执骨朵六人,次执短戟六人,次执斧八人,皆弓角金凤翅幞头,紫袖细褶辫线袄,束带,乌靴,横刀。舍人、羽林将军从者凡四人,服同前队。
检校官:(分布中道之外,外仗之内。)顿递队,监察御史二人,本品服。次纛槊队,循仗检校官二人。次朱雀队,金吾中郎将二人,皆交角幞头,绯罗绣抹额,紫罗绣辟邪裲裆,红锦衬袍,锦縢蛇,金带,乌靴,佩仪刀,加弓矢。次十二旗队,兵部侍郎二人,本品服。次门旗队,纠察仪仗官二人,本品服。次云和乐部,金吾将军二人,服佩如金吾中郎将。知队仗官二人,本品服。次武卫鈒戟队,监察御史二人,本品服。次外道左右牙门巡仗,监门中郎将二人,交角幞头,绯罗绣抹额,紫罗绣狮子裲裆,红锦衬袍,锦螣蛇,金带,乌靴,佩仪刀,弓矢。次金吾援宝队,兵部尚书二人,次巡仗检校官二人。次殿中伞扇队,监察御史二人,次礼部尚书二人,皆本品服。次围子队,知队仗官二人。次金吾大将军二人,服同金吾将军,各犦槊从。次殿中导从队,纠察仪仗官二人。次巡仗检校官二人。次羽林宿卫队,左点检一人左,右点检一人右,紫罗绣瑞麟裲裆,余同金吾大将军。领大黄龙负图旗二,执者二人,夹者八人,骑,锦帽,五色絁巾,五色絁生色云龙袍,涂金束带,五色云靴,佩剑,夹者加弓矢,并行中道。控鹤外,外仗内。前后检校,仗内知班六人,展角幞头,紫窄衫,涂金束带,乌靴。承奉班都知一人,太常博士一人,皆朝服,骑,同检校官。前后巡察宿直将军八人,服佩同左右点检,夹辂检校三卫。
陪辂队:诞马二匹,珂饰,缨辔,青屉。乘黄令二人,本品服,分左右。次殿前将军二人,交角幞头,绯罗绣抹额,紫罗绣辟邪裲裆,红锦衬袍,锦縢蛇,金带,乌靴,横刀,骑。玉辂,太仆卿驭,本品服。千牛大将军骖乘,交角幞头,红抹额,绣瑞牛裲裆,红锦衬袍,锦螣蛇,金带,乌靴,横刀。左右卫将军,服如千牛大将军,惟裲裆绣瑞虎文。陪辂辂马六匹,珂饰,缨辔,青屉,牵套鞶带。步卒凡八十有二人,驭士四人,驾士六十有四人,行马二人,踏道八人,推竿二人,托叉一人,梯一人,皆平巾,青帻,青绣云龙花袍,涂金束带,青靴。教马官二人,进辂职长二人,皆本品服。夹辂将军二人,金凤翅兜牟,金锁甲,绦环,绣汗胯,金束带,绿云花靴。青沥水扇二。次千牛备身二人,皆分左右,交角幞头,绯罗绣抹额,紫罗绣瑞牛裲裆,红锦衬袍,金带,乌靴,横刀,佩弓矢。献官二人,殿中监六人,内侍十人,皆本品朝服,骑,分左右。千牛备身后,骑而执弓矢者十人,尚衣奉御四人,尚食奉御二人,尚药奉御二人,皆骑,本品服。次腰舆,黄纻丝销金云龙蒙复,步卒凡十有三人,舁八人,道扇四人,黄伞一人,皆交角金花幞头,红质孙控鹤袄,金束带,〈革翁〉鞋。尚舍奉御二人,骑左,尚辇奉御二人,骑右,皆朝服。从者三十有四人,服同前队。
大神牙门旗队:都点检一人,骑,交角幞头,绯罗绣抹额,紫罗绣瑞麟裲裆,红锦衬袍。次监门大将军二人,分左右,骑,服如都点检,惟裲裆紫绣狮文。门凡三重。亲卫郎将帅甲士,分左右,夹辂而阵,绕出辂后,合执氅者二,为第一门。翊卫郎将帅护尉,夹亲卫而阵,绕出辂后,合为第二门,监门校尉二人,骑。左右卫大将军帅甲士,执五色龙凤旗,夹护尉而阵,绕出辂后,合牙门旗二,为第三门,监门校尉二人主之。服色详见外仗。
云和乐后部:云和署丞二人,本品服,骑,分左右。领前行,戏竹二,排箫二,箫管二,歌工二,凡十人,皆骑,花幞头,紫絁生色花袍,涂金带,乌靴。次琵琶四,筝四,箜篌四,緌四,头管六,方响二,龙笛六,杖鼓十,工四十人,皆骑,服同上,惟絁色红。从者二人,服同前队。
后黄麾队:玄武幢一,绛麾二,徒三人,皆武弁,紫絁生色龟云花袍,紫罗勒帛,紫靴。次黄麾,执者一人,夹者二人,皆骑。豹尾一,执者一人,夹者二人,皆骑,武弁,紫生色宝相花袍,紫勒帛,紫靴。
玄武黑甲掩后队:金吾将军一人,骑,中道,交角幞头,绯罗绣抹额,紫罗绣辟邪裲裆,红锦衬袍,金带,锦螣蛇,乌靴,佩刀。后卫指挥使二人,骑,分左右,服同各卫指挥使,帅甲骑五十有七人。玄武旗一,执者一人,夹者二人。小金龙凤黑旗二,执者二人,皆黑兜牟,金饰,黑甲绦环,汗胯,束带,靴,带弓矢器仗,马黑金色狮子甲,珂饰。槊四十人,弩十人,黑兜牟,黑甲绦环,汗胯,束带,靴,带弓矢器仗,马黑甲,珂饰。执卫司犦槊二人,锦帽,紫生色辟邪文袍,镀金带,乌靴。从者三人,服同前队。
外仗
金鼓队:金鼓旗二,执者二人,引护者八人,皆五色絁巾,生色宝相花五色袍,五色勒帛,靴,佩剑,引护者加弓矢,分左右。次折冲都尉二人,交角幞头,绯罗绣抹额,紫罗绣辟邪裲裆,红锦衬袍,金带,锦螣蛇,骑。帅步士凡百二十人,鼓二十四人,钲二十四人,并黄絁巾黄絁生色宝相花袍,黄勒帛,黄靴。角二十四人,红絁巾,红絁生色宝相花袍,红勒帛,红靴。车辐棒二十四人,长刀二十四人,并金饰青兜牟,青甲绦环,白绣汗胯,束带,青云靴。
清游队:舍人二人,四品服,骑导。金吾折冲二人,交角幞头,绯罗绣抹额,紫罗绣辟邪裲裆,红锦衬袍,金带,锦螣蛇,横刀,佩弓矢,骑,分左右,帅步士凡百有十人。白泽旗二,执者二人,引护者八人。次执弩二十人,次执槊二十人,次执弓二十人,次执槊二十人,次执弓二十人,皆甲骑冠,金饰,绿画甲绦环,白绣汗胯,束带,绿云靴,佩弓矢器仗,马金饰朱画甲,珂饰,分左右。
佽飞队:铁甲佽飞,执槊者十有二人,甲骑冠,铁甲,佩弓矢器仗,马铁甲,珂饰。次金吾果毅二人,交角幞头,绯絁绣抹额,紫罗绣辟邪裲裆,红锦衬袍,金带,锦螣蛇,横刀,弓矢,骑。次虞候佽飞,执弩二十人,锦帽,红生色宝相花袍,涂金带,乌靴。
殳仗前队:领军将军二人,交角幞头,绯絁绣抹额,紫罗绣白泽裲裆,红锦衬袍,金带,锦螣蛇,乌靴,横刀,骑。帅步士五十人,执殳二十五人,执叉二十五人,错分左右,皆五色絁生色巾,宝相花五色袍,五色勒帛,五色云头靴。领军将军从者二人,锦帽,紫衤癸衫,小银束带,行縢,鞋袜。
诸卫马前队:舍人二人,四品服骑导。左右卫郎将二人,交角幞头,绯絁绣抹额,紫绣瑞马裲裆,红锦衬袍,金带,锦螣蛇,乌靴,横刀,佩弓矢,骑,分左右,帅骑士百五十有六人。前辟邪旗左,应龙旗右,次玉马旗左,三角旗右,次黄龙负图旗左,黄鹿旗右,次飞麟旗左,駃騠旗右,次鸾旗左,凤旗右,次飞黄旗左,麒麟旗右,执旗十有二人,生色黄袍,巾,勒帛,靴。引旗十有二人,服同执人,惟袍色青。护旗十有二人,生色红袍,巾,勒帛,靴。执弓六十人,锦帽,青生色宝相花袍,涂金带,乌靴。执槊六十人,服如执弓者,惟袍色红。每旗,弓五,槊五。从者四人,服同前队。
二十八宿前队:舍人二人,四品服,骑导。领军将军二人,紫罗绣白泽裲裆,余如前队。左右卫郎将皆骑,帅步士百十有二人。前井宿旗左,参宿旗右,各五盾从。次鬼宿旗左,觜宿旗右,各五弓从。次柳宿旗左,毕宿旗右,各五盾从。次星宿旗左,昴宿旗右,各五盾从。次张宿旗左,胃宿旗右,各五弓从。次翼宿旗左,娄宿旗右,各五从。次轸宿旗左,奎宿旗右,各五盾从。执旗十有四人,生色黄袍,巾,勒帛,靴。引旗十有四人,服如执人,惟袍巾色青。护旗十有四人,服如执人,惟袍巾色红。执刀盾者三十人,弓矢者二十人,者二十人,皆五色兜牟,甲绦环,白绣汗胯,束带,五色云靴。舍人、领军将军从者四人,服同前队。
左右领军黄麾仗前队:舍人二人,四品服,骑导。领军将军二人,服佩如二十八宿旗队领军将军,骑,分左右,帅步士凡一百五十人。绛引幡十,次龙头竿绣氅十,皆分左右。次江渎旗左,济渎旗右。次小戟十,次弓十,皆分左右。次南方神旗左,四方神旗右。次锽十,次绿縢络盾加刀十,皆分左右。次南岳帝旗左,西岳帝旗右。次龙头竿氅十,次朱縢络盾加刀十,皆分左右。次南天王旗左,西天王旗右。次小戟十,次弓十,皆分左右。次龙君旗左,虎君旗右。次锽十,次绿縢络盾加刀十,皆分左右。执人一百三十人,武弁,五色生色宝相花袍,勒帛,靴。引旗十人,青生色宝相花袍,巾,勒帛,靴。护旗十人,服同,惟袍巾色红。
殳仗后队:领军将军二人,骑,帅步士凡五十人。殳二十有五,叉二十有五,错分左右,服佩同前队。
左右牙门旗队:监门将军二人,骑,紫绣狮子裲裆,余如殳仗队领军将军之服佩。次牙门旗四,每旗执者一人,引夹者二人,并黄絁巾,黄絁生色宝相花袍,黄勒帛,黄云靴,皆骑。次监门校尉二人,骑,服佩同监门将军。从者四人,服同前队。
左右青龙白虎队:舍人二人,四品服,骑导。领军将军二人,服佩同殳仗队之领军将军,骑,分左右,帅甲士凡五十有六人,骑。青龙旗左,执者一人,夹者二人,从以执弩五人,弓十人,槊十人,皆冠青甲骑冠,青铁甲,青绦金环,束带,白绣汗胯,青云靴。白虎旗右,执者一人,夹者二人,从以执弩五人,弓十人,槊十人,皆冠白甲骑冠,白铁甲,青绦金环,束带,白绣汗胯,白云靴。舍人、领军将军从者四人,服同前队。
二十八宿后队:舍人二人,四品服,骑导。领军将军二人,骑,分左右,帅步士百十有二人。角宿旗左,壁宿旗右,各从以执弓者五人。次亢宿旗左,室宿旗右,各从以执者五人。次氐宿旗左,危宿旗右,各从以执盾者五人。次房宿旗左,虚宿旗右,各从以执弓者五人。次心宿旗左,女宿旗右,各从以执者五人。次尾宿旗左,牛宿旗右,各从以执盾者五人。次箕宿旗左,斗宿旗右,各从以执弓者五人。舍人、领军将军从者四人,执夹、引从服佩,皆同前队。
诸卫马后队:舍人二人,四品服,骑导。左右卫果毅都尉二人,骑,分左右,帅卫士百五十有六人。角端旗左,赤熊旗右,次兕旗左,太平旗右,次騼〈马蜀〉旗左,驺牙旗右,次犀牛旗左,鵕鸃旗右,次苍乌旗左,白狼旗右,次龙马旗左,金牛旗右。舍人、左右卫果毅都尉从者四人,执夹、引从服佩,同前队。
左右领军黄麾后队:舍人二人,四品服,骑导。领军将军二人,骑,分左右,帅步士百六十人。龙头氅十,次朱縢络盾加刀十,皆分左右。次吏兵旗左,力士旗右。次小戟十,次弓十,皆分左右。次东天王旗左,北天王旗右。次锽十,次绿縢络盾加刀十,皆分左右。次东岳帝旗左,北岳帝旗右。次龙头竿氅十,次朱縢络盾加刀十,皆分左右。次东方神旗左,北方神旗右。次小戟十,次弓十,皆分左右。淮渎旗左,河渎旗右。次锽十,次绿縢络盾加刀十,皆分左右。次绛引幡十,分左右,掩后。舍人、领军将军从者四人,执夹服佩,并同前队。
左右卫仪刀班剑队:舍人二人,四品服,骑导。左右卫中郎将二人,交角幞头,绯罗绣抹额,紫罗绣瑞马裲裆,红锦衬袍,锦螣蛇,金带,乌靴,骑,分左右。帅步士凡四十人,班剑二十人,仪刀二十人,并锦帽,红生色宝相花袍,涂金束带,乌靴。舍人、左右卫中郎将从者四人,服同前队。
供奉宿卫步士队:供奉中郎将二,交角幞头,绯絁绣抹额,紫罗绣瑞马裲裆,红锦衬袍,锦螣蛇,金带,乌靴,横刀,佩弓矢,骑,分左右,帅步士凡五十有二人,执短戟十有二人,次执列丝十有二人,次叉戟十有二人,次斧十有六人,分左右,夹玉辂行。皆弓角金凤翅幞头,紫细折辫线袄,涂金束带,乌靴。
亲卫步士队:亲卫郎将二人,服同供奉中郎将,骑,分左右,帅步士凡百四十有八人。执龙头竿氅四人,次小戟十人,次氅二人,次仪锽十人,次氅二人,次小戟十人,次氅二人,次仪锽十人,次氅二人,次小戟十人,次氅二人,次仪锽十人,次氅二人,次小戟十人,次氅二人,次仪锽十人,次氅二人,次小戟十人,皆分左右,夹供奉宿卫队。次氅二人,次仪锽十人,次氅二人,次小戟十人,次氅二人,次仪锽十人,次氅二人,折绕宿卫队后,而合其端为第一门。士皆金兜牟,甲,青勒甲绦,金环,绿云靴。
翊卫护尉队:翊卫郎将二人,服同亲卫郎将,骑。帅护尉骑士百有二人,皆交角金花幞头,窄袖紫衫,红销金汗胯,涂金束带,乌靴。执金装骨朵,分左右,夹亲卫队行,折绕队后,而合其端为第二门。
左右卫甲骑队:左右卫大将军二人,服如翊卫郎将,帅骑士百人。执青龙旗五人左,青凤旗五人右。次青龙旗五人左,赤凤旗五人右。次黄龙旗五人左,黄凤旗五人右。次白龙旗五人左,白凤旗五人右。次黑龙旗五人左,黑凤旗五人右。次五色凤旗二十五居左,五色龙旗二十五居右,曲绕辂后,合牙门旗为第三门。士皆冠甲骑冠,金饰,朱画甲,青勒甲绦,镀金环,白绣汗胯,红靴,佩弓矢器仗,马青金毛狮子甲,珂饰。
左卫青甲队:左卫指挥使二人,骑,服紫罗绣雕虎裲裆,余同左右卫大将军,帅骑士三十有八人。执大青龙旗一人左,大青凤旗一人右,次小青龙旗一人左,小青凤旗一人右,次大青凤旗一人左,大青龙旗一人右,每旗从以持青槊者四人。次小青凤旗一人左,小青龙旗一人右,皆从以持青槊者三人。皆青兜牟,金饰青画甲,青绦,涂金环,汗胯,束带,靴,佩弓矢器仗,马青金毛狮子甲,珂饰。折绕陪门。
前卫赤甲队:前卫指挥使二人,骑,服佩同前卫指挥使,帅骑士凡四十有八人。执大赤凤旗一人左,大赤龙旗一人右。次小赤凤旗一人左,小赤龙旗一人右,次大赤龙旗一人左,大赤凤旗一人右,次小赤龙旗一人左,小赤凤旗一人右,每旗从以持朱槊者四人。次执大赤凤旗一人左,大赤龙旗一人右,皆从以持朱槊者三人。皆朱兜牟,金饰朱画甲,绦环,汗胯,束带,靴,佩弓矢器仗,马朱甲,珂饰。从者二人,服同前队。折绕陪门。
中卫黄甲队:中卫指挥使二人,骑,服同前卫指挥使,帅骑士凡五十有八人。执大黄龙旗一人左,大黄凤旗一人右,次小黄龙旗一人左,小黄凤旗一人右,次大黄凤旗一人左,大黄龙旗一人右,次小黄凤旗一人左,小黄龙旗一人右,次大黄龙旗一人左,大黄凤旗一人右,每旗从以持黄槊者四人。次小黄龙旗一人左,小黄凤旗一人右,皆从以持黄槊者三人。皆黄兜牟,金饰黄甲,绦环,汗胯,束带,靴,佩弓矢器仗,马黄甲,珂饰。从者二人,服同前队。折绕陪门。
右卫白甲队:右卫指挥使二人,骑,服同中卫指挥使,帅骑士凡七十有四人。执大白凤旗一人左,大白龙旗一人右,次小白凤旗一人左,小白龙旗一人右,次大白龙旗一人左,大白凤旗一人右,次小白龙旗一人左,小白凤旗一人右,次大白凤旗一人左,大白龙旗一人右,每旗从以持白槊者四人。次小白凤旗一人左,小白龙旗一人右,次大白龙旗一人左,大白凤旗一人右,皆从以持白槊者五人。皆白兜牟,金饰白甲,绦环,汗胯,束带,靴,佩弓矢器仗,马白甲,珂饰。从者二人,服同前队。折绕陪门。
牙门四:监门中郎将二人,服佩同各卫指挥使,骑,分左右。次左卫,次前卫,次中卫,次右卫。牙门旗各二,色并赤。监门校尉各二人,骑,服佩同各卫之执旗者。从者十人,服同前队。
卷八十 志第三十
◎舆服三
○仪卫
殿上执事
挈壶郎二人,掌直漏刻,冠学士帽,服紫罗窄袖衫,涂金束带,乌靴。漏刻直御榻南。
司香二人,掌侍香,以主服御者(国语曰速古儿赤。)摄之,冠服同挈壶。香案二,在漏刻东西稍南。司香侍案侧,东西相向立。
酒人,凡六十人,主酒(国语曰答剌赤。)二十人,主湩(国语曰郃剌赤。)二十人,主膳(国语曰博儿赤。)二十人。冠唐帽,服同司香。酒海直漏南,酒人北面立酒海南。
护尉四十人,以质子在宿卫者摄之。(质子,国语曰睹鲁花。)冠交角幞头,紫梅花罗窄袖衫,涂金束带,白锦汗胯,带弓矢,佩刀,执骨朵,分立东西宇下。
警跸三人,以控鹤卫士为之。冠交角幞头,服紫罗窄袖衫,涂金束带,乌靴,捧立于露阶。每乘舆出入,则鸣其鞭以警众。
殿下执事
司香二人,亦以主服御者摄之,冠服同殿上司香。香案直露阶南,司香东西相向立。
护尉,凡四十人,以户郎(国语曰玉典赤。)二十人、质子二十人摄之,服同宇下护尉,夹立阶戺。
右阶之下,伍长凡六人,都点检一人,右点检一人,左点检一人。凡宿卫之人及诸门者、户者,皆属焉。(如怯薛歹、八剌哈赤、玉典赤之类是也。)殿内将军一人,凡殿内佩弓矢者、佩刀者、诸司御者皆属焉。(如火儿赤、温都赤之类是也。)殿外将军一人,宇下护尉属焉。宿直将军一人,黄麾立仗及殿下护尉属焉。右无常官,凡朝会,则以近侍重臣摄之。服白帽,白衲袄,行縢,履袜,或服其品之公服,恭事则侍立。舍人授以骨朵而易笏,都点检以玉,右点检以玛瑙,左点检以水精,殿内将军以玛瑙,殿外将军以水精,宿直将军以金。
左阶之下,伍长凡三人,殿内将军一人,殿外将军一人,宿直将军一人,冠服同右,恭事则侍立。舍人授以骨朵而易笏,殿内将军以玛瑙,殿外将军以水精,宿直将军以金。
司辰郎二人,一人立左楼上,服视六品,候时,北面而鸡唱;一人立楼下,服视八品,候时,捧牙牌趋丹墀跪报。露阶之下,左黄麾仗内,设表案一,礼物案一,舆士凡八人,每案四人。前二人冠缕金额交角幞头,绯锦宝相花窄袖袄,涂金束带,行縢,鞋袜。后二人冠服同前,惟袄色青。
圉人十人,(国语曰阿塔赤。)冠唐巾,紫罗窄袖衫,青锦缘白锦汗胯,铜束带,乌靴,驭立仗马十,覆以青锦缘绯锦鞍复,分左右,立黄麾仗南。
侍仪使二人,引进使一人,通班舍人一人,尚引舍人一人,阅仗舍人一人,奉引舍人一人,先舆舍人一人。纠仪官凡四人,尚书一人,侍郎一人,监察御史二人。知班三人,视班内失仪者,白纠仪官而行罚焉。皆东向,立右仗之东,以北为上。
侍仪使二人,引进使一人,承奉班都知一人,宣表目舍人一人,宣表修撰一人,宣礼物舍人一人,奉表舍人一人,奉币舍人一人,尚引舍人一人,阅仗舍人一人,奉引舍人一人,先舆舍人一人。押礼物官凡二人,工部侍郎一人,礼部侍郎一人。纠仪官凡四人,尚书一人,侍郎一人,监察御史二人。知班三人,视班内如左右辇路。宣赞舍人一人,通赞舍人一人,户郎二人,承传赞席前,皆西向,立左仗之西,以北为上。凡侍仪使、引进使、尚书、侍郎、御史,各服其本品之服。承奉班都知、舍人,借四品服。知班,冠展角幞头,服紫罗窄袖衫,涂金束带,乌靴。
护尉三十人,以质子在宿卫者摄之,立大明门闑外,冠服同宇下护尉。
承传二人,控鹤卫士为之,立大明门楹间,以承传于外仗。冠服同警跸,执金柄小骨朵。
殿下黄麾仗
(黄麾仗凡四百四十有八人,分布于丹墀左右,各五行。)
右前列,执大盖二人,执华盖二人,执紫方盖二人,执红方盖二人,执曲盖二人,冠展角幞头,服绯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乌靴。
次二列,执朱团扇八人,执大雉扇八人,执中雉扇八人,执小雉扇八人,执朱团扇八人,冠武弁,服同前执盖者。
次三列,执黄麾幡十人,武弁,青絁生色宝相花袍,青勒帛,乌靴。执绛引幡十人,武弁,绯絁生色宝相花袍,绯勒帛,乌靴。执信幡十人,冠服同上,其色黄。执传教幡十人,冠服同上,其色白。执告止幡十人,冠服同上,其色紫。
次四列以下,执葆盖四十人,武弁,服绯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乌靴。执仪锽斧四十人,冠服同上,其色黄。执小戟蛟龙掌四十人,冠服同上,其色青。左列亦如之。皆以北为上。押仗四人,行视仗内而检校之,冠服同警跸者。
殿下旗仗
(旗仗执护引屏,凡五百二十有八人,分左右以列。)
左前列,建天下太平旗第一,牙门旗第二,每旗执者一人,护者四人,皆五色绯巾,五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云头靴,执人佩剑,护人加弓矢;后屏五人,执槊,朱兜鍪,朱甲,云头靴。
左二列,日旗第三,龙君旗第四,每旗执者一人,护者四人,后屏五人,巾服执佩同前列。
右前列,建皇帝万岁旗第一,牙门旗第二,每旗执者一人,护者四人,后屏五人,巾服执佩同左前列。
右二列,月旗第三,虎君旗第四,每旗执者一人,护者四人,后屏五人,巾服执佩同前列。
左次三列,青龙旗第五,执者一人,黄絁巾,黄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护者二人,朱白二色絁巾,二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天王旗第六,执者一人,巾服同上;护者二人,青白二色絁巾,二色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后屏五人,执槊,朱兜鍪,朱甲,云头靴。风伯旗第七,执者一人,护者二人,后屏五人,巾服佩执同天王旗。雨师旗第八,执者一人,护者二人,后屏五人,巾服佩执同青龙旗。雷公旗第九,执者一人,巾服佩同上;护者二人,青紫二色絁巾,二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后屏五人,执槊,白兜鍪,白甲,云头靴。电母旗第十,执者一人,护者二人,后屏五人,巾服执佩同风伯旗。吏兵旗第十一,执者一人,护者二人,巾服佩同雷公旗;后屏五人,执槊,黄兜鍪,黄甲,云头靴。
右次三列,白虎旗第五,执者一人,黄絁巾,黄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护者二人,青朱二色絁巾,二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后屏五人,执槊,朱兜鍪,朱甲,云头靴。江渎旗第七,执者一人,护者二人,后屏五人,巾服执佩同天王旗。河渎旗第八,执者一人,巾服佩同上;护者二人,青紫二色絁巾,二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后屏五人,执槊,黄兜鍪,黄甲,云头靴。淮渎旗第九,执者一人,巾服佩同上;护者二人,青朱二色絁巾,二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后屏五人,巾服执佩同白虎旗。济渎旗第十,执者一人,巾服佩同上;护者二人,朱白二色絁巾,二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后屏五人,执槊,青兜鍪,青甲,云头靴。力士旗第十一,执者一人,护者二人,后屏五人,巾服佩执同河渎旗。二十二旗内,拱卫直指挥使二人,分左右立,服本品朝服,执玉斧。次卧瓜一列,次立瓜一列,次列丝一列,冠缕金额交角幞头,绯锦宝相花窄袖袄,涂金荔枝束带,行縢,履袜。次镫仗一列,次吾仗一列,次班剑一列,并分左右立,冠缕金额交角幞头,青锦宝相花窄袖袄,涂金荔枝束带,行縢,履袜。
左次四列,朱雀旗第十二,执者一人,黄絁巾,黄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护者二人,青白二色絁巾,二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后屏五人,执槊,朱兜鍪,朱甲,云头靴。木星旗第十三,执者一人,巾服佩同上;护者二人,青朱二色絁巾,二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后屏五人,执槊,青兜鍪,青甲,云头靴。荧惑旗第十四,执者一人,巾服佩同上;护者二人,青紫二色絁巾,二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后屏五人,巾服执佩同朱雀旗。土星旗第十五,执者一人,护者二人,巾服佩同荧惑旗;后屏五人,执槊,黄兜鍪,黄甲,云头靴。太白旗第十六,执者一人,护者二人,巾服佩同木星旗;后屏五人,执槊,白兜鍪,白甲,云头靴。水星旗第十七,执者一人,护者二人,巾服佩同太白旗;后屏五人,执槊,紫兜鍪,紫甲,云头靴。鸾旗第十八,执者一人,巾服佩同上;护者二人,朱白二色絁巾,二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后屏五人,巾服执同木星旗。
右次四列,玄武旗第十二,执者一人,黄絁巾,黄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护者二人,朱白二色絁巾,二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后屏五人,紫兜鍪,紫甲,云头靴,执槊。东岳旗第十三,执者一人,护者二人,巾服佩同玄武旗;后屏五人,执槊,青兜鍪,青甲,云头靴。南岳旗第十四,执者一人,巾服佩同上;护者二人,青白二色絁巾,二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后屏五人,执槊,朱兜鍪,朱甲。中岳旗第十五,执者一人,巾服佩同上;护者二人,紫青二色絁巾,二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后屏五人,执槊,黄兜鍪,黄甲,云头靴。西岳旗第十六,执者一人,巾服佩同上;护者二人,朱青二色絁巾,二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后屏五人,执槊,白兜鍪,白甲。北岳旗第十七,执者一人,护者二人,巾服佩同南岳旗;后屏五人,巾服执同玄武旗。麟旗第十八,执者一人,护者二人,后屏五人,巾服执佩同西岳旗。
左次五列,角宿旗第十九,亢宿旗第二十,氐宿旗第二十一,房宿旗第二十二,心宿旗第二十三,尾宿旗第二十四,箕宿旗第二十五。每旗,执者一人,黄絁巾,黄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护者二人,青朱二色絁巾,二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后屏五人,青兜鍪,青甲,执槊。
右次五列,奎宿旗第十九,娄宿旗第二十,胃宿旗第二十一,昴宿旗第二十二,毕宿旗第二十三,觜宿旗第二十四,参宿旗第二十五。每旗,执者一人,黄絁巾,黄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护者二人,青朱二色絁巾,二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后屏五人,执槊,白兜鍪,白甲。
左次六列,斗宿旗第二十六,牛宿旗第二十七,女宿旗第二十八,虚宿旗第二十九,危宿旗第三十,室宿旗第三十一,壁宿旗第三十二。每旗,执者一人,黄絁巾,黄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护者二人,朱白二色絁巾,二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后屏五人,执槊,紫兜鍪,紫甲。
右次六列,井宿旗第二十六,鬼宿旗第二十七,柳宿旗第二十八,星宿旗第二十九,张宿旗第三十,翼宿旗第三十一,轸宿旗第三十二。每旗,执者一人,黄絁巾,黄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护者二人,朱白二色絁巾,二色絁生色宝相花袍,勒帛,花靴,佩剑,加弓矢;后屏五人,执槊,朱兜鍪,朱甲。
宫内导从
警跸三人,以控鹤卫士为之,并列而前行,掌鸣其鞭以警众。(服见前。)天武二人,执金钺,分左右行,金兜鍪,金甲,蹙金素汗胯,金束带,绿云靴。
舍人二人,服视四品。
主服御者凡三十人,(速古儿赤也。)执骨朵二人,执幢二人,执节二人,皆分左右行。携金盆一人,由左;负金椅一人,由右。携金水瓶、鹿卢一人,由左;执巾一人,由右。捧金香球二人,捧金香合二人,皆分左右行。捧金唾壶一人,由左;捧金唾盂一人,由右。执金拂四人,执升龙扇十人,皆分左右行。冠交角幞头,服紫罗窄袖衫,涂金束带,乌靴。
劈正斧官一人,由中道,近侍重臣摄之。侍仪使四人,分左右行。
佩弓矢十人,(国语曰火儿赤。)分左右,由外道行,服如主服御者。
佩宝刀十人,(国语曰温都赤。)分左右行,冠凤翅唐巾,服紫罗辫线袄,金束带,乌靴。
中宫导从
舍人二人,引进使二人,中政院判二人,同佥中政院事二人,佥中政院事二人,中政院副使二人,同知中政院事二人,中政院使二人,皆分左右行,各服其本品公服。内侍二人,分左右行,服视四品。
押直二人,冠交角幞头,紫罗窄袖衫,涂金束带,乌靴。小内侍凡九人,执骨朵二人,执葆盖四人,皆分左右行;执伞一人,由中道行;携金盆二人由左,负金椅二人由右。服紫罗团花窄袖衫,冠、带、靴如押直。
中政使一人,由中道,捧外办象牌,服本品朝服。
宫人,凡二十二人。携水瓶、金鹿卢一人,由右;执销金净巾一人,由左。捧金香球二人,捧金香合二人,分左右。捧金唾壶一人,由左;捧金唾盂一人,由右。执金拂四人,执雉扇十人,各分左右行。冠凤翅缕金帽,销金绯罗袄,销金绯罗结子,销金绯罗系腰,紫罗衫,五色嵌金黄云扇,瓘玉束带。
进发册宝
清道官二人,警跸二人,并分左右,皆摄官,服本品朝服。
云和乐一部,署令二人,分左右。次前行戏竹二,次排箫四,次箫管四,次板二,次歌四,并分左右。前行内琵琶二十,次筝十六,次箜篌十六,次緌十六,次方响八,次头管二十八,次龙笛二十八,为三十三重。(重四人。)次杖鼓三十,为八重。次板八,为四重。板内大鼓二,工二人,舁八人。本工服并与卤簿同。法物库使二人,服本品服。次朱团扇八,为二重。次小雉扇八,次中雉扇八,次大雉扇八,分左右,为十二重。次朱团扇八,为二重。次大伞二,次华盖二,次紫方伞二,次红方伞二,次曲盖二,并分左右。执伞扇所服,并同立仗。
围子头一人,中道。次围子八人,分左右。服与卤簿内同。
安和乐一部,署令二人,服本品服。札鼓六,为二重,前四,后二。次和鼓一,中道。次板二,分左右。次龙笛四,次头管四,并为二重。次羌管二,次笙二,并分左右。次云璈一,中道。次緌二,分左右。乐工服与卤簿内同。
伞一,中道,椅左,踏右,执人皂巾,大团花绯锦袄,金涂铜束带,行縢,鞋袜。
拱卫使一人,服本品服。
舍人二人,次引宝官二人,并分左右,服四品服。
香案,中道,舆士控鹤八人,服同立仗内表案舆士。侍香二人,分左右,服四品服。
宝案,中道,舆士控鹤十有六人,服同香案舆士。方舆官三十人,夹香案宝案,分左右而趋,至殿门,则控鹤退,方舆官舁案以升。唐巾,紫罗窄袖衫,金涂铜束带,乌靴。
引册二人,四品服。
香案,中道,舆士控鹤八人,服同宝案舆士。侍香二人,分左右,服四品服。
册案,中道,舆士控鹤十有六人,服同宝案舆士。方舆官三十人,夹香案册案,分左右而趋,至殿门,则控鹤退,方舆官舁案以升。巾服与宝案方舆官同。
葆盖四十人,次阅仗舍人二人,服四品服。次小戟四十人,次仪锽四十人,夹云和乐伞扇,分左右行,服同立仗。
拱卫使二人,服本品朝服。次班剑十,次吾仗十二,次斧十二,次镫仗二十,次列丝十,皆分左右。次水瓶左,金盆右。次列丝十,次立瓜十。次金杌左,鞭桶右;蒙鞍左,伞手右。次立瓜十,次卧瓜三十。并夹葆盖、小戟、仪锽,分左右行。服并同卤簿内。
拱卫外舍人二人,服四品服,引导册诸官。次从九品以上,次从七品以上,次从五品以上,并本品朝服。
金吾折冲二人,牙门旗二,每旗引执五人。次青槊四十人,赤槊四十人,黄槊四十人,白槊四十人,紫槊四十人,并兜鍪甲靴,各随槊之色,行导册官外。
册案后,舍人二人,服四品服。次太尉右,司徒左。次礼仪使二人,分左右。次举册官四人右,举宝官四人左;次读册官二人右,读宝官二人左。次阁门使四人,分左右。并本品服。
知班六人,分左右,服同立仗,往来视诸官之失仪者而行罚焉。
册宝摄官
上尊号册宝,凡摄官二百五十有六人,奉册官四人,奉宝官四人,捧宝官二人,读册官二人,读宝官二人,引册官五人,引宝官五人,典瑞官三人,纠仪官四人,殿中侍御史二人,监察御史四人,阁门使三人,清道官四人,点试仪卫五人,司香四人,备顾问七人,代礼三十人,拱卫使二人,押仗二人,方舆一百六十人。
上皇太后册宝,凡摄官二百五十人,摄太尉一人,摄司徒一人,礼仪使四人,奉册官二人,奉宝官二人,引册官二人,引宝官二人,举册官二人,举宝官二人,读册官二人,读宝官二人,捧册官二人,捧宝官二人,奏中严一人,主当内侍十人,阁门使六人,充内臣十三人,纠仪官四人,代礼官四十二人,掌谒四人,司香十二人,折冲都尉二人,拱卫使二人,清道官四人,警跸官四人,方舆官百二十人。
太皇太后册宝,摄官同前。
授皇后册宝,凡摄官百八十人,摄太尉一人,摄司徒一人,主节官二人,礼仪使四人,奉册官二人,奉宝官二人,引册官二人,引宝官二人,举册官二人,举宝官二人,读册官二人,读宝官二人,内臣职掌十人,宣徽使二人,閤门使四人,代礼官三十七人,侍香二人,清道官四人,折冲都尉二人,警跸官四人,中宫内臣九人,纠仪官四人,接册内臣二人,接宝内臣二人,方舆官七十四人。
授皇太子册,凡摄官四十有九人,摄太尉一人,奉册官二人,持节官一人,捧册官二人,读册官二人,引册官二人,摄礼仪使二人,主当内侍六人,副持节官五人,侍从官十一人,代礼官十六人。
班序
先期,侍仪使纠庀陈设。
殿内两楹北,香案二。
殿门内,殿内将军板位二。其外,殿外将军板位二。宇下,斜界护尉板位二。轩溜前斜外出画白莲六,右点检板位三,左宣徽板位三。莲南一步,横列鸣鞭板位三。左右阶南两隅,天武板位二。宇下左右第一第三重,叙界导从板位二。
殿东门两磌斜界出导从二道三层,各圈十五,先扇锜各五,宝盖锜各二。
殿东阶下各圈十,直至东门阶下,为回倒导从位。
正阶下二十四甓,香案一。护尉席内各所迤内第四螭首取直,边北,左右护尉第五席相向布席,北二席宿直。次殿中,次典瑞,次起居,每席函丈五尺。设殿前板位八,各以左右戺道内边丹墀迤内第五甓纵直,北空路五丈五尺,东西走路各违四丈九尺,中布席四十,席函九尺,设护尉板位二。
辇路东西各五道,袤二丈一仞五寸。南北两道,广丈有奇。北至道当中,第一北三南一,自两端各函六丈。第二北起十一,各函丈咫,南起九,各函丈三尺。第三北起十三,各函丈五尺,南起十二,各函丈五寸。第四北起十六,各函丈二尺,南起十四,各函九尺。第五北起,同上南起,各函八尺,北头曲尺路内,各函九尺,设黄麾仗锜二百二十。仗南画阑约丈许,左右同,中央置席,设尚厩板位二。仗内丹墀横界一十八道,道函五尺,纵引横引三丈,中设九品板位一十八。尚厩南左右纵画各一十八道,道函仞,左右向,设起居旁折板位三十六,以内为上。
大明门中两楹外,斜界二道,护尉板位二,外设管旗板位二。门下左右阙边各六丈,南北各画一道,广一引七丈一仞六寸,空各二丈一仞,内横二引二丈五寸,空各三丈五尺。每锜后丈五尺屏风渠一道,长五尺,坐各违四壁丈五尺,设牙旗锜七十四。阙下两观内各六丈,纵各界一十八道,道违仞,左右设外序班板位三十六。自序班北入阙左右门边两外仗往北折,西至月华门,东至日精门,道中央入至起居旁折界一道导引。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选举之法尚矣。成周庠序学校,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举于乡,升于司徒、司马论定,而后官之。两汉有贤良方正、孝弟力田等科,或奉对诏策,事犹近古。隋、唐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算等科,或兼用诗赋,士始有弃本而逐末者。宋大兴文治,专尚科目,虽当时得人为盛,而其弊遂至文体卑弱,士习委靡,识者病焉。辽、金居北方,俗尚弓马,辽景宗、道宗亦行贡试,金太宗、世宗屡辟科场,亦粗称得士。
元初,太宗始得中原,辄用耶律楚材言,以科举选士。世祖既定天下,王鹗献计,许衡立法,事未果行。至仁宗延祐间,始斟酌旧制而行之,取士以德行为本,试艺以经术为先,士褒然举首应上所求者,皆彬彬辈出矣。然当时仕进有多岐,铨衡无定制,其出身于学校者,有国子监学,有蒙古字学、回回国学,有医学,有阴阳学。其策名于荐举者,有遗逸,有茂异,有求言,有进书,有童子。其出于宿卫、勋臣之家者,待以不次。其用于宣徽、中政之属者,重为内官。又荫叙有循常之格,而超擢有选用之科。由直省、侍仪等入官者,亦名清望。以仓庾、赋税任事者,例视冗职。捕盗者以功叙,入粟者以赀进,至工匠皆入班资,而舆隶亦跻流品。诸王、公主,宠以投下,俾之保任。远夷、外徼,授以长官,俾之世袭。凡若此类,殆所谓吏道杂而多端者欤!矧夫儒有岁贡之名,吏有补用之法,曰掾史、令史,曰书写、铨写,曰书吏、典吏,所设之名,未易枚举,曰省、台、院、部,曰路、府、州、县,所入之途,难以指计。虽名卿大夫,亦往往由是跻要官,受显爵;而刀笔下吏,遂致窃权势,舞文法矣。故其铨选之备,考核之精,曰随朝、外任,曰省选、部选,曰文官、武官,曰考数,曰资格,一毫不可越。而或援例,或借资,或优升,或回降,其纵情破律,以公济私,非至明者不能察焉。是皆文繁吏弊之所致也。
今采摭旧编,载于简牍,或详或略,绦分类聚,殆有不胜其纪述者,姑存一代之制,作《选举志》。
科目
太宗始取中原,中书令耶律楚材请用儒术选士,从之。九年秋八月,下诏命断事官术忽与山西东路课税所长官刘中,历诸路考试。以论及经义、词赋分为三科,作三日程,专治一科,能兼者听,但以不失文义为中选。其中选者,复其赋役,令与各处长官同署公事,得东平杨奂等凡若干人,皆一时名士,而当世或以为非便,事复中止。
世祖至元初年,有旨命丞相史天泽绦具当行大事,尝及科举,而未果行。四年九月,翰林学士承旨王鹗等,请行选举法,远述周制,次及汉、隋、唐取士科目,近举辽、金选举用人,与本朝太宗得人之效,以为:“贡举法废,士无入仕之阶,或习刀笔以为吏胥,或执仆役以事官僚,或作技巧贩鬻以为工匠商贾。以今论之,惟科举取士,最为切务,矧先朝故典,尤宜追述。”奏上,帝曰:“此良法也,其行之。”中书左三部与翰林学士议立程式,又请:“依前代立国学,选蒙古人诸职官子孙百人,专命师儒教习经书,俟其艺成,然后试用,庶几勋旧之家,人材辈出,以备超擢。”十一年十一月,裕宗在东宫时,省臣复启,谓“去年奉旨行科举,今将翰林老臣等所议程式以闻”。奉令旨,准蒙古进士科及汉人进士科,参酌时宜,以立制度,事未施行。至二十一年九月,丞相火鲁火孙与留梦炎等言,十一月中书省臣奏,皆以为天下习儒者少,而由刀笔吏得官者多。帝曰:“将若之何?”对曰:“惟贡举取士为便。凡蒙古之士及儒吏、阴阳、医术,皆令试举,则用心为学矣。”帝可其奏。继而许衡亦议学校科举之法,罢诗赋,重经学,定为新制。事虽未及行,而选举之制已立。
至仁宗皇庆二年十月,中书省臣奏:“科举事,世祖、裕宗累尝命行,成宗、武宗寻亦有旨,今不以闻,恐或有沮其事者。夫取士之法,经学实修己治人之道,词赋乃摛章绘句之学,自隋、唐以来,取人专尚词赋,故士习浮华。今臣等所拟将律赋省题诗小义皆不用,专立德行明经科,以此取士,庶可得人。”帝然之。十一月,乃下诏曰:“惟我祖宗以神武定天下,世祖皇帝设官分职,徵用儒雅,崇学校为育材之地,议科举为取士之方,规模宏远矣。朕以眇躬,获承丕祚,继志述事,祖训是式。若稽三代以来,取士各有科目,要其本末,举人宜以德行为首,试艺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浮华过实,朕所不取。爰命中书,参酌古今,定其绦制。其以皇庆三年八月,天下郡县,兴其贤者能者,充赋有司,次年二月会试京师,中选者朕将亲策焉。具合行事宜于后:科场,每三岁一次开试。举人从本贯官司于诸色户内推举,年及二十五以上,乡党称其孝悌,朋友服其信义,经明行修之士,结罪保举,以礼敦遣,资诸路府。其或徇私滥举,并应举而不举者,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体察究治。考试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绦,《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氏章句集注。其义理精明,文辞典雅者为中选。第二场策一道,以时务出题,限五百字以上。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氏章句集注,复以己意结之,限三百字以上;经义一道,各治一经,《诗》以朱氏为主,《尚书》以蔡氏为主,《周易》以程氏、朱氏为主,已上三经,兼用古注疏,《春秋》许用《三传》及胡氏《传》,《礼记》用古注疏,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第二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古赋诏诰用古体,章表四六,参用古体。第三场策一道,经史时务内出题,不矜浮藻,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成。蒙古、色目人,愿试汉人、南人科目,中选者加一等注授。蒙古、色目人作一榜,汉人、南人作一榜。第一名赐进士及第,从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皆正七品,第三甲以下,皆正八品,两榜并同。所在官司迟误开试日期,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纠弹治罪。流官子孙荫叙,并依旧制,愿试中选者,优升一等。在官未入流品,愿试者听。若中选之人,已有九品以上资级,比附一高,加一等注授;若无品级,止依试例从优铨注。乡试处所,并其余绦目,命中书省议行。於戏!经明行修,庶得真儒之用;风移俗易,益臻至治之隆。咨尔多方,体予至意。”
中书省所定条目:
乡试中选者,各给解据、录连取中科文,行省移咨都省,送礼部,腹里宣慰司及各路关申礼部,拘该监察御史、廉访司,依上录连科文申台,转呈都省,以凭照勘。
乡试,八月二十日,蒙古、色目人,试经问五绦;汉人、南人,明经经疑二问,经义一道。二十三日,蒙古、色目人,试策一道;汉人、南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二十六日,汉人、南人,试策一道。
会试,省部依乡试例,于次年二月初一日试第一场,初三日第二场,初五日第三场。
御试,三月初七日,前期奏委考试官二员、监察御史二员、读卷官二员,入殿廷考试。
每举子一名,怯薛歹一人看守。汉人、南人,试策一道,限一千字以上成。蒙古、色目人,时务策一道,限五百字以上成。
选考试官,行省与宣慰司及腹里各路,有行台及廉访司去处,与台宪官一同商议选差。上都、大都从省部选差在内监察御史、在外廉访司官一员监试。每处差考试官、同考试官各一员,并于见任并在闲有德望文学常选官内选差;封弥官一员、誊录官一员,选廉干文资正官充之。凡誊录试卷并行移文字,皆用朱书,仍须设法关防,毋致容私作弊。省部会试,都省选委知贡举、同知贡举官各一员,考试官四员,监察御史二员,弥封、誊录、对读官、监门等官各一员。
乡试,行省一十一:河南,陕西,辽阳,四川,甘肃,云南,岭北,征东,江浙,江西,湖广。宣慰司二:河东,山东。直隶省部路分四:真定,东平,大都,上都。
天下选合格者三百人赴会试,于内取中选者一百人,内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分卷考试,各二十五人,蒙古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五人,上都六人,河东五人,真定等五人,东平等五人。山东四人,辽阳五人,河南五人,陕西五人,甘肃三人,岭北三人,江浙五人,江西三人,湖广三人,四川一人,云南一人,征东一人。色目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人,上都四人,河东四人,东平等四人,山东五人,真定等五人,河南五人,四川三人,甘肃二人,陕西三人,岭北二人,辽阳二人,云南二人,征东一人,湖广七人,江浙一十人,江西六人。汉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一十人,上都四人,真定等十一人,东平等九人,山东七人,河东七人,河南九人,四川五人,云南二人,甘肃二人,岭北一人,陕西五人,辽阳二人,征东一人。南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湖广一十八人,江浙二十八人,江西二十二人,河南七人。
乡试、会试,许将《礼部韵略》外,余并不许怀挟文字。差搜检怀挟官一员,每举人一名差军一名看守,无军人处,差巡军。
提点擗掠试院,差廉干官一员,度地安置席舍,务令隔远,仍自试官入院后,常川妨职,监押外门。
乡试、会试,弥封、誊录、对读官下吏人,于各衙门从便差设。
试卷不考格,犯御名庙讳及文理纰缪、涂注乙五十字以上者,不考。誊录所承受试卷,并用朱书誊录正文,实计涂注乙字数,标写对读无差,将朱卷逐旋送考试所。如朱卷有涂注乙字,亦皆标写字数,誊录官书押。候考校合格,中选人数已定,抄录字号,索上元卷,请监试官、知贡举官、同试官,对号开拆。
举人试卷,各人自备三场文卷并草卷,各一十二幅,于卷首书三代、籍贯、年甲,前期半月于印卷所投纳。置簿收附,用印钤缝讫,各还举人。
凡就试之日,日未出入场,黄昏纳卷。受卷官送弥封所,撰字号,封弥讫,送誊录所。
科举既行之后,若有各路岁贡及保举儒人等文字到官,并令还赴本乡应试。
倡优之家及患废疾、若犯十恶奸盗之人,不许应试。
举人于试场内,毋得喧哗,违者治罪,仍殿二举。
举人与考试官有五服内亲者,自须回避,仍令同试官考卷。若应避而不自陈者,殿一举。
乡试、会试,若有怀挟及令人代作者,汉人、南人有居父母丧服应举者,并殿二举。
国子监学岁贡生员及伴读出身,并依旧制,愿试者听。中选者,于监学合得资品上从优铨注。
别路附籍蒙古、色目、汉人,大都、上都有恒产、住经年深者,从两都官司,依上例推举就试,其余去处冒贯者治罪。
知贡举以下官会集至公堂,议拟合行事目云:
诸辄于弥封所取问举人试卷封号姓名及漏泄者,治罪。诸试题未出而漏泄者,许人告首。诸对读试卷官不躬亲而辄令人吏对读,其对读讫而差误有碍考校者,有罚。诸誊录人书写不慎及错误有碍考校者,重事责罚。诸官司故纵举人私将试卷出院,及祗应人知而为传送者,许人告首。诸监试官掌试院事,不得干预考校。诸试院官在帘内者,不许与帘外官交语。诸色人无故不得入试厅。诸举人谤毁主司,率众喧竞,不服止约者,治罪。诸举人就试,无故不冠及擅移坐次者,或偶与亲姻邻坐而不自陈者,怀挟代笔传义者,并扶出。诸拆毁试卷首家状者,推治。诸举人于试卷书他语者,驳放;涉谤讪者,推治。诸试日,为举人传送文书,及因而受财者,并许人告。诸举人于别纸上起草者,出榜退落。诸科文内不得自叙苦辛门第,委誊录所点检得,如有违犯,更不誊录,移文考试院出榜退落。诸冒名就试,别立姓名,反受财为人怀挟代笔传义者,并许人告。诸被黜而妄诉者,治罪。诸监门官讥察出入,其物应入者,拆封点检。诸巡铺官及兵级,不得喧扰,及辄视试文,并容纵举人无故往来,非因公事,不得与举人私语。诸试卷弥封用印讫,以三不成字为号标写,仍于涂注乙处用印。
每举人一名,给祗应巡军一人,隔夜入院,分宿席房。试日,击钟为节。一次,院官以下皆盥漱。二次,监门官启钥,举人入院,搜检讫,就将解据呈纳。礼生赞曰“举人再拜”,知贡举官隔帘受一拜,跪答一拜,试官受一拜,答一拜。钟三次,颁题,就次。日午,赐膳。其纳卷首,赴受卷所揖而退,不得交语。受卷官书举人姓名于历,举人揖而退,取解据出院,巡军亦出。至晚,鸣钟一次,锁院门。第二场,举人入院,依前搜检,每十人一甲,序立至公堂下,作揖毕,颁题就次。第三场,如前仪。
其受卷官具受到试卷,逐旋关发弥封官,将家状草卷,腰封用印,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分卷,以三不成字撰号。每名累场同用一号,于卷上亲书,及于历内标附讫,牒送誊录官置历,分给吏人,并用朱书誊录正文,仍具元卷涂注乙及誊录涂注乙字数,卷末书誊录人姓名,誊录官具衔书押,用印钤缝,牒送对读所。翰林掾史具誊录讫试卷总数,呈报监察御史。对读官以元卷与朱卷躬亲对读无差,具衔书押,呈解贡院,元卷发还弥封所。各所行移,并用朱书,试卷照依元号附簿。
试官考卷,知贡举居中,试官相对向坐,公同考校,分作三等,逐等又分上中下,用墨笔批点。考校既定,收掌试卷官于号簿内标写分数,知贡举官、同试官、监察御史、弥封官,公同取上元卷对号开拆,知贡举于试卷家状上亲书省试第几名。拆号既毕,应有试卷并付礼部架阁,贡举诸官出院。中书省以中选举人分为二榜,揭于省门之左右。
三月初四日,中书省奏准,以初七日御试举人于翰林国史院,定委监试官及诸执事。初五日,各官入院。初六日,譔策问进呈,俟上采取。初七日,执事者望阙设案于堂前,置策题于上。举人入院,搜检讫,蒙古人作一甲,序立,礼生导引至于堂前,望阙两拜,赐策题,又两拜,各就次。色目人作一甲,汉人、南人作一甲,如前仪。每进士一人,差蒙古宿卫士一人监视。日午,赐膳。进士纳卷毕,出院。监试官同读卷官,以所对策第其高下,分为三甲进奏。作二榜,用敕黄纸书,揭于内前红门之左右。
前一日,礼部告谕中选进士,以次日诣阙前,所司具香案,侍仪舍人唱名,谢恩,放榜。择日赐恩荣宴于翰林国史院,押宴以中书省官,凡预试官并与宴。预宴官及进士并簪华至所居。择日恭诣殿廷,上谢恩表。次日,诣中书省参见。又择日,诸进士诣先圣庙行舍菜礼,第一人具祝文行事,刻石题名于国子监。
延祐二年春三月,廷试进士,赐护都答儿、张起岩等五十有六人及第、出身有差。五年春三月,廷试进士护都达儿、霍希贤等五十人。
至治元年春三月,廷试进士达普化、宋本等六十有四人。
泰定元年春三月,廷试进士捌剌、张益等八十有六人。
四年春三月,廷试进士阿察赤、李黼等八十有六人。
天历三年春三月,廷试进士笃列图、王文烨等九十有七人。
元统癸酉科,廷试进士同同、李齐等,复增名额,以及百人之数。稍异其制,左右榜各三人,皆赐进士及第,其余出身有差。科举取士,莫盛于斯。后三年,其制遂罢。又七年而复兴,遂稍变程式,减蒙古、色目人明经二绦,增本经义;易汉、南人第一场《四书》疑一道为本经疑,增第二场古赋外,于诏诰、章表内又科一道。此有元科目取士之制,大略如此。
若夫会试下第者,自延祐创设之初,丞相帖木迭儿、阿散及平章李孟等奏:“下第举人,年七十以上者,与从七品流官致仕;六十以上者,与教授;元有出身者,于应得资品上稍优加之;无出身者,与山长、学正。受省劄,后举不为例。今有来迟而不及应试者,未曾区用。取旨。”帝曰:“依下第例恩之,勿著为格。”
泰定元年三月,中书省臣奏:“下第举人,仁宗延祐间,命中书省各授教官之职,以慰其归。今当改元之初,恩泽宜溥。蒙古、色目人,年三十以上并两举不第者,与教授;以下,与学正、山长。汉人、南人,年五十以上并两举不第者,与教授;以下,与学正、山长。先有资品出身者,更优加之;不愿仕者,令备国子员。后勿为格。”从之。自余下第之士,恩例不可常得,间有试补书吏以登仕籍者。惟已废复兴之后,其法始变,下第者悉授以路府学正及书院山长。又增取乡试备榜,亦授以郡学录及县教谕。于是科举取士,得人为盛焉。
学校
世祖至元八年春正月,始下诏立京师蒙古国子学,教习诸生,于随朝蒙古、汉人百官及怯薛歹官员,选子弟俊秀者入学,然未有员数。以《通鉴节要》用蒙古语言译写教之,俟生员习学成效,出题试问,观其所对精通者,量授官职。成宗大德十年春二月,增生员廪膳,通前三十员为六十员。武宗至大二年,定伴读员四十人,以在籍上名生员学问优长者补之。仁宗延祐二年冬十月,以所设生员百人,蒙古五十人,色目二十人,汉人三十人,而百官子弟之就学者,常不下二三百人,宜增其廪饩,乃减去庶民子弟一百一十四员,听陪堂学业,于见供生员一百名外,量增五十名。元置蒙古二十人,汉人三十人,其生员纸札笔墨止给三十人,岁凡二次给之。
至元六年秋七月,置诸路蒙古字学。十二月,中书省定学制颁行之,命诸路府官子弟入学,上路二人,下路二人,府一人,州一人。余民间子弟,上路三十人,下路二十五人。愿充生徒者,与免一身杂役。以译写《通鉴节要》颁行各路,俾肄习之。至成宗大德五年冬十月,又定生员,散府二十人,上、中州十五人,下州十人。元贞元年,命有司割地,给诸路蒙古学生员饩廪。其学官,至元十九年,定拟路府州设教授,以国字在诸字之右,府州教授一任,准从八品,再历路教授一任,准正八品,任回本等迁转。大德四年,添设学正一员,上自国学,下及州县,举生员高等,从翰林考试,凡学官译史,取以充焉。
世祖至元二十六年夏五月,尚书省臣言:“亦思替非文字宜施于用,今翰林院益福的哈鲁丁能通其字学,乞授以学士之职,凡公卿大夫与夫富民之子,皆依汉人入学之制,日肄习之。”帝可其奏。是岁八月,始置回回国子学。至仁宗延祐元年四月,复置回回国子监,设监官,以其文字便于关防取会数目,令依旧制,笃意领教。泰定二年春闰正月,以近岁公卿大夫子弟与夫凡民之子入学者众,其学官及生员五十余人,已给饮膳者二十七人外,助教一人、生员二十四人廪膳,并令给之。学之建置在于国都,凡百司庶府所设译史,皆从本学取以充焉。
太宗六年癸巳,以冯志常为国子学总教,命侍臣子弟十八人入学。世祖至元七年,命侍臣子弟十有一人入学,以长者四人从许衡,童子七人从王恂。至二十四年,立国子学,而定其制。设博士,通掌学事,分教三斋生员,讲授经旨,是正音训,上严教导之术,下考肄习之业。复设助教,同掌学事,而专守一斋;正、录,申明规矩,督习课业。凡读书必先《孝经》、《小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次及《诗》、《书》、《礼记》、《周礼》、《春秋》、《易》。博士、助教亲授句读、音训,正、录、伴读以次传习之。讲说则依所读之序,正、录、伴读亦以次而传习之。次日,抽签,令诸生复说其功课。对属、诗章、经解、史评,则博士出题,生员具稿,先呈助教,俟博士既定,始录附课簿,以凭考校。其生员之数,定二百人,先令一百人及伴读二十人入学。其百人之内,蒙古半之,色目、汉人半之。许衡又著诸生入学杂仪,及日用节目。七年,命生员八十人入学,俾永为定式而遵行之。
成宗大德八年冬十二月,始定国子生,蒙古、色目、汉人三岁各贡一人。十年冬闰十月,国子学定蒙古、色目、汉人生员二百人,三年各贡二人。
武宗至大四年秋闰七月,定生员额二百人。冬十二月,复立国子学试贡法,蒙古授官六品,色目正七品,汉人从七品。试蒙古生之法宜从宽,色目生宜稍加密,汉人生则全科场之制。
仁宗延祐二年秋八月,增置生员百人,陪堂生二十人,用集贤学士赵孟頫、礼部尚书元明善等所议国子学贡试之法更定之。一曰升斋等第。六斋东西相向,下两斋左曰游艺,右曰依仁,凡诵书讲说、小学属对者隶焉。中两斋左曰据德,右曰志道,讲说《四书》、课肄诗律者隶焉。上两斋左曰时习,右曰日新,讲说《易》、《书》、《诗》、《春秋》科,习明经义等程文者隶焉。每斋员数不等,每季考其所习经书课业,及不违规矩者,以次递升。二曰私试规矩。汉人验日新、时习两斋,蒙古色目取志道、据德两斋,本学举实历坐斋二周岁以上,未尝犯过者,许令充试。限实历坐斋三周岁以上,以充贡举。汉人私试,孟月试经疑一道,仲月试经义一道,季月试策问、表章、诏诰科一道。蒙古、色目人,孟、仲月各试明经一道,季月试策问一道。辞理俱优者为上等,准一分;理优辞平者为中等,准半分。每岁终,通计其年积分,至八分以上者升充高等生员,以四十名为额,内蒙古、色目各十名,汉人二十名。岁终试贡,员不必备,惟取实才。有分同阙少者,以坐斋月日先后多少为定。其未及等,并虽及等无阙未补者,其年积分,并不为用,下年再行积算。每月初二日蚤旦,圆揖后,本学博士、助教公座,面引应试生员,各给印纸,依式出题考试,不许怀挟代笔,各用印纸,真楷书写,本学正、录弥封誊录,余并依科举式,助教、博士以次考定。次日,监官覆考,于名簿内籍记各得分数,本学收掌,以俟岁终通考。三曰黜罚科绦。应私试积分生员,其有不事课业及一切违戾规矩者,初犯罚一分,再犯罚二分,三犯除名,从学正、录纠举,正、录知见而不纠举者,从本监议罚之。应已补高等生员,其有违戾规矩者,初犯殿试一年,再犯除名,从学正、录纠举之,正、录知见而不纠举者,亦从本监议罚之。应在学生员,岁终实历坐斋不满半岁者,并行除名。除月假外,其余告假,并不准算。学正、录岁终通行考校应在学生员,除蒙古、色目别议外,其余汉人生员三年不能通一经及不肯勤学者,勒令出学。其余责罚,并依旧规。
泰定三年夏六月,更积分而为贡举,并依世祖旧制。其贡试之法,从监学所拟,大概与前法略同,而防闲稍加严密焉。其本学正、录各二员,司乐一员,典籍二员,管勾一员,及侍仪舍人,旧例举积分生员充之,后以积分既革,于上斋举年三十以上、学行堪范后学者为正、录,通晓音律、学业优赡者为司乐,干局通敏者为典籍、管勾。其侍仪舍人,于上、中斋举礼仪习熟、音吐洪畅、曾掌春秋释奠、每月告朔明赞、众与其能者充之。文宗天历二年春三月,惟伴读员数,自初二十人岁贡二人,后于大德七年定四十人岁贡六人,至大四年定四十人岁贡四人,延祐四年岁贡八人为淹滞,既额设四十名,宜充部令史者四人、路教授者四人。是后,又命所贡生员,每大比选士,与天下士同试于礼部,策于殿廷,又增至备榜而加选择焉。
国初,燕京始平,宣抚王楫请以金枢密院为宣圣庙。太宗六年,设国子总教及提举官,命贵臣子弟入学受业。宪宗四年,世祖在潜邸,特命修理殿廷;及即位,赐以玉斝,俾永为祭器。至元十三年,授提举学校官六品印,遂改为大都路学,署曰提举学校所。二十四年,既迁都北城,立国子学于国城之东,乃以南城国子学为大都路学,自提举以下,设官有差。仁宗延祐四年,大兴府尹马思忽重修殿门堂庑,建东西两斋。泰定三年,府尹曹伟增建环廊。文宗天历二年,复增广之,提举郝义恭又增建斋舍。自府尹郝朵而别至曹伟,始定生员凡百人,每名月饩,京畿漕运司及本路给之。泰定四年夏四月,诸生始会食于学焉。
太宗始定中原,即议建学,设科取士。世祖中统二年,始命置诸路学校官,凡诸生进修者,严加训诲,务使成材,以备选用。至元十九年夏四月,命云南诸路皆建学以祀先圣。二十三年二月,帝御德兴府行宫,诏江南学校旧有学田,复给之以养士。二十八年,令江南诸路学及各县学内,设立小学,选老成之士教之,或自愿招师,或自受家学于父兄者,亦从其便。其他先儒过化之地,名贤经行之所,与好事之家出钱粟赡学者,并立为书院。凡师儒之命于朝廷者,曰教授,路府上中州置之。命于礼部及行省及宣慰司者,曰学正、山长、学录、教谕,路州县及书院置之。路设教授、学正、学录各一员,散府上中州设教授一员,下州设学正一员,县设教谕一员,书院设山长一员。中原州县学正、山长、学录、教谕,并受礼部付身。各省所属州县学正、山长、学录、教谕,并受行省及宣慰司劄付。凡路府州书院,设直学以掌钱谷,从郡守及宪府官试补。直学考满,又试所业十篇,升为学录、教谕。凡正、长、学录、教谕,或由集贤院及台宪等官举充之。谕、录历两考,升正、长。正、长一考,升散府上中州教授。上中州教授又历一考,升路教授。教授之上,各省设提举二员,正提举从五品,副提举从七品,提举凡学校之事。后改直学考满为州吏,例以下第举人充正、长,备榜举人充谕、录,有荐举者,亦参用之。自京学及州县学以及书院,凡生徒之肄业于是者,守令举荐之,台宪考核之,或用为教官,或取为吏属,往往人材辈出矣。
世祖中统二年夏五月,太医院使王猷言:“医学久废,后进无所师授。窃恐朝廷一时取人,学非其传,为害甚大。”乃遣副使王安仁授以金牌,往诸路设立医学。其生员拟免本身检医差占等役,俟其学有所成,每月试以疑难,视其所对优劣,量加劝惩。后又定医学之制,设诸路提举纲维之。凡宫壸所需,省台所用,转入常调,可任亲民,其从太医院自迁转者,不得视此例,又以示仕途不可以杂进也。然太医院官既受宣命,皆同文武正官五品以上迁叙,余以旧品职递升,子孙荫用同正班叙。其掌药,充都监直长,充御药院副使,升至大使,考满依旧例于流官铨注。诸教授皆从太医院定拟,而各路主善亦拟同教授皆从九品。凡随朝太医,及医官子弟,及路府州县学官,并须试验。其各处名医所述医经文字,悉从考校。其诸药所产性味真伪,悉从辨验。其随路学校,每岁出降十三科疑难题目,具呈太医院,发下诸路医学,令生员依式习课医义,年终置簿解纳送本司,以定其优劣焉。
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夏六月,始置诸路阴阳学。其在腹里、江南,若有通晓阴阳之人,各路官司详加取勘,依儒学、医学之例,每路设教授以训诲之。其有术数精通者,每岁录呈省府,赴都试验,果有异能,则于司天台内许令近侍。延祐初,令阴阳人依儒、医例,于路府州设教授一员,凡阴阳人皆管辖之,而上属于太史焉。
举遗逸以求隐迹之士,擢茂异以待非常之人。世祖中统间,征许衡,授怀孟路教官,诏于怀孟等处选子弟之俊秀者教育之。是年,又诏征金进士李冶,授翰林学士。征刘因为集贤学士,不至。又用平章咸宁王野仙荐,征萧不起,即授陕西儒学提举。至元十八年,诏求前代圣贤之后,儒医卜筮,通晓天文历数,并山林隐逸之士。二十年,复召拜刘因右赞善大夫,辞,不允。未几以抛老,乞终养,俸给一无所受。后遣使授命于家,辞疾不起。二十八年,复诏求隐晦之士,俾有司具以名闻。成宗大德六年,征临川布衣吴澂,擢应奉翰林文字,拜命即归。九年,诏求山林间有德行文学、识治道者,遣使征萧渼,且曰:“或不乐于仕,可试一来,与朕语而遣归。”至大三年,复召吴澄,拜国子司业,以病还;延祐三年,召拜集贤直学士,以疾不赴;至治三年,召拜翰林学士。武宗、仁宗累征萧渼,授集贤学士、国子司业,未赴,改集贤侍讲学士。又以太子右谕德征,始至京师,授集贤学士、国子祭酒,谕德如故。仁宗延祐七年十一月,诏曰:“比岁设立科举,以取人材,尚虑高尚之士,晦迹丘园,无从可致。各处其有隐居行义、才德高迈、深明治道、不求闻达者,所在官司具姓名,牒报本道廉访司,覆奏察闻,以备录用。”又屡诏求言于下,使得进言于上,虽指斥时政,并无谴责,往往采择其言,任用其人,列诸庶位,以图治功。其他著书立言、裨益教化、启迪后人者,亦斟酌录用,著为常式云。
童子举,唐、宋始著于科,然亦无常员。成宗大德三年,举童子杨山童、海童。五年,大都提举学校所举安西路张秦山,江浙行省举张升甫。武宗至大元年,举武福安。仁宗延祐三年,江浙行省举俞傅孙、冯怙哥。六年,河南路举张答罕,学士完者不花举丁顽顽。七年,河间县举杜山童,大兴县举陈聃。英宗至治元年,福州路连江县举陈元麟。至治三年,河南行省举张英。泰定四年,福州举叶留畊。文宗天历二年,举杜夙灵。至顺二年,制举答不歹子买来的。皆以其天资颖悟,超出儿辈,或能默诵经文,书写大字,或能缀缉辞章,讲说经史,并令入国子学教育之。惟张秦山尤精篆涘,陈元麟能通性理,叶留畊问以《四书》大义,则对曰:“无过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时人以远大期之。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二
◎选举二
○铨法上
凡怯薛出身:元初用左右宿卫为心膂爪牙,故四怯薛子孙世为宿卫之长,使得自举其属。诸怯薛岁久被遇,常加显擢,惟长官荐用,则有定制。至元二十年议:“久侍禁闼、门地崇高者,初受朝命散官,减职事一等,否则量减二等。”至大四年,诏蒙古人降一等,色目人降二等,汉人降三等。
凡台宪选用:大德元年,省议:“台官旧无选法,俱于民职选取,后互相保选,省、台各为一选。宜令台官,幕官听自选择,惟廉访司官,则省、台共选。若台官于省部选人,则与省官共议之;省官于台宪选人,亦与台官共议之。”至元八年,定监察御史任满,在职无异政,元系七品以下者例加一等,六品以上者升擢。其有不顾权势,弹劾非违,及利国便民者,别议升除。或有不称者,斟酌铨注。
凡选举守令:至元八年,诏以户口增、田野辟、词讼简、盗贼息、赋役均五事备者,为上选。九年,以五事备者为上选,升一等。四事备者,减一资。三事有成者为中选,依常例迁转。四事不备者,添一资。五事俱不举者,黜降一等。二十三年,诏:“劝课农桑,克勤奉职者,以次升奖。其怠于事者,笞罢之。”二十八年,诏:“路府州县,除达鲁花赤外,长官并宜选用汉人素有声望,及勋臣故家,并儒吏出身,资品相应者,佐贰官遴选色目、汉人参用,庶期于政平讼理,民安盗息,而五事备矣。”
凡进用武官:至元十五年,诏:“军官有功而升职者,旧以其子弟袭职,阵亡者许令承袭,若罢去者,以有功者代之。”十七年,诏:“渡江总把、百户有功升迁者,总把依千户降等承袭,百户无递降职名,则从其本等。”十九年,奏拟:“万户、千户、百户物故,视其子孙堪承袭者,依例承袭外,都元帅、招讨使、总管、总把,视其子孙堪承袭者,止令管其元军。元帅、招讨子孙为万户,总管子孙为千户,总把子孙为百户,给元佩金银符。病故者降等,惟阵亡者本等承袭。”二十一年,诏:“万户、千户、百户分上中下三等,定立绦格,通行迁转。以三年为满,理算资考,升加品级。若年老病故者,令其子弟依例荫叙。”是年,以旧制父子相继,管领元军,不设蒙古军官,故定立资考,三年为满,通行迁转。后各翼大小军官俱设蒙古军官,又兼调遣征进,俱已离翼,难与民官一体迁转荫叙,合将万户、千户、镇抚自奏准日为始,以三年为满,通行迁转。百户以下,不拘此例。凡军官征战有功过者,验实迹升降。又定蒙古奥鲁官,大翼万户下设奥鲁总管府,从四品。小翼万户下设奥鲁官,从五品。各千户奥鲁,亦设奥鲁官,受院劄。各千户奥鲁,不及一千户者,或二百户、三百户,以远就近,以小就大,合并为千户翼奥鲁官,受院劄。若干碍投下,难以合并,宜再议之。又定首领官受敕牒,元帅、招讨司经历、知事,就充万户府经历、知事,换降敕牒,如元翼该革,别与迁除。若王令旨、并行省劄付、枢密院劄付经历,充中、下万户府知事。行省诸司劄付,充提领案牍,并各翼万户自设经历、知事,一例俱作提控案牍,受院劄。又议:“随朝各卫千户镇抚所提控案牍,已拟受院劄,外任千户镇抚所提控案牍,合从行省许准,受万户府付身。”二十四年,诏:“诸求袭其父兄之职者,宜察其人而用之。凡旧臣勋阀及有战功者,其子弟当先任以小职,若果有能,则大用之。”二十五年,军官阵亡者,本等承袭,病故者,降二等。虽阵亡,其子弟无能,勿用。虽病故,其子弟果能,不必降等,于本等用之。大德四年,以上都虎贲司并武卫内万户、千户、百户达鲁花赤亡殁,而无奏准承袭定例,似为偏负。今后各翼达鲁花赤亡殁,宜察其子弟有能者用之,无能则止。五年,诏:“军官有不赴任者,有患病因事不行者,有已赴任、被差委而出、公事已办为私事称故不回者,今后宜限以六月。越限者以他人代之,期年后以他职授之。”十一年,诏:“色目镇抚已殁,其子有能,依例用之。子幼,则取其兄弟之子有能者用之,俟其子长,即以其职还之。”至大二年,议:“各卫翼首领官,至经历以上,不得升除,似与官军一体,其子孙乃不得承袭。今后年逾七十,而散官至正从四品者,宜正从五品军官内任用。”四年,诏:“军官有故,令其嫡长子,亡殁,令嫡长孙为之。嫡长孙亡殁,则令嫡长孙之嫡长子为之。若嫡长俱无,则以其兄弟之子相应者为之。”
太禧院。天历元年,罢会福、殊祥二院而立之,秩正二品。其所辖诸司,则从其擢用。
宣徽院。皇庆二年,省臣奏:“其所辖仓库、屯田官员,半由都省,半由本院用之。”奉旨,宜俱从省臣用之。
中政院。至大四年言:“诸司钱粮选法,悉令中书省掌之,可更选人任用,移文中书,给降宣敕。”延祐七年,院臣启:“皇后位下中政院用人,奉懿旨,依枢密院、御史台等例行之。”
直省舍人,内则侍相臣之兴居,外则传省闼之命令,选宿卫及勋臣子弟为之。又择其高等二人,专掌奏事。至元二十五年,省臣奏:“其充是职者,俾受宣命。”大德八年,拟历六十月者,始令从政。
凡礼仪诸职:有太常寺检讨,至元十三年,拟历一百月,除从八品。有御史台殿中司知班,十五年,拟历九十月,除正八品。有通事舍人,二十年,议:“从本司选已入流品职官为之,考满验应得资品,升一等迁用。未入流官人员,拟充侍仪舍人,受中书省劄,一考除从九品。”三十年,议:“于二品、三品官子内选用,不限荫叙,两考从七品迁叙。”有侍仪舍人,三十年,议:“于四品、五品官子内选用,不限荫叙,一考从九品。”大德三年,议:“有阙,宜令侍仪司于到部正从九品流官内选用,仍受省劄,三十月为满,依朝官内升转,如不敷,于应得府州儒学教授内选用,历一考,正九品叙。”有礼直管勾,大德三年,省选合用到部人员,俱从太常寺举保,非常选除充者,任回止于本衙门叙用。有郊坛库藏都监二人,至大三年,议:“受省劄者历一考之上,受部劄者历两考之上,再历本院属官一任,拟于从九品内叙。”天历二年,拟在朝文翰衙门,于国子生员内举充。
至元九年,部议:“巡检流外职任,拟三十月为一考,任回于从九品迁叙。”二十年,议:“巡检六十月,升从九品。”大德七年,议:“各处所委巡检,自立格月日为始,已历两考之上者,循旧例九十月出职;不及两考者,须历一百二十月,方许出职迁转。”十年,省奏:“奉旨腹里巡检,任回及考者,止于巡检内注授。所历未及者,于钱谷官内定夺,通理巡检月日。各处行省所设巡检,考满者,咨省定夺;未及考满者,行省于钱谷官等职内委用,通理月日,依旧升转;不及一考,如系告荫并提控案牍例应转充者,于杂职内委用,考满各理本等月日,依例升转。”
腹里诸路行用钞库,至元十九年,部拟:“州县民官内选充,系八品、九品人员,三十月为满,任回验元资品,减一资历,通理迁叙。库使,受都省劄付,任满从优迁叙。库副,受本路劄付,二十月为满,于本处上户内公选交替。陕西、四川、西夏中兴等路提举司钞库,俱系行省管领,合就令依上选拟库官,移文都省,给降敕牒札付。”省议:“除钞库使副咨各省选拟外,提领省部选注。”腹里官员,二十六年,定选充仓库等官,拟于应得资品上升一等,通理月日升转。江南官员,若曾腹里历仕,前资相应依例升转。迁去江淮历仕人员,所历月日一考之上者,除一考准为根脚,余有月日,后任通理;不及考者,添一资。若选充仓库等官,拟于应得资品上,例升一等,任回依上于腹里升转。接连官员选充仓库等官,应本地面从七品者,准算腹里从七资品。历过一考者,为始理算月日,后任通理;一考之上,余有月日,后任通理;不及考者,添一资升转。福建、两广官员选充仓库等官,应得本地面从七品者,准算江南从七资品。历过一考者,为始理算月日;一考之上,余有月日,后任通理;不及考者,添一资升转。元系流官,任回,止于流官内任用;杂职者,杂职内迁叙。万亿库、宝钞总库、八作司,以一年满代,钱物甚多,未易交割,宜以二年为满,少者以一年为满。上都税务官,止依上例迁转。都省所辖去处,二周岁为满者:各处都转运使司官、司属官、首领官,各处都漕运使司官、首领官,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官,腹里、江南随路平准行用库官,印造宝钞库官,铁冶提举司官、首领官,采金提举司官、首领官,银场提举司官、首领官,新旧运粮提举司官、首领官,都提举万亿库、八作司、宝钞总库首领官。一周岁为满者:泉府司所辖富藏库官,廪给司、四宾库、薄敛库官,大都税课提举司官、首领官,酒课提举司官、首领官,提举太仓官、首领官,提举醴源仓官、首领官,大都省仓官,河仓官,通州等处仓官、应受省部劄付管钱谷院务杂职等官,大都平准行用库官,烧钞四库官,抄纸坊官,币源库官。行省所辖去处,二周岁为满者:各处都转运使司官、司属官、首领官,各处都漕运使司官、首领官,行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官,腹里、江南随路平准行用库官,甘州、宁夏府等处都转运使司官,市舶提举司官、首领官,榷茶提举司官、首领官。一周岁为满者:行泉府司所辖阜通库官,各处行省收支钱帛诸物库官。三十年,部议:“凡内外平准行用库官,提领从七品,大使从八品,副使从九品。若流官内选充者,任回减一资升转。杂职人员,止理本等月日。”元贞二年,部议:“凡仓官有阙,于到选相应职官,并诸衙门有出身令译史、通事、知印、宣使、奏差两考之上人内选用,依验难易收粮多寡升等,任回于应去地方迁叙。通州、河西务、李二寺等仓官,于应德资品上升一等,任满,交割别无短少,减一资通理。在都并城外仓分,收粮五万石之上仓官,于应得资品上升一等,任满,交割别无短少,依例迁叙;收粮一万石之上仓官,止依应得品级除授,任满,交割别无短少,减一资通理。”大德元年,省拟:“大都万亿四库、富宁库、宝钞总库、上都万亿库官,止依合德资品选注,须二周岁满日,别无短少,拟同随朝例升一等。”二年,省议:“上都、应昌仓官,比同万亿库官例,二周岁为满,于应得资品上拟升一等。”六年,部议:“在都平准行用库官,拟合与外路一体二周岁为满,元系流官内选充者,任回减一资升转。万亿四库知事例升一等,提控案牍减资迁转。和林、昔宝赤八剌哈孙、孔古烈仓改立从五品提举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周岁为满,于到选人内选充,应得资品上拟升二等,任回迁用,所历月日通理。甘、肃二路,每处设监支纳一员,正六品,仓使一员,从六品,仓副一员,正七品,二周岁为满,于到选人内铨注,入仓先升一等,任满交割,别无短少,又升一等。受给库提领,从九品,使、副受省劄,攒典、合干人各设二名。”七年,部拟:“大都路永丰库提领从七,大使从八,副使从九,于到选相应人内铨注。江西省英德路、河西务两处,设立平准行用库,拟合设官员,系从七以下人员,依例铨注。英德路平准行用库,提领一员,从七,大使一员,从八,副使一员,从九品。河西务行用库,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吏部劄。甘肃行省丰备库,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正八品,于到选迤西资品人内升等铨注。大同仓官,拟二周岁交代,永盈仓例升一等,其余六仓,任回拟减一资升转。”八年,部议:“湖广行省所辖散府司吏充仓官,依河南行省散府司吏充仓官,比总管府司吏取充者,降等定夺。”至大二年,部呈:“凡平准行用库设官二员,常平仓设官三员,于流官内铨注,以二年为满,依例减资。”四年,部议:“上都两仓,二周岁为满,于应得资品上升一等,历过月日,今后比例通理。”皇庆元年,部议:“上都平盈库,二周岁为满,减一资升转。”延祐四年,部议:“江浙行省各路见役司吏,已及两考,选充仓官,五万石之上,比同考满出身充典史,一考升吏目。五万石之下者,于典史添一考,依例迁叙。湖广行省仓官,如系路吏及两考,选充仓官一界,同考满出身充典史,一考升吏目,迁叙库官,周岁准理本等月日,考满依例升转。”
凡税务官升转:至元二十一年,省议:“应叙办课官分三等:一百锭之上,设提领一员、使一员。五十锭之上,设务使一员。五十锭之下,设都监一员。十锭以下,从各路差人管办。都监历三界,升务使,一周岁为满,月日不及者通理。务使历三界,升提领。提领历三界,受省劄钱谷官,再历三界,始于资品钱谷官并杂职任用。各处就差相副官,增及两酬者,听各处官司再差。增及三酬以上及后界又增者,申部定夺。”二十九年,省判所办诸课增亏分数,升降人员。增六分升二等,增三分升一等。其增不及分数,比全无增者,到选量与从优。亏兑一分,降一等。三十年,省拟:“提领二年为满,省部于流官内铨注,一万锭之上拟从六品,五千锭之上拟正七品,二千锭之上拟从七品,一千锭之上正八品,五百锭之上从八品。大使、副使俱周岁交代,大使从行省吏部于解由合叙相应人内迁调,副使从各路于本处系籍近上户内公选。”至大三年,诏定立办课例。一百锭之下院务官分为三等:五十锭之上为上等,设提领一员,受省劄,大使一员,受部劄;二十锭之上为中等,设大使、副使各一员;二十锭之下为下等,设都监、同监各一员,俱受部劄,并以一年为满,齐界交代。都监、同监四界升副使,又四界升大使,又三界升提领,又三界入资品钱谷官并杂职内迁用。行省差设人员,各添两界升转,仍自立界以后为始,理算月日,并于有升转出身人员内定夺,不许滥用白身。议得例前部劄,提领于大使内铨注,都监、同监本等拟注,止依历一十二界。至大三年例后,创入钱谷人员,及正从六品七品取荫子孙,亦依先例升转,不须添界外,其余杂进之人,依今次定例迁用,通历一十四界,依上例升转。
至元九年,部议:“凡总府续置提控案牍,多系入仕年深,似比巡检例同考满转入从九。缘从九系铨注巡检阙,提领案牍吏员文资出职,难应捕捉,兼从九员多阙少,本等人员不敷铨注。凡升转资考,从九三任升从八,正九两任升从八,巡检提领案牍等考满转入从九,从九再历三考升从八,通理一百二十月升。巡检依已拟,提领案牍权拟六十月正九,再历两任,通理一百二十月升从九,较之升转资考,即比巡检庶员阙易就。都、吏目,拟吏目一考,转充都目,一考,转充提领案牍,考满依上转入流品。都、吏目应升无阙,止注本等职名,验理升转。”二十年,部拟:“提控案牍九十月升九品。”二十五年,部拟:“各路司吏实历六十月,吏目两考升都目,历一考升提控案牍,两考升正九。若依路司吏九十月,吏目历一考与都目,余皆依上升转。”省议:“江南提控案牍,除各路司吏比附腹里路司吏至元二十五年呈准定例迁除,其余已行直补,并自行踏逐历案牍两考者,再添资迁除。”三十年,省准:“提控案牍补注巡检,升转资品,不相争悬,如已历提控案牍月日者,任回止于提控案牍内迁叙。”三十一年,省议:“都目、巡检员阙,虽不相就,若不从宜调用,似涉壅滞,下部先尽到选巡检,余阙准告铨注,任回各理本等月日。”大德二年,省准:“京城内外省仓典吏,例于大都路州司吏、县典史内勾补,二周岁转升吏目。除行省所辖外,腹里下州并杂职等衙门,计设吏目一百余处,其籍记未注者,以次铨注,俱拟三十月为满,任回本等内不次铨注。”三年,部拟:“提控案牍、都吏目有三周岁、二周岁、一周岁为满者,俱以三十月为满。”八年,省准:“和林兵马司掌管案牍人等,比依下州,合设吏目一员,于籍记吏目外发补,任回从九品迁用,添一资升转。司吏量拟四名,从本司选补通吏业者,六十月,提控案牍内任用。”九年,部呈:“都、吏目已于典史内铨注,宜将籍记案牍验历仕,以远就近,于吏目阙内参注,各理本等月日。”十一年,江浙省臣言:“各路提控案牍改受敕牒,不见通例。”部照:“江北提控案牍,皆自府州司县转充路吏,请俸九十月方得吏目,一考升都目,都目一考,升提控案牍,两考正九品,通理二百一十月入流,其行省所委者,九十月与九品。今议行省委用例革提控案牍,合于散府诸州案牍、都吏目并杂职钱谷官内,行省依例铨注,通理月日升转。之后行省所设提控案牍、都吏目,合依江北由司县府州转充路吏,通理月日,考满方许入流。”
凡选取宣使奏差:至元十九年,部拟:“六部奏差额设数目,每一十名内,令各部选取四名,九十月与从九品,余外合设数目,俱于到部巡检、提领案牍、都吏目内选取,候考满日,验下项资品铨注。”省准:“解由到部,关会完备人员内选取。应人吏目,选充奏差,三考与从九品。吏目一考应入都目人员,选充奏差,两考与从九品。都目一考应入提领案牍人员,选充奏差,一考与从九品。巡检、提领案牍一考,选充奏差,一考与正九品。”二十六年,省准:“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典吏出身,历九十月,比通政院例,合转补本司宣使,考满依例定夺。”二十九年,省议:“行省、行院宣使于正从九品有解由职官内选取,如是不敷,于各道宣慰司一考之上奏差、本衙门三考典吏内选取。不敷,于各道廉访司三考奏差内并本衙门三考典史内选取,仍须色目、汉人相参选取。自行踏逐者,亦须相应人员,考满例降一等,须历九十月,方许出职。内外诸衙门宣使,以色目、汉人相参,九十月为满,自行踏逐者降一等。凡内外诸衙门宣使、通事、知印、奏差,都省宣使有阙,于台、院等衙门一考之上宣使、并有解由正从八品职官内选补,如系都省直选人员,不拘此例,仍须色目、汉人相参选取。自行踏逐者,考满例降一等,须历九十月,方许出职。枢密院宣使,正从九品职官内选取,仍须色目、汉人相参选用。自行踏逐者,亦须相应人员,考满例降一等,须历九十月,方许出职。御史台宣使,正从九品职官内选取。自行踏逐者,考满例降一等,须历九十月,方许出职。宣政院宣使,选补同。宣慰司奏差,于本衙门三考典吏内选取。自行踏逐者,考满降等叙,须色目、汉人参用,历九十月,方许出职。山东运司奏差,九十月,于近下钱谷官内任用。大都运司,一体定夺。”七年,省准:“巩昌等处便宜都总帅府令史人等,已拟依各道宣慰司令史人等一体出身,自行踏逐者降等叙,有阙于本司三考典吏内选取。”八年,部呈:“各寺监保本处典吏补奏差,若元系请俸典吏、本把人等补充者,考满同自行踏逐者,降等叙。”九年,拟宣徽院典吏九十月补宣使,并所辖寺监令史。十年,省拟:“中政院宣使于本衙门三考之上典吏及正从九品职官内选用,以色目、汉人相参,自行踏逐者降等。”十一年,省拟:“燕南廉访司奏差,州吏内选补,考满于都目内迁用。”延祐三年,省议:“各衙门典吏,须历九十月,方许转补奏差。”
凡匠官:至元九年,工部验各管户数,二千户之上至一百户之上,随路管匠官品级。省议:“除在都总提举司去处,依准所拟。东平杂造提举司并随路织染提举司,二千户之上,提举正五品,同提举从六品,副提举从七品。一千户之上,提举从五品,同提举正七品,副提举正八品。五百户之上至一千户之下,提举正六品,同提举从七品,副提举从八品。三百户之上,大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一百户之上,大使从七品,副使从八品。一百户之下,院长一员,同院务,例不入流品,量给食钱。凡一百户之下管匠官资品,受上司劄付者,依已拟充院长。已受宣牌充局使者,比附一百户之上局使资品递降,量作正九资品。”二十二年,凡选取升转匠官资格,元定品给员数,提举司二千户之上者,无之。一千户之上,提举从五品,同提举正七品,副提举正八品。五百户之上、一千户之下,提举正六品,同提举从七品,副提举从八品。使副,三百户之上,局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一百户之上,局使从七品,副使从八品。一百户之下,院长一员,比同务院,例不入流品。工部议:“三百户之上局副从八,一百户之上局副正九,遇有阙,于一百户之下院长内选充。院长一百二十月升正九,正九两考升从八,从八三考、正八两考,俱升从七。如正八有阙,别无资品相应人员,于已授从八匠官内选注,通历九十月,升从七;从七三考升正七,正七两考升从六;从六三考、正六两考,俱升从五。如所辖司属无从六,名阙,如已历正七两考,拟升加从六散官,止于正七匠官内迁转,九十月升从五。如正六匠官有阙,于已授从六散官人员内选注,通历九十月升从五。从五三考拟升正五,别无正五匠官,名阙,升加正五散官,止于从五匠官内迁转。如历仕年深,至日斟酌定夺。至元十二年以前受宣敕省劄人员,依管民官例,拟准已受资品。十三年以后受宣敕省劄人员,若有超升越等者,验实历俸月定拟,合得资品上例存一等迁用。管匠官遇有阙员去处,如无资品相应之人,拟于杂职资品相应到选人内铨用。凡中原、江淮匠官,正从五品子从九品匠官内荫叙,六品、七品子于院长内叙用。以匠官无从九,名阙,拟正从五品子应荫者,于正九匠官内铨注,任回,理算从九月日。”二十三年,诏:“管匠官,其造作有好恶亏少,勿令迁转。”二十四年,部言:“管匠衙门首领官,宜于本衙门内选委知会造作相应人员区用,勿令迁转,合依旧例,从本部于常选内选差相应人员掌管案牍,任满交代迁叙。”元贞元年,准湖广行省所拟:“三千户之上提举司从五品,提举从五品,同提举正七品,副提举正八品。二千户之上提举司正六品,提举正六品,同提举从七品,副提举从八品。一千户之上局,局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五百户之上局,局使从七品,副使正九品。五百户之下,院长一员。”
凡诸王分地与所受汤沐邑,得自举其人,以名闻朝廷,而后授其职。至元二年,诏以各投下总管府长官不迁外,其所属州县长官,于本投下分到城邑内迁转。四年,省劄:“应给印官员,若受宣命及诸王令旨、或投下官员批劄、省府枢密院制府左右部劄付者,验户给印。”五年,诏:“凡投下官,必须有蒙古人员。”六年,以随路见任并各投下创差达鲁花赤内,多女直、契丹、汉人,除回回、畏吾儿、乃蛮、唐兀同蒙古例许叙用,其余拟合革罢,曾历仕者,于管民官内叙用。十九年,诏:“各投下长官,宜依例三年一次迁转。”省臣奏:“江南诸王分地长官,已令如例迁转,其间若有兼管军镇守为达鲁花赤者,一体代之,似为不宜。合令于投下长官之上署字,一同莅事。”二十年,议:“诸王各投下千户,于江南分地已于长官内委用,其州县长官,亦令如之,似为相宜。”二十三年,诸王、驸马并百官保送人员,若曾仕者,验资历于州县内相间用,如无历仕,从本投下自用。三十年,各投下州县长官,三年一次给由互相迁转,如无可迁转,依例给由申呈省部,仍牒廉访司体访。大德元年,诸投下达鲁花赤从七以下者,依例类选。十年,议:“各投下官员,非奉省部明文,毋得擅自离职。”皇庆二年,诏:“各投下分地城邑长官,其常选所用者,居众人之上,投下所委者为添设,其常选内路府州及各县内减一员。”三年,以中下县主簿、录事司录判掌钱粮捕盗等事,不宜减去,并增置副达鲁花赤一员。四年,凡投下郡邑,令自置达鲁花赤,其为副者罢之。各投下有阙用人,自于其投下内选用,不许冒用常选内人。
凡壕寨官:至元十九年,省部拟:“都水监并入本部,其壕寨官比依各部奏差出身。”大德二年,拟考满除从九品。
凡入粟补官:天历三年,河南、陕西等处民饥,省臣议:“江南、陕西、河南等处富实之家愿纳粟补官者,验粮数等第,从纳粟人运至被灾处所,随即出给勘合朱钞,实授茶盐流官,咨申省部除授。凡钱谷官隶行省者行省铨注,腹里省者吏部注拟,考满依例升转。其愿折纳价钞者,并以中统钞为则。江南三省每石四十两,陕西省每石八十两,河南并腹里每石六十两。其实授茶盐流官,如不愿仕而让封父母者听。陕西省:一千五百石之上,从七品。一千石之上,正八品。五百石之上,从八品。三百石之上,正九品。二百石之上,从九品。一百石之上,上等钱谷官。八十石之上,中等钱谷官。五十石之上,下等钱谷官。三十石之上,旌表门闾。河南并腹里:二千石之上,从七品。一千五百石之上,正八品。一千石之上,从八品。五百石之上,正九品。三百石之上,从九品。二百石之上,上等钱谷官。一百五十石之上,中等钱谷官。一百石之上,下等钱谷官。江南三省:一万石之上,正七品。五千石之上,从七品。三千石之上,正八品。二千石之上,从八品。一千石之上,正九品。五百石之上,从九品。三百石之上,上等钱谷官。二百五十石之上,中等钱谷官。二百石之上,下等钱谷官。凡先尝入粟遥授虚名者,今再入粟,则依验粮数,照依资品,令实授茶盐流官。陕西省:一千石之上,从七品。六百六十石之上,正八品。三百三十石之上,从八品。二百石之上,正九品。一百三十石之上,从九品。河南并腹里:一千三百石之上,从七品。一千石之上,正八品。六百六十石之上,从八品。三百三十石之上,正九品。二百石之上,从九品。江南三省:六千六百六十石之上,正七品。三千三百三十石之上,从七品。二千石之上,正八品。一千三百三十石之上,从八品。六百六十石之上,正九品。三百三十石之上,从九品。先尝入粟实授茶盐流官者,今再入粟,则依验粮数,加等升职。陕西省:七百五十石之上,五百石之上,二百五十石之上,一百五十石之上,一百石之上。河南并腹里:一千石之上,七百五十石之上,五百石之上,二百五十石之上,一百五十石之上。僧道能以自己衣钵济饥民者,三百石之上,六字师号,都省出给。二百石之上,四字师号;一百石之上,二字师号;俱礼部出给。四川省所辖地分富实民户,有能入粟赴江陵者,依河南省入粟补官例行之。其粮合用之时,从长处置。江浙、江西、湖广三省已粜官粮,见在价钞于此差人赴河南省别与收贮,合用之时,从长处置。”
凡获盗赏官:大德五年,诏:“获强盗五人,与一官。捕盗官及应捕人,本境失盗而获他境盗者,听功过相补。获强盗过五人,捕盗官减一资,至十五人升一等,应捕人与一官,不在论赏之列。”
凡控鹤伞子:至元二十二年,拟:“控鹤受省劄,保充御前伞子者,除充拱卫直都指挥使司钤辖,官进义副尉。”二十八年,控鹤提控受敕进义副尉,管控鹤百户,及一考,拟元除散官从八,职事正九,于从八内迁注。元贞元年,控鹤提控奉旨充速古儿赤一年,受省劄充御前伞子,历三百三十二月,诏于从六品内迁用。大德六年,控鹤百户,部议于巡检内任用。其离役百户人等拟从八品,伞子从七品。延祐三年,控鹤百户历两考之上,拟于正九品迁用。
凡玉典赤:至元二十七年,定拟历三十月至九十月者,并与县达鲁花赤、进义副尉。一百月以上者,官敦武校尉。至大二年,令玉典赤权于州判、县丞内铨注。三年,令依旧例,九十月除从七下县达鲁花赤,任回添一资。
凡蛮夷官:议:“播州宣抚司保蛮夷地分副长官,系远方蛮夷,不拘常调之职,合准所保。其蛮夷地分,虽不拘常调之处,而所保之人,多有泛滥。今后除袭替土官外,急阙久任者,依例以相应人举用,不许预报,违者罪及所由官司。”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三
◎选举三
○铨法中
至元四年,诏:“诸官品正从分等,职官用荫,各止一名。诸荫官不以居官、去任、致仕、身故,其承荫之人,年及二十五以上者听。诸用荫者,以嫡长子。若嫡长子有废疾,立嫡长子之子孙,曾玄同。如无,立嫡长子同母弟,曾玄同。如无,立继室所生。如无,立次室所生。如无,立婢子。如绝嗣者,傍荫其亲兄弟,各及子孙。如无,傍荫伯叔及其子孙。诸用荫者,孙降子、曾孙降孙、婢生子及傍荫者,皆于合叙品从降一等。诸荫子入品职,循其资考,流转升迁。廉慎干济者,依格超升。特恩擢用者,不拘此例。其有不务廉慎,违犯礼法者,依格降罚,重者除名。诸自九品依例迁至正三品,止于本等流转,二品以上选自特旨。诸职官荫子之后,若有余子,不得于诸官府自求职事,诸官府亦不许任用。”五年,诏:“诸荫官各具父祖历仕缘由、去任身故岁月并所受宣敕札付、彩画宗支,指实该承荫人姓名年甲,本处官司体勘房亲,揭照籍册,别无诈冒,及无废疾过犯等事,上司审验相同,保结申覆,令亲赍文解赴部。诸荫叙人员,除蒙古及已当秃鲁花人数别行定夺外,三品以下、七品以上、年二十五之上者,当儤使一年,并不支俸。满日,三品至五品子孙量材叙用外,六品七品子准上铨注监当差使,已后通验各界增亏定夺。”十六年,部拟:“管匠官止于管匠官内迁用。其身故匠官之子,若依管民官品级承荫,缘匠官至正九品以下,止有院长、同院务,例不入流品,似难一例荫用。比附承荫例,量拟正从五品子于九品匠官内叙,六品、七品子于院长内叙。凡儤直曾当怯薛身役,已经历仕及止有一子,五十以上者,并免。”二十七年,诏:“凡军民官阵亡,军官袭父职,民官阵亡者,其子比父职降二等叙,其孙若弟复降一等。”大德四年,省议:“诸职官子孙荫叙,正一品子,正五品叙。从一品子,从五品叙。正二品子,正六品叙。从二品子,从六品叙。正三品子,正七品叙。从三品子,从七品叙。正四品子,正八品叙。从四品子,从八品叙。正五品子,正九品叙。从五品子,从九品叙。正六品子,(流官于巡检内用,杂职于省札钱谷官内用。)从六品子,近上钱谷官。正七品子,酌中钱谷官。从七品子,近下钱谷官。诸色目人比汉人优一等荫叙,达鲁花赤子孙与民官子孙一体荫叙,傍荫照例降叙。”至大四年,诏:“诸职官子孙承荫,须试一经一史,能通大义者免儤使,不通者发还习学,蒙古、色目愿试者听,仍量进一阶。”延祐六年,部呈:“福建、两广、海北、海南、左右两江、云南、四川、甘肃等处荫叙之人,如父祖始仕本处,止以本地方叙用。据腹里、江南历仕升等迁往者,其子孙弟侄承荫,又注远方,诚可怜悯。今将承荫人等量拟叙用,福建、两广、八番官员拟江南荫叙,海北、海南、左右两江官员拟接连荫叙,云南官员拟四川荫叙,四川、甘肃官员拟陕西荫叙。”
凡迁调闽广、川蜀、云南官员:每三岁,遣使与行省铨注,而以监察御史往莅之。至元十九年,省议:“江淮州郡远近险易不同,似难一体,今量分为三等,若腹里常调官员迁入两广、福建溪洞州郡者,于本等资历上,例升二等,其余州郡,例升一等。福建、两广官员五品以上,照勘员阙,移咨都省铨注,六品以下,就便委用,开具咨省。”二十年,部拟:“迁叙江淮官员,拟定应得资品,若于接连福建、两广溪洞州郡任用,升一等。甘肃、中兴行省所辖系西夏边地,除本处籍贯见任官外,腹里迁去甘肃者,拟升二等,中兴府拟升一等。”二十二年,诏:“管民官腹里迁去四川升一等,接连溪洞升二等。四川见任官迁往接连溪洞升一等,若迁去溪洞诸蛮夷,别议定夺。达鲁花赤就彼处无军蒙古军官内选拟,不为常例。”二十二年,江淮官员迁于龙南、安远县地分者,拟升三等,仍以三十月为满升转。二十八年,诏:“腹里官员迁去云南近里城邑,拟升二等,若极边重地,更升一等。行省咨保人员,比依定夺。其蒙古、土人及招附百姓有功之人,不拘此例。”省臣奏准:“福建、两广官员多阙,都省差人与彼处行省、行台官,一同以本土周回相应人员委用。”部议:“云南六品以下任满官员,依御史台所拟,选资品相应人,拟定名阙,具历仕脚色,咨省奏准,敕牒到日,许令之任。若有急阙,依上选取,权令之任,历过月日,依上准理。”二十九年,诏:“福建、两广官员历两任满者,迁于接连去处,一任满日,历江南一任,许入腹里通行迁转,愿于两广、福建者听,依例升等。”至治元年,省臣奏:“江浙、江西、湖广、四川、云南五处行省所辖边远地分官员,三年一次差人与行省、行台官一同迁调。”泰定四年,部拟:“诸职官子孙承荫,已有元定荫叙地方通例,别难议拟,如愿于广海荫叙者,听其所请,依例升等迁叙。其已咨到都省,应合本省地分荫叙而未受除者,依例咨行省,令差去迁调官就便铨注。广海阙官,于任满得代,有由应得路府州县儒学教授、学正、山长内愿充者,借注正九品以下名阙,任回,止理本等月日。广海应设巡检,于本省应得常选上等钱谷官选拟,权设,理本等月日。行省自用并不应之人,不许委用,如受敕巡检到彼,即听交代。”
凡迁调循行:各省所辖路府州县诸司,应合迁调官员,先尽急阙,次及满任。急阙须凭各官在任解由、依验月日、应得资品、及解由到行省月日,依次就便迁调。若有急阙,委无相应之人,或员阙不能相就者,于应叙职官内选用,验合得资品上,虽有超越,不过一等。本管地面,若有遐荒烟瘴险恶重地,除土官外,依例公选铨注,其有超用人员,多者不过二等。军官、匠官、医官、站官、各投下人等,例不转入流品者,虽资品相应,不许铨注。都省已除人员,例应到任,若有违限一年者,听别行补注。应有合就彼迁叙人员,如在前给由已咨都省听除,未经迁注照会,不曾咨到本省者,即听就便开咨。无解由人员,不许铨注。诸犯赃经断应叙人员,照例铨注。令译史、奏差人等,须验实历月日已满,方许铨注。边远重难去处,如委不可阙官,从差去官与本省官公同选注能干人员,开具历仕元由,并所注职名,拟咨都省,候回准明文,方许之任。应迁调官员,三品、四品拟定咨呈,五品以下先行照会之任。
凡文武散官:多采用金制,建官之初,散官例降职事二等。至元二十年,始升官职对品,九品无散官,谓之平头敕。蒙古、色目,初授散官或降职事,再授职,虽不降,必俟官资合转,然后升职。汉人初授官,不及职,再授则降职授官。惟封赠荫叙官职,各从一高,必历官至二品,则官必从职,不复用理算法矣。至治初,稍改之,寻复其旧。此外月日不及者,惟历繁剧得优,获功赏则优,由内地入边远则优,宪台举廉能政迹则优,以选出使绝域则优,然亦各有其格也。
凡保举职官:大德二年制:“各廉访司所按治城邑内,有廉慎干济者,岁举二人。”九年,诏:“台、院、部五品以上官,各举廉能识治体者三人,行省台、宣慰司、廉访司各举五人。”
凡翰林院、国子学官:大德七年议:“文翰师儒难同常调,翰林院宜选通经史、能文辞者,国子学宜选年高德邵、能文辞者,须求资格相应之人,不得预保布衣之士。若果才德素著,必合不次超擢者,别行具闻。”
凡迁官之法:从七以下属吏部,正七以上属中书,三品以上非有司所与夺,由中书取进止。自六品至九品为敕授,则中书牒署之。自一品至五品为宣授,则以制命之。三品以下用金宝,二品以上用玉宝,有特旨者,则有告词。其理算论月日,迁转凭散官,内任以三十月为满,外任以三岁为满,钱谷典守以二岁为满。而理考通以三十月为则。内任官率一考升一等,十五月进一阶。京官率一考,视外任减一资。外任官或一考进一阶,或两考升一等,或三考升二等。四品则内外考通理。此秋毫不可越。然前任少,则后任足之,或前任多,则后任累之。一考者及二十七月,两考者及五十七月,三考者及八十一月以上,遇升则借升,而补以后任。此又其权衡也。
凡选用不拘常格:省参议、都司郎中、员外高第者,拜参预政事、六曹尚书、侍郎,及台幕官、监察御史出为宪司官。外补官已制授,入朝或用敕除,朝迹秩视六品,外任或为长伯。在朝诸院由判官至使,寺监由丞至卿,馆阁由属官至学士,有递升之法,用人重于用法如此。又覃官,或准实授,或普减资升等,或内升等,或外减资,或外减内不减,斯则恩数之不常有者,惟四品以下者有之。三品则递进一阶,至正议大夫而止。若夫勋臣世胄、侍中贵人,上命超迁,则不可以选格论。亦有传敕中书,送部覆奏,或致缴奏者,斯则历代以来封驳之良法也。
凡吏部月选:至元十九年议:“到部解由即行照勘,合得七品者呈省,从七以下本部注拟,其余流外人员,不拘多寡,并以一月一次铨注。”
凡官吏迁叙:至元十年,议:“旧以三十月迁转太速,以六十月迁转太迟。”二十八年,定随朝以三十月为满,在外以三周岁为满,钱谷官以得代为满,吏员以九十月日出职,职官转补,与职官同。
凡覃官:至大二年,诏:“内外官四品以下,普覃散官一等,服色、班次、封荫皆凭散官。三品者递进一阶,至正三品上阶而止。其应入流品者,有出身吏员译史等,考满加散官一等。”三年,蒙古儒学教授,一体普覃。四年,诏在任官员,普覃散官一等。泰定元年,诏:“内外流官已带覃官,准理实授。所有军官及其余未覃人员,四品以下并覃散官一等,三品递进一阶,至三品上阶止,服色、班次、封荫,悉从一高。其有出身应入流品人等,如在恩例之前入役支俸者,考满亦依上例覃授。”二年,省议:“应覃人员,依例先理月日,后准实授,其正五品任回已历一百三十五月者,九十月该升从四,余有四十五月,既循行旧例,覃官三品,拟合准理实授,月日未及者,依验散官,止于四品内迁用,所有月日,任回,四品内通行理算。”
凡减资升等:大德九年,诏:“外任流官,升转甚迟,但历在外两任,五品以下并减一资。”部议:“外任五品以下职官,若历过随朝及在京仓库官盐铁等职,曾经升等减资外,以后至大德九年格前,历及在外两任或一任、六十月之上者,并与优减,未及者不拘此格。”至治二年,太常礼仪院臣奏:“皇帝亲祭太庙,恩泽未加。”诏四品以下诸职官,不分内外,普减一资,有出身应入流品者,考满任回,依上优减。天历元年,诏:“以兵兴,内外官吏供给繁劳,在京者升一等,至三品止,在外者减一资。”
凡注官守阙:至元八年,议:“已除官员,无问月日远近,许准守阙外,未奏未注者,许注六月满阙,六月以上不得预注。”二十二年,诏:“员多阙少,守阙一年,年月满者照阙注授,余无阙者令候一年。”大德元年,以员多阙少,宜注二年。
凡注官避籍:至元五年,议:“各路地里阔远,若更避路,恐员阙有所碍,止宜斟酌避籍铨选。”
凡除官照会:至元十年,议:“受除民官,若有守阙人员,当前官任满,预期一月检举照会。钱谷官候见界官任满,至日行下合属照会。”二十四年,议:“受除官员省劄到部照勘,急阙任满者,比之满期,预先一月照会。”
凡赴任程限:大德八年,定赴任官在家装束假限,二千里内三十日,三千里内四十日,远不过五十日。马日行七十里,车日行四十里。乘驿者日两驿,百里以上止一驿。舟行,上水日八十里,下水百二十里。职当急赴者,不拘此例。违限百日外,依例作阙。
凡赴任公参:至元二年,定散府州县赴任官,去上司百里之内者公参,百里之外者申到任月日,上司官不得非理勾扰,失误公事。
凡官员给假:中统三年,省议:“职官在任病假及缘亲病假满百日,所在官司勘当申部作阙,仍就任所给据,期年后给由求叙,自愿休闲者听。”至元八年,省准:“在任因病求医并告假侍亲者,拟自离职住俸日为始,限一十二月后听仕。其之任官果因病患事故,不能赴任,自受除日为始,限一十二月后听仕。”部拟:“凡外任官日久不行赴任,除行程并装束假限外,违者计日断罪。”二十七年,议:“祖父母、父母丧亡并迁葬者,许给假限,其限内俸钞,拟合支给,违例不到,停俸定罪。”二十八年,部议:“官吏远离乡土,不幸患病,难议截日住俸,果有患病官吏,百日内给俸,百日外停俸作阙。”大德元年,议:“云南官员,如遇祖父母、父母丧葬,其家在中原者,并听解任奔赴。”二年,诏:“凡值丧,除蒙古、色目人员各从本俗外,管军官并朝廷职不可旷者,不拘此例。”五年,枢密院臣议:“军官宜限以六月,越限日以他人代之,期年后,授以他职。”七年,议:“已除官员,若有病故及因事不能赴任者,即牒所在官司,否则亲邻主首,呈报上司,别行铨注。”八年,吏部言:“赴任官即将署事月日飞申,以凭标附,有犯赃事故,并仰申闻。”天历二年,诏:“官吏丁忧,各依本俗,蒙古、色目仿效汉人者,不用。”部议:“蒙古、色目人愿丁父母忧者听。”
凡官员便养:至大三年,诏:“铨选官员,父母衰老气力单寒者,得就近迁除,尤为便益。果有亲年七十以上,别无以次侍丁,合从元籍官司保勘明白,斟酌定夺。”
凡远年求叙:元贞元年,部拟:“自至元二十八年三月为限,于本处官司明具实迹保勘,申覆上司迁叙。”大德七年,议:“求叙人员,具由陈告,州县体覆相同,明白定夺,依例叙用。”
铨法下
凡省部令史、译史、通事等:至元六年,省议:“旧例一百二十月出职,今案牍繁冗,难同旧日,会量作九十月为满。其通事、译史繁剧,合与令史一体。近都省未及两考省令史译史授宣,注六品职事,部令史已授省劄,注从七品职事。今拟省令译史、通事,由六部转充者,中统四年正月已前,合与直补人员一体,拟九十月考满,注六品职事,回降正七一任,还入六品。中统四年正月已后,将本司历过月日,三折二,验省府月日考满通理,九十月出职,与正七职事,并免回降。职官充省令译史,旧例文资右职参注,一考满,合得从七品,注从六品,未合得从七品,注正七品,如更勒留一考,合同随朝升一等。一考满,未得从七注正七品者,回降从七,还入正七。一考满,合得从七注从六品,合得正七注正六品者,免回降。正从六品人员不合收补省令史、译史,如有已补人员,合同随朝一考升一等注授。中统四年正月已前,收补部令史、译史、通事,拟九十月为考满,照依已除部令史例,注从七品,回降正八一任,还入从七。中统四年正月已后,充部令译史、通事人员,亦拟九十月为考满,依旧例正八品职事,仍免回降。省宣使,旧例无此职名,中统以来,初立中书省,曾受宣命充宣使者,拟出职正七品职,外有非宣授人员,拟九十月为考满,与正八品。”至元二十年,吏部言:“准内外诸衙门令译史、通事、知印、宣使、奏差等,病故作阙,未及九十月,并令贴补,值例革者,比至元九年例定夺。”省准:“宣使、各部令史出职同,三考从七。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者正九,十五月以上者从九,十五月以下拟充巡检。台院、大司农司译史、令史出身同,三考正七。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从八,十五月以上正九,十五月以下、十月之上从九,添一资,十月以下巡检。宣使三考正八品。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从九,十五月以上巡检,十五月以下酒税醋使。部令史、译史、通事三考从七。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者正九,十五月以上从九,十五月以下令史提控案牍,通事、译史巡检。奏差三考从八品。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巡检,十五月之上酒税醋使,十五月之下酒税醋都监。”大德四年,中书省准:“吏部拟腹里、江南都吏目、提控案牍升转通例,凡腹里提控案牍、都吏目:京畿漕运司令史,元拟六十月考满,今准九十月考满,都漕运司令史九十月。诸路宝钞提举司司吏,元拟六十月考满,今准九十月考满。万亿四库司吏,元拟六十月考满,今准九十月考满。大都路令史,元拟六十月考满,任回减资升转,今准六十月考满,不须减资。大都运司令史,九十月考满都目。宝钞总库司吏,元拟六十月都目,九十月提控案牍,今准九十月都目。富宁库司吏,元拟六十月提控案牍,今准九十月都目。左右八作司司吏,元拟六十月,今准九十月都目。”又议:“已经改拟出职人员,各路司吏转充提控案牍、都目,比同升用,其余直补人数,并循至元二十一年之例迁用。江南提控案牍、都目:至元二十五年呈准,各路司吏六十月吏目,两考升都目,一考升提控案牍,两考正九。路司吏九十月吏目,一考转都目,余皆依上升转。江南提控案牍除各路司吏,比腹里路司吏至元二十五年呈准例迁除,其余已行直补,并自行保举,自呈准月日立格,实历案牍两考者,止依至元二十一年定例,九十月入流。未及两考者,再添一资迁除。例后违越创补者,虽历月日不准。”大德十一年,省臣奏:“凡内外诸司令史、译史、通事、知印、宣使有出身者,一半于职官内选用,依旧一百二十月为满,外任减一资。”又议:“选补吏员,除都省自行选用外,各部依元设额数,遇阙职官,与籍记内相参发补,合用一半职官,从各部自行选用。通事、知印从长官选用。译史则从翰林院试发都省书写典吏考满人内,挨次上名补用,其有不敷,从翰林发补。奏差亦于职官内选一半,余于籍记应例人内发补。岁贡人吏,依已拟在役听候。”省议:“六部令史如正从九品不敷,从八品内亦听选取。省掾,正从七品得代有解由并见任未满、已除未任文资流官内选取,考满于应得资品上升一等,除元任地方,杂职不预。院台令史如元系七品之人,亦在选补之例。译史、通事选识蒙古、回回文字,通译语正从七品流官,考满验元资升一等,注元任地方,杂职不预。知印于正从七品流官内选取,考满并依上例注授,杂职不预。宣使于正从八品流官内选取,仍须色目、汉人相参,历一考,于应得资品上升一等,除元任地方,杂职不预。”
凡岁贡吏员:至元十九年,省议:“中书省掾于枢密院、御史台令史内取,台、院令史于六部令史内取,六部令史以诸路岁贡人吏补充,内外职官材堪省掾及院、台、部令史者,亦许擢用。省掾考满,资品既高,责任亦重,皆自岁贡中出,若不教养铨试,必致人材失真,今拟定例于后:诸州府隶省部者,儒学教授选本管免差儒户子弟入学读书习业,非儒户而愿学者听。遇按察司、本路总管府岁贡之时,于学生内选行义修明、文学优赡、通经史、达时务者,保申解贡。各路司吏有阙,于所属衙门人吏内选取。委本路长官参佐,同儒学教授考试,习行移算术,字画谨严,语言辩利,《诗》、《书》、《论》《孟》内通一经者为中式,然后补充。按察司书吏有阙,府州司吏内勾补,至岁贡时,本州本路以上,再试贡解。诸岁贡吏,当该官司于见役人内公选,以性行纯谨、儒吏兼通者为上,才识明敏、吏事熟闲者次之,月日虽多、才能无取者不许呈贡。”二十二年,省拟:“呈试吏员,先有定立贡法,各道按察司上路总管府凡三年一贡,儒、吏各一人,下路二年贡一人,以次籍记,遇各部令史有阙补用。若随路司吏及岁贡儒人,先补按察书吏,然后贡之于部,按察书吏依先例选取考试,唯以经史吏业不失章指者为中选。随路贡举元额,自至元二十三年为始,各道按察司每岁于书吏内,以次贡二名,儒人一名必谙吏事,吏人一名必知经史者,遇各部令史有阙,以次勾补。”元贞元年,诏:“诸路有儒通吏事、吏通经术、性行修谨者,各路荐举,廉访司试选。每道岁贡二人,省台委官立法考试,必中程式,方许录用。”大德二年,贡部人吏,拟宣慰司、廉访司每道岁贡二人儒吏兼通者,自大德三年为始,依例岁贡,应合转补各部寺监令史,依《至元新格》发遣,到部之日,公座试验收补。九年,省判:“凡选府州教授,年四十已下,愿试吏员程式,许补各部令史。除南人已试者,别无定夺到部,未试之人,依例考试。”至治二年,省准:“各道廉访司书吏,先尽儒人,不敷者吏员内充贡,各历一考,依例试贡。”
凡补用吏员:至元十一年,省议:“有出身人员,遇省掾有阙,拟合于正从七品文资职官并台、院、六部令史内,从上名转补。翰林两院拟同六部令史,有阙于随路儒学教授通吏事人内选补。枢密院、御史台令史、省掾有阙,从上转补,考满依例除授,又于正从八品文资官及六部令史内转补。省断事官令史与六部令史一体三考出身,于部令史内发补。少府监令史,拟于六部并诸衙门考满典吏内补用。”十三年,省议:“行工部令史与六部令史一体,于应补人内挨次填补。”十四年,诏:“诸站都统领使司令史拟同各部令史,今既改通政院,与台院令史一体出身,于各部令史内选补。”十五年,部拟:“翰林兼国史院令史同台令史一体出身,于各部令史内选取。”二十一年,省议:“江淮、江西、荆湖等处行省令史,拟将至元十九年咨发各省贴补人员先行收补,不许自行踏逐,移咨都省,于六部见役令史内补充。或参用职官,则从行省新除正从八品职官内选取,杂职官不预。”二十二年,宣徽院令史,考满正七品迁叙,于六部请俸令史内选取。总制院与御史台同品,令译史、通事一体如之。二十四年,省准:“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监令史,依宣徽院、大司农司例迁。”二十八年,省议:“陕西行省令史,于各部及考令史并正从八品流官内选补。”二十九年,大司农司令史,于各部一考之上令史及正从八品职官内选取。省掾有阙,于正七品文资出身人员内选。吏员于枢密院、御史台令史元系六部令史内发充,历二十月以上者选,如无,于上名内选。三十一年,省准:“内史府令史,于各部下名令史内选。”大德三年,省准:“辽阳省令史宜从本省选正从八品文资职官补用。复令各部见役令史内,不限岁月,或愿充、或籍贯附近、或选到职官,逐旋选解。国子监令译史,于籍记寺监令史内发补。上都留守司令史,于籍记各部令史内,或于正八品职官内选用,考满从七品迁用。宣徽院阑遗监令史,准本院依验元准月日挨补,考满同,自行踏逐者降等。遇阙如系籍记令史并常调提控案牍内及本院两考之上典吏内补充者,考满依例迁叙,自行选用者,止于本衙门就给付身,不入常调。”四年,部拟:“上都留守司令史,仍听本司于正从八品流官内,或于上都见役寺监令史、河东、山北二道廉访司上名书吏内,就便选用。上都兵马司司吏,发补附近隆兴、大同、大宁路司吏相应。”部拟:“各处行省令史,除云南、甘肃、征东外,其余合依至元二十一年定例,于六部见役上名令史、或正从八品流官参补。不敷,听于各道宣慰司元系廉访按察司转补见役两考之上令史内选充,以宣慰司役过月日,折半准算,通理一百二十月,方许出职。”大德五年,拟:“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人吏,于附近州县司吏内遴选。”六年,省拟:“太医院令史,于各部令史并相应职官内选取。长信寺令史,于元保内选补,考满降等叙用,有阙于籍记令史内发补。”七年,拟:“刑部人吏,于籍记令史内公选,不许别行差补,考满离役,依例选取,余者依次发补。礼部省判,许于籍记部令史内选取儒吏一名,续准一名,于籍记部令史内从上选补。户部令史,于籍记部令史内从上以通晓书算、练达钱谷者发遣,从本部试验收补。”八年,省准:“随路补用吏员,令各路先以州吏入役月日籍为一簿。府吏有阙,从上勾补;州吏有阙,则于本州籍记司县人吏内从上勾补。各道宣慰司令史,遇阙以籍记部令史下名发补,新除正从九品流官内选取。”九年,省准:“都城所系在京五品衙门司吏,历两考转补京畿都漕运两司令史。遇阙以仓库攒典历一考者选充,及两考则京畿都漕运两司籍名,遇阙依次收补。上都寺监令史有阙,先尽省部籍记常调人员发补,仍于正从九品流官内、并应得提控案牍内选取。不敷,就取元由路吏考满升充都吏目典史准吏目月日及大同、大宁、隆兴三路司吏历两考之上者参用。”十年,省准:“司县司吏有阙,于巡尉司吏内依次勾补。巡尉司吏有阙,从本处耆老上户循众推举,仍将祗应月日均以岁为满。州吏有阙,县吏内勾补。路吏有阙,州吏内勾补。若无所辖府州,于附近府州吏内勾补,县吏发补附近府州司吏。户、刑、礼部合选令史有阙,于籍记令史上十名内、并职官到选正从九品文资流官内试选。”十一年,省准:“县吏如历一考,取充库子一界,再发县吏,准理州吏月日,路吏有阙,依次勾补。”至大元年,省准:“典宝监令史,就用前典宝署典书蒙古必阇赤一名,例从翰林院试补,知印、通事各一名,从长官选保。”二年,立资国院二品,及司属衙门令史一十名,半用职官,从本院选,半于上名部令史内发补。译史二名,内职官一名,从本院选,外一名翰林院发。通事、知印各一名,从本院长官选。宣使八名,半参用职官,余许本院自用一名,外三名常选相应人内发。典吏六名,从本院选。所辖库二处,每处司库六名,本把四名,于常选人内发。泉货监六处,各设令史八名,于各路上名司吏内选;译史一名,从翰林院发;通事二名,从本监长官选;奏差六名,各州司吏内选;典吏二名,本监选。以上考满,同都漕运司吏出身,所辖一十九处,两提举司设吏目一人,常选内选,司吏五名,县司吏内选。三年,省准:“泉货监令史,于各处行省应得提控案牍人内选,参用正从九品流官。山东、河东二监,从本部于相应人内发补,考满依例迁用,见役自用之人,考满降等叙,有阙以相应人补。”四年,省准:“江西等处儒学提举司司吏,旧从本司公选,事从国子监发补,宜从本司选补。典瑞监首领官、令译史等,依典宝监例选用,考满迁叙。”部议:“长信寺通事一名,例从所保。译史、知印、令史、奏差,从本衙门选一半职官,余相应人内选,考满同自用迁叙。典吏二名,就便定夺,其自用者降等叙。”皇庆元年,省准:“群牧监令译史、知印、怯里马赤、奏差人等,据诸色译史例,从翰林院发补。知印、通事,长官选。令史、奏差、典吏俱有发补定例。其已选人,考满降等叙,有阙于相应人内选发。大都路令史,历六十月,依至元二十九年例升提控案牍,减一资升转。有过者,虽贴满月日,不减资。遇阙于所辖南北两兵马司并各州见役上名司吏内勾补,有阙从本路于左右巡院、大兴、宛平与其余县吏通籍从上挨补,月日虽多,不得无故替罢,违例补用者不准,除已籍记外,有阙依上勾补。覆实司司吏,于诸州见役司吏内选,不敷则以在都仓库见役上名攒典发充,历九十月除都目,年四十五之下历一考之上,亦许转补京畿都漕运司令史,违例收补,别无定夺。”二年,省准:“中瑞司译史,从翰林院发,知印长官选保,令史、奏差参取职官一半所选相应,考满依例迁叙,奉懿旨委用者,考满本司区用,有阙以相应人补。征东行省令译史、宣使人等,旧考满从本省区用,若经省部拟发,相应之人依例迁用,如不应者,虽省发亦从本省区用。”延祐二年,省准:“河间等路都转盐运使司所辖场,分二十九处,二处改升从七品,司吏有阙,依各县人吏,一体于附近各处巡尉捕盗司吏依次以上名勾补,再历一考,与各场邻县吏互相迁调。和林路总管府司吏,以本处兵马司吏历一考者转补,再历一考,转称海宣慰令史,考满除正八品。补不尽者,六十月受部劄充提控案牍。沙、瓜二州屯储总管万户府边远比例,一体出身相应。会福院令译史、通事、宣使人等,若省部发去者依例迁叙,自用者考满同二品衙门出身例,降一等添一资升转。于常选教授儒人职官并见役各部令史内取补,宣使于常选职官内参补,通事、知印从长官选用,仍须参用职官,典吏从本衙门补用。”五年,省准:“詹事院立家令司、府正司,知印、怯里马赤俱令长官选用。令史六名,内取教授二名,职官二名,廉访司书吏二名。译史一名,于蒙古字教授及都省见役蒙古书写内选补。奏差二名,以相应人补。
凡宣使、奏差、委差、巡盐官出身:中书省宣使,至元九年,曾受宣命补充者,九十月考满正七品。省劄宣使,九十月考满比依部令史例从七品。其台院宣使、各部奏差,比例定拟。二十三年,省准:“省部台院令译史、通事、宣使、奏差人等,未满九十月,不许预告迁转。都省元定六部奏差迁转格例,应入吏目选充者,三考从八品。应入提控案牍人员选充者,三考从八品,任回减一资升转。巡检提控案牍选充者,一考正九品。”二十四年,省准:“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监奏差改充宣使,合于各部奏差内选取,改升宣使月日为始,考满比依宣徽院、大司农司一体出身,自行踏逐者降等迁叙。大司农司所辖各道劝农营田内书吏,于各路司吏内选取,考满提控案牍内任用。奏差就令本司选委。”二十九年,省准:“各道廉访司通事、译史出身,比依书吏一体,考满正九。奏差考满,依通事、译史降二等量拟,于钱谷官并巡检内任用。”三十年,省准:“延庆司奏差,比依家令司奏差一体,考满正九品,自行踏逐者降一等。”大德四年,省准:“诸路宝钞提举司奏差,改称委差,九十月为满,于酌中钱谷官内任用。”五年,部议:“山东运司奏差,九十月近下钱谷官内任用。大都运司,一体定夺。”六年,部拟:“河间运司巡盐官,依奏差出身,九十月近下钱谷官内任用。”七年,部拟:“凡奏差自改立廉访司为始,九十月历巡检三考,转从九。”皇庆元年,各道廉访司奏差出身,于本道所辖上名州司吏内选取,九十月都目内任用。若有路吏并典吏内取充者,历两考,比依上例,都目内升转。
凡库藏司吏库子等出身:至元二十六年,省准:“上都资乘库库子、本把,九十月近上钱谷官内任用。卫尉院利器库、寿武库库子,踏逐者九十月近上钱谷官内任用。”二十八年,省拟:“泉府司富藏库本把、库子,六十月近下钱谷官内任用。大府监行内藏库子,三周年为满,省劄钱谷官内迁叙。备用库提控三十月,库子、本把三周岁,近上钱谷官内任用。”三十年,省准:“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监器备库库子、本把,六十月近下钱谷官内任用。”三十年,省准:“宣徽院生料库库子、本把并太医院所辖御药局院本把出身,例六十月,近上钱谷官一体迁叙。”大德元年,部拟:“中御府奉宸库库子,以三周岁为满,拟受省劄钱谷官。本把六十月,近上钱谷官内任用。”三年,省拟:“万亿四库、左右八作司、富宁、宝源等库,各设色目司库二名,俱于枢密院各卫色目军内选差,考满巡检内任用,自行踏逐者一考并同,循行如此。又汉人司库,于院务提领、大使、都监内发补,二周岁满日,减一界升转;其色目司库于到选钱谷官内选发,考满优减两界。都提举万亿库提控案牍,比常选人员,任回减一资升用。司吏三十五人,除色目四人外,汉人有阙,于大都总管府、转运司、漕运司下名司吏内选取,三十月拟充吏目,四十五月之上、六十月之下都目,六十月以上转提控案牍。省拟六十月以上、四十五月以下,愿充寺监令史者听。司库五十人,除色目一十四人另行定夺外,汉人于大都路人户内选用,二周岁为满,院务提领内任用;都监内充司库,二年为满,于受省劄钱谷官内任用;务使充司库,二年为满,于从九品杂职内任用。秤子五人,于大都人户内选充,二年为满,于近下钱谷官内任用。太医院御药局本把,六十月近上钱谷官内任用。”四年,受给库依油磨坊设攒典、库子,从工部选。会同馆收支库攒典,与长秋库同。上都广积、万盈二仓系正六品,永丰系正七品,比之大都平准库品级尤高,拟各仓攒典转寺监本把,并万亿库司吏相应。提举广惠司库子,考满近下钱谷官内任用。侍仪司法物库所设攒典、库子,依平准行用库例补用。五年,大都尚食局本把,拟于钱谷官内迁叙,本院自行踏逐者,就给付身,考满不入常调。都提举万亿宝源库色目司库,拟于巡检内任用,添一资升转。京畿都漕运司司仓,于到选钱谷官内选发。六年,部呈:“凡路府诸州提控案牍、都吏目等,诸衙门吏员出身,应得案牍、都吏目,如系路府司吏转充之人,依旧迁除。其由仓库攒典杂进者,得提控案牍改省劄钱谷官,都目近上钱谷官,吏目改酌中钱谷官。提控案牍,都吏目月日考满,于流官内迁用。广胜库子,合从武备寺给付身,考满本衙门定夺。大积等仓典吏,与四库案牍所掌事同,任回减一资升用。”七年,各路攒典、库子,部议:“江北及行省所辖路分库子,依已拟于司县司吏内差补,周岁发充县司吏,遇州司吏有阙,挨次勾补。诸仓库攒典有阙,于各部籍记典吏内发补。左右八作司等五品衙门内司吏有阙,却于各仓库上名攒典内发补。若万亿库四品衙门司吏有阙,亦于上项司吏内从上转补,将役过五品衙门月日,五折四准算,通理九十月考满,提控案牍内迁用。如转补不尽,五品衙门司吏考满,止于都吏内任用。油磨坊、抄纸坊攒典有阙,并依上例。回回药物院本把,六十月酌中钱谷内定夺。”九年,省准:“提举利林仓、昔宝赤八剌哈孙仓、孔古列仓司吏,六十月酌中钱谷官内委用。资成库库子出身,部议比依太府、利用、章佩、中尚等监。武备寺库有阙,如系本衙门典吏请俸一考转补者,六十月为近上钱谷官,其余补充之人,九十月依上迁用。和林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所辖广济库库子、攒典,自行踏逐者比依三仓例,六十月于近下钱谷官内定夺。”至大二年,省准:“广禧库库子,依奉宸库例出身,如系本把一考之上转充者,四十五月受省劄钱谷官,其余补充之人,六十月依上例迁用。本把元系本衙门请俸一考典吏转补者,六十月近上钱谷官,其余补充者,九十月亦依上例迁用。上都东西万盈、广积二仓司仓,与仓官一体,二周岁为满。”三年,省准:“各路库子于各处钱谷官内发补,拟不减界,考满从优定夺。江北库子,止依旧例。和林设立平准行用库库子,宜从本省相应人内量选二名,二周岁为满,近下钱谷官内定夺。”皇庆元年,部议:“文成、供须、藏珍三库本把、库子,依太府监库子例,常选内委用,考满比例迁除,有阙于常调人内发补,自行选用者,考满从本院定夺,若系常选任用者,考满依例迁叙。”二年,殊祥院所辖万圣库库子、攒典,依崇祥院诸物库例出身。部议:“如比上例,三十月转补五品衙门司吏,再历三十月,于四品衙门司吏内补用,其库子合于常调籍记仓库攒典人内发补,六十月为满,于务都监内任用,自行委用者,考满本衙门定夺。”延祐元年,省议:“腹里路分司仓库子,于州县司吏内勾补,满日同旧例升转。”
凡书写、铨写、书吏、典吏转补:至元二十五年,省准:“通政等二品衙门典吏,九十月补本院宣使。各寺监典吏,比依上例,考满转补本衙门奏差。户部填写勘合典吏,与管勘合令史一体,考满从优定夺。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书写,四十五月转补,如补不尽,于提控案牍内任用,于各部铨写及典吏内收补。会总房、承发司、照磨所、架阁库典吏,各部铨写,六十月转补,已上,都吏内任用。各部典吏并左右部照磨所、架阁库典吏,于都省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书写内以次转补,如补不尽,六十月转补各监令史,已上,吏目内任用。枢密院典吏、铨写,依御史台典吏一体,六十月转部,转补不尽,六十月已上,于都目内任用。御史台典吏,遇察院书吏有阙,从上挨次转补,通理六十月,补各道按察司书吏,部令史有阙,亦行收补。”二十六年,省准:“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典吏,九十月补本司宣使,考满依例定夺。”二十七年,省准:“漕运使司令史,九十月提控案牍内任用,如年四十五以下,愿充寺监令史者听。省院台部书写、铨写、典吏人等出身,与各道宣慰司、按察司、随路总管府岁贡吏员一体转部,书写人等止令转寺监等衙门令史。”二十八年,省准:“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各房书写有阙,拟于都省典吏内选补,五折四令史、书写月日,通折四十月转部。及六部铨写、典吏一考之上选充,三折二令史、书写月日,通折四十五月转补各部令史。如已行选用者,四十五月补寺监令史。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各房书写有阙,拟于都省典吏内选补,五折四令史、书写月日,通折四十五月转部。及六部铨写、典吏一考之上选充,三折二令史、书写月日,通折四十五月转补各部令史。如自行选用者,四十五月补寺监令史。”部议:“执总会总房、照磨所、承发司、架阁库典吏,一考之上转补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补不尽者,四十五月补寺监令史。有阙,于六部铨写、典吏一考之上选充,三折二省典吏月日,通折六十月转补各部令史。若转充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都省书写,五折四令史、书写月日,通折四十五月转部。如自行选用者,六十月补寺监令史。六部铨写、典吏并左右部照磨所、架阁库典吏,一考之上,遇省书写、典吏月日补不尽者,六十月转补寺监令史。”省议:“除见役外,后有阙,拟于都省各房写发人内公举发补,除转充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都省书写、典吏者,依前例转补,不尽者六十月充都目。”二十九年,部拟:“御史台典吏三十月,依廉访司书吏转补察院,三十月转部,补不尽者,考满从八品迁用外,行台典吏三十月转补行台察院书吏,再历三十月发补各道宣慰司令史。参议府令史,四十五月转部令史。光禄寺典吏,考满转补本衙门奏差。”元贞元年,省准:“省部见役典吏实历俸月,名排籍记,遇都省书写、典吏有阙,从上挨次发补。枢密院铨写,一考之上补都省书写,通折月日升转外,本院铨写有阙,补请俸上名典吏。”大德元年,省准:“两淮本道书吏,转补行台察院书吏、江南宣慰司令史。云南、四川、河西三道书吏,在边远者三十月为格,依上迁补。江浙行省检校书吏,于行省请俸典吏内选补,以典吏月日五折四,通折书吏六十月转各道宣慰司。”四年,省准:“徽政院掌仪、掌膳、掌医署书吏宜从本院通定名排,若本院典吏有阙,以次转补。”八年,省议:“院台以下诸司吏员,俱从吏部发补,据曾经省发并省判籍定典吏、令史,从吏部依次试补,元籍记典吏,见在写发者,遇各库攒典试补。省掾每名,设贴书二名,就用已籍记者,呈左右司关吏部籍定,遇部典吏阙收补,历两考从上名转省典吏,除一考外,余者折省典吏月日,两考升补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书写、检校、书吏,通折四十五月。补不尽省典吏,六十月,遇寺监令史、宣慰司令史有阙,依次发补。除宣慰司令史,已有贡部定例,寺监令史历一考,与籍记部令史通籍发补各部令史。寺监见役人等,虽经准设,未曾补阙,不许转部,考满依旧例迁叙,其省部典吏、书写人等转入寺监、宣慰司,愿守考满者听。御史台令史一名,选贴书二名,依次选试相应充架阁库子,转补典吏,三十月发充各道廉访司书吏,再历一考,依例岁贡。三品衙门典吏,历三考升宣使,补不尽,本衙门于相应阙内委用。部典吏一考之上,转省典吏,补不尽者,三考补本衙门奏差,两考之上发寺监宣慰司奏差外,据六部系名贴书合与都省写发人相参转补各部典吏,补不尽者,发各库攒典。都省写发人有阙,于六部系名贴书内参选,不尽者依旧发各库攒典。”九年,省准:“狱典历一考之上,转各部典吏。翰林国史院书写考满,除从七品,有阙从本院于籍记教授试准应补部令史内指名选用。太常寺典吏,历九十月注吏目。工部符牌局典吏,三十月转各部典吏。翰林国史院蒙古书写,四十五月转补寺监蒙古必阇赤。宣徽院所辖寺监令史有阙,于到部籍记寺监令史与本院考满典吏挨次发补。”十年,省准:“陕西诸道行御史台察院书吏,若系腹里岁贡廉访司见役书吏选取人数,须历一考,以上名贡部,下名转补察院。总管府狱典转州司吏,府州者补县吏,须历一考,方许转补。江浙行省运司书吏,九十月升都目,添一资升转,如非各路散府上州司吏补充,役过月日,别无定夺。”十一年,省准:“左司言照磨所典吏遇阙,宜于左右部照磨所典吏内从上发补。各路府州狱典遇阙,于廉访司写发人及各路通晓刑名贴书内参补。”至大元年,省准:“各部蒙古必阇赤,如系翰林院选发之人,四十五月遇各衙门译史有阙,依次与职官相参补用,不敷从翰林院发补。”三年,省准:“詹事院蒙古书写,如系翰林院选发之人,四十五月遇典用等监衙门译史有阙,依次与职官相参补用,不敷从翰林院选发。和林行省典吏,转理问所令史,四十五月发补称海宣慰司令史,转补不尽典吏,须历六十月依上发补。中瑞司、掌谒司典书,九十月与寺监令史一体除正八品。行台察院书吏,俱历九十月依旧出身叙,任回添一资升转。内台察院转部、行台察院转江南宣慰司令史,北人贡内台察院各道廉访司书吏,先役书吏历九十月,拟正九品,任回添一资升转。”省议:“廉访司书吏,上名贡部,下名转察院,不尽者通九十月,除正九品。察院书吏三十月转部,不尽者九十月除从八品,非廉访司取充则四十五月转部,不尽者考满除正九品。”二年,议:“廉访司书吏、贡察院书吏不尽者九十月除正九品,行台察院书吏转补不尽者如之。内台察院书吏转部,年高不愿转部者,九十月除从八品。”皇庆元年,部议:“廉访司职官书吏,合依通例选取,不许迁叙,候书吏考满,通理叙用。职官先尝为廉访司书吏者,避元役道分,并其余相应职官,历三十月,减一资。又教授、学正、学录并府州提控案牍、都吏目内委充职官,各理本等月日,其余岁贡儒吏,依例选用。又廉访司奏差、内台行台典吏有能者,历一考之上选充书吏,通儒书者充儒人数,通吏业者充吏员数。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书写、检校书吏,依至元二十八年例,以省典吏选充,五折四令史、书写、书吏月日,通折五十五月转部。省典吏系六部铨写、典吏转充,三折二省典吏月日,通折六十月转各部令史。自用之人并转补不尽省典吏,考满发补寺监、各道宣慰司令史。”二年,省准:“河东宣慰司选河东山西道廉访司书吏充令史,合回避按治道分选取,其余亦合一体。”延祐三年,部拟:“行台察院书吏、各道廉访司掌书,元系吏员出身者,并依旧例,以九十月为满,依汉人吏员降等于散府诸州案牍内选用,任回依例升转。大宗正府蒙古书写,四十五月依枢密院转各卫译史除正八品例,籍定发补诸寺监译史。察院书吏与宣慰司令史,皆系八品出身转部者,宜以五折四理算,宣慰司令史出身正八品,察院从八品,其转补到部者以五折四准算太优,今三折二。其廉访司径发贡部及已除者,难议理算。”天历元年,台议:“各道书吏,额设一十六人,有阙宜用终场下第举子四人,教授四人,各路司吏四人,通吏职官四人,委文资正官试验相应,方许入部。”
凡卫翼吏员升转:皇庆元年,枢密院议:“各处都府并总管高丽、女直、汉军万户府及临清万户府秩三品,本府令史有阙,于一考都目、两考吏目并各卫三考典吏内,呈院发补,九十月历提控案牍一任,于各万户府知事内选用。”延祐六年,枢密院议:“各卫翼都目得代两考者,拟受院劄提控案牍内铨注,三考升千户所知事,月日不及者,各卫翼挨次前后得代日期,于都目内贴补。各卫提控案牍,年过五旬已历四考者,升千户所知事。及两考年四十五以下,发补各卫令史。不及两考者,止于案牍内铨注,受院劄,通理一百二十月,于千户所知事内选用。各处蒙古都元帅府额设令史有阙,于本府所辖万户府并奥鲁府上名司吏年四十以下者选取,呈院准设,历一百二十月,再历提控案牍一任,于万户府知事内迁用。”泰定三年,枢密院议:“行省所辖万户府司吏有阙,于本翼上千户所上名司吏内取补,须行省准设,九十月充吏目,一考转都目,一考除千户所提领案牍,一考升万户府提控案牍,历两考,通历省除一百五十月,行省照勘相同,咨院于万户府知事内区用。”
凡各万户府司吏:蒙古都万户府司吏有阙,于千户所司吏内选补,历一百二十月,升千户所提领案牍,一考万户府案牍,通理九十月,转万户府知事。汉军万户府并所辖万户府及奥鲁府司吏,于千户所司吏内补用,呈院准设,九十月充吏目,一考都目,一考升千户所或都千户所、奥鲁府提控案牍,再历万户府或都府、奥鲁府提控案牍两任,于万户府知事内用。各处都府令史,于一考都目、两考吏目并各卫请俸三考典吏内,呈院发补,九十月为满,再历提控案牍一任,于各万户府知事内选用。各处蒙古军元帅府令史,大德十年拟于本府所辖万户府并奥鲁府上名司吏内,年四十以下者选补,呈院准设,历一百二十月,再历提控案牍一任,于万户府知事内迁用。各省镇抚司令史,于各万户府上名六十月司吏内选取,受行省劄,三十月为满,再于各万户府提控案牍内,历一百二十月知事内定夺。各卫翼令史,有出身转补者,九十月正八,无出身者从八内定夺。
凡提控案牍、都目:至元二十一年三月已后受院劄,九十月为满,行省、行院劄一百二十月为满,于万户府知事内用。大德四年,案牍年过五旬,已历四考者,于千户所知事内定夺外,及两考四十五以下发补各卫令史,若不及考者,止于案牍内铨注,受院劄,通理一百二十月,于千户所知事内用。各卫翼都目,延祐六年,请俸两考者,院劄提控案牍内铨注,历三考,升千户所知事,月日不及者,各卫翼都目内贴补。如各卫典吏转充者,六十月直隶本院万户府提控案牍、弩军屯田千户所、镇抚司提控案牍内铨注。无俸人转充者,二十月依上升转。镇抚司、屯田弩军千户所都目,依中州例,改设案牍,止请都目俸,三十月为满,依例注代。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四
◎选举四
○考课
凡随朝职官:至元六年格,一考升一等,两考通升二等止。六部侍郎正四品,依旧例通理八十月,升三品。左右司郎中、员外郎、都事,考满升二等。六部郎中、员外郎、主事,三十月考满升一等,两考通升二等。
凡官员考数:省部定拟:从九品拟历三任,升从八。正九品历两任,升从八。正八品历三任,升从七。从七历三任,呈省。正七历两任,升从六。从六品通历三任,升从五。正六历两任,升从五。从五转至正五,缘四品阙少,通历两任,须历上州尹一任,方入四品。内外正从四品,通理八十月,升三品。
凡取会行止:中统三年,诏置簿立式,取会各官姓名、籍贯、年甲、入仕次第。至元十九年,诸职官解由到省部,考其功过,以凭黜陟。大德元年,外任官解由到吏部,止于刑部照过,将各人所历,立行止簿,就检照定拟。
凡职官回降:至元十九年,定江淮官已受宣敕,资品相应,例升二等迁去。江淮官员依旧于江淮任用。其已考满者,并免回降。不及考者,例存一等。有出身未合入流品受宣者,任回,三品拟同六品,四品拟同七品,正从五品同正八品;受敕者,正从六品同从八品,七品、八品同正从九品,正从九品同提领案牍、巡检。无出身及白身人受宣者,三品同七品,四品同八品,正从五品同正九品;受敕者,正从六品同从九品,七品、八品同提领案牍、巡检,正从九品拟院务监当官。其上项有资品人员,再于接连福建、两广溪洞州郡任用,拟升一等。两广、福建,别议升转。至元十四年,都省未注江淮官已前,创立官府,招抚百姓,实有劳绩者,其见受职名,若应受宣者,三品同七品,四品、五品拟同八品;若应受敕者,正从六品同正从九品,其七品、八品拟同提控案牍、巡检,正从九品拟同院务监当官。无出身不应叙白身人,其见受职名,应受宣者,三品同八品,四品、五品同九品;应受敕者,正从六品同提控案牍、巡检,七品以下拟院务监当官。其上项人员,若再于接连福建、两广溪洞州郡任用,拟升一等。两广、福建,别议升转。至元十四年已后,新收抚州郡、准上例定夺。前资不应又升二等迁去江淮官员,任回,拟定前资合得品级,于上例升二等,止于江淮迁转,若于腹里任用,并依上例。七品以下,已历三品、四品者,比附上项有出身未入流品人员例,从一高。前三件于见拟资品上增一等铨注。二十一年,诏:“军官转入民职,已受宣敕不曾之任者,拟自准定资品换授,从礼任月日为始,理算资考升转。若先受宣敕已经礼任,资品相应者,通理月日升转外,据骤升人员前任所历月日除一考外,余月日与后任月日依准定资品通理升转,不及考者,拟自准定资品换授,从礼任月日为始,理算资考升转。腹里常调官,除资品相应者依例升转外,有前资未应入流品受宣敕者,六品以下人员,照勘有无出身,依验职事品秩,自受敕以后历一考者,同江淮例定拟,不及考者,更升一等。五品以上人员,斟酌比附议拟,呈省据在前已经除授者,任回通理定夺。”
凡吏属年劳差等:至元六年,吏部呈:“省部译史、通事,旧以一百二十月出职,今案牍繁冗,合以九十月为满。”十九年,部拟:“行省通事、译史、令史、宣使或经例革替罢,所历月日不等,如元经省掾发去,不及一考者,拟令贴补;及一考之上者,比台院令史出身例定夺。自行踏逐者,降一等叙,不及一考者,发还本省区用。宣慰司人吏,经省院发,不及一考者,拟贴补;及一考之上者,比部令史出身降一等定夺。自行踏逐者,又降一等;不及一考者,别无定夺。”二十年,省拟:“云南行省极边重地令译史人等,六十月考满。甘肃行省令译史人等,六十五月考满,本土人员,依旧例用。”二十五年,省准:“缅中行省令史,依云南行省一体出身。”大德元年,省臣奏:“以省、台、院诸衙门令译史、通事、知印、宣使等,旧以九十月为满,升迁太骤,今以一百二十月为满,于应得职事内升用。又写圣旨、掌奏事选法、应办刑名文字必阇赤等,以八月折十月,今后毋令折算。”四年,制以诸衙门令译史、宣使人等一百二十月为满。部议:“远方令译史人等,甘肃、福建、四川于此发去,九十月为满。两广、海北海南道于此发去,八十月满,云南省八十月满。土人一百二十月满。”都省议:“俱以九十月为考满,土人依例一百二十月为满。”至大元年,部议:“和林行省即系远方,其人吏比四川、甘肃行省九十月出职。”二年,诏:“中外吏员人等,依世祖定制,以九十月满,参详,历一百二十月已受除者,依大德十一年内制,外任减一资。所有诏书已后在选未曾除受,并见告满之人,历一百二十月者,合同四考理算,外任一资不须再减。”省拟:“以九十月为满,余有月日,后任理算。应满而不离役者,虽有役过月日,不准。”三年,省准:“河西廉访司书吏人等月日。”部议:“合准旧例,云南六十月,河西、西川六十五月,土人九十月为满。”皇庆二年,部议:“凡内外诸司吏员,旧以九十月为满,大德元年改一百二十月为满,至大二年复旧制。一纪之间,受除者众。其元除有以三十月为一考者,亦有四十月为一考者,以所除不等,往往援例陈诉,有碍选法。拟合依已降诏绦为格,系大德元年三月七日以后入役,至未复旧制之前,已除未除俱以四十月为一考,通理一百二十月为满,减资升转。其未满受除者,一体理考定拟,余二十六月已上,准升一等,十五月之上,减外任一资,十五月之下,后任理算。改格之后应满而不离役者,役过月日,别无定夺。”
凡吏员考满授从六品:至元九年,省准:“省令史出身,中统四年已前,六品升迁,已后七品除授,至元之后,事繁责重,宜依准中统四年已前考满一体注授。”三十一年,省议:“三师僚属,蒙古必阇赤、掾史、宣使等,依都省设置,若不由台院转补者,降等叙。”元贞元年,省议:“监修国史僚属,依三师所设,非台院转补者,降等叙。”大德五年,部呈考满省掾各各资品。省议:“今后院台并行省令史选充省掾者,虽理考满,须历三十月方许出职,仍分省发、自行踏逐者,各部令史毋得直理省掾月日。”
凡吏员考满授正七品:至元九年,部拟:“院、台、大司农司令史出身,三考正七品。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为从八品;十五月以上正九品;十五月以下,十月之上为从九品,添一资,历十月以下为巡检。”十一年,部议:“紥鲁火赤令史、译史考满,合依枢密院、御史台令史、译史出身,三考出为正七品,自用者降一等,有阙于部令史内选取。”十四年,部拟:“前诸站统领使司令史,同部令史出身,今既改通政院从二品,通事、译史、令史人等,宜同台、院人吏一体出身。”十五年,翰林国史院言:“本院令史系省准人员,其出身与御史台一体,遇阙省掾时,亦合勾补。准吏部牒,本院令史以九十月考满,同部令史出身,本院与御史台皆随朝二品,令史亦合与台令史一体出身,有阙于部令史内选用。”十九年,部拟:“泉府司随朝从二品,令史、译史人等,由省部发者,考满依通政院例定夺,自行用者降一等。”二十年,定拟安西王王相府首领官令史,与台、院吏属一体迁转。二十二年,部拟:“宣徽院升为二品,与台、院品秩相同,令史出身合依正七品迁除贡补,省、院有阙,于部令史内选取。”总制院与御史台俱为正二品,部拟:“令译史考满,亦合一体出身。”二十三年,省准:“詹事院掾史,若六部选充者,考满出为正七品,自用者降等。”二十四年,集贤院言:“本院与翰林国史院品级相同。”省议:“令史考满,一体定夺。”二十五年,省议:“上都留守司兼本路总管府令史出身,三考正八品,其自部令史内选取者,同宣徽院、太医院令史一体出身。上都留守司升为正二品,见设令史,自行踏逐者,考满不为例,从七品内选用;部令史内选取,考满宣徽院、大司农司令史一体出身。”部议:“都护府人吏依通政院令译史人等出身,由省部发者,考满出为正七品,自用者降一等。”二十六年,省准:“都功德使司随朝二品,令译史人等,比台、院人吏一体升转。”二十九年,部呈:“大司徒令史,若各部选发者,三考出为正七,自用者降等。崇福司与都护府、泉府司品秩相同,所设人吏,由省部发者,考满出为正七品,自用者降一等。福建省征瓜哇所设人吏,出征回还,俱同考满。”三十年,省准:“将作院令史,依通政院等衙门令史,考满除正七品。”部议:“如系六部选发,考满除正七品,自用者本衙门叙。”元贞元年,内史府秩正二品,令史亦于部令史内收补,考满除正七品,自用者降等。大德九年,部拟:“阔阔出大司徒令史,若各部选发,考满正七,自用者降等。”至大四年,省准:“会福院令史、知印、通事、译史、宣使、典吏俱自用,前拟不拘常调,考满本衙门区用。隆禧院令史人等,如常选者,考满依例迁叙,自用者不入常调,于本衙门区用。“皇庆二年,部议:“崇祥院人吏,系部令史发补者,依例迁用,不应者降等叙。”延祐四年,部议:“隆禧院令史、译史、通事、知印、典吏同五台殊祥院人吏一体,常选内委付。其出身若有曾历寺监并籍记各部令史人等,考满同二品衙门出身,降等叙,白身者降等,添一资升转;省部发去者,依例迁叙。后有阙,令史须于常选教授儒人职官并部令史见役上名内取补;宣使于职官并相应内参补;通事、知印从长官保选,仍参用职官,违例补充,别无定夺。殊祥院人吏,先未定拟,亦合一体。”
凡吏员考满授从七品:至元六年,省拟:“部令史、译史、通事人等,中统四年正月以前收补者,拟九十月为满,注从七品,回降正八一任,还入从七。以后充者,亦拟九十月为满,正八品,仍免回降。”九年,吏、礼部拟:“凡部令史二考,注从七品。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者正九品。十五月以上从九品,十五月以下,令史提控案牍,通事、译史巡检。太府监改拟正三品,与六部同,人吏自行踏逐,将已历月日准为资考,似为不伦,拟自改升月日为始,九十月为满,同部令史出职,有阙于籍记部令史内挨次收补。”十一年,省议:“省断事官令史,与六部令史一体出身,若是实历俸月九十月,考满迁除,有阙于应补部令史人内挨次补用。”省议:“中御府正三品,拟同太府监令史出身,九十月于从七品内除授,自行踏逐者降一等,歇下名阙,于应补部令史人内补填。”十三年,省议:“行工部令史,与六部令史一体出身。四怯薛令史,九十月同部令史出身,有阙以籍记部令史内补填。”二十年,部呈:“行省令、译史人等,比台、院一体出身。行台、行院令译史、通事人等,九十月考满,元系都省台院发去及应补之人,合降台院一等。”二十三年,省判:“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监令史,如系省部发去相应人员,同部令史出身,九十月考满,从七品,自行踏逐者降等。”二十四年,省判:“中尚监令史人等,若系省部发去人员,同太府监令译史等出身,自行踏逐者降等。”太史院令史,部议:“如省部发去人员,从七品内迁除,自行踏逐者,降等叙用。”部拟:“行省台院令史,九十月考满,若系都省台院发去腹里请俸人员,行省令史同台院令史出身,行台、行院降一等,俱于腹里选用,自行踏逐递降一等,于江南任用。”二十九年,省判:“巩昌等处便宜都总帅府令史人等出身,拟与各道宣慰司一体,自行踏逐者降等叙用。”大德三年,省准:“上都留守司令史,旧以见役部令史发补,以籍居悬远,拟于籍记部令史内选发,与六部见役令史一体转升二品衙门令史,转补不尽者,考满从七品叙用。”八年,部拟:“利用监自大德三年八月已前入役者,若充各衙门有俸令史,及本监奏差、典吏转补,则于应得资品内选用;由库子、本把就升,并白身人,于杂职内通理定夺;自用之人,本监委用。”皇庆元年,制:“典瑞监人吏俱与七品出身。”部议:“太府、利用等四监同。省发者考满与六部一体叙,其余寺监令译史正八品,奏差正九品。令典瑞监、前典宝监人吏出身同大府等监,系奉旨事理。”省议:“已除者,依旧例定夺。”三年,省准:“章庆使司秩正二品,见役人吏,若同随朝二品衙门,考满除正七品,缘系徽政院所辖司属,量拟考满除从七品,自用者降等,如系及考部令史转充,考满正七品,未及考者止除从七品。有阙须依例补,不许自用。”
凡吏员考满授正八品:至元十一年,省议:“秘书监从三品,令史拟九十月出为正八品,自用者降一等,有阙诸衙门考满典吏内补填。”省议:“太常寺正三品,令史以九十月出为从八品,有阙于应补监令史内取用。”省议:“少府监正四品,准军器监令史出身,是省部发去者,三考于正八品任用,自行踏逐人员,考满降一等。”省议:“尚牧监正四品,省部发去令史,拟九十月出为正八品,自用者降一等,有阙于诸衙门典吏内选补。”部拟:“河南等路宣慰司系外任从二品,与随朝各部正三品衙门相同,准令史以九十月同部令史迁转。开元等路宣抚司外任正三品,令译史比前例降一等,九十月于正八品内迁转。”十四年,部拟:“枢密院断事官令史,拟以九十月出为从八品,有阙于诸衙门考满典吏内补用。”十六年,部拟:“枢密院断事官今改从三品,所设人吏,若系上司发去人员,历九十月,比省断事官令史降等于正八品内迁除,自用者降一等,遇阙于相应人内发遣。”二十一年,部拟:“广西、海北海南道宣慰司令史、译史、奏差人等,与岭南广西道等处按察司书吏人等一体,二十月理算一考,拟六十月同考满。”省准:“广东宣慰司其地倚山濒海,极边烟瘴,令史议合优升,依泉州行省令译史等,以二十月理算一考。”二十二年,省准:“詹事院府正、家令二司,给侍宫闱,正班三品,令史即非各司自用人员,俸秩与六部同,若遇院掾史有阙,于两司令史内选补,拟定资品出身,依枢密院所辖各卫令史出身,考满出为正八品。尚酝监令史,与六部令史同议,诸监令史考满,正八品内迁用,及非省部发去者例降一等,尚酝监令史亦合一体。”二十三年,省准:“太常寺令史,历九十月,正八品内任用,有阙于呈准籍记人内选取。云南省罗罗斯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首领官、令史人等,依云南行省令史例,六十月考满,首领官受敕,例以三十月为一考。武备寺正三品,令译史等出身,拟先司农寺令译史人等,依各监例,考满出为正八品,武备寺令史亦合依例迁叙。尚舍监令史,拟同诸寺监令史,考满授正八品,自行用者降一等,尚舍监亦如之。陕西四川行省顺元等路军民宣慰司,依云南令译史人等,六十月为满迁转。”二十四年,部拟:“太史院、武备寺、光禄寺等令史,九十月正八品内迁用,自用者降一等。太医院系宣徽院所辖,令史人等,若系省部发去,考满同诸监令史,拟正八品,自用者降等任用。”二十六年,省准:“给事中兼修起居注人吏,依诸寺监令史出身例,考满一体定夺。侍仪司令史,依给事中兼起居注人吏迁转。”二十七年,省准:“延庆司令史,九十月,依已准家令、府正两司例,由省部发者出为正八品,自用者降等叙。”二十八年,省准:“太仆寺拟比尚乘等寺令史,以九十月出为正八品,自用者降一等。拱卫直都指挥使司与武备寺同品,令史考满,出为从八品,自用者降一等迁用。蒙古等卫令史,即系在先考满令史,合于正八品内迁叙,各卫令史有阙,由省部籍记选发者,考满出为正八品。枢密院所辖都元帅府、万户府各卫并屯田等司官吏,俱从本院定夺、迁调,见役令史,自用者考满,合从本院定夺。宣政院断事官令史,与枢密院及蒙古必阇赤,由翰林院发者,以九十月为从七品,通事、令史以九十月为正八品,奏差以九十月为正九品,典吏九十月转本府奏差,自用者降等。”二十九年,部拟:“左右两江宣慰司都元帅府令译史人等,依云南、两广、福建人吏,六十月为满。两广叙用译史,除从七品,非翰林院选发,别无定夺。令史省发,考满正八品,奏差省发,考满正九品,自用者降等叙。仪凤司令史,比同侍仪司令史,考满为正八品,自用者降一等。哈迷为头只哈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令史,吏部议,与阿速拔都儿达鲁花赤必阇赤考满正八品任用,虽必阇赤、令史月俸不同,各官随朝近侍一体,比依例出身相应。”三十年,省准:“孛可孙系正三品,令译史人等,比依各寺监令译史出身相应。都水监从三品,令译史等依寺监令史一体出身,考满正八品叙,自用者降等。只儿哈忽昔宝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本处随朝正三品,与只哈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令史等即系一体,拟合依例,考满出为正八品。”元贞元年,省准:“阑遗监令译史人等,省部发去者,考满正八品内任用,自行踏逐者降等。家令司、府正司改内宰、宫正,其人吏依元定为当。拱卫直都指挥使司升为正三品,其令译史等俸,俱与光禄寺相同,拟系相应人内发补者考满与正八品,奏差正九,自用者降等叙。”大德三年,部议:“鹰坊总管府人吏,依随朝三品,考满正八品内迁用。”五年,部拟:“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人吏,合与随朝二品衙门一体,及量减月日。”部议:“各道宣慰司令史,一百二十月正八品叙,自用者降等迁用。其和林宣慰司无应取司属,又系酷寒之地,人吏已蒙都省从优以九十月为满,今拟考满,不分自用,俱于正八品内迁用。”八年,部言:“行都水监准设人吏,令史八人,奏差六人,壕寨一十人,通事、知印各一人,译史一人,公使人二十人。都水监令译史、通事、知印考满,俱于正八品迁用,奏差考满,正九品,自用者降等,壕寨出身并俸给同奏差。行都水监系江南创立衙门,令史比例,合于行省所辖常调提控案牍内选取,奏差、壕寨人等亦须选相应人,考满比都水监人吏降等江南迁用,典吏公使人,从本监自用。”九年,部言:“尚乘寺援武备寺、大府、章佩等监例,求升加其人吏出身俸给。议得,各监人吏皆系奉旨升加,尚乘寺人吏合依已拟。”至大三年,部言:“和林系边远酷寒之地,兵马司司吏历一考余,转本路总管府司吏。补不尽者,六十月升都目。总管府吏,再历一考,转青海宣慰司令史,考满除正八品,不系本路司吏转补者,降等叙,补不尽者,六十月,部劄提控案牍内任用,蒙古必霝赤比上例定夺。”部议:“晋王位下断事官正三品,除怯里马赤、知印例从长官所保,蒙古必劄赤翰林院发,令史以内史府考满典吏并籍记寺监令史发补,九十月除正八品,与职官相参用。奏差亦须选相应人,九十月依例迁用,自用者,考满本衙门定夺。”皇庆元年,部言:“卫率府勾当人员,令都省与常选出身。议得,令史系军司勾当之人,未有转受民职定夺,合自奏准日为格,系皇庆元年二月九日以前者,同典牧监一体迁叙,以后者若系籍记寺监令史,常选提控案牍补充,依上铨除,自用者不入常调。”部议:“徽政院缮珍司见役令史,若系籍记寺监令史、常调提控案牍、院两考之上典吏补充,内宰司令史例,考满除正八,通事、译史、知印亦依上迁叙,自用者降等。后有阙,须依例发补,违例补充,别无定夺。”二年,部议:“徽政院延福司见役令史,若系籍记寺监令史、常调提控案牍、本院两考之上典吏补充者,依内宰司令史例,考满除正八品,通事、译史、知印依上迁叙,自用者降等。后有阙,须依例发补,不许自用。”延祐三年,省准:“徽政院所辖卫候司,奉旨升正三品,与拱卫直都指挥使司同品,合设令译史,考满除正八,自用者降等。卫候司就用前卫候司人吏,拟自呈准月日理算,考满同自用迁叙,后有阙,以相应人补,考满依例叙。徽政院掌饮司人吏,部议常选发补令译史,考满从八,奏差从九,自用者降等,后有阙须以相应人补,违例补充,考满本衙门用。”四年,省准:“屯储总管万户府司吏译史出身,至大二年尚书省劄,和林路司吏未定出身,和林系边远酷寒去处,兵马司司吏如历一考之上,转补本路司吏并总管府司吏,再历一考之上,转补青海宣慰司令史,考满正八品迁除,补不尽人数,从优,拟六十月于部劄提控案牍内任用,蒙古必阇赤比依上例定夺。其沙州ˇ瓜州立屯储总管万户府衙门,即系边远酷寒地面,依和林路总管府司吏人员一体出身。”
凡吏员考满授正九品:至元二十年,省准:“宫籍监系随朝从五品,令史拟九十月正九品,例革人员,验月日定夺,自行踏逐,降一等。”二十八年,省拟:“廉访司所设人吏,拟选取书吏,止依按察司旧例,上名者依例贡部,下名转补察院,贡补不尽人数,廉访司月日为始理算,考满者正九品叙,须令回避本司分治及元籍路分。”部议:“察院书吏出身,除见役人三十月,转补不尽者,九十月出为从八品。察院书吏有阙,止于各道廉访司书吏内选取,依上三十月转部,九十月从八品。如非廉访司书吏取充者,四十五月转部,补不尽者,九十月考满,降一等,出为正九品。”三十年,省准:“行台察院书吏历一考之上者,转江南宣慰司令史,并内台察院书吏,于见役人内用之。若有用不尽人数,以九十月出为正九品。江南有阙,依内台察院书吏,于各道廉访司书吏内选取,依例转补。”大德四年,省拟:“各道廉访司书吏,至元二十八年七月元定出身,上名贡部,下名转补察院书吏。贡补不尽者,廉访司为始理算月日,考满正九品用。今议廉访司先役书吏,历九十月依已定出身,正九品注,任回,添一资升转。大德元年三月七日已后充廉访司人吏,九十月考满,须历提控案牍一任,于从九品内用。通事、译史,比依上例。察院书吏,至元二十八年十二月元定出身,于各道廉访司书吏内选取,三十月转部,九十月从八品内用。如非廉访司书吏取充者,四十五月转部。补用不尽者,九十月考满,降一等,正九品用。今议先役书吏,九十月依已定出身迁用,任回,添一资升转。大德元年三月七日为始创入役者,止依旧例转部。行台察院书吏,至元三十年正月元定出身,于廉访司书吏内选取,历一考之上,转补江南宣慰司令史、并内台察院书吏,用不尽者,九十月正九品,江南用。省议先役书吏,历俸九十月,依已定出身,任回,添一资升转。大德元年三月七日为始创入者,止依旧例,转补江南宣慰司令史,北人贡内台察院。”
凡吏员考满除钱谷官、案牍、都吏目:至元十三年,吏、礼部言:“各路司吏四十五以下,以次转补按察司书吏。补不尽者,历九十月,于都目内任用;六十月以上,于吏目内任用。”省议:“上都、大都路司吏,难同其余路分出身,依按察司书吏迁用。”十四年,省准:“覆实司司吏,俱授吏部劄付,如历九十月,拟于中州都目内迁,若不满考及六十月,于下州吏目内任用,有阙以相应人发充。”二十一年,省准:“诸色人匠总管府与少府监不同,又其余相体管匠衙门人吏,俱未定拟出身,量拟比外路总管府司吏,考满于都目内任用。”二十二年,省准:“大都等路都转运使司令史,与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书吏出身同。外路总管府司吏三名,贡举儒吏二名,贡不尽,年四十五之上,考满都目内任用。”二十三年,省准:“各路司吏、转运司书吏,年四十五以上,历俸六十月充吏目,九十月充都目,余有役过月日不用。奏差宜从行省斟酌月日,量于钱谷官内就便铨用。”省准:“覆实司系正五品,令史出身比交钞提举司司吏出身,九十月务使,六十月都监,六十月之下、四十五月之上都监添一界迁用,四十五月之下转补运司令史。”部拟:“京畿漕运司司吏转补察院书吏,不尽,四十五以上,九十月依例于都目内任用。”二十四年,部议:“各道巡行劝农官书吏,于各路总管府上名司吏内选取,考满于提控案牍内任用,奏差从大司农司选委。”省准:“诸司局人匠总管府令史,于都目内任用。”二十五年,省准:“大护国仁王寺、昭应宫财用规运总管府令译史人等,比大都路总管府正三品司吏,九十月提控案牍内任用。”部议:“甘肃、宁夏等处巡行劝农司系边陲远地,人吏依甘肃行省并河西陇北道提刑按察司,以二十二月准一考,六十五月为满。”省准:“供膳司司吏,比覆实司司吏,九十月出身,于务使内任用。”二十六年,省准:“巡行劝农司书吏,役过路司吏月日,三折二准算,通理九十月,于提控案牍内迁叙。尚书省右司郎中、管领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户总管令史,比依诸司局人匠总管府令史例,九十月,于都目内任用。”省准:“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司吏,有阙于诸路转运司、漕运司上名司吏内选取,三十月充吏目,四十五月之上、六十月之下都目,六十月已上转提控案牍,充寺监令史者听。诸路宝钞提举司同。”奏准:“大都路都总管府添设司吏一十名,委差五名。司吏六十月,于提控案牍内任用,委差于近上钱谷官内委用,有阙以有根脚请俸人补充,不及考满,不许无故替换。”二十七年,省准:“京畿都漕运司令史,九十月充提控案牍,年四十五之上,比依都提举万亿库司吏,愿充寺监令史者听。”二十九年,部拟:“大都路令史四十五以上,六十月提控案牍内任用,任回减一资升转,四十五以下、六十月之上选举贡部,每岁二名。奏差六十月,酌中钱谷官内任用。”省准:“京畿都漕运司令史,比依诸路宝钞提举司司吏出身例,三十月吏目,四十五月之上、六十月之下都目,六十月之上提控案牍。”三十年,省准:“提举八作司系正六品,司吏四十五月之上吏目,六十月之上都目。”元贞元年,省准:“大都等路都转运司令史,九十月提控案牍。”大德三年,省准:“诸路宝钞提举司、都提举万亿四库司吏,九十月提控案牍内任用,如六十月之上,自愿告叙者,于都目内迁除,有阙于平准行用库攒典内挨次转补。”省准:“宝钞总库司、提举富宁库司俱系从五品,其司吏九十月,都目内任用。如六十月之上,自愿告叙,于吏目内迁除。有阙须于在京五品衙门及左右巡院、大兴、宛平二县,及诸州司吏并籍记各部典吏内选。”省准:“提举左右八作司吏,九十月都目内任用,六十月之上,自愿告叙,于吏目内迁除,有阙于在都诸仓攒典内选补。京畿都漕运使司令史,六十月之上,于提控案牍内用,遇阙于路府诸州并在京五品等衙门上名司吏内选。大都路司吏改为令史,六十月之上,年及四十五以下,贡部不过二名,四十五以上,六十月提控案牍内迁用,任回减资升转。大都路都总管府令史,依旧六十月,于提控案牍内迁叙,不须减资,有阙于府州兵马司、左右巡院、大兴、宛平二县上名司吏内选补。”大德五年,省准:“河东宣慰使司军储所司吏、译史,九十月为满,译史由翰林院发补,司吏由州县司吏取充,与各路总管府译史、司吏一体升转,自用译史,别无定夺,司吏除酌中钱谷官,委差近下钱谷官。”七年,部拟:“济南、莱芜等处铁冶都提举司及广平、彰德等处铁冶都提举司秩四品,司吏九十月比散府上州例,升吏目。蒙古必阇赤拟酌中钱谷官,奏差近下钱谷官,典吏三考,转本司奏差。”省准:“陕西省叙州等处诸部蛮夷宣抚司正三品,其令译史考满,比各路司吏人等一体迁用奏差,行省定夺。”九年,宣慰司大同等处屯储军民总管万户府从三品,司吏、译史、委差人等,九十月为满,司吏除酌中钱谷官,委差近下钱谷官。大德十年,省准:“诸路吏六十月,须历五万石之上仓官一界,升吏目,一考升都目,一考升中州案牍或钱谷官,通理九十月入流。五万石之下仓官一界,升吏目,两考都目,一考依上升转。补不尽路吏,九十月升吏目,两考升都目,依上流转,如非州县司吏转补者,役过月日,别无定夺。”
凡通事、译史考满迁叙:至元二年,部议:“云南行省极边重地,令译史等人员,拟二十月为一考,历六十月,准考满叙用。”九年,省准:“省部台院所设知印人等,所请俸给,元拟出身,俱在勾当官之上,既将勾当官升作从八品,其各部知印考满,亦合升正八品,据例减知印除有前资人员,验前资定夺,无前资者,各验实历月日,定拟迁叙。”二十年,各道按察司奏差、通事、译史、奏差已有定例,通事九十月考满,拟同译史一体迁叙。部议:“行省、行台、行院五品以下官员并首领官,亦合比依台院例,一考升一等任用。据行省人吏比同台院人吏出身,已有定例,行院、行台令史、译史、通事、宣使人等,九十月满考,元系都省台院发及应补者,拟降台院一等定夺。”部拟:“甘肃行省令译史、通事、宣使人等,量拟以六十五月迁叙,若系都省发去人员,如部议,自用者仍旧例。”二十一年,部议:“四川行省人吏,比甘肃行省所历月日,一体迁除。”二十三年,部拟:“福建、两广行省令译史、通事、宣使人等,拟历六十月同考满,止于江南迁用,若行省咨保福建、两广必用人员,于资品上升一等。”二十四年,部议:“行省、行台、行院令史,九十月考满,若系都省台院发去腹里相应人员,行省令史同台院令史出身,行台、行院降台院一等,俱于腹里迁用,自用者递降一等,止于江南任用。”二十七年,省议:“中书省蒙古必阇赤俱系正从五品迁除,今蒙古字教授拟比儒学教授例高一等,其必阇赤拟高省掾一等,内外诸衙门蒙古译史,一体升等迁叙。”二十八年,部拟:“诸路宝钞都提举司蒙古必阇赤,三十月吏目,四十五月都目,六十月提控案牍,役过月日,拟于巡检内叙用。奏差九十月,近上钱谷官,六十月,酌中钱谷官内任用。翰林院写圣旨必阇赤,比依都省蒙古必阇赤内管宣敕者,八月算十月迁转正六品。”部议:“写圣旨必阇赤比依管宣敕蒙古必阇赤一体,亦合八折十准算月日外据出身已有定例。崇福司令译史、知印,省部发补者,考满出为正七品,自用者降一等。宣使省部发去者,考满出为正八品,自用者降一等。各道廉访司通事、译史出身,比依书吏拟合一体考满正九。奏差考满,依通事、译史降二等量拟,于省劄钱谷官并巡检内任用。”三十年,省准:“将作院令译史人等,由省部选发者,考满正七品迁叙,自用者止从本衙门定夺。大都路蒙古必阇赤若系例后入役人员,拟六十月于巡检内迁用,任回减一资升转。”大德三年,省议:“各路译史如系翰林院选发人员,九十月考满。除蒙古人依准所拟外,其余色目、汉人先历务使一界,升提控一界,于巡检内迁用。”省议:“大都运司通事比依本司令史,满考者于巡检内任用。”四年,省准:“云南诸路廉访司寸白通事、译史出身,比依书吏出身,九十月为满,历巡检一任,转升从九品,云南地面迁用。”七年,宣慰司奏差,除应例补者,一百二十月考满,依例自行保举者降等,任回,添资定夺任用。廉访司通事、译史,大德元年三月七日已后创入补者,九十月历巡检一任,转从九,如书吏役九十月,充巡检者听,如违不准。各路译史,如系各道提举学校官选发腹里各路译史,九十月考满,先历务使一界升提领,再历一界充巡检,三考从九,违者虽历月日,不准。会同馆蒙古必阇赤,九十月务提领内迁用。十年,省准:“中政院写懿旨必阇赤,依写圣旨必阇赤一体出身。八番顺元、海北海南宣慰司都元帅府极边重地令译史人等,考满依两广、福建例,于江南迁用。”
凡官员致仕:至元二十八年,省议:“诸职官年及七十,精力衰耗,例应致仕。今到选官员,多有年已七十或七十之上者,合令依例致仕。”大德七年,省臣言:“内外官员年至七十者,三品以下,于应授品级,加散官一等,令致仕。”十年,省臣言:“官员年老不堪仕宦者,于应得资品,加散官、遥授职事,令致仕。”皇庆二年,省臣言:“蒙古、色目官员所授散官,卑于职事,拟三品以下官员,职事、散官俱升一等,令致仕。”
凡封赠之制:至元初,唯一二勋旧之家以特恩见褒,虽略有成法,未悉行之。至元二十年,制:“考课虽以五事责办管民官,为无激劝之方,徒示虚文,竟无实效。自今每岁终考课,管民官五事备具,内外诸司官职任内各有成效者,为中考。第一考,对官品加妻封号。第二考,令子弟承荫叙仕。第三考,封赠祖父母、父母。品格不及封赠者,量迁官品,其有政绩殊异者,不次升擢,仰中书参酌旧制,出给诰命。”至大二年,诏:“流官五品以上父母、正妻,七品以上正妻,令尚书省议行封赠之制。”礼部集吏部、翰林国史院、集贤院、太常等官,议封赠谥号等第,制以封赠非世祖所行,其令罢之。至治三年,省臣言:“封赠之制,本以激劝将来,比因泛请者众,遂致中辍。”诏从新设法议拟与行,毋致冗滥。礼部从新分立等第:正从一品封赠三代,爵国公,勋正上柱国,从柱国母、妻并国夫人。正从二品封赠二代,爵郡公,勋正上护军,从护军,母、妻并郡夫人。正从三品封赠二代,爵郡侯,勋正上轻车都尉,从轻车都尉母、妻并郡夫人。正从四品封赠父母,爵郡伯,勋正上骑都尉,从骑都尉,母、妻并郡君。正五品封赠父母,爵县子,勋骁骑尉,母、妻并县君。从五品封赠父母,爵县男,勋飞骑尉,母、妻并县君。正从六品封赠父母,父止用散官,母、妻并恭人。正从七品封赠父母,父止用散官,母、妻并宜人。正从一品至五品宣授,六品至七品敕牒。如应封赠三代者,曾祖父母一道,祖父母一道,父母一道,生者各另给降。封赠者,一品至五品并用散官勋爵,六品七品止用散官职事,从一高。封赠曾祖,降祖一等,祖降父一等,父母妻并与夫、子同。父母在仕者不封,已致仕并不在仕者封之,虽在仕弃职就封者听。父母应封,而让曾祖父母、祖父母者听。诸子应封父母,嫡母在,所生之母不得封。嫡母亡,得并封。若所生母未封赠者,不得先封其妻。诸职官曾受赃,不许申请,封赠之后,但犯取受之赃,并行追夺。其父祖元有官进一阶,不在追夺之例。父祖元有官者,随其所带文武官上封赠,若已是封赠之官,止于本等官上许进一阶,阶满者更不在封赠之限。(如子官至四品,其父祖已带四品上阶之类。)或两子当封者,从一高。文武不同者,从所请。妇人因其夫、子封赠,而夫、子两有官者,从一高。封赠曾祖母、祖母并母,生封并加太字,若已亡殁或曾祖、祖父、父在者,不加太字。职官居丧,应封赠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者听。其应受封之人,居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舅姑、夫丧者,服阕申请。应封赠者,有使远死节,有临陈死事者,验事特议加封。应封妻者,止封正妻一人,如正妻已殁,继室亦止封一人,余不在封赠之例。妇人因夫、子得封者,不许再嫁,如不遵守,将所受宣敕追夺,断罪离异。父祖曾任三品以上官,亡殁,生前有勋劳,为上知遇者,子孙虽不仕,具实迹赴所在官司保结申请,验事迹可否,量拟封赠。无后者,许有司保结申请。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曾犯十恶奸盗除名等罪,及例所封妻不是以礼娶到正室,或系再醮倡优婢妾,并不许申请。凡告请封赠者,随朝并京官行省、行台、宣慰司、廉访司见任官,各于任所申请。其余官员,见任并已除未任,至得替日,随其解由申请。致仕官于所在官司申请。正从七品至正从六品,止封一次。升至正从五品,封赠一次。升至正从四品,封赠一次。升至正从三品,封赠一次。升至正从二品,封赠一次。升至正从一品,封赠一次。凡封赠流官父祖曾任三品以上者,许请谥。如立朝有大节,功勋在王室者,许加功臣之号。至治三年,诏:“封赠之典,本以激劝忠孝,今后散官职事勋爵,依例加授,外任官员并许在任申请,其余合行事理,仰各依旧制。”泰定元年,诏:“犯赃官员,不得封赠,沉郁既久,宜许自新,有能涤虑改过,再历两任无过者,许所管上司正官从公保明,监察御史、廉访司覆察是实,并听依例申请。”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五
◎百官一
王者南面以听天下之治,建邦启土,设官分职,其制尚矣。汉、唐以来,虽沿革不同,恒因周、秦之故,以为损益,亦无大相远。大要欲得贤才用之,以佐天子、理万民也。
元太祖起自朔土,统有其众,部落野处,非有城郭之制,国俗淳厚,非有庶事之繁,惟以万户统军旅,以断事官治政刑,任用者不过一二亲贵重臣耳。及取中原,太宗始立十路宣课司,选儒术用之。金人来归者,因其故官,若行省,若元帅,则以行省、元帅授之。草创之初,固未暇为经久之规矣。
世祖即位,登用老成,大新制作,立朝仪,造都邑,遂命刘秉忠、许衡酌古今之宜,定内外之官。其总政务者曰中书省,秉兵柄者曰枢密院,司黜陟者曰御史台。体统既立,其次在内者,则有寺,有监,有卫,有府;在外者,则有行省,有行台,有宣慰司,有廉访司。其牧民者,则曰路,曰府,曰州,曰县。官有常职,位有常员,其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于是一代之制始备,百年之间,子孙有所凭藉矣。
大德以后,承平日久,弥文之习胜,而质简之意微,侥幸之门多,而方正之路塞。官冗于上,吏肆于下,言事者屡疏论列,而朝廷讫莫正之,势固然也。
大抵元之建官,繁简因乎时,得失系乎人,故取其简牍所载,而论次之。若其因事而置,事已则罢,与夫异教杂流世袭之属,名类实繁,亦姑举其大概。作《百官志》。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各一员,正一品,银印,以道燮阴阳,经邦国。有元袭其名号,特示尊崇。太祖十二年,以国王置太师一员。太宗即位,建三公,其拜罢岁月,皆不可考。世祖之世,其职常缺,而仅置太保一员。至成宗、武宗而后,三公并建,而无虚位矣。又有所谓大司徒、司徒、太尉之属,或置,或不置。其置者,或开府,或不开府。而东宫尝置三师、三少,盖亦不恒有也。
中书令一员,银印,典领百官,会决庶务。太宗以相臣为之,世祖以皇太子兼之。至元十年,立皇太子,行中书令。大德十一年,以皇太子领中书令。延祐三年,复以皇太子行中书令。置属,监印二人。
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正一品,银印,统六官,率百司,居令之次。令缺,则总省事,佐天子,理万机。国初,职名未创,太宗始置右丞相一员、左丞相一员。世祖中统元年,置丞相一员。二年,复置右丞相二员、左丞相二员。至元二年,增置丞相五员。七年,立尚书省,置丞相二员。八年,罢尚书省,乃置丞相二员。二十四年,复立尚书省,其中书省丞相二员如故。二十九年,以尚书再罢,专任一相。武宗至大二年,复置尚书省,丞相二员,中书丞相二员。四年,尚书省仍归中书,丞相凡二员,自后因之不易。文宗至顺元年,专任右相,其一或置或不置。
平章政事四员,从一品,掌机务,贰丞相,凡军国重事,无不由之。世祖中统元年,置平章二员。二年,置平章四员。至元七年,置尚书省,设尚书平章二员。八年,尚书并入中书,平章复设三员。二十三年,诏清冗职,平章汰为二员。二十四年,复尚书省,中书、尚书两省平章各二员。二十九年,罢尚书省,增中书平章为五员,而一员为商议省事。三十年,又增平章为六员。成宗元贞元年,改商议省事为平章军国重事。武宗至大二年,再立尚书省,平章三员,中书五员。四年,罢尚书省归中书,平章仍五员。文宗至顺元年,定置四员,自后因之。
右丞一员,正二品,左丞一员,正二品,副宰相裁成庶务,号左右辖。世祖中统二年,置左、右丞各一员。三年,增为四员。至元七年,立尚书省,中书右丞、左丞仍四员。八年,尚书并入中书省,右、左丞各一员。二十三年,汰冗职,右、左丞如故。二十四年,复立尚书省,右、左丞各一,而中书省缺员。二十八年,复罢尚书省。三十年,设右丞二员,而一员为商议省事。成宗元贞元年,右丞商议省事者,又以昭文大学士与中书省事。武宗至大二年,复立尚书省,右、左丞二员,中书右、左丞五员。四年,罢尚书右、左丞,中书右、左丞止设四员。文宗至顺元年,定置右丞一员、左丞一员,而由是不复增损。
参政二员,从二品,副宰相以参大政,而其职亚于右、左丞。世祖中统元年,始置参政一员。二年,增为二员。至元七年,立尚书省,参政三员。八年,尚书并入中书,参政二员。二十三年,汰冗职,参政二员如故。二十四年,复立尚书省,参政二员,中书参政二员。二十八年,罢尚书省参政。武宗至大二年,复置尚书省,参政二员,中书参政二员。四年,并尚书省入中书,参政三员。文宗至顺元年,定参政为二员,自后因之。
参议中书省事,秩正四品,典左右司文牍,为六曹之管辖,军国重事咸预决焉。中统元年,始置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累增至六员。大德元年,止置四员,后遂为定额。其治曰参议府,令史二人。
左司,郎中二员,正五品;员外郎二员,正六品;都事二员,正七品。中统元年,置左右司。至元十五年,分置两司。左司所掌:吏礼房之科有九,一曰南吏,二曰北吏,三曰贴黄,四曰保举,五曰礼,六曰时政记,七曰封赠,八曰牌印,九曰好事。知除房之科有五,一曰资品,二曰常选,三曰台院选,四曰见阙选,五曰别里哥选。户杂房之科有七,一曰定俸,二曰衣装,三曰羊马,四曰置计,五曰田土,六曰太府监,七曰会总。科粮房之科有六,一曰海运,二曰儹运,三曰边远,四曰赈济,五曰事故,六曰军匠。银钞房之科有二,一曰钞法,二曰课程。应办房之科有二,一曰饮膳,二曰草料。令史二人,蒙古书写二十人,回回书写一人,汉人书写七人,典吏十五人。
右司,郎中二员,正五品;员外郎二员,正六品;都事二员,正七品。中统元年,置左右司。至元十五年,分置两司。右司所掌:兵房之科有五,一曰边关,二曰站赤,三曰铺马,四曰屯田,五曰牧地。刑房之科有六,一曰法令,二曰弭盗,三曰功赏,四曰禁治,五曰枉勘,六曰斗讼。工房之科有六,一曰横造军器,二曰常课段匹,三曰岁赐,四曰营造,五曰应办,六曰河道。令史二人,蒙古书写三人,回回书写一人,汉人书写一人,典吏五人。
中书省掾属:
监印二人,掌监视省印,有中书令则置。
知印四人,掌执用省印。
怯里马赤四人。
蒙古必阇赤二十二人,左司十六人,右司六人。
汉人省掾六十人,左司三十九人,右司二十一人。
回回省掾十四人,左司九人,右司五人。
宣使五十人。
省医三人。
玉典赤四十一人。
断事官,秩三品,掌刑政之属。国初,尝以相臣任之。其名甚重,其员数增损不常,其人则皆御位下及中宫、东宫、诸王各投下怯薛丹等人为之。中统元年,一十六位下置三十一员。至元六年,十七位下置三十四员。七年,十八位下置三十五员。八年,始给印。二十七年,分立两省,而断事官随省并置。二十八年,十八位下置三十六员,并入中书。三十一年,增二员。后定置,自御位下及诸王位下共置四十一员。首领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吏属:蒙古必阇赤二人,令史一十二人,回回令史一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奏差八人,典吏一人。
客省使,秩正五品,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正六品;令史一人,掌直省舍人、宣使等员选举差遣之事。至元九年,置使二员,一员兼通事,一员不兼。大德元年,增置四员,副二员。直省舍人二员,至元七年始置,后增至三十三员,掌奏事给使差遣之役。检校官四员,正七品,掌检校左右司、六部公事程期、文牍稽失之事,书吏六人,大德元年置。
照磨一员,正八品,掌磨勘左右司钱谷出纳、营缮料例,凡数计、文牍、簿籍之事。中统元年,置二员。至元八年,省为一员,典吏八人。
管勾一员,正八品,掌出纳四方文移缄縢启拆之事,邮递之程期,曹属之承受,兼主之。中统元年,置二员。至元三年,定为一员,典吏八人。
架阁库管勾二员,正八品,掌庋藏省府籍帐案牍,凡备稽考之文,即掌故之任。至元三年,始置二员,其后增置员数不一。至顺初,定为二员,典吏十人。蒙古架阁库兼管勾一员,典吏二人。回回架阁库管勾一员,典吏二人。
吏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天下官吏选授之政令。凡职官铨综之典,吏员调补之格,封勋爵邑之制,考课殿最之法,悉以任之。世祖中统元年,以吏、户、礼为左三部,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至元元年,以吏礼自为一部,尚书三员,侍郎仍二员,郎中仍四员,员外郎三员。三年,复为左三部。五年,又合为吏礼部,尚书仍二员,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七年,始列尚书六部。吏部尚书一员,侍郎一员,郎中二员,员外郎二员。八年,仍为吏礼部,尚书、侍郎、郎中各一员,员外郎仍二员。十三年,分置吏部,尚书增置七员,侍郎三员,郎中二员,员外郎四员。十九年,尚书裁为二员,侍郎一员,郎中一员,员外郎二员。二十一年,尚书三员,侍郎一员,郎中、员外郎如故。二十三年,定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员额各二员。二十八年,增尚书为三员,主事三员,蒙古必阇赤三人,令史二十五人,回回令史二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六人,蒙古书写二人,铨写五人,典吏一十九人。
户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三员,从六品,掌天下户口、钱粮、田土之政令。凡贡赋出纳之经,金币转通之法,府藏委积之实,物货贵贱之直,敛散准驳之宜,悉以任之。中统元年,以吏、户、礼为左三部,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至元元年,分立户部,尚书三员,侍郎、郎中四员,员外郎省为三员。三年,复为左三部。五年,复分为户部,尚书一员,侍郎、郎中各一员,员外郎又省为二员。七年,始列尚书六部,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二员,员外郎如故。十三年,尚书增置一员,侍郎、郎中、员外郎如故。十九年,郎中、员外郎俱增至四员。二十三年,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定以二员为额。明年,以户部所掌,视他部特为繁剧,增置二员。成宗大德五年,省尚书一员,员外郎亦省一员,各设三员,主事八员,蒙古必阇赤七人,令史六十一人,回回令史六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三十二人,蒙古书写一人,典吏二十二人,司计官四人。其属附见于后:
都提举万亿宝源库,掌宝钞、玉器,至元二十五年始置。都提举一员,正四品;提举一员,正五品;同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六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司吏二十三人,译史二人,司库四十六人,内以色目二人参之。
都提举万亿广源库,掌香药、纸劄诸物,设置同上。提控案牍二员,司吏一十二人,译史一人,司库一十三人。
都提举万亿绮源库,掌诸色段匹,设置并同上,而副提举则增一员。提控案牍设三员,后省二员,司吏二十二人,译史一人,司库二十六人,内参用色目二人。
都提举万亿赋源库,掌丝绵、布帛诸物,设置并同上。提控案牍二员,其后省一员,司吏一十七人,译史一人,司库一十五人,内参用色目二人。
四库照磨兼架阁库,管勾一员,从九品。世祖至元二十八年,以四库钱帛事繁,始置一员,仍给印。
提举富宁库,至元二十七年始创。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分掌万亿宝源库出纳金银之事。吏目一人,其后司吏增至六人,译史一人,司库八人。
诸路宝钞都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正四品;都提举一员,正四品;副达鲁花赤一员,正五品;提举一员,正五品;同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二员,从六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国初,户部兼领交钞公事。世祖至元,始设交钞提举司,秩正五品。二十四年,改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升正四品,增副达鲁花赤、提控案牍各一员。其后定置已上官员,提控案牍又增一员。设司吏十二人,蒙古必阇赤一人,回回令史一人,奏差七人。
宝钞总库,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三员,正七品。世祖至元二十五年,改元宝库为宝钞总库,秩正六品。二十六年,升从五品,增大使、副使,设司库。其后遂定置已上官员。司吏七人,译史一人,司库五十人。
印造宝钞库,达鲁花赤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中统四年始置,秩从八品。至元二十四年,升从七品,增达鲁花赤一人。其后遂定置已上官员。
烧钞东西二库,达鲁花赤一员,正八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从九品。至元元年,始置昏钞库,用正九品印,置监烧昏钞官。二十四年,分立烧钞东西二库,秩从八品,各置达鲁花赤、大使、副使等员。
行用六库。中统元年,初立中都行用库,秩从七品,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从九品。至元二十四年,京师改置库者三:曰光熙,曰文明,曰顺承。因城门之名为额。二十六年,又置三库:曰健德,曰和义,曰崇仁。并因城门以为名。
大都宣课提举司,掌诸色课程,并领京城各市。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六人。世祖至元十九年,并大都旧城两税务为大都税课提举司。至武宗至大元年,改宣课提举司。其属四:
马市、猪羊市,秩从七品。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从九品。世祖至元三十年始置。
牛驴市、果木市,品秩、设官同上。
角蟹市,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大元年始置。
煤木所,提领一员,从八品;大使一员,从九品;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二年始置。
大都酒课提举司,掌酒醋榷酤之事,至元十九年始置。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二员,从六品;副提举二员,从七品;提控案牍二员,司吏五人。二十八年,省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余如故。
抄纸坊,提领一员,正八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二员,从九品。中统四年始置,用九品印,止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升正八品,增置提领、副使各一员。
印造茶盐等引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掌印造腹里、行省盐、茶、矾、铁等引。仍置攒典、库子各一人。
右以上属户部。其万亿四库,国初以太府掌内帑之出纳,既设左藏等库,而国计之领在户部,仍置万亿等库,为收藏之府。中统元年,置库官六员,而未有品秩俸给。至元十六年,始为提举万亿库,秩正五品。二十四年,改升都提举万亿库,秩正四品。二十五年,分立四库,以分掌出纳。至二十七年,又别立富宁库焉。
京畿都漕运使司,秩正三品。运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一员,正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兼照磨二员,掌凡漕运之事。世祖中统二年,初立军储所,寻改漕运所。至元五年,改漕运司,秩五品。十二年,改都漕运司,秩五品。十九年,改京畿都漕运使司,秩正三品。二十四年,内外分立两运司,而京畿都漕运司之额如旧。止领在京诸仓出纳粮斛,及新运粮提举司站车攒运公事。省同知、运判、知事各一员,而押纲官隶焉。延祐六年,增同知、副使、运判各一员。其后定置官员已上正官各二员,首领官四员。吏属:令史二十一人,译史二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一人,知印二人,奏差一十六人,典吏二人。其属二十有四:
新运粮提举司,秩正五品。至元十六年始置,管站车二百五十辆,隶兵部。开设运粮坝河,改隶户部。定置达鲁花赤一员,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八人,奏差十二人。
京师二十二仓,秩正七品。
万斯北仓,(中统二年置。)万斯南仓,(至元二十四年置。)千斯仓,(中统二年置。)永平仓,(至元十六年置。)永济仓,(至元四年置。)惟亿仓,既盈仓,大有仓,(并系皇庆元年置。)屡丰仓,积贮仓。(并系皇庆元年增置。)
已上十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
丰穰仓,(皇庆元年置。)广济仓,(皇庆元年置。)广衍仓,(至元二十九年置。)大积仓,(至元二十八年置。)既积仓,盈衍仓,(至元二十六年置。)相因仓,(中统二年置。)顺济仓。(至元二十九年置。)
已上八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
通济仓,(中统二年置。)广贮仓,(至元四年置。)丰润仓,(至元十六年置。)丰实仓。
已上四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通惠河运粮千户所,秩正五品,掌漕运之事。至元三十一年始置,中千户一员,中副千户二员。
都漕运使司,秩正三品,掌御河上下至直沽、河西务、李二寺、通州等处儹运粮斛。至元二十四年,自京畿运司分立都漕运司,于河西务置总司,分司临清。运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运判三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二员,内一员兼照磨,司吏三十三人,通事、译史各一人,奏差一十六人,典吏一人。其属七十有五:
河西务十四仓,秩正七品。
永备南仓,永备北仓,广盈南仓,广盈北仓,充溢仓。
已上五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
崇墉仓,大盈仓,大京仓,大稔仓,足用仓,丰储仓,丰积仓,恒足仓,既备仓。
已上九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通州十三仓,秩正七品。
有年仓,富有仓,广储仓,盈止仓,及秭仓,乃积仓,乐岁仓,庆丰仓,延丰仓。
已上九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
足食仓,富储仓,富衍仓,及衍仓。
已上四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河仓一十有七,用从七品印。
馆陶仓,旧县仓,陵州仓,傅家池仓。
已上各置监支纳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
秦家渡仓,尖冢西仓,尖冢东仓,长芦仓,武强仓,夹马营仓,上口仓,唐宋仓,唐村仓,安陵仓,四柳树仓,淇门仓,伏恩仓。
已上各置监支纳一员,从八品;大使一员,从九品;副使一员。
直沽广通仓,秩正七品,大使一员。
荥阳等纲,凡三十:曰济源,曰陵州,曰献州,曰白马,曰滏阳,曰完州,曰河内,曰南宫,曰沂莒,曰霸州,曰东明,曰获嘉,曰盐山,曰武强,曰胶水,曰东昌,曰武安,曰汝宁,曰修武,曰安阳,曰开封,曰仪封,曰蒲台,曰邹平,曰中牟,曰胶西,曰卫辉,曰浚州,曰曹濮州,每纲皆设押纲官二员,计六十员。秩正八品。每编船三十只为一纲。船九百余只,运粮三百余万石,船户八千余户,纲官以常选正八品为之。
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秩正四品。提举一员,正四品;同提举一员,正五品;副提举一员,从六品,掌各冶采金炼铁,榷货以资国用。国初,中统始置景州提举司,管领景州、滦阳、新匠三冶。至元十四年,又置檀州提举司,管领双峰、暗峪、大峪五峰等冶。大德五年,檀州、景州三提举司,并置檀州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而滦阳、双峰等冶悉隶焉。他如河东、山西、济南、莱芜等处铁冶提举司,及益都、般阳等处淘金总管府,其沿革盖不一也。
大都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掌场灶榷办盐货,以资国用。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使一员,正五品;运判二员,正六品。首领官: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国初,立河间税课达鲁花赤清沧盐使所,后创立运司,立提举盐榷所,又改为河间路课程所,提举沧清课盐使所。中统三年,改都提领拘榷沧清课盐所。至元二年,以刑部侍郎、右三部郎中兼沧清课盐使司,寻改立河间都转运盐使司,立清、沧课三盐司。十二年,改为都转运使司。十九年,以户部尚书行河间等路都转运使司事,寻罢,改立清、沧二盐使司。二十三年,改立河间等路都转运司。二十七年,改令户部尚书行河间等路都转运使司事。二十八年,改河间等路都转运司。延祐六年,颁分司印,巡行郡邑,以防私盐之弊。
盐场二十二所,每场设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办盐各有差。
利国场,利民场,海丰场,阜民场,阜财场,益民场,润国场,海阜场,海盈场,海润场,严镇场,富国场,兴国场,厚财场,丰财场,三叉沽场,芦台场,越支场,石碑场,济民场,惠民场,富民场。
山东东路转运盐使司,品秩、职掌同上,运判止一员。国初,始置益都课税所,管领山东盐场,以总盐课,后改置运司。中统四年,诏以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司。至元二年,命有司兼办其课,改立山东转运司。至元十二年,改立都转运司。延祐五年,以盐法涩滞,降分司印,巡行各场,督收课程,罢胶莱盐司所属盐场。
盐场一十九所,每场设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八品。
永利场,宁海场,官台场,丰国场,新镇场,丰民场,富国场,高家港场,永阜场,利国场,固堤场,王家冈场,信阳场,涛洛场,石河场,海沧场,行村场,登宁场,西由场。
河东陕西等处转运盐使司,品秩、职掌同前,运判增一员。国初,设平阳府以征课程之利。中统二年,改置转运司,置提举解盐司。至元二年,罢运司,命有司掌其务,寻复置转运司。二十二年,立陕西都转运司,诸色税课悉隶焉。二十九年,置盐运司,专掌盐课,其余课税归有司,解盐司亦罢。延祐六年,更为河东陕西等处都转运盐使司,隶省部。其属三:
解盐场,管勾一员,正九品;同管勾一员,从九品。
河东等处解盐管民提领所,正提领一员,从八品;副提领一员,从九品。
安邑等处解盐管民提领所,正提领一员,从八品;副提领一员,从九品。
礼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天下礼乐、祭祀、朝会、燕享、贡举之政令。凡仪制损益之文,符印简册之信,神人封谥之法,忠孝贞义之褒,送迎聘好之节,文学僧道之事,婚姻继续之辨,音艺膳供之物,悉以任之。世祖中统元年,以吏、户、礼为左三部,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总领三部之事。至元元年,分立为吏礼部,尚书三员,侍郎仍二员,郎中仍四员,员外郎四员。七年,别立礼部,尚书三员,侍郎一员,郎中二员,员外郎如旧。明年,又合为吏礼部。十三年,又别为礼部。二十三年,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定以二员为额。成宗元贞元年,复增尚书一员,领会同馆事。主事二员,蒙古必阇赤二人,令史一十九人,回回令史二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十二人,典吏三人。其属附见:
左三部照磨所,秩正八品,照磨一员,掌吏、户、礼三部钱谷计帐之事。典吏八人。
侍仪司,秩正四品,掌凡朝会、即位、册后、建储、奉上尊号及外国朝觐之礼。至元八年始置。左右侍仪奉御二员,礼部侍郎知侍仪事一员,引进使知侍仪事一员,左右侍仪使二员,左右直侍仪使二员,左右侍仪副使二员,左右侍仪佥事二员,引进副使、侍仪令、承奉班都知、尚衣局大使各一员。十二年,省左侍仪奉御,通曰左右侍仪。省引进副使及侍仪令、尚衣使等员,改置通事舍人十四员。三十年,减通事舍人七员为侍仪舍人。大德十一年,升秩正三品。至大二年,置典簿一员。延祐七年,定置侍仪使四员。至治元年,增置通事舍人六员、侍仪舍人四员。其后定置侍仪使四员,正三品;引进使知侍仪事二员,正四品。首领官:典簿一员,从七品。属官:承奉班都知一员,正七品;通事舍人一十六员,从七品;侍仪舍人十四员,从九品。吏属:令史二人,译史一人,通事一人,知印一人。其属法物库,秩五品,掌大礼法物。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一员,从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
拱卫直都指挥使司,秩从四品,掌控鹤六百余户,及仪卫之事。至元三年始置。都指挥使一员,副使一员,钤辖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十六年,升正三品,降虎符,增置达鲁花赤一员,隶宣徽院。二十年,复为从四品。二十五年,归隶礼部。元贞元年,复升正三品。皇庆元年,置经历一员。二年,改钤辖为佥事。至顺二年,拨隶侍正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四员,正三品;副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首领官: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吏属:令史四人,译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二人。其属控鹤百户所,秩从七品。色目百户一十三员,汉人百户一十三员。总十三所。
仪从库,秩从七品,掌收仪卫器仗。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从八品。
仪凤司,秩正四品,掌乐工、供奉、祭飨之事。至元八年,立玉宸院,置乐长一员,乐副一员,乐判一员。二十年,改置仪凤司,隶宣徽院,置大使、副使各一员,判官三员。二十五年,归隶礼部,省判官三员。三十一年,置达鲁花赤一员,副使一员。大德十一年,改升玉宸乐院,秩从二品,置院使、副使、佥事、同佥、院判。至大四年,复为仪凤司,秩正三品。延祐七年,降从三品。定置大使五员,从三品;副使四员,从四品。首领官: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吏属:令史二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属五:
云和署,秩正七品,掌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番之事。至元十二年始置。至大二年,拨隶玉宸乐院。皇庆元年,升正六品。二年,升从五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协音一员,协律一员,书史二人,书吏四人,教师二人,提控四人。
安和署,秩正七品,职掌与云和同。至元十三年始置。皇庆二年,升从五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协音一员,协律一员,书史二人,书吏四人,教师二人,提控四人。
常和署,初名管勾司,秩正九品,管领回回乐人。皇庆元年初置。延祐三年,升从六品。署令一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教师二人,提控二人。
天乐署,初名昭和署,秩从六品,管领河西乐人。至元十七年始置。大德十一年,升正六品。至大四年,改为天乐署。皇庆元年,升从五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协音一员,协律一员,书史二人,书吏四人,教师二人,提控四人。
广乐库,秩从九品,掌乐器等物。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皇庆元年始置。
教坊司,秩从五品,掌承应乐人及管领兴和等署五百户。中统二年始置。至元十二年,升正五品。十七年,改提点教坊司,隶宣徽院,秩正四品。二十五年,隶礼部。大德八年,升正三品。延祐七年,复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四品;大使三员,正四品;副使四员,正五品;知事一员,从八品。令史四人,译史、知印、奏差各二人,通事一人。其属三:
兴和署,秩从六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
祥和署,秩从六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
广乐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会同馆,秩从四品,掌接伴引见诸番蛮夷峒官之来朝贡者。至元十三年始置。二十五年罢之。二十九年复置。元贞元年,以礼部尚书领馆事,遂为定制。礼部尚书领会同馆事一员,正三品;大使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从六品。提控案牍一员,掌书四人,蒙古必阇赤一人,典给官八人。其属有收支诸物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九年,以四宾库改置。
铸印局,秩正八品,掌凡刻印销印之事。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五年始置。
白纸坊,秩从八品,掌造诏旨宣敕纸劄。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九年始置。
掌薪司,秩正七品。司令一员,正七品;司丞二员,正八品;典吏一人。
兵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天下郡邑邮驿屯牧之政令。凡城池废置之故,山川险易之图,兵站屯田之籍,远方归化之人,官私刍牧之地,驼马、牛羊、鹰隼、羽毛、皮革之征,驿乘、邮运、祗应、公廨、皂隶之制,悉以任之。世祖中统元年,以兵、刑、工为右三部,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总领三部之事。至元元年,别置工部,以兵刑自为一部,尚书四员,侍郎三员,郎中如旧,员外郎五员。三年,并为右三部。五年,复为兵刑部,尚书二员,省侍郎二员,郎中如故,员外郎一员。七年,始列六部,尚书一员,侍郎仍旧,郎中一员,员外郎仍一员。明年,又合为兵刑部。十三年,复析兵部。二十三年,定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以二员为额。至治三年,增尚书一员。主事二员,蒙古必阇赤二人,令史十四人,回回令史一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八人,典吏三人。其属附见:
大都陆运提举司,秩从五品,掌两都陆运粮斛之事。至元十六年,始置运粮提举司。延祐四年,改今名。提举二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司吏六人,委差一十人。海王庄、七里庄、魏家庄、腊八庄四所,各设提领一人,用从九品印。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民匠总管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吏属令史六人。初,太祖以随路打捕鹰房民户七千余户拨隶旭烈大王位下。中统二年始置。至元十二年,阿八合大王遣使奏归朝廷,隶兵部。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诸色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掌哈赞大王位下事。大德八年始置,官吏皆王选用。至大四年,省并衙门,以哈儿班答大王远镇一隅,别无官属,存设不废。定置府官,达鲁花赤二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二人,奏差二人,典吏一人。其属东局织染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副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二人。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都总管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兼照磨一员,令史六人,译史一人,知印通事一人,奏差二人,掌别吉大营盘事及管领大都路打捕鹰房等户。至元三十年置。延祐四年,升正三品。
管领本位下打捕鹰房民匠等户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判官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兼照磨一员,令史六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掌别吉大营盘城池阿哈探马儿一应差发、薛彻干定王位下事。泰定元年始置。
刑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天下刑名法律之政令。凡大辟之按覆,系囚之详谳,孥收产没之籍,捕获功赏之式,冤讼疑罪之辨,狱具之制度,律令之拟议,悉以任之。世祖中统元年,以兵、刑、工为右三部,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以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专署刑部。至元元年,析置工部,而兵刑仍为一部。尚书四员,侍郎仍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置五员。三年,复为右三部。七年,始别置刑部。尚书一员,侍郎一员,郎中一员,员外郎二员。八年,改为兵刑部。十三年,又为刑部。二十三年,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定以二员为额。大德四年,尚书增置一员。其首领官则主事三员。吏属则蒙古必阇赤四人,令史三十人,回回令史二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十人,书写三人,典吏七人。其属附见:
司狱司,司狱一员,正八品;狱丞一员,正九品;狱典一人。初以右三部照磨兼刑部系狱之任,大德七年始置专官。部医一人,掌调视病囚。
司籍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至元二十年,改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隶刑部。
工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天下营造百工之政令。凡城池之修浚,土木之缮葺,材物之给受,工匠之程式,铨注局院司匠之官,悉以任之。世祖中统元年,右三部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内二员专署工部事。至元元年,始分立工部。尚书四员,侍郎三员,郎中四员,员外郎五员。三年,复合为右三部。七年,仍自为工部。尚书二员,侍郎仍二员,郎中三员,员外郎如旧。二十三年,定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以二员为额。明年,以曹务繁冗,增尚书二员。二十八年,省尚书一员。首领官:主事五员。蒙古必阇赤六人,令史四十二人,回回令史四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一人,奏差三十人,蒙古书写一人,典吏七人。又司程官四员,右三部照磨一员,典吏七人。其属附见:
左右部架阁库,秩正八品。管勾二员,典吏十二人,掌六部文卷簿籍架阁之事。中统元年,左右部各置。二十三年,并为左右部架阁库。
诸色人匠总管府,秩正三品,掌百工之技艺。至元十二年始置,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十六年,置达鲁花赤一员,增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二十八年,省同知一员。三十年,省副总管一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二员,副总管二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五人,译史一人,奏差四人。其属十有一:
梵像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董绘画佛像及土木刻削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梵像局。延祐三年,升提举司,设今官。
出蜡局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掌出蜡铸造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局。延祐三年,升提举司,设今官。
铸泻等铜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铸泻之工。至元十年,始置官三员。二十八年,省管勾一员,后定置二员。
银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直长一员,掌金银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
镔铁局,秩从八品。大使一员,掌镂铁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
玛瑙玉局,秩从八品。直长一员。掌琢磨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
石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管勾一员,董攻石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
木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直长一员,董攻木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
油漆局,副使一员,用从七品印,董髹漆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
诸物库,秩正九品。提领一员,副使一员,掌出纳诸物之事。至元十二年始置。
管领随路人匠都提领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俱受省檄,掌工匠词讼之事。至元十二年始置。
诸司局人匠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领两都金银器盒及符牌等一十四局事。至元十四年置。二十四年,以八局改隶工部及金玉府,止领五局一库,掌毡毯等事。其属有六:
收支库,秩正九品。大使一员,掌出纳之物。
大都毡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管人匠一百二十有五户。
大都染局,秩从九品。大使一员,管人匠六千有三户。
上都毡局,秩从五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人匠九十有七户。
隆兴毡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人匠一百户。
剪毛花毯蜡布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人匠一百一十有八户。
提举右八作司,秩正六品。提举二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九人,司库十三人,译史一人,秤子一人,掌出纳内府漆器、红瓮、捎只等,并在都局院造作镔铁、铜、钢、鍮石,东南简铁,两都支持皮毛、杂色羊毛、生熟斜皮、马牛等皮、鬃尾、杂行沙里陀等物。中统三年,始置提领八作司,秩正九品。至元二十五年,改升提举八作司,秩正六品。二十九年,以出纳委积,分为左右两司。
提举左八作司,秩正六品,掌出纳内府毡货、柳器等物。其设置官员同上。
诸路杂造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元元年,改提领所为提举司。十四年,又改工部尚书行诸路杂造局总管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六人,译史一人。其属二:
帘网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并受省劄。至元元年始置。
收支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始置。
茶迭儿局总管府,秩正三品,管领诸色人匠造作等事。宪宗朝置。至元十六年,始设总管一员。二十七年,置同知一员。后定置府官,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四人。其属二:
诸司局,用从七品印。提领一员,相副官二员,中统三年始置。
收支库,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掌造作出纳之物。
大都人匠总管府,秩从三品。至元六年始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经历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十人,通事一人。其属四:
绣局,用从七品印。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绣造诸王百官段匹。
纹锦总院,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织诸王百官段匹。
涿州罗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掌织造纱罗段匹。
尚方库,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掌出纳丝金颜料等物。
随路诸色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掌仁宗潜邸诸色人匠。延祐六年,拨隶崇祥院,后又属将作院。至治三年,归隶工部。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官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令史八人,译史二人,知印、通事各一人,奏差四人。其属五:
织染人匠提举司,秩从七品。至大二年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
杂造人匠提举司,秩从七品,设置官属同上。
大都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
大都等处织染提举司,秩从五品,管阿难答王位下人匠一千三百九十八户。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
收支诸物库,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库子二人。
提举都城所,秩从五品。提举二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二员,吏目一员,照磨一员,掌修缮都城内外仓库等事。至元三年置。其属一:
左右厢,官四员,用从九品印。至元十三年置。
受给库,秩正八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至元十三年置。
符牌局,秩正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掌造虎符等。至元十七年置。
旋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至元九年置。
撒答剌欺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二十四年,以札马剌丁率人匠成造撒答剌欺,与丝同局造作,遂改组练人匠提举司为撒答剌欺提举司。
别失八里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织造御用领袖纳失失等段。至元十三年始置。
忽丹八里局,大使一员,给从七品印。至元三年置。
平则门窑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给从六品印。至元十三年置。
光熙门窑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给从八品印。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皮货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用从九品印。至元二十九年置。
通州皮货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用从九品印。延祐六年置。
晋宁路织染提举司,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其属:
提领所一,系官织染人匠局一,云内人匠东、西局二,本路人匠局一,河中府、襄陵、翼城、潞州、隰州、泽州、云州等局七。每局各设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惟泽州、云州则止设提领一员。
冀宁路织染提举司、真定路织染提举司,各置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其属二:
开除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真定路纱罗兼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南宫、中山织染提举司,各设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中山刘元帅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中山察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深州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深州赵良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弘州人匠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纳失失毛段二局,院长一员。
云内州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大同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朔州毛子局,大使一员。
恩州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恩州东昌局,提领一员。
保定织染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大名人匠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永平路纹锦等局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大宁路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云州织染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顺德路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彰德路织染人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怀庆路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别失八里局,官一员。
宣德府织染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东圣州织染局,院长一员,局副一员。
宣德八鲁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
东平路疃局,直长一员。
兴和路荨麻林人匠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阳门天城织染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照磨案牍一员。
巡河提领所,提领二员,副提领一员。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枢密院,秩从一品,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世祖中统四年,置枢密副使二员,佥书枢密事一员。至元七年,置同知枢密院事一员,院判一员。二十八年,始置知院一员,增院判一员,又以中书平章商量院事。大德十年,增置知院二员,同知五员,副枢五员,佥院五员,同佥三员,院判二员。至大三年,知院七员,同知二员,副枢二员,佥院一员,同佥一员,院判二员,革去议事平章。延祐四年,以分镇北边,增知院一员。五年,增同知一员。后定置知院六员,从一品;同知四员,正二品;副枢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参议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四员,正七品;承发兼照磨二员,正八品;架阁库管勾一员,正九品;同管勾一员,从九品;掾史二十四人,译史一十四人,通事三人,司印二人,宣使一十九人,铨写二人,蒙古书写二人,典吏一十七人,院医二人。
客省使,秩从五品。大使二员,副使二员。至元十四年,置大使一员。十六年,增一员。二十一年,置副使一员。延祐五年,增一员。天历元年,又增一员。寻定置大使二员,从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令史二人。
断事官,秩正三品,掌处决军府之狱讼。至元元年,始置断事官二员。八年,增二员。十九年,又增一员。二十年,又增二员。大德十一年,又增四员。皇庆元年,省二员。后定置断事官八员,正三品;经历一员,从七品;令史六人,译史一人,通事、知印、奏差、典吏各一人。
行枢密院。国初有征伐之事,则置行枢密院。大征伐,则止曰行院。为一方一事而设,则称某处行枢密院,或与行省代设,事已则罢。
西川行枢密院,中统四年始置,设官二员,管四川军民课税交钞、打捕鹰房人匠,及各投下应管公事,节制官吏诸色人等,并军官迁授征进等事。始置于成都。至元十年,又于重庆别置东川行枢密院,设官一员。十三年,并为一院,寻复分东川行院。十六年,罢两川行院。二十八年,复立四川行院于成都。
江南行枢密院。至元十年,罢河南省统军司、汉军都元帅、山东行院,置荆湖等路行院,设官三员;淮西行院,设官二员。掌调度军马之事。十二年,罢行院。十九年,诏于杨州、岳州俱立行院,各设官五员。二十一年,立沿江行院。二十二年,立江西行院,马军戍江州,步军戍抚州。二十八年,徙岳州行院于鄂州,徙江淮行院于建康,其后行院悉并归行省。
甘肃行枢密院。至大四年,置行院于甘州,为甘肃等处行枢密院,设官四员,提调西路军马。后以甘肃省丞相提调,遂罢行院。
河南行枢密院,致和元年分置,专管调遣之事。天历元年罢。
岭北行枢密院,天历二年置。知院一员,同知二员,副枢一员,佥院二员,同佥一员,院判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蒙古必阇赤四人,掾史二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一人,宣使四人。掌边庭军务,凡大小事宜,悉从裁决。
右卫,秩正三品。中统三年,初置武卫。至元元年,改为侍卫。八年,改为左、右、中三卫,掌宿卫扈从,兼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二十年,增都指挥使一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二十一年,置佥事二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一员。至大元年,增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一员。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二员。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又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知事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所二,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掌诸屯卫行伍耕战之暇,使之习学国字,通晓书记。初由枢府选举,后归吏部。
左卫,秩正三品。至元八年,以侍卫改置。掌宿卫扈从,兼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是年,增副指挥使一员。十六年,增副都指挥使一员。二十年,置佥事一员。二十二年,增佥事一员。二十四年,省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六员、副都指挥使二员。其后定制,卫官:都指挥使二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凡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知事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所二,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中卫,秩正三品。至元八年,以侍卫改置。掌宿卫扈从,兼营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是年,置都指挥使一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二十年,增副都指挥使一员。二十一年,置佥事二员。二十三年,增都指挥使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二员、副使三员。至大元年,增都指挥使一员。四年,省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三员。其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知事十员。
弩军千户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所二,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前卫,秩正三品。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创置前、后二卫。掌宿卫扈从,兼营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是年,置都指挥使一员、副都指挥使二员。十八年,增都指挥使二员。二十年,置佥事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佥事三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佥事三员。后定置卫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又其属十有七: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
弩军千户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千户所二,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门尉二,平则门尉一员,顺承门尉一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后卫,秩正三品。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创置。掌宿卫扈从,兼营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是年,置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二员,后增设副都指挥使一员。十八年,增都指挥使二员。二十年,置佥事二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佥事二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二人,知印一人,通事二人。其属十有四: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
弩军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武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掌修治城隍及京师内外工役,兼大都屯田等事。至元二十六年,枢密院以六卫六千人,大都屯田三千人,近路迤南万户府一千人,总一万人,立武卫,设官五员。元贞、大德年间,累增都指挥使四员。至大三年,省都指挥使四员、副都指挥使一员。后定置卫官,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七,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七员,副达鲁花赤七员,千户七员,副千户七员,百户一百四十员,弹压一十四员。
屯田千户所六,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各一员,千户六员,百户六十员,弹压六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隆镇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掌屯军徼巡盗贼于居庸关南、北口,统领钦察、阿速护军三千六百九十三人,屯驻东西四十三处。皇庆元年,升隆镇万户府为隆镇卫,置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延祐二年,又以哈儿鲁军千户所,并隶东卫。四年,置色目经历一员。至治二年,置爱马知事一员。后定置卫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兼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属十有二:
镇抚所,镇抚二员。
北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七员。于上都路龙庆州东口置司。
南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员,弹压一员。于大都路昌平县居庸关置司。
白羊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二员,弹压一员。于大都路昌平县东口置司。
碑楼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员,弹压一员。于应州金城县东口置司。
古北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檀州北面东口置司。
迁民镇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大宁路东口置司。
黄花镇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昌平县东口置司。
芦儿岭千户所,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昌平县本口置司。
太和岭千户所,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大同路昌邑县本隘置司。
紫荆关千户所,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易州易县本隘置司。
隆镇千户所,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八员,弹压一员。于龙庆州北口置司。
左右翼屯田万户府二,秩从三品,分掌斡端、别十八里回还汉军,及大名、卫辉新附之军,并迤东回军,合为屯田。至元二十六年置。延祐五年,隶詹事院,并入卫率府。复改隶枢密院。定置两府达鲁花赤各一员,万户各一员,副万户各一员,经历各一员,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各五人,属官镇抚各二员。
千户八所,达鲁花赤八员,千户八员,副千户八员,百户五十九员,弹压一十六员。
千户四所,达鲁花赤四员,千户四员,副千户四员,百户五十二员,弹压八员。
左卫率府,秩正三品。至大元年,拨江南行省万户府精锐汉军为东宫卫军,立卫率府,设官十一员。延祐四年,始改为忠翊府,又改为御临亲军指挥司,又以御临非古典,改为羽林。六年,复隶东宫,仍为左卫率府。定置率使三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百户二百员,弹压一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十员,弹压一员。
屯田千户所三,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三员,千户三员,百户六十员,弹压三员。
教官三员,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阴阳教授一员。
右卫率府,秩正三品。延祐五年,以速怯那儿万户府、迤东女直两万户府、右翼屯田万户府兵,合为右卫率府,置官十二员。后定置率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其属七:
镇抚所,镇抚二员。
千户所五,秩正五品。千户五员,百户四十五员,弹压二员。
教官一,儒学教授一员。
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秩正三品。至元二十四年,以四万户奥鲁赤改为蒙古军都万户府,设府官四员、奥鲁官四员。大德七年后,改为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延祐五年,罢奥鲁官、副镇抚等员,定置都万户一员,正三品;副都万户一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属官镇抚二员。
八撒儿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所一十翼,达鲁花赤一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户,百户七十三员,弹压一十员。
札忽儿台万户府,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所七翼,千户七员,百户三十八员,弹压七员。
脱烈都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所九翼,千户九员,百户六十二员,弹压九员。
和尚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所六翼,达鲁花赤四员,千户六员,副千户四员,百户四十七员,弹压六员。
炮手千户所一翼,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
哨马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九员,奥鲁官二员。
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掌宿卫城禁,兼营潮河、苏沽两川屯田,供给军储。至元九年,初立阿速拔都达鲁花赤,置属官。二十三年,遂名为阿速之军。至大二年,改立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置达鲁花赤三员、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四年,省达鲁花赤三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照磨一员,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镇抚二员。其属五:
行军千户所,千户七员,百户九员。
把门千户二员,百户五员,门尉一员。
本投下达鲁花赤一员,长官一员,副长官一员。
庐江县达鲁花赤一员,主簿一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左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品秩职掌同右阿速卫。至元九年,初立阿速拔都达鲁花赤,置属官。二十三年,遂名为阿速之军。至大二年,改立左卫阿速亲军都指挥使司,置达鲁花赤二员、都指挥使六员、副都指挥使四员、佥事二员。四年,省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三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一员,镇抚二员。其属四:
本投下达鲁花赤二员,长官二员。
镇巢县达鲁花赤二员,主簿一员。
围宿把门千户所一十三翼,千户二十六员,百户一百三十员,弹压一十三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府,秩正三品。至元十一年,置炮手总管府。十八年,始立为都元帅府。二十二年,改为万户府。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镇抚二员。
千户所三翼,达鲁花赤三员,千户三员,副千户三员,百户三十二员,弹压三员。
唐兀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总领河西军三千人,以备征讨。至元十八年始立,置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二十二年,增都指挥使一员、佥事一员。大德五年,增指挥使二员。至大元年,增都指挥一员。四年,省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一员。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通事、译史、知印各一人,镇抚二员,奥鲁官正副各一员。
千户所九翼,正千户九员,副千户九员,百户七十五员,弹压九员,奥鲁官正副各九员。
门尉三,建德门一,和义门一,肃清门一。
教官二,儒学教授一员,蒙古字教授一员。
贵赤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至元二十四年立,置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二员、佥事二员。二十九年,置达鲁花赤一员。大德十一年,增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四员、副都指挥一员。至大元年,省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四员、副都指挥使三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二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令史七人,知印一人,通事、译史各一人,镇抚二员。
千户所八翼,每所置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十六员,百户八十员,弹压八员,门尉二员。##!#延安屯田打捕总管府,秩从三品。管析居放良人户,并兀里吉思田地北来蒙古人户。至元十八年始设,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属官打捕屯田官一十二员。
大宁海阳等处屯田打捕所,秩从七品,掌北京、平滦等路析居放良不兰奚等户。至元二十二年,置总管府。元贞元年,罢总管府,置打捕所。定置达鲁花赤一员,长官一员。教官,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至元二十九年,始立屯田府。大德十一年,增军数,立为大同等处指挥使司。至大四年,属徽政院。延祐元年,改中都威卫使司,仍隶徽政院,寻复改属枢密院。至治元年,改为忠翊侍卫。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一十翼,达鲁花赤一十员,副达鲁花赤一十员,千户一十员,副千户一十员,百户二百六员,弹压二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十员,弹压一十员。
屯田左右手千户所二翼,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百户四十员,弹压四员。
西域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元贞元年始立,设官十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二员,又增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二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兼照磨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通事、译史、知印各一人,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千户一十三员,百户二十九员。
把门千户二员,百户八员,门尉一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宗仁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至治二年,以亦乞列思人氏二百户,与所收蒙古子女通三千户,及清州匠二千户,屯田汉军二千户,立宗仁卫以统之。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译史二人,镇抚二员。
蒙古军千户所一十翼,千户二十员,百户一百员,弹压一十员。
屯田千户所,千户四员,百户四十员,弹压四员。
教官二,儒学教授一员,蒙古字教授一员。
山东河北蒙古军大都督府,秩从二品,掌各路军民科差征进,及调遣总摄军马公事。至元二十一年,罢统军司都元帅府,立蒙古军都万户府。大德七年,改山东河北蒙古军都万户府。延祐五年罢。天历二年,改立为大都督府。定置正官大都督三员,从二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一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承发兼照磨一员,正八品;令史八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三人,镇抚二员。
左手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九翼,千户一十一员,百户七十四员,弹压一十一员。
右手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九翼,千户九员,百户六十三员,弹压九员。
拔都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六翼,千户七员,百户四十一员,弹压五员。
哈答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八翼,千户八员,百户二十四员,弹压八员。
蒙古回回水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二员。
千户八翼,达鲁花赤二员,千户六员,百户四十六员,弹压九员。
玘都哥万户府,初隶都府七千户翼,延祐三年枢密院奏,改立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二员。
千户七翼,千户九员,百户三十五员,弹压八员。
哈必赤千户翼,千户一员,百户四员,弹压一员,直隶大都督府。
洪泽屯田千户赵国宏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百户一十四员,弹压二员,直隶大都督府。
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至元十八年,以蒙古侍卫总管府依五卫之例,为指挥使司,设官十二员,奥鲁官二员。大德七年,奏改为左翼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延祐五年,罢奥鲁官。后定置司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兼照磨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典吏二人,镇抚二员。
千户所七翼,正千户七员,副千户七员,知事七员,弹压七员,百户六十二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品秩同左卫。至元十八年,以蒙古侍卫总管府依五卫例,为指挥使司,设官犬二员,奥鲁官二员。大德七年,奏改为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延祐五年,罢奥鲁官。后定置司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兼照磨架阁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典吏二人,镇抚二员。
千户所一十二翼,正千户一十二员,副千户一十二员,知事一十二员,弹压一十二员,百户一百九员。
教官,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管领上都路元籍军人,兼奥鲁之事。至元十六年,立虎贲军,设官二员。十七年,置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一员,又增置副都指挥使一员。元贞元年,以虎贲军改为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十一年,增置都指挥使六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九员。后定置司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照磨兼承发各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典吏二人,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撒的赤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员,弹压二员。
不花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百户二十二员,弹压二员。
脱脱木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八员,弹压二员。
大忽都鲁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四员,弹压二员。
杨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二员,弹压二员。
迷里火者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员,弹压二员。
大都督府,正二品,管领左右钦察两卫、龙翊侍卫、东路蒙古军元帅府、东路蒙古军万户府、哈剌鲁万户府。天历二年,始立钦察亲军都督府,秩从二品。后改大都督府。置大都督三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都督三员,从三品;佥都督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一员,照磨一员,俱正八品;令史八人,蒙古必阇赤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宣使六人。
右钦察卫,秩正三品。至元二十三年,依河西等卫例,立钦察卫,设官十员。至治二年,分为左右卫。天历二年,拨隶大都督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二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镇抚一员。
行军千户十八所,达鲁花赤各一员,千户三十六员,百户一百八十员,弹压一十八员。
屯田千户所二,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百户二十员,弹压二员。
门尉二员。
儒学教授一员,至大四年始置;蒙古字教授一员,延祐四年始置。
左钦察卫,秩正三品。至治二年,依阿速卫例,分为两卫,设官十员。天历二年,拨隶大都督府。定置卫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属官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一十翼,千户一十员,百户八十二员,弹压九员,奥鲁官四员。
守城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九员,弹压一员。
屯田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十员,弹压一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龙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天历元年始立,设官十四员。二年,又置爱马知事一员,又以左钦察卫唐吉失九千户隶本卫。定置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九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六员,副千户一员,百户四十五员,弹压五员。
屯田一翼钦察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二十二员,弹压二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哈剌鲁万户府,掌守禁门等处应直宿卫。至元二十四年,招集哈剌鲁军人,立万户府。寻移屯襄阳,后征交趾。大德二年置司南阳。天历二年,奏隶大都督府。定置官,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吏目一员。
千户所三翼,千户三员,百户九员,弹压三员。
御史台,秩从一品。大夫二员,从一品;中丞二员,正二品;侍御史二员,从二品;治书侍御史二员,正三品,掌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至元五年,始立台建官,设官七员。大夫从二品,中丞从三品,侍御史从五品,治书侍御史从六品,典事从七品,检法二员,狱丞一员。七年,改典事为都事。十九年,罢检法、狱丞。二十一年,升大夫为从一品,中丞为正三品,侍御史为正五品,治书为正六品。二十七年,大夫以下品从各升一等,始置蒙古经历一员。大德十一年,升中丞为正二品,侍御史为从二品,治书侍御史为正三品。皇庆元年,增中丞为三员。二年,减一员。至治二年,大夫一员。后定置御史大夫二员、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品秩如上;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正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承发管勾兼狱丞一员,正八品;架阁库管勾兼承发一员,正九品;掾史一十五人,译史四人,知印二人,通事二人,宣使十人,台医二人,蒙古书写二人,典吏六人,库子二人。其属有二:
殿中司,殿中侍御史二员,正四品。至元五年始置,秩正七品,后升正四品。凡大朝会,百官班序,其失仪失列,则纠罚之;在京百官到任假告事故,出三日不报者,则纠举之;大臣入内奏事,则随以入,凡不可与闻之人,则纠避之。知班四人,通事、译史各一人。
察院,秩正七品,监察御史三十二员,司耳目之寄,任刺举之事。至元五年,始置御史十一员,悉以汉人为之。八年,增置六员。十九年,增置一十六员,始参用蒙古人为之。至元二十二年,参用南儒二人。书吏三十二人。
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设官品秩同内台。至元十四年,始置江南行御史台于杨州,寻徙杭州,又徙江州。二十三年,迁于建康,以监临东南诸省,统制各道宪司,而总诸内台。初置大夫、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各一员,统淮东、淮西、湖北、浙东、浙西、江东、江西、湖南八道提刑按察司。十五年,增江南湖北、岭南广西、福建广东三道。二十三年,以淮东、淮西、山南三道,拨隶内台。三十年,增海北海南一道。大德元年,定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设官九员,以监江浙、江西、湖广三省,统江东、江西、浙东、浙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十道。大夫一员,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架阁库管勾一员,承发管勾兼狱丞一员,令史一十六人,译史四人,回回掾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库子、台医各有差。
察院,品秩如内察院。至元十四年,置监察御史十员,书吏十员。二十三年,增蒙古御史十四员、书吏十四人,又增汉人御史四员、书吏四人。后定置御史二十八员、书吏二十八人。
陕西诸道行御史台,设官品秩同内台。至元二十七年,始置云南诸路行御史台,官止四员。大德元年,移云南行台于京兆,为陕西行台,而云南改立廉访司。延祐元年罢。二年复立,统汉中、陇北、四川、云南四道。定置大夫一员、御史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架阁库管勾一员、承发司管勾兼狱丞一员、掾史一十二人、蒙古必阇赤二人、回回掾史一人、通事二人、知印一人、宣使十人、典吏五人、库子二人。
察院,品秩同内察院。监察御史二十员,书吏二十人。
肃政廉访司。国初,立提刑按察司四道:曰山东东西道,曰河东陕西道,曰山北东西道,曰河北河南道。至元六年,以提刑按察司兼劝农事。八年,置河东山西道、陕西四川道。十二年,分置燕南河北道。十三年,以省并衙门,罢按察司。十四年复置,增立八道:曰江北淮东道,曰淮西江北道,曰山南江北道,曰浙东海右道,曰江南浙西道,曰江东建康道,曰江西湖东道,曰岭北湖南道。十五年,复增三道:曰江南湖北道,曰岭南广西道,曰福建广东道。十九年,增西蜀四川道。二十年,增海北广东道,改福建广东道曰福建闽海道。以云南七路,置云南道。以女直之地,置海西辽东道。二十三年,以淮东、淮西、山南三道,拨隶内台。二十四年,增河西陇右道。是年,罢云南道。二十五年,罢海西辽东。二十七年,以云南按察司所治,立云南行御史台。二十八年,改按察司曰肃政廉访司。大德元年,徙云南行台于陕西,复立云南道。三十年,增海北海南道,其后遂定为二十二道。每道廉访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佥事四员,两广、海南止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正八品;照磨兼管勾一员,正九品;书吏十六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五人,典吏二人。
内道八,隶御史台:
山东东西道,济南路置司。
河东山西道,冀宁路置司。
燕南河北道,真定路置司。
江北河南道,汴梁路置司。
山南江北道,中兴路置司。
淮西江北道,庐州路置司。
江北淮东道,杨州路置司。
山北辽东道,大宁路置司。
江南十道,隶江南行台:
江东建康道,宁国路置司。
江西湖东道,龙兴路置司。
江南浙西道,杭州路置司。
浙东海右道,婺州路置司。
江南湖北道,武昌路置司。
岭北湖南道,天临路置司。
岭南广西道,静江府置司。
海北广东道,广州路置司。
海北海南道,雷州路置司。
福建闽海道,福州路置司。
陕西四道,隶陕西行台:
陕西汉中道,凤翔府置司。
河西陇北道,甘州路置司。
西蜀四川道,成都路置司。
云南诸路道,中庆路置司。
卷八十七 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
大宗正府,秩从一品。国初未有官制,首置断事官,曰札鲁忽赤,会决庶务。凡诸王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应犯一切公事,及汉人奸盗诈伪、蛊毒厌魅、诱掠逃驱、轻重罪囚,及边远出征官吏、每岁从驾分司上都存留住冬诸事,悉掌之。至元二年,置十员。三年,置八员。九年,降从一品银印,止理蒙古公事。以诸王为府长,余悉御位下及诸王之有国封者。又有怯薛人员,奉旨署事,别无颁受宣命。十四年,置十四员。十五年,置十三员。二十一年,置二十一员。二十二年,增至三十四员。二十八年,增至四十六员。大德四年,省五员。十一年,四十一员。皇庆元年,省二员,以汉人刑名归刑部。泰定元年,复命兼理,置札鲁忽赤四十二员,令史改为掾史。致和元年,以上都、大都所属蒙古人并怯薛军站色目与汉人相犯者,归宗正府处断,其余路府州县汉人、蒙古、色目词讼,悉归有司刑部掌管。正官札鲁忽赤四十二员,从一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从八品;掾史十人,蒙古必阇赤十三人,通事、知印各三人,宣使十人,蒙古书写一人,典吏三人,库子一人,医人一人,司狱二员。
大司农司,秩正二品,凡农桑、水利、学校、饥荒之事,悉掌之。至元七年始立,置官五员。十四年罢,以按察司兼领劝农事。十八年,改立农政院,置官六员。二十年,又改立务农司,秩从三品,置达鲁花赤一员、务农使一员、同知二员。是年,又改司农寺,达鲁花赤一员,司农卿二员,司丞一员。二十三年,仍为大司农司,秩仍正二品。大德元年,增领大司农事一员。皇庆二年,升从一品,增大司农一员。定置大司农四员,从一品;大司农卿二员,正二品;少卿二员,从二品;大司农丞二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架阁库管勾一员,照磨一员,并正八品;掾史十二人,蒙古必阇赤二人,回回掾史一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宣使一人,典吏五人。
籍田署,秩从六品,掌耕种籍田,以奉宗庙祭祀。至元七年始立,隶大司农。十四年,罢司农,隶太常寺。二十三年,复立大司农司,仍隶焉。署令一员,从六品;署丞一员,从七品;司吏一人。
供膳司,秩从五品。掌供给应需,货买百色生料,并桑哥籍入赀产。至元二十二年始置,隶司农。置达鲁花赤一员,提点一员,并从五品;司令一员,正六品;丞一员,正七品;吏一人。
辅用库,秩正九品。掌规运息钱,以给供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兴中州等处油户提领所,秩从九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岁办油十万斤,以供内庖。至元二十九年始置。
蔚州面户提领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掌办白面葱菜,以给应办,岁计十余万斤。
右属供膳。
永平屯田总管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司吏四人。至元二十四年,始立于永平路南马城县,以北京采木三千人隶之。所辖昌国、济民、丰赡三署,各置署令一员、署丞一员、直长一人、吏目二人、吏二人。
翰林兼国史院,秩正二品。中统初,以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未立官署。至元元年始置,秩正三品。六年,置承旨三员、学士二员、侍读学士二员、侍讲学士二员、直学士二员。八年,升从二品。十四年,增承旨一员。十六年,增侍读学士一员。十七年,增承旨二员。二十年,省并集贤院为翰林国史集贤院。二十一年,增学士二员。二十二年,复分立集贤院。二十三年,增侍讲学士一员。二十六年,置官吏五员,掌管教习亦思替非文字。二十七年,增承旨一员。大德九年,升正二品,改典簿为司直,置都事一员。至大元年,置承旨九员。皇庆元年,升从一品,改司直为经历。延祐元年,别置回回国子监学,以掌亦思替非官属归之。五年,置承旨八员。后定置承旨六员,从一品;学士二员,正二品;侍读学士二员,从二品;侍讲学士二员,从二品;直学士二员,从三品。属官:待制五员,正五品;修撰三员,从六品;应奉翰林文字五员,从七品;编修官十员,正八品;检阅四员,正八品;典籍二员,正八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掾史四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蒙古书写五人,书写十人,接手书写十人,典吏三人,典书二人。
蒙古翰林院,秩从二品,掌译写一切文字,及颁降玺书,并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国字副之。至元八年,始立新字学士于国史院。十二年,别立翰林院,置承旨一员、直学士一员、待制二员、修撰一员、应奉四员、写圣旨必阇赤十有一人、令史一人、知印一人。十八年,增承旨一员、学士三员,省汉儿令史,置蒙古必阇赤四人。二十九年,增承旨一员、侍读学士一员、知印一人。三十年,增管勾一员。大德五年,升正二品。九年,置司直一员、都事一员。皇庆元年,改升从一品,设官二十有八,吏属二十有四。延祐二年,改司直为经历。后定置承旨七员、学士二员、侍读学士二员、侍讲学士二员、直学士二员、待制四员、修撰二员、应奉五员、经历一员、都事一员,品秩并同翰林国史院。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正九品;必阇赤一十四人,掾史三人,通事一人,译史一人,知印二人,书写一人,典吏三人。
蒙古国子监,秩从三品。至元十四年始立,置司业一员。二十九年,准汉人国学例,置祭酒、司业、监丞。延祐四年,升正三品。七年,复降为从三品。后定置祭酒一员,从三品;司业二员,正五品;监丞一员,正六品;令史一人,必阇赤一人,知印一人。
蒙古国子学,秩正七品,博士二员,助教二员,教授二员,学正、学录各二员,掌教习诸生。于随朝百官、怯薛台、蒙古、汉儿官员家,选子弟俊秀者入学。至元八年,置官五员。后以每岁从驾上都,教习事繁,设官员少,增学正二员、学录二员。三十一年,增助教一员、典给一人。后定置博士二员,正七品;助教二员,教授二员,并正八品;学正、学录各二员,典书一人,典给一人。
内八府宰相,掌诸王朝觐傧介之事。遇有诏令,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同译写而润色之。谓之宰相云者,其贵似侍中,其近似门下,故特宠之以是名。虽有是名,而无授受宣命,品秩则视二品焉。大德九年,以灭怯秃等八人为之。天历元年,为内八府宰之职,故附见于此云。
集贤院,秩从二品,掌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召集贤良,凡国子监、玄门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祭遁之事,悉隶焉。国初,集贤与翰林国史院同一官署。至元二十二年,分置两院,置大学士三员、学士一员、直学士二员、典簿一员、吏属七人。二十四年,增置学士一员、侍读学士一员、待制一员。寻升正二品,置院使一员,正二品;大学士二员,从二品;学士三员,从二品;侍读学士一员,从三品;侍讲学士一员,从三品;直学士二员,从四品;司直一员,从五品;待制一员,正五品。二十五年,增都事一员,从七品;修撰一员,从六品。元贞元年,增院使一员。大德十一年,升从一品,置院使六员、经历二员。至大四年,省院使六员。皇庆二年,省汉人经历一员。后定置大学士五员,从一品;学士二员,正二品;侍读学士二员,侍讲学士二员,并从二品;直学士二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从七品;待制一员,正五品;修撰一员,从六品;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掾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宣使七人,典吏三人。
国子监。至元初,以许衡为集贤馆大学士、国子祭酒,教国子与蒙古大姓四怯薛人员。选七品以上朝官子孙为国子生,随朝三品以上官得举凡民之俊秀者入学,为陪堂生伴读。至元二十四年,始置监祭酒一员,从三品,司业二员,正五品,掌国之教令,皆德尊望重者为之。监丞一员,正六品,专领监务。典簿一员,令史二人,译史、知印、典吏各一人。
国子学,秩正七品。置博士二员,掌教授生徒、考较儒人著述、教官所业文字。助教四员,分教各斋生员。大德八年,为分职上都,增置助教二员、学正二员、学录二员,督习课业。典给一员,掌生员膳食。至元二十四年,定置生员额二百人、伴读二十人。至大四年,生员三百人。延祐二年,增置生员一百人、伴读二十人。
兴文署,秩从六品。署令一员,以翰林修撰兼之。署丞一员,以翰林应奉兼之。至治二年罢,置典簿一员,从七品,掌提调诸生饮膳,与凡文牍簿书之事。仍置典吏一人。
宣政院,秩从一品,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遇吐蕃有事,则为分院往镇,亦别有印。如大征伐,则会枢府议。其用人则自为选。其为选则军民通摄,僧俗并用。至元初,立总制院,而领以国师。二十五年,因唐制吐蕃来朝见于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置院使二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参议二员、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管勾一员、照磨一员。二十六年,置断事官四员。二十八年,增佥院、同佥各一员。元贞元年,增院判一员。大德四年,罢断事官。至大初,省院使一员。至治三年,置院使六员。天历二年,罢功德使司归宣政,定置院使一十员,从一品;同知二员,正二品;副使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三员,正四品;院判三员,正五品;参议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三员,从七品;照磨一员,管勾一员,并正八品;掾史十五人,蒙古必阇赤二人,回回掾史二人,怯里马赤四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五人,典吏有差。
断事官四员,从三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五人,知印、奏差、译史、通事各一人。至元二十五年始置。
客省使,秩从五品,大使二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规运提点所,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八年置。
上都规运提点所,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知事一员。至元二十八年置。
大都提举资善库,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掌钱帛之事。至元二十六年置。
上都利贞库,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副使一员,掌饮膳好事金银诸物。元贞元年置。
大济仓,监支纳一员,大使一员。
兴教寺,管房提领一员。
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秩从二品,宣慰使五员,经历二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捕盗官二员,儒学教授一员,镇抚二员。其属二:
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镇抚一员。
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府判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属官:税务提领,宁河县官,宁河脱脱禾孙五员,宁河弓甲匠达鲁花赤。
洮州元帅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二员,知事一员。
十八族元帅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
积石州元帅府,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脱脱禾孙一员。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元帅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同知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镇抚二员,蒙古奥鲁官一员,蒙古奥鲁相副官一员。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奥鲁军民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总把五员,百户八员。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上千户所,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员,新附千户二员。
礼店阶州西水蒙古汉军西番军民总把二员。
吐蕃等处招讨使司,秩正三品,招讨使二员,知事一员,镇抚一员。其属附:
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秩正三品,万户五员,千户八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
脱思麻路新附军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
文扶州西路南路底牙等处万户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
凤翔等处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二员。
庆阳宁环等处管军总把一员。
文州课程仓粮官一员。
岷州十八族周回捕盗官二员。
常阳贴城阿不笼等处万户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阶文扶州等处番汉军上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二员。
贵德州,达鲁花赤、知州各一员,同知、州判各一员,脱脱禾孙一员,捕盗官一员。
必呈万户府,达鲁花赤二员,万户四员。
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同知一员,佥事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镇抚一员。威州保宁县,茂州汶山县、汶川县皆隶焉。
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二十六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龙木头都留等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岳希蓬萝卜村等处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折藏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
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宣慰使四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经历、都事各二员,捕盗官三员,镇抚二员。
朵甘思田地里管军民都元帅府,都元帅一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
剌马儿刚等处招讨使司,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
奔不田地里招讨使司,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
奔不儿亦思刚百姓,达鲁花赤一员。
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同知一员,副使一员,佥事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镇抚二员。
六番招讨使司,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雅州严道县、名山县隶之。
天全招讨使司,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
鱼通路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黎州隶之。
碉门鱼通等处管军守镇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镇抚二员,千户八员,百户二十员,弹压四员。
长河西管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
长河西里管军招讨使司,招讨使二员,经历一员。
朵甘思招讨使一员。
朵甘思哈答李唐鱼通等处钱粮总管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答剌答脱脱禾孙一员,哈里脱脱禾孙一员,朵甘思瓮吉剌灭吉思千户一员。
亦思马儿甘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
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宣慰使五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捕盗司官一员。其属附见:
纳里速古儿孙元帅二员。
乌思藏管蒙古军都元帅二员。
担里管军招讨使一员。
乌思藏等处转运一员。
沙鲁思地里管民万户一员。
搽里八田地里管民万户一员。
乌思藏田地里管民万户一员。
速儿麻加瓦田地里管民官一员。
撒剌田地里管民官一员。
出蜜万户一员。
禋笼答剌万户一员。
思答笼剌万户一员。
伯木古鲁万户一员。
汤卜赤八千户四员。
加麻瓦万户一员。
札由瓦万户一员。
牙里不藏思八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千户一员,担里脱脱禾孙一员。
迷儿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初厚江八千户一员,卜儿八官一员。
宣徽院,秩正三品,掌供玉食。凡稻粱牲牢酒醴蔬果庶品之物,燕享宗戚宾客之事,及诸王宿卫、怯怜口粮食,蒙古万户、千户合纳差发,系官抽分,牧养孳畜,岁支刍草粟菽,羊马价直,收受阑遗等事,与尚食、尚药、尚酝三局,皆隶焉。所辖内外司属,用人则自为选。至元十五年置院使一员,同知、同佥各二员,主事二员,照磨一员。二十年,升从二品,增院使一员,置经历二员、典簿三员。二十三年,升正二品,置院判二员,省典簿,置都事三员。三十一年,院使四员。大德二年,增同知二员。三年,升从一品。四年,置副使二员。皇庆元年,增院使三员,始定怯薛丹一万人,本院掌其给授。后定置院使六员,从一品;同知二员,正二品;副使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三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承发架阁库一员,并正八品;掾史二十人,蒙古必阇赤六人,回回掾史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典吏六人,蒙古书写二人。其属附见:
光禄寺,秩正三品,掌起运米曲诸事,领尚饮、尚酝局,沿路酒坊,各路布种事。至元十五年,罢都提点,置寺,设卿一员、少卿三员、主事一员、照磨一员、管勾一员。二十年,改尚酝监,正四品。二十三年,复为光禄寺,卿二员,少卿、丞各一员。二十四年,增少卿一员。二十五年,拨隶省部。三十一年,复隶宣徽。延祐七年,降从三品。后复正三品。定置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主事二员,从七品;令史八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二十四人,典吏三人,蒙古书写一人。
大都尚饮局,秩从六品。中统四年始置,设大使、副使各一员,俱带金符,掌酝造上用细酒。至元十二年,增副使二员。十五年,升从五品,置提点一员。后定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
上都尚饮局,秩正五品。皇庆中始置,提点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品秩同上。
大都尚酝局,秩从六品,掌酝造诸王百官酒醴。中统四年,立御酒库,设金符宣差。至元十一年,始设提点。十六年,改尚酝局,从五品。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上都尚酝局,秩从五品。至元二十九年始置,设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直长各一员,品秩同上。
大都醴源仓,秩从六品,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乡贡曲药,以供上酝及岁赐诸王百官者。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提举一员,从六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上都醴源仓,秩从九品,掌受大都转输米麹,并酝造车驾临幸次舍供给之酒。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大使一员,直长一员。
尚珍署,秩从五品。掌收济宁等处田土子粒,以供酒材。至元十三年始立。十五年,罢入有司。二十三年复置。设达鲁花赤一员,令一员,并从五品;丞二员,正七品;吏目二员。
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秩从九品,掌稻田布种,岁收子粒,转输醴源仓。定置提领二员。
尚舍寺,秩正四品,掌行在帷幕帐房陈设之事,牧养骆驼,供进爱兰乳酪。至元三十一年始置监。至大元年,改为寺,升正三品。四年,仍为监,寻复为寺。延祐三年,复降为正四品。定置太监二员、少监二员、监丞二员、知事二员。
诸物库,秩从七品,掌出纳。大德四年置,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阑遗监,秩正四品,掌不阑奚人口、头匹诸物。至元二十年,初立阑遗所,秩九品。二十五年,改为监,正四品。二十八年,升正三品。至大四年,复正四品,寻复正三品。延祐七年,复为正四品。定置太监一员,正四品;少监二员,正五品;监丞二员,正六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从九品;令史五人,译史一人,知印兼通事一人,奏差五人。
尚食局,秩从五品,掌供御膳,及出纳油面酥蜜诸物。至元二年置提点,领进纳百色生料。二十年,省并尚药局为尚食局,别置生料库。本局定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大都生料库,秩从五品。至元十一年,置生料野物库,隶尚食局。二十年,别置库,拟内藏库例,置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三员,正七品。
上都生料库,秩从五品,掌受弘州、大同虎贲、司农等岁办油面,大都起运诸物,供奉内府,放支宫人宦者饮膳。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直长一员,正八品。
大都大仓、上都大仓,秩正六品,掌内府支持米豆,及酒材米曲药物。至元五年初立,设官三员,俱受制国用使司劄付。十二年,改立提举大仓,设官三员,隶宣徽。二十五年,升正六品。定置二仓各设提举一员,正六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一员,从七品。
大都、上都柴炭局各一,至元十二年置,秩从六品。十六年,改提举司,升五品。大德八年,仍为局,降正七品。置达鲁花赤各一员,正七品;大都大使一员,上都大使三员,各正七品;副使各二员,正八品;直长各一人,掌苇场;典吏各一人。
尚牧所,秩从五品。至大四年始置,设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
沙糖局,秩从五品,掌沙糖、蜂蜜煎造,及方贡果木。至元十三年始置,秩从六品。十七年,置提点一员。十九年,升从五品,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
永备仓,秩从五品。至元十四年始置,给从九品印,掌受两都仓库起运省部计置油面诸物,及云需府所办羊物,以备车驾行幸膳羞。二十四年,升从五品,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
丰储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掌出纳车驾行幸支持膳羞。
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秩正三品,掌献田岁入,以供内府,及湖泊山场渔猎,以供内膳。至元十四年,始立总管府,并管连海高邮河泊提举司、沂州等处提举司事。十六年,置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二十二年,省并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二十五年,以两淮新附手号军千户所隶本府,及分置提举司一十处。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府判一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从九品;司吏六人。
淮安州屯田打捕提举司,高邮屯田打捕提举司,招泗屯田打捕提举司,安东海州屯田打捕提举司,扬州通泰屯田打捕提举司,安丰庐州等处打捕提举司,镇巢等处打捕提举司,塔山徐邳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凡九处,秩俱从五品。每司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二人。
抽分场提领所,凡十处:曰柴墟东西口,曰海州新坝,曰北砂太仓,曰安河桃源,曰大湖东西口,曰时堡兴化,曰高邮宝应,曰汶湖等处,曰云山白水,曰安东州。每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俱受宣徽院劄付。
满浦仓,秩正八品,掌收受各处子粒米面等物,以待转输京师。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大使一员,正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
圆米棋子局、软皮局,各置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俱受宣徽院劄付。
手号军人打捕千户所,秩从四品,管军人打捕野物皮货。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达鲁花赤一员、上千户一员、上副千户一员、弹压一员。
上百户七所,各置百户二员。
钟离县,定远县,真扬州,安庆,安丰,招泗,和州。
下百户二所,各置百户一员。
琏海,怀远军。
龙庆栽种提举司,秩从五品,管领缙山岁输粱米,并易州、龙门、净边官园瓜果桃梨等物,以奉上供。至元十七年,始置提举司。延祐七年,缙山改为龙庆州,因以名之。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弘州种田提举司,秩正六品,掌输纳麦面之事,以供内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正六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直长一员。
丰闰署,秩从五品,掌岁入刍粟,以给饲养驼马之事。定置达鲁花赤一员,令一员,并从五品;丞一员,从六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秩正四品,掌常、湖二路茶园户二万三千有奇,采摘茶芽,以贡内府。至元十三年置司,统提领所凡十有三处。十六年,升都提举司。又别置平江等处榷茶提举司,掌岁贡御茶。二十四年,罢平江提举司,并掌其职。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俱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员。
提领所七处,每所各设正、同、副提领各一员,俱受宣徽院劄付,掌九品印。
乌程,武康德清,长兴,安吉,归安,湖汶,宜兴。
建宁北苑武夷茶场提领所,提领一员,受宣徽院劄,掌岁贡茶芽。直隶宣徽。
太禧宗禋院,秩从一品,掌神御殿朔望岁时讳忌日辰禋享礼典。天历元年,罢会福、殊祥二院,改置太禧院以总制之。初,院官秩正二品,升从一品,置参议二员,改令史为掾史。二年,改太禧宗禋院,置院使六员,增副使二员,立诸总管府为之属。凡钱粮之出纳,营缮之作辍,悉统之。定置院使都典制神御殿事六员,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员,副使兼奉赞神御殿事二员,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员,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员,院判供应神御殿事二员,参议二员,经历二员,都事二员,管勾、照磨各一员,掾史二十人,译史四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宣使一十五人,断事官四员,客省使大使、副使各二员。
隆禧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大元年,建立南镇国寺,初立规运提点所。二年,改为规运都总管府。三年,升为隆禧院。天历元年,罢会福、殊祥二院,以隆禧、殊祥并立殊祥总管府,寻又改为隆禧总管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判官一员,经历一员,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
福元营缮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一人。天历元年,以南镇国寺所立怯怜口事产提举司,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三年,又改为福元营缮司。
普安智全营缮司,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一人。天历元年,以太玉山普安寺、大智全寺两规运提点所并为一,置提点二员。三年,又改为营缮司。
祐国营缮都司,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天历元年,初置万圣祐国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营缮都司。
平松等处福元田赋提举司,秩五品。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田赋提举司,秩五品。置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资用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万圣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会福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元十一年,建大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始置财用规运所,秩正四品。十六年,改规运所为总管府。至大元年,改都总管府,从二品。寻升会福院,置院使五员。延祐三年,升正二品。天历元年,改为会福总管府,正三品。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府判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四人。
仁王营缮司,正五品。至元八年,立护国仁王寺镇遏提举司。十九年,改镇遏所。二十八年,并三提领所为诸色人匠提领所。天历元年,改为镇遏民匠提领所。三年,改为仁王营缮司。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襄阳营田提举司,秩从五品。初置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设官四员。大德元年,改提举司。天历二年,仍为襄阳营田提举司。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二十七年始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至元二十九年,以武清等一十处,并立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十五年,又设随路管民都提领所。天历元年,并为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定置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会福财用所,秩从七品。掌大护国仁王寺粮草诸物。至元十七年,始立财用库。二十六年,立盈益仓。天历元年,并财用、盈益为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
崇祥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大元年,立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二年,改延禧监,寻改崇祥监。四年,升为崇祥院,秩正二品。泰定四年,复改为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天历元年,改为崇祥总管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
永福营缮司,秩正五品。延祐三年,以起建新寺,始置营缮提点所。天历元年,改为永福营缮提点所。三年,改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都目一员。
昭孝营缮司,秩正五品。天历元年,立寿安山规运提点所。三年,改昭孝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普庆营缮司,秩正五品。天历元年,始置普庆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崇祥财用所,至大二年,始置诸物库。四年,置普赡仓。天历二年,并诸物库、普赡仓,改为崇祥财用所。定置官,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永福财用所,掌出纳颜料诸物。延祐三年,始置诸物库,又置永积仓。天历二年,以诸物库、永积仓并改置为所,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镇江稻田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汴梁稻田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平江等处田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冀宁提领所,提领二员。
隆祥使司,秩正三品。天历二年,中宫建大承天护圣寺,立隆祥总管府,设官八员。至顺二年,升为隆祥使司,秩从二品。置官: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架阁一员,令史十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
普明营缮都司,秩正四品。天历元年,创大龙兴普明寺于海南,置规运提点所,设官六员。二年,拨隶隆祥总管府。三年,改为都司,品秩仍旧,以掌营造出纳钱粮之事。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集庆万寿营缮都司,秩正四品。天历二年,建龙翔、万寿两寺于建康,立龙翔万寿营缮提点所,为隆祥总管府属。三年,改为营缮都司,秩仍旧,以掌营造钱粮之事。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
元兴营缮都司,秩正四品。掌营造钱粮之事。天历元年,始置大元兴规运提点所,置官五员。三年,改都司,置达鲁花赤二员,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
宣农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征收田赋子粒之事。天历二年,以大都等处田赋提举司隶隆祥总管府。三年,改提举司。
护圣营缮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掌营造工匠、寺僧衣粮、收征房课之事。天历二年,始立大承天护圣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司。
平江善农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天历二年,立田赋提举司,设官四员。三年,改为善农提举司。
善盈库,天历二年,隶隆祥总管府,置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掌金银钱粮之事。
荆襄等处济农香户提举司,秩正五品。天历三年,以荆襄提举司所领河南、湖广田土为大承天护圣寺常住,改为荆襄济农香户提举司,隶隆祥总管府,置达鲁花赤、司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龙庆州等处田赋提领所,秩九品,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天历二年置,掌龙庆州所有土田岁赋。
平江集庆崇禧田赋提领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天历三年始置。
集庆崇禧财用所,大使、副使各一员。天历三年始置。
寿福总管府,掌祭供钱粮之事,秩正三品。至大四年,因建大圣寿万安寺,置万安规运提点所,秩正五品。延祐二年,升都总管府,秩正三品。寻升为寿福院,正二品。天历元年,改立总管府,仍正三品。定置官: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案牍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知印、通事、译史各一人,奏差四人,典吏二人。
万安营缮司,秩正五品。天历三年,以万安规运提点所既废,复立万安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人。
万宁营缮司,秩正四品。大德十年,始置万宁规运提点所。天历元年,改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员。
收支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延圣营缮司,秩正五品。初立天源营缮提点所,天历三年,改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员。
诸物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卷八十八 志第三十八
◎百官四
太常礼仪院,秩正二品,掌大礼乐、祭享宗庙社稷、封赠谥号等事。中统元年,中都立太常寺,设寺丞一员。至元二年,翰林兼摄太常寺。九年,立太常寺,设卿一员,正三品;少卿以下五员,品秩有差。十三年,省并衙门,以侍仪司并入太常寺。十四年,增博士一员。十六年,又增法物库子,掌公服法服之藏。二十年,升正三品,别置侍仪司。至大元年,改升院,设官十二员,正二品。四年,复为太常寺,正三品。延祐元年,复改升院,正二品,以大司徒领之。七年,降从二品。天历二年,复升正二品。定置院使二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正八品。属官:博士二员,正七品;奉礼郎二员,奉礼兼检讨一员,并从八品;协律郎二员,从八品;太祝十员,从八品;礼直管勾一员,从九品;令史四人,通事、知印、译史各二人,宣使四人,典吏三人。
太庙署,秩从六品,掌宗庙行礼,兼廪牺署事。至元三年始置。令二员,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
郊祀署,秩从六品。大德九年始置。掌郊祀行礼,兼廪牺署事。令二员,从六品;丞二员,从七品。
社稷署,秩从六品。大德元年始置。令二员,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
大乐署,秩从六品。中统五年始置。令二员,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掌管礼生乐工四百七十九户。
典瑞院,秩正二品。掌宝玺、金银符牌。中统元年,始置符宝郎二员。至元十六年,立符宝局,给六品印。十七年,升正五品。十八年,改典瑞监,秩正三品。二十年,降为正四品,省卿二员。二十九年,复正三品,仍置监卿二员。大德十一年,升典瑞院,正二品。置院使四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令史四人,译史四人,知印、通事各一人,宣使四人,典吏三人。
太史院,秩正二品,掌天文历数之事。至元十五年,始立院,置太史令等官一员。至大元年,升从二品,设官十员。延祐三年,升正二品,设官十五员。后定置院使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管勾一员,从九品;令史三人,译史一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宣使二人,典吏二人。
春官正兼夏官正一员,正五品。
秋官正兼冬官正中官正一员,正五品。
保章正五员,正七品。
保章副五员,正八品。
掌历二员,正八品。
腹里印历管勾一员,从九品。
各省司历十二员,正九品。
印历管勾二员,从九品。
灵台郎一员,正七品。
监候六员,从八品。
副监候六员,正九品。
星历生四十四员。
挈壶正一员,从八品。
司辰郎二员,正九品。
灯漏直长一人。
教授一员,从八品。
学正一员,从九品。
校书郎二员,正八品。
太医院,秩正二品,掌医事,制奉御药物,领各属医职。中统元年,置宣差,提点太医院事,给银印。至元二十年,改为尚医监,秩正四品。二十二年,复为太医院,给银印,置提点四员,院使、副使、判官各二员。大德五年,升正二品,设官十六员。十一年,增院使二员。皇庆元年,增院使二员。二年,增院使一员。至治二年,定置院使一十二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七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令史八人,译史二人,知印二人,通事二人,宣使七人。
广惠司,秩正三品,掌修制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以疗诸宿卫士及在京孤寒者。至元七年,始置提举二员。十七年,增置提举一员。延祐六年,升正三品。七年,仍正五品。至治二年,复为正三品,置卿四员,少卿、丞各二员。后定置司卿四员,少卿二员,司丞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
大都、上都回回药物院二,秩从五品,掌回回药事。至元二十九年始置。至治二年,拨隶广惠司,定置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御药院,秩从五品,掌受各路乡贡、诸蕃进献珍贵药品,修造汤煎。至元六年始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大使二员,从五品;副使三员,正七品;直长一员,都监二员。
御药局,秩从五品,掌两都行箧药饵。至元十年始置。大德九年,分立行御药局,掌行箧药物。本局但掌上都药仓之事。定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局使二员,从五品;副使二员,正七品。
行御药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三员,品秩同上。掌行箧药饵。大德九年始置。
御香局,秩从五品,提点一员,司令一员,掌修合御用诸香。至大元年始置。
大都惠民局,秩从五品,掌收官钱,经营出息,市药修剂,以惠贫民。中统二年始置,受太医院劄。至元十四年,定从六品秩。二十一年,升从五品。
上都惠民司,提点一员,司令一员。中统四年始置,品秩并同上。
医学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九年始置。十三年罢,十四年复置。掌考校诸路医生课义,试验太医教官,校勘名医撰述文字,辨验药材,训诲太医子弟,领各处医学。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官医提举司,秩从五品,掌医户差役、词讼。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保定、彰德、东平四路,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河间、大名、晋宁、大同、济宁、广平、冀宁、济南、辽阳、兴和十路,设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卫辉、怀庆、大宁,设提举一员。
奎章阁学士院,秩正二品。天历二年,立于兴圣殿西,命儒臣进经史之书,考帝王之治。大学士二员,正三品。寻升为学士院。大学士,正二品;侍书学士,从二品;承制学士,正三品;供奉学士,正四品;参书,从五品。多以它官兼领其职。至顺元年,增大学士二员,共四员。侍书学士二员,承制学士二员,供奉学士二员。首领官:参书二员,典签二员,照磨一员,内掾四人,译文内掾二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宣使四人,典书五人。属官:授经郎二员。
群玉内司,秩正三品,天历二年始置,掌奎章图书宝玩,及凡常御之物。监司一员,正三品;司尉一员,从三品;亚尉一员,正四品;佥司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正五品;典簿一员,正七品;令史二人,知印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典吏各二人,给使八人,司膳四人。
艺文监,秩从三品。天历二年置,专以国语敷译儒书,及儒书之合校雠者俾兼治之。大监检校书籍事二员,从三品;少监同检校书籍事二员,从四品;监丞参检校书籍事二员,从五品;典簿一员,照磨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三人。
监书博士,秩正五品。天历二年始置。品定书画,择朝臣之博识者为之。博士二员,正五品;书吏一人。
艺林库,秩从六品。提点一员,从六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正七品;库子二人,本把二人。掌藏贮书籍。天历二年始置。
广成局,秩七品,掌传刻经籍及印造之事。天历二年始置。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直长二人,正九品;司吏二人。
侍正府,秩正二品。至顺二年置。侍正一十四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参府二员,从三品;侍判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一员,从八品。掌内廷近侍之事,领速古儿赤四百人、奉御二十四员,拱卫直都指挥使司为其属。掾史八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八人,典吏五人。
奉御二十四员,秩五品。尚冠奉御二员,从五品;尚冠副奉御二员,从六品;尚衣奉御二员,从五品;尚衣副奉御二员,从六品;尚鞶奉御二员,从五品;尚鞶副奉御二员,从六品;尚沐奉御二员,从五品;尚沐副奉御二员,从六品;尚饰兼尚辇奉御二员,正六品;尚饰兼尚辇副奉御二员,正七品;奉御掌簿四员,从七品。天历初置,以四怯薛之速古儿赤为之。
给事中,秩正四品。至元六年,始置起居注、左右补阙,掌随朝省、台、院、诸司凡奏闻之事,悉纪录之,如古左右史。十五年,改升给事中兼修起居注,左右补阙改为左右侍仪奉御兼修起居注。皇庆元年,升正三品。延祐七年,仍正四品。后定置给事中兼修起居注二员,右侍仪奉御同修起居注一员,左侍仪奉御同修起居注一员,令史一人,译史四人,通事兼知印一人。
将作院,秩正二品,掌成造金玉珠翠犀象宝贝冠佩器皿,织造刺绣段匹纱罗,异样百色造作。至元三十年始置。院使一员,经历、都事各一员。三十一年,增院使二员。元贞元年,又增二员。延祐七年,省院使二员。后定置院使七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管勾一员,正八品;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宣使四人。
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秩正三品,掌造宝贝金玉冠帽、系腰束带、金银器皿,并总诸司局事。中统二年,初立金玉局,秩正五品。至元三年,改总管府,置总管一员,经历、提控案牍各一员。十二年,又置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二十五年,置达鲁花赤一员。大德四年,又置副达鲁花赤、副总管各一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总管二员,正三品;副达鲁花赤二员,正四品;同知二员,从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五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
玉局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正七品;同提举一员,从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中统二年,以和林人匠置局造作,始设直长。至元三年,立玉匠局,用正七品印。十五年,改提举司。
金银器盒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秩同上;吏目一员。至元十五年,始置金银局,秩从七品。二十四年,改为提举司,秩正六品。大德间,升从五品。
玛瑙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吏目一员。至元九年,置大都等处玛瑙局,秩从七品,管领玛瑙匠户五百有奇,置提举三员,受金玉府劄。十五年,改立提举司,领大都、宏州两处造作,升从五品。三十年,减副提举一员,定置如上。
阳山玛瑙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十五年置。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秩同前。
金丝子局,秩从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一员。中统二年,设二局。二十四年,并为一。
鞓带斜皮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瓘玉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浮梁磁局,秩正九品,至元十五年立,掌烧造磁器,并漆造马尾棕藤笠帽等事,大使、副使各一员。
画局,秩从八品,掌描造诸色样制。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管领珠子民匠官,正七品,掌采捞蛤珠于杨村、直沽等处。中统二年立,管领官子孙世袭。
装钉局,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大小雕木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宣德隆兴等处玛瑙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至元十五年置。提举一员,从七品;副提举一员,从八品。
温犀玳瑁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上都金银器盒局,秩从六品,至元十六年置,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
漆纱冠冕局,至元十五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同路采砂所,至元十六年置,管领大同路拨到民一百六户,岁采磨玉夏水砂二百石,起运大都,以给玉工磨礲之用。大使一员。
管匠都提领所,秩从七品,至元十三年置,掌金玉府诸人匠词讼,都提领一员。
监造诸般宝贝官,秩正五品,至元二十一年置,达鲁花赤二员。
收支诸物库,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行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秩从三品。至大间,始置于杭州路。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并从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
异样局总管府,秩正三品。中统二年,立提点所。至元六年,改为总管府,总管一员。十四年,置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二十一年,增总管一员。二十九年,置达鲁花赤一员。三十年,减同知、副总管各一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
异样纹绣提举司,秩从五品。中统二年立局。至元十四年,改提举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
绫锦织染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二十四年,改局置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秩同上。
纱罗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十二年,改局置提举司。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品秩同上。
纱金颜料总库,秩从九品。中统二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员,从九品。
大都等路民匠总管府,秩正三品。府官:总管一员,从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七年,初立府,秩从三品。十四年,改升正三品。
备章总院,秩正六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三年,省并杨蔺等八局为总局。
尚衣局,秩从五品。至元二年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都目一人。
御衣局,秩从五品。至元二年置。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都目一人。
御衣史道安局,秩从六品。至元二年置。以史道安掌其职,因以名之。大使、副使各一员。
高丽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二十二年置,提举一员。
织佛像提举司,秩从五品。延祐四年,改提领所为提举司。提举、副提举各二员。
通政院,秩从二品。国初,置驿以给使传,设脱脱禾孙以辨奸伪。至元七年,初立诸站都统领使司以总之,设官六员。十三年,改通政院。十四年,分置大都、上都两院;二十九年,又置江南分院;大德七年罢。至大元年,升正二品。四年罢,以其事归兵部。是年,两都仍置,止管达达站赤。延祐七年,复从二品,仍兼领汉人站赤。大都院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院一员,正四品;同佥一员,从四品;院判一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正八品;令史十三人,通事一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人。上都院使、同知、副使、佥院、判官各一员,经历、都事各一员,品秩并同大都;令史四人,译史三人,通事一人,知印一人,宣使十人。
廪给司,秩从七品,掌诸王诸蕃各省四方边远使客饮食供张等事。至元十九年置,提领、司令、司丞各一员。
中政院,秩正二品。院使七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并番卫之士,汤沐之邑。元贞二年,始置中御府,秩正三品。大德四年,升中政院,秩正二品。至大三年,升从一品,院使七员,同知、佥院、同佥、院判各二员。四年,省并入典内院。皇庆二年,复为中政院,设官如旧。其幕职则司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正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正八品。吏属:蒙古必阇赤四人,掾史十二人,回回掾史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人。
中瑞司,秩正三品,掌奉宝册。卿五员,正三品;丞二员,正四品;典簿二员,从七品;写懿旨必阇赤四人,译史一人,令史四人,知印一人,通事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二人。
内正司,秩正三品,掌百工营缮之役,地产孳畜之储,以供膳服,备赐予。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正四品;丞二员,从五品;典簿二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一员,正九品。吏属各有差。领署二、提举司一,及其司属凡十有六。岁赋之额,工作之程,终岁则会其数以达焉。
尚工署,秩从五品。令一员,从五品;丞二员,从六品;书史一人,书吏四人。掌营缮杂作之役,凡百工名数,兴造程式,与其材物,皆经度之,而责其成功。皇庆元年始置,隶内正司。
玉列赤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掌裁制缝线之事。延祐六年始置,隶尚工署。
赞仪署,秩正五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掌车舆器备杂造之事。皇庆二年始置,隶内正司。
管领六盘山等处怯怜口民匠都提举司,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吏四人,奏差二人。至大四年始置。国初,未有官署,赋无所稽。后遣使核实,始著为籍,设司以领之。
奉元等路、平凉等处、开城等处、甘肃宁夏等路、察罕脑儿等处长官司,凡五处,秩正五品。各设达鲁花赤一员,长官一员,副长官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员,吏十人。延祐二年,以民匠提举司所领,地里阔远,人户散处,于政不便,乃酌远近众寡,立长官司提领所,以分理之。
提领所凡十,并正七品,奉元等路、凤翔等处、平凉宁环等处、开城等处、察罕脑儿等处、甘州等路、肃沙等路、永昌宁夏等路、长城等路,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人,分掌怯怜口地方隶各长官司。
翊正司,秩正三品。令五员,正三品;丞四员,正四品;典簿二员,从七品;照磨一员,从八品;译史二人,令史六人,知印二人,通事、奏差、典吏各二人。掌怯怜口民匠五千余户,岁办钱粮造作,以供公上。至元三十一年,始置御位下管领随路民匠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正三品,复隶正宫位下。延祐六年,改翊正司。岁终,会其出纳以达于院,而纠其弊。领提举司二、提领所一:
管领上都等处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直长一员,都目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元贞元年始置,管户二千五百有奇,隶翊正司。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秩同上;直长一员,都目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元贞元年始置,隶翊正司。
管领归德亳州等处管民提领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司吏一人。国初平江南,收附归德楚通等三百五十六户,令脱忽伯管领。大德二年,始置提领所,隶翊正司。
典饮局,秩正七品,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典史一员,攒典二人,掌酝造酒醴,以供内府,及祭祀宴享宾客赐颁之给。初置嘉酝局,秩六品,隶家令。至大二年,改典饮,两都分置。皇庆元年,拨隶中宫。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总管一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一员,译史一人,令史、奏差各四人。掌钱粮造作之事。国初平定河南诸郡,收聚人户一万五千有奇,置官管领。至元八年,属有司。二十年,改隶中尚监。二十六年,始置总管府。领提举司十有一,提领所二十有五。
在京提举司二,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都目一员。分管各处人户。至元十六年,给从七品印。大德四年,省并为十一处,改提举司,升从五品。
涿州、保定、真定、冀宁、河南、大名、东平、东昌、济南等路提举司,凡九处,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提领所凡二十五处:大都等路、东安州、济宁、曹州、沂州、完州、河间、济南、济阳、大同、元氏、冀宁、晋宁、归德、南阳、怀孟、汝宁、卫辉、曹州、涿州、真定、中山、平山、大名、高唐等处,每处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三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译史一人,令史四人,奏差二人。掌钱粮造作之事。大德三年始置。元贞元年,拨隶中宫位下,领提举司四、提领所十有一。
管民提举司,大都等路、冀宁等路、南阳唐州等处、河南路府等处,凡四司,秩从五品,每司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吏二人。
提领所凡十有一:大都保定、河间真定、南阳邓州、济南嵩汝、汴梁裕州、汝济陈州、唐州泌阳、襄阳湖阳、晋宁、冀宁等处各设所,秩正七品。每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司吏二人。至元十六年置。至大元年,改提领所。
江浙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都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从九品;译史一人,令史一十五人,奏差一十五人,典吏二人。掌江南没入赀产,课其所赋,以供内储。至大元年置。领提举司三,库、局各一。
平江、松江、建康等处提举司凡三处,秩并正五品,每司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六人。
丰盈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典吏一人,掌收本府钱帛。
织染局,局使一员,典吏一人,掌织染岁造段匹。
管领种田打捕鹰房民匠等户万户府,秩正三品,掌归德、亳州、永、宿二十余城各蒙古、汉军种田户差税。中统二年置。初隶塔察儿王位下,其后改属中宫。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领司属凡十处。
管领大名等处种田诸色户总管府,秩正五品,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都目一员。中统二年置。至元二十三年,置府大名。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处诸色户计都达鲁花赤,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员。中统三年置。至元十五年,置司大都。
管领大都河间等路打捕鹰房总管府,秩正五品,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都目一员,司吏二人。中统二年置,三年给印。
管领东平等路管民官,秩正五品,总管一员,相副官一员,都目一员,吏一人。中统二年置,至元二十二年给印。
管领大名等路宣抚司、燕京路管民千户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中统二年置。
管领曹州等处本投下民户、管领东明等处本投下户计、管领蒲城等处本投下诸色户计、管领汴梁等路本投下种田打捕躯户四提领所,秩正七品。提领各二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典史各一人,司吏各一人。中统二年置,至元十四年颁印。
海西辽东哈思罕等处鹰房诸色人匠怯怜口万户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兼照磨一员,译史一人。掌钱粮造作之事,管领哈思罕等处、肇州、朵因温都儿诸色人匠四千户,仍领镇抚所、千户所。
镇抚司,镇抚一员,吏一人。延祐四年始置。
哈思罕等处打捕鹰房怯怜口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弹压一人,部役二人。至大二年,置提举司。延祐六年,改千户所。
诸色人匠怯怜口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都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初为提举司,后改千户所。
肇州等处女直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延祐三年置。
朵因温都儿兀良哈千户所,延祐三年置。
灰亦儿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开元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石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延祐七年置。
沈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辽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二年置。
盖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延祐五年置。
干盘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辽阳等处金银铁冶都提举司,秩正四品,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译史一人,吏六人,奏差二人。掌办金银〈石甘〉铁等课,分纳中书省及中政院。延祐七年,以其赋尽归中宫。
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都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掌怯怜口二万九千户,田万五千余顷,出赋以备供奉营缮之事。中统二年置府。大德十年,隶詹事院。至大三年,隶徽政院。延祐三年,改善政司。至治二年,徽政院及其属尽废。天历三年,复立府,仍正三品,设官如上。其首领官则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吏属:令史一十二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一十人,典吏六人。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品秩如上;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大德三年置。其属附见:
大都等路管民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大都保定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河间真定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唐州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南阳邓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唐州泌阳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襄阳湖阳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汝宁陈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河南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汴梁裕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河南嵩汝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南阳唐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冀宁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冀宁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晋宁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宝昌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掌受金银〈石甘〉铁之课,以待储运。
金银场提领所凡七,梁家寨银场、明世银场、密务银场、宝山银场、烧炭峪银场、胡宝峪金场、七宝山〈石甘〉炭场,俱从七品,每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
铁冶管勾所凡二处,各设管勾一员、同管勾一员、副管勾一员。
奉宸库,秩五品,提点四员,副使二员,提控案牍一员,库子六人,掌中藏宝货钱帛给纳之事。大德元年置。
广禧库,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提控案牍一员,库子四人,大德八年置,掌收支御膳野物,职视生料库。
卷八十九 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储政院,秩正二品。至元十九年,立詹事院,备左右辅翼皇太子之任,置左、右詹事各一员,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员,吏属六十有二人,别置宫臣宾客二员,左右谕德、左右赞善各一员,校书郎二员,中庶子、中允各一员。三十一年,太子裕宗既薨,乃以院之钱粮选法工役,悉归太后位下,改为徽政院以掌之。大德九年,复立詹事院,寻罢。十一年,更置詹事院,秩从一品,设官十二员。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罢徽政院,改立詹事如前。天历元年,改詹事院为储庆使司。二年罢,复立詹事院。未几,改储政院,院使六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司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正六品;照磨二员,管勾二员,俱正八品;掾史一十二人,译史四人,回回掾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其属附见:
家令司,秩三品,家令、家丞各二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掌太子饮膳供帐仓库。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内宰司,隶徽政。大德十一年复立,秩升从二。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秩正三品。七年罢。泰定元年,复以内宰司为家令司。天历元年罢,未几复立。二年又罢。
典幄署,掌太子供帐,令、丞各二员,书史、书吏各二人。
府正司,秩从三品,掌鞍辔弓矢等物。至元二十年置。府正、府丞各二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三十一年,改官正司。大德十一年,复为府正司。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立。天历二年,增府正、府丞各二员,寻罢。
资武库,掌军器,提点一员,大使一员。
骥用库,掌鞍辔,提点一员,大使一员。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修建佛事,使二员,同知一员,副使、典簿各二员,照磨一员。至元二十一年始立,隶詹事院。三十一年,隶徽政院。大德十一年,立詹事院,别立延庆司,秩仍正三品,置卿、丞等员。泰定元年,改隶詹事院。天历元年罢,二年复立,增丞二员。
典用监,卿四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内府供给段匹宝货等物。至大元年立。天历二年,设官如故,以三库隶内宰司。
典医监,秩正三品,领东宫太医,修合供进药饵。至元十九年,置典医署,秩从五品。三十一年,改掌医署,寻罢。大德十一年,复立典医监。至大四年罢,泰定四年,复立署。天历二年,改典医监,秩正三品。置达鲁花赤二员,卿三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凡十八人。其属司一、局二。
广济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修合药饵,以施贫民。
行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二员,掌供奉东宫药饵。
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直长各二员,掌修制东宫药饵。
典牧监,秩正三品,卿二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吏属凡十六人,掌孳畜之事。天历二年始置。
储膳司,秩正三品,卿四员,少卿二员,丞二员,主事二员,照磨一员,令史六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掌皇太子饮膳之事。天历二年立。
典宝监,秩正三品,卿、太监、少监、丞各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八人。至元十九年,立典宝署,从五品。二十年,升正五品。三十一年罢。大德十一年立监,秩正三品。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置。天历元年罢,二年复置。
以上俱系詹事院司属。
掌谒司,秩正三品,司卿四员,少卿四员,丞二员,典簿二员,典书九人,奏差二人,知印、译史、通事各一人。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宝署为掌谒司,秩从五品,设官如之。元贞元年,升四品,设官四员。大德十一年,升正三品。至治三年罢。
甄用监,秩正三品,卿三员,太监、少监、丞各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出纳之事。至大元年设,至治三年罢。
延福司,秩正三品,令、丞各四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掌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大德十一年置,后并入群牧监。
章庆使司,秩正三品,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经历、都事各二员,照磨、管勾各一员。至大三年立,至治三年罢。
奉徽库,秩从五品,提点、大使各二员,副使四员,库子六人,掌内府供给。至治三年罢,并入文成等库。
寿和署,秩正五品,署令四员,署丞六员。旧隶仪凤司,皇庆元年,改隶徽政院,遂为章庆使司之属。至治二年罢。
上都掌设署,秩正五品,署令五员,署丞二员。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罢。
掌医监,秩正五品,领监官一员、达鲁花赤一员、卿四员、太卿五员、太监五员、少监六员、丞二员。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医为掌医署,秩五品。至大元年升监,设已上官员。至治三年罢。
修合司药正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副使、直长各二员,掌药六人,掌修合御用药饵。至治三年罢。
行箧司药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使、副使各二员,掌供奉御用药饵。至治三年罢。
广济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修合药饵,以济贫民。
群牧监,秩正二品,掌中宫位下孳畜,卿三员,太卿、少卿、监丞各二员。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罢。
掌仪署,秩正五品,令、丞各二员,掌户口房舍等。至元二十年立,隶詹事院。三十一年,改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典设署。
上都掌仪署,秩五品,令、丞各一员,掌户口房舍等。大德十一年立,至治三年罢。
江西财赋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事产户口钱粮造作等事。至元二十七年立,至治二年罢。
织染局,局使、副使、局副各一员,相副官一员。
桑落娥眉洲管民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封郭等洲管民提领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龙兴打捕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鄂州等处民户水陆事产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太子位下江南园囿地土庄宅人户。至元二十一年立,隶詹事,后改隶徽政。至治三年罢。
瑞州上高县户计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长官、副长官各一员,领本处户八千。后隶徽政院,至治三年罢。
以上俱系徽政院司属。
左都威卫使司,秩正三品,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一万户拨属东宫,立侍卫都指挥使司。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隶中宫。至大三年,选造作军士八百人,立千户所一、百户翼八以领之,而分局造作。延祐二年,置教授二。至治三年,罢军匠千户所。
镇抚所,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行军千户所,千户二员,副千户二员,知事、弹压各一员,百户二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二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百户每所二十员。
弩军千户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
资食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右都威卫使司,秩正三品,卫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中统三年,以世祖五投下探马赤立总管府,秩四品,设总管一员。二十一年,拨属东宫。二十二年,改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秩仍旧。延祐二年,置儒学教授一员。四年,增蒙古字教授一员。其属附见:
镇抚司,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行军千户凡五所,秩正四品,千户五员,副千户五员,知事五员,百户五十员,弹压五员。
屯田千户所,秩正五品,千户二员,弹压一员,百户七员,都目一人。
广贮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攒典一人。
卫候直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至元二十年,以控鹤一百三十五人,隶府正司。三十年,隶家令司。三十一年,增控鹤六十五人,立卫候司以领之,兼掌东宫仪从金银器物,置卫候一员,副卫候二员,及仪从库百户。大德十一年,复增怀孟从行控鹤二百人,升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延祐元年,升正三品。七年,降正四品。至治三年罢。四年,以控鹤六百三十人,归中宫位下。泰定四年,复立司,秩仍正四品。达鲁花赤二员,佩三珠虎符;都指挥使二员,佩三珠虎符;副指挥使二员,佩双珠虎符;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其属附见:
百户所凡六,秩从七品,每所置百户二员。
仪从库,秩从七品,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内宰司,秩三品。至元三十一年,既立徽政院,改家令为内宰司。泰定元年,复为家令司。天历元年罢,未几复立。二年罢,复改内宰司。内宰六员,司丞四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令史十有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其属附见:
典膳署,秩五品,令二员,丞二员,书吏二员,仓赤三十五人,掌内府饮膳之事。至元十九年始立,隶家令司。三十一年,改掌膳,隶内宰。泰定元年,复改为典膳。
洪济镇,提领三员,掌办纳雁只,隶典膳署。
柴炭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以东宫位下民一百户烧炭二月,军一百人采薪二月,供内府岁用,立局以主其出纳,设官三员,俱受詹事院札。大德十一年,隶徽政院。
藏珍、文成、供须三库,秩俱从五品,各设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分掌金银珠玉宝货、段匹丝绵、皮毡鞍辔等物。国初,詹事出纳之事,未有官署印信,至元二十七年分为三库,各设官六员,及库子有差。
提举备用库,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大使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掌出纳田赋财赋、差发课程、一切钱粮规运等事。至元二十年置。二十二年,设达鲁花赤及首领官。
嘉酝局,秩五品。至元十七年,立掌饮局。大德十一年,改掌饮司,秩升正四品。延祐六年,降掌饮司为局。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复立。天历二年,改嘉酝局,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书史一员,书吏四人。
西山煤窑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俱受徽政院札。至元二十四年置。领马安山大峪寺石灰煤窑办课,奉皇太后位下。
保定等路打捕提领所,秩从七品,提领四员,典史一员。至元十一年,收集人户为打捕户计,及招到管丝银差发税粮等户,立提领所。
广平彰德课麦提领所,秩从七品。至元三十年,以二路渡江时驻跸之地,召民种佃,遂立所,置官统之。
广惠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以钞本五千锭立库,放典收息,纳于备用库。
丰裕仓,秩从七品,掌收贮中宫位下糯米。至治二年,设提领等官。三年罢。天历二年,立储政院,复给印,置监支纳一员、仓使一员、攒典二人。
备物库,秩从七品,掌东宫造作颜料及杂器等物。至元二十五年置,隶詹事院。大德元年给印。十一年,置官四员。至治三年罢,泰定三年复立。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库子二人,攒典二人。
管领怯怜口诸色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十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译史二人,奏差六人,典史四人,领怯怜口人匠造作等事。至大三年,立总管府。至治三年罢。天历元年复立,隶储政院。其属附见:
管领大都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管领上都怯紞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典制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
典设署,秩从五品,令、丞各四员,书史一员,书吏四人,掌内府术剌赤二百二十户。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掌仪署,隶内宰司。泰定元年,复为典设。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人匠提举司,秩从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都目一员,司吏二人,部役二人。至元八年置。初隶缮珍司,至大三年改隶章庆司。章庆罢,凡造作之事悉归之。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局,秩正九品,院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
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中统五年,命招集析居放良还俗僧道等户,习诸色匠艺,立管领怯怜口总管府,以司其造作,秩正四品。至元九年,升正三品。大德十一年,改缮珍司。延祐六年,升徽仪使司,秩正二品。七年,仍为缮珍司,官属如旧。至治三年,复改都总管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二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一人。其属附见:
上都诸色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员。至元十九年立。至大元年,增达鲁花赤一员。至治三年,省增置之员,设官如旧。
金银器盒局,秩从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染局,秩正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杂造局,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泥瓦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上都葫芦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器物局,副使一员。中统五年置。
砑金局,大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鞍子局,大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云州管纳色提领所,提领一员,掌纳色人户。至元七年置。
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其属附见:
双线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大小木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元贞元年,并领皇后位下木局。
盒钵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七年立,受府札。
管纳色提领一员,受府札,管铜局、筋局、锁儿局、妆钉局、雕木局。至元三十年置。
成制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掌缝制之事。至元二十九年置,设官四员,受院札。大德二年,升提举司。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复置。
上都、大都貂鼠软皮等局提领所,提领二员。至元九年置,受府札。二十七年,给从七品印,改受省札。大德十一年,给从六品印,改受敕牒。至治三年,仍改受省札。其属附见:
大都软皮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斜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上都软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无十三年置。
牛皮局,大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金丝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置,掌金丝子匠造作之事。
画油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毡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三年,收集人户为毡匠。二十六年,始立局。
材木库,大使、副使各二员。至元十六年置,掌造作材木。
玛瑙玉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至元十四年置。
大都奥鲁提领所,提领一员,掌理人匠词讼。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奥鲁提领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掌理人匠词讼。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异样毛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毡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斜皮等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蔚州定安等处山场采木提领所,秩正八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十二年置。
上都隆兴等路杂造鞍子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直长二员。至元二十二年置,受詹事院札。
真定路冀州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造作之事。至元十九年置。
珠翠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胭粉人户总管府,秩正四品。至元十四年,打捕鹰房达鲁花赤,招集平滦散逸人户。二十九年,立总管府。大德十一年,拨隶皇太后位下。延祐六年,升正四品,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首领官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总管府,国初招集怯怜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中统元年,立总管府。二年,给六品印,掌户口钱帛差发等事。至元九年,拨隶安西王位下。皇庆元年,又属公主皇后位下。延祐元年,改隶章庆司。天历二年,又改隶储政院。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俱受御宝圣旨;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俱受安西王令旨;知事一员,令史二人。其属附见:
织染提举司,秩正七品,掌织造段匹。提举一员,受安西王令旨;同提举一员,本府拟人;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俱受安西王傅札;司吏一人。
管民提领所,凡三,大都路兼奉圣州提领六员,曹州提领二员,河间路提领三员,受本府札。
管地提领所,凡二,奉圣州提领三员,东安州提领三员,受本府札。
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元七年,招集析居从良还俗僧道,编籍人户为怯怜口,立总管府以领之。十四年,以所隶户口善造作,属中宫。十六年,立织染、杂造二局以司造作,立提领所以司徭役。二十五年,改升正三品。延祐六年,改缮用司,仍三品。七年,复改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令史五人,译史一人。其属附见:
各处管民提领所,秩正七品。
河间,益都,保定,冀宁,晋宁,大名,济宁,卫辉,宣德。
以上九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二员,典史一人,司吏二人。
汴梁,曹州,大同,开元,大宁,上都,济南,真定。
以上八所,提领、副提领、相副官各一员,典史一人,司吏一人。
大都,归德,鄂汉。
以上三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一员,大都增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织染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杂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弘州衣锦院,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丰州毛子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缙山毛子旋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徐邳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司吏各一人。
广备库,大使、副使各一员,俱受院札。
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国初,立息州总管府,领归附六千三百余户。元贞元年,又并寿颍归附民户二千四百余户,改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掌各屯佃户差发子粒,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隶詹事院,后隶储政院,其属库一,提领所八,管佃提领十二。
常盈库,大使、副使各一员。
提领所:
新降户,真阳,新蔡,息州,汝宁,陈州,汴梁,郑州,真定。
以上八所,每所提领各一员,副提领、相副官有差。
管佃提领:
汝阳五里冈,许州郾城县,青龙宋冈,陈州项城商水等屯,分山曲堰,许州临颍屯,许州襄城屯,汝阳金乡屯,颍丰堰,遂平横山屯,上蔡浮召屯,汝阳县烟亭屯。
以上十有二处,各设提领二员。
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十五人,奏差十五人,译史一人,典吏三人。至元十六年,以宋谢太后、福王所献事产,及贾似道地土、刘坚等田,立总管府以治之。大德四年罢,命有司掌其赋。天历二年复立,其赋复归焉。
储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杭州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其属附见:
安庆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建康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
建康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黄池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池州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平江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
杭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设官同上。
陕西等处管领毛子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国初,收集织造毛子人匠。至元三年,置官二员,皆世袭。
昭功万户都总使司,秩正三品。都总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六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至顺二年立,凡文宗潜邸扈从之臣,皆领于是府。其属则宫相、膳工等司。
宫相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二员,同知二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承发架阁各一员。至顺二年,罢宫相府并鹤驭司,改怯怜口钱粮总管府为本府。
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照磨各一员。至元二十年,为管领织染段匹匠人设总管府。元贞二年,以营缮浩繁,事务冗滞,升为都总管府,隶徽政院。天历元年,改隶储庆使司。三年,改属宫相。
织染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三年,改织染提举司为局。
绫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八年置。九年,以招收析居放良还俗僧道为工匠,二百八十有二户,教习织造之事,遂定置以上官。
纹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国初,以招收漏籍人户,各管教习立局,领送纳丝银物料织造段匹。至元八年,设长官。十二年,以诸人匠赐东宫。十三年,罢长官,设以上官掌之。
中山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国初,以招收随路漏籍不当差人户,立局管领,教习织造。至元十二年,以赐东宫,遂定置局官如上。
真定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国初,招收户计。中统元年置,掌织染造作。至正十六年,以赐东宫,设官悉如旧。
弘州、荨麻林纳失失局,秩从七品,二局各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五年,招收析居放良等户,教习人匠织造纳失失,于弘州、荨麻林二处置局。十六年,并为一局。三十一年,徽政院以两局相去一百余里,管办非便,后为二局。
大名织染杂造两提举司,秩正六品。至元二十一年置,掌大名路民户内织造人匠一千五百四十有奇,各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一员。三十年,增置杂造达鲁花赤一员。
供用库,秩从九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受徽政院札。国初,为绫锦总库。至元二十一年,改为供用库。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都总管、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掌人匠一万三千有奇,岁办税粮皮货,采捕野物鹰鹞,以供内府。至元十二年,赐东宫位下,遂以真定所立总管府移置大都,隶詹事。十六年,合并所管之户,置都总管以总治之。三十一年,詹事院罢,隶徽政。至大四年,隶崇祥院。延祐六年,又隶詹事。天历元年,隶储庆使司。至顺元年,改属宫相府。
管领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大使司,大使、副使各一员。
管领顺德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达鲁花赤、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冀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都左右巡院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固安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中山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济南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德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济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兴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晋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顺州稻田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怀庆稻田提领所,提领一员。
管领檀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蓟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真定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赵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保定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冀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汴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广衍库,大使一员。
管领滑山炭场所,大使一员。
缮工司,秩正三品,卿二员,少卿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二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典吏三人,掌人匠营造之事。天历二年置。其属附见:
金玉珠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大都织染提举司,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大都杂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富昌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库子二人,攒典一人。
内史府,秩正二品。内史九员,正二品;中尉六员,正三品;司马四员,正四品;谘议二员,从五品;记室二员,从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从八品;掾史八人,译史四人,知印、通事各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九年,封晋王于太祖四斡耳朵之地,改王傅为内史,秩从二,置官十四员。延祐五年,升正二品,给印,分司京师,并分置官属。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王府祈禳之事。使三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典簿一员,从七品;令史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七年置。
断事官,秩正三品,理王府词讼之事。断事官一十六员,正三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三人。
典军司,秩从七品,掌控鹤百二十有六人,典军二员,副使二员。大德四年置。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二品,总四斡耳朵位下户计民匠造作之事。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四年置。官吏不入常调,凡斡耳朵之事,复置四总管以分掌之。
管领保定等路阿哈探马儿诸色人匠总管府,秩从二品,掌太祖大斡耳朵一切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知事一员,吏二人。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曹州东平等路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大都纳绵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奉圣州长官司,秩从六品,管领出征军五十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保定织染局,秩从六品,管匠一百有一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丰州捏只局,头目一员,掌织造花毯。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打捕鹰房民匠达鲁花赤总管府,秩正四品,掌二皇后斡耳朵位下岁赐财物造作等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吏二人。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口子迤北长官司,秩从五品,掌领户计二百有六,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达鲁花赤等官,秩正五品,统民匠一千五百二十有五户,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纳绵民匠长官司,秩从五品,掌民匠一百七十有九户,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大都民匠提举司,秩正七品,掌民匠二百有二户,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涿州成锦局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领匠一百有二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民匠提举司,秩从四品,掌民匠二百一十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沧州等处长官司,秩正五品,领户计五百四十有八,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临邑等处军民长官司,秩正七品,掌军民二百有二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总管府,秩从四品,掌太祖斡耳朵四季行营一切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司吏二人。大德二年置。
管领涿州等处民匠异锦局,秩正五品,掌民匠一百五十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用织染局,秩从七品,掌工匠七十有八户,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曲米等长官司,秩从七品,领民匠七十有九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彰德等处长官司,秩从七品,掌民一百一十有七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掌民二百六十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泰安等处长官司,秩正七品,掌民一百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曹州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管民一百有五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怯怜口总管府,秩从三品。掌太祖四皇后位下四季行营并岁赐造作之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司吏二人。延祐五年置。
管领大都上都打捕鹰房纳米面提举司,秩从五品,统领一百九十有五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大都涿州织染提举司,秩从七品,掌领九十有六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河间路清州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户计二百三十有四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总管府,秩正四品,掌北安王位下岁赐钱粮之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纳绵提举司,秩正七品,掌纳绵户计七百有三户,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金玉民匠稻田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纳绵人匠五百二十有一户,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苏州等处打捕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打捕户及民匠六百余户。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杂造局,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
怯怜口诸色民匠达鲁花赤并管领上都纳绵提举司,秩正五品,掌迭只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色民匠及岁赐钱粮等事,达鲁花赤、长官、同知、副长官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上都人匠提领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
上都大都提领所,秩从七品,掌本位下怯怜口等事,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归德长官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治三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诸色人匠纳绵户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斡耳朵位下岁赐等事。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致用库,秩从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提领司,秩从八品,提领三员,副提领一员。至元十一年置。
上都人匠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诸王傅官,宽彻不花太子至齐王位下,凡四十五王,每位下各设王傅、傅尉、司马三员。傅尉,唯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孙三王有之。自此以下,皆称府尉,别于王傅之下,司马之上。而三员并设,又多寡不同,或少至一员,或多至三员者。齐王则又独设王傅一员。
都护府,秩从二品,掌领旧州城及畏吾儿之居汉地者,有词讼则听之。大都护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都护二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令史四人,译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四人,典吏二人。至元十一年,初置畏吾儿断事官,秩三品。十七年,改领北庭都护府,秩二品,置官十二员。二十年,改大理寺,秩正三品。二十二年,复为大都护,品秩如旧。延祐三年,升正二品。七年,复从二品,定官制如上。
崇福司,秩二品,掌领马儿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十字寺祭享等事。司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令史二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二人。至元二十六年置。延祐二年,改为院,置领院事一员,省并天下也里可温掌教司七十二所,悉以其事归之。七年,复为司,后定置已上官员。
卷九十 志第四十
◎百官六
大都留守司,秩正二品,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诸务,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方车服、殿庑供帐、内苑花木,及行幸汤沐宴游之所,门禁关钥启闭之事。留守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照磨兼覆料官一员,部役官兼壕寨一员,令史十八人,宣使十七人,典吏五人,知印二人,蒙古必阇赤三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一人。至元十九年,罢宫殿府行工部,置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知少府监事。二十一年,别置大都路都总管府治民事,并少府监归留守司。皇庆元年,别置少府监。延祐七年,罢少府监,复以留守兼监事。其属附见:
修内司,秩从五品,领十四局人匠四百五十户,掌修建宫殿及大都造作等事,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五员,吏目一员,照磨一员,部役七员,司吏六人。中统二年置。至元中,增工匠,计一千二百七十有二户。其属附见:
大木局,提领七员,管勾三员,掌殿阁营缮之事。中统二年置。
小木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三员,管勾二员,提控四员。中统四年置。
泥厦局,提领八员,管勾二员。中统四年置。
车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中统五年置。
妆钉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中统四年置。
铜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管勾一员。中统四年置。以上六局,秩从八品。
竹作局,提领二员,提控一员。中统四年置。
绳局,提领二员。中统五年始置。
祗应司,秩从五品,掌内府诸王邸第异巧工作,修禳应办寺观营缮,领工匠七百户。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二人。国初,建两京殿宇,始置司以备工役。其属附见:
油漆局,提领五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两都宫殿髹漆之工。中统元年置。
画局,提领五员,管勾一员,掌诸殿宇藻绘之工。中统元年置。
销金局,提领一员,管勾二员,掌诸殿宇装鋈之工。中统四年置。
裱褙局,提领一员,掌诸殿宇装潢之工。中统二年置。
烧红局,提领二员,掌诸宫殿所用心红颜料。至元元年置。
器物局,秩从五品,掌内府宫殿、京城门户、寺观公廨营缮,及御用各位下鞍辔、忽哥轿子、帐房车辆、金宝器物,凡精巧之艺,杂作匠户,无不隶焉。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二人。中统四年,始立御用器物局,受省札。至元七年,改为器物局,秩如上。其属附见:
铁局,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提控一人,掌诸殿宇轻细铁工。中统四年置。
铁局,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提控一人,掌诸殿宇轻细铁工。中统四年置。
减铁局,管勾一员,提控二人,掌造御用及诸宫邸系腰。中统四年置。
盒钵局,提领二员,掌制御用系腰。中统四年置。
成鞍局,提领三员,掌造御用鞍辔、象轿。中统四年置。
羊山鞍局,提领一员,提控一员。掌造常课鞍辔诸物。至元十八年置。
网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掌成造宫殿网扇之工。中统四年置。
刀子局,提控二员,掌造御用及诸宫邸宝贝佩刀之工。中统四年置。
旋局,提领二员,掌造御用异样木植器物之工。中统四年置。
银局,提领一员,掌造御用金银器盒系腰诸物。中统四年置。
轿子局,提领一员,掌造御用异样木植鞍子诸物。中统四年置。
采石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掌夫匠营造内府殿宇寺观桥闸石材之役。至元四年,置石局总管。十一年,拨采石之夫二千余户,常任工役,置大都等处采石提举司。二十六年罢,立采石局。
山场,提领一员,管勾五员。至元四年置。
大都城门尉,秩正六品,尉二员,副尉一员,掌门禁启闭管钥之事。至元二十年置,以四怯薛八剌哈赤为之。二十四年,复以六卫亲军参掌。凡十有一门:曰丽正,曰文明,曰顺承,曰平则,曰和义,曰肃清,曰安贞,曰健德,曰光熙,曰崇仁,曰齐化。每门设官如上。
犀象牙局,秩从六品,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司吏一人,掌两都宫殿营缮犀象龙床卓器系腰等事。中统四年置,设官一员。至元五年,增副使一员,管匠户一百有五十。其属附见:
雕木局,提领一员,掌宫殿香阁营缮之事。至元十一年置。
牙局,提领一员,管勾一员,掌宫殿象牙龙床之工。至元十一年置。
大都四窑场,秩从六品,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领匠夫三百余户,营造素白琉璃砖瓦,隶少府监。至元十三年置。其属三:
南窑埸,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西窑埸,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四年置。
琉璃局,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凡山采木提举司,秩从五品,掌采伐车辆等杂作木植,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六人。至元十四年置。
上都采山提领所,秩从八品,提领、副提领、提控各一员。至元九年,以采伐材木,炼石为灰,征发夫匠一百六十三户,遂置官以统之。
凡山宛平等处管夫匠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管领催车材户提领一员。至元十五年置。
器备库,秩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四员,正八品,掌殿阁金银宝器二千余事。至元二十七年置。
甸皮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管匠三十余户。至元七年置。十四年,始定品秩。二十一年,改隶留守司。岁办熟造红甸羊皮二千有奇。
上林署,秩从七品,署令、署丞各一员,直长一员,掌宫苑栽植花卉,供进蔬果,种苜蓿以饲驼马,备煤炭以给营缮。至元二十四年置。
养种园,提领二员,掌西山淘煤,羊山烧造黑白木炭,以供修建之用。中统三年置。
花园,管勾二员,掌花卉果木。至元二十四年置。
苜蓿园,提领三员,掌种苜蓿,以饲马驼膳羊。
仪鸾局,秩正五品,掌殿庭灯烛张设之事,及殿阁浴室门户锁钥,苑中龙舟,圈槛珍异禽兽,给用内府诸宫太庙等处祭祀庭燎,缝制帘帷,洒扫掖庭,领烛剌赤、水手、乐人、禁蛇人等二百三十余户。轮直怯薛大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直长二员,正八品;都目一员,书吏二人,库子一人。至元十一年置局,秩正七品。二十三年,升正五品。至大四年,仁宗御西宫,又别立仪鸾局,设置亦同。延祐七年,增大使二员,以宦者为之。领四提领所:
烛剌赤,提领八员,提控四员。
水手,提领二员。
针工,提领一员。
蜡烛局,提领一员。
木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受给营造宫殿材木。至元四年,置南东二木场。十七年,并为一场。
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大都诸色匠户理断昏田词讼等事。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人,司吏二人。中统四年,置人匠奥鲁总管府,秩从四品。至元十二年,改提举司。十五年,兼管采石人户,秩如旧。
真定路、东平路管匠官,秩从七品,每路大使一员,副使一员。中统四年置。
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秩从七品。保定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匠官一员;宣德二员。中统四年置。
大名路管匠官,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管匠官三员。中统四年置。
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管匠官,秩从七品,每路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收支库,秩正九品,掌受给营缮,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直长二员,库子二人。至元四年置。
诸色库,秩从八品,掌修内材木,及江南征索异样木植,并应办官寺斋事,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司库二人。至大四年置。
太庙收支诸物库,秩从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司库四人。至治二年,以营治太庙始置。
南寺、北寺收支诸物二库,秩从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司库之属凡十人。至治元年,以建寿安山寺始置。
广谊司,秩正三品。司令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知事各二员,照磨一员。总和顾和买、营缮织造工役、供亿物色之务。至元十四年,改覆实司辨验官,兼提举市令司。大德五年,又分大都路总管府官属,置供需府。至顺二年罢之,立广谊司。
武备寺,秩正三品,掌缮治戎器,兼典受给。卿四员,正三品;同判六员,从三品;少卿四员,从四品;丞四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兼提控案牍一员,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辨验弓官二员,辨验筋角翎毛等官二员,令史十有三人。至元五年,始立军器监,秩四品。十九年,升正三品。二十年,立卫尉院。改军器监为武备监,秩正四品,隶卫尉院。二十一年,改监为寺,与卫尉并立。大德十一年,升为院。至大四年,复为寺,设官如旧。其所辖属官,则自为选择其匠户之能者任之。
寿武库,秩从五品,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四员,正七品;库子一十人。至元十年,以衣甲库改置。
利器库,秩从五品,提点三员,大使二员,副使三员,秩品同寿武库,库子一十人。至元五年,始立军器库。十年,通掌随路军器,改利器库。
广胜库,秩从五品,掌平阳、太原等处岁造兵器,以给北边征戍军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库子一人。
大同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其属:丰州甲局,院长一员。应州甲局,院长一员。平地县甲局,院长一员。山阴县甲局,院长一员。白登县甲局,头目一人。丰州弓局,使一员。赛甫丁弓局,头目一人。
平阳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本路投下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绛州甲局,大使一员。
太原路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达鲁花赤一员,局使一员,副使一员,吏目一员。
保定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河间甲局,院长一员。祈州安平县甲局,院长一员。陵州箭局,头目一人。
真定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冀州甲局,院长一人。
怀孟河南等路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局使、局副各一员。其属:怀孟路弓局,院长一员。汴梁路军器局,秩正七品,局使、局副各一员。其属:常课弓局,院长一员。常课甲局,院长一员。
益都济南箭局,秩正七品,局使一员。
彰德路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大名军器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上都甲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兴州白局子甲局,院长一员。兴州千户寨甲局,院长一员。松州五指崖甲局,院长一员。松州胜安甲局,院长一员。
辽河等处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其属:辽盖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盖州甲局,局使一员。
上都杂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奉圣州军器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蔚州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宣德府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广平路甲局,院长一员。
东平等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通州甲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苏州甲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欠州武器局,秩从五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都甲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大都箭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宁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丰州杂造局,秩正六品,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
归德府军器局,院长一员。
汝宁府军器局,院长一员。
陈州军器局,院长一员。
许州军器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咸平府军器人匠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都弓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双搭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成吉里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通州弓局,院长一员。
大都弦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改提举司置局。
隆兴路军器人匠局,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平滦路军器人匠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大都杂造局,提领二员。元贞二年置。
太仆寺,秩从二品,掌阿塔思马匹,受给造作鞍辔之事。中统四年,设群牧所。至元十六年,改尚牧监。十九年,又改太仆院。二十年,改卫尉院。二十四年,罢院,立太仆寺。又别置尚乘寺以管鞍辔,而本寺止管阿塔思马匹。二十五年,隶中书,置提调官二员。大德十一年,复改太仆院。至大四年,仍为寺。卿二员,从二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七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二人,奏差四人,回回令史一人,典吏二人。
尚乘寺,秩正三品,掌上御鞍辔舆辇。阿塔思群牧骟马驴骡,及领随路局院鞍辔等造作,收支行省岁造鞍辔,理四怯薛阿塔赤词讼,起取南北远方马匹等事。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二人,知印二人,通事二人,奏差五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四年,罢卫尉院,始设尚乘寺,领资乘库。大德十一年,升为院,秩从二品。至大四年,复为寺。延祐七年,降从三品。
资乘库,秩从五品,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四员,正七品;库子四人。掌收支鞍辔等物。至元十三年置。二十年,隶卫尉。二十四年,隶尚乘寺。
长信寺,秩正三品,领大斡耳朵怯怜口诸事。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四人。大德五年置。至大元年,改升为院。四年,仍为寺,卿五员,增少卿一员,以宦者为之。延祐七年,省寺卿、少卿各一员,定置如上。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领大都、上都二铁局并怯怜口人匠,以材木铁炭皮货诸色,备斡耳朵各枝房帐之需。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四人。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铁局,秩从五品,掌斡耳朵上下往来造作妆钉房车,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置。
上都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六年置。掌职如前。
长秋寺,秩正三品,掌武宗五斡耳朵户口钱粮营缮诸事。寺卿五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四人。皇庆二年置。其属二: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正宫造作之役,达鲁花赤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四人。至大元年,斡耳朵三位下拨到人匠五百九十三户,始置提举司,隶中政院,后属长信寺。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领武宗军上北来人匠,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二人。至大元年置。
承徽寺,秩正三品,掌答儿麻失里皇后位下钱粮营缮等事。寺卿五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四人。至治元年置。其属二: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二,秩正五品,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三人。至治三年置。
长宁寺,秩正三品,掌英宗速哥八剌皇后位下户口钱粮营缮等事。寺卿六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至治三年置。
长庆寺,秩正三品,掌成宗斡耳朵及常岁管办禾失房子、行幸怯薛台人等衣粮之事。寺卿六员,少卿二员,寺丞二员,品秩同长宁寺;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泰定元年置。
宁徽寺,秩正三品,隶八不沙皇后位下。寺卿六员,少卿四员,丞二员,品秩同长庆寺;经历、知事各一员。天历二年置。
太府监,秩正三品,领左、右藏等库,掌钱帛出纳之数。太卿六员,正三品;太监六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品;丞五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三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四人。中统四年置。至元四年,为宣徽太府监,凡内府藏库悉隶焉。八年,升正三品。大德九年,改为院,秩从二品,院判参用宦者。至大四年,复为监,定置如上。
内藏库,秩从五品,掌出纳御用诸王段匹纳失失纱罗绒锦南绵香货诸物。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至元二年,置署上都。十九年,始署大都,以宦者领之。复有行内藏,二十八年省之,止存内藏及左右二库。
右藏,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掌收支金银宝钞、只孙段匹、水晶玛瑙玉璞诸物。至元十九年置。
左藏,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掌收支常课和买纱罗布绢丝绵绒锦木绵铺陈衣服诸物。至元十九年置。
度支监,秩正三品,掌给马驼刍粟。卿三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三员,从四品;监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令史十四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三人,奏差四人,典吏五人。国初,置孛可孙。至元八年,以重臣领之。十三年,省孛可孙,以宣徽兼其任。至大二年,改立度支院。四年,改为监。
利用监,秩正三品,掌出纳皮货衣物之事。监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五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品;监丞四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六人,典吏三人。至元十年置。二十年罢,二十六年复置。大德十一年,改为院。至大四年,复为监。
资用库,秩从五品,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五员,正七品;库子五人。至元二年置,隶太府。十年,隶利用。
怯怜口皮局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二员,同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中统元年置局。至元六年,改提举司。
杂造双线局,秩从八品,造内府皮货鹰帽等物,大使、副使、直长、典史各一员。
熟皮局,掌每岁熟造野兽皮货等物,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软皮局,掌内府细色银鼠野兽诸色皮货,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至元二十五年置。
斜皮局,掌每岁熟造内府各色野马皮胯,副使二员。至元二十年置。
貂鼠局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貂鼠局,副使二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九年立。
染局,副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掌每岁变染皮货。至元二十年始置。
熟皮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典史一人,司吏一人。至元六年置。
中尚监,秩正三品,掌大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务,及领资成库毡作,供内府陈设帐房帘幕车舆雨衣之用。监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七人,译史三人,通事二人,知印二人,奏差五人。至元十五年,置尚用监。二十年罢。二十四年,改置中尚监。三十年,分置两都滦河三库怯怜口杂造等九司局而总领之。至大元年,升为院。四年,复为监,参用宦者三人。
资成库,秩从五品,掌造毡货。提点三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三员,正七品。至元二年置,隶太府。二十三年,始归于监。
章佩监,秩正三品,掌宦者速古儿赤所收御服宝带。监卿五员,正三品;太监四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七人,译史二人,通事二人,奏差四人。至元二十二年置。至大元年,升为院,秩从二品。四年,复为监,定置如上。
御带库,秩从五品,掌系腰偏束等带并绦环诸物,供奉御用,以备赐予。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秩同资成。至元二十八年置,俱以中官为之。元贞二年,增二员,兼署上都之事。
异珍库,秩从五品,掌御用珍宝、后妃公主首饰宝贝。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至元二十八年置。
经正监,秩正三品,掌营盘纳钵及标拨投下草地,有词讼则治之。太卿一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四人。至大四年置。监卿、太监、少监并奴都赤为之,监丞流官为之。
都水监,秩从三品,掌治河渠并堤防水利桥梁闸堰之事。都水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一员,正五品;监丞二员,正六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十人,蒙古必阇赤一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十人,壕寨十六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八年置。二十九年,领河道提举司。大德六年,升正三品。延祐七年,仍从三品。
大都河道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秘书监,秩正三品,掌历代图籍并阴阳禁书。卿四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从五品;典簿一员,从七品;令史三人,知印、奏差各二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典书二人,典吏一人。属官:著作郎二员,从六品;著作佐郎二员,正七品;秘书郎二员,正七品;校书郎二员,正八品;辨验书画直长一员,正八品。至元九年置。其监丞皆用大臣奏荐,选世家名臣子弟为之。大德九年,升正三品,给银印。延祐元年,定置卿四员,参用宦者二人。
司天监,秩正四品,掌凡历象之事。提点一员,正四品;司天监三员,正四品;少监五员,正五品;丞四员,正六品;知事一员,令史二人,译史一人,通事兼知印一人。属官:提学二员,教授二员,并从九品;学正二员,天文科管勾二员,算历科管勾二员,三式科管勾二员,测验科管勾二员,漏刻科管勾二员,并从九品;阴阳管勾一员,押宿官二员,司辰官八员,天文生七十五人。中统元年,因金人旧制,立司天台,设官属。至元八年,以上都承应阙官,增置行司天监。十五年,别置太史院,与台并立,颁历之政归院,学校之设隶台。二十三年,置行监。二十七年,又立行少监。皇庆元年,升正四品。延祐元年,特升正三品。七年,仍正四品。
回回司天监,秩正四品,掌观象衍历。提点一员,司天监三员,少监二员,监丞二员,品秩同上;知事一员,令史二员,通事兼知印一人,奏差一人。属官:教授一员,天文科管勾一员,算历科管勾一员,三式科管勾一员,测验科管勾一员,漏刻科管勾一员,阴阳人一十八人。世祖在潜邸时,有旨征回回为星学者,札马剌丁等以其艺进,未有官署。至元八年,始置司天台,秩从五品。十七年,置行监。皇庆元年,改为监,秩正四品。延祐元年,升正三品,置司天监。二年,命秘书卿提调监事。四年,复正四品。
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品秩职掌如大都留守司,而兼治民事。车驾还大都,则领上都诸仓库之事。留守六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令史四十四人,译史六人,回回令史三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一十二人。国初,置开平府。中统四年,改上都路总管府。至元三年,又给留守司印。十九年,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其属附见:
修内司,秩从五品,掌营修内府之事。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三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至元八年置。
祗应司,秩从五品,掌妆銮油染裱褙之事。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
器物局,秩从五品,掌造铁器,内府营造钉线之事,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
仪鸾局,秩正五品,大使二员,副使三员,直长二员。至大四年,罢典设署,改置为局。
兵马司,秩正四品,指挥使三员,副指挥使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八人。至元二十九年置。
警巡院,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警巡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司吏八人。
开平县,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主簿一员,尉一员,典史一员,司吏八人。
平盈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万盈库,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初置。
广积仓,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初,置永盈仓。大德间,改为广积仓。
万亿库,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六人,译史一人。至元二十三年置。
行用库,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税课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提控案牍各一员。元贞元年置。
八作司,品秩职掌,悉与大都左右八作司同,达鲁花赤一员,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饩廪司,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年,置上都应办所。延祐五年,改为饩廪司。
尚供总管府,秩正三品,掌守护东凉亭行宫,及游猎供需之事。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正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译史、知印、奏差有差。至元十三年,置只哈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延祐二年,改总管府。其属附见。
香河等处巡检司,巡检一员,司吏一人。
景运仓,秩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至元二十一年置。
法物库,秩从九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九年置。
云需总管府,秩正三品,掌守护察罕脑儿行宫,及行营供办之事。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正六品;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延祐二年置。
大都路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二员,同知二员,治中二员,判官二员,推官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提控案牍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令史九十有五人,译史二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二十一人。国初,为燕京路,总管大兴府。中统五年,称中都路。至元九年,改号大都。二十一年,始专置大都路总管府,秩从三品,置都达鲁花赤、都总管等官。二十七年,升为都总管府,进秩正三品,领府一、州十有一。凡本府官吏,唯达鲁花赤一员及总管、推官专治路政,其余皆分任供需之事,故又号曰供需府焉。其属附见:
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凡二,秩正四品,掌京城盗贼奸伪鞫捕之事,都指挥使二员,副指挥使五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吏十四人。至元九年,改千户所为兵马司,隶大都路。而刑部尚书一员提调司事,凡刑名则隶宗正,且为宗正之属。二十九年,置都指挥使等官,其后因之。一置司于北城,一置司于南城。
司狱司,凡三,秩正八品,司狱一员,狱丞一员,狱典二人,掌囚系狱具之事。一置于大都路,一置于北城兵马司,通领南城兵马司狱事。皇庆元年,以两司异禁,遂分置一司于南城。
左、右警巡二院,秩正六品,达鲁花赤各一员,使各一员,副使、判官各三员,典史各三人,司吏各二十五人。至元六年置。领民事及供需,视大都路。大德五年,分置供需院,以副使、判官、典史各一员主之。
大都警巡院,品职分置如左、右院,达鲁花赤一员,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典史二员,司吏二十人。大德九年置,以治都城之南。
大都路提举学校所,秩正六品。提举一员,教授二员,学正二员,学录一员。至元二十四年,既立国学,以故孔子庙为京学,而提举学事者,仍以国子祭酒系衔。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宛平县,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三员,主簿三员,尉一员,典史三员,司吏二十六人。至元十一年置,治大都丽正门以西。
大兴县,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主簿二员,尉一员,典史三员,司吏一十五人。至元十一年置,治大都丽正门以东。
东关厢巡检司,秩从九品,巡检三员,司吏一人,掌巡捕盗贼奸宄之事。至元二十一年置。
西北、南关厢两巡检司,设置并同上。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行中书省,凡十一,秩从一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国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中统、至元间,始分立行中书省,因事设官,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丞相,皆以宰执行某处省事系衔。其后嫌于外重,改为某处行中书省。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至元二十四年,改行尚书省,寻复如旧。至大二年,又改行尚书省,二年复如旧。每省丞相一员,从一品;平章二员,从一品;右丞一员,左丞一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甘肃、岭北二省各减一员;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掾史、蒙古必阇赤、回回令史、通事、知印、宣使,各省设员有差。旧制参政之下,有佥省、有同佥之属,后罢不置。丞相或置或不置,尤慎于择人,故往往缺焉。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五年,罢随路奥鲁官,诏参政阿里佥行省事,于河南等路立省。二十八年,以河南、江北系要冲之地,又新入版图,宜于汴梁立省以控治之,遂署其地,统有河南十二路、七府。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三年,初置江淮行省,治扬州。二十一年,以地理民事非便,迁于杭州。二十二年,割江北诸郡隶河南,改曰江浙行省,统有三十路、一府。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四年置。十五年,并入福建行省。十七年,仍置省于龙兴府,而福建自为行省,治泉州。二十二年,以福建行省并入江西。二十三年,又以福建省并入江浙。本省统有十八路。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一年,右丞相伯颜伐宋,行中书省事于襄阳,寻以别将分省鄂州,为荆湖等路行中书省。十三年,取潭州,即署省治之。十八年,复徙置鄂州,统有三十路、三府。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中统元年,以商挺领秦蜀五路四川行省事。三年,改立陕西四川行中书省,治京兆。至元三年,移治利州。十七年,复还京兆。十八年,分省四川,寻改立四川宣慰司。二十一年,仍合为陕西四川行省。二十三年,四川立行枢密院。本省所辖之地,惟陕西四路、五府。
四川等处行中书省。国初,其地总于陕西。至元十八年,以陕西行中书分省四川。二十三年,始置四川行省,署成都,统有九路、五府。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二十四年置,治辽阳路,统有七路、一府。
甘肃等处行中书省。中统二年,立行省于中兴。至元十年,罢之。十八年复立,二十二年复罢,改立宣慰司。二十三年,徙置中兴省于甘州,立甘肃行省。三十一年,分省按治宁夏,寻并归之。本省治甘州路,统有七路、二州。
岭北等处行中书省。国初,太祖定都于哈剌和林河之西,因名其城曰和林,立元昌路。中统元年,世祖迁都中兴,始置宣慰司都元帅府。大德十一年,改立和林等处行中书省,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至大四年,省右丞相。皇庆元年,改岭北等处行中书省,设官如上,治和宁路,统有北边等处。
云南等处行中书省,即古南诏之地。初,世祖征取以为郡县,尝封建宗王镇抚其军民。至元十一年,始置行省,治中庆路,统有三十七路、五府。
征东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二十年,以征日本国,命高丽王置省,典军兴之务,师还而罢。大德三年,复立行省,以中国之法治之。既而王言其非便,诏罢行省,从其国俗。至治元年复置,以高丽王兼领丞相,得自奏选属官,治沈阳,统有二府、一司、五道。
各省属官:
检校所,检校一员,从七品;书吏二人。
照磨所,照磨一员,正八品。
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
理问所,理问二员,正四品;副理问二员,从五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都镇抚司,都镇抚一员,副都镇抚一员。
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止为元帅府。其在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品秩员数,各有差等。
宣慰使司,秩从二品。每司宣慰使三员,从二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一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正九品。凡六道:山东东西道,(益都路置。)河东山西道,(大同路置。)淮东道,(扬州置。)浙东道,(庆元路置。)荆湖北道,(中兴路置。)湖南道。(天临路置。)
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秩从二品,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
广东道,(广州置。)大理金齿等处,蒙庆等处。
右二府,设官如上。唯蒙庆一府,使二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都事亦减一员。
广西两江道,(静江路置。)海北海南道,福建道,八番顺元等处,察罕脑儿等。
右五府,宣慰使都元帅三员,副都元帅、佥都元帅事各二员,余同上。
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每府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管勾一员。
曲靖等路,罗罗斯,临安广西道元江等处。
都元帅府,都元帅二员,副元帅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
北庭、(隶土番宣慰司。)曲先塔林,(都元帅三员。)蒙古军,征东。(二府,都元帅各一员,副一员。)
元帅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
李店文州,帖城河里洋脱,朵甘思,常阳,岷州,积石州,洮州路,脱思马路,十八族。
右九府,唯李店文州增置同知、副元帅各一员;其余八府,隶土蕃宣慰司,设官并同。
宣抚司,秩正三品,每司达鲁花赤一员,宣抚一员,同知、副使各二员,佥事一员,计议、经历、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架阁一员。损益不同者,各附见于后。
广南西道,(不置副使、佥事。)丽江路,(以上隶云南省。)顺元等处,播州,思州,(以上隶湖广省。)斜南等处。(隶四川行省,不置佥事、计议。)
安抚司,秩正三品。每司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同知、副使、佥事各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损益不同者,各附见于后。
师壁洞,(不置达鲁花赤。)永顺等处,散毛洞,(以上隶四川省。)罗番遏蛮军,(不置达鲁花赤。)程番武盛军,金石番太平军,卧龙番南宁州,小龙番静蛮军,(不置同知、副使。)大龙番应天府,洪番永盛军,方番河中府,芦番静海军,(不置知事。)新添葛蛮。(以上隶湖广省。)
招讨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
土番,剌马刚等处,天全,倴)不思,沿边溪洞,(以下各置副使一员,无达鲁花赤。)唆尼,诸番,征沔,长河西里管军,檐里管军,脱思马田地。
诸路万户府:
上万户府,管军七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正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三品,虎符。
中万户府,管军五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正四品,金牌。
下万户府,管军三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四品,金牌。其官皆世袭,有功则升之。每府设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
镇抚司,镇抚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万户府正五品,中万户府从五品,俱金牌;下万户府正六品,银牌。
上千户所,管军七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从四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五品,金牌。
中千户所,管军五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正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从五品,金牌。
下千户所,管军三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从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六品,银牌。
弹压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千户所从八品,中下二所正九从九品内铨注。
上百户所,百户二员,蒙古一员,汉人一员,俱从六品,银牌。
下百户所,百户一员,从七品,银牌。
儒学提举司,秩从五品。各处行省所署之地,皆置一司,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钱粮之事,及考校呈进著述文字。每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人,司吏二人。
蒙古提举学校官,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七品。至元十八年置。惟江浙、湖广、江西三省有之,余省不置。
官医提举司,秩从六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掌医户差役词讼。至元二十五年置。河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五省各立一司,余省并无。
两淮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国初,两淮内附,以提举马里范章专掌盐课之事。至元十四年,始置司于扬州。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一员,正五品;运判二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三十年,悉罢所辖盐司,以其属置场官。大德四年,复置批验所于真州、采石等处。
盐场二十九所,每场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办盐各有差。
吕四场,余东场,余中场,余西场,西亭场,金沙场,石塂)场,掘港场,丰利场,马塘场,拼茶场,角斜场,富安场,安丰场,梁垛场,东台场,河垛场,丁溪场,小海场,草堰场,白驹场,刘庄场,五祐场,新兴场,庙湾场,莞渎场,板浦场,临洪场,徐渎浦场。
批验所,每所提领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正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掌批验盐引。
两浙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员,同知二员,运判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至元十四年,置司杭州。大德三年,定其产盐之地,立场有差,仍于杭州、嘉兴、绍兴、温、台等处,设检校四所,专验盐袋,毋过常度。
盐场三十四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仁和场,许村场,西路场,下沙场,青村场,表部场,浦东场,横浦场,芦沥场,海沙场,鲍郎场,西兴场,钱清场,三江场,曹娥场,石堰场,鸣鹤场,清泉场,长山场,穿山场,岱山场,玉泉场,芦花场,大嵩场,昌国场,永嘉场,双穗场,天富南监,长林场,黄岩场,杜渎场,天富北监,长亭场,龙头场。
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员,同知二员,运判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至元十四年,始置市舶司,领煎盐征课之事。二十四年,改立盐运司。二十九年罢,立提举司。大德四年,复为运司。九年复罢,并入元帅府兼掌之。十年,复立都提举司。至大四年,复升运司,径隶行省。凡置盐场七所:
盐场七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海口场,牛田场,上里场,惠安场,浔美场,浯洲场,氵丙洲场。
广东盐课提举司。至元十三年,始从广州煎办盐课。十六年,隶江西盐铁茶都转运司。二十二年,并入宣慰司。二十三年,置市舶提举司。大德四年,改广东盐课提举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其属附见:
盐场十三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靖康场,归德场,东莞场,黄田场,香山场,矬峒场,双恩场,咸水场,淡水场,石桥场,隆井场,招收场,小江场。
四川茶盐转运司。成都盐井九十五处,散在诸郡山中。至元二年,置兴元四川转运司,专掌煎熬办课之事。八年罢之。十六年,复立转运司。十八年,并入四道宣慰司。十九年,复立陕西四川转运司,通辖诸课程事。二十二年,置四川茶盐运司,秩从三品,使一员,同知、副使、运判各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
盐场一十二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简盐场,隆盐场,绵盐场,潼川场,遂实场,顺庆场,保宁场,嘉定场,长宁场,绍庆场,云安场,大宁场。
广海盐课提举司,至元三十一年置,专职盐课,秩正四品。都提举二员,从四品;同提举二员,从五品;副提举二员,从六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市舶提举司。至元二十三年,立盐课市舶提举司,隶广东宣慰司。三十年,立海南博易提举司。至大四年罢之,禁下番船只。延祐元年,弛其禁,改立泉州、广东、庆元三市舶提举司。每司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二员,从六品;副提举二员,从七品;知事一员。
海道运粮万户府,至元二十年置,秩正三品,掌每岁海道运粮供给大都。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并正三品;副万户四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镇抚二员,正五品。其属附见:
海运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一员,千户二员,并正五品;副千户三员,从五品。若温台,若庆元绍兴,若杭州嘉兴,若昆山崇明、常熟江阴等处,凡五所,而平江又有海运香莎糯米千户所。
诸路总管府,至元初置。二十年,定十万户之上者为上路,十万户之下者为下路,当冲要者,虽不及十万户亦为上路。上路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兼管劝农事,江北则兼诸军奥鲁,同知、治中、判官各一员。下路秩从三品,不置治中员,而同知如治中之秩,余悉同上。至元二十三年,置推官二员,专治刑狱,下路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或二员,照磨兼承发架阁一员,司吏无定制,随事繁简以为多寡之额;译史、通事各一人。其属附见:
儒学教授一员,秩九品。诸路各设一员,及学正一员、学录一员。其散府、上中州,亦设教授一员,下州设学正一员。
蒙古教授一员,正九品。
医学教授一员。
阴阳教授一员。
司狱司,司狱一员,丞一员。
平准行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织染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
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府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惠民药局,提领一员。
税务,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录事司,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户民之事。中统二年,诏验民户,定为员数。二千户以上,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员;二千户以下,省判官不置。至元二十年,置达鲁花赤一员,省司候,以判官兼捕盗之事,典史一员。若城市民少,则不置司,归之倚郭县。在两京,则为警巡院。独杭州置四司,后省为左、右两司。
散府,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知府或府尹一员,领劝农奥鲁与路同;同知一员,判官一员,推官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所在有隶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隶省部者,有统州县者,有不统县者,其制各有差等。
诸州。中统五年,并立州县,未有等差。至元三年,定一万五千户之上者为上州,六千户之上者为中州,六千户之下者为下州。江南既平,二十年,又定其地五万户之上者为上州,三万户之上者为中州,不及三万户者为下州。于是升县为州者四十有四。县户虽多,附路府者不改。上州:达鲁花赤、州尹秩从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中州:达鲁花赤、知州并正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从七品。下州:达鲁花赤、知州并从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盗之事。参佐官:上州,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中州,吏目、提控案牍各一员;下州,吏目一员或二员。
诸县。至元三年,合并江北州县。六千户之上者为上县,二千户之上者为中县,不及二千户者为下县。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万户之上者为上县,一万户之上者为中县,一万户之下者为下县。上县,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簿一员,尉一员,典史二员。中县,秩正七品,不置丞,余悉如上县之制。下县,秩从七品,置官如中县,民少事简之地,则以簿兼尉。后又别置尉,尉主捕盗之事,别有印。典史一员。巡检司,秩九品,巡检一员。
诸军,唯边远之地有之,各统属县,其秩如下州,其设官置吏亦如之。
诸蛮夷长官司。西南夷诸溪洞各置长官司,秩如下州,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参用其土人为之。
各处脱脱禾孙,掌辨使臣奸伪。正一员,从五品;副一员,正七品。
勋一十阶:
上柱国(正一品) 轻车都尉(从三品)
柱国(从一品) 上骑都尉(正四品)
上护军(正二品) 骑都尉(从四品)
护军(从二品) 骁骑尉(正五品)
上轻车都尉(正三品) 飞骑尉(从五品)
爵八等:
王(正一品) 郡侯(从三品)
郡王(从一品) 郡伯(正四品)
国公(正二品) 郡伯(从四品)
郡公(从二品) 县子(正五品)
郡侯(正三品) 县男(从五品)
右勋爵,若上柱国、郡王、国公,时有除拜者,余则止于封赠用之。
文散官四十二:
开府仪同三司 中宪大夫
仪同三司 中顺大夫(以上正四品)
特进 朝请大夫
崇进 朝散大夫
金紫光禄大夫 朝列大夫(以上从四品)
银青荣禄大夫(以上俱正一品)奉政大夫
光禄大夫 奉议大夫(以上正五品)
荣禄大夫(以上从一品) 奉直大夫
资德大夫 奉训大夫(以上从五品)
资政大夫 承德郎
资善大夫(以上正二品) 承直郎(以上正六品)
正奉大夫 儒林郎
通奉大夫 承务郎(以上从六品)
中奉大夫(以上从二品) 文林郎
正议大夫 承事郎(以上正七品)
通议大夫 征事郎
嘉议大夫(以上正三品) 从事郎(以上从七品)
太中大夫 登仕郎
中大夫 将仕郎(以上正八品)
亚中大夫(以上从三品,旧为少中,延祐改亚中。)登仕佐郎
中议大夫 将仕佐郎(以上从八品)
右文散官四十二阶,由一品至五品为宣授,六品至九品为敕授。敕授则中书署牒,宣授则以制命之。一品至五品者服紫,六品至七品者服绯,八品至九品者服绿,武官以下皆如之。其官常对品,惟九品无散官,则但举其职而已,武官杂职亦如之。
武散官三十四阶:
龙虎卫上将军 宣武将军(以上从四品)
金吾卫上将军 武节将军
骠骑卫上将军(以上正二品) 武德将军(以上正五品)
奉国上将军 武义将军
辅国上将军 武略将军(以上从五品)
镇国上将军(以上从二品) 承信校尉
昭武大将军 昭信校尉(以上正六品)
昭勇大将军 忠武校尉
昭毅大将军(以上正三品) 忠显校尉(以上从六品)
安远大将军 忠勇校尉
定远大将军 忠翊校尉(以上正七品)
怀远大将军(以上从三品) 修武校尉
广威将军 敦武校尉(以上从七品)
宣威将军 保义校尉
明威将军(以上正四品) 进义校尉(以上正八品)
信武将军 保义副尉
显武将军 进义副尉(以上从八品)
右武散官三十四阶,自龙虎卫上将军至进义副尉,由正二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内侍散官一十四:
中散大夫(正二品) 通御郎(从五品)
中引大夫(从二品) 侍直郎(正六品)
中御大夫(正三品) 内直郎(从六品)
侍中大夫(从三品) 司谒郎(正七品)
中卫大夫(正四品) 司阍郎(从七品)
中涓大夫(从四品) 司奉郎(正八品)
通侍郎(正五品) 司引郎(从八品)
右内侍品秩一十四阶,自中散至司引,由正二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司天散官一十四:
钦象大夫(从三品) 候仪郎(从六品)
明时大夫 司正郎(正七品)
颁朔大夫(以上正四品) 平秩郎(从七品)
保章大夫(从四品) 正纪郎
司玄大夫(正五品) 挈壶郎(以上正八品)
授时郎(从五品) 司历郎
灵台郎(正六品) 司辰郎(以上从八品)
右司天品秩一十四阶,自钦象至司辰,由从三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太医散官一十五:
保宜大夫 成和郎(从六品)
保康大夫(以上从三品) 成全郎(正七品)
保安大夫 医正郎(从七品)
保和大夫(以上正四品) 医效郎
保顺大夫(从四品) 医候郎(以上正八品)
保冲大夫(正五品) 医痊郎
保全郎(从五品) 医愈郎(以上从八品)
成安郎(正六品)
右太医品秩一十五阶,自保宜至医愈,亦由从三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教坊司散官十五:
云韶大夫 司乐郎(从六品)
仙韶大夫(以上从三品) 协乐郎(正七品)
长宁大夫 和乐郎(从七品)
德和大夫(以上正四品) 司音郎
协律大夫(从四品) 司律郎(以上正八品)
嘉成大夫(正五品) 和声郎
纯和郎(从五品) 和节郎(以上从八品)
调音郎(正六品)
右教坊品秩一十五阶,自云韶至和节,由从三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元之官制,其大要具见于前,自元统、至元以来,颇有沿革增损之异。至正兵兴,四郊多垒,中书、枢密,俱有分省、分院;而行中书省、行枢密院增置之外,亦有分省、分院。自省院以及郡县,又各有添设之员。而各处总兵官以便宜行事者,承制拟授,具姓名以军功奏闻,则宣命敕牒随所索而给之,无有考核其实者。于是名爵日滥,纪纲日紊,疆宇日蹙,而遂至于亡矣。惜其掌故之文,缺轶不完,令据有司所送上者,缉而载之,以附前志,庶览者得以参考其得失治乱之概云。
中书省。元统三年七月,中书省奏请自今不置左丞相。十月,命伯颜独长台司,诏天下。至元五年十月,加右丞相伯颜为大丞相。六年十月,命脱脱为右丞相,复置左丞相。至正七年,置议事平章四人。十二年二月,以贾鲁为添设左丞。三月,以悟良哈台为添设参知政事。七月,又以杜秉彝为添设参政。八月,以哈麻为添设右丞。十三年六月,命皇太子领中书令,如旧制。十四年九月,以吕思诚为添设左丞。二十七年八月,以枢密知院蛮子为添设第三平章,以太尉帖里帖木儿为添设左丞相。
中书分省。至正十一年,置中书分省于济宁,以松寿为参知政事。十二年二月,中书右丞玉枢虎儿吐华、左丞韩大雅开分省于彰德。十四年,升济宁分省参政帖里帖木儿为平章政事,是后尝置右丞以守御焉。十五年四月,彰德分省除右丞、左丞各一员。十七年七月,以平章答兰,参政俺普、崔敬分省陵州。十一月,平章臧卜分省冀宁。十八年三月,扫地王、沙刘陷冀宁,臧卜遁。五月,王、刘北行,总兵官察罕帖木儿遣琐住院判来冀宁镇守,臧卜复回。十九年,臧卜卒。二十年正月,以右丞不花、参政王时分省冀宁。三月,铁甲韩至,分省官皆遁。二十一年,以平章答兰镇守。二十二年,答兰还京师,以左丞剌马乞剌、参政脱禾儿领分省事。二十三年三月,又以平章爱不花镇之。八月,扩廓帖木儿兵至,冀宁分省遂罢。二十七年八月,以添设平章蛮子兼知院,分省保定。九月,命太保、右丞相也速统领军马,分省山东;沙蓝答里仍中书左丞相、知枢密院,分省大同。以哈剌那海为大同分省平章,阿剌不花为参知政事。又置分省于冀宁,升冀宁总管为参政,铸印与之,凡事必咨大同分省而后行之。十月,又置分省于真定。
六部。至元三年十二月,伯颜太师等奏准,吏部考功郎中、员外郎、主事各设一员。至正元年四月,吏部置司绩一员,正七品,掌百官行止,以凭叙用荫袭。六月,中书奏准,户部事繁,见设司计四员,宜依前至元二十八年例,添设二员。十一月,吏、礼、兵、刑分为二库,户、工二部分二库,各设管勾一员。十二年正月,刑部添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一员。十五年十月,济宁分省置兵、刑、工、户四部。
枢密院。至正七年,知枢密院阿吉剌奏:“枢密院故事,亦设议事平章二人。”有旨令复置。十三年六月,令皇太子领枢密使,如旧制。十五年四月,添设佥院一员、院判二员。
枢密分院。至正十五年三月,置枢密分院于卫辉。四月,彰德分院添设同知、副枢各一员,都事一员。直沽分院添设副枢一员、都事一员。十六年,又置分枢密院于沂州,以指挥使司隶焉。
大宗正府。至元元年闰十二月,中书省奏准,世祖时立大宗正府,至仁宗时减去大字,今宜遵世祖旧制,仍为大宗正府。至正十年十二月,大宗正府添设掌判二员。
宣文阁。至元六年十一月,罢奎章阁学士院。至正元年九月,立宣文阁,不置学士,唯授经郎及监书博士以宣文阁系衔云。
崇文监。至元六年十二月,改艺文监为崇文监。至正元年三月,奉旨,令翰林国史院领之。
详定使司。至正十七年七月,置四方献言详定使司,正三品,掌考其所陈之言,择其善者以闻于上而举行之。详定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掌书记二员,正七品。中书官提调之。
司禋监。至正元年十二月,奉旨,依世祖故事,复立司禋监,给四品印,掌师翁祭祀祈禳之事。置内监、少监、监丞各二员,知事一员,译史、令史、奏差各二名。自后复升为三品。
延徽寺。至元六年二月,中书省奉旨,依累朝故事,起盖懿璘质班皇帝斡耳朵,置延徽寺以掌之。
规运提点所。至元六年十一月,罢太禧宗禋院隆祥使司。十二月,中书奏以宗禋院所辖会福、崇祥、隆禧、寿福四总管府,并隆祥使司,俱改为规运提点所,正五品,仍添置万宁提点所一处,并隶宣政院。
诸路宝泉都提举司,至正十年十月置。其属有鼓铸局,正七品;永利库,从七品。掌鼓铸至正铜钱,印造交钞。
徽政院。元统元年十二月,依太皇太后故事,为皇太后置徽政院,设立官属三百六十有六员。
资正院。至元六年十二月,中书省奉旨为完者忽都皇后置资正院,正二品。院使六员,同知、佥院、同佥、院判各二员。首领官:经历、都事各二员,管勾、照磨各一员。将昭功万户府司属,除已罢缮工司外,集庆路钱粮并入,有司每年验数,拨付资正院。其余司属,并付资正院领之。自后正宫皇后崩,册立完者忽都为皇后,改置崇政院。
东宫官属。至正六年四月,立皇太子宫傅府,以长吉等为宫傅官,时太子犹未受册宝。至九年冬,立端本堂为皇太子学宫。置谕德一员,正二品;赞善二员,正三品;文学二员,正五品;正字二员,正七品;司经二员,正七品。十三年六月,册立皇太子,定置皇太子宾客二员,正二品;左、右谕德各一员,从二品;左、右赞善各一员,从三品;文学二员,从五品;中庶子、中允各一员,从六品。